当然,第二阶段最初的怒涛不可能持久。开始它像奔腾的激流,现在却成了潮水,有涨有退。涨潮的时候,她几乎把他们俩一齐愚弄了。她似乎不知道那只是潮水,很快就会消退,于是她更加气恼,蛮横否认,从而使潮水骤然低落,使他索然无味地做过一番尝试之后两人都没了劲头,少了主意,不知如何办才好。然而她好像明白时间苦短,秋天差不多快要罩到她身上,却又不清楚秋天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仿佛纯粹是本能的感觉:身体的本能和本能地对虚度岁月的否认。然后潮水消退,像刮过凛冽的北风之后他俩搁浅在洗荡一空的令人厌烦的沙滩,彼此像陌生人似的相互望着,带着失望和责备的目光:他感到疲惫,她则感到绝望。
但是,秋天的影子已经落在她身上。她开始谈到要一个孩子,仿佛本能已经告诉她,现在该是她要么合法、要么抵罪的时候了。她在退潮的时候谈起孩子。最初,每夜总以涨潮开始,似乎白天的时光和不在一起的几个小时所筑起的堤坝已经挡住够多的潮水,至少足以掀起一股激流。但只消一会儿,河水就变得十分微弱,掀不起任何波澜。于是,他带着勉强去她那儿,像个陌生人似的,在去的路上已经想着回来的光景;他会像陌生人那样在她黑暗的卧室里坐一会儿便离开她,当她谈起第三个陌生人22的时候。现在他注意到,仿佛是有预谋似的,他们俩总在卧室里相会,像是名正言顺的两口儿。他不再需要像往日夜晚那样搜遍整个屋子找她,从某个黑房间或荒芜的灌木丛中,发现她赤身裸体、焦急等待地隐藏在那儿;这样的夜晚已经一去不返,正像马厩边那根空柱子再也无人光顾。
那一切都成了过去,那些场面,那些精心扮演、沾沾自喜、无端争风吃醋的诡谲场面。但现在她要是有所风闻的话,倒真有理由感到嫉妒了。他几乎每个星期都外出,对她说是去办事。她不知道这些差事把他带到了孟菲斯,他在那儿背叛了她,花钱与别的女人鬼混,她被蒙在鼓里。也许她处于目前的阶段不会相信,也听不进提供的证据,根本没有去操那份心。因为这时,她已经习惯夜里大部分时间醒着躺在床上,第二天下午再补足睡眠。她没有生病,不是身体上的原因。她从未这样健康过,胃口好极了,比她一生中最壮的时候还要重三十磅。使她睡不着的不是身体的毛病,忧扰她的因素来自户外的黑夜、大地和日益消亡的夏天。有的事令她感到恐惧和害怕。她本能地确信自己不会受到损害;它也许会压倒她,彻底地暴露她,但她不会受到损害。相反,她会得救,生活会照此下去,甚至境况会变得更佳,会少去一些恐惧。而真正令她感到恐惧的是她并不想获得拯救。“我还不准备祈祷呢,”她说出声来,平静地直直地躺着,两眼睁得大大的。周围一片寂静,月光如水,泻进窗扉,充盈了整个房间,带着清冷的凉意和不可挽回的无限懊悔。“现在可别逼我一定要祈祷,亲爱的上帝,让我遭受诅咒的时间长一些,再长一些。”她仿佛看见自己的整个身世,那些饥渴的岁月像一条灰暗的隧道,就在那不可更改的另一端,她的胸脯袒露在那儿像耻辱一般无法磨灭;而这只是三年前的事,她曾像贞女般感到难堪、像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感到痛苦。“还不到时候,亲爱的上帝。还不到时候,亲爱的上帝。”
因此到了现在,当他消极冷峻像是完全出于习惯地到她那儿,她便开始谈到孩子。最初她不带个人情感地泛泛谈论有关孩子的问题。也许这纯粹是女性本能的狡猾和转弯抹角所致,也许不是。总之,过了一段时间他才颇为震惊地发觉,她在认真地谈论这事,像确有那种可能,像一种实际可行的想法。他立即说:“不行。”
“为什么不行?”她问。她揣测地望着他。他的思绪很快,想着她想要结婚。目的就在于此。她并不比我更想要孩子“这完全是个圈套,”他想,“我早该明白,料到这个。一年之前我就应当离开这儿。”可是他害怕对她这样直说,怕让“结婚”这个词说出声来,出现在他们中间。他想:“她可能还没想到这个,弄不好我反会把这想法装进她脑子里。”她注视着他,问道:“为什么不行?”这时他心头一闪亮为什么不呢?那将意味着你后半生轻松自在,得到保障。你再也不用流浪。按目前情况,你满可以同她结婚接着他又想:“不。要是我现在让步,就是否认自己度过的三十年,否认三十年的经历使我选择的道路。”他说:“如果咱们想要孩子,我想两年前就该有了一个。”
“那时咱们并不想要。”
“现在同样不想,”他说。
那是九月间的事。过了圣诞节不久,她对他说怀孕了。不等她说完,他就断定她在撒谎。他发现自己三个月来一直在等她说这话。可是当他瞧着她的面容,他明白她没撒谎。他相信她自己也明白没有。他想:“终于到了这天。现在她要说:结婚。不过我至少还来得及先逃出这幢住宅。”
