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激动,费克里先生。我只是想弄明白。你不喜欢这本书,但是它具有感情价值?”
“不!操它的感情价值。它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帖木儿》就像珍本书中的霍纳斯・瓦格纳[23]。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当然,我老爹收集棒球卡。”兰比亚斯点头,“这么值钱?”
A.J.的嘴巴跟不上脑子的速度。“这是埃德加・爱伦・坡最早的作品,当时他十八岁。这本书数量极少,因为首印只印了五十本,还是匿名出版的。封面上没有印‘埃德加・爱伦・坡著’,而是‘一位波士顿人著’。依据品相和珍本书的行情,每本能卖到四十万美元以上。我本来打算过段时间等经济有点起色后,就把这本书拍卖了。我本来打算关掉书店,靠那笔收入过退休生活。”
“如果你不介意我问,”兰比亚斯说,“你干吗把那种东西放在自己家里,而不是银行的保险库里呢?”
A.J.摇摇头。“我不知道,我蠢,喜欢它在身边,我想。我喜欢看到它,让它提醒我什么时候我不想干了,什么时候就可以不干。我把它放在一个配组合密码锁的玻璃盒里。我本来想着那够安全的了。”确实,除了旅游季节,艾丽丝岛上极少有盗窃案。而此时是十月。
“这么说,有人打破了玻璃盒子还是破解了密码?”兰比亚斯问。
“都不是。昨天晚上我想一醉方休。真他妈蠢,可是我把那本书拿出来,好让自己能看着它。就是让它跟我做个伴吧,我知道这借口很糟糕。”
“费克里先生,你为《帖木儿》投过保吗?”
A.J.把头埋进双手当中。兰比亚斯把那理解为书没有投保。“我大约一年前才发现那本书,是我妻子去世后两三个月的事。我不想多花钱,就一直没去办。我不知道,有上百万个白痴理由,主要的一条是,我是个白痴。兰比亚斯警官。”
兰比亚斯没有费事去纠正他应该是兰比亚斯警长。“我准备这样做。首先,我会跟你做一份笔录。然后,等我的探员来上班后——淡季她只上半天班——我会派她去你那里寻找指纹和别的证据。也许会有所发现。我们还可以做一件事,就是给所有拍卖行和经营这类物品的其他人打电话。如果它像你说的那样,是本珍本书,那这样一本来路不明的书出现在市场上,大家会注意到的。像那种东西不是需要有份记录,说明谁曾经拥有过,一份叫什么的那个吗?”
“来源证明。”A.J.说。
“对,一点没错!我妻子曾经爱看电视上的鉴宝节目。你看过那个节目吗?”
A.J.没有回答。
“最后一件事,我想知道还有谁知道这本书。”
A.J.哼了一声。“谁都知道。我妻子的姐姐,伊斯梅,她在中学教书。她一直担心我,自从妮可……她总在劝说我走出书店,去岛外走走。大约一年前,她拉我去密尔顿参加了一次乏味的资产拍卖会。这本书跟五十本左右其他的书放在一个箱子里,除了《帖木儿》,别的全都一文不值。我付了五美元。那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手里有什么东西。如果你想听实话,这件事让我感觉挺不自在,倒不是说现在还有什么所谓。不管怎么样,伊斯梅觉得如果我把它放在书店展览,会对生意有帮助,有教育意义和别的狗屁好处。所以去年整个夏天我都把那个玻璃盒放在书店里。你从没来过书店,我想。”
兰比亚斯看着自己的鞋子,上千节中学英语课上他没能完成老师所要求的最低阅读作业量时那种熟悉的羞愧感又一下子回来了。“我算不上个读书人。”
“不过你读一些罪案作品,对吧?”
“好记性。”兰比亚斯说。事实上,A.J.对人们的阅读品位记性绝佳。
“迪弗,是吗?你要是喜欢那类,有这么一位新作家,来自——”
“没问题,我什么时候会过去一下。我能帮你给谁打个电话吗?你的妻姐是伊斯梅・埃文斯-帕里什,对吗?”
“伊斯梅在——”就在这时,A.J.突然呆住了,像是有人按了他身上的暂停键。他眼神茫然,嘴巴张着。
“费克里先生?”
有将近半分钟的时间,A.J.就待在那里,然后他接着说话,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伊斯梅在工作,我没事。不需要给她打电话。”
“你刚才有一会儿失去了意识。”兰比亚斯说。
“什么?”
