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击垮了沈园。不久,他的前妻跳楼了。
虽然女老板现在已经有了几个橄榄厦这样的CBD,可是她对钱财的追求永不停止,自从闻过商遥头发的味道后,她发现又一个商机来了。
她知道商遥是不会随便把配方给人的。正当她处心积虑怎么弄到配方的时候,听下属聊天时说起商遥大学时爱慕的对象是沈园时,她有了主意。
一个美男计出炉了。借着剪裁彩的机会,女老板故意支走了一个礼仪小姐,让商遥代替,接待的嘉宾正是沈园。商遥果然中计了,说出了配方。原以为是故人重逢,想不到只是一场独角戏。
配方到手后,女老板迅速实验投入生产。上市后,大获全胜。也许是女老板厌倦了沈园,也许是她看到他总看前妻的相片流泪,总之,她抽走了全部本属于她的财富,只剩下了要到人才市场重新找工作的沈园。
最后,沈园告诉她,那几个晚上,她真的很美,美的让人心碎,让人心醉,让人难以自拔,只是女老板就在附近看着他们,他不敢那样做。尽管心里特别特别的想那样做。但是不能,真的不能,必须好好控制这一切。
六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可没想到几个月后,报纸上出现了女老板破产入狱的消息。原因是那些洗发水,原来曼陀罗含有一种有毒物质,用的久了,会侵入头皮,对人体造成伤害。可商遥自己却没事,她只好求解于老公,因为她用的洗发水都是老公配给他她的,配方也是从老公那听说的。
原来老公的同事早就告诉他,商遥常和沈园出双入对。老公知道,沈园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人,当年他就是为了名利财富抛弃姐姐,导致她跳楼自杀。他接近商遥一定有目的,于是当商遥回家问起洗发水的配方时,他说,是柚子花和曼陀罗。其实真正的配方的是柚子花和蝴蝶兰。当年,沈园在大学演讲,他也在下边听着,就是看到商遥献花时,才突发灵感想到这种香味。
商遥想不到,这一切都藏在老公心里。他说,沈园只是有一面光鲜的墙,里面早已锈迹斑斑了。我也想让你明白,你少年时的梦,只是一个美好的憧憬,所以我没有阻止你去抓破自己的梦。也许这样对我们的未来更好。
现在,商遥仍然用老公精心为他调配的洗发水洗头,即使不投入生产,她也觉得幸福无比。作为一个女人来说,这就足够了,不需要别的。她已经突破了自己,明白了生命中哪些东西才是真正真实存在,陪在你身边的,甚至能永远属于你的,若不是梦一样飘渺的东西。
☆、后记之双面龟
“知道么,江总监跟他女朋友又分手了?。”
“听说这是他今年谈的第五个女朋友了!”
一大清早,我刚到办公室,就听见同事在谈论我们的创意总监江淮,江淮可是公司的焦点人物,他长得帅,人有才华,性格温顺,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可唯独谈恋爱屡屡受挫。作为总监助理,可能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包括他的私生活。江淮从小到大事事顺利,高考考上了省内重点,上三年级的时候就被公司相中签了合同,今年27岁,工作三年就坐上了4A公司创意总监的位置,在公司的地位仅次于老板,算得上飞黄腾达。
我做他的助理刚好一年,可以说是目睹了他的恋爱过程。和他交往过的五个女孩子,没有一个超过一个月的,她们的长相,人品,学识都很不错,只是分手的具体原因连江淮都不弄清楚,就是人家莫名其妙地就不跟他来往了。我开玩笑地对他说:“淮哥,是不是你有洁癖啊,人家女孩受不了。”“我哪有洁癖,不信我带你去我家。”
没想到江淮这句话说到了我心里,这一年的相处,我对他已经有了爱慕之心,听到他和女友分手的消息,虽然也替他难过,心里却有幸灾乐祸的成分。
江淮的家很干净,也很特别,一进门就感觉来到了海洋博物馆。衣柜,橱柜,地板上都选用湛蓝色材质,刻着一道道水纹,床用的是水床,沙发上放的是水坐垫,书架上摆着各种各样船和帆的模型,还有关于海洋,植物,鱼类的书籍。就连洗手间的墙砖也选用海洋图案,我注意到他在洗手间养了一只小小的乌龟,小乌龟看见我伸出好奇的小脑袋,它的颈上有几个红点。
江淮告诉我,这是一只密西西比红耳龟,它喜欢潮湿的环境,适合养在洗手间。
“想不到淮哥对乌龟很有研究啊。”“哪里,都是后来看书才知道的,这只小乌龟是一年前我刚搬到这里的时候捡到的,他就趴在门口,问遍邻居没有人丢龟,我就养起来了。”
一般的巴西龟是怕人的,连吃东西都要等人走了才动口,可这只小乌龟不同,在我们面前大摇大摆,有时候还特意回头看我们一眼,仿佛是做一个鬼脸吓唬人。
我开玩笑地对江淮说,是不是因为他叫江淮,一个和水有关的名字,所以家里的一切都跟水有关。江淮愣了一下:“你说的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我生下来就喜欢和水有关系的东西,艾葭,你的名字是草,莫非你也喜欢和草有关系的一切?”