但她并没有说。她安静地坐在床沿,双手放在膝头,她那沉静的新英格兰人的面孔略微埋下。仍是那副老处女的形相:颧骨高突,瘦削长形,几乎同男人的脸型相似;但对照之下,她肥胖的身躯比任何时候都更像一头膘肥肉嫩的动物。她说,带着沉思的语调,洒脱而又不带个人情感。“我豁出去了,就算生个黑崽子也无所谓。我会很高兴看见孩子像父亲和加尔文的面孔。现在是你逃跑的好机会,如果你打算逃走的话。”但是她仿佛不在听自己讲话,也不希望这些话具有任何确切的意思:在苟延残喘的夏日的返照回光之上,半死不活的秋天不知不觉地已经降临了。“现在整个事情完了,”她暗自思忖,“了结了。”剩下的惟有等待,再等一个月过去就会明确。她曾经听一个黑人妇女说过,必须过了两个月之后才会经常有感觉。还得再等一个月,她老注视着日历。为了记清楚,她在日历上画了个记号,这样就不会出错了;她守在卧室窗边,看着这一个月完结。开始出现霜冻了,有些树叶在逐渐变色。日历上标明的那天来了又过去,她让自己再等一个星期以便加倍地证实。她并不因为没有出乎预料而感到高兴。她平静地出声说道:“我怀上小孩了。”
“我明天就走,”就在当天他暗暗对自己说道。“星期日离开,”他盘算着,“我要等着领取一周的工钱,然后一走了事。”他开始盼望星期六到来,筹划着该去什么地方。那一整个星期他都没见到她。他期待着她会请他去一趟。无论是进入或离开小木屋,他发现自己总回避朝那幢楼房瞧,这同他到小木屋住下的第一个星期内的情形一样。他全然没有见到她,只是常常看见黑人妇女穿着不成式样的抵御秋寒的衣服沿着常走的旧道来往进出她的房屋。这就是他见到的一切。星期六到了,他却没有走。“顶好尽量多挣些钱,”他想,“要是她不急于赶我走,我自己干吗着急呢。下个星期六再走。”
他继续留下了。天气仍然很冷,看似晴朗却充满寒意。小木屋透风,每当他上床钻进棉毯便想到楼房里的卧室,生着火,床上多的是被子,棉绒被子。如此接近自哀自怜他有生以来还不曾有过。他想:“她起码得再送我一条毯子。”也许他自己得买一条。可是他没买,她也没送。他等待着,仿佛觉得等了好长一段时间。然后二月的一天晚上,他回屋后发现帆布床上有一张她写的纸条。没有几个字,几乎是一道命令,叫他当晚到她屋里去。他不感到奇怪,从未遇见过女人找不着别的男人相伴而到了一定时候能不回心转意的。现在他却明白,明天就该离开。“这就是我一直在等待的日子,”他想,“我一直等着接受报复。”他换了衣服,把面也刮光了,毫无意识地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新郎。像往常那样,他在厨房发现桌上为他摆好了食品,他没上她那儿去的整段时间,每天都是如此。他吃完饭后朝楼上走去,不慌不忙。“咱们有整晚的时间,”他想,“明天晚上,后天晚上,当她发现小木屋里空无一人,那就够她细想了。”她坐在壁炉前面。他进去时她连头也没转动一下,只叫道:“把那把椅子带过来。”
第三阶段就是这样开始的。这比起前两个阶段来更令他一时摸不着头脑。他原以为会见到渴求的表示,一种巧妙的道歉,或者没有任何道歉的表示,只是沉默不语需要他去亲昵。他甚至做好了这样去做的准备。可他发现的却是一个陌生人,她以男人般的沉着坚定掀开他的手,当他在迷惑绝望之余最终伸出手去摸她的时候。“得啦,”他说,“如果你有啥话要告诉我。咱们常常在那事后谈得更融洽。那不会损伤胎儿的,如果你一直担心的就是这个。”
她只用一句话就把他留下了:“你有没有意识到你在浪费自己的生命?”他第一次正视她的面孔,目光落在那张冷漠、疏远而狂乱的脸上,他坐在那儿像一块石头似的望着她,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费了不少工夫才理解到她的意思。她根本没有看他一眼。她坐在那儿直盯着火苗,面容冷淡沉静,陷入沉思,像对一个陌生人那样同他谈话,而他却听着,愤怒而又惊讶。她要求他接手她所有的公众事务——通信和定期的巡访,还有那些黑人学校。她如数家珍地向他详尽地阐述了这个计划,而他愈听愈火,越发迷惑不解。他将要全权负责,而她愿意充当他的秘书、助手:他俩将一起去巡视那些学校,一起拜访黑人家庭;他听着,尽管心里气恼却明白这个计划荒唐透顶。可是映着宁静的火光,她沉着的侧面却始终严肃镇定,活像画框里的一帧肖像。当他离开的时候,他记得她压根儿没提起将要出世的孩子。
他不大相信她神经失常了,以为那是由于她怀有身孕的缘故,同样他相信这也是她不让人碰她的理由。他竭力同她争辩,但如同面壁而谈,她一声不吭,没有半点儿反响,听完之后她又用那冷淡平板的语调把刚才的话重述一遍,似乎他什么也不曾说过。最后他起身离开,甚至不知道她是不是意识到了他已经不在那儿。
之后两个月里他只见过她一面。他按自己日常的惯例行事,现在根本不靠近那住宅一步;同当初去刨木厂干活时一样,他进城去用餐。但他初次去干活那阵子,他没有必要在白天想她,几乎从未想到过她。现在他却情不自禁地想到她,她的影子老浮在他的眼前,他差不多像是亲眼看见她呆在那幢住宅里,耐心地等待着,无法逃遁,古怪而又疯狂。在第一阶段里,他好像站在一幢房屋外面,地上覆盖着白雪,他竭力想进入屋内;到了第二阶段,他身在一个坑底,又闷热又黑暗;而今他却站在一片平原的中央,既没有房屋也没有白雪,连一丝风都没有。
