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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溪伴桥 当前章节:14988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3:14

她画了很多关于蒲公英的画,她想,或许自己留恋的不是那个人,而是那些小花,那个夏日午后的风,还有那份轻柔的感觉。而她更想知道子程过的怎样。

“我和她分手了”。雨晨很吃惊,她和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会一直在一起。

“是你,还是她。”

“是她有了新的男朋友。”

“你爱她吗?”“爱,可有些爱是不能在一起的。”

“好了,不说这个了,已经过去好久了,你呢,雨晨,过的好么?”

“我画了好多画,从你走后到现在,我也去了好多地方,西部,比宁夏还西的地方,那里苍凉,我喜欢那种苍凉,仅此而已。”

“那是你一直想要的,我知道。”有时候是真的从内心里知道。

☆、后记之花落4

他们始终保持着谦卑的心,以维护这份友谊,不寻常的友谊。子程说,朋友才会是一生的,即使不在一处,却始终不曾相忘,即使多年不见,再重逢时也如初那样真切。

而所谓的爱情是辗转流离的,百转千回后也不一定得拥有。

莫子程能遇到夏雨晨已让他很满足了,这是缘分。

但他知道彼此的此时已不是彼时,此时站在远处看是这份情谊的最高境界,彼时已如同花开花落般纷飞,在彼此记忆的深处。

他离开宁夏那一年,已预料到和翰墨的结局,便想和这里彻底告别,这里的所有人。习惯寂寞之后他爱上了孤独的生活,没有那么多浮华的清净,有时在夜里他是孤单的,那个时候会想能伴自己一生的朋友,想夏雨晨,这样的距离是他想要的。

千回百回之后,这也成了夏雨晨想要的。

其实雨晨明白,当初她想要的不是莫子程而是那份有人相依的感觉,在这些年的离散之后,她更深刻的认识了莫子程,他们是可以成为很要好的朋友。

一岭一如既往的浅笑,微醺,好象没有她和子程的那场重逢。直到一岭毕业了。他要去西部,想看那湛蓝的天,一尘不染的空气。

他对雨尘这样说,其实他是想离雨晨生长的那块土地更近的地方,想知道是什么样的水土造就了他一生的牵挂。走的那晚,他问“夏雨晨,你爱我吗?”雨晨流下了记忆中的第一次泪,她痴痴的望他,直到火车把他从夜色中拖走。

这个校园里终于只剩下了她一个人。落寞冲淡着生活,记忆的思绪纷纷涌起,她是想念一岭的,仅想念有人陪伴的生活而已。却不是爱。爱是不能给的。

包括子程。都不是爱。一岭走后子程常来看她,生活又变的不那么落寞了,他不想他孤独。“子程,一岭走了。”她伏在子程肩上流下第二次泪水,为同一个人。

洪一岭留下的孤独是莫子程填不了的空洞。雨晨开始想自己怀念的到底是那个人还是那种感觉。这是清晰而纠葛的。一岭去后,信息渐少,最多只是说说空气,水,阳光,还有些许的关切。

和以前的感觉不太相同,或许是距离吧。还有时光的变迁。

一年过后,夏雨晨毕业了,还有子程。子程陪同他到西部去找一岭。

她想,自己是爱一岭的。一路颠簸的风景如初来时,却早已没有四年前那份舒畅的心境。这是成长。一岭曾教他的。

一岭已在车站等他们,夏雨晨忽然想到四年前那次,一岭也是在车站等,仿佛听到那清脆响亮的声音,看到那个穿天蓝色上衣的男孩,他们下了车,一岭仍然清晰的喊“雨晨---”雨晨伏在他的肩上,“一岭,好想你。”“我也是,晨。

”来到一岭家里,却走出一个女子,“给你们介绍,这是我女朋友”一岭说。没等他的话说完,那女子已经出现在夏雨晨和莫子程面前,次时,次时,所有人惊呆了,除了一岭。

☆、后记之花落5

“翰墨,是你。”子程的唇在颤抖。夏雨晨更是惊讶,这世界真是小啊。翰墨觉得这一切那么不可思议,“子程,你们”。一岭终于出声了,“你们竟然认识”“她曾是我女朋友”子程的声音很清脆。

四人尴尬的对峙了很久。整个空间的气息都凝结了。所有人的思绪都在从前飞舞。两个人想着两个人的从前,彼此。

时间停滞了一个晚上,只有时钟滴答滴答在夜空中回旋。那是属于谁的夜空,翰墨和子程那么多年走过的夜空还是雨晨和子程那一次留下的,还是雨晨和一岭这些年晚自习回来的夜空,或者是现在的一岭和翰墨相依的夜空。