“你昏过去了。”
“噢,天哪。那只是一时走神,我小时候经常那样,成年后很少再犯,除了在压力特别大的时候。”
“你应该去看看医生。”
“不,没事,真的。我只想找到我的书。”
“你去的话,我会感觉好一点。”兰比亚斯坚持道,“你今天早上受到很大的打击,我也知道你是一个人住。我要送你去医院,然后我要让你的妻姐、姐夫去那里找你。同时,我会让我的人看看能不能找到关于你那本书的什么线索。”
在医院里,A.J.等待,填表,等待,脱衣服,等待,接受检查,等待,穿上衣服,等待,接受更多的检查,等待,再脱衣服。最后,一位中年的全科医生为他看病。女医生并不特别担心他这样的突然发作。然而各项检查表明对于他这样三十九岁的男性来说,他的血压和胆固醇水平正好处于偏高这一区间。她询问A.J.的生活方式。他实话实说地回答道:“我不是您所称的那种酒鬼,不过我的确喜欢至少每星期一次把自己灌醉。偶尔抽烟,吃的全都是冷冻食品。我很少用牙线。我曾是个长跑运动员,但是现在根本不锻炼。我一个人住,也没有值得维系的人际关系。自从我妻子去世后,我也讨厌起自己的工作。”
“哦,就这些吗?”医生问,“您还是个年轻人,费克里先生,可是一个人的身体只能承受那么多。如果您想自杀,我当然能想到更快、更容易的方式。您想死吗?”
A.J.一时答不上来。
“因为要是您真的想死,我可以安排对您进行精神方面的观察。”
“我不想死,”过了一会儿A.J.说,“我只是觉得很难一直待在这里。您觉得我疯了吗?”
“不。我能明白您为什么有那种感觉。你正在经历一段艰难时期。先从锻炼开始吧,”她说,“您会感觉好些的。”
“好吧。”
“您妻子挺可爱的,”医生说,“我以前参加过您妻子在书店组织的母女读书会。我的女儿现在还在您那里做兼职。”
“莫莉・克洛克?”
“克洛克是我先生的姓。我是罗森医生。”她敲敲自己的名牌。
在医院大厅里,A.J.看到了熟悉的一幕。“您会介意吗?”一位穿着粉红色实习服的护士拿着一本破旧的大众市场平装本,递给一个穿着肘部有补丁的灯芯绒西装上衣的男人。
“我很乐意,”丹尼尔・帕里什说,“你叫什么名字?”
“吉尔,就是‘杰克和吉尔去爬山[24]’里面的吉尔。梅西,就是那家百货公司的名字。我读过您所有的书,但我最喜欢这一本。嗯,到目前为止吧。”
“那可是普遍的看法,山上的吉尔。”丹尼尔不是开玩笑。他的其他书都不如第一本畅销。
“我根本表达不出它对我有多么大的意义。嗯,我一想到它就会流泪。”她低头垂目,像位艺妓那样恭敬,“是这本书让我想当一名护士!我才来这里上班。自从我得知您住在这个镇后,就一直希望您哪天会来这儿。”
“你是说,你希望我生病?”丹尼尔微笑着说。
“不,当然不是!”她脸红了,然后捣了一下他的胳膊,“你!你真坏!”
“我是坏,”丹尼尔回答,“我的确坏得要命。”
妮可第一次见到丹尼尔・帕里什时,曾评论他长得帅,可以在本地新闻台当新闻节目主持人了。等开车回到家时,她修改了她的看法:“他的眼睛太小,不适合做新闻节目主持人。他可以当天气预报员。”
“他的确声音洪亮。”A.J.当时说。
“如果那个人告诉你暴风雨已经过去,你绝对会相信他的话。哪怕你正在被风吹雨打,你还是很可能会相信他的话的。”她说。
A.J.打断了那番调情。“丹,”他说,“我还以为他们给你的妻子打电话了呢。”A.J.可不会拐弯抹角。
丹尼尔清清嗓子。“她身体有点不舒服,所以我来了。你怎么样,老兄?”丹尼尔喜欢叫A.J.“老兄”,尽管事实上,丹尼尔比A.J.大五岁。
“我破了大财,医生说我快死了,不过除此之外,我状态奇佳。”镇静剂让他看问题别具慧眼。
“好极了。我们去喝一杯吧。”丹尼尔转向吉尔护士,在她耳畔低语了几句。丹尼尔把她那本书还给她时,A.J.看到他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来吧,你这主管葡萄园的大君![25]”丹尼尔说着朝门口走去。
尽管A.J.爱书,还拥有一家书店,但他不是特别喜欢作家。他觉得他们不修边幅、自恋、傻乎乎的,通常也不讨人喜欢。他尽量避免认识那些写了他很喜欢的书的作家,担心作家本人会破坏他对那些书的感觉。幸好,他不是很喜欢丹尼尔的书,就连他那本受欢迎的第一部长篇也不是很喜欢。至于丹尼尔其人呢?嗯,他一定程度上让A.J.感到开心。换句话说,丹尼尔・帕里什是A.J.最亲密的朋友之一。
“这要怪我自己。”第二杯啤酒下肚,A.J.说,“本来应该买保险的,本来应该放进保险柜的,本来不应该在喝酒时把它拿出来的。不管是谁偷的,我不能说自己完全没有过失。”镇静剂加上酒精,让A.J.放松下来,把他变得像位哲学家。丹尼尔拿起酒壶又给他倒了一杯。
“别那样了,A.J.,别自责了。”丹尼尔说。
“这对我就是当头棒喝啊,”A.J.说,“我绝对要少喝点酒了。”
“喝完这杯再说。”丹尼尔打趣道。他们碰了杯。一个女高中生走进酒吧,她穿着粗斜纹布毛边短裤,短得底边那里露出了一点屁股。丹尼尔朝她举起酒杯。“衣服不错!”那个女生对他竖起了中指。“你得戒酒了,我也不能再背着伊斯梅偷情了,”丹尼尔说。“可是紧接着我就看到了那样的短裤,我的决心遭遇严峻考验。今天晚上真可笑。那个护士!那条短裤!”
