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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溪伴桥 当前章节:15171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3:14

最终菲菲妥协了,毕竟菲菲心里还是有这个男人的。菲菲仍然坚持住在城南,并在这里工作,努力自己养活自己,他每周来菲菲这里三四次。

几个月后,黄里斌在菲菲这吃饭的时候,电话又响了。电话里说他老婆心脏病突发,没有及时抢救过来,人已经走了。黄里斌匆忙跑去医院。

老婆死后不久,黄里斌好像如释重负一样。他懒洋洋的靠在沙发上一只手搂着菲菲说,菲菲对你说过,你跟着菲菲,菲菲不会亏待你。过一段时间菲菲们就结婚,你准备一下吧。

可菲菲去高兴不起来,虽然菲菲想和他光明正大的生活在一起,可毕竟一个人死了,而且是跟他生活多年的爱人,是他女儿的母亲。

即将结婚的喜悦慢慢冲淡了菲菲心中那点不愉快。菲菲们张罗着拍外景婚纱照,装修新屋,买家电家私。一个下午,菲菲们听到敲门声,以为送家电的到了。打开门迎面扑来的却是□□,他们二话没说,抓走了黄里斌,菲菲拉住走在后边的一名□□,问他到底怎么回事,黄里斌犯了什么罪,那人说黄里斌涉嫌谋杀,是重要犯罪嫌疑人。

菲菲吓了一跳,一直跟□□理论抓错人了,可□□根本不理菲菲,狠狠地带走了黄里斌。一直没有黄里斌的消息,菲菲去医院打听,那里的医生护士见菲菲一提到黄里斌的名字都闭口不谈,好像成了忌讳一样。

☆、后记之菲菲3

后来菲菲是在本地报纸上看到关于他的消息。“医生麻醉杀妻”六个字醒目大字让人不寒而栗。报纸上说,黄里斌医学院刚毕业的时候借着女友的家势,来到本市一家大型民营医院工作,没多久和女友完婚,医院的院长成了他的岳父,很快黄里斌凭借岳父加上自己的业务精炼在整个医院举足轻重。可黄里斌并不满足现在的生活,有了一个孩子之后,他开始嫌弃自己的老婆越来越丑,于是偷着养起了二奶,纸里包不住火,老婆知道后和他大吵大骂,不依不挠,黄里斌提出离婚,老婆死活不同意,岳父向黄里斌摊开一层层利益关系,最终劝他们重归于好。黄里斌也知道此时离婚对自己损失太大,功名钱财全会丢掉。

黄里斌表面对老婆关心的无微不至,背地里一边养着二奶,一边谋划怎么斩草除根,永绝后患。他凭借自己医学专业的知识,立马有了主意。老婆有喝花旗参的习惯,他每次借故泡茶都把半只麻醉剂注射到老婆的茶碗里,作为医生拿到麻醉剂是很普通的事。久而久之,老婆喝完茶后心脏会猛然的疼起来,多次被送入医院,到医院后,各项检查都没有异常现象。久而久之,大家都以为她的了心脏病。第二年,黄里斌把药量加大,从半只到一只,再到三只,每次她都幸免,最后一次,黄里斌放了五只。等她开始饮茶的时候却不知道自己走向了死亡之路,而那时黄里斌正在菲菲这里喝菲菲煲的鲫鱼汤。

院长也是学医出身的,他知道自己女儿从小没有心脏病史,觉得她死的蹊跷。于是不顾家人阻拦申请剖尸检查,结果发现内脏里有大量麻醉剂,死因是心脏受到强烈麻醉致死。黄里斌没有摆脱嫌疑,随着真相的揭开锒铛入狱。报纸上说,他最终没有抗住良心的谴责,承认了所有的犯罪事实。

允许探监的时候菲菲去看他。几个月的时间,他早已没有从前的文质彬彬,胡子拉碴,一下子仿佛老了十年。菲菲问他,菲菲想亲口听他说这不是真的,因为到现在菲菲不相信他会如此的人面兽心。

他歇斯底里的喊着:“都是,为了你!为了你!”喊完之后忽然趴在桌子上大笑,嘴里说:“她死了,死了,终于死了”“钱是菲菲的,全是菲菲的”菲菲问他还认识菲菲吗?他茫然呆滞地看着,摇头又点头。

后来黄里斌被带下去了,那里的人说,他现在有些间歇性精神失常。发作的时候不能与正常人沟通。看着他被带走的背影,菲菲的心隐隐作痛,不知道是为死去的她,还是即将死去的他,或者是一辈子都将生活在谴责中的菲菲。

菲菲回到新房里,满屋的结婚用品,看了之后更让菲菲触目惊心,好像它们都沾着罪恶一样,除了黄里斌的还有菲菲的不可饶恕。

菲菲打包好只属于自己的东西,寄回老家。辞了工作后,来到医院,把黄里斌房子的钥匙交给了院长,菲菲跪在他面前,告诉他:“菲菲就是那个二奶。”院长沉默了一会,他说菲菲女儿已经能死了,再怎么样都不会活过来了,那个畜生也得到了法律制裁。即使没有你,他也会养别人。你走吧。

菲菲将永远退出这个城市,走的时候眼里含着泪,心里带着永不能抚平的痛。这场偷欢,到底误了谁。

☆、后记之路过1

上天给了茗烟一张俊俏的脸,茗烟的职业发型设计师,人们总会联想到一个词――小白脸。茗烟常常因为这个女人们赐予茗烟的形容词而不知所错,这几乎是所有顾客对茗烟的第一印象。

