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了解相关数字,我问医生组的账务办公室要来了一份“主要收费清单”,上面是诸家保险公司针对各种治疗分别给付的费用。清单的横向共有24栏,每一栏里分别是一个大的保险方案,纵向列出的都是医生可以开账单收费的医疗项目。目前的版本厚达600多页,里面应有尽有,每项都附有一个美元数字。例如,有政府医疗保险①的人第一次到医生办公室看病,“病情不复杂”者支付77.29美元,“病情复杂”者支付151.92美元。对于普通病人,肩膀脱臼复位支付275.70美元,切除拇指囊肿492.35美元,切除阑尾621.31美元,切除一侧肺部1 662.34美元。清单里面费用最高的项目是什么?先天性无横膈膜婴儿的外科重建手术,5 366.98美元。费用最低的呢?为病人修剪指甲,10.15美元。除开医生治疗的费用,医院另外收取其他一切成本费用。
这样一份清单可能看起来有些奇怪,把医疗服务项目和费用一一罗列,感觉就像红辣椒快餐店里的菜单。事实上,这东西由来已久。至少,早在《汉谟拉比法典》中就有记载,医生的报酬按照劳动量来计算。在公元前18世纪的巴比伦,如果外科医生动手术救活了病人的性命,就能得到10谢克尔(古代巴比伦的钱币),但假如被救者是奴隶身份,那医生就只能得到2谢克尔。
不过,标准化的费用清单完全是现代的发明。20世纪80年代,政府和私人保险公司都开始呼吁制订更加合理的医疗费用表。之前几十年,他们一直按照所谓的“常规、惯例和合理费用”给医生们支付医疗费用,也就是说,收费多少,某种程度上都由医生说了算。某些收费开始大幅提高是很自然的结果,还有一些收费与实际成本相差甚远。举例来说,当时白内障手术一般需要花费两三个小时,手术收费最高可达6 000美元就是据此而定。后来,新技术的应用使得眼科医生能够在半小时以内完成手术,可收费并没有变化,政府医疗保险为这一种手术买单的费用在总预算里所占的比例上升到了4%。而且总体来说,治疗过程的费用要远远高于诊断费用。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医生们花一小时对疑难病症作出诊断,尽管诊断结果能够挽救患者的生命,却只能收取40美元,而同样花上一小时做一次结肠镜检查外加切除一块息肉,就能拿到600多美元。
联邦政府认为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原有的体制会降低初步诊治的质量,而且医生在提供专科治疗的时候,容易以金钱为先、利欲熏心。因此政府决定,收费应当和投入的工作量挂钩。这方法说起来简单,但付诸实践可是另一回事。1985年,哈佛经济学家萧庆伦接受委托,负责测定医生实施每一项医疗任务的确切工作量。你能测出一个人愤怒情绪的准确数量吗?绝对不切实际,萧教授这份任务比之也好不到哪儿去。但他还是设计出一套方案。他认为,工作量是时间花费、脑力投入和判断、技术与体力投入,以及所承受的压力的综合函数。他组织了一个大型团队,与来自24个专科的数千名医生开展面谈和调查。他们把两个医疗项目——恐慌症病人的45分钟心理治疗和宫颈癌患者的子宫切除术——单独拿出来,逐一分析其中的各个因素。
他们确定,子宫切除术花费的时间是心理治疗的两倍,脑力投入是其3.8倍,技术和体力投入4.47倍,风险4.24倍。总的计算结果是,子宫切除术的工作量是一次心理治疗的4.99倍。然后,他们照此方法对几千个医疗项目进行评估和推断,同时也考虑了管理费用和培训成本。最终,萧教授和他的团队得出了每个项目的相对价值。其中的某些评估结果令部分专家愤愤不平。不过国会把这些相对价值乘以系数,将其转换成美元,并将这份新的费用清单纳入法律。1992年,政府医疗保险开始据这份清单给医生们付费。不久后,私人保险公司也纷纷仿效(根据与地方医生缔结的约定,他们采用的系数有所不同)。
测定的结果中必然有一些不合理的成分。谁能真正断定子宫切除术就比白内障手术付出的劳动更多?后来又成立了委员会,对六千多种医疗服务的相对价值进行了复查和校正。这样的艰苦探索一定还会一直持续下去,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制度已经被几乎所有人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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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面前摆着这份费用清单,我还是颇费了一番周章,才合计出自己会赚多少钱。我的工作主要包括办公室约诊、一些普外科手术(阑尾切除、胆囊摘除、肠道和乳房手术),以及很多甲状腺和肾上腺手术(内分泌肿瘤是我的兴趣所在)。每台手术收费从600到1 100美元不等,我估计每周大概能做八台手术,假设一年工作48周,这么一算,天哪,好像我每年能赚50万美元!不过,接下来还要算几笔账。首先,我每年要花3.1万美元购买医疗过失保险,办公室和门诊间的租金是8万美元一年。我还得购买电脑和其他办公设备,雇一名秘书、一名医疗助理或者护士。外科部还要抽取19.5%的管理费。另外,有的病人没有医疗保险,因此付不起治疗费——要知道,15%的美国人是没有保险的,但我觉得有义务尽自己所能为这样的病人医治,在这一点上,我和很多医生看法一致。最后,就算是病人有保险,有些保险公司也比其他公司付的费用少很多。有数据表明,保险公司会找出各种借口,拒付其中的30%的账单。
