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创时期的社会学
1、奥古斯特?孔德(1798-1857)
孔德1798年出生于法国一个正统的天主教家庭,16岁进入就读于巴黎工业大学,后因对学校的因循守旧和对革新精神的压制的不满,离开学校走独立谋生、校外自学的道路。20岁结识圣西门,成为圣西门的私人秘书,这对他的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两人开始了长达7年的合作,以后两人因一本著作的版权问题而分裂,实际上,更深刻的原因是这两个人的思想观念已存在明显的鸿沟,离开圣西门之后,孔德靠学生和友人捐助维持生活。1857年孔德在孤独中死去。
孔德的社会学学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关于人类知识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三阶段法则。这三个理论阶段分别是: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实证阶段。
第二,科学等级体系。与三阶段法则相联系,孔德认为科学是一个等级体系,他认为,整个宇宙现象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按其性质可具体分作五类:天体现象、物理现象、化学现象、生物现象和社会现象。与此相应地,他将科学出划分为五种:天文学,物理学,化学和社会学。这就是孔德实证哲学体系中著名的科学分类。
第三,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孔德把社会学定义为研究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按照生物学区分为解剖学和生理学的类比,他将社会学区分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社会静力学是在人类自发秩序的一般理论指导下,研究社会有机体的组织和结构及其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其核心为社会秩序。孔德的社会动力学,就是研究社会体系发展和变化的规律,其核心是社会进步.
第四,实证研究方法。在孔德看来,社会学是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实证阶段的科学,因此社会学必须借助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这些方法主要有:观察法、实验法、比较法和历史法。
2、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
斯宾塞是西文社会学史上另一位著名的早期社会学家、实证主义者、英国社会学的奠基人。他以社会有机体学说而著称,所以人们通常把他的社会学理论称为社会有机体论。
斯宾塞出生于英格兰中部地区的一个普通教师的家庭。父亲以教学为职业,在教学活动中,他反对当时流行的让学生死记硬背的做法,提倡学生独立思考,这对少年的斯宾塞有较大的影响。
斯宾塞的主要社会学著作还有:《社会静力学》(1850年)、《人口论》(1852年)、《进化假设》(1852年)、《社会学研究》(1873年)。
社会有机体论和社会进化论的思想是贯穿斯宾塞社会学的两条主线,是他关于社会的基本理论观点。
社会有机体论。斯宾塞在他的《社会学原理》第二卷的第二部分提出了“社会是一个有机体”的著名论点。他之所以用有机体的模型而不是用无机体的假设来解释社会,是因为在斯宾塞看来,社会与生物有机体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概括起来主要有这样几点:生长过程,结构进化,功能分化,相互依赖等。除了上面谈到的相似之处外,斯宾塞也清楚地看到,社会是一个有机体,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有机体,社会是一个超有机体,它与生物有机体不同:第一,生物有机体是一个具体的整体,它的各个部分结合紧密,而社会有机体则是一个松散的整体,组成它的个体或多或少是自由和分散的,彼此结合的程度不那样牢固。第二,生物有机体中,意识集中于机体的一定部位,其他部位缺少感受能力,而在社会中,意识遍布于组成它的各个分子即每一个个人身上,因此,它的每一个成员都有程度大体相当的感受能力,能体验痛苦和欢乐。第三,生物有机体中部分与整体关系是,部分是为其整体而存在,而在社会有机体中,则是社会整体是为其部分即成员的幸福服务,而不是相反。
社会进化论。斯宾塞认为进化是一条支配社会或非社会的公理,因此社会进化是不可抗拒的。当然,在人类社会在整体进化的总趋势之下,在具体的社会中可能有暂时的倒退现象发生,也就是说,从整体讲,社会进化是必然的,而具体来讲,社会的暂时倒退也是可能的。
二、形成时期的社会学
形成时期的社会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开始确定了社会学的独立的专门对象,并且已有自身独特的研究方法,建立了一些系统的理论模型。