美发馆开在一片山水美墅里面的时尚风情街,光顾这里的大部分是各种各样身住美墅的女人。不少人来到馆里直接点茗烟的名字,让茗烟为她们做发型设计,三五天来一次,头发拉直了又卷,卷了又拉直,茗烟用余光觉察到她们暧昧地盯着镜子里那个手指飞舞的茗烟,女人也会YY,那目光简直能把你吃掉,只是茗烟不想也不会做她们的□□消费品。这也算是一个长成小白脸模样的男人的尊严吧。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漂亮女人看贯了,偶尔有个不漂亮的到是吸引茗烟的注意。她真的不漂亮,甚至不会微笑,每个月11号她准时这里打理头发,每次都是重复那种和她脸型不怎么搭配的发型,从牙缝里挤出说几个字,修一下边。似乎多说一句话也是在浪费她的力气。茗烟曾透过镜子偷看她的脸,那是一张多么空洞的脸,没有任何妆容也没有任何表情,像木乃伊一样,那双眼睛流露出的绝望就像古代锁在深闺里的怨妇。

那种悲凉总给茗烟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刻在茗烟骨子里的某种情愫被激发了,让茗烟很想接近她,可是她冷若冰霜,这样的接近是不是太唐突,何况茗烟这样一张脸的男人。茗烟曾试着问她,要不要换个发型,也换个心情,茗烟专门为你设计了一款。她只回了茗烟一句,11号来这里的人不需要心情。

多方打听茗烟终于知道她落寞的真正原因,原来她丈夫在外面养了两个女人,现在把他们唯一的孩子也送到国外了,而他已经基本用不着回家了。一个人守着300多平米的复式大房子,每个月拿着丈夫给她的五千块零用钱,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一年多了。两个被包养的女人,一个开着宝马,一个开着大奔,每天驰骋于星级酒店,豪华商场。她多次提出离婚,可是每次丈夫会把公司的资产做成负数,若离婚就要背负上亿元的债务。他只想自由自在的花天酒地,不想那些女人打他资产的主意。

她的遭遇她让茗烟想起了茗烟的第二个老婆雅路,也许茗烟心里激发的那种情愫就来自雅路。雅路同样不漂亮,她不用工作,凭借父亲留下来的遗产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现在想想,她嫁给茗烟的原因也许因为茗烟这张容易讨女人喜欢的脸,毕竟茗烟是一个不怎么会挣钱的男人,能拿的出手的也只有这张脸了。雅路不希望茗烟工作,想茗烟没日没夜的和她腻在一起。发型设计师的工作通常从上午十点做到凌晨才下班,周末也不休息。只有倒班的时候茗烟才能腾出时间陪她。茗烟没有听从雅路的建议放弃这份工作,为了男人的自尊,茗烟虽然长的像小白脸,可茗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白脸。除了尊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遗产早晚会坐吃山空。

☆、后记之路过2

娶雅路的时候很多人认为茗烟傍上了款姐,这辈子吃喝玩乐都不用愁了,凭茗烟这样一张脸,会让人联想太多的流言蜚语,对这些茗烟只能一笑而过。因为茗烟心里知道茗烟爱这个女人,爱她的落寞。

都说爱情会在寂寞里生根发芽,婚后半年雅路包养了一个真正的小白脸。茗烟没有暴跳如雷,因为已成事实的东西不会因为愤怒而改变,何况她的寂寞也有茗烟的错。茗烟告诉雅路,你做个选择吧。雅路说自己需要的是一个每天都能陪她左右随叫随到的男人。茗烟们分手了,她带着自己的财物住进了给小白脸买的房子里。

这个女人叫叶桐。在茗烟第四次建议她换发型,并做出夸张的动作示意她新发型会带来种种好处时,她终于对茗烟笑了。这个冬天,茗烟们住在了一起。叶桐说自己就像梧桐树上飘落的叶子,守望着光秃的树干直到零落成泥化为尘土。寂寞让这个女人如此落寞伤情,自雅路走后,茗烟就见不得女人哀伤,那种神情总会揪的茗烟心生疼。如果她愿意接受,茗烟所能做的,就是用茗烟的身体让她取暖,用每一寸肌肤去抚摸她的落寞,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填补她的哀伤,茗烟只想看到她简单的满足和笑容,这个雅路一样的女人。为此,茗烟一次又一次不遗余力,她在茗烟细腻的肌肤上一次又一次的释放自己的哀伤和泪水,那些泪,让茗烟觉得冰凉又温暖。

半年后的一天,她来馆里找茗烟,为茗烟做个新发型吧,你不是设计很久了么。茗烟把叶桐的长发锔成绚丽紫,烫成大波浪,额前卷出刘海,眉毛修的纤细高挑,还为她打了一点粉。

她满意的看着镜中的自己。明天茗烟就顶着你设计的发型去一家公司应聘出纳,茗烟要搬到母亲那里住了,祝福茗烟吧,西城,谢谢你,真的。

说完这些,她站起身,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吻了茗烟的右脸。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这个冷冷的女人竟然做出这个惊天的动作。也许只有茗烟才知道这一吻代表什么。她将走的无声无息。