此时,四人清晰的想自己的过去,现在,未来。他们不想再做出违背自己心的决定。不要因为寂寞而在一起。这样的伤害太大。这样的错过和遗憾也太多。

爱情,真正的爱情,都是要经历百转千回和漫长的等待,才会来的。那样轻易来的不会是爱情而是打发寂寞的时光的一种方式。

其实是因为心里有着缠绵的思念才会寂寞,可此人不是彼人,那份落寞是永恒的在侵蚀人们的心。脆弱。

第二天,清晨,每个人带着自己的决定上路。

洪一岭,我想回到北京,那里是我的家,也是和雨晨生活过的城市。我是爱的,是难忘的。

翰墨,我继续留在银川,等待我的下一任白马。

夏雨晨,我去上海,让那的繁华冲淡这些年的周折和落寞,然后去杭州,那有属于一个画家的东西。

莫子程,我,留在北京。喜欢那里。

四人的行程开始了,子程看着雨晨“你不想和一岭在一起吗?”“子程啊,你说过有些爱是不能在一起的,我想是这样的。我是不能接受的,现在。

此时已不是彼时,一天一夜而已,就像当初我不能接受你一样。

这算是洁辟吧。

你呢,为什么留在北京?”“因为我在那里遇到你”。雨晨把那四年前带来的三百幅长长的画卷留给了子程,那些画都是满地的蒲公英小黄花,飘飞的绒毛,两个小小的孩子在玩耍。

子程忽然明白那时她竟是爱着自己的。造化,这都是造化。

雨晨看着一岭,在他怀里哭了,昨天的我还是爱你的,当我想明白是否爱你,伊人却已不在了,这也是造化吧,弄人的造化。

这是雨晨为一岭流的第三次泪,也是最后一次,三次泪水和三百幅画卷是同一种绵延的爱。只是这爱到这里就终止了。不需要再延续。它已没有意义。过去成了经历。成了记忆。

谁想到,若干年后,一岭和子程成了好朋友,携手创办了动慢工作室,名字叫晨雨。如果有缘你在北京的某个写字楼里可以看见。

雨晨在巴黎成了旅居画家,卓有成就。

翰墨仍是那个中学教师,只是身边的白马仍旧不停的变换。前三者单身至今。

或许这文章的名字也可以叫爱的延展。

☆、后记之芳华1

隐约的琴声,点缀着夜晚的宁静。寻声而上,夜在艾艾的琴声里变的温柔,像女子在舞动自己的倒影。楼顶,一块小小的空地,被藏蓝的天幕围裹,一个消瘦的男孩子对着天幕在拉《在银色的月光下》。世界的喧闹在此刻悄然无踪,这里成了离天最近的桃源。我想,他该知道我的到来,而他没有回头,我瞥向天幕,月光洒在地面上,一个孤独游离的灵魂,在一片无人的地域独自享受音乐筑起的城郭,看不到他的眼神,但我想一定是忧郁的。忧郁的气质,在他的背影里是那么的浓厚和凝重,渗到琴声里,又那么和谐。忽然觉得我的造访是不是打扰了他的宁静,我开始后悔自己莽撞的行为,就在我打算退去的时候,他回过头来。

“你也喜欢双星的衣服?”他竟这样问我,让我心里惊讶。以为夜里看天幕的人都是不食烟火的。

“是啊,因为它便宜”。男孩笑了,唇角挂着的些许的无奈和感伤。他递过来一罐七喜,“陪我坐一下吧,我已经很久没和人说话了”。席地而坐,男孩说真的很久没说话了,只是天气好的时候在这拉琴,仍然寂寞和空洞。

“你想要什么?”我举起七喜喝了一口,忽然之间有种如故的感觉,人生中总会有人有相同的状态。

“我想要淡紫色高跟鞋的声音。”他的眼神里忽然之间充满希望,而不是我曾看到的忧郁和迷茫。此刻的夜那么安宁,好象是为我们而准备。那一次谈话里我知道他叫宾与,一个学音乐的男孩,在等一个叫蔷薇的女孩子,一个喜欢淡紫色高跟鞋的女孩。

她一定会来吗?宾与淡然的摇头,我想他的等待也是淡然的味道,不是生与死的壮烈,而是生命里一种最安宁的等待,这种安宁才是最长久的,就像开在山谷里的百合花,不与群芳争艳,即使落了,她的清香仍然飘荡整个山谷。

“曾有一个女子在这陪我度过了十七个晚上,我始终一句话也没有说,直到最后那晚,他抱住了我,流下许多泪水。从此她也销声匿迹了”。宾与站起来望向天空,一种黯然伤神的味道.仿佛触动心里的某个点,和自己有关的女子都那么的神秘,来时翩然而至,走时无踪无影。

我竟然有种很想等下去的感觉,像是等我的爱情一样。不知道这世界诶上多少人可以经得起离别。“萧竹,去我那里吧,夜已很深了。”我也想与他秉烛一番。那琴声仿佛还在夜空中回荡,哀诉月光下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的思念,而我们已在归去的路上。

十七楼的夜。静谧。水泥地。墙上挂满了许魏和丁武的演出照,声嘶力竭,痛苦中蕴涵着音乐人的快乐。墙角放着吉他,我拿过来舒缓的拨弹许魏的《故乡》,“天边夕阳再次映上我的脸旁,映着我那不安的心”宾与随声入境。

