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他并不觉得自己在横冲直撞,大吼大叫。很可能他还以为自己站在那儿丝毫未动,坚如磐石,心平气和,可他周围那些懒散的贪色鬼却已乱成一团,惊恐直叫,像是见到了愤怒的报复天使派来的代表。也许他觉得伸去打那青年耳光的手不属于他自己,他从小抚养他,供给了他吃的、住的和穿的;而青年人闪过那一耳光之后再次扬起的面孔已不是他所熟悉的那张孩子脸了。但是他对此并不感到诧异,因为他所关心的不是那张孩子脸而是一副他同样熟悉的撒旦的面孔。他举起拳头,直盯着那张面孔步步逼近,如历梦境,像一位大义凛然的殉难者,迎向乔照着他的头部劈来的椅子。他陷入一片昏眩,也许这昏眩使他有些震惊,但震惊不大也未持续多久。
这时,乔感到顿时一切都过去了,周围的一片喧嚣沉寂下来,只剩他站在地板中央,手里紧紧抓着那把已经碰裂的椅子,俯视着倒在地上的养父。麦克依琴仰面躺地,现在显得完全安静了,仿佛在睡觉,前额上的血也不再淌了,即使倒地长眠也露出一副顽固不化、坚韧不拔的神情。
乔喘着粗气。他能听见自己喘息,还听见别的什么声音,尖细而又遥远。他仿佛听了好长一阵才辨出那是人声,女人的声音。他举目四望,看见两个男人拉住她,她却挣扎扭动,头发乱蓬蓬的,苍白的面孔蒙上粗俗的脂粉,丑陋而又痛苦难堪,嘴咧成一个小洞放声尖叫:“骂我娼妇!”她一面叫喊一面乱扭,想挣脱拉住她的两个男人,“那个老龟孙子!放开我!放开我!”然后她的声音不再是任何字句,只是尖声嚎叫。她又蹦又跳,竭力用嘴去咬那两个抓住她的男人的手。
乔朝她走去,手里仍提着那把破椅。其他人畏缩地挤在四周墙边,一齐注视着他:姑娘们穿着紧绷绷的色彩不协调的衣服和邮购的便宜鞋袜,青年小伙子穿的衣服也是邮购的,尺寸不合,鼓鼓囊囊的;他们双手粗硬磨损,眼里流露出耐心注视一道道的犁地沟和缓缓移动的骡屁股所留下的痕迹的神色。乔开始挥舞着椅子跑过去,叫道:“放开她!”这时她忽然停止挣扎,把愤怒和喊叫转向乔,像是刚看见他,意识到他也在那儿。
“还有你!你领我到这儿来。该死的乡巴佬。狗娘养的!你和他都不是好东西。把一个从来没见过的人引向我——”乔并不像在专门追赶谁,手里举着椅子,面容却显得十分镇静。女人身边的人往后退,放开了她,可她仍然乱扭乱动手臂,似乎没意识到已经获得自由。
“从这儿滚开!”乔叫喊道。他挥动椅子,转了一圈,面色仍然十分冷静。他叫道:“往后站!”虽然谁也没朝他走去。人们个个都像瘫在地上的那人,一声不吭,呆着不动。这时他舞着椅子,步步退向门口。“站开!我说过总有一天我会要他的命!我对他明说过的!”他面色沉静地挥动椅子,继续往门口退。“你们谁也别动,”他说,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张张恍若面具的脸。然后他扔下椅子,一转身跳出门外,冲进柔和的疏影斑驳的月光。他赶上女招待,她正要钻进他俩来时乘坐的汽车。他虽然气喘吁吁,但说话却很平静,一张麻木的面孔,重浊的呼吸,只大到能发出声音而已:“回城去,我过一会儿就去那儿,我还要……”显然他不明白自己在说些什么,正在发生什么事。这时女招待忽然在车门口转过身来,照着他脸便揍;他没有动,声音也未改变:“对,就那样。过一会儿我就去那儿,一旦我——”说着转身就跑,女人还在揍他。
自然,他不知道麦克依琴套马的地方,也不敢说马就在那儿。然而,他带着有些像他养父对事物的执着自信,万无一失的判断,立即跑到了马跟前,翻身上马,勒转马头朝向大道。汽车早已开上大路。他看着尾灯渐远渐隐,消失不见。
健壮的农家老马慢跑着回家。青年灵巧地骑在马背上,身子前倾,轻松地保持着平衡,兴高采烈,快活得像浮士德13曾有过的时刻:把未来的忧虑彻底地置之度外了,终于获得自由,不拘荣辱,无法无天。马在行进中累得汗流浃背,喷出强烈的气味,带甜的硫酸味,像刮过一股无形的风。他大声叫道:“我终于这样干了!终于这样干了!我对人说过要这样干的!”