A.J.呷了口啤酒。“书写得怎么样?”
丹尼尔耸耸肩。“是一本书,就会有内页、有封面,就会有情节、人物、枝枝叶叶。它会反映出我多年来在创作上研究、推敲和实践的成果。尽管如此,它还是肯定不会像我在二十五岁时写的第一本书那样受欢迎。”
“倒霉蛋。”A.J.说。
“我挺有把握你会赢得本年度倒霉蛋大奖的,老兄。”
“我可真是走运啊。”
“坡是个差劲的作家,你知道吗?《帖木儿》是最差劲的,是模仿拜伦的无聊作品。如果它是那种他妈的还像样一点的第一版,还算好。你没了它应该感到高兴啊。反正我讨厌可以收藏的书。人们对某些故纸堆可真是如痴如醉的。重要的是思想,伙计。里面的字句。”丹尼尔・帕里什说。
A.J.喝完杯中酒。“这位先生,你是个白痴。”
调查持续了一个月,在艾丽丝岛警察局的时间观念里,那就像是一年。兰比亚斯和他那一组人在事发现场未能找到相关的实物证据。除了扔掉酒瓶、清理咖喱肉,罪犯显然还把自己留在那套住宅里的指纹全都抹掉了。调查人员询问了A.J.的雇员以及他在艾丽丝岛上为数不多的几位朋友和亲戚。这些面谈都没取得特别能将某人定罪的结果。也没有书本经销商和拍卖行报告有什么《帖木儿》出现在市场上。(当然,拍卖行在这种事情上是出了名的低调。)调查无果。那本书不见了,A.J.知道自己再也不会见到它了。
那个玻璃盒现在是没用了,A.J.拿不准该拿它怎么办。他没有别的珍本书。然而玻璃盒挺贵的,将近五百美元。他内心残留的乐观一面想去相信会遇到更好的东西,可以放进玻璃盒。购买时,人家告诉他也可以用来存放雪茄。
鉴于一时退休无望,A.J.就读样书、回邮件、接电话,甚至还写了一两张货架卡。夜里,书店打烊后,他又开始跑步。长跑中有很多难题,但是最大的难题之一,是把钥匙放在哪里。到最后,A.J.决定不锁前门。照他估计,店里没有一样东西值得偷。
《咆哮营的幸运儿》
1868/布赖特・哈特[26]
发生在一个采矿营地的极为感伤的故事。那个营地收养了一个“印第安宝宝”,他们起名为“幸运儿”。我第一次读到它,是在普林斯顿大学参加一个名叫“美国西部文学”的讨论会上,当时一点都没有感动。在我的读后感(写作日期为1992年11月14日)中,我觉得这篇小说唯一值得称道之处,是其中有趣的角色名字:“矮墩墩”“肯塔克”“法国佬皮特”“切罗基人萨尔”等等。几年前我碰巧又读到了《咆哮营的幸运儿》,我哭得很厉害,你会发现我那本多佛超值版上有泪渍。依我看是人到中年变得更多愁善感了。不过我觉得我后来的反应也说明了读小说需要在适合它的人生阶段去读。记住,玛雅:我们在二十岁有共鸣的东西到了四十岁的时候不一定能产生共鸣,反之亦然。书本如此,生活亦如此。
——A.J.F.
失窃案发生后的几个星期里,小岛书店的销售额略有增长,从以往统计来看,这让人难以置信。A.J.把增长归因于一项鲜为人知的经济指标,名为“好奇的镇民”。
一位心怀善意的镇民(以下简称“心善镇民”)会悄悄走到办公桌那里。“《帖木儿》有消息吗?”(意为:你个人遭受了重大损失这件事,我可以拿它消遣一下吗?)
A.J.会回答道:“一点儿也没有。”(意为:生活还是被毁了。)
心善镇民:哦,肯定会有线索的。(意为:既然这种情况的结果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损失,乐观点也花不了我一分钱。)有什么我没读过的吗?
A.J.:我们有几种新书。(意为:几乎全是。你有几个月,甚至可能几年没来过这里了。)
心善镇民:我在《纽约时报书评周刊》上读到过一本书。也许是红色封面的?
