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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第一节是语文课。.2

作者:为溪伴桥 当前章节:14944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3:14

☆、后记之小莲3

“小莲,今年多大年龄?”俊雅公子问小莲子。

“小莲二十七了。”听完公子的话,小莲子的心猛然一颤抖,一股热泪又硬框而出,自不说这些年没人问过小莲子年龄,别人唤小莲子,一个“子”字大概是太监特有的称谓吧。如今这位公子竟然叫小莲,这对小莲子来说以然是最大的尊重。这一刻,小莲子甚至愿意为他肝脑涂地。

“我大你两岁,叫小意,以后我们兄弟相称吧,我是哥哥,你是弟弟。”

哥哥,小莲子瞠目结舌,那两行热泪越流越绵长。从来没有一个亲人,从来没有这样一个亲切的称呼,哥哥,这是个多么美妙的词语,小莲子要永远记住你。小意。

“小莲,男子汉,别哭了,随我走吧。”小意右手提起衣袖擦去小莲子脸上的泪。在他心里,至少在他眼里,小莲子是男人。这对于永远也不能行使男人本能的小莲子已经是最大的慰藉了。

小莲子随着他向庭院深处走去。都说庭院深深深如海,这明楼虽不似豪门,但这庭院绝对比豪门的还要深,仿佛走下去雕梁画栋一直没有尽头。但是这一切都是繁华过后的落败。悲凉如小莲子。

小莲子走在前边,小意跟在后边。一路弯弯转转,能看到他的背影小莲子心里就觉得踏实。仿佛小莲子在黑色弱水中即将湮没,而他就是那根稻草。唯一的。

他打开一扇门,将小莲子带入地下暗道,整齐的岩壁凿成的隧道,错落有致,规矩整齐,烛台,火种齐全。这是小莲子第一次走暗道,早听说皇宫里也有暗道,自那个宫女死后就被堵死了。后来制造暗道的石匠和奴才都莫名其妙的死了。

暗道走到一半,忽然听到喧闹之声。是从石壁外传来的。显然外边敲锣打鼓,一定是搞庆祝活动之类的,一定是人山人海。拥挤异常。

“小莲,快到了。”

“恩,哥哥。”

又走了一段,公子和小莲子上了台阶。待到地上,小莲子的眼前惊呆了。呆若木鸡。

只见“日月楼”的牌子高悬明镜,一尘不染,宾客满朋,雅座,庭院,楼梯上都挤满了人,一阵陈欢呼喝彩声,不绝于耳。台上,三个戏子正唱到兴致上,那妆容,精致的无法说,就像真的一样,那步伐,轻盈如蜻蜓点水,那眼神,更是如愿如诉。

小意带小莲子走进后台,只见戏班里的恭敬地叫他班主,并向他拱手作揖。明楼没了,却出了日月楼,而且带小莲子来的小意竟然是班主,这么年轻的班主在戏班里真是不多见。而且从戏子们对他的太度看,他是很受尊敬的一个人。

“明眸,以后你带他。”小意的眼神看向一个角落里的姑娘,她的妆还没卸完,半露着脸,却能看出一脸的娇容。把小莲子交给她,想必小意和这姑娘的交情不一般。待小莲子试唱之后,明眸说小莲子这音质真的不错,稍加调教,定能成名角,日后成为日月楼的台柱子。

☆、后记之小莲4

小莲子哪有心思抢别人的饭碗,只是想混碗饭吃勉强饿不死自己罢了。明眸还悄悄告诉小莲子,只有童子之身被净身后才有小莲子这般嗓音。小莲子黯然的低下头,心底的痛楚早已模糊。只是此时无言以对。

也许得知小莲子一直是童子之身,明眸对小莲子格外照顾。她那犀利的眼神,不允许人有任何的质疑。她认真的教,小莲子认真的学她的一举一动。直到能和她唱的一模一样。举止神情仿若一人。

自小莲子来后,小意很少出现,只偶尔问明眸怎么样了。偶尔问小莲子,住的还习惯吗。每次只要他一来,小莲子就觉得底气足了。也许是因为出宫后他是第一个让小莲子觉得温暖的人。

数月后,小莲子已经能登台了。那一颦一笑和女儿家又有什么区别呢。绫罗绸缎挂满身,胭脂腮红画满面,鬓角弯弯成杨柳,双眸频频台下找那人。第一次登台的时候,小莲子看到小意就站在人群里,他那一身素衣打扮,若不看眼神,是很难认出的。但小莲子只一眼,就知道他是小意

那个下午,小莲子唱的格外入戏,仿佛一看小意的眼神就能发挥的淋漓尽致。那情,分分离离,悲悲切切,那爱,寻寻觅觅,凄凄惨惨。仿佛戏就是小莲子,小莲子就是戏。小莲子看到他在众人里鼓掌。那次之后,每次,他再未出现过,小莲子那妆容也因此失了颜色。忽然觉得小莲子已经开始依赖小意了。就像一直以来依赖皇太后一样。小莲子是那种找一个人为他卖命的奴才命。即使命运到了自己手里,却仍然想把它交给别人管。