他转上小路,并不放慢速度,乘着月光直骑到住宅跟前。他原以为天色会很暗淡,事实却不然。他不停歇;现在,那条精心掩藏的绳索既是他逝去的往昔生活的一部分,也成了他的光荣和希望的象征。十三年来被他视为敌人之一的衰老老太婆,此刻已经醒来,正等着他。她和麦克依琴的卧室里还亮着灯光,她站在门口,一条披巾罩在睡衣上。她问了一声:“乔?”他迅速走过门廊,那副面孔就跟椅子劈去时麦克依琴看见的一个样。也许她还没看清楚。“咋回事?”她问,“爹骑马走了,我听见……”这时她看清了他的面孔,但已来不及往后退。他没有揍她,用手轻轻地掀了一下她的胳膊,行色匆忙,要她让开路,别挡在门口。他把她掀过一旁像伸手掀开门帘一样。
“他在舞场上,”他说,“让开,老太婆。”她转开身,身子往后一靠,一只手抓住披巾,另一只手支在门上,眼看着他走过房间,开始跑上楼梯,径自到他住的顶楼去。他不停步地扭头瞧了一眼。借着灯光她看清了他咧嘴露齿的笑容。“在舞场上,听见了吗?不过,他可不是在跳舞。”他回过头来朝着灯光大笑,扭回头后仍笑个不止,一面直往楼梯上跑,跑着跑着没入黑暗,从头往下渐渐消失,像是头冲在前面跑着笑着,一头扎进了一个可以抹掉他身影的去处,像一幅粉笔画从黑板上被抹去。
她跟在后面,费力地爬着楼梯。他走过她身边时,她就开始跟去,仿佛那使她丈夫离开的紧迫感像乔肩上披的一顶斗篷被带了回来,现在又由他传给了她。她步履艰难地攀登狭窄的楼梯,一手抓住栏杆,一手扯住披巾。她不讲话,也不叫他,像个幽灵在乖乖地执行不在场的主人传回的命令。乔没点燃自己房里的油灯,但房里朗朗地映照着月光,即使没有月光她大概也能辨出他在干什么。她直身靠着墙壁,沿墙摸索前进,一直摸到了他的床边,在床上坐下来。这费了她一些时间,等她注视松动的木板所在的地方,他已朝床边走来,月光端直地洒在床上,她眼睁睁地见他把钱盒往床上一倒,迅速把一小堆硬币和钞票抓到手里,直往衣袋里塞。只有这时他才瞧了她一眼,见她弓着背坐在床上,一只胳膊支撑着,另一只抓住披巾。他说:“我没有问你要钱,记住这个。我不问你,因为我怕你会主动给我。我干脆自己拿。别忘了这点。”话音未完他便转身。她看着他转身走进照亮楼梯的灯光,直到他下楼。他的人影消失了,但还能听见他的声音,听见他迅速地回到门廊;过了一会儿,她又听见马蹄声;再过一会儿,马蹄声也消失了。
乔催马穿过城镇大街的时候,听见什么地方时钟正敲一点;现在老马已筋疲力尽,好长一段时间一直在喘粗气,但乔仍挥动一根大棍频频地敲打马的臀部,迫使它嘚嘚疾驰。这棍子不是一根树枝,而是一段帚柄,麦克依琴太太插在前院花圃里用来领着藤蔓向上长的。马蹄虽然不停地翻,但速度并不比一个人步行快多少,一起一落的棍子也同样慢了下来,马背上的年轻人身子前倾,似乎还不知道它已经疲惫不堪;他像是在拽着这匹快要不行的马行进,月光辉照的空荡街头,有节奏地响着马蹄缓慢空洞的声音。人和马都带上一种奇异的梦幻般的色彩,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一步一步地缓缓行进在街道上,朝他惯常去等候的街角前进,也许不那么紧急,心情却同样急迫,更带年轻人的浮躁。
现在马连快步行走也困难了,腿脚僵直,呼吸既深长又费劲,简直在喘气,一次呼吸一声呻吟。棍子还在不停地落下,马行进的速度在逐渐减慢,棍子敲打的速度却在不折不扣地相应增加。但马慢到不能举步了,忽然偏斜倒向街边,乔拖它的头,揍它,但它倒在街边就不动弹了,投下斑驳的影团,头耷拉着,浑身颤抖,呼吸细得几乎像人声。然而骑马人仍然身子前倾地坐在马鞍上,一副飞奔疾驰的姿势,不住地用大棍抽打马的臀部。要不是棍子在一起一落,马还在呻吟喘气,这俨然像一座骑马雕塑,只是塑像偏离了基座而坠落在地,以一副疲惫不堪的姿态歇在静寂空荡、月影斑驳的街头。
乔下了马,走到马的头部,开始用力拉,好像使出大力气就会拉它起来再走,然后又重新跳上马背。马仍然没有动静。他这才死了心;他微微靠着马,两者都凝然不动:累垮的马和年轻人面面相对,头挨着头,活像一副雕刻的倾听姿态,一幅祈祷的情景或彼此窃窃私语的场面。然后乔举起木棍,一个劲儿地敲打不再动弹的马头,直到棍子折断。之后他继续用一节不比他的胳膊更长的断棍击打。最后,也许他意识到再打也不会给马带来痛苦,也许是他的胳膊终于打软了,才扔掉棍子,霍地转过身,大步走开。他没有回顾一下,愈走愈远,白衬衫鼓动着,渐渐地投入了月影;他远远地跑离了马倒下丧命的地方,好像这匹马从未存在过似的。
他路过惯常等候的街角。要是他真的留意到了或思索过的话,准会说天哪!多久了。那是多久前的事了啊街道转过弯之后成了砂砾路。他差不多只有一英里地要走,所以他跑得不快,而是稳步地匀速前进,头略微埋下,像在面对脚下的被践踏的路思索。两条胳膊摆动在两侧,同训练有素的赛跑运动员一样。路继续拐弯,被月光照得灰白,路两旁稀疏地排列着随意建造的低矮丑陋的小房屋,这是那些今日来、明日去的萍踪靡定者栖身的城边地带。小屋一个个漆黑一团,惟有他跑去的那一处例外。