A.J.:哎,听着挺熟。(意为:那可不是一般的模糊。作者、书名、情节梗概——这些信息对找到书更有用。那本书封面也许是红色的,它上了《纽约时报书评周刊》,这两条信息给我的帮助,比你以为的要少得多。)你还记得什么别的吗?(用你自己的话。)
这时A.J.会把那位心善镇民领到新书那面墙,在那里,他确保能卖给他或她一本精装书。
很奇怪的是,妮可去世对生意却有着相反的影响。尽管他像一位纳粹党卫军军官一样没什么感情色彩地定时开门、打烊,妮可去世后那三个月,书店的销售额是史上最低的。当然,人们那时同情他,但人们是过于同情他了。妮可是本地人,是他们中的一分子。当这位普林斯顿大学的毕业生(也是艾丽丝岛中学的致辞学生代表)和她眼神严肃的丈夫回到艾丽丝岛开了一家书店时,他们被感动了。看到总算有年轻人回到家乡寻求改变,这令人振奋。而她一死,他们觉得自己跟A.J.再无共同之处,除了跟他一样,都失去了妮可。他们怪他吗?有些人的确有点怪他。那天晚上为什么不是他开车送作者回家?他们安慰自己,悄声说他一直有些怪怪的,还有点异类(他们发誓这么说丝毫没有种族歧视的意味);但显然这个家伙不是附近这儿的,你要知道。(他出生在新泽西。)那时他们走过那家书店时会屏住呼吸,仿佛那是处墓地。
A.J.看了一遍他们的赊账卡,得出结论:失窃是种可被接受并能促进社交的损失,而死亡却会让人们被孤立。到了十二月,销售额跌回失窃之前的通常水平。
星期五——离圣诞节刚好还有两星期——就在打烊前,A.J.把最后的顾客撵走,收好书款。一个穿着鼓鼓囊囊的外套的男人正对着亚历克斯・克罗斯系列小说[27]中的最新一部叽叽歪歪:“二十六美元好像太贵了,你知道我在网上买会便宜一点,对吧?”A.J.说他确实知道,同时把那人送到门口。“要想有竞争力,你真的应该降价。”那个人说。
“降价?降低。我的。价格。我以前从未考虑过呢。”A.J.语气温和地说。
“你这是在耍赖吗,年轻人?”
“不是,我很感谢。下一次小岛书店的股东开会,我绝对要把你这个革新性建议提出来。我知道我们要保有竞争力。咱们俩私下说吧,本世纪初的一段时间内,我们放弃了竞争。我觉得那是个错误,但是我的董事会认为最好把竞争留给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拼词比赛中的孩子和麦片制造商。如今,我要高兴地报告小岛书店绝对又开始参与竞争了。顺便说一句,书店打烊了。”A.J.指向门口。
当鼓鼓囊囊的外套男人咕哝着走出门口时,一位老太太嘎吱一声又推开门。她是位常客,所以A.J.尽量不让自己对她在营业时间过后登门感到不快。“啊,坎伯巴奇太太,”他说,“不幸的是,我们现在要打烊了。”
“费克里先生,别用你那双奥玛尔・沙里夫[28]式的眼睛瞪着我。我对你很恼火。”坎伯巴奇太太强行走过他身旁,把一本厚厚的平装书“砰”的一声甩在柜台上,“你昨天推荐给我的这本书,是我活到八十二岁读过的最糟糕的书,我要退款。”
A.J.看看那本书又看看老太太。“您对这本书有什么意见?”
“很多意见,费克里先生。首先,它是由死神讲述的!我是个八十二岁的老太太,我觉得读一本由死神讲述的五百五十二页的大部头一点儿都不愉快。我觉得选择这本书特别不体贴。”
A.J.道了歉,心里却毫无歉意。这些人算老几,凭什么觉得拿到一本书时,还得获得保证他们会喜欢这本书?他办理了退款。书脊有破损,他没法再卖出去了。“坎伯巴奇太太,”他忍不住说,“看起来你读了这本书。我想知道您读了多少。”
“对,我读了,”她回答道,“我千真万确读了它,让我一夜都没有睡觉。我对它太恼火了。在我这把年纪,我很不愿意一夜不睡,也不想再像这本小说不时刺激我猛流眼泪那样落泪了。你下次再推荐什么书给我,我希望你能记住这一点,费克里先生。”
“我会的,”他说,“我诚心向您道歉,坎伯巴奇太太。我们的大多数顾客都很喜欢这本《偷书贼》[29]。”
书店一关门,A.J.就上楼换上跑步的衣服。他从书店的前门出去,习惯性地没有锁门。
A.J.跑过越野跑,先是在高中校队,然后在普林斯顿大学。他选择这项运动,主要是因为除了读书认真,别的他都不擅长。他从来没有真正把越野跑看作是多么大的本事。他高中时的教练夸张地称他为“可靠的中间人”,指的是A.J.不管跟任何一群人比赛,总可以指望他取得中等偏上的名次。现在他有段时间没有跑步了,他得承认那是种本事。以他现在的状态,他做不到一口气跑两英里。他很少跑得超过五英里,他的背部、腿——基本上是全身每个地方都痛。后来发现疼痛是好事。他以前经常边跑边想事情,而疼痛让他可以不去做那种徒劳无益的事。
跑到最后开始下雪了。他不想把泥巴带进室内,就在前廊脱下跑步鞋。他倚在前门上,门一下子开了。他知道自己没锁门,但他确信自己没有就这样把门开着。他打开灯,好像全都挺正常,收款机也不像有人动过。大概是风把门吹开了。他关了灯,快上楼梯时听到一声哭声,就像鸟叫那么尖锐。哭声又响了起来,这次持续的时间更长。
A.J.再次把灯打开,走回门口那里,然后把书店里的每条过道都来回走了一遍。他来到最后一排,那里是存书很少的儿童及青少年图书区。一个小孩坐在地板上,把书店里唯一一本《野兽家园》[30](这是小岛书店肯屈尊进货的少数几本绘本之一)放在腿上,翻开到一半的地方。这是个大宝宝了,A.J.想。不是个新生儿。A.J.无法准确估出年龄,因为除了他自己,他私底下从不认识任何小孩。他在家里排行最小,也不用说他跟妮可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那个小孩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滑雪衫,一头淡褐色头发非常卷曲,眼睛是深蓝色的,皮肤是棕褐色,比A.J.自己的皮肤颜色要浅一点。小家伙长得相当漂亮。
“你到底是谁?”A.J.问那个小孩。
不知何故,她不再哭了,而是对他微笑。“玛雅。”她回答。
这个问题容易,A.J.想。“你几岁了?”他问。
玛雅伸出两个手指。
“你两岁?”