罗伯塔·帕里罗是个专门帮医生解决经济危机的专家,要是哪家医院或是诊所突然发现自己陷进入不敷出的窘境,就会求助于她。(“我就是收拾烂摊子的人。”她这么跟我描述自己的工作。)最初,她在研究生阶段研究美国文学(“我要当个作家”),后来没能如愿,她就开始和康涅狄格州一家诊所合作,帮他们核算保险表格。如今她已经50多岁了,还是个空中飞人,常年以宾馆为家,做着这类工作。我跟她通话的时候,她正在宾夕法尼亚州,那里的一家医院只能勉强维持运作,想请她找出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之前一个月,她去过密西西比州,一家由125名医生组成的医疗中心发现自己开始负债;去过华盛顿市,那里的一家诊所正为生计发愁;还有新英格兰(她不愿意说出具体什么地方),一家大型医院的麻醉科室巨额亏损了5 000万美元。此外,她还拒绝了十几个客户的邀请。她告诉我,一家诊所什么钱也赚不到是很有可能的事。
医生们入行不久就会认识到,赚钱多少和医术水平高低其实没什么联系,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如何处理业务收费中自费的那部分。很多医生都指望病人自己会搞定保险问题,这恰恰就是他们收不到钱的原因。假如某个医生呈送了一张账单,而保险公司拒绝给付,除非事情在90天内得以解决,否则就别想保险公司付一分钱。这时再把账单交给病人的话,很多病人也不会付钱。因此,她说,“要想赚钱,你就得自己承担很多跟保险有关的麻烦事。”
“病人打电话来预约看病时,情况分为几类,”她说,“如果病人没有保险,你就得看看他们是否具备获得国家援助计划,譬如政府医疗保险的资格;如果他们有保险,你还得看看自己在承保的保险公司那里是不是个有资格的医生。另外,你得确认保险公司的保单里包含了病人要在你这儿做的治疗项目,并且弄清楚这项治疗的相关条款。若是病人从别的医生那里转过来,你要确定他或她有正确的治疗编号。你还要了解病人的保单里是否规定有一些自付费用或是大笔的免赔额,如果是这样,病人到你这儿看病的时候就要把钱带来。”
帕里罗说:“这时病人们一定会觉得心烦,他们会说,‘我是有保险的!我凭什么还要付钱!我没带钱!’在这个时候,你就得充当经济顾问给他们解释。如果你因为尴尬或不好意思,没有坚持要他们带好现金、支票或信用卡才能来,于是你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给他们看病,结果是你将会损失20%的医疗费用(自付费用大约就是这个比例),这可一下子就超过了你的利润。”
就算上述情况都一一理顺,事情也还没完,你还得接着挑战令人头昏脑涨的保险规定。如果你是外科医生,可能要为每次办公室约诊和每一台手术弄一个单独的治疗编号,也许还需要一个预先许可号码。之后,你要在正确的账单表格上记录下治疗编号、预先许可号、保险方案编号、诊断结果代码、疗程代码、约诊代码、你的税务登记号,以及其他任何保险公司额外要求的信息。“搞错了一项,对不起,没钱——拒付。”帕里罗说。保险公司也有一些软件程序,专门用来挑某些诊断、疗程和约诊代码的错,然后拒绝支付。一旦发生拒付,整个账单就会转交给病人。这时再往保险公司打电话,就只能听到自动应答和无休无止的等待音。
帕里罗的建议相当直接。她说,医生们必须把账单系统计算机化;他们必须小心核对寄出的账单以及保险公司寄回的款项;他们必须聘请专人与保险公司打交道。假如运作得当,保险公司的拒付率会从30%降低到15%。她跟我说,这样医生才能赚到钱。一路走来,每一步都是与保险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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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在当住院医生期间,老是听到一些年长的医生们说丧气话,他们说,要是早点知道事实,就绝对不会从医。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似乎就是没办法搞明白有关保险的一堆烂事儿。这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2004年对麻省医生所做的一次调查中,58%的人都认为自己的收入和工作时间不相吻合,56%的人认为自己的收入跟其他类似的专业人士相比没有竞争力,40%的人预计未来五年自己的收入会减少。