小莲子不敢像师傅明眸打听,她的眼神太犀利,仿佛折射出杀人的力量。这里除了明眸,小莲子几乎没和别的戏子说过话。这里的戏子有几十人,平时除了唱戏,大家基本不说话,面无表情。小莲子更无从认识别人,其实也不想认识他们。因为有了小意对别人就是没了认识的愿望。

小意像神秘的黑夜,吸引着小莲子。小莲子却不能在黑夜里点燃火烛,把他看得通透明镜。小莲子也不想那样,即使有机会。

小莲子愿意一点一点剥开夜的黑衣。夜的漫长就像小莲子生命的旅途,常常孤寂而无望。小莲子愿意有这样一个愿望始终伴随着小莲子,堆满小莲子的心。让小莲子这样一个身份的人不会对世间绝望。从此活着便冠以小意之名。那是哥哥。

一日,唱完戏,明眸让小莲子陪她去街上走走。小莲子猜她是想买胭脂水粉香料绸缎,找个帮手提着。因为小莲子看到她上妆时那盒宝玉斋的胭脂已经见底了。这宝玉斋的东西虽贵,但那份媚而不俗的香味,却是其他牌子没有的。小莲子注意到戏子们都用宝玉斋的粉。

自来到明月后,小莲子从未出过院门。也许是宫里带出来的习惯。不随意走动,不随便说话,正是这个好习惯,让其他人觉得小莲子还是的安分守己规规矩矩的人。

☆、后记之小莲5

小莲子跟在明眸后边,这街上的繁华真是小莲子见都未见的,四处张灯结彩,各路商贩熙熙攘攘,人们买东西就像不花钱一样,酒楼里也是热闹非常,文人雅士吟诗作对。一片繁华盛世啊。

走到头了,才发现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写着宝玉斋三个字,走进去,香气四溢,正是那种熟悉的香味。

“明公子又来光顾小店了”之间店主拖着袍子急忙走出来作揖。

明公子,小莲子心中暗想,这明眸竟然是位公子,拖地的长裙,到腰的束发,唇红齿白,一颦一笑,柔情若水,眼睛灵动空明,比那深宫的妃子好看不知多少倍。可她竟然是位公子!

只见明眸微笑着对老板说,“蓝老板见笑了。给小莲子一份全套的水粉,不,两份吧,给他也来一份。”明眸指着小莲子。眼神依旧犀利神秘。

“这年轻人看上去就不错。”老板打量了小莲子一番,最后抛出这样一句小莲子听不懂的话。

捧着水粉,走出宝玉斋。小莲子对明眸说,师傅,七星斋的香水很好用,小莲子以前看别人用过。其实是宫里的娘娘们都在七星斋订购香水,但小莲子此时又不便把话说的彻底。小莲子并不知道明眸对小莲子有多少了解。

“七星斋,徒弟,这城里只有宝玉斋一个地方卖胭脂水粉,哪有什么七星斋。”

“真的有,小莲子以前替人家买过,那香味可以和宝玉斋的相媲美。”

小莲子带着明眸绕过了一条条街,却没有找到七星斋。记忆里的方向应该不会错,怎么会没有呢。要知道以前皇太后和宫里的贵妃们都是小莲子帮着定的香水啊。

一时间,小莲子无言以对,只见街北一座气宇轩昂的阁楼伫立在那,小莲子的眼睛不由得望去。

“那是王城,我们快走吧。”明眸拉着小莲子往回走。

“师傅,对不起。”

“没关系,我的徒弟,我自小在城里长大,城里每个地方每个角落小莲子都熟悉,根本没有一个叫七星斋的地方。”

真的没有没有吗,难道七星斋也消失了吗。小莲子心里却想着那王城。那份寺宇森严的感觉像是王宫,那份天幕下衬托出来的气质又是王宫没有的。王宫是沉寂而沉闷的。在小莲子看来就是死气沉沉的。这里的人全部都在压抑,无一例外。

而这座楼阁,没有沉闷沉抑的感觉。他在夕阳下,是那么的美好。小莲子频频回头,想多看几眼这楼阁。街道越多,地方越大,越是陌生的地方就越觉得自己的渺小和无助。小莲子也曾幻想,这要是熟悉的皇宫该多好啊。

其实与小莲子而言,无论在哪,同样是寄人篱下,说到根上,又有什么差别呢。待明眸回去后,晚上,小莲子一个人又出来转。想知道到那七星斋,让他闻到那香水味道,不枉师徒情分。

转着,转着,七星斋没找到,倒是不知不觉来到了王城脚下。也许小莲子心里一直想着这个地方,所以不知不觉就走到这来了。

☆、后记之小莲6

只见朱红嵌金边的大门前坐着两头威武的狮子,显然这狮子是经过能工巧匠的精雕细琢,甚至比宫里的还惟妙惟肖。

门前两名卫士手持长戟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两名卫士身后又有两名手持长剑同样虎视眈眈。仿佛朱红的大门有一个秘密等人打开。而这个秘密是不被世俗所流传的。大门上方,一金色“宫”字篆体悬于上方。

小莲子暗自思量,这宫字究竟为何意?明眸不是说是王城吗?站了良久,只见其中一名卫士前来询问:“来王城有何贵干”?

