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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溪伴桥 当前章节:14911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3:14

夕阳西下,楼兰空自繁华。空自繁华。

后来,水源干涸,黄沙淹没了整坐城。楼兰不覆存在。

第六世秦陵陶俑相顾相随

后来,我在另一个世界里看到了我的舍利。我们化为秦始皇陵的两尊陶俑。相顾而对。日月星河,始皇王天,天地就在潮湿却明亮的地下运转,年复一年,这样也好,我和你相顾而对,用心灵说话。

“舍利,你就在我身边对吗?”我问他。

“虞,足矣。”舍利微笑。

仍旧是斗转星移,日落月升,山河崔巍。

我和舍利日夜守护我们的王,赢政,像其它陶俑一样,千千万中,毫无区别的两尊。只是不同的是我们有心,可以对话,不会孤独。

舍利日夜陪伴我,对着我,我们讲述前生的种种浩劫,讲述,后山,古刹下的相逢。那时我还是一株小小的虞美人草,只知道清风,和佛经里的句子,现在,我的心已布满痕,深深浅浅,不知这痕是我小小虞美人草的幸运还是劫数。

这里安静,永远都是这么安静,长眠此地的人都是没有灵魂的,所以安静,仿佛我和他的对话在唤醒所有的灵魂,唤醒内心潜在的爱。可是流沙终究淹没了他们的心,没有人醒来。后来山河倒塌,地动山摇,我和舍利被埋在土里了,不能再彼此看到对方,只有缠绵却又淡雅的话语在土里流动,经久不衰。

又过了一段日子,大概是一些年吧,忽然有那么一天,我感到耀眼的光芒,是阳光,真正的阳光,惨白,亮的过于耀眼。

“舍利,舍利。。。。”我潜意识里在呼喊。

“虞。。。”微弱而有力量。

我知道他仍然在我身边。土地是新的土地,阳光是新的阳光,清风是新的清风。你和我仍依旧是你和我。本该被放在博物馆里,让人议论这是殉葬的一对陶俑。可谁知,竟天将大火,我们本是土烧成,现在在火里融化了,化成泥土,不分彼此,总有一段日子是这样的吧。其实我知道已化为尘,不存在了。

佛说: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我不在哭了。甘愿做一珠小小草,心动过之后却更加安宁。做回我的小小草。前尘后世皆如梦,历经千载终成空。

第七世重回后山古刹净坛

佛度我回到后山,我仍是古刹旁,菩提树下,一珠小小的虞美人草。可我竟看见那有一株草,另一珠虞美人草在清风中低首弄襟,早已沉醉在暮鼓声声里。我惊诧。我惊诧,红尘六遭,后山竟过了千年啊!我还未从诧异中恍惚过来,看见一颗橙黄色的舍利子滑落到那珠草前,那珠美丽的虞美人草羞红了腰。。。一个声音出现了,虞。。。。

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去了。这是我的宿命。当那颗舍利子出现的时候,我的心动了一下,然后又很宁静。大概是过了。经历过了。在我的舍利化为泥土的时候,我就明白了所有浩劫终归是什么样的结局。

一草一天堂,菩提一棵树,舍利一颗心。若我心不曾动过,我仍是菩提树下那珠小小草,我心一动,便再也回不去了。我的天堂是我在清风中的千年,是我在尘世流转的千年。此动一时,彼付一生。一生易过,心中何所剩。万物皆空。何必执著。

佛来了,他说,虞,随我去瑶池吧,在那里做一珠草。

草本人间物,何必古刹或瑶池。我淡然。佛微笑。酣态。你终于懂了。

那一年,人间遍地开满了虞美人花,妩媚妖娆。而在人间她却有另一个名字,婴粟花。仍然有一些人等待这花的果实,不能自拔。任何执著都是要付出代价。我在众花中随风轻舞,微笑着看着那些执著的人们,有时我想,或许他们中有些人是舍利的后代。

☆、后记之暖冬1

亲爱的,我会带去你看成片的大波斯菊,唤起你对生命的热爱。

这是我听过的最温暖的一句话。彼时2006。冬。

1嫁给靳,是我别无选择的生活

“集合啦。”我带着湖蓝色毛线钩成的帽子,手里挥舞写有“北方旅行社”的小旗,招呼一群来自南方的游客。嘴里呼出的气体仿佛凝结成冰。今年的腊月初八,格外的冷。

“现在回宾馆休息,明早八点大厅集合去森林公园滑雪场。”两年的导游生涯早已让我机械地说每一句话,面部微笑的表情也只是肌肉在抽动。

并不是厌倦日复一日只去几个固定景点一样的说辞。而是明年夏天,扫帚梅花开遍在这个小城时我要嫁个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

他是靳,典型的北方相貌,记忆里总是不停的说话,逗我开心,说不出来哪里不好,只是我不喜欢他。小时候我家搬到这里就和他成了邻居,我父亲也在他父亲的帮助下做起了对外贸易。直到高中毕业我上了外地的大学,而他则跟着家里打点生意。