玛雅又露出微笑,然后朝他伸出胳膊。
“你的妈咪呢?”
玛雅哭了起来。她一直朝A.J.伸着胳膊。因为看不到自己还有别的什么选择,A.J.把她抱了起来。她至少有一箱二十四本精装书那样重,重得能让他闪了腰。那个小孩搂着他的脖子,A.J.注意到她身上很好闻,像是爽身粉和婴儿油的气味。显然,这不是个被疏于照顾或者受虐待的幼儿。她对人友好,穿得漂亮,期待——不,是要求——关爱。当然,这个包裹的主人随时会回来,还会作出一番完全站得住脚的解释。比如说车坏了,要么那位妈妈突然食物中毒。他以后要重新考虑自己不锁门的做法。他只想到可能会有人偷东西,却没想到可能会有人留下什么东西。
她把他搂得更紧了。越过她的肩膀,A.J.注意到地板上有个艾摩娃娃[31],它乱蓬蓬的红色前胸上用一枚安全别针别着一张纸条。他把孩子放下,拿起了艾摩,A.J.一直讨厌这个角色,因为它显得太穷了。
“艾摩!”玛雅说。
“对,”A.J.说,“艾摩。”他取下纸条,把娃娃递给那个小孩。纸条上写着:
致这家书店的店主:
这是玛雅,她两岁零一个月大。她很聪明,对于她的岁数来说,特别会讲话,是个可爱的好女孩。我想让她长大后爱读书,想让她在一个有书本的地方长大,周围是关心这些事物的人。我很爱她,但是我没法再照顾她。她的父亲无法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我也没有一个可以帮上忙的家庭。我实在走投无路了。
玛雅的妈妈
见鬼,A.J.想。
玛雅又哭了。
他抱起那个孩子。她的尿布湿透了。A.J.这辈子还从没换过尿布,不过他在包装礼品方面还算熟练。妮可还在世时,小岛书店圣诞节时会为顾客免费包装礼物,他想换尿布和礼物包装肯定具有相通之道。孩子身旁有个袋子,A.J.真心希望那里面装的是尿布。谢天谢地,还真是。他在书店地板上为那个小孩换尿布,同时尽量不把地毯弄脏,也不去多看她的私处。整个过程花了二十分钟。小孩比书本好动,形状也不像书那么方便。玛雅仰着头、噘着嘴、皱着鼻子看着他。
A.J.道歉:“对不起,玛雅,可是说实在的,这对我也不算是件多愉快的事。你早点别拉在身上,我们就可以早点结束。”
“对不起。”她说。A.J.马上感觉有点糟糕。
“不,是我对不起。我对这种事一窍不通。我是个笨蛋。”
“笨蛋!”她重复了一遍,接着咯咯笑了。
A.J.又穿上跑步鞋,然后抱起那个小孩,带上那个袋子还有纸条,朝警察局走去。
当然,兰比亚斯警长那天夜里值班。此人似乎命中注定要见证A.J.生活中所有的重要时刻。A.J.把孩子给这位警官看。“有人把这留在书店里。”A.J.悄声说,好不吵醒已经在他怀里睡着了的玛雅。
兰比亚斯的甜甜圈正吃到一半,他尽量掩饰这个动作,因为再一次撞见A.J.,让他感到尴尬。兰比亚斯咀嚼完后,极不专业地对A.J.说:“噢,长得像你。”
“这不是我的孩子。”A.J.继续悄声说。
“是谁的?”
