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八月之光(出书版)》作者:[美]威廉·福克纳/译者:蓝仁哲【完结】 > 【书香门第】八月之光.txt

第 19 页

作者:美-威廉·福克纳/译者:蓝仁哲 当前章节:10221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7:39

人物与社会

《八月之光》出现的人物众多,有名有姓的多达六十余个,少数几个没提名姓,更多人物以“他们”、“人们”、“镇上居民”、“乡下人”的称谓出现。这些人物,像福克纳其他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只要在他的笔下出现,哪怕是一晃而过,都会给读者留下鲜明的印象。

莉娜·格罗夫是主要人物之一,由于她的故事简单,在小说中没有多少情节。她是一位年轻、单纯、天真的乡村姑娘,父母早丧,跟着哥哥一家长大。她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似乎只是按照人的健康的本能和冲动行事。她受了卢卡斯·伯奇的欺骗而怀上身孕,腹中的胎儿一天天长大,她便毅然上路去寻找胎儿的爸爸。一路上乡亲们目睹她的处境都为她担心,她自己却总是乐观自信,带着“一种内心澄明的安详与平静,一种不带理智的超脱”,相信“上帝准会让好事圆满实现的”(第一章)。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她花了四个星期从亚拉巴马州一路找寻,来到杰弗生镇却没有如愿以偿。等婴儿出世以后,伯奇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但几分钟后伯奇又撒谎溜走了。她几乎是“心甘情愿”地放他走掉,只是发出一声叹息:“现在我又只好动身了。”莉娜与其说是福克纳塑造的一个人物,不如说是他有意运用的一个非人格化的意味隽永的象征。她从容自在地行进在路上的形象贯穿小说始终,不仅为整部小说构建了一个框架,更暗示了一个以乡村为背景的淳朴人生,那幅“老在前进却没有移动”的“古瓮上的绘画”般的悠然景象,是她坦荡无忧的人生之路的绝妙写照,体现了亘古不变的自然人生。她俨然是大地母亲的化身,负荷身孕的体态象征着大地潜在的蓬勃生机;她以强大的生命力和超然的人格与小说中其他悲剧人物形成强烈的对照,并给他们以人生的启迪。她身上闪现的自然淳朴、宽厚仁爱、坚韧不拔、乐观自在的精神,令人想起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中所赞美的人类“心灵深处的亘古至今的真情实感、爱情、荣誉、同情、自豪、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45。可以说,她就是《八月之光》的光辉的具体象征。

乔·克里斯默斯是小说的主人公,他的故事是小说的主体和中心。他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他还在襁褓之中就被抛弃,“克里斯默斯”的得名(英文“Christmas”)记下了他在圣诞之夜被抛弃在孤儿院门外的遭遇。他被剥夺了父母之爱,在一双邪恶的目光注视下度过了五年时光。由于偶然发现了女营养师的性隐私而遭到报复,幼小的心灵里从此播下对女人的敌对种子。之后被麦克依琴夫妇领养,受到继父严格的清教徒戒律的约束,养成刚强不屈的性格;继母麦克依琴太太对他怜爱关心,反令他厌恶,加强了他对女人的反感与怨恨。他成年后遇到的情人偏偏是个名叫博比的暗娼,他夜里偷偷爬窗去与她幽会,导致了他成为砸死继父的罪犯。为了逃避罪责,他开始了长达十五年的流浪生活;他走南闯北,干过多种活计,同许多女人睡过觉。造成他不安宁的原因是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白人还是黑人。他努力想变成黑人,黑人不认同他;他本来看上去像个白人,但自己心里又不踏实,因为从小就有人骂他是“黑杂种”。因此,他长达十五年的流浪生涯可视为他寻找自我的历程。他偶然来到密西西比州北部地面,闯入了伯顿小姐的厨房。他俩萍水相逢,即使成为情人之后也很少交谈,彼此并不了解,他们走到一起实质上是两个孤苦人的自然需要。所以,当伯顿小姐要按自己的意志改变他的生活时,他坚决不从。于是两人的关系到了尽头,她未能实现先毙了他再结果自己性命的打算,反死在他的剃刀之下。