“请问将军,这王城为什么叫宫?”

“哈哈哈,想不到这城里真有无人知道的人。这王城住着我们的皇帝,自然叫宫。”卫士仰天大笑,估计他从未遇到有人问小莲子这般愚蠢的问题。

“皇,皇帝。可皇帝住在皇宫。难道天下有两个皇帝。”

“我小莲子不知道皇宫是什么,在我们的城,这就是宫,是唯一的皇帝。”

“这是谁家的天下?”

“小莲子们的皇帝名商蓝,自然是商家的天下。”

商蓝。他不是真正皇宫的皇帝。而这里又是什么地方呢。如此大逆不道的行为是要遭凌迟的。而他们却明目张胆,这真的不在皇城脚下了吗。小莲子正在疑惑时,只听见卫士说:“皇帝大人猜的果然没错,他说最近有人来着问为什么叫宫。想不到果然如此。”

听到这话,心不由的一颤。难道这商蓝是神仙下凡。

咯吱一声,朱红色大门开了。

“让他进来”里面穿出一个男子低沉的声音。

小莲子走进院内。那大门又咯吱一声关上了。就是明楼的大门,千年的古梦般。这皇宫哪似皇宫,没有三宫六院。

走了进去。

层层水榭楼台自不必说了。绝不亚于真的皇宫。可这究竟是哪里呢。小莲子确定自己从来没来过。难道记忆有错?

他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顺着脚下的路往前走。

一直到了一座大殿前,侍卫才允许进去。

进去一看坐在前面的人,面如冠玉,眼神深邃,一身金装,而且是九五之尊的皇帝装,小莲子绝不会看出。皇家服饰他最熟悉了。

“你好,我是商蓝。”那男子说。

小莲子抬头一看,啊……

那台上坐着的皇帝分明是小意!

“小意……”小莲子有些不适应了,可他绝不会看错,他的笑,他的言谈举止,他的小动作,他都很熟悉。

“嗯。”皇上点了点头。

“愿意留在我身边么?”想不到小意竟然这样问。

小莲子错愕的看了看小意。

他还压根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也压根不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了。可他相信,眼前的那人就是他在乎的人,他心里想侍奉的人。

小莲子想到这里点了点头。

“看到前边那座桥了么?”小意指了指远处。朦朦胧胧中,小莲确实看到一座桥,人们从这头走向那头,却没有人从那头走向这头。

☆、后记之小莲7

他都很熟悉。

“嗯。”皇上点了点头。

“愿意留在我身边么?”想不到小意竟然这样问。

小莲子错愕的看了看小意。

他还压根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也压根不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了。可他相信,眼前的那人就是他在乎的人,他心里想侍奉的人。

小莲子想到这里点了点头。

“看到前边那座桥了么?”小意指了指远处。朦朦胧胧中,小莲确实看到一座桥,人们从这头走向那头,却没有人从那头走向这头。

“那是奈何桥……”小意听了听说道。

奈何,桥?!

小莲子惊讶的看着小意。

“哥哥不会骗你。你也将永远不会老去,千年万载。”小意搂过小莲。

小莲惊慌失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奈何桥是地下才有的东西,难道自己已经死了……联想刚才哥哥的话,除了死还有别的解释么。

“想明白过来了么?”小意问。

小莲摇了摇头。

“你已经死了很久了,这里是九泉之下。你能来到这里因为你是太后这一脉的陪葬,而我是几千年前也是这一脉的陪葬,所以我会遇到你,所以太后会指点你。这里和真实世界没什么两样。不同的是我是皇帝。因为这里是我用几千年的时间一手缔造的。现在它们也属于你了。”小意笑道。

小莲子还没晃过神来,咬一口胳膊,疼!

难道真的死了么,他还不敢相信……仔细想来,自己哪里有出宫!一直在宫中,伴随太后的……他忽然想起来什么,是一个梦,梦里黑乎乎的。

原来不是梦,而是地下的陵寝。他走了出去,仿佛有光召唤他一样。走着走着,就来到这里了,原来,原来……

“我一直在等一个人,让我不再孤独,现在我觉得自己等到了。”小意笑道。

小莲子所有的苦他都明白,因为他们是一样的人。

“谁助我,纵横万载无双?!”小意忽然意气风发,这是他的地盘。

“放心吧,在这里,有些东西可以重新生出来的,因为这是一个和阳间不同的世界。”小意说完拿起小莲子的手放到了自己的私处!

小莲子摸到了一样东西,蓬勃而起,玉柱一般!

这?