总感觉自己心里,对这个小城有着别样的依恋,所以毕业后我回来做了导游。本以为靳早已结婚生子,因为大学的四年我从未与他联系。可是他没有,并且到我家求婚。

我知道这些年我们能在这个城市生存下去,沾了他家不少光,所以我也不能理直气壮地和他撕破脸面,毕竟北方人都是要脸面的。

父亲说,当年我们逃债,背井离乡无处可去,没了路费,只好在这个小城落脚。手里没有一点钱,在这么现实的社会能做什么呢,除了一家人的衣食住行,还要供我上学,幸亏当年靳伯伯照顾,借给我们钱还了债,还帮我们家走入对外贸易的陶瓷行业。没有几个熟人罩着,是根本做不下去的。

父亲是军人出身,骨子里有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情怀。母亲说,那也不能拿孩子的幸福去交换。可父亲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福气,靳也有自己的福气。听到父亲的话,我心里已经很清楚,幸福对我只是奢望,它已经远的看不到边际了。

2给我一颗桃色的心

“我的耳朵好像没有知觉了?”晚餐的时候,一个眼镜还蒙着霜男子莫名其妙地说,看一眼他的耳朵,我已知道,是冻伤。

我走过去帮他涂随身携带的冻伤药,吓唬他很可能会掉,即使不掉过几天会红肿成猪八戒那么大,然后流浓蜕皮才会好。

“看来不戴帽子付出的代价可真不小。”男子眉毛一挑,似乎并不介意的样子。也许对于南方人来说,被冻伤也是难得的体验。镊子掉在他的手背上,瞬间现出一个红色的小点。

“我叫安,你能陪我出去走走么?”“我可以付费的。”看到我的迟疑,他脱口而出。

陪他出去,因为我喜欢这种消瘦单薄又白皙的男子。是否喜欢一个人,几秒钟就可以判断了,比如靳,很多年了,我却仍然喜欢不上。

☆、后记之暖冬2

直到午夜星空洒下雪花,安还是不想回去,他不停地重复很美很美,仿佛再也见不到似的。

安给我讲雨后的江南,婉约的扬州。青石板,丁香花,烟雨朦胧。渔火,寒山寺,姑苏城。他是扬州的男子,在一口吴侬软语中,我仿佛听到了扬州的丝竹声声,那声音仿佛扣动我心里的某根弦。

安说,我这样忧愁的女子该属于江南的。这北方,太冷。会冻坏了我的柔情。

第二天去滑雪场的时候,安递送我一顶水粉色的羊毛帽子,他说,这是桃花的颜色,在冬天会给你一点温暖。湖蓝,太冷。会凉着你的心。

我摘掉湖蓝的帽子,那忧伤仿佛也浅浅地流走了。水粉很衬我的肤色。安说。

我喜欢安的柔软,安的性情,他就像江南夹竹桃下跳跃的精灵,那么不经意间钻进了我的心。

从森林公园滑雪场回来的晚上,他留在了我的房间。安的身体就像他的手指和面容,柔软,修长,白皙。是我喜欢的男子。欢愉过后,我躺在安的怀里,盖着白如雪的天鹅绒杯子。窗外飘着雪,却挡不住我的落寞,我是与他私奔到烟雨扬州,还是留在这里等待那个我从来都不喜欢的男子走进我的生活。可我觉得自己更恋这座小城,恋那从夏到秋漫山遍野的扫帚梅花。

安看得出我的落寞,却不知道我的无奈。

安说,他曾经在墨西哥看到过大波斯菊,成片的连在一起,绚烂缤纷,那时只有一个念头,活着真好。他说,亲爱的,我会带去你看大片大片的大波斯菊,唤起你对生命的热爱。

这是我听过的最温暖的一句话,在这个冬天。2006。只是我实在想象不出成片的大波斯菊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什么样的绚烂,是不是可以冲走我心里所有的悲伤。这个梦想种在了我的心里,有一天我要去看大波斯菊,和安。

明天是行程的最后一天。他将返回他的扬州。

柔软的雪,柔软的夜,柔软的缠绵。仿佛是走入炼狱之前善待自己的唯一方式。

3你为舞女而来

“什么时候兑现我们的约定啊”听着戏虐的声音就知道靳又来烦我。

初冬的时候,靳央求我陪他去酒吧,我不屑地说,除非你钩出一定我能戴得出去的帽子!靳真的学起了钩编,我允若他,若真有成品,我不但陪你去酒吧,还天天戴着你的帽子。一个月后,那顶粗糙的湖蓝色帽子就一直扣在我的头上。戴它,是因为我喜欢湖蓝色,恰似我的清冷。