他走向这个亮着灯的屋子,从路上折身跑去;夜深沉寂,足音响亮而又有节奏。也许他已经看见女招待,穿上了外出旅行常穿的暗色衣服,戴上了帽子,打点好了行李,等待出发。(怎么回事,他们要去哪儿,乘什么交通工具去,这些他似乎没想到。)还有马克斯和玛米,多半是更衣就寝的缘故,马克斯没穿外套,只穿了件内衣,而玛米则穿件浅蓝色的睡袍,两人都忙忙碌碌,处于喧噪激动、正要送别什么人的情景。但实际上他并不这样想,因为他根本没叫女招待做好准备离开。也许他相信早就这样告诉过她,或者她心里应当明白,因为他近来的举动和对未来的打算显而易见,任何人一看就会懂。也许他甚至相信在她钻进汽车时,他对她讲过他回家一趟是为了取钱。
他跑上门廊。迄今为止,即使在他是这房子的座上客的日子,也总是情不自禁地从路边溜入门廊的阴影里,尽可能不引人注目地赶紧钻进有人期待他的那个房间。他敲了敲门。她房里还亮着灯光,不出所料,门廊另一端也有一盏灯。遮上帘子的窗户后面有谈话声,几个人的声音,他能听出那是紧张的而不是快活的声音。这个他也料到了,他想他们以为我不会来。那该死的马,该死的马他又敲门,敲得更响,接着抓住门把手转动,把面孔凑近后面挂着帘子的前门玻璃。谈话的声音停止了。之后,整个屋里再也没有任何动静。屋里的两盏灯,她房里照映的灯罩,门后不透光的帘子,全都明明朗朗地显现着,但当他伸手抓门把手时,仿佛屋里的人全都突然死了。他再敲门,接连不断;他正敲着,门突然悄声地在他敲打的指头下开了(没看见门帘后出现人影,没听见有脚步声走近门边)。他好像是贴在门上似的,门一开他便跨进门槛,这时马克斯却从门后出来挡住。他穿戴齐整,甚至戴上了帽子。“唔,唔,唔,”他说,声音不高,一把将乔拉进屋又关上门,乔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进入屋内。然而,他的声音仍然含糊不清,发自内心却完全空空洞洞,没有一丝一毫欢愉的意味,像一片贝壳,像是他拿着什么东西在面前并透过它来观察乔,而在从前这会使乔带着介乎困惑与愤怒之间的神情盯住马克斯。“罗密欧终于到了,”他说,“比尔街14的花花公子。”这时他的话音高了一些,将“罗密欧”几个字说得十分响亮。“进来,同大伙儿见见面。”
乔一进门便朝他熟悉的门口走去,甚至几乎又开始跑,如果说已经停步的话。他没听马克斯讲话,从未听人说过什么比尔街——孟菲斯城里的三四个街区的总称,相比之下哈莱姆15称得上摄影场。乔一直没抬头张望,这时突然看见黄发女人站在门厅后边,他根本没注意她进来,他进屋时门厅里原来空无一人。可这时她突然出现在那里,穿着黑衣裙,手里拿着一顶帽子。就在他身旁敞开的门边摆着一堆行李,还有几个包。也许他刚才没看见这些,也许目光比思维更敏捷我没想到她会有这么多东西也许这时他才首次想到他们不需要带什么旅行,心想我怎么拿得动这么多可是他没停步,已经转向他所熟悉的门口。仿佛当他把手放到门上才意识到门里面一片寂静;他十八岁了,知道这寂静表明里边不止一人。但他没有止步,也许没注意到门厅里又空了,黄发女人已无声无息地离开。
他打开门便又跑了起来,像是一个人在寂静不动之中却远远地跑到了他和他的意识前面。女招待坐在床上,像他多次见到的情景。不出所料,她穿着暗色衣服,戴着帽子,低着头坐在那儿,门开时也没有抬头望一眼,一只手的指间夹着香烟,那手映着暗色衣衫悄然不动,看上去真有点儿畸形怪异。同一瞬间,他看见另一个男人,以前从未遇见过。但当时他没意识到这一点。只是到了后来他才记起这个和他曾瞟过一眼的那堆行李,这时他的思维比目光更为敏捷了。
那个陌生人同样坐在床头,也在吸烟。他的帽子往前栽,帽檐的影子落在嘴唇上。他看上去既不老也不显得年轻。如果两个白人突然窜到一个非洲村庄会被土著人当作两兄弟,那么陌生人和马克斯可谓兄弟俩。他的面部——灯光照见的下巴部分,一动不动。陌生人是不是正在注视他,乔不知道。马克斯正站在他背后,乔也没注意到。他听见了他们交谈的声音,却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甚至没留心听问他。
他怎么会知道也许他听清的就是这几个字,但多半没听清。也许他们这时的话语还比不上关闭的窗外昆虫劈劈啪啪的扑打声更有意义;也许他看见了那些打好的包裹行李,但仍不明白它们意味着什么博比说,那之后他便不见了。
他多半会知道。让咱们至少摸清楚逃走是不是有正当理由,起码。
乔进屋之后虽然纹丝未动,却似乎一直在跑。当马克斯碰他肩膀时,他仿佛在行进中被阻止似的转过身来。他甚至没有注意马克斯在房里。他带着一种愤懑的神情回过头来看着马克斯。“小伙子,给咱们讲讲,”马克斯说,“是咋回事?”