“你也会有的。”小意笑道。

“真的么?”站着撒尿是小莲一直渴望的。

“真的,而且这里所有的女人都是我们的臣子,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是我的世界,也是你的世界。”小意肯定的说道。“哥哥。”小莲子哽咽了……

吃了小意给的汤药几周后,他感觉私处很痒痒的,像是肉生根的感觉。小意告诉他这是必经的过程,等过了七七四十九天后,就完全长出来了。

“我不要美女,生前没有享受到,死后也想一直伴随哥哥……不再需要她人。”小莲说。

“果然是我的好兄弟……我们一起找明眸唱戏吧。”小意对这个弟弟很满意。

他想要的,他等的就是这样一种真心的牵绊。

两人在这样一个帝王城将永远生活下去……不离不弃。

☆、后记之紫貂1

林丹阳二十岁那年,闯到东北跟二叔学起了做野山菌的买卖。这买卖就忙在夏秋两季,季节到了林丹阳就跟着二叔背着袋子到深林子里边转悠,把蘑菇从土里连根拔出来,装进袋子,回去连泥土一起晒干,挑选分类,榛蘑归榛蘑,松蘑归松蘑,猴头归猴头,再转卖给外地收干货的,刚开始几年收入还不错,雨后出门收成都是满满的。近几年采到的野生菌却越来越少,因为上山采蘑菇的人多了,近一点的林子里基本都没了。采到的货少了,卖的钱也少了,勉强维持温饱。林丹阳总劝二叔,咱得想点别的路子了。

二叔叼着长烟斗,狠狠吸了一口,说,阳子,想挣着钱,看来咱得吃点苦了。林丹阳不知道二叔说的啥意思,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心里想的那个,但还是兴奋的点着头。半夜里,二叔就把林丹阳叫醒,穿上到膝盖的防水鞋,背上大袋子,戴上棉线手套往林子走。越走越远,虽然这地方四处都是山,可林丹阳从来没走进林子这么深,大半夜的,很难看清路况。夜里的寒气和露水冻得他直打哆嗦,差不多三点钟的时候,天才蒙蒙亮,林丹阳的腿都累软了,这时二叔停下来,对着二寸高的杂草丛发呆。没等林丹阳发问,二叔蹲下里,用手轻轻拨开草丛,这是从地面上露出几只油汪汪的蘑菇来。原来这就是二叔说的松茸,松茸可是野生菌中的极品,这种蘑菇只有凌晨三点四点才从地理往外冒,趁着还没长大采下来晒干,一斤能买卖到几百块,到了六七点钟的时候就长成熟了,营养价值下去了,再采下来自然没那么值钱了,只能买到几十块。几个小时的时差,价格可是天差地别啊。从此,林丹阳跟着二叔开始摘松茸了,这东西金贵,十分稀少,加上采摘时间要在凌晨,要从草丛里一点点拨出来,自然难找。因此到了冬季的时候二叔和林丹阳的积蓄还是不多。林丹阳心里郁闷,却不敢跟二叔抱怨。

每个冬天林丹阳都跟二叔上山打点野味。这是林丹阳最高兴的时候,冬天大雪封山,偶尔有山鸡,狍子在山上溜达,要是碰上了算是幸运。

这天,林丹阳拿着二叔做的土枪自告奋勇说一个人去打野味。二叔坐在炕上烤炭火,叮嘱他早点回来,这天格外的冷,林丹阳来了几年山里的路都走熟了,二叔也没有啥不放心的。林丹阳走进老林子里,看到雪上有几个小脚印,他就把外衣脱下来,挂在树上,自己躺在雪里,大风吹的他瑟瑟发抖,一个多小时后,林丹阳你实在坚持不住了,就把衣服穿上往家走了。

原来林丹阳来东北二叔这,表面上是想跟着二叔做野生菌的生意,实际上他听说东北这边的林子里出现过紫貂,这东西才是真正的金贵,它的皮毛柔软舒适,一个纯紫貂皮做成的大衣黑市里卖几十万呢,还不是轻易就能买到的

☆、后记之紫貂2

林丹阳就打起了这个主意,野生菌不景气的时候,他跟二叔提过,可二叔说,紫貂性情温和,是国家保护动物,它看到雪地里穿的少的人,会上去给他暖身,这种心地善良的动物,你怎么忍心去拨它的皮呢。何况他这几年在老林子转悠从没看到过真正的紫貂,都是听人说的,有没有不一定呢。就算有也在俄罗斯,又怎么回来咱这呢。

林丹阳不信二叔的话,一到冬天自己就往雪山里走。越走越远,却始终没看到紫貂的影。可林丹阳不甘心,他带着足够的饼子又往深里走。走了两天,晚上就睡在山上早年挖的战壕里,周围用雪堆成起来,风也吹不到。他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周围都是除了雪就是斑驳的白桦树。林丹阳继续往前走,一心一意寻找紫貂,这时他看到前边好像有点动静,因为距离远,只能看到几个小点在移动,他摸索着往前走,身上裹着羊皮,颜色和雪差不多,加上一路上都有老白桦树做掩体,估计被发现的机率很小。走的还有剩几米远的时候,他才看清楚,原来是三个人,两男一女,身材魁梧,鼻子高大,林丹阳一看就知道这是俄罗斯人,只见这几个人,拔开周围的雪,里面放着不少铁夹子,再覆上一层雪,雪上又撒上了一层榛子和松子,然后那女人又把几只白山鹑和小田鼠,用小刀放血,红红的血洒在白色的雪地里,格外醒目,再把小动物扔到雪上。三个人做完这一切静静退到岩石后边静静的等。

