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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第一百八十一章 父女情(三)

作者:讲冷笑话的阿兰 当前章节:15379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6:53

上床时,指针已经过了12点了,自从高考完,张晓乔再没有这么晚睡过。

虽然说张晓乔睡的很晚,但是张爸爸和张妈妈也没有回来,自从家族业务上了轨道,两个人也很久没有应酬到这么晚了。

张晓乔也懒得洗脸了,简单擦了一把就钻了被窝,脑子昏沉沉的,反反复复回忆着鹰祚关讲的话。

“我总想把最好的都给她,还得求着她收下。”

“小时候还说最喜欢爹爹呢,长大后却什么也不肯告诉我了。”

“想抢我女儿的都是野小子,可恨……”

这对父女,明明应该是很在乎对方的嘛,为什么会搞得关系这么僵呢?见面就吵架。

因为鹰悠羽什么也不肯对自己的父亲说?

可是如果说出来,下场就会很惨吧,会害朋友挨揍。

不理解这种父爱,所以只能以沉默的方式来保护朋友,可是却导致父亲之间缺少了必要的交流。

自己呢?有好好的向爸爸说些心里话吗?张晓乔一直觉得,如果说了实话下场会很惨,就像当年被迫进入了不想去的中学一样,与其这样,还不如沉默。可是转而又想到,当初要报这所中学的也是自己,自己只是想试试能力,或者说陪朋友一起,但在爸爸看来,已经构成了“非要让女儿上这所好学校的信念了。”

鹰祚关说:“我总想把最好的都给她,还得求着她收下。”

爸爸眼里最好的,并非自己想要的,虽然已经表达了这样的意愿,但还是被逼着收下了。

竟然是沟通无效?还是沟通的不够?

什么时候能向父母说出真相呢。张晓乔一边反复思考着。一边竟然也昏沉沉的睡过去了,不愧是属猪的人。

第二天早上起来时,父母已经起床了。

一向淡定又懒散的张妈妈竟然画着淡妆,那精致的妆容让张晓乔觉得她接下来是要奔赴什么展示会,而她自己就是展品一般。

“起来了啊,快吃饭吧。”张爸爸招呼着。指指桌子上的早饭。

这些年来张家的生意不错。但家境的良好并没有带来什么生活环境的变化。张家的早饭从来都是张爸爸起个大早,做一家人的饭,张晓乔和张妈妈只负责吃。

张晓乔看了一眼桌子上,是蛋炒饭。

张晓乔一直认为。一个人性格上的固执,看平时的生活就能够看的出来了。张爸爸做早饭,只做一样。就是蛋炒饭。吃了将近二十年的蛋炒饭,张晓乔以前光是看一眼就觉得没胃口。

所以在张晓乔的眼里,早饭只做蛋炒饭的爸爸实在是固执到任何人都不可改变的地步。所以张晓乔从来不试图和他沟通些什么。

但是现在想一想,为什么自己宁可每天早上吃着让人没胃口的蛋炒饭,也从来没想过自己来做点别的早饭呢?

懒得变化,不适应变化,害怕变化。张晓乔忽然明白,一直以来,求稳求安的人都是自己。因为不想打破目前看似良好的平静,不知道下一步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所以张晓乔一边厌恶着现在的生活,一边忍耐着。将一切让自己不舒服的事情都解释成父亲的固执。其实这种事本来就是各打二十大板,自己逃避和懦弱的性格,何尝不是起因呢。

或者说,就算没有胃口,自己也还是坚持着每天吃蛋炒饭。那么,就固执程度来说,自己也和爸爸有的一拼吗?

张晓乔此时看着蛋炒饭,简直就像看着自己的人生一般。

每天被张爸爸安排好,就算无趣也没有主动寻求改变、反而责怪爸爸安排的不够精彩的自己的人生。

张晓乔看着蛋炒饭出了神。

张爸爸看了一眼站在门口一动不动的女儿,好奇道:“怎么了,来吃饭啊,你不是最喜欢蛋炒饭的吗?”

张妈妈听了此话,一副想鄙视又懒得鄙视的神情。

鬼会“最”喜欢蛋炒饭啊。

张晓乔试着开口道:“那啥,爸爸,反正我现在是假期里,明天开始我来做早饭吧,省得你天天那么辛苦。”

“不辛苦不辛苦。”张爸爸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大约是没想到女儿会体谅自己的辛苦的,但还是拒绝着:“我闺女喜欢吃,做个蛋炒饭有什么辛苦的。”

“她要做,你就让她做啊,十**的大姑娘了,连个饭都不会做,以后怎么嫁人,我前两天就想说呢,别老是玩游戏,多学着做点家务,你有心,连晚饭一起做了吧。”

“……,哦。”张晓乔应道。

张爸爸也是思考再三,点头道:“好吧,那就你做,我闺女做饭给我吃啊,嘿嘿。”乐够了,张爸爸又补充了一句:“那一会教你做蛋炒饭。”

还做蛋炒饭?