现在他开始感到害怕,迄今为止,他总感到迷惑不解,灾祸临头,命运注定。现在他有了个伙计帮他贩卖威士忌:一个名叫布朗的陌生人,早春的一天出现在刨木厂要求找活儿干。他明知道这人是个傻瓜,但当初他想:“至少他还没傻到不能照我的话去办的程度,用不着他自己动脑筋。”后来他才暗自思忖:“我现在明白了,傻瓜傻在没本事拿定甚至是自己的好主意。”他接纳布朗是因为布朗是个陌生人,性情活泼,叫他干啥就干啥,个人没有太大的胆量;他明白在精明能干的人手下,一个懦夫会在自身的限度内变得对任何人都相当有用,除开他自己。
他感到恐惧的是,布朗也许逐渐会知道那幢住宅里的女人,他那谁也说不准的傻劲头兴许会引出不可收拾的局面。因为他一直在回避她,他担心那个女人会在某天晚上冒冒失失地闯进小木屋。从二月以来他只见过她一次。那是他去找她,对她说布朗要来小木屋跟他一起住。那是一个星期日,他去叫她,她走到他站立的屋后游廊,静静地听他陈述。然后她说:“你不必这样做。”他当时不明白她的意思,事后才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这念头完完整整,像印刷在纸上的字句她认为我带布朗来是为了回避她。她相信我以为有了布朗住在一起,她便不敢到小木屋来,这样,她就只好不再打扰我了。
因此,他深信是自己使她有了这种想法,于是把自己的信念和对她可能出现的举动的恐惧放在心上。既然她已经产生这种想法,他相信布朗的存在不仅挡不住她,反而更会刺激她、引她到小木屋来。一个多月的事实表明她一直不动声色,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相信现在她什么事都会干得出来。于是晚上他也老躺着不能入睡了。但他在苦苦寻思:“我得采取点儿行动,确实有我可以采取的行动。”
因此他总是耍花招避开布朗,自己先回到小木屋。每次他都以为会发现她等在那儿。但回来后却看见小屋空无人影,于是想到枉自着急撒谎赶了回来,想到她成天独自闲散在屋里百无聊赖,除了琢磨该立即同他决裂或是再折磨他一段时间,想着这些他心头真有点儿鬼火直冒却又无可奈何。按通常的情形,他不会在乎布朗是不是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他的气质里绝无对女人默默含情或大献殷勤的骑士精神,他只讲求实际,满足需要。要是杰弗生镇上的人个个都知道他是她的情人,他也会毫不在乎;他所关心的是,不能让任何人动了揣测他在那儿的私生活的念头,因为那儿有他隐藏的威士忌,每个星期他能赚上三四十美元。这是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虚荣心。他情愿一死或遭杀害也不愿让任何人,另一个男人,知道他俩之间的关系变到了什么状况;知道她不仅彻底改变了她自己的生活,而且正急于改变他,企图把他变成一个介乎隐士与黑人的传教士之间的人物。他相信布朗一旦知道其一,必然获悉其二。因此,他得耍花招说谎话匆匆赶回小木屋,但等他把手扶在门上,记起刚才的匆忙,发现这样做毫无必要却又不得不防,便更加憎恨她,火冒三丈,可又别无办法。直到后来一天傍晚,他开门却发现帆布床上果然有张字条。
他一进门就看见它,白纸条,引人注目,全然像个谜似的摆在暗色的床毯上。他不假思索,相信自己知道字条的内容会产生什么结果。他不感到焦急,反而觉得放心了。“现在事情过去了,”他想,甚至还没拾起那张折叠的纸条,“现在又会回到以前那样,不再谈什么黑人和婴孩。她已回心转意,打消了念头,意识到再像那样谈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现在她明白了,她所缺少的、所需要的是一个男人。她晚上需要男人,这个男人白天在干什么无所谓。”这时他应当觉察到自己没有离开的原因,应当明白他已经被这张尚未展开的小方纸条紧紧捆绑,这纸条有如铜锁铁链一般厉害。可是他没有想到这点。他只是又一次发现自己面临希望和喜悦。不用说,现在彼此会更加心平气和,两人都愿意如此,而且现在该他占优势。“尽管有那些风骚的荒唐事,”他想,手里仍然捏着那张尚未打开的纸条,“尽管有那一切该死的荒唐事,她仍然是她,我仍然是我。而现在,那一切该死的荒唐事都过去了。”他想着今晚两人会对那些事一笑置之,在两人干过那事之后,又会小声地交谈和嬉笑,笑那整个事,相互嘲弄,最后皆大欢喜。
他没有展开纸条,原封不动地把它放在一边,然后去洗脸刮面,换衣服,同时轻松地打着口哨。他还没有穿戴好布朗就回来了。布朗说:“嘿,瞧呀,瞧呀。”克里斯默斯一声不吭,正在对着钉在墙上的那块镜面残片结领带。布朗站在小木屋中央,年轻瘦长的个儿,穿着污秽的工作服,黝黑的眉目清秀的面孔,射出好奇的目光。他嘴边现出一条细长的伤疤,白花花地像挂着一线唾沫。隔了一会儿,布朗说:“看来你要到啥地方去。”
“真的吗?”克里斯默斯说。他没有回顾,他的哨声单调而又真切,在吹着一支忧伤的黑人小调。
“你要去赚钱我有什么好说的,”布朗说,“看你差不多已经准备好了。”
克里斯默斯回头看了他一眼:“准备好了什么?”
