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把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作比较,这种成反比的情况并不普遍,但很常见,天主教徒精神错乱的倾向只低于基督教徒1/3,所以两者的差距不大。但是我们从表十八①可以看到,各地天主教徒自杀的人数毫无例外地要比基督教徒自杀的人数少得多。
①见本书第147页。
3.下面还将证实,②在所有的国家里,自杀的倾向是从童年到老年逐步增强的。尽管在70岁或80岁以后这种倾向有时有所减弱,但减弱得不多;这种倾向在生命的这个时期仍然要比在壮年时期强二三倍。相反,在壮年时期更经常地突然发生精神错乱。30岁左右时发生精神错乱的可能性最大;这种可能性过了30岁就缩小,到老年时最小。③如果使自杀的情况发生变化的原因和引起精神错乱的原因性质相同,那么这种差异就无法解释了。
②见本书第79页表九。
③科克的著作,第139—146页。
如果把每个年龄段的自杀率和精神错乱者的比例数进行比较,而不是和同一时期精神错乱的新的病例相对发生次数进行比较,就可以看出没有任何明显的对应关系。与整个人口相比而言,35岁左右的疯子最多。接近60岁疯子所占的比例大体相同;超过了60岁,这个比例就迅速下降。因此,在自杀率最高的时候,疯子所占的比例最低,而且在此之前不可能看出两者的变化有任何有规律的关系。④
④科克的著作,第81页。
4.如果比较不同社会的自杀和精神错乱,就更看不出这两种现象的变化有什么关系。诚然,关于精神错乱的统计不太准确,所以不可能非常精确地进行这种国际间的比较。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从两本不同著作中引用的下述两表却得出了明显地一致的结论。
表六① 欧洲各国自杀与精神错乱的关系
①本表第一部分引自德尚布尔主编的《词典》(第3卷第34页)《精神错乱》条;第二部分引自厄廷根的《道德统计学》附表97。
A
疯子数(每10万居民中) 自杀数(每100万居民中) 顺序
精神错乱 自杀
挪威 180(1855) 107(1851—1853) 1 4
苏格兰 164(1855) 34(1856—1860) 2 3
丹麦 123(1847) 258(1846—1850) 3 1
汉诺威 103(1856) 13(1856—1860) 4 9
法国 99(1856) 100(1851—1856) 5 5
比利时 98(1858) 60(1855—1860) 6 7
符腾堡 92(1853) 108(1846—1856) 7 3
萨克森 67(1861) 245(1856—1860) 8 2
巴伐利亚 57(1858) 73(1846—1856) 9 6
B
疯子数(每10万居民中) 自杀数(每100万居民中) 自杀的平均数
符腾堡 215(1875) 180(1875) 107
苏格兰 202(1871) 35
挪威 185(1865) 85(1866—1870) 63
爱尔兰 180(1871) 14
瑞典 177(1870) 85(1866—1870)
英格兰和威尔士 175(1871) 70(1870)
法国 146(1872) 150(1871—1875) 164
丹麦 137(1870) 277(1866—1870)
比利时 134(1868) 66(1866—1870)
巴伐利亚 98(1871) 86(1871) 153
内奥地利 96(1873) 122(1873—1877)
普鲁士 86(1871) 133(1871—1875)
萨克森 81(1875) 272(1875)
由此可见,疯子最少的国家却是自杀最多的国家;萨克森的情况特别明显。勒鲁瓦大夫在关于塞纳—马恩省的自杀的出色研究中就已经提出过类似的看法。他说:“在精神病多的地方,自杀往往也多。然而这两种多可能完全不相干。我甚至准备相信,除了有些地区相当幸运,既没有精神病,也没有自杀,……还有一些地区只出现了精神病。”在其他地区,情况正好相反。①
①勒鲁瓦的著作,第238页。
诚然,莫塞利的结论稍有不同。②但是,这首先是因为他在精神错乱的名称下混淆了严格意义上的疯子和白痴。③然而,这两种疾病截然不同,尤其从它们可能对自杀所起的作用来看。白痴绝不是自杀的诱因,倒像是一种预防自杀的抗体;因为白痴在农村比在城市里多得多,而自杀在农村却少得多。因此,在设法确定不同的神经疾病对自杀率的影响时,必须分清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但是,甚至在把它们混为一谈的时候,也不能肯定精神错乱和自杀有某种固定的对应关系。事实上,如果认为莫塞利的数字是无可争议的,欧洲主要国家便可以按它们患精神错乱的人数(白痴和疯子加在一起)分成五组;如果再找到每一组的平均自杀人数,便可以得到下表的数字:
②莫塞利的著作,第404页。
③莫塞利并没有明确地这样做,而是他所提供的数字表现出来的。为了描述精神错乱这些单一的病例,这些数字太大了。参见德尚布尔的《词典》里的那张表,表上是有区别的。我们清楚地看到,莫塞利把疯子和白痴加在一起了。
精神错乱者
(每10万居民中) 自杀数
(每100万居民中)
第1组(3个国家) 340—280 157
第2组(3个国家) 261—245 195
第3组(3个国家) 185—164 65
第4组(3个国家) 150—116 61
第5组(3个国家) 110—100 68
大体上可以说,疯子和白痴多的国家自杀也多,反之亦然。但是,两栏数字之间并没有某种经常的对应关系表明这两种现象之间存在着某种确定的因果关系。第2组自杀的人数本应少于第1组,实际上却多于第1组;第5组自杀的人数本应少于其他各组.但实际上反而超过了第4组,甚至超过了第3组。最后,如果用科克完整得多的、而且看来更加严谨的统计来代替莫塞利关于精神错乱的统计的报告,两者之间没有对应关系这一点就更加突出了。下面就是我们所看到的结果。①
①在科克向我们提供有关材料的欧洲国家中,我们只略去了荷兰,因为有关荷自杀倾向强度的资料看不去不太充分。
疯子和白痴
(每10万居民中) 自杀数
(每100万居民中)
第1组(3个国家) 422—305 76
第2组(3个国家) 305—291 123
第3组(3个国家) 268—244 130
第4组(3个国家) 223—218 227
第5组(4个国家) 216—146 77
莫塞利所作的另一种意大利各省之间的比较,他自己也承认不太说明问题。①
①莫塞利的著作,第403页。
5.最后,人们由于认为一个世纪以来精神错乱不断增加,②自杀也是如此,所以忍不住认为这个事实就是两者相互联系的证据。但是,使这个事实没有任何说明问题的价值的是,下层社会中精神错乱很少,自杀却时有发生,正像我们将要在下面证明的那样。③
②事实上从来没有提出过非常说明问题的证明。不管怎样,即使有所增加,我们也不知道加速的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