达特茅斯大学的教授威廉·威克斯对医生的职业生活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他和同事发现,医生们的工作时间确实比其他任何职业都长。(普外科医生的典型工作时长是每周63小时。)他还发现,假如把上大学和职业医学院的费用看做投资,读医学的回报比其他一些专业要稍低一筹。他对平均成绩相当的医学院、法学院和商学院毕业生的收入进行跟踪调查,发现这些人到了中年,年回报率分别如下:基础医疗16%,外科18%,法律23%,商业26%。总体上都不算差,但医学与其他两门学科还是有明显差距。一般来讲,医生从业5~10年期间收入会到达顶峰,然后,因为长时间工作的意愿减退,或体力跟不上,收入会有所下降。
不过,抱怨自己的收入似乎有些俗气。事实上,2003年,从事基础医疗的医生平均年收入是15.7万美元,像我这样的普外科医生是26.4万美元,而在某些专科,收入还要高出很多,如整形外科医生、心脏病专家、疼痛专科医生、肿瘤专家、神经外科医生和放射科专家一年的收入往往超过50万美元。说到底,我们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追逐利益,也是为了救治患者,我们无需二者择一,堪称幸运。
不过,也有一些人在两者间做了选择,他们的收入较之大多数人要丰厚得多。我曾经跟一位外科医生交谈过。他在一家美国东海岸的医院(他所在的医院不希望他或者医院的名字出现在跟这个话题有关的出版物上)做了30年的普外科医生。他说,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但他的工作安排从不过度密集,每周只有一天的办公室约诊,时间从九点半到三点半,一周大约六台手术。他专攻腹腔镜手术(注:采用精细的手术器械和纤维光学摄像机实施微创手术),并且掌握了一套特殊的技术。他不需要在半夜做急救手术。我兜着圈子问他这么做能赚多少钱。“你是说净收入?”他说,“去年大约120万美元吧。”
有一刹那我屏住了呼吸。至少在过去10年里,他每年都能赚100多万美元。我想不通,做普外科手术怎么可能赚这么多钱?这太不可思议了!他对我的反应好像已经司空见惯了。“我觉得医生都是自己自我压制收入,”他说,“我们工作的收费跟水管工或电工差不多,甚至还要低一些。”他指出,做那些工作可不需要经过十来年的学习和培训。他不赞同让保险公司来钳制我们自己应得的报酬,所以,他不接受保险付费的方式。如果你要找他看病,就得现金支付。至于之后想找保险公司理论,让他们报销,那就是你的事了。
他是按照他认为市场能够容忍的标准来收费的。例如腹腔镜胆囊切除手术(切除胆囊是普外科最常见的手术之一),保险公司会付给医生700美元左右,而他开价850美元;胃底折叠术(防止胃酸回流的手术),保险公司付1 100美元,他的标价是1 200美元。尽管收费高,他这里却从不缺病人。
我不知道别人能否轻易地复制他的成功。毕竟他工作的地方是一个大都市,那里的很多人都拥有丰厚的收入和条件宽松的保单,他们有能力付钱给他;而且,他是那个领域里的明星医生。“我从心底里知道,我能够做其他医生做不到的事情。”他这样跟我说。
假如我依样画葫芦,拒绝保险付费的方式,并且按市场能够承受的最高标准来收费,虽说一年赚不了100万美元,但也比不这么做强得多,还能避开一切有关保险的麻烦事。不过,我真的想当一个只为付得起钱的人看病的医生吗?
“为什么不呢?”那位医生说,“要是谁认为我们做医生的就非得无私奉献,那他就是自欺欺人。”他告诉我,从我们这里抽提成的医院方,到应该付给我们钱的保险公司,大家为了赚钱,都在压榨我们。“2005年,美国安泰保险金融集团首席执行官的年薪是1 000万美元,”他指出,“这些都是盈利性质的公司。保险公司能赚钱,就是靠克扣给医生们的报销金,要么就是干脆拒绝为我们已经提供的服务付费。”在他看来,我们根本不需要跟保险公司牵扯不清。他的观点是,医生们得明白,我们其实是在做生意,就是如此而已,越早接受这个现实越好。
他的态度坦率明了,让人听着也不禁心有所动。不过,如果行医纯粹是一门以赚钱为目的的生意,如果当医生跟推销汽车没什么两样,那我们为何非要去接受长达12年的医科培训,就像商学院那样随便读两年不就行了吗?做一些对大众和社会有意义、受人尊敬的工作,这起码应该是我们从事这个行业的部分初衷吧!所以,大多数医生仍然觉得,即使病人的保险公司让我们恼火,或者他们根本没有保险,我们还是有医治他们的责任。辜负了普通大众,为社会作特殊贡献也就变成一句空话。我能理解作为医生想要规避保险事务的心情,可是难道就没有其他可行的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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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一名叫哈里斯·贝尔曼的33岁内科医生决定搞一项小小的变革。他和一位刚刚完成普外科训练的朋友返回故乡新罕布什尔州,在纳舒厄城定居下来。两人联合了一位小儿科医生、一位保健医生和一位产科医生,共同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他们向患者收取固定的年费,并无任何账务需要保险公司支付。这是个激进的试验。他们自己领取固定的薪水,没有专科上的差别,每年3万美元,对当时的职业医生来说算是中等水平。他们还另外购买了再保险险种,一旦他们的病人患了十分严重的疾病,治疗费用超过5万美元的部分就可获得赔偿。