“什么咋回事?”乔问。
“那老头儿。你是不是认为已经砸死了他?给咱们直说。你不想把博比陷进去吧。”
“博比,”乔说,心想博比,博比他转过头,又像在跑动。这时马克斯一把抓住他肩膀,尽管手脚不重。
“说呀,”马克斯催促道,“咱们在这儿的人不都是朋友吗?你是不是砸死了他?”
“砸死他?”乔说,带着不耐烦却强忍恼怒的语调,像是遭到拘留却被小孩子审问似的。
陌生人说:“你用椅子砸他脑袋的那个人,是不是死了?”
“死了?”乔说,瞧着陌生人。他这样瞧着的时候才又一次看见女招待,又在跑动。等他真真实实地抬手动脚时,他却从心里完全驱开了眼前的两个男人。他走向床边,一面扯着衣袋,脸上浮现出一种胜利的喜悦神情。女招待没有看他。自他进屋以来她没觑他一眼,很可能他根本没注意到这点。她一直坐着不动,手上仍然燃着香烟。她凝滞不动的手粗大、苍白、死板,像是一块预备下锅的肉。又有谁抓他肩膀,这次是陌生人。陌生人同马克斯并肩站立,一齐盯着乔。
“别拖拖沓沓的,”陌生人说,“要是你砸死了那老头儿,就明说。这守不了多久的秘密。到下个月外面准会传开。”
“我不知道,跟你说过啦!”乔说。他的目光从一个人身上移向另一个人,满腔怒火却没有发作。“我击中了他。他倒下了。我早就对他说过,总有一天我会那样做的。”他来回地望着两张板着的几乎如出一辙的面孔。他开始挣开陌生人抓住的肩膀。
马克斯说:“那么,你到这儿来干啥?”
“干啥——”乔说,“我干啥……”他说,声音低微,惊骇不已,仍然带着愤慨而又克制的神情,目光从一张脸移向另一张脸。“我到这儿来干啥?我来接博比。你们以为我——我辛辛苦苦地跑回家一趟,是为了拿钱准备结婚的——”他又一次完全忘了他们在眼前,挣开身便朝女人走去,脸上又浮现出满不在乎的得意扬扬的骄傲神情;很可能这时候那两个男人像两张纸片一样完全从他的生活里吹刮得无影无踪了。他甚至没注意马克斯走到门边去呼唤,不一会儿黄发女人便走进房来了。他俯身床边,在女招待埋头呆坐的上方,一把把皱折的钞票和钱币从他衣袋里掏出,撒落在她膝头和她就坐的床边。“这儿!看看。瞧吧!我有钱,看见了吗?”
他又一次像被一阵风搅得莫明其妙,像三小时前在小学面对四周惊讶的面孔时的情景,而那情景这时他已忘怀。他静静地站着,如在梦中,站得笔直,坐着的女招待蓦然起身,撞着了他,他眼睁睁地见她站起身来,捧起钞票和钱币乱扔一气。他静静地看着她板起面孔,张口大叫,眼睛瞪得溜圆也在叫喊似的。在场的人惟有他显得沉着镇静,惟有他的声音平静清晰地响在耳边:“你是说你不愿意?你的意思是不愿意?”
这一切同刚才在小学里发生的事如出一辙:有人拉住她,她又叫喊又挣扎,头扭来扭去,头发弄得散乱一团;同头发形成对照的是她的面孔,她的嘴唇,严峻冷冰像是死人的嘴脸。“混蛋!狗娘养的!把我给陷进去,而我一直把你当白人对待。当白人!”
但是直到此刻,这话对他很可能还只是声音而已,没有传达出任何意思,只是搅昏他的大风的一部分。他呆呆地凝视着她,看着她那张从未见识过的面孔,轻声地说(究竟说出声没有,他自己也不知道),缓慢而又惊讶嗨,我是为她害了命,我甚至为她去偷了钱像是他刚刚听说这事,刚刚想到这点,刚刚被人告知他干了这事。
这时她像第三张纸片被大风从他的生活里刮走。他开始挥动手臂,仿佛手里还抓着那把破椅子。黄发女人到房间已有一会儿工夫了。这时他才注意到她,不带任何惊奇;她显然像是由稀薄的空气凝成,一动不动,面色沉静得像金刚石的表面,令人肃然生畏,那神情坚定冷冰恰如警察摘下的一只白手套。这时她的暗色的旅行装上面罩了件浅蓝色的晨衣,她冷静地说道:“止住他。咱们离开这儿。很快就有警察上这儿来。他们会知道去哪儿找他的。”
也许乔全然没听见她的话,也没听见女招待的叫喊:“他亲口告诉过我,他是个黑鬼!狗娘养的!我白被他奸——了,他娘的黑鬼,把我给陷进警察会插手的事,在一个乡巴佬的舞会上!”也许他听见的只是那阵大风,他挥动着仿佛仍然抓住椅子的手臂,朝那两个男人扑过去,然而他多半不知道这时他们先冲着他来了。他带着类似他养父所具有的那种得意神情扑去,恰好撞在陌生人的拳头上。倒地之前他脸上早挨了陌生人两拳,他却似乎没有感觉到。他仰面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就像先前被他打倒在地的那人一样。但他并未昏过去,因为他仍然睁着眼安详地望着他们。眼里既没流露出痛苦,也没有显出惊异。但显然他不能动了,带着深思的表情躺在那儿,静静地望着两个男人,黄发女人依然纹丝不动地站在那儿,镇定自若,不动声色,像一尊铸像。也许他听不清这些声音,或者听见了但它们再一次如同窗外昆虫唧唧喳喳的嘈杂声一样,不具有任何意义:
编织些小圈套,美妙得叫我也动心。
他应当远离坏女人。
他自己也无可奈何,生来接近这样的女人。
他真是个黑鬼吗?看上去不像。