我借机邀请江淮到我家里参观,不得不承认,我的确是喜欢像草这样和植物有关系的一切,家里自然也摆放好多,只是说不出为什么,看到就想买回来。这一晚,江淮没有走,我们的关系也正式确立了。后来我有时在他那里过夜,共浴的时候小乌龟偷偷地看我们,当我们看它的时候,它就不好意思的把头缩回去。
☆、后记之双面龟2
我们在单位宣布了关系,同事们都为我担心,觉得我和他也长不了。可是两个月了过去了,我们平安无事,大家都觉得奇怪,江总监的女友没有超过一个月的,这次竟然破天荒的过了两个月。就在两个月过后不久出现了怪事。
听说明天公司新来一个前台,叫王芳。第二天我照常上班,可我却听见公司里的人叫我王芳,并交代我该做哪些事情。而一个脖子上有几颗红色青春痘的女子,别人却叫她艾葭!我赶紧跑到洗手间照镜子,我还是我那张脸,怎么成了王芳?回到办公室我想对所有人解释,你们搞错了,我不是王芳是艾葭。可是我的嗓子却像被馒头堵住,说不出这几句话,更奇怪的是凡是说和工作有关的话的时候就跟没事一样。下班后眼看着江淮搂着王芳走出写字楼楼,王芳忽然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种眼神似乎很熟悉,有点挑衅,又有点邪恶,还有点嚣张!我却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我开始怀疑全办公室的人是不是吃错了药!两个长相不同的大活人竟然能搞错!我指着那个女人的背影跑去问保安:“你认识她么?”“你是新来的吧,她都不认识,她现在是江总的新女友艾葭,以前就是她介绍我到这工作的,她人可好呢,从来不嫌弃我们这些当保安的,每次见面都有说有笑的。”
我听完保安的话,脑子轰轰响,保安是个憨厚诚实的小伙子,他是不会说谎的。可是在他眼里我也不是艾葭!我忽然明白除了我和真正的王芳,在所有人眼里我就是王芳的样子,而王芳却成了艾葭的样子。
“那你认识我吗?”我继续问保安,以证实我的推断。
“你呀,看着脸生,不认识,准是新来的,这楼里的老人我都认识。”
完了,我真的成了王芳。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想到,江淮以前的五个女友一定是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最后才不欢而散。想到这里,我摸了摸身上,幸好江淮家的钥匙还在,晚上我悄悄来打开他家的门,只听见哗啦哗啦的水声,原来他们在沐浴!我蹑手蹑脚从洗手间的门缝看进去,他们果然在共浴,而地上的乌龟却不见了!这时我忽然想到王芳回眸我看那一眼,简直和前一晚我和江淮共浴时那只小乌龟的神情一样!再想一下,王芳脖子上的红豆恰恰吻合这只密西西比红耳龟!
我简直要崩溃了,这只龟爱上了他的主人,并且成精了!慌忙逃出江淮的房子,也不顾碰翻了什么。一个人失魂落魄的走在街上,让同事说对了,我和江淮确实长不了,现在连自己都做不回去了。就这样失魂落魄地走着,不知道天空什么时候下起了雨,衣服全淋透了。这时我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艾葭。”难道这世界上还有人能认出我吗,我茫然地回头,只见一个好看的中年男子,手里撑着一把黑色雨伞,微笑着朝我缓缓走来。“艾葭,你淋湿了,会感冒的。”我紧紧地握着他的手,就像抓住一颗救命稻草,也不管自己根本就不认识他。
☆、后记之双面龟3
“你认识我,你知道我,走,陪我去找江淮,告诉他,快走啊。”我拼命地拉着他往来时的方向,可是这个男人却怎么却站在原地不动,仿佛没有听到我的话。
我生气的吼着:“难道你没听到我说话吗?”
“没用的,艾葭,他们不会相信的。”这个男人只是缓缓吐出这个字,好像我的举动在他的预料之中,他一点也不惊讶。我蹲在地上任雨水冲刷脸上的泪痕,许久,我才想起问他:“你是谁?”
