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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社会问题界定的过程

作者:美-C·赖特·米尔斯/译者:陈强 当前章节:6719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8:51

对社会问题的界定,是人们由对社会问题从日常生活的理解逐步到科学认识的过程。在日常生活层面,人们对 "问题"的理解一般是将某个事件、某个社会现象称为社会问题,一个社会现象由一般的事件、麻烦上升为社会问题,耍经历一个较长的复杂的认识过程。

一、社会问题界定的过程

理查?富勒和理查?麦尔兹在《社会问题的发展》一文中指所有社会问题都经过三个阶段,即警觉、政策决定与改革。警觉:每一个社会问题的根源都是由于人们警醒与了解到一些他们所珍惜的价值己受到威胁,而这些情况亦越来越严重。只有在这些群体认为已涉及他们的团体价值时才会开始响起警报。政策决定:在警觉出现之后,大家开始辩论问题解决办法的各种政策。有关的结果与方法都被讨论到,并且社会利益的冲突也逐渐增加,某些人所提议的解决办法有时并不为其他人所接受。这个政策决定阶段与警觉阶段最大的不同是利益群体考虑较多"何者应该做",而人们则建议”这个或那个必须做好”。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在特殊的计划上,各种各样的抗议也在各种引导下有组织地形成了改革。在这一阶段里我们可以发觉行政单位已插手其间,并将有计划的政策化为行动。--般的政策都由特殊利益团体与专家辩论来确定。

我们在中外学者论述的基础上,将社会问题的认定概括为以下几个环节。

1.利益受损集团的强烈不满和呼吁。

利益受损集团是指直接受到某类社会问题伤害的对象。他们对某种社会问题感受最深,往往最早发出呼吁。例如,当吸毒、赌博出现时,吸毒、赌博人员的家属首当其冲,深受其害。于是他们首先议论纷纷,或向亲朋好友倾诉委屈,或向政府反映,或向社会传播媒介呼吁。但此时由于问题尚在萌芽期,有些社会现象的不良影响还未显露出来,以潜在的形式存在。尚无普遍性和广泛性,因而,大多数人并没有真正认识其负功能和危害性。这些不满和呼喊往往不被人们重视,此时社会问题认定的条件还不成熟。社会成员个人和非正式群体各自关心的事情其内容和角度是不同的,他们对事情的认识往往有多义性。社会成员个别人的判断或非正式组织的判断不能作为衡量社会问题是否存在的标准。但是,随着某些现象的进一步恶化,涉及的人越来越多,利益受损集团的不满和呼吁强烈到--定的程度,并有许多社会成员和相当多的非正式群体都开始对某一现象表示不满、抗议时,说明某些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的确影响了他们的生存和利益,并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这时大多数人比较容易形成一致性的看法,达成对某些现象否定性的共识。

2.社会敏感集团及社会上某些有识之士的呼唤。

对社会问题敏感度较高的群体通常包括记者、报告文学作家、社会学家、伦理学家、政治学家、法学家等等。普通群众对社会问题的了解往往取决于日常生活中经验知识积累的感知程度和与个人切身利益关系的密切程度。由于社会发展迅速多变,社会现象纷繁复杂,人们对社会问题的敏感度因利益和知识的局限而较低。

而一些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对社会问题的敏感度较高,他们拥有较多的专业知识和判断问题的丰富经验,具有抽象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在社会公正价值观的基础上对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因而能够最先感知到社会问题。同时,由于专家学者群体具有知识分子勇于批评的特点,使他们具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对社会问题的存在进行揭露和批评,敢于讲真活,传递出某些社会问题严重性的真实信息,能引起广大社会成员的警觉。

例如,对中国社会生活中死灰复燃的丑恶现象如卖淫嫖娼、色情文化、吸毒贩毒、拐卖妇女儿童,赌博、封建迷信等,最先进行揭露利猛烈抨击的是记者和报告文学作家,然后是社会学家和伦理学家,这些人虽然没有权力。但却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较大的社会影响,他们对某些问题的看法和普遍百姓不同。他们的议论和观点,可以通过自己的文章、作品、讲话传播出去,也比较为传播媒介所重视。他们的观点不仅可以影响普通社会成员,对政治家和政府管理者也会产生一定影响,他们可以将某一社会现象直接上升到社会问题的高度,他们的呼唤容易被全社会所接受。