克里斯默斯的一生是一出悲剧。造成他悲剧的原因,福克纳曾很深刻地指出:“我认为他的悲剧在于,他不知道自己是谁——究竟是白人或是黑人,因此他什么都不是。由于他不明白自己属于哪个种族,便存心地将自己逐出人类。在我看来,这就是他的悲剧,也就是这个故事悲剧性的中心主题: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一辈子也无法弄清楚。我认为这是一个人可能发现自己陷入的最悲哀境遇——不知道自己是谁只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明白。”46福克纳正是这样来塑造这个悲剧主人公的。他用了整整七个章节来追述他悲惨的身世和遭遇,让读者了解他为什么杀死伯顿小姐。福克纳还精心塑造了克里斯默斯的悲剧人物性格:他具有悲剧主人公的勇气,尽管他只是一个卑贱的现代流民,却像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中的主人公俄狄浦斯那样,敢于向命运抗争。他拒绝继父给他的姓氏,坚持对伯顿小姐的要求说“不”;他流浪四方,一直寻找、试验、确认自己是谁。苦恼他一生的问题不是如何维持生存,而是他屡遭命运的打击所留下的创伤。他具有悲剧主人公的气魄,敢于正视现实,杀害伯顿之后他没有逃亡他乡,而在一周之后自动出现在摩兹镇,还去理发店“理了发,修好面……又进一家商店,买了件新衬衣,一条领带,一顶宽边草帽”(第十五章)。这一切表明他从容不迫地走向死亡。直到最后他被珀西追击,临终之际手里握着手枪却没有开枪反抗。福克纳对他最后惨遭杀害的描写也是意味深长的:他倒在地上,“带着安静、深不可测、令人难以忍受的目光”,他的血“像腾空升起的火箭所散发的火花似的从他苍白的躯体向外喷射;他仿佛随着黑色的冲击波一起上升,永远进入了他们的记忆。……这情景将留在人们的记忆里,沉思静默,稳定长存,既不消退,也并不特别令人生畏;……城里又一次响起汽笛的尖锐长啸,尽管受到墙垣阻隔,它还是愈升愈高,超出了听觉的极限。”(第十九章)这深沉的笔触,祭奠似的氛围,寄托了作家的无限感叹与同情。

盖尔·海托华是一个被废黜的长老会派教会牧师。他从神学院毕业后,出于个人的目的执意要求来杰弗生镇供职,因为这是他心仪崇拜的祖父——美国内战时南部同盟军的骑兵,最后丧命的地方;他自幼生活在祖父的阴影里,对现实世界、他的教区和教区会众漠不关心,甚至在布道讲坛上梦呓起祖父光荣的过去和死时的情景。在家里,妻子曾帮助他来到杰弗生镇,但他的生活中没有妻子的地位;他的冷漠使她孤独、绝望、神经失常以及私自出走,造成跳楼身亡的桃色丑闻。他被教会罢免之后拒绝离开杰弗生镇,过着离群索居、晦暗阴郁的日子。这个悲剧性人物同伯顿小姐一样,其悲剧的造成既有自身的责任,也有南北战争和重建时期的影响,两人的祖父都分别留下了令人难以承受的精神遗产,使他们与社会格格不入,要么被社会遗忘,要么成为众矢之的。与海托华来往的几乎只有拜伦·邦奇一人。在小说的开头,他在拜伦眼里仿佛是“一尊东方的偶像”,拜伦像虔诚的弟子总是向他请教,并以他为榜样,也过着与世隔绝、独善其身的生活。但是,八月之光涤荡了他们的心灵。拜伦遇到莉娜以后产生了爱情,几乎变成了另一个人;真挚的爱情滋润了他长期干枯的心田,怜悯之心使他同情他人,帮助他人。海托华为莉娜接生之后感受到了生命的活力与喜悦,打破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开始理解拜伦对莉娜的爱。在拜伦的影响下,海托华甚至同意挽救克里斯默斯,表明他重新回到了现实世界。在小说倒数第二章,我们看到这位在往昔沉溺了一生的可悲人物,终于从沉睡梦幻之中觉醒而且认识到:他辜负了教区的会众,“是我自己做得不对……说不定是道德上的罪恶”;他应对妻子之死负责,他是“使她绝望和死亡的工具”,他白白地虚掷了一生,“我知道整整五十年来我甚至还没有变成人”。

值得注意的是,三个主要人物及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另外三个人物——卢卡斯·伯奇、乔安娜·伯顿和拜伦·邦奇,对于杰弗生镇来说,都是外来者。虽然他们在杰弗生镇的经历有长有短,遭遇有好有坏,但都与杰弗生镇这个社会有关。