张晓乔连忙拒绝道:“不做蛋炒饭了吧?我有时候在学校吃东西,看人家做的那种中式汉堡挺好吃的,也简单,咱吃那个好不好,里面有火腿、西红柿,生菜,还有煎蛋,很营养。”也很简单,张晓乔不想一上来就挑战难度太高的东西,煎蛋什么的,还在她的控制范围内。

“那好吃吗?我见过,里面放的东西都半生不熟的,光想想就让人没胃口。”张爸爸皱眉。

“好吃,我挺喜欢吃的。”张晓乔忙说道。

“你喜欢吃这种东西?我怎么不知道?”张爸爸继续皱眉。

“……呃?我没说过吗?……”张晓乔沉默。

张爸爸依然再皱眉,在他想来,这种不起火不放油,又夹生的东西光想想就挺恶心的,自己女儿竟然喜欢吃这种的?最重要的是,他根本不知道张晓乔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吃过这种东西,因为学校离得近。张晓乔一天三顿都是在家吃的。他一直以为女儿也该像自己这样,不喜欢夹生的冷食呢,可是却被当面告知挺喜欢吃的?

张爸爸意识到,女儿再不是小姑娘了,吃穿住行一切都要依赖他,靠他做主。就算这种什么中式汉堡并不卫生。但如果张晓乔背着他在外面吃。自然也有办法不让他知道。就像今天早上送来的那个……

“少吃。”最后张爸爸只能这样说。

“哦。”张晓乔点头,默默的坐下吃饭。

这样……算是沟通成功了吗?

那么为了明天的早饭,今天去超市采购吧。对了,自己现在连晚饭都要准备了。那去多买些材料吧,还要多买些辣椒,做个水煮肉片啥的。虽然说出来可能爸妈不相信。但自己现在算是半个大厨呢。

张晓乔当初溜进天香楼找马大厨学艺,可是早就存下了这样的心思。打算着找机会给爸爸做一顿饭,让他高兴。张爸爸有个特点。一高兴就开始乱许愿,类似于什么“想要什么?说吧,爸爸买给你”或者“有什么事要求我啊,我给你办了”,这种许愿形一般是特别对张晓乔开放的,只要哄得他高兴了,一般张晓乔想买点什么要些什么。只要别太离谱,都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张晓乔早打算好了。等通知书来了,就给爸爸做顿好吃的,等着他一高兴了,就趁机说:“我想到四川去上学。”

那时通知书在手,已经是先斩后奏了,再加上爸爸心情好,说不定就蒙混过去了,这是张晓乔所能想到的最保险最安全的过关方法了。

“那么晚饭想吃什么呢。”张晓乔越想越觉得保险,现在万事俱备,只欠录取通知书了。今天去采购时悄悄买些川菜材料,自己先试做几样菜,以确保成品完成度。

出乎张晓乔意料的是,张爸爸对于女儿连晚饭也要做这件事,并没有表示出期待,反而一副失望的样子。“今天我和你妈在外面吃,不回来吃了。”

“这样啊。”张晓桥是打算试做,也没想一上来就拿出拿手的川菜来做,本来就想做点不算拿手的鲁菜,虽然说她学的是鲁菜系。听爸爸这么说,便随口问道:“怎么很忙吗?这两天老在外面吃。”

“啊啊。有饭局,有个老乡最近调到教育局了。”张爸爸也随口说道:“通过他的关系,昨天请的是C大的一个副校长,今天再请请师范的校长,明天……”

“哐!”张晓乔一下子把碗掉在桌子上了。

“怎么了?”张爸爸莫名其妙的问道。“这温度正好啊,碗不可能烫吧。”除此外,张爸爸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让女儿连碗也端不住。

“你请客吧。”张晓乔低着头,缓慢的问道。

“啊啊,肯定的啊。”

“去的饭店不便宜吧。”

“人家是校长嘛,见过世面的。”

“别请了。”

“啊?”

“我说别请了。”张晓乔突然像被针扎了一样的跳起来大喊道:“我根本没报C大,我……报的是四川的L大。”

张爸爸:“……”

张妈妈:“……”

张晓乔:“……”

说了,到底还是说了。

没有拿到录取通知,就是说连是不是能上这个学校都不确定。

早饭的时候是全家唯一能好好说话的时间。

而且C大的校长昨天已经请完了。爸爸一定是满怀着期待,觉得事情一定能十拿九稳吧。

不合适的时间、不合适的地点。她挑了最不合适的时机说了最严重的一件事。爸爸要是直接把桌子掀了,要不要马上逃命?