这个计划是可行的。现在已经68岁的贝尔曼向我披露了详情。他们将之命名为马修·桑顿卫生计划,马修·桑顿是一位医生,是当年代表新罕布什尔州在《独立宣言》上署名的三个人之一。本质上他们是一个卫生维护组织,只是规模很小罢了。然而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有大约5 000名患者签约加入。医生们忙得热火朝天,而且相互之间很少有意见分歧。刚开始,他们没有设立次级专家,于是每次把患者转送到眼科专家或者整形外科医生那里,就得由桑顿的医生付约诊费。后来,他们要求那些专家能够接受每月收取固定费用的方式,并且省略那些麻烦的书面手续。
贝尔曼说:“有些人同意了。这一举措对治疗工作也产生了显著的作用。例如,泌尿科医生突然提高了工作热情,热衷于教我们分辨哪些病人必须由专家亲自过目,哪些我们可以自行处理,他们过来给我们免费开讲座,讲解如何处理尿中带血的患者,如何判断病情的轻重。眼科专家告诉我们如何处理眼睛瘙痒和流泪。他们不再为了赚钱而看诊,而且想方设法确保我们这里实施的医治更加有效。”
几年后,随着市价上涨,他们的收费开始低于其他保险公司。企业雇主们纷至沓来,签约加入的人数飞速增长。贝尔曼必须得引进更多的医生才行。这样一来,情况变得复杂了。他说:“初期阶段,大家都很投入。我们勤奋地工作,无私奉献,精力充沛,废寝忘食,加班更是家常便饭。后来,我们规模变大,招聘了更多的员工,却发现别人加入我们是出于其他的动机。那些人喜欢的是拿固定薪水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他们认为这样一来,当医生就只是个工作而已,不用再没日没夜地干活。有些人还是兼职的。我们发现人们快到五点就开始看表,工作效率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后来,当他们试图引进一些专家来全职工作,那些人却拒绝接受跟其他人领同等的薪水。为了聘请一位整形外科专家,贝尔曼不得不给他开出了高薪。破了第一次例以后,他不得不对同僚们的薪资事宜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调整。
贝尔曼告诉我,在这30年里,他绞尽脑汁,几乎试遍了所有的薪酬机制。不管工资是升是降,人们还是一到下午三点就往家溜。他试着按照服务项目支付薪水,结果面前的文件堆积如山,医生们抬高收费以赚取更多的钱。他为提高效率设计复杂的奖金制度,给医生们提供专门的管理费;他给病人设置现金账户,让他们自行给医生付费。但没有一个制度既简单易行,又能够在节约成本和保障医疗质量两者之间取得很好的平衡。
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已经有6万名患者加入了马修·桑顿卫生计划,这主要得益于他们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得比别家更加出色。它成了新罕布什尔州第二大保险商。然而,到了这个阶段,医生们无论对贝尔曼本人、还是他制订的规章和签订的合同都越来越不满。1986年,贝尔曼离职。后来,马修桑顿卫生计划被蓝十字公司收购。紧接着,他就任塔夫茨卫生计划的首席执行官,那是新英格兰地区最大的医疗保险商(在那里,他本人拿首席执行官的薪水)。这场激进的试验彻底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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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美国在卫生医疗方面的支出共计是2万亿美元——我们经济总量的六分之一,平均到个人头上是7 110美元。政府和私人保险公司分摊了大约80%,剩下的部分大多来自患者的腰包。医院拿到了其中的三分之一,独立开业医生拿三分之一,其余的都流向疗养院、处方药和保险体制管理的成本等方面。美国民众似乎对医疗质量都相当满意,但医疗费用就不那么讨人喜欢了——2005年医疗保险费上涨了9.2%。
虽然医生们的净收入在医疗成本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但大部分成本控制都是由我们负责经手的。仅仅一天的办公室约诊,我就要为我的病人开出各种处方,包括专家会诊、手术、住院、X光照片,以及药物等,总价值在3万美元左右。保险公司对这些服务项目的报销情况如何,势必会影响我的决定。为了这个原因,医生们没办法不重视金钱,免不了在正确(医德)和成功(收入)之间作出艰难选择。