过了两个个小时,有一只褐色动物闻着血迹走过来。林丹阳的心都到嗓子眼了,没错,这就是传说中的紫貂,这是真正的紫貂啊。这只紫貂尾巴就有五十公分长,身子又六十公分,个头蛮大的,林丹阳想,抓四五只就够做一个貂皮大衣了。紫貂蹑手蹑脚地走到离白山鹑不远的地方,警觉的左顾右看,丝毫不敢大意。冬天是紫貂猎食最困难的时期,蛇和蛙类早就消失了,候鸟也飞走了,像金花鼠这样的鼠类也很少出来活动。林子里剩下的小禽小兽实在太少了,雪兔又不好抓,香樟个头又大,猎食不容易,不少紫貂冬天都是饥肠辘辘的。这几个俄罗斯人正是看中这一点,才给紫貂下套。

林丹阳虽然想弄几只紫貂卖钱,可看到刚才几个俄罗斯人那大铁夹子,他就不希望眼前这只紫貂上当。被它夹住,小命不保。林丹阳小时候到山上玩,就被猎人下的夹子夹住了腿,到现在走路还不利索,那滋味,只有被夹的人才知道。林丹阳的手往兜里摸去,掏出一把山榛子,这是走前二叔给他装的,还是秋天在山上采的。他把榛子洒在周围的地上,要是紫貂看到了吃了也没危险。眼看着紫貂一步一步往山鹑身边靠近,林丹阳的心从嗓子眼到了嘴上,他不能看着它死,怎么办,他实在想不出好办法,就给猎枪上堂,对着天上放了一声

☆、后记之紫貂3

他把榛子洒在周围的地上,要是紫貂看到了吃了也没危险。眼看着紫貂一步一步往山鹑身边靠近,林丹阳的心从嗓子眼到了嘴上,他不能看着它死,怎么办,他实在想不出好办法,就给猎枪上堂,对着天上放了一声。寂静的山林里仿佛受到了惊吓,雪从云杉和白桦树上落下来。那个大个子紫貂,听到声音,矫捷迅速的钻到远处的雪里不见了。林丹阳心里好像觉得踏实了,似乎比捕获了一只紫貂还踏实,而且看着雪山,树木,蓝天,心里觉得格外的海阔天空。

这一声枪响,保住了紫貂,却也惊动了三个俄罗斯人。林丹阳仅仅贴着白桦树,怕被发现,早就听说俄罗斯人的野蛮,被抓住还得了。方圆就几米远,藏还是藏不住的,两个男人揪着林丹阳的领子,几乎把他提起来了,嘴里骂着脏话。好歹林丹阳在东北呆的够久,俄语也耳濡目染学会了点,一听就知道是脏话。再见上俄罗斯人粗暴的动作,自己这次真怕是在劫难逃。

打也打了,骂也骂了。这时那个女人对着男人说了句什么。两个男人就把林丹阳绑在树上,自顾往前走了。原来他们想把自己喂野兽。就在林丹阳绝望的时候,忽然迎面走来五个穿军大衣的人。三个凶手想跑,可是没跑掉。林丹阳也被放了下来。四个人都被带到山下,又坐了很久的车,来到一个类似边境哨所的地方。

第二天,林丹阳在这看到了二叔。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走山路,误入了俄罗斯境内,现在已调查清楚,他和猎杀紫貂的事无关,被遣送回来。二叔见阳子几天不回来,怕出事,四处打听,结果听说有人越境被抓了,就来看看,没想到真是林丹阳,交了五千块的遣送费,二叔把林丹阳领走了。路上,林丹阳问起二叔,那几个人怎么处置,二叔说,听说他们非法捕猎紫貂,是个作案团伙,警方早就盯上他们了,不然也不能发现你,至于怎么判,那是人家国家的事了。

二叔告诉阳子,自己年轻那会,刚来东北,也是冲着紫貂来的,那时啥也不懂,总觉得有把枪有把弓就能抓住。也是这样走越了境,闯到俄罗斯的原始森林里,自己带的食物吃没了,枪子弹放光了也没人来救,真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灵,就在饥寒交迫几乎冻死在树下的时候,一只紫貂用自己的皮毛贴着他,来给他取暖,每隔一段时间就来一次,紧紧靠着自己的身体,正因为这只紫貂,二叔才熬过来,等到了救援人员。紫貂救了二叔的命,那时二叔才算明白,自己一辈子犯了多大的错,差点走上歧途。从此以后,二叔做起了正经的山货的买卖。

经过这些日子,林丹阳再也不打紫貂的主意了。老老实实跟着二叔做买卖,除了野山菌,松茸,还增加了新的山货品种,日子也过的越来越景气。如果碰上有打紫貂主意的人,他还劝说人家,别干那犯法又缺德的事。