张晓乔一阵手脚冰凉,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情况没有张晓乔想的那么剧烈。

张爸爸沉默了很久,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了。”

1.番外:执念(一)

鹰祚关自从当上了城主,忙的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坟蛋,这世上到底哪里跑出这么多盗贼土匪来的,抓都抓不完,呃……不对,貌似自己以前也干土匪来着。特别是自己的那个副手,人称坏鬼书生的阮固,以前看着也是个一肚子坏水的人物,损人利已的鬼主意层出不穷,抢金银劫富豪一点不手软,怎么一当了官竟然就变了个样子,成天一副忧国忧民的苦难相,四处走访民情发现问题,不知道给自己添了多少额外的麻烦。

害得连陪女儿玩的时间都抽不出来了。

鹰祚关今天挑了两家贩卖人口的黑赌场,打架倒是打的很过瘾的,就是太久没看见闺女可爱的小脸,实在有些情绪低落。

趁着副手今天早上也不见人影的机会,鹰祚关把城主的责任都扔给了狐千面,叫他涂了一张大黑脸,装成自己的样子办公,然后悄悄跑来了鹰悠羽的院子。

没想到女儿竟然不在,又不知道何处去寻,于是鹰祚关干脆进了里间,躺在女儿的床上,打算睡一觉,女儿回来了再陪她玩。

还没有睡沉时,就听到院门口有声响,是鹰悠羽回来了,同行的脚步声,竟然是自己那个半天不见人影的副手,鹰祚关一阵怒火冲心:坟蛋,把我骗的像驴一样忙的团团转,自己却悄悄跑来陪羽儿玩,看我不扒了你的鬼皮。

心里虽然这么想,耳朵里不断传来声音,但鹰祚关却动不了分毫,眼皮子重的怎么也睁不开,像粘在一起了一般。实在是太累了。

鹰悠羽拉着阮固的手,跳跳蹦蹦的问道:“那么殿试之后呢?”

“殿试之后就没有了,这是最后一关,所有的考试便都考完了,而最终得到第一名的那个人,就是状元了。羽儿不是常常看戏文里。和小姐私订终身的落魄书生。最后成为了状元郎吧?那是天下读书人最高的荣耀,是每一个书生心底最深的梦想,可惜,三年只有一个人。而那些考不上的人,便要回乡,准备来年重考。更何况那些连考试资格都没有的人。”

“状元郎厉害吗?比爹爹还厉害吗?”鹰悠羽从小长在贼窝里,对于她来说,最高的荣耀就是打架最厉害的那一个。也就是她的爹爹了。

“那怎么能比,一旦当上了状元郎,便是天子门生,是光耀门楣给祖宗增光的大事,那是几世修来的福分啊。每个读书人,都渴望着那一天,便是终有一天真的高官显爵了。可是没有这么一日的荣耀,也还是会被人瞧不起。便是自己也瞧不起自己啊,总觉得这顶官帽子上少了些什么,心里不踏实。”阮固叹了一口气。

前些日子衙门里新进来的一个年轻人,18岁的年纪便考上了秀才,虽然除了读书之外一无所长,可以说是个连算盘都不会拨的笨蛋,但阮固总觉得羡慕,哪怕那个年轻人表露出了对自己无比的尊敬和敬佩,可阮固还是觉得,在这样家世和人生都清清白白的年轻人面前,有点抬不起头来。

所以阮固不愿意在衙门里呆着,愿意在外面跑来跑去,和那些杀猪的、种田的、掏粪的甚至卖唱的下等人在一起,还自在些。

“阮叔想考状元吗?”鹰悠羽不明白状元是什么,但孩童最天真,看阮固的神色,也一针见血的看透了事实。“那简单,让爹爹设个考场,阮叔来考。”

当然,想法也往往最是单纯。

“哪里有这种事,莫说城主无权主持考试,就算是城府自行取士收人,也要家世清白的弟子才能获选,阮叔……是没有资格考的啊。”

“为什么没资格?是谁不许你考吗?”