我记起12年前接到过心脏外科医生的账单,那位医生救了我儿子沃克的命。账单上的总金额将近25万美元。那我付了多少?只有5美元。第一次把沃克送去急诊室时,他脸色苍白、痛苦挣扎,医生诊断出他患的是心脏病,这5美元就是当时我们需要自付的部分。那时我还只是个实习生而已,绝不可能为他的医疗费支付很多钱,要是这样,我们早就已经为了儿子倾家荡产了。但是有了保险,就意味着当时的每个人——不论是我和妻子、医生,还是护士——唯一需要考虑的就只有我儿子的病情而已!这实在太美好了。不过,这也可能导致经济学家所谓的“道德风险”,既然账单是由其他人来付,那我就不会在乎为了救儿子要花多少钱,或是医生要收费多少。对我来说,那些医护人员救活了我的儿子,他们就算收100万美金也不为过。不过,既然别人来结算这些账单,所以还是把质疑收费的事情交给他们去烦吧。医患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对立关系由此而来。不管提供保险的是政府还是哪家公司,双方恐怕永远都免不了为了收费金额、拒付账单、预先许可之类的事情扯皮。
尽管大家在付费问题上总是争论不休,可医疗报销的金额还是高得惊人。现今,美国医生的酬劳比世界其他地方的同行都要高。我们的收入是受雇阶层平均工资的7倍,而且这个差距还在不断拉大(大多数工业化国家里,这个比例都低于3)。所以,美国的医疗界才能够吸引到大批人才加入这个行列,医生们也比其他行业的人更愿意在工作上付出努力。
但是,我们整个国家对那些没有保险的人却关心甚少。七个美国人当中,就有一个没有保险。年龄不到65岁的人群当中,有三分之一将会在未来两年内失去保险。这些人没有达到贫困线以下,年龄上也没有老到可以享受政府的保险,可是他们的工作也不理想,没办法给他们提供保险。这个群体很难找到愿意为他们看病的医生,非常容易被高额的医疗费拖累破产。而且事实证明,如果他们不幸患上高血压、心脏病、阑尾炎和癌症等疾病,很可能无法及时发现,或是得不到充分治疗。我们这套错综复杂的保险体系其实漏洞百出,必须作出变革的时候很快就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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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外科主任面谈过后几天,我又来到他的办公室,说出了我心目中那个数字。
“没有问题。”他说,于是我们握手。从这一刻开始,我也得对自己的收入三缄其口了。之后,我们又聊了一会儿怎么把研究融入实践、我要值多少个夜班,还有怎样腾出时间陪伴家人。眼看着即将踏上新岗位、履行新职责,我满心欢喜,又有些担心自己干不好。
会面临近结束的时候,我突然想起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没提出来。
“请问医疗保险方面的福利是怎样的?”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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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美国政府专为老年人设置的保险计划,其支付金额基本处于中间水平。——作者注 死刑室里的死亡之手
2006年2月14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个地区法院判处谋杀犯麦克·莫拉莱斯注射死刑,同时公布了一项前所未有的裁定。该裁定下令,执行注射死刑时,必须有一名医生,特别是麻醉师在场,亲自监督整个过程,否则,就要彻底改变注射死刑的标准方案。根据标准方案的规定,首先大剂量注射一种麻醉剂硫喷妥钠,罪犯将在注射后一分钟内停止呼吸并失去知觉,接着注射泮库溴铵(一种神经阻断剂和肌肉麻痹剂),最后注射致命剂量的氯化钾。
法官发现,根据死刑执行日志的记录,之前被执行注射死刑的八名犯人当中,有六人在被注射泮库溴铵之前并没有停止呼吸。这个发现的性质非常严重,这表明犯人很可能感觉得到泮库溴铵引起的窒息感觉(类似被活埋一样)以及氯化钾带来的剧烈疼痛。这与宪法第八修正案中规定禁止对犯人施以残酷和非常刑罚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官下令,死刑室里必须有麻醉师在场,负责判定第二次和第三次注射之前犯人是否已经足够失去知觉——否则就由一名普通医生来监督执行,只注射硫喷妥钠来处死犯人。