烟草味道,香水味道,酒精味道混合在一起,弥漫在country酒吧每个角落。有人窃窃私语,有人歇斯底里的叫喊,有猫和老鼠卡通片的配音,真不知道靳怎么来这种地方。

靳说,寂寞了,就找个热闹的地方坐坐。听他这样说,我心里忽然很酸。

country酒吧远近闻名,因为这里有乌克兰的舞女,劲爆火辣的舞姿早已传遍全城。靳是不喝酒的,只叫了一杯可乐。他专注的看着暗夜里妖娆的舞女,眼神里的落寞仿佛似我。这一刻,我忽然不希望他看这些女人。

☆、后记之暖冬3

我借口空气不好,催他去买单,只想快点离开这里。

靳悻悻的走向吧台。我却在舞池中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他熟悉的解开舞女的半身貂皮大衣,一只手托着几乎横躺的舞女,另一只手从舞女黑色的胸衣摸到赤裸的大腿,满眼的欲望赤裸的流淌。

他是安。

原来他没有走。北方旅行社接待的客人几乎都是南方男人,形形色色,看一眼便知,来此无非是想和异域舞女春宵一夜。

只想不到。安也在其中。

安已觉察到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

他走过来,若无其事地说,刚接到通知,父母来这边谈点生意,我晚点和他们一起回去。我想,他说话的时候,心里一定在想着舞女的模样。

我没有表情,没有言语,一步一步走向吧台。

我心里那成片的大波斯菊一片一片的落了,碎了,流了血。这世界上有些愿望就是如此的微薄。

4我没有慧眼发现你柔软的心

自安之后,我对爱不在奢望。就这样过吧,嫁给靳。

“你不是一直不喜欢我吗”靳显然有些吃惊,但他很快手舞足蹈,像个孩子。

靳伯伯说,家里来了客人,让我全家一起过去热闹一下。

我看到那些人,神情恍惚,是安和他的父母。

靳介绍,这是他表弟安,家在扬州,和父母来此谈点生意。我看到安,心里有说不出的局促和不安,还有尴尬。

“见过未来嫂子”安乖巧地说。仿佛那一夜,那扬州,那大波斯菊的承诺不曾有过。

春天已过,冰雪渐渐消融。那只水粉色的帽子,也随着还未来得及谋面的大波斯菊泯灭了。

我心里总会忐忑,因为安是他的表弟,那一夜,他会知道么。毕竟在安之前我和靳有过那一纸违心的婚约。

临近婚期,扫帚梅花已经含苞待放。她的花瓣总是毫无杂色,而我又该如何与靳步入殿堂呢。我还是告诉了靳,靳说,安走的时候已经告诉他了,他拜托我带你去看大波斯菊,他知道自己是浪荡的公子,随遇而安,无法兑现说过的话。

“那你为何还爱我?”

“结婚前你是属于自己的,可以过任何想过的生活,我怎么会怪你呢。”

也许靳才是柔软的,只是被他粗旷的外表掩盖了,是我没有发现的慧眼。

结婚前一天,靳带我来到山上,扫帚梅花一丛一丛,连成各种颜色的花海,高高低低,山坡上下,绚烂无比。靳说,他查了百科书,扫帚梅花的另一个名字就是大波斯菊。

扫帚梅花,年年开在这个小城四处,只是人们不知道他有另一个美丽的名字,大波斯菊。

我回家翻开百科全书,上面写道:大波斯菊,又名帚梅,原产于墨西哥,容易培植,只要阳光充足就可以生长,世界很多国家已经驯化成为野花。

那红色,粉色和白色的大波斯菊灿烂,我想到安说过的话,唤起你对生命的热爱。也许是看惯了,我无法有热烈情感涌出。只是似乎少了点什么,我说不出来,也许只是一种感觉。

☆、后记之暖冬4

从山上回来,靳得意洋洋,把车开的飞快,结果和长途客车撞上了,他的头轻微脑震荡,而我的左腿骨折了。

婚期只得延迟。三个月后我接到旅行社通知,社里正在开辟南美和北美旅行路线,我作为老导游,第一次出团要陪客人过去,和那里的地接建立良好的关系。

5墨西哥才有真正的大波斯菊

错过了夏天和秋天,在北方冬天是不适合结婚的。这一季我都忙于新路线的前期工作,到也把结婚这事搁置下来。安的离开已经一年,我又想起他耳朵冻坏的样子,好像他没有离开过我,或者已经埋植在我心里,而这种爱是不需要回报的。

春天的时候,我带着小城里的首批客人来到墨西哥。我们的一个驻足点是墨西哥城郊外60公里的沁雪园。据说,这是一个风景区,也是花圃,现在由华人经营。

客人们赞叹各种稀奇颜色的花朵,我却看见一个消瘦的男子正在为花浇水,小心翼翼侍奉着他们。

安。我轻轻地叫,忍不住泪水涟涟。

男子回头,“小姐,你在叫我么?”