“一位顾客的,我想。”A.J.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纸条递给兰比亚斯。
“哦,哇,”兰比亚斯说,“那位妈妈把她留给你了。”玛雅睁开眼对兰比亚斯微笑。“可爱的小家伙,不是吗?”兰比亚斯朝她俯下身,她抓住了他的胡子。“谁抓住了我的胡子?”兰比亚斯用可笑的童稚声音说,“谁偷了我的胡子?”
“兰比亚斯警长,我觉得你对此事没有表现出足够的关心。”
兰比亚斯清清喉咙,站直了身子。“好吧,这么说吧。现在是星期五晚上九点钟,我会给儿童与家庭服务局打个电话,可是现在下雪,又是周末,再考虑到渡轮的班次,恐怕没有谁能赶过来,最早也得到星期一吧。我们会努力去找孩子的妈妈,还有她的爸爸,万一有人在找这个小淘气鬼呢。”
“玛雅。”玛雅说。
“你叫这个名字吗?”兰比亚斯用童稚的声音说,“这是个好名字。”兰比亚斯又清清喉咙,“得有人周末带这个孩子。我,以及另外几个警察可以轮流在这儿照看,要么——”
“不,没事,”A.J.说,“让小孩一直待在警察局好像不太合适。”
“你知道怎么带孩子吗?”兰比亚斯问。
“只是一个周末而已,能有多难?我会打电话给我的妻姐。有什么她也不知道的,我会上谷歌搜索。”
“谷歌。”孩子说。
“谷歌!那可是个很大的词,嗯哼。”兰比亚斯说,“好吧,我星期一会去你那里看看情况如何。世界真有趣,对吧?有人偷了你一本书,还有人给你留了一个孩子。”
“哈。”A.J.说。
他们一回到住处,玛雅就扯开嗓门纵情大哭,哭声介于除夕夜派对喇叭和火警报警器之间。A.J.估摸着她是饿了,但是对于该喂两岁零一个月的小孩吃什么,他毫无头绪。他把她的嘴唇拉开,看她有没有长牙。她有,而且想用牙咬他。他在谷歌上搜索了这个问题:“我该喂两岁零一个月大的孩子吃什么?”搜出的答案大多是这么大的孩子应该是父母吃什么,他们就能吃什么。谷歌所不知道的是,A.J.吃的食物大部分都让人恶心。他的冰箱里放着各种各样冷冻食品,很多还是辣的。他打电话向伊斯梅求助。
“对不起,打扰你了,”他说,“可是我想知道,该喂两岁零一个月大的小孩吃什么东西?”
“你为什么想知道这个呢?”伊斯梅语气紧张地问。
他解释了有人把一个小孩留在书店的事,伊斯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她马上过来。
“你确定可以吗?”A.J.问。伊斯梅已经怀孕六个月,他不想麻烦她。
“我确定。我挺高兴你打电话来。反正丹尼尔这位伟大的美国小说家去外地了,而且我最近两三个星期失眠。”
不到半个小时,伊斯梅就到了,从她家厨房里带来了一袋食品:够做一份色拉的原料、一份意式豆腐千层面和半份烤苹果奶酥。“我临时只能找到这些了。”她说。
“不,这已经太好了,”A.J.说,“我的厨房里那叫没法看。”
“你的厨房就是个犯罪现场。”她说。
看到伊斯梅,那个小孩大哭起来。“她肯定是想她妈妈了,”伊斯梅说,“也许我让她想起了她的妈妈?”A.J.点点头,不过他觉得真正的原因,是他妻子的姐姐把孩子吓坏了。伊斯梅的头发剪得时髦,红色头发支楞着,皮肤和眼睛都是浅色的,四肢又长又瘦。她的五官都有点太大,她的动作有点太过生动,怀孕的她像是个很漂亮的咕噜[32]。就连她说话的声音都有可能吓到一个小孩。她的声音清晰准确、训练有素,总是调整得能让室内的人都能听到。在他认识她的十五年左右的时间里,A.J.觉得伊斯梅像个女演员一样年龄渐长:从饰演朱丽叶到奥菲莉娅到格特鲁德到赫卡特[33]。
伊斯梅把食物加热。“你想让我喂她吗?”伊斯梅问。
玛雅怀疑地看着伊斯梅。“不,我想试一试。”A.J.说。他转而对玛雅说:“你用勺子什么的吗?”