叶桐走后,茗烟的生活恢复到她出现之前的样子,打卷,焗油,做造型,被YY。本以为这段经历是茗烟在美墅区唯一的珍藏,可是上天似乎在和茗烟的脸开玩笑,它给了一场真正的艳遇。那个女人叫贞洁。

如果说叶桐的落寞和哀伤打动了茗烟,那么贞洁打动茗烟的是她的张扬和放荡。美墅区里几乎没有人不认识她,低胸的正宗韩版紧身衣,几乎透明的蕾丝裙,裸足,9公分高的凉鞋,还有那欲醉迷离的香水和烟熏妆更是让人心魂荡漾,会馆,风情街,酒吧,她天天招摇过市,勾引男人是她必修的功课。无疑,她是美墅区里最年轻最鬼魅的女人。

她的变化多端的发型自然出自美发馆。茗烟猜想这样的女人背后一定有故事。终于轮到茗烟为她设计。“小姐,今天做个维多利亚细卷如何?”她抬头看一眼镜子,愣了一下,她看到了茗烟的脸,就是传说中的惊艳吧,因为很多顾客就因为这样一眼后来才不停来店里点茗烟的名。贞洁的笑容很有张力,这种张力往往能蛊惑男人的心,就像妲己那个妖精。

借着那一眼的惊艳,茗烟荣幸的走入她的后宫。拉上窗帘,即使是在白天,山雨欲来终究是势不可挡,丝毫不逊色于灯色眩晕的夜晚。贞洁说,她喜欢妖精这个词,只有妖精才够魅,够惑。那个翻云覆雨的下午过后,茗烟才知道,茗烟是她后宫里的第二个男人。

☆、后记之路过3

贞洁是一个能让茗烟身体完全融化的女人,闭上眼睛的时候,茗烟常以为她是水湄,那种感觉太相似了。水湄是茗烟第一个老婆,她千姿百态又独一无二的发式就是茗烟每天打理的结果。也许让人销魂的女人都有通性,她们天生为珠宝而生,天生是做二奶的料。水湄就是。在花光所有积蓄,水电欠费,网线被切,多张信用卡催款,吃饭都成问题的情况下,她仍然对着橱窗里的最新款钻石对茗烟苦苦哀求,尽管她的首饰盒里装满了各种珠宝,那几乎是茗烟上半生奋斗的全部积蓄。

只是三千多块薪水的茗烟,用尽一生也填不满女人贪婪的黑洞。水湄凭借相貌,终于傍上了一个有钱人,他很老,可他能满足水湄所有奢侈的愿望,这才是水湄想要的生活,茗烟的脸虽然好看,但是不能换来珠宝挂在脖子上点缀她的美丽,所以茗烟失去了作用。

可茗烟还是错了。贞洁不是妖精,她犹如自己的名字,贞,洁。她的情人一周只来一次,他们只有身体的强烈侵蚀。茗烟不明白这样漂亮又有学历的女人为何爱上这个有妇之夫,并且为他坚守自己。贞洁说爱上的时候不知道,知道的时候却又退不出来。

她每天扮演妖精,四处蛊惑男人,可是却不和他们上床。她说,好想成为真正的妖精,只为珠宝而生,不为爱,那样心就不会疲惫。而贞洁没有做到。

可是现在不同了,贞洁说,她有了茗烟,她出轨了,对那个同样出轨男人的坚守到此为止。她一直等一个人,一个合适的出轨对象,而茗烟恰在那个时候给了她一眼惊艳。没多久,贞洁离开了那个男人,走的决绝。她选择了第三个男人,那预示着忘记过去,全新的开始。茗烟只记得,在很多个暖色的午后,拉上夏威夷风情的窗帘,两条各怀心思的肉体彼此忘情的吞噬。

而茗烟,一个两次婚姻失败的男人,终究要经过多少女人的身体才能找到自己心里渴望的那种爱情呢。就在茗烟被这个问题困扰的时候,它却悄悄地来了。

在茗烟第七次去同一家美发用品店买剪刀和发卷的时候,茗烟遇见了她,黄莺。二十几岁的人特有的稚嫩和朝气在她身上仿佛散发着魔力,磁场一样吸引着茗烟,茗烟早把自己看作是个千疮百孔的男人,多么需要这样一个没有太多经历的女孩子慢慢在茗烟生活里抚平所有的伤痕,让生活变得只有简单的快乐。

黄莺对茗烟的好感也源自这张让茗烟悲喜交加的脸吧。她常常挽着茗烟的拉着胳膊傻傻的问,你会永远和茗烟在一起吗?茗烟抚摸着她的头,小傻瓜,茗烟当然会永远和你在一起。可是,西城,茗烟怎么觉得你会离开茗烟呢。那是错觉,茗烟不会离开你。

在茗烟多次自己买单为准丈母娘变化着做各种造型之后,她似乎读懂了茗烟的用心。可是他坚决反对茗烟和黄莺交往,理由是茗烟这样的男人看上去就不可靠。黄莺告诉茗烟,她五岁的时候父亲就抛弃她们和别的女人走了,母亲一直过得很苦。茗烟恍然大悟,一个长期没有男人的家庭是多么的缺乏安全感,对男人的信任度会多低,尤其茗烟这种长相的男人。