他的眼睛已看不见。

我上前抱住他,安,真的是你。他的手指还是那么纤长。

安伯伯说,安去北方之前头部在打球的时候受过伤,后来视力渐渐模糊,现在已经看不见了,他知道自己将有今天的结果,所以想去看看北方的雪。为了给他看病,我们搬到这里,扬州的买卖不做了,现在在经营花圃,花圃有很多品种,不知道为什么他日夜精心照顾那些大波斯菊,所以它们才开的格外茂盛。

晚上,安带着我走在大波斯菊花丛里,我看到这里的大波斯菊有蓝色,黄色,都是中国北方驯化不出来的品种。它们在众多的花朵里是那么柔软,那么特别,那么艳丽,那么好看,让人满心欢喜。也许这就是区别吧。人也是这样,没有好与坏,只有色彩,有些色彩是第一眼就喜欢的。

那一刻,我才明白,是那少有的宝石蓝颜色的花瓣,纯净得像北极的夜空,它唤起人们内心被抛弃的东西,那是对生命的热爱,是世界和所有生命伊始时的热情,还有关于爱的真相。我怎么欺骗自己呢。

安说,如果你想寻找到真正的浓烈的最具色彩的,无论是什么,一定要到它的原产地。只有墨西哥才能生长出这样的大波斯菊。

我说,安,你等我,就在这里,我会回来陪你永远守着大波斯菊,不再分离。

6永远为你守着我的雪

从墨西哥回来,我已猜到,酒吧看到的一切,不过是安和靳导演的一场闹剧。当这些从靳的口中得到证实的时候,我们终止了婚约。

我爱真正的大波斯菊,我要做大波斯菊一样的女子,只为自己内心的那边土地,绽放奇异色彩。一切的变故,让我终于明白。终于明白。

我去了扬州。街上的男子仿佛都是风花雪月里印染过的一般,明眸皓齿,与生俱来的柔软,细腻,这是安与生俱来的气质,让我浅喜深爱。

☆、后记之暖冬5

安伯伯说,安去北方之前头部在打球的时候受过伤,后来视力渐渐模糊,现在已经看不见了,他知道自己将有今天的结果,所以想去看看北方的雪。为了给他看病,我们搬到这里,扬州的买卖不做了,现在在经营花圃,花圃有很多品种,不知道为什么他日夜精心照顾那些大波斯菊,所以它们才开的格外茂盛。

晚上,安带着我走在大波斯菊花丛里,我看到这里的大波斯菊有蓝色,黄色,都是中国北方驯化不出来的品种。它们在众多的花朵里是那么柔软,那么特别,那么艳丽,那么好看,让人满心欢喜。也许这就是区别吧。人也是这样,没有好与坏,只有色彩,有些色彩是第一眼就喜欢的。

那一刻,我才明白,是那少有的宝石蓝颜色的花瓣,纯净得像北极的夜空,它唤起人们内心被抛弃的东西,那是对生命的热爱,是世界和所有生命伊始时的热情,还有关于爱的真相。我怎么欺骗自己呢。

安说,如果你想寻找到真正的浓烈的最具色彩的,无论是什么,一定要到它的原产地。只有墨西哥才能生长出这样的大波斯菊。

我说,安,你等我,就在这里,我会回来陪你永远守着大波斯菊,不再分离。

6永远为你守着我的雪

从墨西哥回来,我已猜到,酒吧看到的一切,不过是安和靳导演的一场闹剧。当这些从靳的口中得到证实的时候,我们终止了婚约。

我爱真正的大波斯菊,我要做大波斯菊一样的女子,只为自己内心的那边土地,绽放奇异色彩。一切的变故,让我终于明白。终于明白。

我去了扬州。街上的男子仿佛都是风花雪月里印染过的一般,明眸皓齿,与生俱来的柔软,细腻,这是安与生俱来的气质,让我浅喜深爱。

那个冬天,在天鹅绒被子里,安的扬州,我到过了。

走过扬州,告别小城,最后一站是墨西哥。

当我再来到花圃的时候,大波斯菊挺立如初,斑斓瑰丽。只是花圃里没了安。安伯母的眼睛哭的快要看不见了,她说,安,死了。他早知道自己会死,自离开北方后,便央求我们来墨西哥种养大波斯菊。

安的死不是因为失明,而是他的白血病,没有找到合适的骨髓配型。在小城,靳是最后的希望,可当靳发现我和安的关系,他没有捐赠。

只是我不知道的是,靳不会原谅我的身体曾交付给安。他假意和我结婚,只是想让我失去一切。失去安。

我带着安的信回到小城。爸爸说,靳已经离开这个城市,可能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小城的冬天年复一年,安的信里只有一句话:我终于和你一起看到了真正的大波斯菊。

这个世界上,有些爱,不求回报,我会永远记得,你给我过我的温暖,想起来的时候,冬天就不会冷。我也会永远在这个小城,为你,守着雪,在心里守着真正的大波斯菊。就像我们的爱情。

☆、后记之天使1

余昔总是穿长长的裙,宽大的裙摆,一直拖到脚底。一年四季,都是这样。一到秋天,余昔就会觉得心里凉凉的,总是跑到外面,或者在家里的复式阳台上,晒晒阳光。阳光从斜坡的窗户照进来,像散落的碎金。