“你终于肯关注我了,我叫王泽。”
我开始端详这个男人,他五官好看,神情淡然,只是额头上的几条皱纹特别深。这副面孔总给我几分熟悉,还有几分信任,但我发誓从来没见过他。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缘吧,也许前世我和他有一些渊源,今生才会觉得似曾相识。再想想那只小龟,定然是日夜看了江淮的身子,身陷其中,怕别人抢了去,才如此,可见那江淮也是对我用了真情,否则那龟有怎么会变成我的模样而不是其他几个女人。
“走吧,艾葭,你送我去开始新的生活。”王泽把我拉到伞下,那手竟有几分江淮的温暖气息。我跟着王泽一直走下去,仿佛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直到记忆回到前世。
前世。一望无际的茫茫大海,湛蓝的海水上驶着来往船只。一只红耳小乌龟从天而将打破了海底的宁静。它在在海底的细沙里游来游去,它把水吸进嘴里,再吐出来,这一吸一吐之间水形成了无数的泡泡,在海底飞起来,小乌龟喜欢这么看着泡泡飞不出多远破了又化成水,陪它嘻嘻,除了吹泡泡,小乌龟还喜欢用它的小爪子拉着绿色的海草,让海草也加入它的游戏,陪它嬉戏,海草总是笑着用它的茎去骚小乌龟的痒,小乌龟在水里乐得翻来翻去,这时一个泡泡经过海草身边,被海草挡住了,海草的忽然脸红了,“水哥哥,你弄得我痒了,”小乌龟上前拍碎了泡泡,“不许你调戏我的水草”,又和海草嬉戏起来。泡泡在水里咯咯一笑,“龟龟,我就喜欢水草。”
那小龟说,它这一生只要水和草,它谁也离不开。一百年的苦修,它终于可幻化成人形,它找到了江淮的家,在他的门口,变回那只安静的小龟,等待他的收养。它不允许别人占有它的江淮,直到艾葭出现,小乌龟才知道艾葭就是它那前世的海草,它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一个江淮,一个艾葭,一水一草。
就在江淮听到有人碰倒东西的时候,他追了出去,却不见踪迹,小乌龟也是这个时候变换成男身,取名王泽寻到了艾葭。它爱上两个人,可它不能同时变化成两个身体。
“还不动手,把我扔进下水道,那里通往大海。”王泽的这句话把我从前世的记忆抽回来,眼前的这个男人,他额头的皱纹映出王字。
“快动手啊,把我丢进去,我仍回我的大海,那里还会有水和草,你还会成为从前的艾葭。”
我没有理他的催促,只想抱着这个男人,他从我的身上一点一点缩小,滑落,直到变成红耳龟的样子,顺着雨水慢慢滑进刚刚被大雨冲开的下水道。
雨伞砸在我的头上,只听见一个声音:“芳为草,水为泽,草水本同根;葭为草,淮为泽,草水本一家……
这时江淮跑过来,气喘吁吁:“艾葭,这么一会功夫,你跑这么远,打着伞,怎么衣服都湿透了。”
我紧紧抱着我的江淮,看着红耳龟的下水道。我知道我要给他讲这个故事,不管他有没有前世的记忆。
☆、后记之我爱你1
爸爸和哥哥把家里的陶瓷生意经营的不错,初夏,在北京郊区买了一套古老的四合院,他们说,等我找到理想的男人,就把它送给我当嫁妆。我心里感叹,这世界哪有我理想的男人呢,我理想的男人在遥不可及的古代,我只能日日对着书架上关于他正史,野史独自缅怀,空怅惘。
四合院很大,一进门都能嗅到来自远古的气息,卧室的红木家具,书房的梨花木镇纸,出自能工巧匠的精美雕刻,仿宋时官窑的瓶子,一切古老的东西保存的十分完好,不出院子还以为自己生在古代的书香门第。听说,这里从前的主人是个古董收藏家,后来因为出了点事情,急着出国,就把宅子连同一部分古董低价卖给了我家。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喜欢这里的味道,这里的感觉,甚至有点熟悉。
父兄常年出差在外,我也习惯一个人住在大宅子里。最喜欢还是我闺房里的梨花木衣橱,与众不同的是,这套衣橱上面刻着一把25公分的小容刀,还有几句让人似懂非懂的话。
即便余生两分离,吾爱终会随伊去。莫悲伤兮,莫哭泣兮。
古时女子闺房的衣橱都会刻上春宫图作为嫁妆陪嫁。这衣橱,却如此特别。谁也想不到,正是这衣橱,赋予我神奇的经历,让我有幸踏上时空之路,回到古代,和我爱男子历经浩劫,真真切切。原来真正的历史并不只是现在正史和野史上记载的,还有更多鲜为人知的荡气回肠。
2