杰弗生镇是《八月之光》的社会背景,克里斯默斯的谋杀轰动了全镇,“发现大火之后五分钟,人们便开始聚集。……不出半个钟头便汇集了一群又一群的人,有的独个儿来,有的一家子出动。还有的从城里开着汽车,一路哇哩哇喇地飞驶赶来”(第十三章)。在其他几个场合:克里斯默斯被捕后的监狱外面,大陪审团开会时户外走廊里,追击克里斯默斯时的广场上,总是挤满了“人们”、“镇上居民”、“乡下人”。这些人不单看热闹,而且三五成群地议论。在公众场合是这样,在家里也一样,“在星期一的晚餐桌上,城里人议论纷纷”(第十九章)。对克里斯默斯事件如此,对早年的海托华事件也没什么两样。而且,整个小说相当大一部分情节都是从第三者的眼光或民众反应的角度传达出来的。因此,小说从头到尾给人一个深刻的印象:杰弗生镇是一个公众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强大、相当封闭落后的美国南方社会。很明显,这个社会的精神支柱是传统的道德观念和宗教教义的清规戒律。它要求生活于其中的每个人都按它的规范行事,任何偏离其准则的言论举止都会遭到公众的议论或谴责。这样的社会必然保守封闭、对外排斥,成为产生社会偏见和种族歧视的温床。有时人们会不顾事实,想当然地对事物做出结论:在伯顿被杀的现场,“他们个个都相信这是桩黑人干的匿名凶杀案,凶手不是某个黑人,而是所有的黑种人;而且他们知道,深信不疑,还希望她被强奸过,至少两次——割断喉咙之前一次,之后又一次”(第十三章)。任何超越他们准则的举动,出乎他们意料的事实,都会被认为“岂有此理”。克里斯默斯自动地出现在摩兹镇而被捕,“他这样做可激怒了乡亲们。一个杀人犯,竟然穿得周周正正,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活像没人敢碰他似的……他像是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是个杀人犯,更不明白自己是个黑鬼”(第十五章)。这样一个社会,个人如果不赞同它,就会受到它的压力,变成双重性格的人;公众舆论可能会被引导利用,兴起迫害风浪,以致成为滋生三K党、珀西·格雷姆一类的法西斯分子的土壤。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杰弗生镇是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南方社会。19世纪中叶的南北战争和其后的重建时期造成了难以愈合的精神创伤,留下的浓重阴影迟至20世纪20年代仍然笼罩着杰弗生镇。种族问题,对北方佬的歧视,黑人的权利与地位,仍然困扰着后代。“为了黑人的选举权问题”,伯顿小姐的祖父和哥哥——废奴主义者、北方佬,被“从前的奴隶主、在南北战争中当过兵的”沙多里斯上校在杰弗生镇上杀害。埋葬他们的坟墓还不得不掩蔽起来,“这儿的人憎恨我们。我们是北方佬,外地人。……是他们的仇敌”。伯顿还被父亲带到坟前,要她“记住这个。你爷爷和哥哥躺在这儿,杀害他们的不是白人,而是上帝加在一个种族头上的诅咒……记住我受的诅咒,你母亲受的,还有你自己将会受的……这是每个已经出生的和将要出生的白人孩子会受的诅咒。谁也逃脱不了”(第十一章)。历史的创伤,南北的分歧,时代的怨恨,尤其是种族歧视和迫害,似乎已经根深蒂固,成了永远无法摆脱的命运。因此,海托华和伯顿的遭遇,克里斯默斯的悲剧,还可能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程度上重新上演。

当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总是两方面的。人的因素常常是更主要的方面,人对社会采取不同的态度和立场往往会引出不同的结果。克里斯默斯的悲剧有社会对他的不公,种族歧视的压力,但命运的作对却是注定不变的。“那条延伸了三十年的街道……已经绕了个圆圈,但他仍套在里面。”在他为社会中的“自我”而苦恼而求索的一生中,他对社会和他人采取了不妥协的顽强态度,可是他自己也忽视了对社会和对自己的了解,甚至“他在这片土地上长大成人……对这片土地的真正形态和感受还一无所知。……对大地也必须遵循的不可更改的法则,他仍然一窍不通”。直到他感到周身虚脱无力,才意识到“生存原来是这么回事”(第十四章)。在海托华和伯顿的情形中,可以说伯顿更多地是历史创伤的受害者,一个被社会扭曲了的人物,而海托华虽生犹死地虚掷了一生,则主要应由他自己负责。对莉娜来说,她是自然的幸运儿,她总是得到各地乡亲的帮助,杰弗生镇的乡亲对她也是友善的。正像福克纳在他的其他小说里所表现的那样,他对南方社会的描写是客观真实的,但对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所持的态度,则是相当温和的。