☆、后记之风花雪月1

“你们看,咱们家院墙上趴着一个人。”一个稚嫩的童音喊到,一边喊一边用手指。

院子里有七个孩子,六名男童,一名女童,他们正在院落里玩老鹰捉小鸡,最大的孩子头插羽毛,扮作老鹰,其余六个孩子则是诚惶诚恐的小鸡,这里是江南首富花家大院。

听到一个孩子这样说,顿时安静下来,大家的眼光一起看向那个趴着的人。他也是一个少年,他并没有因为被人看到窘迫而逃跑,相反,他对大家微笑,虽然笑中有点点肆虐的表情。

其他的孩子跑到别的地方玩耍了,只有最小一个孩子站在院墙下看着趴着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孩子问少年。

“我叫陆小凤,你呢?”少年又问孩子。

“我叫花满楼。我们一起玩吧。”

“你不和他们一起玩了么?”

“我刚才已经和他们一起玩了,现在和你一起玩。”

少年跳下院墙开始和花满楼手拉手一起玩耍。

那一年,花满楼六岁,陆小凤六岁。

一年后,陆小凤又趴在院墙上,不过是远处的院墙,院子里的人看不到他,他却能看到院子里的人。

他亲眼看到花满楼搬到自己的小院子里,再也没有走出过。

他亲眼看到花满楼的院子里每天起兴而来败兴而归的医者打扮的人们。

他亲眼看到花满楼摔了一个又一个跟头,皓月白的衣衫沾满了泥土。

他亲眼看到花满楼拒绝别人的照顾,为此,他也没有出现在他眼前。

他亲眼看到花满楼默立小院子里的梨花树前许久许久。

因为七岁那年,一夜之间,花满楼的眼睛忽然看不到了。他是花家家主花闲庭最钟爱的小儿子,柒童,因为他钟灵毓秀,豆蔻天姿。纵然花家是江南首富,求遍天下名医,可是他的眼睛终是无可医治,

“父亲,我想一个人生活一段时间,不用你们的照顾。”柒童对来看望他的花闲庭说,那是恳求。

“柒童,我没照顾你好,我没照顾你好啊。”花闲庭对儿子的爱化为满眼的泪水。

花闲庭走后,院落里只剩下花满楼一个人。他忽然转头望向陆小凤的方向。陆小凤一惊,险些摔下去:难道他知道我来了?

“你看了我很久吧。”花满楼说。

陆小凤不在躲避,他跳下院墙,来到花满楼门前。

“你怎么知道我在?”陆小凤问。

“我闻到了你的味道,虽然很淡,但我知道是你。”花满楼回答。

“我只是……”陆小凤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明白,你只是想看看我。因为我们是朋友。”花满楼说。

“对,我们是朋友。”陆小凤说。

一年后,花满楼消失在花家的院子里,只有他亲手栽的那株梨花年复一年的盛开与零落,不曾止息。陆小凤在这个院子里再也没有看到那个少年单薄的身影。

人们说,花家的柒公子被人带走了,去治眼睛。

同一年,郊外一名少年正追捉一头野棕熊,他用的是手中的木剑,却剑剑犀利,直逼要害,几番较量,野棕熊鲜血淋漓,终于支撑不住,倒在地上,一命呜呼,死前发出的嗷叫,仿佛在质疑少年,难道真的是你用木剑杀死我的?。

☆、后记之风花雪月2

少年剖开熊腹,却见此棕熊的肾竟然是铁肾。少年取出熊肾,颤抖着藏在怀间。

数月后,一位剑师用此熊铁肾打造出一把剑,名曰青峰,剑峰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少年见到此剑是在一个夜里,,一股寒气自剑鞘冉冉升起,剑气寒光如水,咄咄逼人,仿佛那是萃取寒天九月的月光还有地下深寒凝练而成。

少年眼里流下一滴泪,为它的绝美,那是这个少年一生中唯一一次落泪。从此他的眼里再也容不下别的东西。泪落在青峰剑上,那寒光更寒了,那剑气更锐了。

剑师遂将剑赠与少年。他说,这把剑是按照你的骨骼打造的,世间也唯有你一人可以驭此剑,剑师还说,这棕熊定是吃过一块上古的玄铁,经过多年体内的炼化,把此玄铁练成了它的肾,玄铁同时也炼化掉了棕熊肾本身的血肉,所以出现了铁肾。

剑师说:“青峰饮血,近情情怯。”转身离去,弹指间没了踪迹。

这个少年叫西门吹雪。他七岁半岁。

同一年,某富家大院里。

“老爷,那崽子又偷咱的桃,差点被我逮到了。”一个管家模样的人满脸情绪的向主人抱怨。

“孩子顽皮,随他去吧。”主人慈祥的说,甚至看都不看一眼。

“老爷,这些年咱桃树上的桃子都让他一个人给摘了,您还待见他,他会更嚣张。”管家满脸不服。

“你不是每次都没捉到么。”男主人挑挑眉毛,继续躺在太师椅上看他的书。一树桃哪有此刻享受一本书重要呢。

这个孩子叫司空摘星。他七岁。

十年之后。城还是这座城。

城中最繁华的街道柴市街上多了一座小楼,小楼是陈年的梨花木搭建而成,整座楼靠木榫支撑,坚固无比,却没用一颗钉子。因为楼的主人说,铁器的东西,太寒。

陈年的梨花木并不是珍贵的木材,可它却泛着古朴的木香,比木香更吸引人的,是楼上长着各种鲜花,在阳光下缤纷绚丽的盛开,每个清晨和黄昏,总有一个白衣男子为那些花浇水施肥修剪,他总是神情怡然,浅笑。有时这个男子会着青衫。