加利福尼亚州医学会、美国医学会和美国麻醉师协会闻讯后,立即强烈抗议让医生参与死刑执行的决定,他们认为这样做完全背离了医疗道德准则。美国医学会的主席告诉记者:“医生是救人的,不是刽子手。”然而,仅过了两天,监狱官员就宣称他们已经找到两名愿意参与的麻醉师。法院同意不透露他们的姓名,并允许他们不在死刑见证者面前暴露身份。可是,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又补充了一项规定,要求麻醉师在犯人未能按预期失去知觉的情况下亲自注射额外的药物。他们不能接受这样的要求,于是两人在执行前一天都退缩了。行刑时间因此而推迟(莫拉莱斯在死囚区里一直待到2007年1月),但是自此以后,联邦法院坚持要求,执行注射死刑时必须有医学专业人士在场予以辅助。
在美国,执行死刑成了一个医学过程。在这样的现实之下,一些医生和护士被要求参与执行过程,他们不得不在职业道德准则和外界社会需求之间作出选择。医学界的道德准则并不见得始终正确,当然,外界社会的惯例也是一样。施展专业技能、依照法律和尊重道义三者之间存在本质上的矛盾,然而有时候却又纠结不清。因此,我很好奇那些医护人员是如何衡量并作出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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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执行死刑的方式一直在不断改革,莫拉莱斯案的裁定使其达到了高潮。1976年7月2日,在格雷格诉乔治亚一案中,最高法院的裁定将死刑合法化,在此之前,死刑已经中止执行长达10年之久。六个月后,1977年1月17日,格雷格案裁定后的第一次死刑在犹他州执行。犯人加里·吉尔摩由于杀害普若佛的一家汽车旅馆的经理本·布什内尔被执行了枪决。
不过,枪决的方式被人们认为过于血腥,并且很难控制。(例如,吉尔摩中弹两分钟之后心脏才停止跳动,而且射手有时候在扣动扳机的瞬间会迟疑。1951年,犹他州就发生过一起很有名的事件,五名步枪射手从一段距离以外瞄准死刑犯埃里希欧·马尔斯的心脏射击,结果却只击中他的右胸,最终导致他慢慢失血而死。)
绞刑就更加不人道。犯人被施刑后,颈椎
第二节椎骨断裂、横膈膜麻痹、最后窒息而死,即使在最理想的状况下,整个过程也需要一分钟。
毒气室也好不到哪里去。氰化物气体通过破坏人体内一种名为细胞色素氧化酶的活性酶的活性,阻止细胞与氧气结合,从而使人窒息而死,这个过程比绞刑更长。而且窒息的犯人在毒气室拼命挣扎,然后因为缺氧慢慢衰弱至死的景象,令公众极其反感。1992年在亚利桑那州,犯了三起谋杀案的唐纳德·哈丁在毒气室里挣扎了11分钟才窒息死亡,当时的场景恐怖至极,在场的记者被吓哭,首席检察官忍不住呕吐出来,监狱长宣称,如果再被迫执行这样的死刑,就辞职不干。1976年以来,只有2名犯人被枪决,3名处以绞刑,11人在毒气室受刑。
格雷格案裁定之后,处死的头100名罪犯当中,有74人被施以电刑,到现在为止总共153人以这种方式接受死刑。一般来说,电刑应该让人死的更快,也比较不那么残忍。但官员们发现电流有时突然增大,会烧焦犯人的皮肉,有时还会使犯人的身体着火——验尸程序往往要等到尸体冷却下来才能进行——而且有些犯人被电击几次才毙命。1979年,在亚拉巴马州,约翰·路易斯·埃文斯三世在两轮2 600伏的高压电击后仍然活着;监狱长打电话请示乔治·华莱士州长,州长下达指示继续进行电击。第三轮电击之后,埃文斯痛苦挣扎了长达20分钟才最终死去,坐在见证席的见证人们都尖声惊叫不已。只有佛罗里达、弗吉尼亚和亚拉巴马三个州坚持采用电刑,后来,在最高法院的压力之下,也放弃了这种方式。
目前看来,致死性注射是法院能够接受的唯一一种行刑方式,这种方式比较人道,符合第八修正案的要求——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将行刑过程医学化了。犯人仰躺在移动病床上,白色的床单一直从胸部盖到脚,药物从手臂的静脉导管注射进去。根据1977年俄克拉何马州大学麻醉学系主任史丹利·多伊奇设计的执行规程,犯人首先被注射2 500~5 000毫克(是普通治疗中建议最大用量的5~10倍)的硫喷妥钠,这个剂量足以完全终止大脑的活动,接着被注射者会停止呼吸、循环系统瘫痪,从而死亡。不过,单独使用硫喷妥钠需要15分钟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致死,犯人可能会表现出透不过气、挣扎或者抽搐的样子。因此,注射硫喷妥钠后一分钟左右,再注射60~100毫克(常规剂量的10倍)的泮库溴铵来麻痹犯人的肌肉。最后再注射120~240毫克的氯化钾,使犯人的心跳迅速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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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中意这种方式。因为它借鉴了已有的麻醉技术,把执行死刑变得像是熟悉的医疗程序,能够避免发生过去那种恐怖场景,不会引发民众抗议。(在密苏里州,执行场所甚至搬到了监狱医院的操作室。)这种方式对见证人的心理影响也较小;药物成本低廉,且取用方便;(相比之下,氰化物气体和3万瓦的发电机却很难找到。)而且,官方还可以请来医护人员协助解决技术问题,有了他们,不但可以向大众证明这种方式不会造成痛苦、值得信赖,而且显得整个执行过程更加专业化。