玛雅没有回答。
“你没有宝宝椅。你需要临时堆个什么出来,好不让她翻倒。”伊斯梅说。
他让玛雅坐在地板上,用一堆样书垒成三面墙,然后在样书堡垒的里面再垫上床上用的枕头。
他喂的第一勺烤宽面条毫不费事地进了玛雅的嘴里。“容易。”他说。
喂第二勺时,玛雅在最后一刻头一扭,把调味汁弄得到处都是——A.J.身上、枕头上、样书堡垒的侧面。玛雅扭回头对他露出满面的笑容,似乎她开了个聪明绝顶的玩笑。
“我希望这些不是你要读的书。”伊斯梅说。
晚饭后,他们把孩子放到第二间卧室里的蒲团上让她睡觉。
“你干吗不索性把孩子留在警察局?”伊斯梅问。
“感觉那样做不合适。”A.J.说。
“你没想留下她,对吧?”伊斯梅摩挲着自己的腹部。
“当然没有。我只照看她到星期一。”
“我想那位妈妈到时候也会出现,改变主意的。”伊斯梅说。
A.J.把那张纸递给伊斯梅看。
“可怜的人。”伊斯梅说。
“我看也是,可是我做不到,我做不到就那样把自己的孩子遗弃在一家书店里。”
伊斯梅耸耸肩。“那个女孩很可能有自己的理由。”
“你怎么知道是个女孩?”A.J.问,“有可能是个实在山穷水尽的中年妇女。”
“我觉得那封信的语气听着年轻,我想。或许笔迹也是。”伊斯梅说。她的手指在自己的短头发中划拉了一下,“你别的方面怎么样?”
“我还行。”A.J.说。他意识到自己有几个小时没有想到《帖木儿》或者妮可了。
伊斯梅洗了碗,尽管A.J.让她别管了。“我不会留着她的,”A.J.又说了一遍,“我一个人住,又没存下多少钱,而且生意也不算红火。”
“当然不会,”伊斯梅说,“你这样的过法要养个孩子太说不过去了。”她把盘子擦干后放好,“不过,你开始偶尔吃点新鲜蔬菜也没有坏处。”
伊斯梅吻了一下他的脸。A.J.觉得她跟妮可很像又很不像。有时,她们俩像的那些方面(脸、身材)让他很难忍受;有时,她们俩不像的方面(头脑、心)又让他很难忍受。“你还需要帮助的话就告诉我。”伊斯梅说。
尽管妮可是妹妹,她却一直担心伊斯梅。妮可认为,她姐姐在怎么安排自己的生活方面没有多少经验。伊斯梅选择上一所大学,是因为她喜欢宣传册上的照片;嫁给一个男人,是因为他穿着燕尾服特别帅气;去教书,则是因为她看了一部关于某位能激励人的老师的电影。“可怜的伊斯梅,”妮可说过,“到头来她总是失望。”
妮可会希望我对她姐姐好一点的,他想。“戏剧排得怎么样了?”A.J.问。
伊斯梅笑了,这让她看起来像个小女孩。“我的天,A.J.,我不晓得你竟然知道排戏的事。”
“《萨勒姆的女巫》[34],”A.J.说,“孩子们来店里买这本书。”
“对,那就说得通了。事实上这部戏很糟糕。可在戏里那些女生可以尖叫、大喊,她们喜欢,我可没那么喜欢。我总是带一瓶泰诺[35]去参加排练。也许吧,在一片尖叫和大喊中,他们也能顺便学点美国历史。当然,我选择这出戏的真正原因,是里面有很多女性角色——你知道,在公布入选名单时,会少些孩子流眼泪。但是现在,我的孩子快要出生了,这一切开始显得像是有,嗯,很多戏剧性的时刻。”
因为她带了食物过来,A.J.感觉自己欠她人情,就主动提出帮忙。“也许我可以帮忙刷油漆或者印制节目单什么的?”
她想说“这真不像你”,但忍住了。除了自己的丈夫,她认为自己的妹夫是她见过的最自私、最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之一。如果跟一个小孩子待了一下午,就能让A.J.有这样的改观,那么等到宝宝出生后,丹尼尔会怎么样呢?她妹夫小小的举动给了她希望。她摩挲着自己的腹部。是个男孩,他们已经选好了一个名字,还有一个备选名字,以防之前的名字不合适。
第二天下午,雪刚停,才刚开始融化进泥泞里时,一具尸体被冲到灯塔附近的一小溜陆地上。她口袋里的身份证说明她叫玛丽安・华莱士,没费多长时间,兰比亚斯就推断出这具尸体跟那个小孩有血缘关系。
玛丽安・华莱士在艾丽丝岛上没有亲人,谁都不知道她为什么来到这里,不知道她来找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决定自杀,游进了艾丽丝岛海峡十二月的冰冷海水中。也就是说,没人知道具体原因。他们知道玛丽安・华莱士是黑人,二十二岁,她有个两岁零一个月大的孩子。除了这些事实,他们还可以再加上她给A.J.的纸条中所说的。一个虽有漏洞,但已经成形的故事浮出水面。警方断定玛丽安・华莱士为自杀,其他的就没什么了。
周末,随着时间的推进,出现了更多关于玛丽安・华莱士的信息。她靠奖学金上哈佛大学。她获得过马萨诸塞州的游泳冠军,是位热心的创意写作者。她是罗克斯伯里人,她的母亲在她十三岁时死于癌症。一年后,她的外婆死于同一种病。她的父亲是个瘾君子。上中学时,她时断时续在寄养家庭生活。她的养母之一记得小玛丽安总是在埋头看书。没人知道她孩子的父亲是谁,甚至没人记得她有过男朋友。她被勒令休学,因为之前的那个学期,她每门功课都不及格——一方面是当妈妈,一方面是高强度的学业课程,这让她不堪忍受。她漂亮、聪明,这让她的死成为悲剧。她贫穷,还是个黑人,这意味着人们会说他们早就预见到这种事。
星期天晚上,兰比亚斯顺道来了趟书店,想看看玛雅,也跟A.J.交待一下最新情况。他有几个弟弟妹妹,他提出A.J.忙书店的生意时,他可以照看玛雅。“你不介意吗?”A.J.问,“你不用去哪里吗?”
