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我们知道自杀是怎么回事、自杀的种类和主要规律,就应该探讨现实社会对自杀应该采取什么态度。
但是这个问题本身又意味着另一个问题。应该把文明民族的自杀现状看成是正常的还是不正常的?实际上,根据人们所能赞同的解决办法,可以认为,为了限止自杀,某些改革是必要的和可能的,或者相反,最好接受自杀的事实,同时谴责自杀。
一
人们也许会对可能提出这个问题感到奇怪。
实际上,我们习惯于把一切不道德的事都看成是不正常的。因此,如果自杀像我们己经证实的那样伤害道德意识,那么看来就不可能不把自杀看成是社会病理学的一种现象。但是我们在其他场合已经说明,①甚至最明显的不道德行为——犯罪——也不一定非得被列为病态的表现。这种论断当然使某些人感到困惑,而且从表面上看似乎动摇了道德的基础。然而,这种论断没有丝毫破坏性。为了使自己信服这种论断,只要参照这种论断所依据的理由就行了,这种理由可以归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