瞳凝秋水剑流星,裁诗为骨玉为神。

即使远远的看一眼,也知,他是人间的绝代风华。

这里是百花楼,百花楼三个字同样是梨花木雕刻而成,阳雕的字体,让人觉得温暖和醇香。百花楼三个字下有一副对联,上联是:一楼萍翠随云辗,下联为:半亩闲潭酿酒香。

除了花满楼还会有活得如此怡然,花家的七公子,他一个人生活,即使他的眼睛还是看不见,而他的心已经不再黑暗中。

一楼花,一把《清绝》琴,一纸玉扇,一壶菊花茶,一份悠扬,一份舒展,一份淡定,一份闲憩,坐上琴心,谈笑风生,把酒对酌,落花满月水长流,花满心时亦满楼。

他的闻声辨位和流云飞袖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后记之风花雪月3

陆小凤因为好管闲事,眉毛和胡子一样,故称四条眉毛的陆小凤,正走在柴市街上,走在百花楼前,他忽然有种熟悉的感觉,仿佛楼上有人盯着他看。

现在的他更是以智慧和独门绝学灵犀一指名动江湖,据说,这灵犀一指没有他夹不住的东西。

在这座城的郊外,有一座山庄,名为万梅山庄,这里冬天盛开的是黄色腊梅,春天是水墨色墨梅,夏天则是白色雪梅,而秋日则是紫梅。

万树梅花一潭水,四时烟雨半山云。这是万梅山庄的汉白玉上雕刻的对联。人间的梅花是五瓣,而这里的梅花都是六瓣。可见主人是一个对梅情有独钟的人。

他有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名字:西门吹雪。青峰出鞘,必有人亡。他的剑术已是深处不胜寒了,可没有人知道真正有多深,因为曾试图探知的人都已用生命祭奠在青峰剑下。

同样,没有人知道他师承何处。

他总是一个人伫立雪中,宛如一道风景,永远一身雪白的衣裳,让人有时分不清是他落到了雪上,还是雪落到了他身上,这世间,除了剑术,他所爱甚少。

绝世。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绝世。绝世傲然。

谁有如此绝世的风采,纵览百年江湖,独西门吹雪一人。

城北,还住着一个人,被称为贼祖宗,妙手空空、盗亦有道的司空摘星。他的摘星阁,其实叫阁很勉强,因为这里就是一个石头堆砌成的大院子,完全没有一点阁楼的意思,不过院子里有口深井,据说司空摘星偷回来的东西如果没来得及出手就会藏在井下没有水的地方,可是没人知道他是如何放进去的。

陆小凤朝着百花楼上看了一眼,那个人的背影那么熟悉,就像当年在梨花树下悲伤的那个背影。他走上去。

“你来了。”花满楼说。

花满楼倒了两杯菊花茶,青花瓷,釉下彩,七分满,一滴不多,一滴不少。

“你还知道是我?”陆小凤觉得不可思议,如果当时趴在院墙上他能闻到他的味道,是因为天天接触,那么现在已经十年了,还是当年的那种味道么,连自己都不能确定。他也是刚刚看到他的眼睛才确定眼前的人是花满楼。

“一个人身上的味道又怎么会变呢?那是气质的沉淀和凝炼。”花满楼端起自己眼前的那杯茶,慢慢的品着。

“十年了,你还好么?”花满楼问。

“也算好吧,就是麻烦不断。结交过一些江湖朋友,至今没有固定居所,红颜知己无数过,常留身边无一人,算是不折不扣的浪子。”

“不是没有居所,也不是没有佳人相伴,而是你喜欢这种闲散自由的生活。”花满楼说。

“知我者,楼兄也。”陆小凤说。

“你的十年又是怎样过的呢?”陆小凤的好奇心理是永恒存在的。

“我的十年……修身养性。”花满楼停顿了一下,他脸上的表情在瞬间变化了一下,仿佛陷入了某种沉思,但是很快回过神来。虽然只是短短的刹那,可还是被陆小凤捕捉到了。

花满楼不想细说,陆小凤自然不会追问。

☆、后记之风花雪月4

轻风吹过百花楼,百花摇曳,花满楼斟茶,青花瓷,釉下彩,七分满,一滴不多,一滴不少。

一切都在这淡淡的菊花茶中。君子之交,犹如茶中之水。

陆小凤说:“明天我去拜访一个人,不知你愿意同去么?他那里可有喝不尽的酒啊。”