那是一天晚上他自己告诉博比的。但我猜他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她同他一样糊里糊涂。这些乡下的野杂种是什么都有可能。
我们会发现的。我们会明白他的血是不是黑的。
乔安静地躺在地上,看着陌生人俯下身,从地上扬起他的头又照他脸上揍了一拳,这次是凑近猛揍。过了一会儿,他舔了舔嘴唇,像小孩子舔调羹那样。他看着陌生人的手收回去,但没有落下来。
行啦。咱们动身去孟菲斯吧。
再给他一拳乔静静地躺着,注视着那只手。这时马克斯站在陌生人旁边,也俯下身咱们还需要多一些血才能弄明白。
当然啰。他不用愁,为他自己走上门来,这一拳白送。
手并未落下,在场的还有黄发女人,她抓住陌生人举起的手腕我说过已经行啦。
十
知晓,不是悲伤,还记得成千条荒凉孤寂的街道,从那天晚上起它们开始延伸。从那天晚上他躺在地上,听见最后的脚步声和关门的声响(他们甚至没有关灯);他安静地仰面躺着,两眼睁开,悬挂着的灯泡一直射出刺眼的光线,仿佛这幢屋里所有的人都死了。他不知道自己在地上躺了多久。他什么也没想,也不感到痛苦。也许他能意识到体内什么地方有两根切断的线头——知觉与意识——不再相连了,现在正等着相碰,重新连接在一起时他才能动弹。他们做好了要离开的准备之际,不时来回地跨过他的身躯,像要永远搬迁的人们不断横跨一件不打算带走的物品这儿博比这儿孩子你的梳子你忘了拿这儿罗密欧积攒的钱币天啦他准搜刮了主日学校的钱一路拿来给博比你看见他给她钱你看见他那副慷慨大方样子是呀捡起来孩子你可以留着付款当礼物或者别的什么怎么回事难道她还不要是吗太糟了那可难办咱们不能让它撒在地上在地板上烂个洞地上已经有个东西会帮着烂个大的洞够它的大小够任何大小嘿博比嘿孩子当然我要替博比留着他妈的你留着我是说留一半给博比你们这些坏种让它们撒在地上干吗什么意思属于他啊天哪他会有什么用他不需要用了问问博比他是不是需要用钱他们给了他咱们几个该倒霉我说过了这不是我的钱是博比的也不是你的除非你他妈的告诉我说他欠你账他背着我奸——了你我说争气点留下吧快走总共不过五六块钱接着黄发女人俯下身,他静静地看着,她提起裙子,从袜子顶端取出一扎钞票,抽出一张,停了一会儿,塞进他裤子的表袋里,然后便走了。快呀离开这儿你自己还没收拾好你应当把那件晨衣收起扣上你的行李袋脸上再抹点儿粉把我的包和帽子拿来现在走吧你领博比别的包他们拿快上车等我和马克斯一下你以为我会让你们哪一个单独留下去偷他那一张放了他走快现在离开这儿。
然后他们走了:最后的脚步声,最后的关门声。接着他听见汽车的响声淹没了昆虫的唧唧喳喳声,汽车往上开,滑下平地,再驶向更低的地方,最后只剩下昆虫的鸣叫。他在灯光下躺着,仍然动弹不得,睁着双眼却看不真切物件,听见声音却不明白内容;他安静地躺着,像孩子那样不时地舔舔嘴唇,两根切断的线头还未碰接到一起。
然后两根线头接通了。他不知道接通的那个确切瞬间,他只是突然感觉到了他嗡嗡直鸣的头部,他缓慢地坐起,重新发现了自己的存在,站起身来。他头晕目眩,房间像思维一样围着他平稳地缓缓旋转,于是思维说还不行但他仍然不觉疼痛,甚至当他支撑在梳妆台前,从镜里仔细打量他红肿流血的面部并用手去摸它的时候。“哟,天哪,”他说,“他们可真狠狠地揍了我一顿。”他并不真在思索,还没达到能够思索的程度我想还是离开这儿好我想还是离开这儿好他朝门边移动,双手伸在前面像瞎子或梦游的人走路那样。他不记得穿过房门便来到了门厅,发现自己到了另一间卧室,他不相信却仍然希望自己是在朝前门移动。这间卧室也很小,然而它仿佛还充满黄发女人的存在,狭窄粗糙的墙壁向外突出,表面像金刚石般坚硬峥嵘,令人悚然生畏。空无一物的梳妆台上只放着一个装一品脱酒的瓶子,差不多盛满了威士忌。他不慌不忙地把它喝下肚,一点儿没感到火辣辣的劲儿,身子靠着梳妆台笔直地站着。威士忌像糖浆般冷冷地经过喉头,没尝到任何滋味。他把喝空的瓶子放下,仍靠着梳妆台,头耷拉着,脑子里空空的,也许他在无意识地等待,甚至根本没意识到在等。不一会儿,威士忌开始在体内发作,他的脑袋开始慢慢地左右摇晃,思维的活动与体内五脏六腑发热的缓慢蠕动和收缩合而为一:“我得离开这儿。”他再次走进门厅。这时他的头脑倒清醒了,不听使唤的是他的身体。他得哄着身体沿着门厅,靠上一壁墙溜向前门,一面在想:“来呀,鼓起劲儿。我得走出去。”想着只要能走到外面,进入空气,凉爽的空气,走进清爽的黑夜他看着自己的双手朝前门摸索,竭力帮助双手,一边哄一边控制住双手。“还好,他们没把我锁在里面,”他想,“天哪,不然到了白天我才出得去。打开窗子从窗口爬出去,绝对办不到。”他终于开了门,出门后又把门关上。身子本不愿费劲去关门,但他同它争辩,非得关上门掩住空屋不可;屋里还有两盏灯,发出死气沉沉的纹丝不动的光亮,它们不知道屋内已经空无一人,也不管屋内一片沉寂、破败不堪,它们像往常那样听任人们在里面廉价地酗酒纵欲,野蛮地消磨夜晚。他的身体渐渐平静下来,变得驯服了。他从黑暗的门廊走进户外的月光,头上带着血,空腹里威士忌在火辣辣地翻腾躁动,他勇敢地走上街道,从此踏上了一条将要延伸十五年的街道。