摸着衣橱上的精美雕刻,我已爱不释手。晚上闲着没事,叫来父兄一起欣赏,本来准备打开衣橱清理一下里面的灰尘,就在打开橱门那一瞬间,一股久积的尘土的气息扑面而来,里面还带有淡淡的中草药味。那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中毒了。这时感觉身体轻飘飘的,像是在极速飞行,也就是瞬间,这种感觉停止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堆稻草里,稻草周围是铁栏杆,头顶黑压压的,不远处又点着一盏油灯。再看看自己的衣服,衣衫不整还沾着血迹,最奇怪的是自己什么时候换上这种类似绸缎般的广袖长衫。这种衣服不吸汗,我只有拍个人写真集的时候才穿起来摆pose,平时是不穿的。看这场合,到像被原始人囚禁了,不过真的很复古哦。我大声喊:摄影师在哪?这时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凶巴巴的走过来,手里拿着鞭子,只说了一句:想活命就闭上你的嘴。看见他那么严肃的样子,我忽然害怕了。
我正努力思考这是什么地方,自己怎么来的。忽然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你-醒-了。他每个字说的慢吞吞的,好像口吃的样子。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只见角落里还坐着一个男人。再看看自己凌乱的衣衫,我更吓了一跳,该不会是……要知道自己还是黄花闺女呢。不过这个男人到是十分俊雅。
☆、后记之我爱你2
我静下心来,拼命的想这是怎么回事。只记得自己明明在家,欣赏衣橱,然后打开就昏厥了,再醒来就来到这了。莫非我穿越了时空,咬一下自己,有疼痛感,此时此刻,我实在想不出别的解释。我是相信人在某种机缘巧合下,是有可能穿越时空来到古代或者未来的,也在小说里看到现代人穿越到了古代皇宫,做了皇妃,享受贵族生活。可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竟然来到了监狱。说不定明日午时三刻就被斩首了。
当我确认自己已经不在社会主义社会了,忽然为这次千年不遇的际遇而窃窃惊喜,感谢上天赐予我这样的机缘。虽然身在监狱,不过凭我一个现代人的智商,知道你们的兴衰成败,而且我还是警校毕业的,也有两下子身手,我还真不信这监狱能关得住我。不过现在最主要是确认一下年代,我的目光又转向身后那个男人。他脚踏方履,腰间系一根锦绣缎带,上面绣着云纹的图案,并镶嵌三颗绿松石,左侧悬挂一把小容刀,刀背上雕刻有精美的水纹,经初步观察,我断定自己来到了先秦时期,看他的打扮,应该是韩国的贵族。我在脑海里一遍一遍的翻过秦朝相关的历史,韩国贵族,入狱,口吃……符合这些迹象的只有一个人,韩非,著书立说的韩非。看来多读点历史是有好处的,我真为自己庆幸。想到这忽然心中一亮,再看看他,白皙清秀,风度翩翩掩盖不住的气宇非凡,有点像我心目中的英雄。韩非可是我从古至今最爱慕的男子。若此生能有如此的相遇,片刻也好,我已心满意足。
3
我试探着问他,你是韩国的贵公子韩非?“令儿,你怎么了?”他仍然吃力的说着每一个字,让人着急。我终于明白历史上嬴政之所以把韩非送入狱中,除了李斯的挑拨,绝对和他的口吃有莫大的关系。以前只听说口吃,想不到到这种惨不忍听地步,真是难为他了。令儿,这是我的名字,一定是韩非取的,不过听这名字就知道我是个丫环身份了。韩非身为公子竟然能对丫环如此关切,也算是我的造化了。
“公子,今年是哪一年?”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叫他公子。韩非到是听的自然,嘴里艰难地挤出几个字:256。那一定公元前256年,按时间推算,那就是韩非死的那一年。我忽然哭了,无论从历史的角度来讲,还是从此刻的人情来讲,我都不希望他死。我希望他活着,我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可是我真的高估自己了,我充当的只是史书上没有任何记载的微不足道的小丫环,即使我是现代人,可仅凭的身份地位人脉又怎么能改变历史呢?
看到我流泪,韩非十分伤心,他竟然唱起歌来:令儿莫伤心,生死早有命,即便今赴断头台,韩非亦无悔。此生你我成知己,十年著书终相陪,我心早属伊人。即便余生两分离,吾爱终会随伊去。莫悲伤兮,莫哭泣兮。
☆、后记之我爱你3
我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个陌生又不陌生的男子,他唱起歌来竟然一点也不口吃,而且那么好听,如果能随我回到现代,很有潜力成为一线歌手。说他陌生,因为我从醒来后才真正认识他,说他不陌生,关于他的正史野史我几乎翻遍了。可是那些书里并没有记载韩非会唱歌,看来并不是所有历史都会被传承下去,有太多细节被人疏忽。
从他的歌声中,我知道令儿就是我,和他的感情很深,从旬卿那里求学回来,我就跟随他左右,陪他著书立说,这份感情不只扎根在我心里,在韩非心里也是根深蒂固。我知道他是孤独的人,一生交友甚少,能真正理解他的人不会多,也许只有我。