福克纳的语言风格

福克纳的文体风格,一向是批评家关注和评论的焦点之一,尤其是在20世纪30年代。不少英美同行和评论家,就他对某些词语的偏爱或滥用,任意拼合词语,臃肿繁复的文句以及其他怪癖,都不曾放过。在这些文章中,康拉德·艾肯《论威廉·福克纳的小说的形式》一文,相当集中而又中肯地谈到了福克纳的语言风格。文章发表于1939年1月,今天读来仍颇能引起共鸣,而且艾肯的评价对读者也不乏指点迷津的作用。因为,不妨多引两段:

总之,福克纳先生的文体,虽然有时很漂亮,而且总是很有趣,但糟糕透顶的地方也实在太多;它无可避免地给温德姆·刘易斯那样敏锐的评论家提供了太容易狙击的目标。然而如果说人们很容易取笑福克纳先生对某几个字或是着了迷,或是漫不经心,或者滥用,或者鹦鹉学舌般地老用机械的m-音缀……那么对于他专门爱用过于繁复的句子结构,却还需要另加评述。

过于繁复也确实过于繁复,这些句子雕琢得奇形怪状,错综复杂到了极点:蔓生的子句,一个接一个,隐隐约约处于同位关系,或者甚至连这隐约的关系也没有;插句带插句,而插句本身里面又是一个或几个插句……仿佛福克纳先生在急促的失望之中,决心要告诉我们一切……似乎要使每个句子成为一个微观世界。而且应该承认,那样的句法使人困惑和心烦意乱。

使人困惑的是你读完一个句子之后,发现全然不知悬空着的动词的主语是什么——使人心烦意乱的是你必须回头去理出它的意思来,循着一个一个子句去弄清整个句子的结构,然后终于发现弄不清楚也无所谓,而那晦涩或许是既非纤巧,也无必要。……

然而,尽管有大错误,尽管有坏习惯和有意的坏写法(有意是显然的),他的文体总的说来是极其动人的;读者的确是一直沉浸在那里面,也要一直沉浸在那里;这就值得研究其中的道理。假如我们不是孤立地考虑这些奇怪的句子,不是作为语法上的怪物或拙劣的怪物,而是把它们同全书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我们立即会发现这些句子所以写成这个样子自有其机能上的理由和必要……

显然,这样的文体,尤其结合了这样一种对方法的关注,一定会给读者造成困难;也应该承认,福克纳先生一般并不致力或不大致力于使他高度复杂的“情境”易于被接受或理解。读者简直必须决心下功夫,也可以说共同合作;读者的报酬是确有一种意境将会显形,有一种意义可以抽引出来,而一半的趣味正是在于仔细体会福克纳先生怪异、艰难,又常是那么煞费苦心的构思过程。……47

读过福克纳作品原文的读者都会有同感,评论家对他的文体的批评是有的放矢的,不无道理的。然而,他达到的独特风格境界又总是令评论家和读者折服和倾倒。

福克纳自己如何看呢?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福克纳很少在乎别人说些什么,自己也从不加以解释,一味按他自己追求的目标进行创作。可是在获奖之后,他一反常态,在讲演或接受采访时常常谈起或回答各种有关的问题。在回答《八月之光》的写作风格时,他曾这样说道:“我对风格一无所知。我不在心里催促他写出来——我想一个作家有许多事,他没有时间去考虑风格问题。要是他只是想写,没有什么催促他,那么他就能成为一个文体家,但有许多东西催促着写出来的作家们却无暇顾及,只好任其粗放,巴尔扎克就是一个例子。”48