☆、后记之芳华2

质感而略带沙哑的嗓音,让人沉醉,听这声音就是种享受了,我也沉醉于自己拨出的弦音,一切都那么自然而默契,和谐。像是故人重逢。知交伴零落。

“萧竹,我们曾见过,两年前,那晚你精彩的演出”。宾与的话让我诧异的几乎掉下眼镜,“那时,我为你伴奏,那晚的人太多,或许你根本没注意到我”。我忽然记起那是一个眩晕的夜晚,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秉住呼吸,晚会成了一个神圣而让我独尊的殿堂,灵魂在飞舞,我把最后一曲《化蝶》改为《在银色的月光下》,所有的伴奏竟没有停下,顺着我的旋律,我的飞舞的手指。

还有我曾爱的那个女子,竹妃,她在用琵琶为我伴奏,那场晚宴过后,所有的光华都消失了,包括我爱的女子,就在时光的不知不觉中消失的无影无踪,寻不到痕迹。两年过去了,我发现我可以重新面对的时候,连窗外的树木也老去了,我也试着从演奏中重回当初的那种温纯,一切只是曾发生过,我终于学会了寂寞的生活,在寂寞中品位淡然的人生。

也许因为这样才和宾与有了这样的相逢。

从此每个午后我都来这里唱歌,唱的声嘶力竭,站在朝西的阳台前,直到夕阳的余辉彻底湮没我们的窗,我会与宾与去楼阁上,如初那样,他拉,我听。地上放着两罐七喜。像在延续一个没有讲完的故事,一个不完全属于他也不完全属于我的故事,其实我们都不知道彼此等待的是什么,或许就是拉完琴七喜的味道,我们都很清楚,这是倒流时光中的一段陪伴,只是不知道会延续多久,会到何时结束。

“萧竹,知道我为什么拉那首曲子吗?蔷薇曾说当她听到这首曲子的时候也许会停下来,她是诗一样的女子,我为等她。那个晚上,她也在为你伴奏,用琵琶”。

我知道那天用琵琶伴奏的除了竹妃还有三个女孩子,而我那时没注意她们,更不知道蔷薇是哪个。

“演出结束后,我看到蔷薇的眼神充满哀怨,在这之前我并不认识她,那时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我随她走出来,忽然之间觉得她将是我用一生爱护的女子,我对她说,我带你去个地方,她点头,我们就来到了这个楼阁上,彼时,正好有月光,我忽然想起晚会的结束曲,她说,她喜欢这里,喜欢淡紫色的高跟鞋。我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她都穿淡紫色的高跟鞋,到了去年才知道她叫蔷薇,她像极了昭君,在弹《昭君怨》的时候是那么的孤独,像在荒野中蔓延的野草,她说她和她的梦想都随风一样无根无性,她说生活是为了经历而不是停留,她说每个人心底都有美丽的故事。每次她来的时候,我都能从很远处听出她的足音,感觉到她的味道。

“蔷薇一直没有回来,可我觉得她会回来,我会一直等,只是在不同的地方”。

☆、后记之芳华3

三个月后,我们唱了一个下午的歌,为宾与送别,他要去三里屯。“萧竹,小提琴留给你,它是中央艺术学院的,比我们的年龄还大”。那个夜晚仍旧是两罐七喜,他拉了最后一曲,宾与紧紧地抱着我,“萧竹,在这里等下去吧”我第一次感觉到一个男人的泪,他仿佛在和蔷薇告别,我的身上仿佛有蔷薇的味道,这个时候我恍惚,蔷薇是谁。宾与走了,他带走了月光里的思念,留下了我。

宾与走后,我有时焦灼,孤寂,想念他,想念歌唱的午后和夜晚的琴声,想念两个人同饮七喜的味道,甚至想念他的爱情。每个夜晚依旧有琴声,依旧是两罐七喜,只是拉琴的是我,听琴的也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愿意在这里等,仿佛是等我心中的女子,一个人彻底的享受亲切和寂寞。

宾与走后,我开始想念自己的爱情,两年前的那场晚宴上,是我最后一次和竹妃那么近的距离,我知道我的爱情沉进了低谷,并且永远不会上升,它已成为谷里那朵白色的小百合花,只有在漂泊的路上才会想起它来,爱情的颠峰和低估都会产生美妙的艺术,就像那场晚宴,我那样突然的改变曲目,那样随心所欲的弹奏,而晚宴的本身又是绝佳的完美,高脚杯在跳舞,向爱情作别,竹妃,这个名字,这份感觉融入了我跳动的手指和奏响的旋律中,幽怨的女子在和我对峙,还是在用琵琶叙诉她的爱情,这是我永远不会知道的。

竹妃,成了一个写在云朵中淡然的名字,我望向天空的时候就是悠悠远远的思念,这忧伤渗到骨髓中,穿透了所有漫长的岁月。竹妃,一个静立在纷飞花树下的女子,一个用琵琶守侯的女子,而那时的我因为对音乐的狂热不愿意成为她心中的全部。当思念成为一种感觉时,便不再是爱情了,是一种莫名的东西在流动,触动心弦,不疼不痛,原来是一种美好的感觉,让人微笑。

夜夜如此,直到这里积满了74罐七喜,其中37罐是空的,这个夜晚,我听到步伐,轻盈的靠近,琴声嘎然而止,那是一种极强烈的感觉,猛然回头。

“萧竹,你还好吗?”