十八岁之前,她每天陪着哥哥余今一起画画。十八岁之后,哥哥带着一个叫翰墨的女孩子回家。陪哥哥画画的人成了翰墨,这个女孩高挑,清瘦,裸足,很美丽的踝骨。看得出,翰墨很喜欢余今。而她看余昔得眼神,却带着几分厌恶,把余今房间的门狠狠地关上。

翰墨是哥哥美术学院的同学。看到他们亲昵的样子,余昔心里有说不出的落寞。她想,哥哥会不会忘记他们小时候就许过的诺言:一起画画,画进天堂。

哥哥在美术学院读书,余昔2岁时被送去台湾培养,十八岁之后,她没有去哥哥的学府,而是凭借对生命和爱的领悟开始给杂志做插画。

翰墨来家里的次数越来越多,每次走后,余昔都会把她做过的床单拿去清洗,用很多洗衣粉和柔顺剂,那是哥哥和她的专属品,怎么能允许有别人的味道呢。

杂志社的总编助理夏羽来拜访余昔,她被评为年度优秀画手。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就可以判断。夏羽的第一眼就认定,她就是站在灯火阑珊处的女孩,梦里寻找,百转千回的。

余昔的画像一面诡异的镜子,每一幅画中,都能读到一个自己,而这个自己往往是被遗忘或者深深埋藏的。那种神秘与撼动,让人对着画看了又看。

夏羽和余今一样,有一双明眸,这也是余昔接受他常来家里坐坐的唯一原因。看着夏羽,余昔总会想,哥哥在做什么呢?一定和那个裸足的女孩子在一起吧。

待外人走后,家里只有余昔和余今。余今一改往日温文尔雅的脾气,格外暴躁,他质问余昔,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总来这里,我真的看不下去他看你的眼神。

原来哥哥也是会吃醋的。余昔终于明白哥哥心里还是有她的。那个诺言哥哥也一定没有忘记。

余昔,余今。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情感,但是他们心里都明白,这份醋意,这份牵连远在兄妹之上。

余今试图和翰墨在一起,有说,有笑,他不想和妹妹延绵成扭曲的爱。可他的心里总在惦念着余昔,这个丫头又在做什么。每当余昔看到哥哥和翰墨,她总会想起夏羽。他那双和哥哥一样的眸子。

夏羽来的很快,他说,余昔,我带给你一份礼物。她打开,是一双闪着淡紫色光泽的鞋子,尖尖的头,高高的水晶跟,长长的带子可以系在踝骨上,犹如一朵夏日里的睡莲。

夏羽知道,要得到这样女孩子,不能强攻,只能慢慢进入她的生活,直到心深处。

看一眼她的背,她的裙,他就知道,她一定穿36码的鞋子。

☆、后记之天使2

余昔笑了,他买对了码数。夏羽觉得那一笑是他盼望许久许久的。浅笑之后,一种悲伤漫过余昔的脸,湮没笑容。

她打开柜子,把鞋子整齐地摆放好。夏羽看到,那里已经摆了五十多双好看的鞋子,都是流行的款式,童话里的公主一般,仿佛是一场展览的盛宴,更像余昔笔下的一幅画。

每一双鞋子都写着一份落寞,一份悲伤,这些是夏羽看不到的。

余今回到家,余昔总是蹲在旁边摩挲他的左手手掌。家里只有哥哥的生命线最短,短到只有二十几岁的年龄。她害怕哪一天哥哥真的离她而去,走的无声无息。哥哥把夏羽送的鞋子丢在一边,看着鞋柜,满眼悲伤。

他紧紧地抱着余昔不住地流眼泪。

如果每个生命都有一个守护天使,那么余昔的守护神一定是个贪玩的天使,不然余昔怎么会在车祸中失去双脚。

那年刚好是她十八岁,正是秋天。拿到美术学院的通知书,梦想着和哥哥一起画画。却在回来的路上遇上车祸,双脚瞬间被车碾断,连眼泪都没来得及流。那司机,逃之夭夭,没留下任何痕迹。

从那以后,哥哥的画凡是获了奖,除了给她买喜欢的裙子,零食,还有漂亮的鞋子,永远的三十六码,给他的余昔。

因为这种经历,余昔对生命对爱有了新的领悟。如果用沉重的代价去领悟一件事情,那一定会明白的很通透。她没去哥哥的学校,但她没有放弃画画,她要和哥哥一起画进天堂,只是在用另一种形式。她做了画手,几乎不用走出家门的生活。只是秋天,她会恋那阳光,从窗台上斜射下来,碎金一般。记得那天的那一刻,也是有灿烂的阳光。

妈妈给她装了假肢,和真的没有区别,只是没有美丽的踝骨。从那以后,余昔,她只穿长长的裙,宽大的裙摆,一直拖到脚底。一年四季,都是这样。

裙底的疼痛,只有自己知道。可是仍然要活着,因为还有哥哥,还有诺言,要一起画画,画进天堂。

夏羽带来一束白百合,他说,余昔,嫁给我好么。看夏羽的眸子,余昔以为说这话的是哥哥。她的脸泛起了红晕。待她缓过神来,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

余今在门口把一切清晰地看到眼里。夏羽走后,余今拉着余昔,一把推到□□,为什么不拒绝他?