“这世上有些人,是没有资格考试的,一者工商杂类,二者娼优贱民,三者正在服丧之人,四者触犯刑责之人,五者吏胥,六者僧道。都不可考取功名,不只自己不能考,他们的后人也不能考。”

“那不就是许多人都不能考了?”鹰悠羽侧头想了想,她见过听过和知道的职业,几乎全都包括里面了。不包括在这里面的人,她只能想到三类人:农夫、山匪和官吏。

阮固像被太过于耀眼的太阳刺的睁不开眼睛一样,慢慢眯眼,20年前的一幕如同昨日,甚至连私塾里的夫子的语调,都那么清晰。

“人之初,性本善,习相近……”夫子郎朗背诵着,底下的孩子有听的,有不听的,却全然没有影响夫子背书的好心情,一口气把《三字经》背完了,夫子随便点了一个孩子站起:“你来背背。”

“呃……”小倒霉蛋当场就吓傻了:“夫子,我背不过。”才只是听一遍,谁可能背得过这么长的东西。

“那你坐吧。”夫子也没责罚他,只是有些失望:“做学问,最重便是注意力集中,不可分心。你们年纪尚小,背不完全篇也是可能的,但现在但凡是认真听讲的,多少也该背得过几句,开首几句,或是结尾几句,记得几句便背几句吧,你们依次来背。”

“不记得了。”

“夫子,背不过。”

“没听。”

阮固扒在窗户上,看里面七八个孩童,没有一个人能背三句以上的。父亲则低着头,恭敬的立在外面,等候夫子散课。

阮家在城外有几亩薄田,去年收成好,家里有了些余粮,昨天一大早,父亲特意去置办了一拎糕点和肉干,当做束修,今天带了阮固来里,想求夫子收下他这个弟子。

“人之初,心本善,心相近,喜相远……”阮固扒着窗户,不明白为什么刚刚听过一遍的内容,这些比自己还要大的孩子却记不住,见无人应答,他便随意的背了几段。他不明白夫子说了些什么。只是近可能的将相似的字音组合在一起,力图重复夫子背诵的内容。所以他同样不明白父亲脸上的震惊和夫子的狂喜。

“此子神童矣,将来必高中。”

那一天,父亲的脸上闪过了阮固这辈子都没见过的欣慰和期待,阮固觉得,“高中”看来是一件比爬树打鸟还要有意思多的事情。

原本家里还有点家具。后来值钱一点的东西都卖了钱。给阮固买书了。一年年的上学,家里越来越穷,仅有的几亩薄田也卖了,可是阮固神童之名越传越盛。父亲苍白的脸上也绽放出光彩来。

阮家世代农耕。没意外的话阮固也会做个勤快的农夫。

可是现在,打破士农工商阶层的唯一途径——科考,这一美好的前景在向他们招手。阮固曾经在半夜醒来后看见父亲摸着他的书本流眼泪。“我们老阮家要出个状元了。”半夜三更。父亲有时会在睡梦中这样说。

“那么阮叔高中状元了吗?”鹰悠羽问道。

“怎么可能”阮固苦笑道:“穷得连饭都吃不上,还说什么状元。”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

阮固一天比一天长得高了。总是喊饿,可是家徒四壁,除了书什么都找不到。

“忍一忍,等固儿考上状元了,一切就都会变好的。”父亲把家里仅有的吃食节省下来给阮固,然后这样安慰饿的浑身无力的母亲。

“所以有一天,我学着书上的样子。做了个简单的陷阱,结果抓到了一只小哈巴狗。就和伙伴们煮来吃了。”那是阮固第一次用书中学到的知识来做成一件大事,那就是填饱肚子,那一刻阮固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于是更坚定了以后自己一定要高中的信念。

一定要高中,要当大官,要光宗耀祖,这是父亲的意念。

现在阮固自己也有了这样的意念,要高中,要用学到的知识来做大事,让所有的人都能填饱肚子。阮固是这样想的。

然而书本里面的知识到底是有限的,阮固可以从书里学得天文地理、农林牧渔,却没能学到一个常识,一个足以改变他一生命运的常识:普通人家是养不起哈巴狗的。

再之后,丢狗的城主小妾派人找了来,父亲跟衙门的人走了,他顶了本来判给阮固的罪名:盗窃。

“我的儿子将来是要考状元的,他不能成为罪人啊。”父亲这样哀求对方。衙役同情的看着他,没说什么。

罪犯当然不能科举,难道罪犯的儿子就可以科举吗?真是笑话。

失去了父亲,没过太久,母亲便死于劳累和饥饿。

阮固想去找份零工,但没有人愿意收个罪人之后当弟子;想做苦力,但是读书多年,又长期营养不良,阮固那肩不提的小身板,老板怕压死他还得赔丧葬费;能学着人家去当铺,可是没有一家当铺愿意收些市面上常见的书籍。

阮固真的很聪明,过目不忘、举一反三是他的优点。为了活下去,他很快的掌握了很多技能,诸如开锁、出千等等、易容化妆也略有涉猎,巧舌如簧更是天生的口才。

三年之后,父亲被放回家里,家里的境况反而比三年前还要好些,至少已经有了些值班的家当,那几亩卖掉的薄田,阮固也已经赎回来了。

父亲狠狠的将这些来路不明的物品砸在地上,伸手想撕田契,却狠不下手,最终将几张纸揉成一团,砸向阮固。

“你这不走正路的东西,我拼了命供你,是要你清清白白的做人,只有清白的人才能高中状元的,你……你……”父亲话说不到两句就倒地不起了。

阮固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觉得,父亲是被气死的吧。

高中状元,已经不可能了。

行骗偷窃,阮固总会想起父亲临死前扭曲的面容,阮固下不去手。

在县里小混混中挺出名的“神千”小固,最终饿晕在了去城外上坟的途中。

2.正文 番外:执念(二)