3.社会舆论集团及大众传播媒介的宣扬和推动。

某些社会现象能否被定为社会问题,或能否被当作社会问题看待,关键在于广大社会成员对这一问题的反映和看法。现代社会中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大众传播媒介,它是制造社会舆论的主要工具。大众传播媒介具有模拟环境和价值导向的功能,多数人依据大众传播媒介的导向对某一社会现象作出反应。大众传播媒介对某一现象、某一事件、某一问题的报道、渲染和评价,直接影响公众的看法和态度。当某些社会现象被有识之士指明或判定为社会问题后,必然会在社会上引起各种反响和议论,问题越辩越明,最终为广大社会成员所认识并接受,承认某一现象是社会问题。

虽然现代社会的公众对其一社会情况的感觉以及能否把它当作社会问题认识并不完全取决于舆论界的影响,但传播媒介对公众施加的巨大影响是不可否认的,社会成员不可能一一亲身经历某种社会情况,经受某种痛苦,他们往往根据舆论界对某些社会情况的报道和评价作出自己的反应。形成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和态度。大众传播媒介在发现社会问题中的功能主要是向公众暴露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在传播媒介的宣传下,将使某一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置于社会公众视野和社会舆论的聚焦点之下。引起全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关注,对人们平时议论的、不满的、但又十分无奈的问题进行淋漓尽致的曝光,在一个短时期内对某一现象进行集中的报道无异于一种信息的密集轰炸,具有对事件的放大效应,牵引全社会的注意力,给人们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也会对有关的管理者形成一定的社会舆论压力,促使他们表示态度和进行干预并最终向解决问题的方向迈进。

4.公众普遍的认识和接受。

当某一社会现象被传播媒介喧染和烘托成公众关注的热门话题之后,大多数的社会成员才逐渐意识到确实存在着某个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议论这一问题的现状、形成的原因、产生的危害以及消除它的对策。随着人们对这一问题严重性的认识的不断深人,焦虑和担忧便日渐加强,大多数社会成员意识到有必要通过共同的努力来消除这一问题对社会生活造成的危害,产生解决问题的共同责任感和义务感。

也就是说,当某一社会现象为相当多的社会成员所认同为社会问题时,会在社会成员心理上造成巨大的压力和不安全感,产生解决这些问题的需要,形成解决问题的共识,并在社会各个利益群体的行动中汇成解决社会问题的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这时,某一问题才真正算作一个社会问题。

例如,有一种不良社会现象出现,有的人会写信给报刊、电台、电视台的编辑,反映某一问题的严重性,有的人会在街头呼吁、请愿,以获取更多人的同情和支持,某些利益损失最大的人会组织起来,形成压力团体,以游行、示威、集会、抗议等聚合行为,要求政府出面解决某一社会问题。也有的人会通过法律途径,向立法机构提议颁布试图解决某一社会问题的相关法律。在社会学者眼中,不仅把社会问题看做是一种公共麻烦,而且把它看成是广大社会成员试图有所行动的信号,此时,众多的社会学者就会投人精力认真研究这一社会问题。

5.社会权力集团的认可与支持。

最后将某一社会现象确定为社会问题,并付诸行动准备解决的,通常是有组织的权力者群体,他们居于社会管理者的地位,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拥有更多的权力。这主要是政府部门的各级官员,虽然他们未必有充分了解某一间题的专门知识,但握有解决社会问题的决策权力和能力,可以直接调动解决社会问题所需的各种资源,这使他们在认定社会问题中处于某种特殊地位。