我恍然,“竹妃,原来是你。”

竹妃点头,我去年把名字改成了王蔷薇。我笑了,“蔷薇像风,总是随风而逝,却让很多人在风里想念她”。我们走下楼梯,一路向北,蔷薇那双美丽的淡紫色高跟鞋在楼梯间叮当作响。

37罐空着的瓶子和37罐没有开启的瓶子成了楼阁和月光下永恒的记忆,淡雅却吐着芳华。这是一生中再也不会有的芳华。

这是一生中最好的年龄,最好的年代。

于我而言,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事实也是如此。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

☆、后记之双眸1

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四点十二分。手机的铃声兀然地响起。是陌生的号码。最怕看到陌生的来电显示,那些,往往不是大喜就是大悲。

也许命里有的,注定是逃不过的。

当我来到医院时,汤杨躺在洁白的床单上,面色苍如白纸。眼角的血迹还没有来得及擦掉。那一刻我听到自己骨子里撕心裂肺的疼,如果人的生死由交通事故来决定,我真的不知道是该怨天还是该尤人。

汤杨死了,我却趟在了医院的病□□。恋爱三年即将结婚,他却突然离去,走的毫无征兆,无声无息。我的心被掏空了,没有知觉,眼泪也流不出一滴。

有人说,秋天是离别的季节。此时正是深秋,想到这句话,我的心才开始疼痛。我们的离别是生与死的距离,不会再有相聚。

夜晚。我走到住院大楼最高层,想看看月亮是圆是缺。楼上冷清,秋风从窗口吹过,浑身瑟瑟发抖。

一个穿病服的男子站在左边的窗口,同样看着月亮。他说这月亮好美。自言自语。这月亮又怎么能知道人间的悲欢离合呢。我也说给自己听。

男子听到声音,转身看我。他那一双眸子清亮如水,我怎么也不会忘记。不禁泪水涟涟。赌物思人,汤杨也有着一双清如水的眸子。

男子看到我哭,以为自己的样子吓到了我。我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他的眼睛,仿佛那里有着汤杨最后的温度。

男子说,他叫深泽,过几天就要出院了。

他浅笑起来的样子,让我恍惚以为那是汤杨。那双眼睛总是牵动我的泪腺。

几日后。医生说,你的身体已无大碍。逝者已去,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着,节哀吧。回家调节一下情绪。

在医院门口,我看到深泽渐行渐远的背影。他和我一样。一个人离开医院,带着不为人知的悲伤。我把车开的很快,一直到他前面猛然停下,我要再看一眼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也许以后再也看不到了。他笑了。笑容带动眼角微微收缩。仿佛看一眼,我的心就安了一点。

再见了,汤杨。

我换了新的住所,试图放走心中的悲伤,重新生活。可是,有些事,有些人,你越想忘记,却偏偏忘不了。从麻木,到疼痛,到思念,至此,我才明白,那份爱有多深。

两个月的假期到了。我回到公司继续上班。汤杨本是分公司的经理,而我是他的助理,我们的恋情也是从这里拉开序幕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汤杨走了,我却不想离开这里,也许是为了这份不想忘却的记忆。汤杨是那么仁慈和善良,还有清澈,所以我们相爱。

现在,新任的经理早该到位了吧。我调整心态,告诉自己,好好工作。

人事部说,新来的经理叫深泽。

深泽,我的印象里只有那一双明眸。像极了汤杨。

深泽,果然是他。他还是浅浅微笑,我的泪又一次滑落而下。如果是汤杨,该多好。

☆、后记之双眸2

命里有的,还是逃不过。

傍晚。公司里只剩下我和深泽。我无心回家,以前总可以和汤杨一起回家,或者在家里做好一桌饭菜,等他。现在虽然是新居,却也空空落落。徒增悲伤。

深泽新任不久,很多业务和计划需要逐步熟悉,汤杨走的突然,什么都没来得及交代。深泽写计划写到很晚,看得出他的疲惫,他说,想你也吃不下饭,不如一起去喝杯咖啡。

本想点杯咖啡刺激一下神经,可餐厅里偏偏放着让人悲伤的萨克斯风。我点了白兰地。一杯接一杯。看着他的眼睛,直到视线恍惚,我仍然呼唤他的名字,汤杨,汤杨……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自己□□。门钥匙在床头柜上放着。深泽坐在旁边。他说,这一夜,你都猜不到自己吐了多少次。