阮固是饿晕的,但是睡觉也治不了饥饿,阮固肚子咕咕的叫着,又给饿醒了。

再睁眼时,一张黑黝黝的大脸出现在眼前。“你是个秀才吗?我们山寨抢来的东西太多,没人会算账,也不知道要怎么分钱,你来给我们当帐房吧。”

“我再也不会骗人偷东西了。”阮固淡淡的回道。

鹰祚关大怒道:“我们是山匪,只抢劫,不偷东西,别和那些不入流的小贼相提并论。”

“那就是大盗啊,比小贼还不如,很值得骄傲吗?”阮固虽然口干舌嗓,连话都有些说不出来,听了这话也忍不住的吐槽道。

“当然啦,大盗就是大侠嘛,大侠就是英雄,英雄是专门劫富济贫扶危助弱的,懂不懂你。”

阮固吐血,哪有这种解释:“当我傻啊,山匪都是杀人越货的,没听说还会劫富济贫?劫富济贫的英雄是戏文里虚构的,如果真有这种人,怎么我饿着肚子就没人管?”

“你饿着肚子吗?看你有手有脚,不做点正经事,还要人济?我只管那些济那些饿肚子吃不上饭的人。”

阮固再吐血,被一个山匪教育他要做正经事,他好冤啊。“我当年年纪小,没本事混生活的时候,也没见有人来济我。”

“那我当年不是还没开始劫富济贫嘛。烦死了,书生就是这得性,说起话来唠叨不停,一句话,你干不干。”

“不干。”

“好,一起回山寨吧。”鹰祚关痛快的答应着,把人往肩上一扛。就像托了条棉被一样轻松,大跨步的走着。

“喂,我说了我不干。”阮固气道,什么叫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这次见识了。

“哦。”

“我发过誓。再也不做违背良心的事了。”

“哦。”

“所以你死心吧。你便是杀了我,我也不会做山匪的。”

“哦。”

“所以你快点放下我。”

“你不是饿着肚子吗?”鹰祚关轻松的说道:“我们这伙人劫完富,正打算济贫呢,结果赶上城主过生日。为了怕被其它城的特使发现这地方穷,将方圆百里的乞丐都抓起来下了大狱了,我找了这么半天。才找到你这一个饿肚子的人,今天非把你给济了,以纪念我们兄弟开张第一票。”

“……”怎么突然间觉得自己的处境好危险的感觉啊。一字之差。阮固真的很怀疑对方其实想说的是“非把你给宰了”。

“如果……”

“啊?”鹰祚关忽然听到耳边细蚊子一样的低语,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本能的反问了一句。

“如果你真的想劫富济贫,想让所有饿肚子的人都有饭吃,我倒是有一计……”

之后,成都府主大宴宾客之日,因护卫都被调去保护宴会场天香楼。导致衙府警备空虚,使成都府监狱被一伙来路不明的匪人攻破。城主大宅也被抢掠一空。

同日,街上不知哪里窜出来上百的乞丐,人人手持着或金银锭,或珠玉簪,分散在成都府各处,在小吃摊抢一个馒头、烧饼、包子什么的,扔下东西便跑,那些卖吃食的心知这些金银来路不正,但是损失不大,又收入丰厚,便悄悄将东西藏了,过几日去找人兑成散银,或找首饰匠人打造成别的物件,留为已用。城主府多次派人追缴财物,那莫大一笔财宝竟消失了一般,无人知其所踪。

成都府主在各地特使的面前丢尽了脸面,又查找不出做恶的这伙人,兼且财务损失惨重,怒急交加,就此病倒了。

从此成都成为了无主之城,城里帮派林立、城外匪寨连营。

每天都有小帮派宣告挂牌营业,每月都有新山寨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建立。为此,成都的小食业、建筑业、冶铁业、医药业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帐房人才、打架能手层出不穷,对于军师、医师的要求犹为急切,使得武馆、书院都开始兴旺发展。

总之,除了旅游业一落千丈,旅馆老板纷纷转行经营青楼外,成都反而比原来更加繁华。

这之后的很多年,战鬼鹰祚关、戏子狐千面、坏鬼书生阮固这些人的名号事迹、作风手段,渐渐为人所知,并在一次次的打架抢劫过程中,慢慢扩展势力,定立规矩,隐为黑道之首。

“所以阮叔已经很知足了,除了高中状元,当年所有的愿望都已经实现了,做了大官、天天抓坏人、而且有能力帮助那些饿肚子的人,人生到了这一步,应该已经没有遗憾了吧?所以不考状元也没关系了……”阮固叹了一口气,说道。