权力集团对社会问题定义的角度与利益受损集团、敏感集团和舆论集团有所不同。利益受损集团对社会问题的定义往往更多地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敏感集团往往从社会的价值原则和社会公正原则出发,舆论集团往往从道德规范和新闻价值考虑,而权力集团则要从社会整体利益原则出发,对社会问题作全方位思考,既要考虑政治影响,又要考虑经济因素,还要顾及其他利益集团(如既得利益集团),考虑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程序等等。因为权力集团的公开承认,就意味着社会问题的公开确定和政府正式承担起解决问题的社会责任,所以对什么现象为社会问题,权力集团的表态比起其他集团来更为慎重、当权力集团正式介人对某一社会现象的讨论并表示他们的态度时,就会使社会问题在社会生活中明确化和具体化,由于他们的认定、赞同和倡导,一个社会现象才会由少数人议论到公众舆论关注,到真正成为社会问题。

在权力集团确认某一社会现象是社会问题后,它将为解决社会问题提供各种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策略,及各种解决社会问题的物质条件,使解决社会问题由纸上谈兵到具体落实,逐步地制度化。权力集团将借助权力动员和组织社会的各种力量,发挥各种组织与社团的作用,动员社会成员,共同实施消除社会问题的政策和措施。

6.解决社会问题开始。

当某一社会问题被全社会认定为严重的、必须解决的问题,这时,解决社会问题的议事日程便提出,在利益受损集团的积极要求下,在敏感集团的积极促成下,在舆论集团的不断呼吁下,在社会广大成员的关注下,权力集团将针对社会问题寻找对策,制定出相应的法规来解决面广量大的社会问题,当解决社会问题成为一种社会需要,这时“社会的迫切需要必然而且一定会得到满足,社会必然性所要求的变化一定会给自己开辟道路,并且迟早会使立法适应这些变化”。

社会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般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遏制社会问题的发展。这一阶段是治标阶段,政府有关部门将动员各万面力量,集中力量来抑制社会问题的继续恶化。当越轨性社会问题如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十分猖獗时,第一步是集中警力打击,用强制性的力量将其压下去。当贫困十分严重时,最要紧的是发放物品,赈济贫困者。在阻止了社会问题恶化后,第二阶段是治理社会问题。这一阶段是治本阶段,主要是消除产生社会问题的因素,瓦解产生社会问题的条件。这是一个艰难而复杂的过程,因为任何社会问题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而是长期累积的,是各种因素的纠合。要解决它不能依靠一次性的突击,只能依靠逐渐的疏导来消融不利因素。

二、社会热点与社会问题的区别

《现代汉语词典》对“热点”的定义为:“某时期引人注目的地方或问题”。由此,社会热点问题可理解为社会某一时期某些引起社会关注的事情或问题。社会热点问题是社会成员所关注的某种社会现象,这些社会现象能够引起他们的好奇、关心、评论,一段时期成为社会舆论的中心。因此,社会热点有时也被称作社会焦点问题。

1.社会热点问题的特征

(1)它是社会利益的聚焦点。

社会热点问题往往是在社会生活中和社会友展中存在或产生的、与相当多的社会成员利益相关的事情。如物价、就业、住房、社会治安等,利益相关度与人们对热点的关心度有正相关关系。社会热点经常会反映某些社会矛盾和利益的冲突,具有敏感性和尖锐性。有些热点问题就是社会问题,本身即蕴含着深刻的矛盾和冲突,社会热点问题发展时的摆动性非常之大,一时难以判断并把握其本质属性。社会成员在社会热点问题发展趋势不明朗的情况下,十分希望了解它的趋势,据此来决定自己采取的对策。社会热点问题处理不好具有一定社会风险。

(2)它是社会成员的疑虑点。

群众十分关心社会热点问题,但对它的情况又不十分清楚,有许多疑问希望得到解答,需要从理论上、政策上、方法上释疑解惑,社会热点一般与重大的社会事件有关,往往是社会改革中遇到的难点、关节点,但理论又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期,原有的理论不能解释新产生的问题,社会热点问题恰恰是理论的空白点或难点,一时没有现成的或成熟的理论予以解答。所以经常是议论纷纷,却又无法得到正确的答案,这种能够感觉到又无法从理性上得到解决的热点问题经常牵动着众多人的心。在社会热点的舆论传播中,既有传播媒介的正式渠道,也有人际传播的非正式渠道,常常伴随着传闻甚至谣言,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思想混乱,这给社会学者和其他社会科学工作者、思想教育和政治宣传工作提出了切实的、艰巨的任务,对社会热点必须正确引导。