在另一个场合,1956年初接受吉恩·斯泰因采访时他却这样谈到风格:“依我看,人表达思想感情的手段,以音乐为最便。……可是我之所长是文字,所以我就一定要啰啰嗦嗦地用文字来设法表达纯音乐简单明了就能表达清楚的意思。也就是说,尽管音乐可以表现得更明白、更简洁,可是我却宁可使用文字。我觉得,看比听强,无声胜于有声,用文字创造的形象就是无声的。文中惊雷、文中仙乐,都只能在无声中领会。”49福克纳的以上谈话不仅回答了当场提问,也是对先前不少评论家的指责的间接回答,对读者理解和欣赏他的语言风格也大有助益。看来,形成福克纳独特的语言风格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他听从心里的催促纵笔写去,“任其粗放”;二是他“一定要啰啰嗦嗦地用文字来设法表达清楚意思”。他的“粗放”、“啰啰嗦嗦”是显而易见的,但他文中的“惊雷、仙乐”却需要读者“合作”才能领会。纵观《八月之光》的文字,的确不乏“文中惊雷、文中仙乐”。诸如第一章莉娜行进在乡村道上的悠缓和午后时分的凝重气氛,第十九章珀西追击时的紧张氛围及克里斯默斯死亡之际仪式般的描写,第二十章海托华临终幻觉的逼真细微的描绘等,以及更多散见的精彩段落,无不令人叫绝。

福克纳最擅长运用文字的积累效果,他往往以词语泼洒成激流,将读者卷入其间,使其沉浸其中,令人达到忘记词语和语法规则的地步,从而仿佛看见文字积累幻衍成的画面形象。他像一位天才的文字画家,文字在他手里成了色彩,他执意“啰啰嗦嗦”之际正是他瞄准心目中的形象而酣畅地增添色彩、泼洒浓墨的时候。对于福克纳来说,似乎用文字创造形象胜于表达意思。由于他时刻关注“用文字创造的形象”和“看比听强”的效果,所以他频繁地使用“seem”(看似)、“like”(像是)、“as

if,as

though”(仿佛是,恍若,好像)、“look”(看上去像)等视觉比拟的引导词语,不断地运用“now”(这时,现在)、“then”(之后,接着,那时)来指示变换的画面或情景,总是把形容词一个又一个地附着在前一个之后,或让分句不断蔓生以致“过于繁复”。

如果说福克纳的语言风格曾令不少评论家摇头,曾令众多读者感到“困惑和心烦意乱”,那么它简直令译者头痛、叫苦不迭。福克纳的作品,有时真叫译者望而生畏,止步不前。遇上那些“雕琢得奇形怪状,错综复杂到了极点”的句子,即使反复阅读解除了“困惑”,拿起笔来用另一种文字表达却又像入了迷宫,找不到出口,或者深陷泥潭,半天动弹不得。汉语与英语的规范大相径庭,福克纳作品的汉译难度是很大的,他的文体风格在译文中很难完全不走样地被复制。译本无论如何只是原著的替代品而已,对福克纳的原著来说更是这样。中国读者可聊以译本作为步入其堂奥的阶梯,但要真正欣赏和研究福克纳的作品则必须直接阅读原文。

蓝仁哲

1998年1月重庆歌乐山麓

[1]暗指英国诗人济慈的名篇《古瓮颂》。

[2]指莉娜和她肚子里的婴孩。

[3]英文为“Christmas”,意思是“圣诞”。克里斯默斯由于在圣诞之夜被收养而获其名,详见后文。

[4]这部小说以20世纪20年代为背景,正是美国实行禁酒法的时代。当时有人私自酿酒出售,借以赚钱。

[5]孟菲斯,城市名,位于美国田纳西州西南部,靠近书中虚构的杰弗生镇。

[6]“神学博士”的英文是“Doctor of Divinity”,缩写为“D.D.”,也可曲解为“Down

Damned”,即“遭到诅咒、倒霉透顶”的意思。

[7]指内战期间,1862年12月20日夜晚南部同盟军在范·多恩将军指挥下,以骑兵偷袭联邦军队格兰特将军在牛津镇北面三十英里处的军需物资库。

[8]指只有牧师戴的、表示牧师身份的一种领圈。

[9]见《圣经·旧约·列王纪》。耶洗别为以色列国王亚哈之妻,作恶多端,后世用她的名字指一切歹毒淫荡的女人。

[10]指他身上有黑人血统的事实。

[11]约翰·雅各布·阿斯特(1763—1848),出生于德国,后成为美国的皮毛富商和金融家,这里用以讥笑女侍者。

[12]见《圣经·启示录》第十二章第七节。米迦勒曾率领其他天使与邪恶的撒旦搏斗,因而被称为大天使或天使长。

[13]浮士德:中世纪传说中的人物,后来成了文学作品里的主人公——一位老哲学家,用自己的灵魂去同魔鬼交换知识和力量。

[14]比尔街:孟菲斯的臭名彰著的街区,下等人聚居之地。

[15]哈莱姆:纽约市的黑人聚居地区。

[16]瑞士经营旅馆的有名企业家里茨,在世界各地经营的不少豪华旅馆的共同名字。

[17]原文如此。似应为“十五年前”,那时他十八岁。

[18]上帝看见以色列的子孙在埃及受苦,指示摩西领他们出埃及。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第三章。