深泽的细心,体贴,还有那双眼睛,让我觉得他是我的汤杨。

不得不承认,看到那双眼睛,我的心会觉得温暖,而我愿意在这种温暖中沉沦,不去想其他。也许这是我度过悲伤期唯一的方法。

我想念汤杨。有时请深泽到家里吃饭,我叫他汤杨。他微笑着接受了这个私底下的名字。

半年的时间过去,深泽照顾着我。在工作和生活中,小心翼翼。我也不想区分他是深泽还是汤杨,至少他和我在家里共进晚餐的时候他一定是汤杨。同事们都说,我的运气真好,有这么好的男人疼爱。

准时的时间,深泽敲门,来喝我煲的汤。我们已经达成了默契。好像我的悲伤也在这种默契中缓缓隐藏起来。深泽说,明天陪我去医院复查一下身体好吗。

还是那家曾经停放汤杨尸体的医院。深泽到了眼科,检查过后,医生说,眼角膜和你的眼球磨合的很顺利,前半年偶尔出现视力模糊的现象是正常的,以后就会消失了,那时角膜真正适应了你。

原来那晚见到深泽,他在这里刚刚做完眼角膜移植手术。

而那个下午,当我跑到医院,医生说,汤杨死前只说了一句,把我能捐献的部位全捐献出来。可是那场车祸实在惨不忍睹,唯一完整的只有眼角膜。

我不想那样做,尽管汤杨以前和我说过,说死后要把器官贡献出去。可是看到汤杨眼角的血,我已知道医生已经摘除了他的眼角膜,人体死亡后迅速摘掉,才最有可能帮助那些在黑暗里等待的人。

汤杨还是那么仁慈。这是他最后能做的。

那个下午,深泽开始接受手术。

我曾以为我爱上了深泽。其实我爱的是那双眼,那是汤杨的。

可是,我已经离不开那双眼睛。从医院回来那晚,深泽留在了我家里,仿佛汤杨不曾离去。那一夜,我们极尽缠绵,看到他的眼角流下一串泪。他的温柔就像汤杨,在兴尽时,我仍然喊着汤杨的名字。他那泪便越多。

在我喝醉的那晚,其实我并没醉,只是我的心不愿意醒来,我搂着他的脖子,吻他,脸上的泪贴到他的脸上。我喊着汤杨的名字。他轻轻的拿下我的手,把我放进被子里,然后用湿毛巾敷我的额头。他照顾着一个酒后的女人,酒后又好看的女人。

☆、后记之双眸3

他细心的照顾着我,丝毫没有亵渎之意。直到第二天我醒来,他坐在椅子上保持着昨晚的姿势,只是疲倦的睁不开眼睛。

天又亮了。我说,深泽,我们结婚吧。毕竟这一夜发生的,确定了我们之间关系。于我而言,至少他的眼睛是汤杨的,茫茫人海之中能遇到也是上天对我的眷顾。而他本身,也是一个可以托付的男人。也许是这汤杨的旨意,让他来照顾我。

深泽的脸上闪出惊喜,接着却是一种悲伤。

看着他的反应,我为自己的唐突感到抱歉。也许对于身体的交付,我和他想法不同。也许这个男人只把昨晚看作一场风月。

但我必须承认,我爱他,是因为他的眼里有汤杨的清澈和光彩。而至于其他方面都是我能接受的,没有喜欢或者不喜欢之说。

我们一直若即若离。甚至连自己也说不清我和深泽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当我提出结婚被拒绝的时候也没有多大的失落。也许深泽这个人还不曾埋植在我心里。

立夏那天,深泽说,他要回老家周庄,父母给安排的相亲。

我本以为我会淡然。可当深泽说相亲两个字的时候,我却突然的烦躁,甚至有点生气。好像不希望这样,但我又没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去阻止他回去。毕竟那一夜在他心里也许只是风月,或者寂寞。

深泽去了一周,还没有消息。这一周我每天都在想着他,就像汤杨刚走那阵子,生活中突然失去了重心,每天脑袋空空无所事事的感觉。如果汤杨让我绝望,那么深泽是让我焦躁。我期望接到他的电话,听到他的消息,我想知道他的相亲成功了吗。可是他的手机总是不在服务区。

深泽啊深泽,你到底在哪里。我忽然很害怕,害怕他一去不回,害怕在那里成亲。此时,我期望他回来,我知道自己期望的绝不仅仅是那双明眸,而是他的整个人,整个身体,是全部的深泽。