1、埃米尔?迪尔凯姆(1858~1917)
又译为杜尔凯姆、涂尔干,出生于法国的一个犹太教教士的家庭。在求学期间,由于他不满意学校中的经院式教育方法和远离社会的哲学思辨,成绩平平,以致于他的教授把他放在最没有希望成材的学生之列,尽管如此,他仍受哲学家布特鲁和历史学家库朗热的方法论的影响。1887年他获得波尔多大学教育学和社会科学系的教师职位,这是法国大学所开设的第一个社会学讲坛。1894年应聘于巴黎大学,为社会学争得一席之地。1896年,他创办并主编了闻名遐迩的杂志:《社会学年鉴》。
在社会学研究领域,迪尔凯姆发表过许多重要著作,主要著作有: 《社会劳动分工论》 (1893年)、《社会学方法的规则》(1895年)、《自杀论》(1897年)、《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年)等,其中《自杀论》一书影响最大。
迪尔凯姆对于社会学的发展有突出的贡献。他把孔德关于社会学体系的构想加以详细的规定,明确地界定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因此,西方社会学史上称他为“第一个为社会学确定了具体的研究范围和特定的研究方法的人”。可以说,社会学发展到迪尔凯姆阶段,才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关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迪尔凯姆认为应该是社会事实。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迪尔凯姆指出,所谓社会事实,“是任何可以对个人个人施以外在制约作用的固定或不固定的行为方式,或在一个社会中普遍出现的、同时不依赖于个人而独立存在的任何行为方式”。将社会事实的性质做了详细说明和规定,社会学的特定解释层次,研究领域以及它的学科性质也就随之确定了。社会学是对社会事实进行实证研究的一门社会科学。迪尔凯姆找到了社会学的独特对象,从而使社会学成为具有坚实基础的独立学科。
关于社会学研究的侧重点,迪尔凯姆认为应该是社会结构,而非社会中的个人。他对社会结构的组合形式作了分析,认为社会各部分依靠两种团结或联系组合在一起而保持一种正常的秩序。即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在传统的、简单的社会中,社会的整合、社会秩序的维持依靠的就是建立在相似性基础上的“机械团结”。在现代社会中的工业化城市中,社会的整合、秩序是建立在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有机联系”上。
迪尔凯姆继承和发扬了孔德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论思想,主张以自然科学为榜样,通过对经验材料进行观察、归纳、分析、预测和检验这样一些步骤,对社会现象作出客观的说明和解释。 《自杀论》则是他运用其方法论研究社会现象的代表作。被西方社会学界奉为社会学研究的典范。
2、齐美尔(1858--1918)
齐美尔是与韦伯同时代的德国社会学家。1881年获得柏林大学的博士学位,而后留校。1908年,出版了《社会学:社会形态研究》,1917年,其《社会学的基本问题》又相继出版。
齐美尔认为,社会纯粹是一个名称。它标示着由互动而联系在一起的许多个人,社会是由人们有格式的互动构成的网络。
但是,与经济学、伦理学、心理学等研究互动关系的学科相比,社会学只研究互动的形式,从具体内容中抽象出形式,但是不研究具体的内容,例如,赢利和战争都涉及到合作,工厂和家庭都含有上下级关系,社会学只是抽象地研究其中的合作过程和上下级关系,而不管是谁与谁合作及谁与谁的关系。
齐美尔的形式社会学对以后的结构重要影响,互动说则是后期美国社会学的符号互动学派的渊源之一。
3、马克斯?韦伯(1864—1920)
韦伯出生于德国爱尔福特城一个新教徒家庭,家庭的影响使他对新教的价值观早有理解。他18岁考人海德堡大学,主修法学,同时也对经济、历史、哲学和神学非常感兴趣。1884年在服完一年兵役后,韦伯转入柏林大学等学校,1889年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律师开业资格。他曾在柏林大学、弗莱堡大学、海德堡大学、维也纳大学和慕尼黑大学任教。在其生命的最后几年里,他在政治上特别活跃,不仅是一个强烈的民族主义者,希望通过强有力的权力政权促进德国的强大和发展;同时也崇尚个人主义、意志自由,主张通过民主方式开辟由有能力的政治领袖管理国家的途径。
韦伯一生著作颇多,其中对社会学产生巨大影响的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04~1905年)、 《宗教社会学论文集》(1920年)、《经济与社会》(1921~1922年)、《城市社会学研究》 (1920年)、《政治论文集》(1921年)、《科学论文集》(1922年)、《社会学和社会政策论文集》(1924年)等。