花满楼说:“喝不尽的酒,有趣。”

陆小凤说:“黄昏时分,城郊,万梅山庄。”

花满楼说:“原来是万梅山庄的庄主西门吹雪,早听说庄上有口奇潭,取之成酒,浓郁醇香。”

陆小凤说:“正解。楼兄你虽身居小楼却知天下之事。”

花满楼说:“听说西门庄主太阳落山后庄门不开,擅闯者则青峰饮血。”

陆小凤说:“看来你都快比我了解他了,有一次我差点着了他的道,那时我灵犀一指的功夫还不到家,不过那次之后我的灵犀一指却提升了一个境界,说来还的感谢西门要命的庄规。”

次日,还不到黄昏,花满楼已一身皓月白衣站在城郊,发鬓和衣衫在暮春的风中随风轻扬,远远的看上去,仿佛来自云端,是天上的一朵流云幻化而成,羽化出尘的背影让人望尘莫及。连自认风流潇洒的陆小凤也不禁暗叹:此人只应天上有。

花满楼总是这样,来的早些,宁可等待,也不让人等。

花满楼已经感觉到身后有人在靠近。

花满楼说:“陆兄,你来了。”

陆小凤说:“是我的轻功不够轻,还是我的味道又出卖我了。”

花满楼笑答:“是太阳快落山了。”

陆小凤、花满楼仿佛两枝梨花穿梭于的万林之间,刹那间没了踪影,只留下疾风过后依旧摇晃的树叶。

临近万梅庄的时候,花满楼忽然说:“陆兄,我们该往西走了。”

陆小凤说:“我要开始怀疑你去过万梅山庄了。”

花满楼笑说:“我听到十里外有梅花坠落的声音,想必那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陆小凤说:“这世上我又多了两样值得相信的东西,一个是你的鼻子,另一个是你的耳朵。楼兄,你这十年真是玄妙。”

花满楼说:“玄妙,这个词用的好,陆兄你以灵犀一指响彻江湖,仿佛横空出世,没有过去,没有任何痕迹,你的十年岂不是更是玄妙,。”

又说到十年,花满楼这次脸上除了一如既往的浅笑,没有任何瞬间的触动,他知道,有些该来的终究会来,来了自然会知。

说到过去,每个人都有不愿意、不能提、不想提、不必提的隐衷。陆小凤也如此,他的朋友和对手中,还没有谁能探访到他的痕迹。

以两个人的轻功之快,很快临近万梅山庄了。此时,正值暮春之际,是万梅山庄盛开墨梅的时节,还未踏进庄中,早已觉得自己身处一幅绝美的泼墨山水画中。

如果花满楼的眼睛看得见,他一定惊讶这绝世的地方,绝世的色彩。虽然他看不见,可他感觉到的决不比看得见的少,反而更多。

花满楼说:“这里墨梅的翰墨香味道果然是人间一绝。”

陆小凤说:“其实这里的酒更绝呢,哈哈。楼兄在此稍后,我去去就回。”

☆、后记之风花雪月5

花满楼点头浅笑,这是他的一贯动作,也是经典动作,因为任何时候,那浅笑的脸颊永远写着真诚与信任。陆小凤说去一下,花满楼自不必问,因为他知道,他定是去和西门吹雪先打招呼去了,告诉他今日赴约的还有一个人。

万梅山庄内。会客堂厅。

西门吹雪双腿盘坐在一张长方形的小桌前,没有插发鬓,长长的黑发散落在雪白的衣衫上,一黑一百,两种颜色十分显著。

看得出,他和陆小凤是很相知的朋友,不然他也不会如此随意的打扮出来会客,也看得出陆小凤和他是很相知的朋友,不然陆小凤也不会带一个西门未曾谋面人来。

桌上两盏酒杯,一壶酒,西门吹雪自斟自饮。青峰剑就在他的身边。青峰从不离身一尺外,是西门吹雪的习惯。从一进来,陆小凤的眼睛早已盯着那壶梅花边拔不出来了。

万梅山庄奇潭里的酒叫梅花边,这是西门吹雪取的名字,因为它千百年来始终陈酿在梅花林里,故名梅花边。

陆小凤来了,西门吹雪也不起身,仍旧是自斟自饮,随口说:“陆小凤果然是醉翁之意意在酒。”

陆小凤说:“惭愧惭愧,被西门兄看出来了。”

西门吹雪说:“你从进来眼睛没离开过酒壶。”说着,又独自饮下一盏。

世间的一切习俗,所谓礼仪,所谓待客,所谓客套,所有的一切的一切在西门眼中都是不屑一顾的。西门吹雪的眼里从来没过世俗的任何东西,他甚至从不言笑,他是那么的决绝而忘情。为此,他的朋友也甚少甚少,因为这世上值得他称为朋友的,甚少。

梅花边的酒香早已弥漫整个屋子,这让陆小凤的喉咙顿时饥渴的蠢蠢欲动,他也不客套,赶紧盘腿坐在西门吹雪的对面,同样自斟自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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