尽管准丈母娘百般反对,可茗烟和黄莺的感情剧烈上升,跨越身体的界限,已经不在她控制的范围内了。也许爱情注定是千回百转的,当茗烟无意中看到黄莺母女挽着一个男人有说有笑逛街的时候,心里的感觉就像是六月飞霜。当茗烟强忍住面红耳赤质问黄莺的时候,她说出了实情,那是母亲给她找的男人,他很朴实,开一家小型加工厂。让茗烟心疼的是黄莺还说,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不会觉得他会离开自己。

他们结婚那天,茗烟远远地看着挂满粉色气球的酒店大门,用眼泪祭奠最后的爱情。可是就当这个看上去朴实又老实很值得依靠的男人盛装出现在酒店门口的时候,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气喘吁吁的跑过来,喊他老公你不要走,半米高的男孩喊他爹。

婚礼戏剧化的结束了。美发用品店很久没有开门了。茗烟心里放不下黄莺,尤其是以往的一颦一笑,她和母亲只是缺乏安全感而已。当茗烟带着鲜花出现在她们家里问她愿不愿意嫁给茗烟的时候,母女二人趴在茗烟的肩膀哭了。那一刻,茗烟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后记之无常1

十点钟,蔡凝懒洋洋地打开一半店门,准备营业。做成人用品的通常都是快到中午才开门,而夜里往往12点以后还有顾客。

白底红字的招牌已经被雨水刷的有些淡了,只有玻璃上贴着的各种药具大海报还清晰可见,只是透过玻璃却看不到里面。成人用品就像成人夜里做的事情一样,通常是隐蔽的。

昨晚二点有个冒失鬼敲门说买两只套,而且要最厚的那种。害得蔡凝只好拆开一盒,单卖给他两只。换作平时蔡凝本不会理这样的顾客,可是面前的这个冒失鬼背了一副高高的行囊,上面插着敞篷,那是探路者牌子的,蔡凝喜欢这个牌子的广告,它的广告语是:探路者,自由的心。喜欢同样品牌东西的人,某些方面一定有着相同的特质。

蔡凝想着昨晚的男人,别人都要最薄的,他却要最厚的,莫非想持久一点,但是这样就没有□□了。那是个好看的男人,眉心的间距很宽,一副旅行者的打扮,慌张略带羞涩的眼神,旅行途中往往最容易有艳遇。

蔡凝收钱的时候朝他心领神会的笑着,笑得男人不知所措。

除了看店,蔡凝习惯整个上午逛屈臣氏和坐在星巴克,这是这个南方小镇唯一能让她感觉到城市气息的地方。买几只不同颜色的唇彩,然后到星巴克点上一杯叫拿铁的热咖啡,坐在靠窗的位子,看着窗外的细叶榕在风里漫天飞舞。她是优雅而好看的女子,尤其是在落寞的时候。

蔡凝初来这个小镇是两年前,一个人提着简单的行李,没有目的旅游,来到了这个小镇,她在星巴克对面的街上,看到一个摆地摊的男子,上面堆满她看不懂的艺术签名。两元设计一个签名,十元一张画像,小姐需要吗?男子见蔡凝走过来开始叫卖。蔡凝本不喜欢这些,自己不是歌星不是名人,要签名有什么用呢。眼前的男子用渴望的眼神看着她,一头略打卷的过耳发,浓眉大眼,不到三十的年纪,俨然一副落魄的艺术家形象。蔡凝点点头,坐在小椅子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并掏出2元钱。一会,男子设计了五款蔡凝的签名,有的龙飞凤舞,几乎看不出什么字,有的古典娟秀,有的像英文,蔡凝选了最后一款,时尚流畅又容易看懂的字。她觉得这个签名设计的很适合自己,好像触动了自己心里的某跟玄。男子细心的教蔡凝怎么落笔怎么起笔,四目对视的时候,蔡凝急忙看向别处,他的眼里有一种风情,那风情让女人看了,不想拔出来,后来蔡凝在这里画了一张铅笔素描的肖像。

蔡凝把肖像裱起来,这幅像传神的是那双眼睛,他竟然画出了蔡凝的心情。失落迷茫空洞。之前蔡凝所在的机关单位裁员,她不幸中招,这才出来旅行散心。

人生的相遇有千百种,也许是蔡凝落寞的美和男子的漂泊形成了交叉点,总之他们就是这样开始的。男子叫季末。美校毕业多年,工作换了几十个,没有一个做够半年的。现在同样流落到这个小镇。

蔡凝和季末住到了一起。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惺惺相惜。蔡凝也做着一份打字员的工作。季末仍是在街头卖签名和画像。

☆、后记之无常2

又是午夜,蔡凝坐在自己的成人用品店里,回忆着从前和季末的种种。当初和他在一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副肖像的眼神穿透了自己的心。都是在异乡落寞的漂泊。

和季末住到一起后,蔡凝打算一直留在这个小镇,努力赚钱,然后买个小房子,生个小孩子。她却忽略了,季末是不折不扣的浪子。

在起初的几个月里,季末每天都会带一只玫瑰花给她,缠绵到午夜。那样的日子里,蔡凝和季末都感觉到了温暖,用对方的身体取暖。而季末从未给他承诺,但是蔡凝爱,爱他的才情,爱他的品质,爱他的决不妥协。