但是医学界人士却对此十分反感。1980年,当官方首次采用多伊奇的方法、准备安排执行死刑的时候,美国医学会通过了一项禁止医生参与的决议,申明这种行为是从本质上违反医德。不过,决议本身有些笼统,譬如,它没有提及是否允许医生在死刑现场宣布死亡,之前,这是行刑过程中医生履行的任务之一。因此,美国医学会在1992年版《医学道德准则》中对这项禁令做了详细的阐述。准则第2款第6条规定,尽管医生个人对于死刑的态度是“纯粹个人的道德决断,他人无权干涉”,但“医学是一个即使只存在一线希望也要奋力维护生命的职业,医生作为其中的一员,不应当参与任何法律授权的执行死刑过程”。准则还进一步规定,被禁止的参与行为包括:作为行刑程序一部分的开药或用药、监测生命指征、提供技术建议、挑选注射位置、亲自动手或指导放置静脉导管,即便只是以医生的身份出现在现场也不可以。宣布死亡也属于被禁止的行为,这是因为如果发现犯人还活着,医生也不可能实施抢救。只有两种行为是被允许的:第一,在犯人的要求下,预先为其注射镇静剂以平复其焦虑;第二,在其他人宣布犯人死亡之后,在死亡证书上签名。
矫正医生协会制定的医德准则中,禁令则更为严格:“惩戒机构中的卫生专业人员……不得牵涉死刑执行的任何方面。”美国护士协会也发布了类似的禁令。只有全国性的药剂师组织——美国制药协会允许医生参与,他们认为药剂师自愿为执行死刑筹备药物是符合道德的行为。
然而,各州法院都希望医学人士能够到场指导。1982年,得克萨斯州立监狱医学主任拉尔夫·格雷和另一位医生巴斯科姆·本特利答应参加美国首次注射死刑,不过他们只负责宣布犯人死亡。可是一到现场,就有人来劝说格雷为行刑组指示最佳注射位置。医生们仍旧拒绝就注射事宜给出任何建议,只是默默地看着监狱长准备医药用品。可当监狱长试着推注射器时,却发现根本推不动。原来他把所有的药品都混在了一起,它们互相起反应,凝结成了白色的沉淀物。
“我本来可以告诉你的。”据称其中一个医生一边摇头,一边这样说。
重来了一次以后,格雷过去宣告犯人死亡,但发现他还活着。医生们也算是行刑组的一员,他们于是建议注射几种药物前后要相隔一定的时间。
而今,38个保留死刑的州都采取注射死刑的方式。1976年以来,被处死的1 045名杀人犯中,876人是通过注射死刑而死的。尽管美国医学会和各州医学协会强力反对,仍有35个州明令允许医生参与行刑。实际上,有17个州——包括科罗拉多、佛罗里达、佐治亚、爱达荷、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内华达、北卡罗来纳、新罕布什尔、新泽西、新墨西哥、俄克拉何马、俄勒冈、南达科他、弗吉尼亚、华盛顿和怀俄明——不但允许,而且把医生的参与作为一项规定。为了保护参与的医生,避免这些人因为违反《医学道德准则》而被吊销执照,各州普遍承诺为他们保密,并为他们提供豁免权。然而,还是有个别州要求医生出庭,向社会公众担保行刑程序是合法并且人道的。尽管享有豁免权,其中一些医生还是面临被吊销执照的危险,只是暂时还没动真格的罢了。
各个州都已经发表正式声明,医护人员——包括监狱雇用的医护工作者在内——有权拒绝以任何形式参与死刑执行。但他们还是找到了一些愿意参与的医生和护士。这些人是谁?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 * * *
想要解答这些疑问并不容易。这些医护人员的身份很难确定,一方面州政府不透露他们的姓名,另一方面他们也不愿意讨论自己在其中充当的角色。不过,在我能够接触到的15人当中,还是有4位医生和1位护士答应和我交谈,他们总共协助过至少45次行刑。没有人是死刑的忠诚信徒,参与其中的理由也都一言难尽。大多数人都说,这种角色是不知不觉之中降临到他们身上的。
A医生在他的州里参加过大概八次的行刑。谈起这个话题,他表现得极其不自然。不过,最终他还是同意给我讲述他的经历。
他将近60岁,是一位获得认证的内科和危重症治疗医生。他和家人已经在小城里居住30年了。他非常受人尊敬,当地有名望的人,包括银行家、医生同行和市长在内,身体出了状况几乎都会先来找他。他所在的小城里正好有一座监狱,监狱长又恰好是他的病人。几年前某一天,看病的时候两人聊了一会儿。监狱长抱怨监狱诊所人手不足,问A医生是否愿意时常过去为犯人看看病。A医生答应了。尽管在自己的诊所里他能赚更多的钱——监狱只付给他每小时65美元——但是监狱在社区中也是很重要的部分,而且他觉得监狱长的为人很不错,一个月又只需要去几个小时而已。他很乐意帮这个忙。
就这样过了一两年,监狱长请求他在另一件事情上给予协助。那个州判处了一个罪犯死刑,经立法表决,决定采用注射死刑的方式,而执行地点就在监狱长所在的监狱。他说他需要医生,问A医生是否愿意帮忙。他不用亲自注射,只要帮忙监测心跳和脉搏就可以。监狱长给医生一些时间考虑这个请求。