“这样啊,可是考状元不是阮叔,还有阮爷爷的心愿吗?那阮叔来教羽儿读书,等羽儿长大了,替阮叔考状元。”

“状元只能男人考啊。”

“这样啊,那羽儿就娶个状元回来当夫婿吧,反正羽儿以后当女城主,要像爹爹那样,娶九个夫婿回来。”

“不……这个就更……咦?”阮固本想教教这女孩什么是礼教,结果突然惊叫一声,接着大怒的跳起来,抄过桌子上一个苍蝇拍,闯进内室来,冲着床上的人狠狠的打下去,边打边怒斥道:“哪来的狂徒,敢闯小姐的房间。”

“呼……”鹰祚关睡的挺香的。

明摆着被人无视,阮固更怒了。“装什么睡,就算是做父亲的,也不能随意进入女儿的房间啊,还睡在未婚姑娘的床上,你怎么如此恬不知耻,一城之主这样不守礼法,怎么给城民做榜样?”

“啊?”鹰祚关睡眼朦胧的睁眼。

“别装傻,你这个时间应该是正在办公吧?又让千面替你了对不对,你身为一城之主,就应该……”

“打住。”鹰祚关吓了一跳。阮固记忆力极强,让他开个头。他连十年前的旧债都能数落出来。“这是我闺女啊,我进来她房里睡个觉有什么关系,再说你还不是说进来就进来了。而且说我躺懒,你也跑得半天没见人影吧。”

“这个……”阮固还没说话。一名护卫兵急急跑进来:“小姐,我听见里面吵架声,没出事吧?咦?”

护卫兵进门一探头。鹰祚关登时气炸了一般。拿一样枕头当暗器扔了过去:“混蛋,这是我闺女的闺房,你这臭男人也敢进来,信不信我捏爆你的卵蛋。”

最近刚从山匪改行不久的护卫兵无辜被砸。迷惑的摸着头问道:“小姐的房间有什么不能进的?在寨子里大家不是成天轮流陪小姐玩游戏吗?而且大当家……不是,城主你自己也是男的,也进来了啊?咦咦咦咦……”护卫兵忽然大叫道:“城主?你怎么会在这里?”

“爷爷的。这是我的宅院,我怎么就不能在这里了?”

“你刚刚不是在议事厅的折子上画圈圈,画累了。说要休息,就跑去新抢回来的九姨大那里去了吗?而且门一关一直不出来,我们弟兄没事干就到处溜达着玩了,你怎么又来小姐这里了……咳,该不会刚刚那是狐爷?”护卫兵脸色红一下紫一下的,十分好看,像是想笑又不敢笑。憋的。

“靠,我从抢了这小娘回来。她就不正眼看我,还拿枕头打我,更不让我近身,天天哭着要回家,还以为是新婚不好意思呢。我说最近怎么乖多了,虽然还是不让我摸,可是不闹着要回家了,原来在这等着给我缝帽子呢。”鹰祚关大怒着吼道:“这个老狐狸,敢挖我的墙角,看我扒了他的皮。”说着起身就要冲出去。

“爹爹,人家不喜欢那个九娘啦,她都不对人家笑,也不给人家糖吃,人家最喜欢爹爹了,爹爹你陪人家玩嘛,好久没看见爹爹,才刚来就又要走了吗?”鹰悠羽被最喜欢的爹爹冷落,十分不开心,拉着父亲的衣襟,使劲往身上爬。

“呃……当然不走了,今天爹爹都没事,一直陪着羽儿,那小贱人竟敢不给我的羽儿糖吃,看爹爹一会就去休了她。”

“……”阮固无言

小剧场:父子情

人流熙来攘往。

店小二在店头外的街道上,堆起满脸的笑,对每一个衣着光鲜的路人殷勤道:“里面请,里面请啊,里头有上座。”

迎面走来一对衣衫破旧的父子,店小二的招呼声隔着他们扔给后面一位客人,完全没有看见他们。

成都天香楼,是有名的酒楼,城主都常来光顾。

不是这对父子能进的地方。

“爹,这里真富贵,是城主大人的宅子么。”少年人问道。

他第一次来城里,看着什么都觉得新鲜,修建的这么富丽堂皇的建筑,也是第一次看见。他听人说,城主大宅是城里最富贵的所在,想来这便是了。

“差远了。”父亲笑话他:“城主大宅还要再往北,这是城主家亲戚开的酒楼。”

“酒楼是什么?”