韩非会唱歌,何不以此再会会嬴政呢。我忽然想到这点,也许到时候历史就会被改写。我很快把自己的想法和公子沟通。公子惊奇的看着我,虽然没说话,但我知道他一定为我的想法而高兴,尽管他心里的那人是真正的令儿,不是我,可我能如此陪伴他走一程,已不再奢求别的。若我能挽救他的性命,更是无量功德。
4
我靠在韩非的身上享受着温暖,心里盘算怎么能走出这个牢门。这一刻虽在狱中,却觉得比往日锦衣玉食都幸福,原来幸福是一种感觉。这些日子以来吃的东西半生不熟,弄的我总拉肚子,看我难受的样子,公子总是唱歌给我听,他给我唱韩国的乡间民谣,他说自己不喜欢宫廷的乐曲,都是奢靡之音,他还给我唱楚国的歌曲,灵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满堂,五音纷兮繁会,君欣欣兮乐康……公子说,这是他在兰陵求学时,李斯教给他的歌。看来韩非的心中对李斯还是充满感情的,自己身陷狱中,还会想着这个人。我忽然有点妒忌了。提到李斯,我真恨不能食其肉,嗜其血,啃其骨,书上记载,正因为他的挑唆,才导致嬴政对韩非的不信任,他害怕嬴政重用韩非,日后权利超过自己,因为他心中明白,我家公子的才学在他之上。
“公子,你知道是李斯在秦王面前构陷与你,才有今日我们的牢狱之灾么?”我真的不希望公子被李斯迷惑。韩非点点头。看得出,他虽然也听说此事,但是心里还是不愿意相信。毕竟在兰陵求学的三年,他和李斯同窗之谊深厚,有书记载,二人出则同车,入则同寝。
这几天,我已经想到了出去的办法,虽然不一定能成功,但是可以试试看。
我取下韩非身上的三颗绿松石,把他送给看门的守卫,请求他再让我们一睹秦王的风采,死而无憾!其实这三颗绿松石是何其的珍贵,更是公子的贴身之物,若非性命攸关,我才不会取下送人。其实这些日子公子一直在狱中等,等他的昔日同窗李斯来救他,他以为李斯还是当年求学的李斯,殊不知他而今在秦国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已经为权利而癫狂。
我自私的想自己若能留下一颗该多好,若有幸回到现代,也让父兄好好开开眼界。
守卫还是识货的,他也知道韩非在韩国的地位,他身上的东西品相又怎么会差呢。但是守卫说,他的能力只能为我们通报秦王身边的贴身侍卫,至于贴身侍卫是否通报秦王,那一关还要我们自己过。能如此,我和公子已经感激不尽了。我对着守卫鞠躬致谢。守卫奇怪的看着我,进监狱以来你一直不说话,不吃饭,现在忽然想通了,难得。从守卫的话里我知道令儿是对公子真的很爱很爱。不过我除了爱,还要加上现代人的智慧。我不想他死,我要用我的一切智慧挽救他。
☆、后记之我爱你4
5
走了很长的路,过了很多岗哨,宅子,寺宇,秦王的咸阳宫不仅庭院深深,更是守卫森严,四处有兵把守,可谓滴水不漏。怪不得后来的荆轲要用献人头的方式才能见到秦王。幸好我刚才没有选择干掉守卫逃跑。我没有手枪在手,在冷兵器时代,和那些大男人们打起来,倒下的可能性实在太大了,何况我要保护没有身手的公子。秦王的贴身侍卫背对着我们,一看就知道是个练家子,能保护秦王的,武功和智谋都该在一流的水准上。
我走上前去,双手捧着小容刀,虽然它只有25公分那么长,不过在当时来讲绝对可以称做是武器。我们即将死去,想见见秦王,这是我们身上唯一的东西,留给你做个纪念吧。
等贴身侍卫转过身的时候,也几秒钟的时间,他的短剑已经直逼我的喉咙。
“私带武器近身殿者,死”。一个低沉的的声音传过来。
在我和公子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贴身侍卫忽然激动的叫起来,妹妹,妹妹。我惊讶的抬头看他,啊,天哪,这,这不是我的哥哥吗。穿上秦人的铠甲,我几乎认不出来了。
“哥,你怎么在这?还做起了秦王的侍卫。”
“唉,也不知道怎么搞的,醒来就这样子了,想不到你到这个原始的地方来了。”
原来哥哥也随着那股瘴气穿越到先秦时期的,那爸爸是不是也来了呢。现在还来不及思考这些。主要是见到秦王,并且说服他,即使不重用韩非,也要放走韩非。哥哥也是懂得历史的人,他知道是韩非,何况是我最喜欢的男子,他马上安排和秦王见面。在哥哥的帮助下,换上了得体的衣衫,怕出现意外,容刀就暂放哥哥处保管。
6
我和公子在大厅里恭等了许久,只见一人从屏风后面缓缓走出来。他双眼如炬,面色如铁,英姿飒爽,却身轻如风,我这个警校班科毕业的竟没有听出脚步声,没错,他就是嬴政。想想真是有趣,一个月前我刚到西安参观过秦始皇陵兵马俑,一个月后,我竟然又在西安见到他的真身,不过此时这里称咸阳。能一统天下的,果然不是简单人物,光身上那股气息就让人不寒而栗,他的只言片语更是深不可测,想不到秦时的君王竟是如此的气宇轩昂。