“你不是正要进城吗?”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去?”克里斯默斯反问道,他转回身对着镜片。
“噢,”布朗说,瞧着克里斯默斯的后脑勺,“唔,那么我猜你是去办私事。这地方晚上够冷的,躺在湿地板上,下面除了一条薄薄的毯子,啥也没有。”
“是呀,不是吗?”克里斯默斯说,吹着口哨,心驰神往,不慌不忙的样子。他转身拿起外套穿上,布朗仍在注视他。他走到门边,说了声“明天见!”。门没有在他身后关上。他知道布朗正站在门口瞧着他。但是他不打算掩盖自己的意图,径自朝楼房走去,心想:“让他瞧吧,想跟来就让他跟。”
厨房的餐桌上已为他摆好食品。就座之前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尚未打开的纸条来放在食盘旁边。纸条没有卷折,没有加封,自然地散开来像是执意地邀请他读读。但是他仍然不瞟一眼。他开始吃饭,从从容容地吃着。快吃完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头倾听。接着他起身走到刚才进入的门口,像猫一般没发出任何声响,猛然把门拉开。布朗就站在门边,面孔靠近门板,或者说门板刚才所在的位置。灯光照到布朗脸上,显露出一副孩子般全神贯注的神情,被克里斯默斯瞧见时变得不胜惊讶,然后面孔又恢复常态,往后退缩了一点儿,布朗的话音小而又快活,谨慎而又诡谲,像他早已同克里斯默斯心照不宣,十分默契,不用询问也不必等着看个究竟,完全出于他对自己伙伴的忠诚,出自于对与整个女人相对的抽象概念“男人”的偏袒。“好哇,好哇,好哇,”他说,“原来这就是你每天晚上打野食的地方。就在咱们门前,你会说——”
克里斯默斯一声不吭便给他一巴掌。这一掌打得不重,因为布朗早已天真快活地往后退,正在窃笑。这一巴掌中断了他的笑声,他迅速往后弹回,从灯光照见他的地方消失,退入了黑暗;他的声音仍然不高,从黑暗里传来,即使此刻他也无意妨碍他的伙伴的好事,但这时声音变得紧张,带着惶恐和震惊:“你想揍我!”相比之下,布朗的身材高大一些,在对方沉着冷静的追逼面前,只见他瘦长的身影仓皇逃窜,踉踉跄跄地后退,巴不得遁入地下不见踪影。又传来布朗的声音,高昂而又充满惊慌和恫吓:“你敢揍我!”他转身之际肩膀上挨了一拳。他拔腿就跑,跑了一百码之后才放慢脚步,回过头来看看。这时他停步转过身子说道:“你这该死的可耻的胆小鬼。”说话的语气踌躇不定,说完又立即扭回头去,仿佛他的声音比他想发出的更大,更响亮了些。没有声音从楼房里传出,厨房门又一次关闭,门上重又黑魆魆的。布朗略微提高声音:“你这该死的可耻的胆小鬼!我要叫你明白你是在戏弄谁。”周围没有引起任何回响。天气寒冷,布朗转身走向小木屋,一路上独自咕咕哝哝。
克里斯默斯再次进入厨房后,甚至连摆着那张他还没读的纸条的桌子也不瞟一眼。他穿过通往楼房的门,朝楼梯走去。他开始上楼,步子不快。他一步步地往上走,现在能看见卧室的门了,门下漏出一线光亮,炉火的光亮。他继续稳步向前,把手搭在门上。门开了,他却呆呆地站着不动。她坐在一张桌子旁边,照在灯光之下。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穿着他所熟悉的朴素衣服——看上去像是为男人缝的,为一个不修边幅的男人。衣服上方他看见一头开始灰白的头发,梳向后面,胡乱地打成个结,丑陋不堪,像病树枝干上长的树瘤。这时她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发现她戴了一副从未见过的钢架眼镜。他站在门口,手仍然扶在门把手上,凝然不动。他仿佛能听见自己体内的声音你应当先看看那张纸条,你该先读一遍心里想着:“我要采取行动。我得采取行动。”
他仍然听见体内的声音,当他站在那张散乱地摆满各种公文证件的桌边,她坐在那儿头也不抬。他一面听着她冷淡沉静的声音,一面重复着她讲述的那些大词大句;与此同时他俯视着那堆散乱的莫名其妙的公文证件,思绪漂浮游动,弄不清这份文件的含义,那份文件的用途。“上学去,”他嘴里重复道。
“是的,”她说,“学校会接收你。无论哪所学校都会。由我付钱。你可以从它们之中选择任何一所。我们甚至不用花钱。”
“上学,”他的嘴说道,“黑人学校。我。”
“是的,那之后你就可以去孟菲斯。你可以到皮布尔斯的事务所学法律。他会教你律师业务。然后你就能接管所有的法律事务。所有这些,他所做的一切,皮布尔斯做的。”
“然后到一家黑人律师事务所去学律师业务,”他的嘴说道。
“不错。那时我将把所有的事务交给你,所有的钱财,全部一起。这样,当你自己需要花钱,你可以……你会知道如何办;律师懂得如何办理,于是……你会帮助他们摆脱黑暗,谁也无法控告或指责你,即使有人发现……即使你不归还……但是你能够归还款项,谁也不会知道……”