威士忌的劲儿火辣了一阵之后逐渐消退,接着又重演了一次才终于消失,可是那条街道却一直延伸。从那天夜晚起,千百条街道像是一条街道,沿途经历了无数的觉察不到的街头拐角,层出不穷的场景变化,一段又一段的旅程靠着央求便车和偷偷爬车得以延续下去;无论是火车、货车或乡村马车,无论是二十岁、二十五岁或三十岁,他都同样带着那副冷峻的面孔,穿着同一身(脏了破了也是它)城里人穿的衣服,马车主人不知道这位乘客姓甚名谁,操何职业,也不敢贸然动问。这条路深入到俄克拉荷马州和密苏里州,直到南边的墨西哥州,然后折回北上到芝加哥和底特律,之后再次往南,最后来到密西西比州。这是一条长达十五年的人生路途:它穿过了石油城的那些未开发的木板店铺的街道,在这里他成天穿着哔叽布服装、覆满井底油泥的轻便皮鞋,吃粗劣的罐头食品,一餐饭要花十美元又十五美分,他以厚厚的一摞钞票付账,钞票上同样溅上了油泥,这泥同宝贵的原油一样来自深不可测的井底。这条路还穿过金黄的麦田,他曾在烈日炎炎的田地里劳动,曾睡在九月清冷的星光月影下的草垛里。他先后当过劳工、矿工、勘探工、赛马票兜售员;还加入过部队,服了四个月的役,开小差逃跑之后没被抓住。更多的时候,无论是起初或后来,这条路总是穿过城市,不同城市的相同或近似的街区,记不住它们的名字,半夜三更溜去黑暗的可疑的栖身场所同女人睡觉,有钱给她们钱,没钱也照样去睡,睡后便声称自己是黑人。就这样,他居然混了一段时间,那是他在南方的时候。这既简单又方便。通常他最多不过挨女人或鸨母的一顿臭骂,虽然也有被别的嫖客打得不省人事,醒来发现自己躺在街头或关在监牢里的时候。
那是他还在南方的时候。一天晚上,那做法不灵了。他从床上起身,告诉那女人他是黑人。“是吗?”她说,“我当你是个意大利移民什么的。”她看着他,并未表示特别的兴趣。然后她显然从他脸上观察到什么,说道:“那又咋样?你看上去不像。轮到你之前你该看见被我赶出去的那个黑鬼了吧。”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这时完全不动了:“喂,你认为这地方是啥场所?是里茨饭店16?”之后,她不再讲话,呆呆地看着他的面孔,开始从他面前往后退;她一面凝视着他,一面脸上渐次失色,就要张口喊叫。接着,她真的叫喊起来。来了两个警察才把他制服。起初,人们以为那女人昏死过去了。
这事发生后他病了。直到这时他才明白,确有白种女人愿意找黑皮肤的男人。他病了整整两年。有时他会记起曾经欺骗或者挑逗白种女人骂他是黑人,为了同她们打架,狠狠地揍她们或者自己被痛打一顿。现在他却揍那些称他为白人的黑人,这时他到了北方,先在芝加哥,后来又去底特律。他同黑人生活在一起,回避白人。他同黑人一起吃饭睡觉,却谈不到一块儿,说不好就斗殴。这时他同一个酷似乌檀木雕制的女人像夫妻般地生活在一起。晚上他躺在床上,睡在她身边,睡不着便开始用力做深呼吸。他故意这样做,感觉到甚至密切地注视着自己白色的胸脯在胸腔内逐渐逐渐地往下陷,竭力往体内吸进黑人的气味,吸进幽深莫测的黑人的思想和气质;然后又从体内着意呼出白人的血、白人的思想和白人的气质。整个呼吸过程中,他的鼻孔绷得紧紧的,胀得发白,竭力使自己的气味变成鼻孔正嗅着的气味,全部身心一齐扭曲用劲,带着肉体的反抗和心灵的抵御。
他认为他竭力逃避的是孤独而不是自我。然而这条街直往前延伸,无声无息地伸去,在他眼里一个地方与另一个地方一模一样,没有一处能够使他得到安宁。而且他在这条街上所经历的各个阶段和所处的种种心境总是一片空虚:他也许看见了自己充当过的无数角色,孤苦伶仃的处境,命中注定的走南闯北,在屡遭失败的绝望中鼓起勇气,在勇气一再受到挫折后重又陷入绝望。就这样,他走过了三十三年的人生旅程。
一天晚上,这条街辗转到了密西西比州的一条乡村大道。他被人从一列南行货车上赶了下来,来到附近有个城镇的地方。他不知道这个镇的名字,也不在乎它叫什么名,甚至没有与这个镇打照面。他绕过它,沿着树林前进,来到一条大道,望了望路的两头。这不是一条砾石路,但看上去往来行走的人不少。他看见有几间黑人住的小木屋散落在道路两旁;接着在半英里远的地方,他看见一幢大住宅。这所住宅隐蔽在一丛树林中间,显然一度是惹人注目的地方。可是现在,树木需要修剪,房屋已经多年没有油漆过。但他看得出来,这幢屋有人居住,而他已经二十四个小时没吃过东西了。他想:“到那儿也许能吃上。”
可是他并没有立即走近它,虽然已渐渐临近日暮时分。相反,他折身朝相反的方向走,穿着污秽的白衬衣,哔叽裤子,溅满泥土、吱嘎作响的城市式样的鞋子,一顶布帽傲慢地戴在头上,胡须已经三天没刮了。尽管如此,他看起来不像个流浪汉,至少这时他遇上的黑人小孩不这么看,这小孩晃动着一个锡铁桶迎面走来。他叫住小孩,问道:“谁住在后面的那幢大屋子里?”