半年后,没有任何征兆,季末走的无声无息。只留下了一封信。信上说,蔡凝,你缺少女人风情万种。季末走的干净利落。

和季末住到一起的第一天,蔡凝就知道他终究会走的。只是走的这么快,是蔡凝始料未及的。她想用时间去钝化他,去笼络他的心,让他永远留下。因为她不想,这只是一场风月。

眼泪和悲哀之后,她开始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故地重游。再遇到他。这是她在这里最后的信念。

蔡凝用从前的积蓄租下来一间小店,做起了成人用品的生意。她想,也许从这里面可以侵染女人的风情吧。夜里,蔡凝的心总会疼痛,那是太深的想念。

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季末没有回来过。蔡凝从没有换电话,一直等着它响起。小店生意不算太好,但是维持温饱略有结余还是可以做到的。蔡凝已从当初进货时不好意思开口到口若悬河的给顾客介绍各种工具的使用方法,没有丝毫羞涩之感。她已经修炼的很有风情很有女人味。

也许那个男人根本不会回来,他已不知又漂泊到了哪个城,和那个女子缱绻。那些□□画就是最好的证明。

再相见,只是蔡凝一厢情愿的约定。她在用最后的青春赌博。她每天仍旧盼望。

一个月后的午夜,蔡凝准备打烊。就在准备拉下防盗铁门的时候,一个男子气喘吁吁的跑进来,清秀的脸多了一丝红晕,格外好看。眉心间距很宽。探路者。蔡凝记得这个男人,他就是前一段日子夜里来买过两只最厚的避孕套那个男子。

男子说,真抱歉这么晚打扰你,我是特意来感谢你的,感谢你的救命之恩。蔡凝被他说的莫名其妙,自己每天除了喝咖啡,逛街就是看店,哪有救过他。不过看他真诚的样子,莫非是那两只套救了他,让他免遭性病。

男子说,自己是个探险爱好者。那晚四个志同道合的伙伴准备搭飞机去西北沙漠里走一趟。走前,他忽然想起自己看过一本皇家特种兵手册的书,上面说,带上两只避孕套也许用的到。关键时刻用他装水方便适用。他就来买了。

结果,他们进入沙漠,遭遇短暂的沙尘暴,路标找不到了,身上带的水都流在了沙漠里。

☆、后记之无常3

水没了,原以为会渴死在这里,大家不敢乱走,原地等待救援。却不知道他们只是进入了沙漠的边缘,不远处就有水源。最终尚未等到救援又极度饥渴的情况下,体力好的两个人带着避孕套在边缘处寻找,结果找到了水源,并用它们装了满满两袋,带回给体力弱的伙伴。

男子说,避孕套很耐力,很结实。真的不错。

蔡凝开始细细打量眼前的男子。相书上说,眉心宽的男子是一辈子不会操心。男子又说,我真是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蔡凝闻到,而他身上竟然有种自由的气息。

蔡凝说,那就把你的探险故事都将给我听。男子明眸皓齿,手指飞舞,他讲了一个晚上,每一个故事都成为蔡凝的惊喜,故事里充满她失去了的自由的气息,直到后来,讲的不是故事,而是彼此。夜很深,很深,他们仍在私语,只是声音越来越轻。

再后来,两个人你的双唇慢慢靠近,磁铁般紧紧吸附,他的手从她的胸向下滑落。她忽然抽出身来,它来的太唐突,自己还没有做好准备。

朝纲。男子抱歉的走后,只留下那股自己的气味道。蔡凝不想想他,天都亮了,可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全是他的样子还有这个名字。蔡凝恍惚梦到自己在和一个男人拥抱在一起,赤裸着身体,慢慢进入自己,他是朝纲,梦醒后说不出的脸红心跳。蔡凝做了那样一个春梦。这一晚,他梦到的不是季末。

也许是自己太久没有亲昵了,身体枯萎了,而他恰好是那样阳刚的男子,燃了自己身体的欲,才会做这样的梦。蔡凝这样告诉自己。然而她还是不断想着朝纲说过的话,他说,你在夜里格外的妩媚。

每次有男人来买套,听着脚步,蔡凝都希望抬头看到的是朝纲,她想再看到他。看到那个温存而舒展的面孔,宽宽的眉心,还有旷野中的自由气息。

她想他,想这个和自己身体最后接触的男人。

这那次之后他一直没有出现。

隔壁的店一直亏损,前不久终于盘出去了,这条街显得更冷清了。今天是隔壁店开业的日子,那是一家户外用品店。锣鼓鞭炮舞狮熙熙攘攘。蔡凝没有出门,热闹和自己无关。可醒狮的队伍敲开了她的门,老板恭喜发财,沾沾喜气。

热闹来的突兀。这时她才看到隔壁的户外用品店老板是朝纲。热闹退去。朝纲站在蔡凝的店里,就像那晚,面对面。蔡凝的心里好像一块石头落地了,仿佛失而复得的窃喜。朝纲说,我把店搬到你隔壁了,我要日夜看到你。

那丢失的自由的味道又回来了。仿佛自己等待的男人跟季末无关。只有朝纲。蔡凝彻底沦陷了。在无数个夜里,和他亲昵,是那么的彻底,是那么的动容。原来,眼前的这个男人才是自己最想要的。

朝纲和蔡凝把店面打通,一起开始经营户外用品。这当然是朝纲的意思。一天,她从店里订阅的报纸上,看到一条新闻:富婆包养小白脸年薪五十万。图片一间乱哄哄的酒吧,一个男子正在举杯讨好一个年纪很大浓妆艳抹的胖女人。尽管是侧面,蔡凝一眼就认出,他是季末,不会错。