兰比亚斯最近离了婚。他的前妻是他高中时的甜心爱人,所以他过了很久,才意识到事实上她并不是个甜心爱人,也根本不是个很好的人。吵架时,她喜欢说他又蠢又胖。顺便说一句,他不蠢,尽管他读的书不多,去的地方不多。他也不胖,尽管体型像斗牛犬——脖子上肌肉粗壮,腿短,鼻子又宽又平。这是一条结实的美国斗牛犬,不是英国的。
兰比亚斯并不想念自己的妻子,不过他的确怀念下班后有地方可去。
他坐在地板上,把玛雅抱到自己的大腿上。玛雅睡着后,兰比亚斯告诉了A.J.他所了解的玛雅妈妈的事。
“我感到奇怪的是,”A.J.说,“首先她为什么来到艾丽丝岛。你知道,到这儿来可非易事。我住在这里的这么多年里,我自己的妈妈只来过一次。你真的觉得她来不是为了见某个特别的人?”
兰比亚斯调整了一下玛雅睡在他腿上的位置。“我一直在考虑那一点。也许她对去哪里没有计划,也许她只是坐上第一列火车,然后是第一趟大巴,然后是第一班渡轮,最终到了这里。”
A.J.出于礼貌点了点头,但他不相信有什么无缘无故的行为。他爱读书,他认为该有个解释。如果第一幕中出现了一把枪,那把枪最好在第三幕中开火。
“也许她想死在一个风景不错的地方,”兰比亚斯补充道,“哎,儿童与家庭服务局的那位女士星期一会来取这个开心的小包裹。既然那位母亲没有家人,孩子的父亲又不知道是谁,他们就得给她找个寄养家庭。”
A.J.数着抽屉里的现金。“如此安排,对孩子来说挺不容易的,不是吗?”
“有可能,”兰比亚斯说,“可是她这么小,大概会一切顺利吧。”
A.J.又数了一遍抽屉中的现金。“你说那位母亲就被安排过寄养?”
兰比亚斯点点头。
“我想她认为这个孩子在书店里会有更好的生活。”
“谁说得准呢?”
“我没有宗教信仰,兰比亚斯警长。我不相信命运。我的妻子,她相信命运。”
就在这时,玛雅醒了,她朝A.J.伸出胳膊。A.J.合上收款机的抽屉,从兰比亚斯那里把她接过来。兰比亚斯觉得自己听到那个小女孩叫A.J.“爸爸”。
“呃,我一直让她别那么叫我,”A.J.说,“可她就是不听。”
“孩子有自己的想法。”兰比亚斯说。
“你想喝杯什么吗?”
“当然。干吗不呢?”
A.J.锁好书店的大门,然后上楼梯。他把玛雅放到垫子上,然后出来进到房子的大房间。
“我没法养小孩儿,”A.J.语气坚定地说,“我两个晚上没睡觉了。她就是个恐怖分子!她醒来的时间很要命,凌晨三点四十五分好像是她一天的开始。我一个人住,又没钱。单靠卖书养不活一个孩子。”
“说得对。”兰比亚斯说。
“我几乎连自己都养活不了,”A.J.接着说,“她比小狗还要难搞,像我这样的人连小狗都不该养。还没有人训练过她上厕所,我根本不知道这样的事情,还有其他相关的事情要怎样办。另外,我从来就没有真正喜欢过小宝宝。我喜欢玛雅,可是……跟她根本没什么好说的。我们谈论艾摩,对了,我受不了艾摩。除此之外,谈话主要是关于她的。她完全以自我为中心。”
“小宝宝都是那个样子的,”兰比亚斯说,“等她知道了更多的词汇,跟她谈话就会好起来。”
“她老是想读同一本书,而且那是最垃圾的图片书。《怪物就在结尾处》?”
兰比亚斯说他没听说过这本书。
“嗯,肯定的。她的阅读品位特别糟糕。”A.J.大笑起来。
兰比亚斯点点头,喝了口他的葡萄酒。“没人说你必须养她。”
“是啊,是啊,当然。可是你不觉得我对她最终到哪里能有点发言权吗?她是个特别聪明的小家伙。比如她已经认识字母表,我甚至让她明白了什么是字母顺序。要是她最后跟一些不能欣赏到这一点的混蛋在一起,我会不乐意的。就像我以前说过的,我不相信命运。可是我的确觉得对她有种责任感。那个年轻的女人的确把她留给我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