[19]“应许之地”即“promised

land”,这几个英文字并不见于英文《圣经》,但指的是迦南,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地方。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十七章第八节。

[20]尼斯·佩特罗尼乌斯(?—66),公元1世纪古罗马的讽刺作家,其喜剧传奇小说《萨蒂利孔》描写当时罗马社会的享乐生活和习俗。

[21]奥布里·文森特·比亚兹莱(1872—1898),英国艺术家和画家。

[22]指她想要生的小孩。

[23]阿尔弗雷德·丁尼生(1809—1892),英国诗人,1850年到1892年为英国桂冠诗人,其诗音调铿锵,节奏鲜明。

[24]指克里斯默斯。

[25]上帝的儿子耶稣,他的诞辰(12月25日)称为圣诞(Christmas),这里指用“Christmas”来命名拾得的婴儿。

[26]约瑟夫是耶稣的父亲的名字,乔即约瑟夫的昵称。用耶稣的生日——圣诞(Christmas)来命名捡来的孤儿,是亵渎神明的表现,这儿的语句更在戏拟《圣经》中的语势。

[27]《亨利四世》: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历史剧之一,包括上、下两部,描写英王亨利四世(1367—1413)及其王子(亨利五世)为夺取王权和巩固王权而进行的一系列斗争,亨利四世和五世的形象是莎氏心目中理想的英武骑士的象征。

[28]范·多恩:美国内战时南部同盟军的一位将军,曾率骑兵偷袭联邦军队在斯普林斯的军需仓库。福克纳在别的小说中也提及此事,但在这部小说里,把偷袭地点改成了杰弗生镇。

[29]格兰特:美国内战时北方联邦军队的统帅,内战胜利后,曾出任美国第十八任总统(1869—1877)。

[30]姚乃强:《福克纳研究的新趋向》,见《外国文学评论》(季刊),1993年第1期,第108页。

[31]迈克尔·米尔格特:《是小说而非轶事》,见《新论〈八月之光〉文选》,剑桥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31页。

[32]福克纳:《〈喧哗与骚动〉序言》,见《南方评论》,1972年秋季刊。

[33]亨利·坎比:《残酷的一派》,见《星期六文学评论》,1931年3月21日。

[34]亨利·坎比:《生命的本质》,见《星期六文学评论》,1932年10月8日。

[35]J.D.亚当斯:《福克纳先生惊人的小说》,见《纽约时报书评》,1932年10月9日。

[36]J.布洛顿纳(编):《福克纳书信选》,兰登书屋,1977年,第66页。

[37]詹姆斯·梅里韦瑟与迈克尔·米尔格特(合编):《园中之狮:福克纳采访录,1926—1962》,兰登书屋,1968年,第31页。

[38]F.格温与J.布洛顿纳(合编):《福克纳在弗吉尼亚大学讲演录》(1957—1958),弗吉尼亚大学出版社,1959年,第74页。

[39]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李文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

[40]《福克纳在弗吉尼亚大学讲演录》(1957—1958),第199页。

[41]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说》,见《福克纳评论集》(李文俊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第254页。

[42]《是小说而非轶事》,第5页。

[43]《福克纳在弗吉尼亚大学讲演录》(1957—1958),第45页。

[44]《是小说而非轶事》,第2页。

[45]《福克纳评论集》,第254页。

[46]《福克纳在弗吉尼亚大学讲演录》(1957—1958),第72页。

[47]康拉德·艾肯:《论威廉·福克纳的小说的形式》,见《福克纳评论集》,第73—75页。

[48]《福克纳在弗吉尼亚大学讲演录》(1957—1958),第7页。

[49]福克纳:《福克纳谈创作》,见《福克纳评论集》,第265页。

小说下载尽在http://bbs.txtnovel.com--- 书香门第【莲动下渔舟】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