“那地方伯顿小姐住。”
“伯顿先生和夫人?”
“不,先生。伯顿先生没有。没谁住那儿,除了她。”
“噢,我猜是个老妇人。”
“不,先生。伯顿小姐不老,也不年轻。”
“那么她一个人住在那儿,不害怕吗?”
“谁去害她,在这儿、城附近?这周围的有色乡亲们照看她呢。”
“有色乡亲们照看她?”
小孩像是立即在他自己和询问他的人之间关上了一道门。“我是说周围没有人去害她。她没害过哪个。”
“我猜是那样,”克里斯默斯说,“沿这条路走多远会到下一个镇?”
“差不多三十英里,人们都说。你不打算走着去,是吗?”
“不,”克里斯默斯说。他转过身继续往前走。小孩望着他,然后也转过身来,手靠在模糊的胁部一边走一边晃动着锡铁桶。走了几步他回头望了一眼。刚才向他提问的人仍在走动,走得不快却在持续前进。小孩又往前走,身上穿一件打上补丁的短小的褪色罩衫。他赤着脚。不一会儿,他开始拖着脚步往前走,在他瘦弱的褐黑色脚边和破旧短小的罩衫周围,扬起红色的尘土。他开始哼唱,没有调门,单调却富有节奏,颇为动听:
说是不乱唱。
谁不在乱唱。
那个毛丫头
别把裤裆藏。
克里斯默斯躺在离那幢住宅一百码远的灌木丛里,听见远处的时钟敲过九点,然后又敲响十点。隐现在他前面树丛中的房屋显得格外高大宽阔。一盏灯的光从楼上的一扇窗户透出来。窗帷没有拉上,他看出是盏煤油灯,还不时从窗户看见一个人影在里壁上晃动。但他总看不见那人。过了一会儿,灯灭了。
现在那幢房一片漆黑,他不再观望。他躺在矮树丛中,伏地而卧。树丛里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透过衬衣和裤子他感到有点儿寒气袭人,空气沉闷,略微有些潮湿,仿佛太阳光从未照进树丛围绕的空气。他感到湿气从一直没晒过太阳的地面透过他的衣服缓缓地向他袭来,侵入他的股沟,臀部,腹部,胸脯和上肢。他两臂交叉枕在前额下,鼻孔里充满黑油油的沃土所散发出来的强烈的潮湿气息。
他没再望一眼漆黑的房屋。他在矮树丛中静静地躺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起身走出树丛。他大摇大摆地朝楼房走去,不是偷偷摸摸地爬行或者蹑手蹑脚地走近房屋。他只是不作声而已,仿佛这就是他自然的行走方式。他绕过此刻不再显露出轮廓的房屋朝楼房的背后走去,那儿该是厨房所在的地方。他像只猫一样无声无息地停下来,在刚才亮过灯光的窗户下站了一会儿。当他走动时脚边草丛里的蟋蟀止住鸣叫,在他周围形成一个静寂的小岛,这小岛像是各种细小的鸣叫声掷下的淡黄色的影团,随着他警觉地骤然举步和驻足而不断移动,声音忽始忽停。楼背后伸出来一个耳房。“那便是厨房,”他想,“不会错,准是。”他不出声地走去,移动着脚边昆虫蓦然止息的小岛似的影团。他从厨房的墙壁上辨认出一道门,要是他去试试,就会发觉它并未上锁。但是他没有去试。他从门前走过,在一扇窗户下停下来。爬窗之前,他记起刚才看见楼上透亮的那个窗户没挂帘子。
而这个窗口甚至敞开着,用了一根木棍支撑。他想:“这可真巧。”他站在窗边,双手搭上窗台,呼吸平和,不听周围动静,不慌不忙的样子,似乎天地间根本没有任何值得慌张的事情。“好啦,好啦,好啦。这个你懂吗。对,对,对。”说着他爬进窗口,像是漂流进了那间黑暗的厨房:一个身影无声无息地没有冲力地退回了笼罩一切的朦胧和黑暗的母体内。也许这时他想起了曾经翻越的另一扇窗户以及他得依赖的绳子,也许没想。