“可是上黑人学院,去找黑人律师,”他的声音说道,声音不高,甚至不带争辩的意味,只是提示证实。彼此谁也不看谁,他进屋之后她还不曾抬起过头。
“告诉他们,”她说。
“告诉黑人,说我也是个黑人?”这时她瞧着他,面容非常沉静,显出一副老妇的面孔。
“是的。你必须那样做。他们才不向你索取费用,记在我的账上。”
这时,他仿佛突然命令自己的嘴说道:“住嘴。别再胡说八道!听我说。”他俯身过去。她没有动。两人的面孔相隔不到一英尺远:一张面孔冷漠,死一般苍白,痴迷,狂热;另一张呈羊皮纸色,嘴唇噘成一个无声而严厉的咆哮形状。他轻声地说:“你老啦。我以前从未注意到。一个老婆子,头发都灰白了。”她立即用扁平的手打了他一巴掌,身体的其余部分俨然未动。她这一掌只发出低微的声响,而他接着出手,那声音恰似前一巴掌的回音。他这一击用的是拳头,然后像一股长风,他唿唿地把她拖下椅子,抓起她,让她正面对着他,一动不动,她冷峻的脸上毫无动静,他终于明白,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你没有怀什么小孩,”他说,“从来没有。绝没有过这回事,只是你老了。正是由于你老了,该你不走运,现在再没有任何用处了。你的一切就坏在这上面。”他放开她,又给了她一拳。她倒在床上,缩成一团,仰面看着他,他又揍她的面部;站在她上方,他又对她说起那些她原先十分喜欢从他嘴里说出的话,她以往常常声称她能领会那些喁喁低语,猥亵字句,轻摸爱抚。“说到底,你已经老朽了。完全不中用了。彻底完蛋了。”
她躺在床上,侧着身,转过头望着他,嘴边流着血。她说:“也许咱们俩都死了才好。”
他一开门就看见床毯上放着纸条。这时他走过去拿起就展开。现在他忆起在空栏杆柱里藏放纸条的事像是他听说过的传闻,发生在他未曾经历过的另一次生命中。现在写字条的纸张,用的墨水,形式和式样与往常同出一辙。纸条向来不长,现在自然更短了。然而现在的纸条再也不能唤起不言而喻的期待,无法备述的无限乐趣。现在写的比格言警句更简短,比命令更强硬有力。
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不去,相信自己敢于不去。但接着他明白不敢不去。可现在他不再更换衣服,穿着汗渍的工作服,踏着五月的黄昏走进了厨房。有时候他走过桌边会瞧上一眼,桌上现在不再为他摆放食品了,心想:“我的上帝,曾几何时,我安静地在这儿坐下吃过饭。”但他记不清了。
他继续往前走,进了楼房,登上楼梯。他早已听见她的声音。他愈往上爬,声音愈大,直到走到卧室门前。门关着,别上了门闩;从门的另一边传出持续的单调的声音。他分辨不出字句,只是一连串的单调的声音。他没有勇气去分辨那些字句,不敢让自己去弄清她在干什么。于是他站在那儿等候,隔了一会儿,声音停止了;她来开门,他走进屋里。他经过床边时往下看了看床边的地板,仿佛可以辨出双膝跪过的痕迹,他像看见了死神一样,立即转过目光。
看来,还不准备把灯点上。他俩都不坐下。同两年前一样,他们站着谈话;站在昏暗之中,她的声音重复已讲过的旧事:“……那么,不去上学,要是你不愿去……不去也行……你的灵魂。赎罪……”他冷漠地站着不动,等她把话讲完:“……地狱……永远,永远……”
“不,”他说。她静静地听着,他们彼此都知道对方并不信服,但谁也不让步;更糟糕的是,还不让对方安宁;他甚至站在那儿不走。他们还会在静寂的黄昏里站立好一会儿,黄昏里仿佛充满了直接从他们体内生出来的往日罪过与欢乐的无数鬼魂,他们相互看着彼此都凝滞不动的渐渐暗淡的面孔,已经疲惫不堪却又顽强不屈。
然后他才离开。刚一走,背后的门还未关拢闩上,他又听见她的声音,单调冷静,带着绝望的调子,究竟在说什么或在对谁诉说,他既不敢问津也不敢揣测。于是,就像三个月之后,他坐在八月之夜的荒芜花园的阴影之下,听见两英里外法院大楼上的时钟敲响十点,然后又敲响十一点,他冷静地自相矛盾地确信,他是自己并不相信的宿命论的软弱奴仆。他喃喃自语我早该动手了已经在后悔前事我早该动手了。她自己也这样说过。
那是她两天前的晚上说的话。他发现纸条便去她那儿。随着他一级级地登上楼梯,那单调沉闷的声音越来越响,比往日更响亮更清晰。等他爬完楼梯,一看便明白了。这次门敞开着,他进屋时她仍跪在床边没有起身。她纹丝不动,声音也没停。她的头没有低下,面孔扬起,差不多显露出骄傲的神色,她一本正经的凄凉态度也成了骄傲的一部分,在薄暮中她的声音听来安静平稳,很克制。她祈祷完一段之后似乎才发觉他已进屋。这时她侧过头说:“同我一起跪下。”
“不,”他说。
“跪下,”她说,“你自己甚至不用对上帝祷告。跪着就行,就做第一步。”
“不,”他说,“我要走了。”
她没有动,抬头望着他,说道:“乔,你留下行吗?连这你也不肯?”