“尊敬的秦王陛下,今天见到您真是十分荣幸。我家公子之所以弃韩投秦,正是看中秦国强大的实力,希望辅助陛下早日一统天下。我家公子对贵国的衷心您大可不必怀疑,俗话说,良禽择木而栖,韩国的政治家没有您这样的眼光,失去贤才也是在所难免,天下大事,非秦莫属。我是公子的随行仆人,我家公子虽不善言谈,但他的思想和学说尚可辅助陛下一统天下。今日冒死相见,还请陛下三思,小女子不懂礼仪,有冒昧之处还请多多包涵。”
说完这番话,心里松了口气。这种古典加现代的词不知道秦王懂多少,即便不理解,我把他说晕了也好。只是想不到自己还有当说客的潜力。看来日后我即使回不到现代,也能混口饭吃。这些当然是我在监狱里想好的,只是在秦王的威武面前,我还是有点紧张。
秦王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从他的表情里根本无法抓住蛛丝马迹让我洞察他的心态。这时韩非开始唱歌:昔日惜兮,大王为我战……
☆、后记之我爱你5
韩非真是聪明的人,见我说完,秦王若有所思,他便接着话题引入,这首歌唱了足有一个时辰,我家公子回忆起当初秦王看到他的书,却见不到他的人,于是不惜发动一场对韩国的战争,韩非这才来到秦国,打算助秦一统天下,歌里唱出了他的满腔抱负,唱出了对天下统一,百姓安居乐业的渴望,唱出了他的刑名法术分别用在什么地方才能发挥最大效益……
韩非就是韩非。我心中暗暗为他称赞,也为自己窃喜,我没有看错人。这时秦王已经被韩非的歌感动了。
7
就在这时,千钧一发的时候,从殿上走进来一个人。看他的样子,尖嘴猴腮一副猥琐的面孔,发誓他是我见过的最猥琐的男人,还用说么,秦朝的奸诈之人不是李斯就是赵高,在韩非死前,赵高还没这么大的威望,能不经通报就进来的只有李斯了。李斯走进秦王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就悄悄退下去了。
真是坏人有坏相,这个因仓鼠厕鼠学说起家的李斯,从头到脚一身的坏相,只是秦王却如此器重他,真是让我不解。不过我知道最终李斯的下场是被赵高干掉,遭车裂,就是五马分尸,而且诛三族。我暗暗嘲笑,现在猖狂,有你遭殃的时候。
秦王果然因为李斯的几句话想把韩非再次投入狱中。我恳求秦王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让我们拜别故土,一个月后我们一定回到此地任凭发落。秦王同意我们的请求了,因为他知道,即使韩非不回来,只要他做出发动军队的架势,韩国那些迂腐的首脑为求自保会把韩非自动送上门。秦王还是个精明人,为防万一,他派了一名贴身护卫以保护的名义跟随我们,实际上等于软禁。不过他怎么也想不到,这名侍卫就是我的哥哥。
我为公子争取也许只有这点时间。公子,你还有什么没有实现的心愿,就用这一个月的时间实现吧,一个月后,令儿愿陪公子同赴黄泉。韩非抚摸着我的头,挤出几个字:你不要死。在一旁的哥哥看不下去了,都什么时候了还亲亲我我的,就一个月的时间还是想想办法吧,说不定有活的机会呢。
韩非用歌声说道,韩国是不能回去了,那里已不再是他的故土,去兰陵吧,看望自己的老师旬卿先生。我也哥哥也同意,说不定旬卿老先生能想到什么好的方法呢。于是我们一路东去,直奔兰陵,就是今天的山东省。没有火车,没有飞机,没有汽车,连自行车也没有,一路上我们只有快马加鞭,有点像逃亡的生活了,不过到是很刺激。
8
按时间推算,明年旬卿将被楚相春申君所邀任兰陵令,那么今年他还是很轻松的,像从前一样给学生讲学。也不知道我们快马加鞭多少个日夜之后,终于到了兰陵。韩非一个人进去先拜见老师,我们站在院子里听到他们师生相拥而泣,心里泛起好多悲伤。这时韩非走出来,向旬卿介绍我们。我和哥哥一直很推崇荀子的学说,想不到今日竟有缘得见这位大教育家,心里真是激动万分啊。
☆、后记之我爱你6
只见一位长者,典型的儒家打扮,方履,长衫,头发挽成鬓,胡须和发皆白如雪。乍一看,还真以为是美发店染白的,因为这种白太纯色了,毫无杂质。让我们更加惊奇的是这位长者的面容是如此的熟悉,他不是我们的父亲大人吗,怎么成了旬卿。
旬卿看见我们,眼前一亮。“孩子们哪,我终于找到你们了,还以为就我自己来到古代了呢。想不到能再见到你们。”我们三人抱在一起,先悲伤感慨一番。只是把旁边的韩非看的莫名其妙。
我们把各自的经历讲数一番。原来当初的瘴气把我们三个人都卷到了先秦时期。看来这次时空穿越不是个人的,是家庭式的。
悲伤之后,我们三个人大笑起来。父亲和哥哥都是商人,现在竟然一个做起了武将,一个当了大学者,真是不可思议。我呢,本是警校毕业,现在却成了落魄的王宫贵胄的丫环,不过幸好他就是我最爱慕的男人。
父亲出了两个主意让我们选择。一是找到和公子身材相似的人,易容相貌,花重金让其替死。二是根据史书记载,秦王并没有杀韩非的意思,只是关押,不过在关押的过程中,李斯逼韩非喝下斟酒导致其死亡。我们可以先服下各种斟酒的解药,不过这个方法危险性很大。