很可能没想,他不会像猫那样去回想另一扇窗,但他却同猫一样仿佛能在黑暗里看清东西,他准确地走向他想要的食品,像是早就知道它放在那儿,像是有人知道他要来,已经替他做好了安排。他用看不见的手指从看不见的食盘里取用看不见的食物。他不在乎那是什么。等咀嚼的下颌突然停止,他才明白嘴里在嚼什么,是什么滋味,这时他的思想飞回二十五年前17游荡街头的情景,那些沉痛的挫折和令人啼笑皆非的胜利,回想起他得步行五英里才能抵达的那个街角,在可怕的初恋时期他曾在那儿等候一个人,她的名字已经忘记了;得步行五英里很快我就知道这是什么了,我从前在什么地方吃过,等一会儿我就记忆催促着知晓我明白了明白了不仅明白我听见我看见我的头埋下我听见单调机械的声音这我相信它将永不会停息我仔细窥视我看见一往直前的子弹形状的头颅整洁粗短的胡须也埋了下来于是我想他怎么一点儿不饿我闻了闻自己的嘴和舌头渗出暖暖的咸味等一等我的眼睛尝到了从盘子冒出的热气“这是豌豆,”他说出声来,“啊,天哪。紫花豌豆加了糖浆煮熟。”
不单是思维,他大半身心都已飘远;走神之前他就应该听见声音,因为任何会引起声响、朝他走近的人都不会像他刚才那样一声不吭,小心翼翼。也许他听见了声音,但他站在那儿不动,听着穿拖鞋的脚步轻声地从楼房那边渐渐临近厨房;等他终于转身,眼睛一亮,已经看见通往楼房的门下有盏微弱的灯逼近。敞开的窗户就在他身旁,几乎只消一个箭步就可以逃之夭夭。但他站着不动,连盘子也没放下,甚至嘴里还在继续咀嚼。就这样,他端着食盘站在厨房中央咀嚼着,这时门开了,走进一个女人。她穿一件褪色的睡衣,手里掌着一支蜡烛,高高举起,烛光照亮了她的面部:一张平静严肃的面孔,毫无惊恐的神情。在温和的烛光下,她看上去不过三十多岁光景。她站在门口,两人几乎带着同样的姿势对视了一分钟:一个端着盘子,一个举着蜡烛。这时他才停止咀嚼。
“假若你要的只是食品,你会找到的,”她说,声音安静,略为低沉,却十分冷峻。
十一
在烛光下看上去她只有三十多岁,柔和的烛光照在一个穿着宽松睡衣、准备就寝的女人身上。等到白天看见她时,他明白她已超出三十五岁。后来她对他说她四十多岁了。“从她说话的口吻来看,这意味着要么是四十一岁,要么是四十九岁,”他想。但是她对他讲的就这些,第一天晚上,没有讲什么,继后的许多个晚上也一样。
说到底,她告诉他的事挺少。他们之间很少交谈,即使在他成了她孤寂床头的情人之后,谈话仍属偶然。有时他几乎相信彼此间根本没交谈过,对她简直一无所知。她仿佛是两个人:一个是他白天偶尔看见的人,即使交谈也言不由衷,勉强敷衍,不知所云;另一个是晚上同他睡觉的人,他甚至连看也看不见,彼此之间无话可说。
即使一年之后(这时他在刨木厂干活了),他能在白天见到她的日子只在星期六下午或星期天,或者在他回来用餐的时候,她把替他准备好的食品留在厨房桌上。偶尔她也到厨房来,但他用餐的时候她从不呆在那儿;有时候她在屋后的游廊见他,那是他在楼房下边不远的小木屋居住的最初四五个月内,他们会在游廊里站立一会儿,几乎像陌生人那样谈上几句话。他们总是站着:她照例穿着那件整洁宽大的印花便服,这种家用衣服她多得不可胜数;有时她戴一顶遮阳布帽,像个乡村妇女;而这时他已穿上每周浆洗一次的干净的白衬衣和哔叽裤。他们从不坐下来交谈。他没见过她坐着的时候,除了有一次他从楼下窗口看见她坐在室内的书桌旁边写字。他丝毫不带好奇心地注意到她在收发大量信件,每天午饭前的一段时间,她总要坐在楼下那些不常用的陈设简陋的房间之中的一间,在一张破旧不堪、表面凹凸不平的桌边不停地书写。这样过了整整一年之后,他还不知道这些信件都是公务函件和私人文书,来自各地,盖着五十个不同的邮戳,而她发出的是给经理、董事或财产受托人的复函,有关金融或宗教事务的忠告,向南方十多所黑人大、中学校的年轻女学生,甚至这些学校的校友,奉献出她个人的切实可行的劝诫。隔一些时候她会离开家,每次三四天,尽管这时任何晚上他都可以随意地去见她,但过了一年之后,他才知道她不在家的日子是亲自访问那些学校、同师生们谈话去了。她的公共事务由孟菲斯的一位黑人律师处理,这位律师监管那些学校之中的一所学校,在他的保险柜里,连同她的遗嘱一起,放着关于她死后遗体处理的指示(她的亲笔字迹)。他知道这件事以后方明白城里人对她的看法,虽然他知道城里人不如他了解的多。他暗自说:“到那时,我就与这儿不相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