原来季末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小镇,只是街头签名时被富婆相中,高额数字的诱惑足以让他背叛卑微的爱情。那张所谓的风情的字条不过是借口。那一刻,蔡凝真不知道是该嘲笑自己的愚蠢还是该为自己庆幸。

结婚前,蔡凝把自己开成人用品店的缘由毫无保留的告诉了朝纲。她不想隐瞒这个男人,如果她嫌弃,那么她就离开。朝纲搂着蔡凝,傻瓜,每个公主遇到自己的王子之前,都会吻过癞蛤蟆,我怎么会吃癞蛤蟆的醋呢。

蔡凝幸福的笑着,眼前这个男人才是值得自己依靠一生的。

☆、后记之初见1

当哈韩服饰成为主流占据大街小巷时,她却一席浅浅素衣,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就像奥运会上腰间佩玉的礼仪小姐,不同的是你会觉得她是从宋词里走出来的,沾染着弱骨柔情,回眸一笑,宛如新月。她是蓝裳。喜欢读容纳兰若词的蓝裳。

苏岑一直在不远处看着蓝裳,他观察她已经很久了,他喜欢蓝裳浅浅的裙,喜欢看她站在河堤上杨柳下,怅惘的神情,相思的模样,宛如画。

苏岑记得,童年时候他曾看见两个小女孩在路旁折下几只桃花枝,边走边嗅,缓缓穿过巷子,浑然不知鼻尖上沾满了花粉,他呆呆地看了很久,直到女孩消失。从那以后,苏岑喜欢上了安静怡然的女孩,而蓝裳身上就有苏岑记忆里童年的影子,仿佛那份怡然是与生俱来的,带着忧愁和花香。

蓝裳却说,我爱上了纳兰。然后诡异地朝他一笑。苏岑觉得这笑有着莫名的深意。

立夏那天,苏岑拥着蓝裳走过红地毯,他像呵护画中的柔弱女子。洁白的纱裙,鲜艳的雏菊天堂鸟花束,伴娘萧夏穿着米色的小礼服,小心翼翼地走在蓝裳身后。蓝裳眼里涌动着一串泪,一直以来,她以为自己永远不会有这样一天。

那天,蓝裳告诉苏岑,自己有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生命注定不会太长久。可苏岑却说,有爱,就不会分离。等我们攒够了钱,就做心脏移植手术。

苏岑不顾家人的反对,和蓝裳结百年之好,那天的伴娘是蓝裳的唯一的朋友萧夏,自小与蓝裳相伴,她已经把安静当成一种习惯。

婚后苏岑工作,蓝裳在家,还是读容若的词,或者在本子上随便写写。她的字像她的人,瘦而静。勉强读完大学,蓝裳的身体是不允许她工作的,一声惊吓,一声吼叫,也许都会要了她的命,就像那句老话,命如纸薄。

苏岑也学会了用极其安静的方式对待蓝裳,像呵护一盆风中脆弱的小花。他一直希望自己尽快存够钱,然后再找一个合适的心脏给蓝裳移植。他虽然是柏拉图式的男子,可有谁愿意自己的爱人离去呢。

蓝裳每天给苏岑热一杯牛奶,做一个水蛋,还有蒜蓉蒸青菜,这些是苏岑最喜欢吃的,仿佛安静的生活,让他清心寡欲,除了赚钱。

一年后,苏岑已经存够了心脏移植手术费用的二十分之一。他想用不了多久,再向亲朋好友借一些,加上医疗保险应该够了。

苏岑拉着蓝裳逛街,北方的夜不那么喧嚣,正好合适。蓝裳最近的脸色比从前还要苍白,苏岑觉得也许是她太寂寞了,应该出来走走,他给她买浅蓝色的连衣裙,这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浅的像海天相接的地方。

蓝裳走出试衣间,还没有来得及看镜子里的自己就昏厥过去了。只是蓝裳再也没有看到自己穿这身连衣裙的样子。苏岑跪在病床边握着蓝裳的手,一滴眼泪也流不出来。

☆、后记之初见2

医生说,蓝裳的心脏已经衰竭了,这样严重的病情能支持到现在已经不错了,她的体质是不适合心脏移植手术,八岁才是最佳时机,错过了就不能再手术了。

蓝裳走后,苏岑辞去工作,几乎足不出户,过着安静的生活,仿佛自己就是蓝裳,蓝裳就是自己。直到半年后,猛然发现这间屋子里蓝裳的气息越来越弱,自己的气息越来越浓,他才想到要翻翻晒晒蓝裳留下的东西,填充她的味道,不要让她就这样消失了。

纳兰容若词集还是蓝裳最后一次看完摆放的位置,她的指纹还在封面上。苏岑翻开,“若得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为伊判作梦中人,长向画图清夜唤真真”……一页一页,一句一句,揪着苏岑的心,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来,这是自蓝裳走后苏岑第一次流眼泪。他急促的翻动蓝裳留下的所有东西,一本书不足以让整个房间弥漫蓝裳的味道,他要全部都是蓝裳。