我们一家人都倾向第一个办法,当年韩非求学留在旬卿这里的钱财还有很多,在那个年代买几十条人命也够了。可是公子不愿意这么做。他说,江山统一为的是让生灵不再涂炭,怎么可以因为自己的生存却要地下多了一个冤魂。我为公子坚贞的气节而骄傲,同时也为他的迂腐而痛心。最终我们选择了后者,但是我要陪公子走一趟。
9
还是那个最初来到的监狱,我第一次见到公子的地方,还是那些稻草,我和公子紧紧依偎在一起,等待深夜,这个深夜李斯会带着他的斟酒前来拜会。果然,三更还不到,李斯就早早的来了,看来他真的怕了,韩非不死,他早晚会在仕途上翻船。
我和公子只拜托死后把我们葬在一起。我们喝下斟酒,只觉得腹中一阵剧痛,不醒人世。
等我们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在兰陵,在旬卿的书院里。原来斟酒让我们昏迷多日,不过提前服下的解药还是救了我们的命。当晚,见我们昏厥,李斯命人把我们葬在郊外,待士兵走后,父兄合力把我们从土里挖出来。星夜兼程,运回兰陵。
我们都活着,这是多大的幸运啊。我们知道,赴秦的韩非和他的丫环令儿已经死了,现在我们要改名换姓了。此后我们隐居在父亲的书院里,我仍然在公子身边侍候他读书写字。
为了帮助韩非改掉口吃的毛病,我们采用了李阳的疯狂英语训练法,让他每天口含石子在平原上大喊,这招果然见效,半年后,公子的口吃基本好了,当然这也得益于公子的不懈努力。
父兄还是改不了商人的本性,没事的时候就四处搜集瓶瓶罐罐的,虽然在当时都是普通的器皿,不过要是到了现代,哪个不是价值连城呢。我呢,守护好我的公子就好了,若是到了现代,我要让他冲击华语乐坛,那绝对是一代新秀。
我给公子讲了秦朝以后的历史,一直讲到共产党推翻三座大山,讲现代的法律,甚至还讲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反正是东一句,西一句,公子每次都惊讶于我丰富的想象力。他又怎么敢相信,我是来自现代的人呢。不过回到现代也好,守在他身边,我就很满足了,毕竟五千年的泱泱历史,我只爱慕这一个男人。
☆、后记之花落1
西夏的天,湛蓝,此时的风,轻柔,夏雨晨的心情,舒畅。九月送来凉意,她开始收拾行装,入京读书,仿佛人生从这一刻才真正的开始,随行装带走的,还有她那些那长长的画卷。
一路向东,那是京华的方向。
“我是一岭,来接你的。”他们像千万人那样简单而又落俗的认识了,没有丝毫浪漫的气息。
夏雨晨是个可爱而活泼的女孩,一岭是雨晨在这里认识的唯一的男生,两周后,有场足球赛,是校足球队踢新生教官队。雨晨对足球一窍不通,不仅是足球,所有圆的东西她都不会玩,她都那么不喜欢,甚至吃饭用的饭盒她也会出去买个方的。不过她早在学生会的告示栏里看到一岭的相片,他是体育部部长,也是校足球队队长,为了看到一岭,她还是去了足球场,毕竟一岭是她在这里唯一的朋友。她买了瓶绿茶,在看台上找了个最抢眼的位置,整场比赛下来,雨晨把嗓子都喊哑了,可她仍然不知道哪个球门是一岭那队的,比赛的结果是0:0,裁判的哨声刚响,雨晨就从看台上跑下去,就在她要把打开的水递给一岭的时候,她发现和一岭并排站的还有她的教官,教官是认识她的,因为她是唯一一个怎么也学不会黑龙拳的女生。雨晨犹豫了,就在这个时候,周围不少的女孩子已把明星们围满,送水的自然不少,还有献花的,一岭是她们的焦点。雨尘想,我还是走吧,真是自作多情,来这干麻。
“雨晨——”
就在她还没走出五米的时候,听见有人喊她,一岭从那些女孩里走出来,走向她。
“给我的水吗?”一岭拿起水喝下了半瓶。
他们的关系走进暧昧的状态,谁也说不清感情的程度,但那一定是有的,只是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在特殊的时刻发生以确定这份感情,或者什么样的人突然的出现改变了原来的状态,就这样延续着,一切都很平和。时间在他们平静的相识中平静的流淌。直到十个月后,一岭拉着雨晨去看他的三人篮球赛。
“雨晨,你还是去吧,学会打球寂寞的时候可以玩嘛”。雨晨一脸无奈,她在想你不就想说想学会打就得先学会看呗。虽然去了,不过她心里上还是很厌恶这个圆圆的东西。
“如果我是裁判,我就一人发一个球,干嘛总是跑来跑去,抢来抢去的多无聊啊,圆滚滚的东西,一岭,不如以后跟我学做画。”
轮到一岭上场了,一个人的视线掩盖了洪一岭所有的光芒,夏雨晨看到了,断一岭球的那个男孩,是他,是他。莫子程。雨晨简直喊出来了,他竟然也在这里。雨晨竟对比赛来了兴趣,一直盯着子程看,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转身,每一次篮板,每一次断球,甚至每一次滞空她都那样的关注,尽管她仍然不懂篮球,但她懂得欣赏子程,那个消瘦而高挺沉默的男孩子。