“吃饭的地方。”

“吃饭不是有个碗就行了,再往地上一蹲不就能吃了?”

“没见识,贵人们吃饭可和咱们不一样,要有桌有椅有酒有菜,还要有丫环小厮侍侯着,听说旁边还有人弹琴唱曲呢。”

古九咽了口吐沫:“那不是就像戏文里的神仙一样快活。爹,咱也进去吃饭吧,听听神仙听的小曲。”

“别说笑,咱一个月的工钱,都不够进去坐一坐酒楼里的椅子。爹一辈子挣的钱加起来,也就能点一盘萝卜叶。”

“爹,等以后小九挣了大钱,咱就去这酒楼吃,不要萝卜叶,专吃萝卜。”

“嗯,好,小九有出息,爹等你挣大钱。”

“然后再把这左近的房子都买下来,咱都不用出门,叫刚刚那小二来,天天给咱送上门。”

“小九有志向啊,你小子比爹强。”

“嗯,还要给爹买丫环小厮,咱也喝着小酒听小曲……还要……”

父子俩越说越高兴,也渐行渐远。

3.番外:执念(三)

阮固坐在那里好好的办着公,一个年青人忽然一脸苍白的闯了进来。

“不好了阮大人”年青人高声叫道:“城西杏花坞来报,说是家中16岁的女儿今天清晨出门一直未归,四处都找不到。加上城东面坊的女儿、城南千丝坊的两个绣娘,这已经是第四起失踪案了。”

“啊啊。”阮固点头。

啊什么啊,我是想问怎么办啊。年青人急得一头汗都下来了。“阮大人,从第一起案件到现在,这四五天也没有查找到下落,我们再不采取行动,那些姑娘们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

“什么叫‘再不采取行动’?衙门里的衙役不是已经全散出去找人了吗?”阮固头也不抬的看着给城主的折子,反驳道。

他太傻了,他只觉得鹰祚关是城主,别人没有资格看这些折子,所以明知道鹰祚关识字不多,还是强迫他看。鹰祚关不会写字,便让他画圈表示同意,结果来着,人家老人家根本不看上面的字,拿过笔来就画圈,把折子上画的到处是圈圈,还用笔将这些圈连在一起,然后让人去给鹰悠羽买糖葫芦。光这样也算了,竟然还时不时的抓狐千面来当替身,那个人倒识字,可是做为替身也学着他画圈。坟蛋,这折子上都是民生大计啊,一个两个的能不能认真一点。

看阮固一副淡定的模样,年青人更急了,大喊道:“可是那些衙役根本没有找到人啊,再这么下去……”

阮固心里烦死了,冷冷打断他道:“再怎么下去会怎么样?衙役找不到人,我难道有什么好办法?”

“……”年青人被说得一愣。稍稍冷静了一下,确实,全衙门的人手都散出去了,还找不到人,自己跑这里来对着上级领导大喊大叫的,确实也没有用。

可是。他心里就是有个根深蒂固的想法。眼前这个人,肯定有办法。

他还未进衙门时,推荐他来当小吏的夫子告诉他,这个人是夫子他教过的最为聪明的一个人。机智又玲珑,洞察世情民生,若为良吏则一方大治。若作恶则一方大乱,说的就像百姓死生,全系于他一念之间一般。

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的呢?

年青人——李磊很好奇。

李磊18岁就考上了秀才。这在小县里已经是一件顶天的大事了,所有的人都夸他是神童,聪明无伦。唯有教他的夫子不这么说,夫子挂在嘴上的神童是另外一个人,5岁的年纪,听一遍三字经便能从头背到尾,这一点。李磊做不到。

那时李磊问道:“这神童去了哪里,在做些什么?”没想到夫子竟然因为他这一问。掩面哭了。

李磊后来才知道,因为家贫,父亲偷盗,使这神童失了科考的资格,自暴自弃兼无处求生之下,这神童便仗着自己的才智,以坑蒙拐骗为生,后来更是做了山匪,坏主意不断,被人称为坏鬼书生。

夫子为此大病了一场,自责不已。若不是那段时间夫子入京赶考,考完无钱返乡而留京三年,本来是可以收养这个孩子的。

之后坏鬼书生随着大山匪一起被招安,做了大官,曾来过夫子这里,被夫子拿戒尺赶走了。

又是很长一段时间,成都大治,百姓生活富足,人人都夸新城主的好处,那人又来过两次,夫子还是不见他,但上个月,却去了一封信,将自己推荐到他手下去做小吏。

如此说,夫子该是原谅那个人了吧。

李磊带着这样的好奇,在阮固手下工作了半年的时间,亲眼看着他如何化解府政危机,如何谋筹民生利益,如何管制黑道帮派,如何复兴经济、澄清吏制。

李磊终于明白了夫子说的,若为良吏则一方大治的原因。阮固能够将书本中的一切都灵活运用到实际中,而非只是一字不差的背下来。而且阮固行事并非一成不变的照搬旧例,他不拘成法,只捡最合适的办法来用,又不遵旧制,常常有创新之举,加上经验阅历丰富,很多在李磊眼中极为难解的事件,到他手上也轻松化解。