一本笔记从衣橱里滑落,封面是蓝裳喜欢的浅蓝色,水与天相接的颜色,只是已经被时间冲刷的几乎要泛白了。这是苏岑未见过的笔记。他小心翼翼地翻开,就像第一次探索蓝裳微弱的身体那样,生怕一个不小心,她会碎了。

日记是关于童年,歪歪扭扭的字体,有的还用拼音代替。蓝裳的童年会是什么样子,她从未说过。苏岑想着,此时他好像打开了一道时空之门,这是另一个蓝裳,一段属于自己之前的蓝裳,喜悦漫过悲伤的心。

苏岑翻开。

“我们看见一个男孩,他一直站在巷子里,不知是看我们还是看我们手里的花,也许他也喜欢桃花。”

苏岑每天只看一页,他不想这份喜悦流逝的太快,毕竟蓝裳越走越远,他要它蔓延,陪自己终老。合上笔记,原来那个时候她也在看自己。苏岑抱着笔记本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柔美的梦,梦到回到童年,当初的巷子,开满水粉的桃花,那个蘑菇头的小女孩,朝他咯咯一笑,然后消失在巷子里。

“我开始了安静的生活,安静有什么不好呢,虽然我开始不喜欢,可是现在已经习惯了。我许了愿,想桃花再开时见到那个男孩。”

苏岑抚摸着那些歪歪扭扭的字体,泛黄的纸张散发着巷子里的青苔石板味道,甚至还有记忆里的桃花香。童年的蓝裳,苏岑觉得熟悉而温暖,还有一点兴奋和陌生。

“又看到他了,远远地,可他没看到我。感谢上天,这么早实现了我的心愿。”

一天一页,笔记把苏岑带到最初的岁月,原来蓝裳记得那么多被他忽略的细节。仿佛自己变回了孩子,初初相见,齐齐相悦。两个月后,只剩下最后一篇了。苏岑没有打开,他不想蓝裳从此消失了,他要把它留作期待,直到自己最想她的时候再慢慢感受。

苏岑发现,他爱上了童年的蓝裳,那个调皮又喜欢吃软皮糖的小女孩,只是结婚后,他从没给她买过软皮糖,苏岑觉得自己没把她照顾好。

☆、后记之初见3

日子仍旧在童年的记忆里反复。苏岑想着想着,有时候会咯咯一乐,之后眼里弥漫着清冷的泪水。他自己做的蒜蓉青菜怎么也吃不出蓝裳的味道。

“叮咚”直到敲门声响起。父母已在苏岑结婚的时候和他断交,蓝裳也没有亲人,谁会来访呢。

“苏岑,我是萧夏,蓝裳的故人,你们结婚时我做的伴娘。”

“哦,萧夏,你不是出国了吗。”苏岑记起,婚礼那天蓝裳介绍她唯一的朋友,只是婚礼过后来不及聚聚她就匆匆出国了。

“刚刚回来,听说了你们的事情,心里很难过,来看看她,也看看你。”

萧夏一直站着,不大的屋子里满是凌乱的物品,她以一贯的动作轻轻触摸着,只有这样她才觉得离蓝裳最近。

“苏岑,谢谢你给了蓝裳一段美好的感情。”

“想不到你会懂,她最终还是走了。”这个男人竟然在萧夏面前呜咽地哭起来,他已经太久没有听到这样温暖的话。蓝裳走后,超市是他和外界保持联系的唯一通道。

看着无助的苏岑,萧夏抚摸着他的头发,那是安慰故人的方式,头发穿过五指,软软的。苏岑伏在萧夏肩上,萧夏也有着蓝裳的气息,那是与生俱来的安静。所有埋藏的疼痛,悲伤,无奈在一瞬间全化为眼泪和鼻涕,这个男人放声地哭起来。

满屋都是蓝裳的记忆,和男主人一样流着悲伤。萧夏的目光停在那本几乎褪尽颜色的笔记本上,她扶住几乎要倾倒的苏岑,自己走向笔记本,一页一页翻起来。

“不要看最后一页,我想留着。”有关蓝裳的一切,苏岑早已变得敏感,他已不能接受自己设定的事情被突然打乱。

“这是我的笔记本。”

苏岑惊慌的抬头,眼里满是错落。

“是婚礼前,蓝裳说,把日记放在我这吧。”

萧夏和苏岑打开最后一页。有两段话。

“我的蓝裳要结婚了,和我从小就喜欢的男子苏岑。

好好照顾我的蓝裳。我永远爱你们。”

这是新鲜墨水留下的字,还是那么清晰,每个字都写的用心。

“岑,如果你能明白我的心思,答应我,爱她,爱萧夏。蓝裳已去。”

这字瘦而柔软,苏岑一眼就认出是蓝裳写的。他定定地看了许久。

“萧夏,求你,告诉我你们的童年。”

二十六年前,做护士的妈妈在医院门口发现一名弃婴,她看到她在风中瑟瑟发抖,抱回家,和我放在一起,那时我也才六个月大,后来妈妈知道女婴因为先天性心脏病才被遗弃的,但是她还是选择留下这个女孩。我和蓝裳一起长大,我性格原本活跃,但是妈妈说,如果我不安静,蓝裳会死去。我们每天上学放学,我也习惯了安静,我们曾在巷子里遇见你,都很喜欢你,就在当初。可是我们这样的工薪家庭是拿不出心脏移植费用的,只能尽可能地照顾蓝裳,让她觉得幸福。她很善良,也很爱你。你们结婚那天,也是单位批准我驻外申请的那天。