“好吧,”他说,“我留下,可是得快一点儿。”
她继续祈祷,轻声细语,带着那凄凉的骄傲神情。他早教过她一些象征性的替代词语,有必要使用它们她就用上了,她脱口而出,毫不犹豫,向上帝祷告的情景好像上帝就在房内,同另外两个人在一起。她讲到她自己,讲到他,像是在讲别的两个人;她的声音低沉单调,没有邪念情欲。讲完之后她轻轻地起身。他俩在薄暮中站定,面对着面。这一次她连先前的问题也不再问,他也用不着回答。隔了一会儿,她静静地说:“那么只剩下一件事可做了。”
“只剩下一件事可做了,”他说。
他坐在一处灌木丛投下的浓影里,听见远处的时钟最后一响停止了,消失了;他静静地想着:“现在一切都完结了,都了结了。”这是两年前在那些荒唐撒野的某天晚上他追上她、发现她的地点,但那是在另一段时间,另一种生活中。现在,周围一片沉寂,肥沃的土地冷冰冰的,令人喟叹。黑暗里充满声音,来自他所经历过的所有岁月的无数声音,整个往昔像是一个扁平的模式。这模式往前延伸,明天晚上,所有的明天,都将是这个扁平体的一部分,再往前延伸……想到这个,他不禁暗暗感到震惊:延伸下去,无数的重复,大同小异,因为明天的未来与明天的过去都同属一个模式。钟声停息了,时间到了。
他站起身从浓影里走出来,绕过楼房进入厨房。楼里一片漆黑。他一大清早出来还没有回过小木屋,不知道她是不是又留了纸条,是不是期待他去。然而为了不弄出声响,他没有先回去看看。他似乎没想到睡觉,也没考虑她是不是睡了。他稳步地登上楼梯,走进卧室。刚一进屋,她就从床上说话:“把灯点燃。”
“不需要光亮,”他说。
“点灯。”
“不,”他说,他站在床边,手里捏着剃刀,但刀身还未拉开。她不再吭声,这时他却仿佛不自觉地在移动,移向桌子。他把手里的刀放在桌上,摸到灯划燃火柴。她在床上坐起,背靠在床头板上。她在睡衣上面披了条围巾,拉下遮住胸膛,两条胳膊交叉在围巾上,手掌却隐藏不见。他站在桌边,两人相对望着。
“你愿不愿意同我一起跪下?”她说,“我不求你。”
“不,”他说。
“我不求你。不是我要求你。同我跪下。”
“不。”
他俩对望着。她说:“乔,最后一次吧。我不求你,记住这个。同我跪下。”
“不,”他说。这时他看见她的双臂松开,右手从围巾下伸出来,握着一把老式的单响撞针左轮手枪,几乎同一支小型步枪一般长短但更为笨重。可是枪、握枪的手和胳膊投在墙上的影子丝毫没有摇晃,枪影和手影阴森可怕,翘起的撞针恐怖而邪恶地往后扬起,像条毒蛇昂起的头;枪举着一动不动。她的目光也毫不动摇游离,同黑色枪口的管圈一样稳定。但目光里没有狂热,没有怒火,而像所有的怜悯、绝望和信念那样安详镇静。可是他没注视它们,只看着墙上的枪影。他正看着,翘起的撞针影子突然一跳。
他站在大路中央,举起右手正面迎着逼近的汽车的探照灯光,实际上并没料到它会停下。然而它停了,发出一声吱嘎滑溜的声响,几乎令人发笑。一辆小车,又老又陈旧。他走近车前,车头的灯光照映出两张年轻的面孔,像飘过两只浅色的惊呆的气球,靠近的一位是个姑娘,怯懦地缩成一团,面如土色。但克里斯默斯这时没注意到,他问:“搭一下你们的车怎么样?搭多远算多远。”他们没有吭声,木呆呆地望着他,带着他没有觉察的困惑古怪的恐怖神情。于是,他开了门钻进车内后座。
他一上车,车内的姑娘就开始压抑地呜呜咽咽,过了一会儿恐惧获得勇气后哭声才会更响亮。车已经开动,像在往前跳跃,开车的男青年双手不离驾驶盘,也没有侧向姑娘,只是小声地说:“别哭!嘘!这是咱们惟一的机会!现在别哭好不好?”克里斯默斯也没听清这话。现在他靠背坐着,全然没有意识到前座的人处于极端恐怖之中。他只是偶尔觉得有些奇怪,这小车干吗以近乎不顾一切的速度行驶在狭窄的乡间道上。
“这条路往前还有多远?”他问。
年轻人把城名告诉了他,这恰好是三年前那天下午他初到杰弗生镇时那个黑人小孩说的同一名字。年轻人的声音干涩轻飘,问道:“你要去那地方吗,头儿?”