“我的妻子很不高兴,”A医生告诉我,“她冲我叫喊,‘为什么你想到那种地方去?!’”但他感觉被激怒了。“我了解这些凶手的部分过往。其中一个在抢劫便利店的时候打死了一个有三个孩子的母亲,逃走时还枪杀了一个站在车边的男子。还有一个罪犯绑架了一名11岁的小女孩,实施强奸并活活勒死了她。我并不是死刑的坚定拥护者,但我觉得这类人渣罪有应得。从法律上来说,死刑命令是法庭依据法律发出的。而从道德上,你想想这些人的兽行……”最终他还是决定参加。他说,原因是他只需要帮忙监测,监狱长和社区需要他这么做,况且判决是社会的命令,死刑是对罪犯很合理的惩罚。
第一次参与行刑,他奉命站在一块幕布后面,从一部心脏监测器上观察死囚的心率。在玻璃窗另一面的见证人看不到他,死囚也看不到他。一名行刑人员在犯人身上置入两根静脉导管,另外有人接连把三种药物注射进去,不过他看不到那人的样子。他看着监测器上原本正常的心率慢了下来,然后波形变宽。药物的毒性发作,犯人的心率先是呈现出高耸的波峰,然后是颤动的微小尖峰,最终由于心跳停止变成一条平缓、一动不动的直线。他等了半分钟才向另一位医生示意,那位医生走出去,把听诊器放在犯人已经没有心跳的胸口上,听了30秒钟,然后告诉典狱长犯人已经死亡。半小时后,A医生结束了任务,他从侧门出去,穿过外面的人群,走到停车的地方,开车回家。
接下来的三次行刑里,他们都碰到了麻烦。一个犯人浑身都是肥肉,还有一个曾经是静脉注射吸毒者,第三个更糟,又胖又有吸毒史,因此很难找到静脉插入导管。行刑人员用针头戳了一次又一次,半小时也没成功,只得放弃。这可是监狱长事先没预料到的问题,他知道A医生在这方面是个老手,于是问他是否能帮忙试试。
“可以,让我看一下。”A医生决定帮忙。
这就是一个转折点,但他当时并没有多想。他认为,他在那儿就是提供协助的,他们遇到了困难,所以他就搭把手。他可没想过其他的事情。
他告诉我,在其中两名犯人身上,他找到了合适的静脉,插入了导管。但另外一个他怎么也找不到。大家都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他觉得自己有责任解决问题。犯人的情绪也很平静。A医生还记得犯人跟他说:“换了他们,永远也找不到那根静脉。”这话几乎算是对他的安慰了。他决定从中央静脉插管进去,直接连到胸腔。人们一顿忙乱,开始到处找工具箱。
我问他是怎么放置导管的。他说,就像对待“其他任何病人”一样。他决定从最常规的锁骨下静脉入手,那是位于锁骨下方的一条大静脉。他打开工具箱里的三管腔导管,向犯人解释他将要进行的每一个步骤。我问他这时犯人有没有感到害怕,他说:“没有。那个人非常配合。”他戴上无菌手套和口罩,穿好白大褂,用消毒剂擦拭犯人的皮肤。
“为什么这么做?”我问。
“职业习惯罢了。”他说。他为犯人实施局部麻醉,一针就扎入了静脉。他检查了一下,确认暗色的静脉血顺畅平缓地流出来。他把一根引导线从针的中间穿过,然后是扩张器,最后导管也被穿了进去。一切顺利。他用生理盐水冲洗导管,并将导管固定在皮肤上。然后,像往常一样换上一件干净的衣服,回到幕布后面继续监测。
他真正遇到困难的似乎只有一次。那个杀害了一名警察的罪犯体重将近160公斤。行刑组没费什么力气就放好了静脉导管。但是当三种药物都注射进去之后,犯人的心跳却没有停。“那是一种垂死、痛苦的心跳节律。”A医生说。心电图上的波形已经拓宽了,心跳每分钟只有10~12下。“他已经死了。”他坚持认为。不过,心跳还在继续。行刑组都指望他来拿主意。他对我讲述了接下去发生的事情,跟我从另一来源了解到的情况大相径庭——有人告诉我,他指示行刑组再注射一剂氯化钾。当我问他是否这么做过,他说:“没有。在我的记忆里,我什么都没说。我想也许是另一位医生说的。”无论如何,所有的行为界线都被打破了。他本来只是同意以观察心搏检测器的方式参与行刑,但是真正的行刑中,也许他不算是亲自处死罪犯的人,也相差不远。他为此感到十分苦恼。
我问他,是否意识到他的行为,无论是负责监测,还是协助官员注射药品,都与美国医学会的《医学道德准则》相悖。“我一点儿也没往那方面想。”他说。事实上,1999年,有人曾关于这个问题做过一次调查,结果发现只有3%的医生了解医德准则的相关指导方针。有人在法庭上针对一次注射死刑是否人道提出质疑,A医生恰好参与了那次行刑。于是州政府传召他为行刑过程公开宣誓作证,包括陈述处死那名需要中央静脉插管的罪犯的细节。当地报纸报道了这件事。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之后不久的一天,他到诊所上班,发现门上被人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杀人凶手医生”。还有人向该州提出申请,要求吊销他的医生执照。如果说他早先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触犯了《医学道德准则》,现在可是完全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