深泽依然没有消息。我已按耐不住。定了全价机票,飞到上海,再转车去周庄。深泽临走前,曾经把他家的地址写给我。当时觉得多此一举,现在看来它去成了我希望的稻草。

一路上,我不停看表,根本无心欣赏周庄的古朴幽静,小桥流水。

就在我拿着手里的地址逐一辨别巷号的时候,听到一声唢呐响起,那是喜乐,吹的是婚礼常用的曲子,转脸一看,迎亲的队伍浩浩汤汤,每个人沐浴在欢天喜地的祥和气氛中。

而那一刻,我心里仿佛一块石头沉沉的沉下去了。我看到纷飞的礼花下,那个西装革履熟悉的背影。那是我寻找的深泽。

心沉了。可我还是不顾一切的跑过去,喊着他的名字,深泽,深泽。

深泽回眸,他笑的明媚。从没有过的明媚。我忍不住哭了,我说深泽,你要结婚了,真的不要我了吗。他摸着我的头,傻瓜,我只是伴郎。

我清楚的看到他胸前那朵天堂鸟胸花下,红绸金字写着伴郎两个字。

转悲为喜,破泣而笑。却不知道旁边的新娘新郎已在笑我。

深泽说,他儿时的伙伴结婚,请他做伴郎,所以才耽误了几天。他说,我知道你会来,你一定会来。因为你现在爱的已经是我。

我不的不承认。的确,我已经爱上了深泽,为他担心,为他焦虑,他不在是汤杨的影子。只是这份爱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却连自己也不知道。深泽说,什么时候开始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我们相爱,并且不久将结婚。

其实深泽身上还有他的秘密,只是当时我不知道。

他一开始就知道他的眼角膜是汤杨捐献的,为他做手术的医生是他的舅舅。巧的是,想不到汤杨走后,他被派到这个分公司。开始他对我的照顾和关怀,是出于对汤杨的感激,毕竟汤杨只有我一个亲人。他对我,只是在以自己的方式报恩。

可是,他在报恩的过程中,真的爱上了我。爱上了我这个有点傻的女人。那夜缠绵之后,当我提出结婚,瞬间的欣喜被悲伤掩埋,因为他知道那时我只是把他看作汤杨的替身。

直到他回周庄,留下地址。如果我会来,证明我已经爱上他了。如果我没有来,那么他会按照父母的意思去相亲。他一直在等,等到同学结婚。

这天,我真的来了。

☆、后记之守护1

大学时光即将过去,每每听说谁和谁走到一起,总会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哎,都是单身惹的惑。

下午收到一份快递,一张印着很多一元纸币的A4纸,反面还有一行俊秀的小楷:晚上6点学校西门口不见不散。看了半天我才认出这个艺术签名是林若峰,怎么会是他,我马上确认收件人,易小雨,真的是给我的。林若峰,连老师都说他是上帝的宠儿,爱慕她的女生多如过江之鲫,当然也包括我,不过我一直是偷偷的喜欢。

我描了面若桃花的淡妆。林若峰递给我一个透明的文件袋,里面密密麻麻放着一元的人民币,足有上千张。我调侃地说,想请我吃饭也不用带这么多零钱嘛。他笑了,小雨,我爱上你了,在大二我们一起接新生的时候,从那天起,我每天存一元钱,让坚挺的人民币见证,今天是我爱你的第1001天。

心仪已久的人向自己求爱,心里自然是了开了花。毕业不久我们走上了红地毯,那一刻的美妙让我发誓要用一生守卫我们的爱情,不管经历多少风雨。若峰在父亲的活动下,进入机关上班,我则到外企做了白领,生活犹如蜜饯。

没多久,若峰总以加班为借口迟迟不回家,而据我所知,他所在机关单位一般是不会加班的。不仅如此,回家后,总泡在网上,直到深夜。我偷偷看他的聊天记录,满满几十页,全是暧昧的语言,仿佛像情人之间的挑逗,虽然没有什么硬伤,不过我的心里还是十分不舒服,从内容上看和他彻夜聊天的是他的一位女同事。

上班,下班,吃饭,午休,几乎除了睡觉都在一起,可还是有说不完的话要占用回家的时间,我能感觉到他们的感情在急剧升温,早已超出了同事之间。我很想告诉若峰不要和她过密交往,前思后想,还是没有说出口,我怕这样的后果只会让他们的感情在暗地里滋生。

多方打听,我才知道这个女人的丈夫半年前被调到国外,而且他很爱她。不知道费了多少周折,我才打听到她丈夫在国外的地址,我拜托国外的朋友稍话告诉他,想保住你的家,就赶快回来吧。没多久,那个男人从国外返回,据说没再出去。

日子不长,若峰的心似乎又开始躁动,回家后电话,短信此起彼伏,家里成了他的音乐厅。婚前我们协议,给彼此一些空间和自由,所以我几乎不看他的信息和通话记录,可是现在我真的不知道这样是不是纵容了他。下班后他常常出去,周末自然也不在家,每次他都说约了校友聚聚。既然是校友,那也许我认识呢,不如你带我一起去吧。若峰看出我想去的意思,有点着急,下次吧,下次好吗,这次没有通知他们,活动已经安排好了。下次我提前通知他们,大家一起聚聚。

一周后,若峰带我来到大学附近的KTV,里面坐满了人,若峰逐个介绍这是某届某系的校友,我和这些男校友彼此寒暄,聊着学校里基本模糊的记忆。

☆、后记之守护2

这位是即将毕业的小师妹,若峰最后给我介绍的一个清丽的女孩子,也是这堆校友中唯一的异性,我朝她礼貌的微笑,她挑衅的看着我,那一眼,我就断定,若峰和她之间绝对不简单。