(3)它具有多样性和周期性。

社会热点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及社会生活层面都会产生热点问题。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可以同时存在几个社会热点,例如1998年同时存在着下岗失业、香港回归、住房改革等热点问题。社会热点的生命周期往往不太长,随着时间的推移及社会热点反映的社会问题被解决,人们的注意力逐渐转移到新的社会热点。例如通货膨胀是1994年、1995年的突出社会热点问题,到1996年被反腐败、社会治安等问题所替代,到2001年又被申办奥运会所取代。每年将出现新的社会热点问题。

(4)它具有社会评价的多义性。

不同的社会阶层、利益集团和职业群体会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事物作出不同的判断,并持有不同的议论、不同的心态和有不同的看法,常常会褒贬不一,出现观点相异甚至相反的情况。而且某些社会热点一部分社会成员十分关心,例如“下海”、“炒股”等,但另一些人可能并不关心。即使是相同阶层或利益群体的社会成员,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也有相异性。

社会热点的产生是正常现象,是社会发展中矛盾运动的表现形式。它作为一种较为复杂的客观事实,总是产生于特定的社会条件中,有一个生长、发展的过程,并不是无规律可循的,只要我们注重调查研究,是可以探寻到它的本质属性的。通过科学的方法研究热点问题,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结论,给广大社会成员以理性的导向,这就是我们的最大愿望。

许多社会热点的产生,往往是新生事物出现的前兆,对社会热点现象的研究,要比对其他问题的研究更困难,因为社会热点现象正在发育之中,许多因素和条件还没有完全展开,研究属于探索性质,难免会有失误和偏差,这种理论探索中的失误为我们以后深刻认识社会热点问题提供了路标。回答热点问题某种意义上做的就是探索者的工作,尽管它的答案还不尽完善,但它毕竟是理论探索的第一步,开辟了理论航道。所以理论工作者要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要有理论勇气去碰社会热点问题,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是最珍贵的。如果抱着怕惹麻烦、怕负责任的心态,只会回避社会热点问题。研究社会热点是为了透过现象看本质,寻求热点问题的理论解释,从而理顺社会成员的情绪。对待社会热点的态度,研究者恰恰应该持有冷静的态度,不能凭一时的热情解释,而要作出理性的分析。更不能为了出名,故意用猎奇的笔调喧染它,小题大作、耸人听闻、哗众取宠,以制造轰动效应同,这是对社会和读者不负责任的态度。

社会问题与社会热点问题有相似之处,有的社会热点问题是社会问题,有的社会热点问题不是社会问题,它们具有相当大的重合性。

2.社会问题与社会热点问题的区别

(1)受关注的时间长度不同。

社会问题可以是也可以不是社会热点问题。只要它没有得到解决或缓解,就一直存在并为人们所关注;而社会热点问题具有较明显的时效性,一旦问题解决或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就会被其他新的社会热点所取代。

(2)性质不同。

社会问题一般部是对社会有一定危害性的;而社会热点问题可以是对社会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的新鲜事物,也可以是阻碍社会发展的消极、丑恶现象。

(3)表现形式不同。

社会问题可以是显性的,也可以是隐性的;社会热点问题则是显性的。

(4)涉及范围不同。

社会问题关注的是公共麻烦,社会热点问题关注的范围并不限于此,可以是个人或社会的发展问题或新的价值观念(如生活方式)等。

(5)推动的媒介不同。

推动社会热点舆论的是传播媒介,是新闻工作者,他们凭着敏锐的新闻嗅觉,感觉到某种社会现象或事件的重要性,会引起社会关注,便大量报道,吸引人们的注意,形成社会热点。新闻工作者也将社会问题作为社会热点来宣传,而研究社会问题的主要是社会学者,社会学者凭着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凭着自己的专业兴趣,选择某一社会问题进行深入持续地研究,并作出科学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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