余昔说,我不想伤害他而已。

可你这样伤害了我。余今眼里流出一片泪,他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那么爱她。

这几年哥哥也知道被伤害的痛苦吗。

沉默。屋里沉默了许久。在那个下午之后,那个叫翰墨的女生再也在这个房子里出现过。

画画。摸摩挲手掌。晒阳光。收到新鞋子。余昔的心里从来没这么明媚。好像看到了通往天堂的阶梯。

美术学院组织学生献血。余今看到自己的血型一栏写的是AB,他一直以为自己是O型血,因为父母妹妹却都是O型。翰墨错乱的眼神飘过。

☆、后记之天使3

打开父母房屋的门,余今余昔仔细寻找每个角落。最终在书架上发现一本保存很好的旧笔记本。打开是一张二十年前的报纸。一副照片配了几行文字。

照片是一个男子坠楼后,皮包里散落的各种文件,已经沾上了血迹。文字写道:夏舒航,某文化传播公司董事长,昨日15时30分在天鹅宾馆27楼坠楼身亡,经警方勘察,系自杀无疑。据知情人士透漏,夏舒航发现他的小儿子不是自己亲生,对于这位事业有成,处处追求完美的男人来说,是不堪承受的事实。

母亲为什么保留这样一份报纸呢。

在母亲的日记里,他们发现了秘密所在。

母亲年轻时和夏舒航是恋人,可夏舒航却被一位离异的富家小姐看上,为了她能资助他开拓事业,母亲放弃了自己所爱的人。可富家小姐和夏舒航生了一个孩子之后,又和再婚的前夫旧爱复燃,余今就是前夫的孩子。当夏舒航发现孩子不是己出,当天就跳楼了。

富家小姐觉得这个孩子是个不祥之物,生命线短的出奇,便找来夏舒航当年的恋人,就是余昔的母亲,把孩子给了他。没多久,自己死于意外。

余昔记得,自己从台湾回来就多了一个哥哥,只比自己大一岁的哥哥。对于这些,余今已完全没有记忆。

门铃声打断了沉湎的思绪。如空谷幽鸣般,把他们拉回到现在的时光。

夏羽带着白百合又来了。他谦卑地把花递给余昔,却看见了她手上的旧报纸。

夏羽错愕。惊慌。嘴里呢喃:爸爸,那是爸爸。

故事已很遥远,仿佛不是在说和自己有关的,其实早被时光模糊了,余今没有丝毫的想念。

心头多年的阴霾忽然消退,他们彼此相望,对彼此的爱,竟然如此的真实。那不是错爱,是爱,是真正的浓烈的爱啊。

现在,他们终于可以以更美丽的方式一起画画,一直画进天堂。

余昔给夏羽看自己的脚,像机器人一样。他才明白她为何只穿长长的裙。即使他愿意照顾她一生,也远不及弟弟余今那份相濡以沫,不离不弃,无微不至。夏羽知道,余今和她的感情是没有什么人可以插入的,他们坚硬的如掌上的纹路,伴随一生。

心已退出,就让百合留下,祝福爱情。

只是余今不知道,早在高中的时候,翰墨早已暗恋着他。她了解他家里的情况,知道那个他整天挂在嘴边的妹妹。开车辗过余昔双脚的也是她。余昔看清了她的脸,却没有告发她,因为她知道,那是因爱而生,因爱而生的,是可以得到原谅的。

得知余今不是亲生,那便注定他们的诺言会实现,一直画画,画进天堂。

这更是翰墨无法承受的事实。如果一个人的爱是偏执的,那么注定她为爱做的事就偏执的,或伤人或伤己。

每年的秋天余昔会和哥哥在只有落叶的路上晒晒金黄的阳光,秋天的阳光温暖却不热烈。翰墨一直跟在路的末端,还是那辆蓝色飞度。

☆、后记之天使4

手挽手的亲昵,欢笑声,无疑成为翰墨下定决心的筹码。

她加大油门冲向余昔的身体,余今听到了车声,狠狠推开余昔,他把自己的身体留在车轮下,还有尚未来得及抽出的余昔的双腿。

医院。事故现场。□□局。翰墨家人和□□奔跑于这些公共场所。余今还没有来得送入医院,就已经永远停止了呼吸,但他脸上挂着笑容,因为所爱的人还活着。

只是翰墨不知道,死去的余今就是爸爸苦苦寻觅多年的异母同父的哥哥。

秋日的阳光依然美丽,余昔坐在轮椅上,在自家的阳台上晒太阳,不时朝天上望去,哥哥现在一定在天堂作画,他在那里等我自己。哥哥是不会忘记诺言的。一颦一笑,他在看自己,仿佛在说,傻丫头,好好画画,哥哥在天堂等你呢。