也或许不是那么轻松,而是别个不知道个中辛苦,但毫无疑问的,成都府在他的领导下,已经变成了兴盛之地。是的,不是那个只知道打架的城主鹰祚关,而是阮固,这个男人是师爷,官位并不是如何崇高,但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才是这座城真正的城主。

“我……对不起,我一时心急……”李磊羞愧的答道,明明自己也拿这失踪案没有办法,却跑来这里大呼小叫,问领导该怎么办,如果真什么好办法,这个人难道会不拿出来吗?

阮固头痛的从折子里的圈圈上抬头,看着眼前一脸愧意的年青人,轻叹一口气道:“这女孩是什么时候失踪的?”

“卯时。”李磊飞快的答道。

“什么地点?”

“城南杏花坞向左拐两个小道的一个小巷口。”

“随身可有携带物品?”

“一个烧饼,两样小菜。”

“你又是几时到了,发现她失踪的?”

“卯时一刻……”李磊答完,突然愣住了。

阮固道:“这几起失踪案,都发生在清晨无人之处,又都是年轻姑娘,可见对方抓人,是有明确目标的。一起两起也就算了,如今已经发生三起,但凡有女儿的人家,都不会再许她们单独出门了,却还有姑娘敢在此时出门,可见她心里要出门的愿望远远胜过了对失踪案的恐惧,那么最好的解释就是,她是出门想见情郎,所以只能挑清晨人少的时候去。”顿了一顿,看李磊一张俊脸早红成回锅肉了。

阮固再道:“正因为此时人少,所以才给予了歹徒可趁之机,等众人发现姑娘失踪。至少已经是半日之后了,因为她们是悄悄出门,便连她们的家人都很难得知失踪的时间,更何况是失踪地点和随身物品。若不是你刚刚确实心急如焚,并且你这小子也算长了一张俊俏的脸,否则只依你刚刚所说。我会以为你就是歹徒。”

“我……我……”

“你也是心急心上人的安危。所以我不会怪你。”阮固没再继续戏弄情窦初开的小伙子,继续说道:“当然不是你。姑娘们失踪时附近并非完全空无一人,但拐角处的小贩和附近的人家都没有听到呼救,可见下手的人是个武功高强的人。可以假设,他发现目标后一直潜伏跟蹑着对方,待四下无人能看到时。他便出手,一击而中,绝不会让被害人发出惊叫呼救。然后再迅速离开。”

“他离开时扛了一个人,速度自然不会快,目标也很大,可是左近还是没有人发现有可疑,说明他早已做好了伪装。他……或者说他的伙伴,都随时处于一种让人看到他们也不会起疑心的状态,以保证远距离运送一个大活人。”

“姑娘失踪的地方都离城中心有一段距离。却并不荒芜,反而附近有不少富户的大宅。他们的行动以城为中心四下扩散,看似做案地点散乱,但至少也说明了他们并没有离开城,反而就在城中。就在城中,却无人找到这些姑娘,自然是有人接了货,替他们将这些姑娘们安置了,这些人以城为中心活动,安置地怕也在城中,但捕快找了这几天,也完无悄息。”阮固说着,突然问道:“对了……你那心上人挺漂亮的吗?”。

心上人,对于任何人来讲都是漂亮的,不是挺漂亮。是最漂亮!

李磊脸色绯红的点了点头。

“失踪的几个人都是漂亮姑娘,年龄只在14-17之间,可见对方不是无目的抓人,而是早就下手调查清楚对象的,不是深锁闺阁的千金,而是些小老百姓,失踪那个5个10个,官府追查上一两个月,找不到也就这么结案了。而且从她们的职业上来看,食坊、楼坊、绣坊,这些行业常常要和城里各行各业的人打交道,认识她们的人非常多,平时里和些什么人来往,哪些人接触过她们而身带嫌疑,都无法确认。最重要的是,这些姑娘们从小帮着家里或老板买卖东西,不但见多识广,也都是极为活泼聪明的,她们比普通姑娘还要来得识实务,在威胁面前,不会哭死闹活,而会选择顺从,如果一旦出现了能够直上青云的机会,相信也不会错过。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父母家族都是老实本份的人家,邻里多年,如果她们此刻死了还好,如果真有什么意外,怕是也没有颜面再回来了,那些人也算精明,竟然考虑到如此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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