“行吧,”克里斯默斯说,“是的,是的。到那儿就行,很合我心意。你们是不是去那儿?”
“当然啰,”年轻人说,还是那轻飘平板的调子,“你说哪儿都行。”他身旁的姑娘又开始压抑地低声呜咽,像头小动物在呻吟;男青年又朝她发出嘘声,一边直视前方,小车飞快地跳跃向前。“嘘!嘘——嘘!嘘!”可是,克里斯默斯仍然没有注意,映着车灯他只看见两个年轻人的头僵直地朝向前方,道路像条带子晃动着直往后消失退去。然而,无论对他俩或疾速消失的道路,他都没有好奇心;那青年显然对他讲了好一会儿话,他甚至都没留意;他不知道他们已经行驶了多远或者现在到了什么地方。那青年的话语现在放得很慢,一再重复,似乎在精心挑选每个字,为了适应一个外地人的耳朵,讲得又慢又清晰:“听我说,头儿。我要在这儿前方转弯上坡。上条近路。一条更好走的近路。我要上近路。上了近路就好走多了。这样咱们可以快些到那儿,明白吗?”
“行,”克里斯默斯说。小车继续跳跃前进,在拐弯处颠晃了一下便奔上山坡,接着又飞驶而下,大地仿佛在他们脚下陷塌一般。路旁柱子上的邮政箱映入灯光又一晃而过。他们不时驶过一幢漆黑的住房。那青年又讲话了:
“好,这就是我刚才告诉你的近路。就在这儿。我要开上去,但这并不是说我要离开大路。我只是要抄段近路再上条好走的路。明白吗?”
“行,”克里斯默斯说。然后他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你们准是在附近住吧。”
这时姑娘开口了。她在座位上转动了一下,瘦小的脸苍白,布满忧虑和莫名的恐惧,一副吓得没命的样子。她叫道:“我们就在这儿住!我们俩都在!就在那边不远!我的爹和几个兄弟——”她的话音骤然停止,克里斯默斯瞧见男青年的手啪地捂上了她的下半边脸,她双手抓住他手腕,与此同时她被闷住的声音在他手掌下哽噎咕哝。
“行啦,”他说,“我在这儿下车。你可以让我在这儿下。”
“现在成了!”那位青年叫道,声音尖细,满腔怒火。“你快别出声——”
“停车,”克里斯默斯说,“我不会伤害你们哪一个,只想下车。”车又带着突然的一声吱嘎停住,但引擎仍然发动着,不等他下车站稳脚跟,车便继续冲向前去;他只好跟着向前跑了几步才获得平衡。当他这样做时,一个笨重的硬东西撞在他胁部。车继续疾驰,霎时车身变得模糊,从车内飘来姑娘的尖厉哭声。随后车便无影无踪,只剩下一片黑暗,扬起的尘土纷纷落下;映着夏夜的星空,周围复归于寂静。撞他的家伙给了他着实一击,然后他发现它就系在右臂。他抬起手一看,原来是那支老式的笨重手枪。他不知道自己带着枪,完全不记得曾经拿起它或者为什么要拿。但这下他猛然明白了。“我刚才是用右手向汽车打手势的,”他回想,“难怪她……他们……”他右手往后一扭,手枪回到原位。这时他停下来,划燃一根火柴,借着火柴短暂微弱的亮光仔细察看手枪。尽管火柴光亮转瞬即逝,他仿佛仍然看见这支上了弹药的双膛老式枪:一膛的撞针已经落下,可弹药没有炸,另一膛的撞针还未下落,但已做好下扣的准备。“一枪为我,一枪为她,”他说。他挥起手臂一扔,听见手枪穿过灌木树丛的响声,然后周围又归于一片沉寂。“一枪为她,一枪为我。”
十三
乡里人发现大火之后五分钟,人们便开始聚集。其中有的人正赶着马车进城度周末,也停下来观看,更多的人则从周围邻近一带步行而来。这是一个黑人居住的地带,稀疏的小木屋,单薄贫瘠的土地,平时一支警卫搜查队要来梳上一遍也难找到十个人,包括男女老幼在内;然而这时,仿佛从天而降,不出半个钟头便汇集了一群又一群的人,有的独个儿来,有的一家子出动。还有的从城里开着汽车,一路哇哩哇喇地飞驶赶来。其中包括本县法庭的警长——一个身材肥胖、神情潇洒的人,头脑顽固而又机灵,一副乐善好施的样子——他推开那些围观摊在床单上的尸体的人们,这些人带着呆滞的孩子般的惊讶神色瞧着,正像成年人在端详自己的不可更改的肖像那样。人群中也有偶然南下的北方佬,南方的穷白人和短时在北方住过的南方人,他们个个都相信这是桩黑人干的匿名凶杀案,凶手不是某个黑人,而是所有的黑种人;而且他们知道,深信不疑,还希望她被强奸过,至少两次——割断喉咙之前一次,之后又一次。警长来到尸体跟前亲自察看了一番,然后叫人抬走,不让这悲惨的尸体暴露在众人的眼前。