整个晚上,我发现她总是时不时的盯着我看。当我确认自己的衣着和妆容没有问题时,我已猜到问题在她那里。果然没多久她让若峰递给她饮料的时候喊他峰,要多么亲近的关系才能这样称呼对方呢。我的心里生起一丝醋意,毕竟爱情都是专属的,连名字也是,我又怎么能慷慨到让其它女人分享呢。若峰听到这个名字到是很自然,丝毫不觉得生疏,递给她最爱喝的柳橙汁,像男友照顾女友一样殷切。其实这一声峰已让我知道若峰每次打着校友会的旗号,只是和小师妹一个人约会而已,从其它校友的闲聊中也得知大家很少聚会。

回家后我忍住百般不愉快,因为我知道女人要用智慧守卫自己的爱情,而不是根据蛛丝马迹无理取闹。若峰,如果需要我帮助,就告诉我。他听完我的话心领神会的点点头。果然,一个月后,他趴到我的床边,小雨,帮帮我,我不想伤害她,可我现在已经摆脱不了了。我摸着他的头,是小师妹吧,你约她明天下午出来吧。

我描了精致的妆容,穿着清丽的裙子挽着若峰以恩爱夫妻的形象走进约好的咖啡馆。她羡慕的看着我,好像在惋惜,为什么若峰不在自己的身边呢。一个下午,我给她讲述我和若峰初到学生会的相识,几年的相恋,父母的支持,以及他送我1001元钱的故事,若峰搂着我的腰,微笑地点头补充,还鼓励小师妹应该去恋爱。尽管这其中有些细节我用了夸张的手法,不过还是很有效果,小师妹已经认识到我和若峰之间感情的根基,也知道若峰不会为她放弃家庭,也就知难而退了。她走前告诉我,师姐,祝福你。这一句,她说的很真诚。

若峰又趴在我的床边,小男孩的模样,小雨,你真好,我保证以后不会惹上那些麻烦了。单位派我到基辅进修一年,家属陪读,我们好好到国外玩玩吧。其实我知道若峰说我好是因为我总是在纵容他,并且出面帮他收拾残局。谁叫我不想失去这个男人呢。

我们去基辅的时候,是五月。第聂伯河湛蓝的水,克力斯卡梯卡街道两旁的栗子树盛开着粉白的花朵,到处流溢着栗子甘香的气息,深深的吸一口气,竟然觉得活着是多么的幸福。

若峰进修的是公共关系,由一位汉语较好的乌克兰女老师授课,同时他也跟她学习俄语。我在这个城市里,买菜,逛街成了生活的全部,很多人并不懂英语,因此我也渐渐自学起了俄语,半年后应付衣食住行还算是得心应手。

星期五晚上,若峰还没有回家,我担心他,找到学校,一位老师告诉我,他和他的老师在学校旁边的明斯克蛋糕店。

☆、后记之守护3

透过玻璃,我看到若峰咬了一口蛋糕,把剩下的半块送到他的老师安娜嘴里,二人甜蜜的笑着,像一对恋人。看到我在招手,安娜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若峰回头,招呼我进来,给我叫了一份蛋糕,我一直喜欢基辅的蛋糕,甜而不腻,很有质感,可是此时诱人的蛋糕我也没有胃口,因为我看到桌上若峰和安娜共享一份。此刻,我好像成了第三者,打扰了一对恋人的亲昵。

安娜,我该回家了。明天见。若峰起身和安娜拥抱,我微笑着招手示向她意告别。拥抱本是基辅的礼节,我并不在意,只是若峰看她的神情让我心里有种不安。这是我第一次看安娜,以前也听若峰说过,她是个优秀的老师,而且很年轻,但想不到她如此年轻,看上去比若峰还要小一两岁,金色的卷发,白皙的肌肤,深陷的蓝色的眼窝,两片薄薄的嘴唇,加上骨感的身材,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很有吸引力异域美女,而且让若峰着迷了,也是我在爱情保卫战的路上最强劲的对手。

打那以后,每逢周末我都邀请安娜到家里,请她品尝我做的中国菜,我觉得让他们在外面发展,不然请到家里,在我的眼皮底下,不会做出太出格的事情。安娜十分喜欢吃我做的中国菜,她说,中国菜很好吃,中国的男人也很体贴。若峰也喜欢安娜到我家里来,因为我在做菜的时候,他就陪着安娜坐在客厅闲聊,虽然我的俄语不算精通,他们交谈的声音也很小,不过我还是听到一些乌克兰人常用的情话。我忍着心中的不愉快,和安娜相处的像姐妹,每次茶余饭后,我还送给她中国结,泥人张这样的小玩意,她也十分喜欢。

没多久,安娜一个人来找我。她说自己的丈夫在中国教书这段时间要回来,希望我和若峰以家庭的名义邀请他们夫妻吃顿中国餐。我很快明白了她的用意,一定是她的丈夫发现了什么,才急着回来,而如果我们邀请他们,则不会引起她丈夫的怀疑。她真是个聪明的女人。我真的想好好报复一下,可理智告诉我那么做的结果只能是把若峰名正言顺的推到安娜的怀里。