余昔拿起纸笔,一边描绘人间,一边描绘天堂。

……

后记之 头发的秘密

橄榄厦是一座城中心的CBD,八月十八日,是它开业庆典的日子。设计部的人到场的格外早,这是六位设计师辛苦了半年的成果。商遥是设计部唯一的女设计师,三十出头了,看上只有二十五六的模样。无疑,她是好看的女人。

礼炮,绸缎,嘉宾,狮队,剪彩的一切都已就绪,就在关键时刻,本来十位礼仪小姐各负责一位嘉宾,可偏偏少了一个。最后,在找不见人的情况下,女老板无奈的说,商遥,你就委屈一会,暂时代替一下吧。

做了设计,又做礼仪,商遥觉得十分戏剧化。同事都说,你身材好才选中你,其实他们早想看看她穿高开叉旗袍的样子。商遥换上了红色旗袍,挽起了头发,化了彩妆,与平时设计部的职业装比,那分妖娆是平时绝对看不到的。

一切准备妥当,商遥手捧金剪刀走到一位嘉宾面前,嘉宾轻轻剪开绸缎,彼时礼花纷飞。商遥仿佛回到了从前。他还记得这位嘉宾叫沈园,是民营企业家。

那时她上大一,沈园建了一所希望小学,作为本地人的骄傲,校方邀请他到校园演讲。那时他很年轻,三十岁左右,一副谦谦公子的样子,无疑是大学里的女生们倾慕的对象。商遥作为学生代表,手捧一束跳舞兰献花给沈园,那时她穿着洁白的裙子,黑色长发披下来了,格外清纯,献花过后,她轻轻说,可以拥抱一下吧。本来只是试试看,没想到沈园二话没说,只有一笑伸出纤长的手臂轻轻的拥抱着她,她趁机吻了他的脸颊。他愣了一秒钟,然后说,你的头发真香。

那是商遥的初吻,因为她和所有女孩一样,倾慕着沈园。之后,她一直没见到他,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始终关注他,通过报纸,电视,又在哪里赈灾捐款,修建学校,当然也有不少他私生活方面的消息。

如今十年已过,商遥早已成家立业,有不错的老公,有称心的工作,只是想不到今天她会在这里看到沈园。他还是当初的样子,只是稍微多了一点沧桑,但那沧桑让沈园看上去更加质感。

剪彩现场,沈园看着商遥,淡淡的笑,在递回的金剪刀上,还有一张他的名片。这是一张私人交流时用的名片,有详细的手机号码和住所。

商遥回到家里,反复拿着名片看,仿佛名片上还挂着少年时的悸动,那份情愫,分离的时光,好像一一涌起。

从大一到现在,十年的时间,一个女人从青涩走向质感。商遥想,今天,沈园看到的,也许只是我的妖娆妩媚,他不会记得,曾在那样久远的时光里,一个女孩曾以自己的方式怀念他。

这几天刚好老公出差,商遥反复考虑,是不是要见一下沈园,和他聊聊这些年。想见的愿望占了上风,毕竟他曾触动少女的心。商遥拨通了电话,沈园约她在橄榄厦的茶餐厅。商遥换了黑色晚装,精心的画眉打粉,自结婚以来,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份心情了,情窦初开一般。虽然老公对她也不错,可两个人总是各忙各的,尤其是最近,老公频繁的出差,加班。

☆、后记之天使5

沈园早已在橄榄厦茶餐厅僻静的位置等她了,虽然是夜晚,不过在公共场所,商遥还是很有安全感的。看见她翩翩的走进来,沈园的第一句话是,你的头发还是那么香。这一句话拉近了两个人的距离,好像回到了十年之前,原来沈园还记得自己。沈园又说,你的样子很好看,比从前妩媚了许多。

其实商遥和沈园彼此了解的并不多,可这个晚上,他们就像故人重逢一样,言无不尽,只是她没有说到自己结婚了,她怕那样会降低自己的吸引力,在举杯的时候,两个人的手指碰到一起,不可言说的丝丝暧昧流进心里。

第二天一早,同事都说,商遥,今天气色这么好,是不是有艳遇啊。换作平时这样的玩笑话,商遥会警告同事不要乱说话。可这次没有,她嘴上诡异的笑,心里想着昨晚的每个细节。同事又说,你早该打扮一下了,否则老公该有外遇了。这句话仿佛提醒了商遥,老公已经两天没打电话给自己了,她走到洗手间拨通他的电话,商遥没有嘘寒问暖,毕竟无事献殷勤非奸既盗,她问他在哪里,什么时候回家。电话那边说,现在很忙,要过几天才能回家,到时候给你惊喜。