这样一来,除了摊放过尸体的地点和大火,再没有什么可供人们观看的了。过了一会儿,谁也记不清刚才摊尸的床单摆放过的位置,盖住的地面;这样,供观看的便只剩下大火了。于是人们观看大火,带着同样呆滞惊骇的凝视目光,这目光仿佛直接来自知识起源的古老发臭的洞穴;他们好像从未看过死亡,从未观看过大火似的。不一会儿,消防车雄赳赳地开来现场,一路呐喊着,吹口哨,敲铃子。崭新的车身漆成红色,带有金色的饰边,配备有一副手拉警报器和一个音调宏亮的金色铃子,威风凛凛,十分神气。车上还站着没有戴盔帽的男人和年轻小伙子,他们把着扶手任车飞驰,凛然不惧。车上装备有自动升降梯,用手一按就会立即升得老高,像是可以折叠的大礼帽;只不过现在没剩下可以供它们升高的目标了。车上还整齐地盘绕着没有用过的皮水管,令人想起大众杂志上电话托拉斯登的广告;可是这时既没有东西把它们支撑起来,也没有水从皮管里流过。于是,车上那些没戴盔帽的扔下了柜台桌边的工作赶来的男士纷纷跳下车,包括那位拉警报器的人,他们也加入观看,被人领着看了几处不同时候摊放过床单的地点;其中有几位的口袋里装着手枪,他们便开始查找肇事凶手。
然而没有谁可查访。她如此平静地度过了一生,向来只专注于自己的事务,她在这个城镇出生长大,至死仍是个外地人,外来者;她死时馈赠给这个县城的是一场惊讶和义愤。尽管她最终为人们提供了一场激动人心的大火场面,几乎可说是一次罗马式的节日盛会,人们还是饶不了她,不让她死后得到平静与安宁。不能因为这个。安宁哪是经常可以得到的呢。于是人们熙熙攘攘,挤作一团,相信这场大火,这次流血,这个仿佛是三年前早已死去的人,现在又重新活了过来,都在一齐嚷着要进行报复,而不相信开始沉寂下来的火焰和已经僵硬了的尸体都肯定无疑地表明了房屋已毁,人已丧命,无论怎样报复也是枉然。不能因为这个。既然对她的死亡的看法已确信无疑。货架上橱柜内塞满熟悉的货品有什么可取的呢,主人进货不是为了欣赏或者得到拥有它们的兴趣,而是为了招徕顾客,让他们以为划算而买去,否则主人会常常陷入沉思,既对那些尚未卖掉的货品大为不满,又对那些具有财力购买它们却不肯花钱的顾客感到愤怒,甚至感到绝望;律师呆在发霉的律师事务所里有什么好处呢,空等客户上门,与贪婪鬼和诈骗犯的幽灵泡在一起;同样,医生空等在诊所里有什么用处呢,准备好锋利的手术刀和高效的药品,相信病人抱有同样的信念而不用向病人提出人所共知的忠告——他们能够手到病除、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女人也来了,有闲的妇人,身穿色彩鲜艳但有时是匆忙赶做的衣服,带着神秘而又兴奋的灼灼发亮的目光,同时心里暗暗感到沮丧(她们一向更热爱死亡而不甘心坐享安宁),她们到处印上坚实娇小的脚印,一面走动一面咕哝谁干的?谁干的?也许还会和着脚步说他还逍遥法外?噢,是吗?是吗?
既然没有可调查的现场,警长也带着恼怒和惊讶的神情望着火焰。他尚未想到使自己陷入困惑的是某个人。仿佛引起这一切的只是火本身,这场火是为了达到那个目的和结果而自发燃烧起来的。他似乎认为正是由于杀人放火这类罪恶,才早就有不少前辈会干上这一行——一直延续到他自己,而这场火却站在罪犯一边跟自己作对。因此,他带着困惑而又恼怒的神情继续走动,绕着那自由自在燃烧着的大火,那既给人以希望又能毁灭一切的火焰,直到他的助手跑来报告:在房子那边的小木屋里发现了新近有人居住的痕迹。这时,发现这场大火的乡下人(他还没进城去,两小时前他就下了车,马车还停在那儿没有移动一步;此刻他在人群中间走动,头发乱蓬蓬的,比划着手势,满面倦容,神情愤怒,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才立即记起来:他破门而入之际曾看见屋里有一个人。
“一个白人?”警长问。
“是的,先生。他扑通扑通地在厅堂里滚,像刚从楼梯上摔下来。他竭力阻止我上楼去,告诉我他刚才还在楼上,那儿没有任何人。等到我下楼时他却没影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