苏岑的泪再一次扑簌的落下,流进嘴里,苦涩苦涩的。萧夏从包里拿出一块奇异果味的软皮糖塞进苏岑嘴里,那糖,和着眼泪,略甜。

☆、后记之午夜1

后记之午夜花园

1拼了命,也要考上德川高中

还有3个月就要考高中了。只要心里还有那么一点上进心的同学都在忙着复习呢。只有金成妍愁眉苦脸,手里拿着圆珠笔转来转去,眼睛盯着门口看,心思根本不在桌面的书本上,这个丫头本来长得就不好看,再加上愁眉苦脸,傻呆呆的表情,活像一个大苦瓜。

这时从门口气喘吁吁跑进来一个人,如果只看大腿,纤长白皙,配着水粉色的裙子真是没比了,绝对是个美女级别的人物,可是再往上看,一头乱蓬蓬的头发扎着两个歪歪扭扭的辫子,再配上小小的三角眼,说多土有多土,都什么年代了,别人都烫着大波浪,焗成绚丽紫,披到肩上,她到好,怎么土,怎么打扮,怪不得人称校草,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叫校草,再合适不过了~~

“李贞子,快说打听得怎么样了?”这个女生刚进门,金成妍就来了精神,眼睛也不呆了,笔也不转了,立马扑过去,一把拉住人家拼命的问,也不管人家累不累。

“小姐,渴死了,你让我喝口水好不好!”这个女生到是很了解金成妍,你越急,我越不告诉你,哼,吊吊你的胃口。金成妍乖乖地拿出一杯柳橙汁插上吸管,嘴里嘟囔着愿意为贞子小姐效劳。

贞子这回高兴了,两条细细的眉毛向上一挑,三角眼仿佛大了一点哦。看在柳橙汁的份上,才赶快把刚刚费力打探来的消息告诉金成妍。

“成妍,我都打听到了,他们两个人都报考德川高中。”

“消息没错吧?”金成妍问得到很仔细,她可怕真的搞错了,那样可就特别糟糕啦。

“不许怀疑我的能力。”贞子撅起小嘴,不高兴了,她打探别人隐私的能力可是超级强啊。

两个人坐下来,一瓶柳橙汁,你一口,我一口,边喝边聊,如果不是死党,也不会喝一瓶汽水。原来贞子说的“他们”是学校两个著名的大帅哥全允熙和裴贤政,这两个帅哥有多帅,天下的帅哥就那几个帅法,全允熙嘛,就长得像金城武,皮肤略带古铜色,夏天在阳光下可是特别性感的哦,不过他比金城武稍微强壮一点,裴贤政,长得像裴永俊,有八分像呢,呃,也许姓裴的都是一家人,都有共同点就是帅,反正就是怎么看都好看,而且越看越好看。

喝完了柳橙汁,金成妍和李贞子刚刚高兴一会,就又愁眉苦脸起来,金成妍的眉毛往额头中间一挤,更像苦瓜了。

“就算知道了也没用,德川高中我们累死根本考不上!”金成妍一边说,一边狠狠地摔喝光的柳橙汁盒子。

“我们苦苦追了人家一年,写纸条,约会,送礼物,故意邂逅,唉,用了多少计策,结果人家还不知道我们的名字呢,真是太失败了。”李贞子拿起金成妍摔在地上的盒子,又狠狠地摔一次。这个盒子真倒霉,成了两个校草的出气筒!

☆、后记之午夜(1)

“我们的成绩能考上普通高中就是万幸了,德川,那个鬼地方,想都别想。”金成妍一脚把盒子踢向垃圾箱,刚刚好,盒子竟然从垃圾箱的洞口射进去了,这个平时上体育课投二分篮球从来都不进的丫头今天竟然这么准啊,真是神了。

“你说你到底喜欢全允熙什么?”李贞子忽然问这么弱智的问题,真不像她的风格。

“还能是什么,帅呗,帅还不够啊,要是能天天和这么帅的小子走在一起,那多风光啊,你呢,难道不是看上了裴贤政的帅气?该不会看上人家的财产了吧?”话一出口,金成妍觉得有点可笑,自己都乐了起来,这些日子她一直很烦恼,这可是她今天第一次乐,明知道贞子看上贤政的也是帅,却还气她说贪财。李贞子看出她的心思,也跟着笑了起来,原来校草笑起来比愁眉苦脸还好看那么一丁点哦。

“那喜欢到什么程度呢?”笑完之后,贞子又来一个弱智的问题。这可惹恼了成妍。

“死丫头,你到底想说什么,你说喜欢到什么程度,死我都愿意。只要让我跟他在一起呆上一天,我们互相靠着对方的背,坐在海滩上,海风吹来,他转过身抚摸头发……”金成妍说后半句话的时候已经闭上眼睛陶醉了,这种做白日梦的方式可是她每天的必修课,和帅哥相处的上千上万种场景,没有她没想过的。哈哈,校草,也只有幻想的份了!

“既然死都愿意,什么都能豁出去,不如我们利用剩下三个月的时间,拼一把,说不定也能考上德川高中呢!那个时候还能天天看到我们的王子,说不定还能追到手呢!”李贞子打断了正在梦想中的成妍。成妍顿时清醒过来,是啊,命都舍得,又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只要肯下苦功夫,准能成功!要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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