聚餐进行的很顺利,她的丈夫看到我和若峰如此恩爱,也就放心的回到中国了。不久,安娜来找我,带来一束石竹花,她说,你真是个善良而且宽容的中国女子,我以前伤害过你,真的很抱歉,可我保证以后不会了,这次,谢谢你的帮助。我摇摇头,心里轻松了不少,和安娜拥抱在一起。还有两个月,若峰的进修就结束了,我们也要回到自己的国家。

当我踏上自己的土地的时候,一种久违的亲切涌过来。经历了这么事情后,我觉得若峰变了,似乎不太喜欢拈花惹草了,我暗自我自己庆幸,这个男人终于长大了,诠释了爱的真正含义。

☆、后记之福楼拜1

黄昏之后,天黑之前。方光耀款款深情地说,盈红,你愿意嫁给我,做方家的媳妇吗?

这份受宠若惊突如其来,甚至让盈红忘记点头回应对方了。盈红一点准备也没有,可是爱情的眷顾就这样的降临了。这是修行几世才有的幸运啊,盈红回家后,翻来覆去,心潮澎湃,像中了头等大彩一样,无心睡眠,想像着自己手捧鲜花挽着方总从红地毯上走过,这是她心里早就梦寐以求的。

盈红是方光耀的秘书,进入方氏企业四年来,她亲眼看着方家人给方总介绍了一个又一个女友,出身名门望族,相貌美轮美奂。可这些似乎都入不了方光耀的法眼。

一拖再拖。直到他三十六岁。方家人说,你喜欢谁就跟谁结婚吧。

盈红怎么也想不到,光耀会向她求婚。虽然她渴望这样的一天,可自己心里才清楚自己的分量,没有家势,没有根基,一张在众人里容易淹没的脸,一个小小的秘书,又怎么能引起方总的注意呢!然而,它却来了,这份眷顾来的那么突然。幸福的让人不知所措。

盛大的婚礼,奢华的场面,宾客的恭维,这些足以满足一个女人的全部虚荣。盈红在那一刻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方光耀,方氏企业的唯一继承人,盈红清楚的知道自己正在拥有什么。她以为,自己会这样一直幸福下去,有个爱自己又有钱有地位的老公,将来生一个孩子,其乐融融。

她并不知道,这只是痛苦深渊的第一步。落入深渊之前总会幸福一番,就像天黑之前,总有一个时间比黄昏要亮。

新婚之夜,盈红所有的期望都落空了。这一夜,她独守空房。婚礼结束,宾客散去后,方光耀匆匆弃她而去,招呼都没打,天亮了才回来。之后的三个月里,夜夜如此,他从不在家里过夜。既然你不爱我,为何还娶我回来?盈红委屈的哭诉。娶你回来,因为需要你。而且你现在过上了多么富足的生活,干嘛一定要我陪着你,安心在家做你的方家大少奶奶吧。一句话让盈红语塞。

盈红决定跟踪方光耀,看看他和哪个不能娶回家的女子日夜风流。

盈红描了纤细上挑的眉,画了妖治的烟熏妆,还做了新潮的发型,走起路来成串的耳环叮当响。绿色的紧身收腰短裙,黑黄相间的高跟鞋。她一改往日的模样,相信这样的扮相,方光耀是不能认出自己的。本来,他对自己的关注就不多。

盈红以为,方光耀会去不夜城的酒吧街,那里有形形色色的男子和女子,都是暗夜的游魂,深海的水妖。可他没有。他来到了方氏集团旗下的酒店。福楼拜酒家。

盈红一直等,等到天都快亮了。方光耀才从里面走出来。暧昧的炫色灯光下,他搂着一个年轻男子的头,亲昵的动作。他轻轻地说,浅川,明天等我。那语气温柔体贴,是盈红从没有听过的。

☆、后记之福楼拜2

干净的男孩点点头,在方光耀耳边轻轻一吻,算是今夜的告别。

看到这里,盈红的心咯噔一下,压在心里的石头越来越重。怪不得方光耀从没碰过自己,怪不得什么样的女人在他眼里都是沟渠。

可是这样比他和一个女子风流还让自己痛苦。盈红仿佛看到自己的青春和欲望在繁华背后一点点的凋零,直至落下帷幕。这一刻,盈红才意识到,她要的不只是方家的钱财和地位,还有爱情,还有一个正常男人的身体。

方光耀终于去外地开会了。盈红以方太太的名义视察福楼拜酒家,这一天,她等了很久。她要单独会会那个叫陆浅川的男孩,她要让他退出这场滑稽的游戏。当然,盈红也带了足够的现金,毕竟,陆浅川只是福楼拜酒家的一个男招待。她不相信,他会不为钱动心。

浅川干净皎洁,笑容就像天边的新月。盈红仔细看到他样子,心里不由的一颤,仿佛触到哪个神经,方光耀从来没有对她这样笑过,好像世间的男子没有谁会有这样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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