☆、后记之花落2
子程曾说,其实我一直在找你。找了那么多年。终于把你找到。并且我们成了朋友。那是他两年以前说过的吧。从此他就像消失了一样,再无音讯。
比赛结束了,雨晨跑过去,几乎没有了女孩子的矜持,“子程,你是子程吗?”莫子程回头,这个学校怎么会有人认识他,他只是来参加一场比赛。“雨晨?!莫子程惊讶,他还来不及擦去额头上的汗,他眸子里点燃的色彩和夏雨晨是一样的。这一切都被一岭看在眼里,心像被扎了一样。
在雨晨还读小学的时候,子程就知道她。她每个星期天都会去学画,子程每个星期天都会在篮球架下静静的看她,看她那么娇小的人却背个那么大的画夹。
那时他们还没有认识。这样一直到了高中,子程上了高中,在这个校园里他找了一年,却也没找到夏雨晨的影子,去以前她学画的地方,星期天的操场变的异常寂寞,不再有那个娇小的孩子。
也许她根本没上高中,或者离开了这个城市。高二下学期,坐在子程前面的那个女孩子忽然对他说,子程,我们逃课去河边吧。
他们去了,并且那个夜里,那个女孩拉子程的手一直没有松开。
她叫翰墨,高窕,白皙,瘦弱戴着一副眼镜,他们走在一起,的确是很般配的那种。他对她是好的,因为她对他那么的好。此时的他们都觉得幸福,那个夏雨晨的影子也被搁浅了。
直到学校组织了一次书画展,有一幅睡莲图,得了一等奖,署名是夏雨尘。
子程站在画前,那水粉的,淡蓝的,翠绿的,他莫名其妙的想到她的样子,娇小,傲气,可爱,还有神秘。如果他足够知道她的内心,那么他不的感觉不会错。
他的心就那么动了一下,时间在他脸上凝固了一小会。翰墨问他怎么了,他只笑笑,手指睡莲图,你看这荷花,淡雅吐着芳华。
高三在即,子程却在这个时候那么偶然的认识了夏雨晨,渐渐地他发现夏雨晨如她的名字,夏天初雨的清晨,那么清新,简单,没有尘世浮华,相比之下,翰墨染了些艳丽和妩媚。
他不禁暗自感叹造化弄人。雨晨认为和子程是可以用心灵沟通的那种,不需要太多的话。
她知道翰墨,所以保持了很好的距离,子程也保持着刚刚好的距离,每次看他们双双出入的背影,夏雨晨是羡慕的,子程和翰墨在一起的时候见到夏雨晨时,他最多只是一个微笑,什么也不说。
那时雨晨总觉得他怪怪的,那笑似是而非,好象隐藏了很多东西,而翰墨却说夏雨晨看你的眼神怪怪的。只有他们单独的偶然的碰到一起时,他才会说上好多话,像故人重逢,完全抹去了以往的冷漠。
那时,他的眸子会闪亮着色彩。
直到高考结束那个夏天,他们沿着后山的路一直走……绵延,悠远,没有尽头……
☆、后记之花落3
那是少有人去走的地方,他们竟发现一块那么翠绿的草地,绵延不绝,好象没有尽头,地上开满蒲公英的黄色小花,它的绒毛在那个温暖的午后漫天飞舞,他们一路说着,笑着,星期三下午的风吹着,仿佛人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以后都会这么轻柔,这么清爽,还有翠绿。最后子程说他想离开宁夏,去京城。
翰墨却选择留在银川。雨晨知道即使这样他们也不会分开,因为她知道子程是那样一个坚韧的男人。
临行前的那晚,他们在那条通往京城的路一直走下去,直到看不见灯火,只有绵绵远山的暗影,雨晨依偎着子程,那么舒心的感觉,一夜都是这样。
子程告诉了雨尘自己那么多年的关注和等待,即使它注定是没有结果的,雨尘心里还是那么高兴。那个夜晚的依偎成了他们心中那么小那么小的秘密,一个关于甜蜜的秘密还有那个午后漫天飞舞的蒲公英,这一切都是藏在心中的一场惊喜。
这一去,子程没了消息。两年。雨晨也来了北京,她想知道这若大的京城到底有什么样的魅力可以让一个人乐不思蜀。
从不回头。她来了。
不是赴约,只是好奇。
只是没想到,真的,真的会相遇。人生际遇千百种,有些真的是说不清的,无根无性。
“雨晨啊,这是你朋友啊?我们一起吃顿饭吧。”一岭看的出,他们之间很熟悉,他想介入进去,很想。这时他才发现夏雨晨在自己心里已经盘踞了很久,不可代替。
“一岭,这是我多年的好友,你先回吧,我晚一些回去。”一岭点点头,尽管不愿意,但还能说什么呢。他看着子程,那是一副友善的面孔,也许他能把雨晨照顾的更好。看着一岭孑然的背影,雨尘的心里有些酸。不是滋味。
子程还是那么腼腆,不太愿意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也不太会表达。“这些年你好么?”故人重逢,雨晨心里却有点沉重,她想到宁夏那湛蓝的天,一尘不染,这些年雨晨是有些失落的,她曾一个人去那片开满蒲公英小花的草地,可是走了很久却没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