韦伯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行动。作为社会行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行动者个人赋予其行动以意义,也就是行动者个人采取行动的动机(2)行动者所采取的行动包含着以他人的行动为目标,也就是行动者主观意识到与他人的联系。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个体的行动才可称为社会行动。韦伯还将社会行动分为四种类型:目的合理的行动、价值合理的行动、情感性行动、传统性行动。
韦伯把理解作为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方法。韦伯认为理解有两种:一种是对既有行动的主观意义作直接观察的理解,也就是说,从观察者的角度来猜测行动者的主观意义,而不涉及对行动者动机的理解。另一种是解释性理解,也称为投入理解。通过移情作用或是亲身的再体验来把握行动者的主观意义。也就是置身于他人的精神状态中,从他人的立场和角度来理解他人所处的环境和行为的主观意义。
4、帕累托(1848—1923)
帕累托出生在法国,父亲是意大利贵族,洛桑大学经济学教授。瓦尔拉对他的科学志趣的形成有过重要影响。他把瓦尔拉的经济平衡论移植到社会的一般理论领域,建立了他社会学体系的基础。瓦尔拉死后,1893—1917年间,他执教于洛桑大学,1912年,完成他的主要著作《论普通社会学》。
帕累托社会学的一个中心思想是把社会视为平衡状态逐渐遭到破坏,又逐渐得到恢复的体系人,作用于社会体系的是参加社会活动的具有感情的人类个体。帕累托认为,正主要是受个人的心理气质制约的感觉的非逻辑力量使整个体系运动起来。对行动中的感觉、情绪、感情的分析是帕累托研究的重心,他用残余物的概念来表示它,强调它的稳定性,具有从社会活动中除去所有理性的想法之后仍然保留下来的那种能力。它具有天生的、自然的,不受外部条件影响的性质,是决定人的社会行为的内在的生物动因。
帕累托对政治很感兴趣,对意识形态理论有深刻的研究。他认为,意识形态纯粹用语言表达,它之所以被赋予理论的形式,是为了掩盖个人行动的非逻辑性,帕累托用衍生物这一术语来表示意识形态的观念、信仰和理论,强调它的第二位性和来源于感觉的性质。
帕累托强调非逻辑的行动观点的和非理性论的个性特点,概括地提出了潜意识的心理问题。
5、法布兰(1857—1929)
法布兰是早期美国社会学家,他的父母是挪威移民,父亲经营农场,一心想通过教育来改变家庭的地位,法布兰在耶鲁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
法布兰是个知识决定论者,持社会经济进化观。他认为,人类的进化是有选择地适应于环境的过程,人类的进化就是技术的发明和使用更有效的技术,但是,人类的进化是盲目的,无趋向、无目标、无终极的。他把人类进化分为几个阶段:新石器时代和荒蛮经济阶段、掠夺性的野蛮经济阶段、手工业经济的前现代时期以及机器占主导地位的现代时期。
法布兰还专门对知识进行了研究,他强调,思想习惯是生活习惯的产物,思维风格依赖于社会群体的组织。例如,农耕社会常倾向于多神教而且强调由神造成的物的秩序;而靠掠夺为生的文化则大多信奉一神教,而且强调神的主观意志,思维习惯又反映在知识的类型和行为上。
在研究知识、文化社会学时,法布兰发现服饰具有自然功能外,还具有隐藏的社会功能,不同的服饰显示出不同的民族风俗,还可显示出生活水平的等级、主人的社会地位。
6、米德(1863—1931)
米德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一个牧师家庭,在20岁时获得奥伯林学院文学学士学位,1887年进入哈佛大学学习哲学。受到詹姆斯等人的影响,开始信奉实用主义哲学,并对黑格尔的哲学发生兴趣。一年之后,去德国留学,师从心理学家冯特,其后在密执根大学执教,结识了杜威和库利,1894年随杜威一起前往刚建立的芝加哥大学,创办该校哲学系。米德的一生擅长讲课而不善写作。他的大部分出版物都是他的学生根据他的讲课整理而成的。其中以《心灵?自我?社会》一书影响最大。
米德认为,心灵不是一种事物或一个实体,而是一种社会过程。他指出,人类的心灵包括两种能力:理解象征符号的能力和运用象征符号的能力。自我的观念在社会互动中产生。米德对儿童的自我观念的产生特别感兴趣,他认为儿童已学会运用符号的能力,这种能力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并且与儿童参与的共同活动相联系,这种共同活动经历三个阶段。米德把这三个阶段的活动作为自我观念产生的第二个条件。
第一,预备阶段(婴儿出生——1岁):这一阶段能用他人的眼光来处理自己的行为。模仿他人的行为是此阶段的主要特色。这种模仿为獐充分地参加成人的社会生活作好了准备。
第二,嬉戏阶段(2——4岁):在此阶段里,儿童开始简单地扮演他人的社会角色。
第三,游戏阶段(4岁以后):在这一阶段里,儿童参与到有组织、复杂的活动中来,他们正式担负了某种角色。这时,他们不仅要了解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还要了解他人的角色,以使自己成为群体活动中的一分子。儿童们要想成功地从事群体活动就必须不断地对他人的行为做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