惊喜,这话不像是从老公的嘴里说出来的。对于商遥来说,沈园才是她的惊喜。

沈园的谈吐,他的眼神,他的气质已经俘获了商遥的心,一度,商遥觉得这种男人才是自己最想要的。很快,在橄榄厦很多的西餐厅,咖啡馆,水俱乐部,还有私人会所都有他们的影子。这些地方离商遥的家和沈园的家都很远,很安全。而且橄榄厦是他们重逢的地方,能和心中的王子一起畅游在自己亲手设计的地方,无疑是最美的殿堂。

只是商遥没有告诉沈园自己是设计师,他所知道的,只是礼仪小姐。商遥想知道,他要的是自己的心还是自己的身。

沈园从不问她的私生活,一个四十岁优雅无比的男人自然知道怎么处置情场问题。沈园带给商遥那份心里最想要的感觉,如果他想要,那么自己将毫无保留的成为他的礼物。可是沈园没有,他只是搂着她的腰,闻她的头发,他说害怕这美好消逝。正因为这样,连续几个晚上,商遥都打扮的美轮美奂,她不信自己征服不了眼前的男人。

三十岁,熟女的年龄,饱满的胸,诱人的低胸装,修长的腿,一次又一次向沈园袭击。会馆的房间里,沈园搂着她的腰,闻她的头发,看她的美胸。这成了最大的享受。沈园说,你的头发怎么总是这么香,商遥把唇贴近沈园,吻我,就告诉你。

沈园的吻是那么火热,欲望的坛子只打开一个小口。商遥知道,风雨欲来就会紧随其后,她已准备用最佳的姿态迎接。吻过,商遥告诉沈园,她用的洗发水添加了自己配的精华素。沈园说,告诉我,让我以后每天给你洗头发。

☆、后记之天使6

商遥说,这是她自己研制出来的,很多人问,可是她从来不说。原来商遥的家乡盛产蜜柚,每当花开季节,柚子花香香气袭人,商遥摘下一些盛开的花,加上曼陀罗的花瓣,捻成汁,放进洗发水里,洗出来就是这种特别的香气。

原来是柚子和曼陀罗,沈园喃喃说到。市面上的洗发水无非是薰衣草,栀子花,桂花,这些传统的味道,却没有关注蜜柚,更没人把它和曼陀罗联系到一起。商遥说自己也是偶然中闻到混合物的香才想到的方法。

没想到,这些年,这味道,却让一个男人记住她。正是她心里最想要的男人。

老公出差回来了,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紧紧抱住商遥,然后从包里拿出一个神秘的礼物。商遥漫不经心的打开,因为每次他都带给自己一些小礼物,眼影唇膏之类的。可眼前的礼物却让商遥惊呆了,那是她看好很久的AP的女士手表,镶着一圈钻石,它的标价是八万八千块。商遥虽然不缺钱花,可花这么多买一件奢侈品,她还是不会那样做的。

原来老公这段日子接了实验室的一个研究案,昼夜不停,外出采集,观察,调配,终于成配出了制剂。酬劳自然是不菲的。

这就是这个男人的惊喜。他虽然没有沈园那样质感,却能带给你感动。

商遥是羞愧的,就在前一晚,她还在用妖娆的身体诱惑一个不是自己老公的男人。说来奇怪,自己老公回来后,沈园再没打电话给她。商遥想,这样也好,让它过去吧,毕竟只能算一个错误。

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商遥无缘无故被女老板炒掉了,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莫名其妙,之前也没有任何征兆,商遥想,这个四十岁的老女人是不是提前进入了更年期。

半年后,朋友说有一种新上市的洗发水,香味和你头发的味道很像。商遥将信将疑的去超市,这款新出的洗发水正是柚子花,只是和自己的有一点点不同,不仔细闻是闻不出来的,洗发水的生产厂家正是沈氏企业下辖的公司。本来商遥想和老公的原始积累够多的时候,就投入洗发水的研发和生产,想不到,现在却被沈园骗走了。

商遥这才知道,沈园要的是什么。那一切不过是假的,那重逢也只是一个道具罢了。十年前英俊儒雅的影子,变的不堪,丑恶。更让商遥气愤的是沈园竟然真么没有因自己的妩媚动心,哪怕是顺手牵羊,羞辱涌过她身上的每条神经,原来自己是这样让人不屑一顾的女人。

商遥不敢声张,只能把它当作自己偷欢后的代价。

直到再遇到沈园。

商遥想过无数次再遇到他情景,她要狠狠扇他一巴掌。只是没想到是在超市的面点前,看到他挤在人群中间,为了买到两元八个的面包。

他也看到了商遥。昔日的企业家今日竟然变的落魄潦倒。商遥简直不敢相信。

☆、后记之天使7

找个安静的地方,才听沈园讲起了往事。原来,在他还没有发迹的时候,商遥的女老板早已看好他,为他出资,铺路,很快他显赫起来,但付出的条件是和前妻离婚,和她在一起,当然所有的钱仍在她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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