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瓶中美人(出书版)》作者:[美]西尔维娅·普拉斯/译者:郭宝莲【完结】 > ☆书香门第☆瓶中美人.txt

第 3 页

作者:美-西尔维娅·普拉斯/译者:郭宝莲 当前章节:14973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21:39

现在,我明白了,魏勒太太只不过是把她在俄罗斯做客的机会,换成让我在纽约捞到一顿便饭。

“好,我跟你吃顿便饭。”我冷冷地说,“你几点钟来?”

“大约两点开车去接你。你住在亚马逊仕女宾馆,对吧?”

“对。”

“好,我知道那地方。”

瞬间,我觉得他话中有话,但随后一想,搞不好只是几位住在这里的女孩刚好在联合国总部当秘书,而他曾经约过其中一位出游。我等他先挂电话,我才挂上,然后躺回被褥中,感觉糟透了。

我又来了,开始捕风捉影地编织起美丽的爱情梦,想象有个男的一见到我就疯狂爱上我,其实人家不过是尽地主之谊,带我参观联合国总部,之后吃个三明治罢了!

我得振作起来,别再耽溺于自己的瑰丽幻想中。

说不定魏勒太太介绍的这个同步口译员长得矮又丑,到头来又是一个我看不上眼的男人,就像最后我看轻巴帝·魏勒一样。想到这里,我心里舒服了一些。我的确看不起巴帝·魏勒,即使所有人仍以为他离开肺结核疗养院后,我会嫁给他。我清楚知道,就算地球上只剩他一个男人,我也不会跟他结婚。

巴帝·魏勒是个伪君子。

当然,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他是个伪君子,甚至以为他是我见过最棒的男孩。有五年的时间,我在远处偷偷地爱慕他,那时,他连瞧都没瞧过我一眼。后来他终于开始注意我,而我也仍然爱慕他,那段时间真是美好。之后,就在他愈来愈重视我时,我无意间发现他这人虚伪得可怕。现在,他想娶我,我却恨他入骨。

惨的是我不能把对他的看法直截了当说出来,因为我还来不及说,他就得了肺结核,所以现在非得一路迁就他不可。看来只能等到他康复,能承受赤裸的真相时再说。

我决定不到楼下自助餐厅吃早餐,因为要下去就得穿戴整齐。既然决定一整个早上赖在床上,何必多此一举,起床更衣?或许可以打电话到楼下,要他们送早餐上来,可是,这样一来,就得付小费给送餐来的人,而我向来搞不清楚该给多少小费才恰当。来纽约之后,我已经有过多次不愉快的小费经历。

刚到这间旅馆那天,有个穿服务生制服的秃头矮男人帮我把行李提进电梯,到房间时还帮我打开房门锁。想当然,一进房间,我就立刻冲到窗边,想看看外头是什么景色。过了半晌,我才意识到服务生转开了洗脸槽的冷热水龙头,还对我说:“这是热水,这是冷水。”接着扭开收音机,并把纽约每个电台的名称告诉我,听得我不知所措,只好继续背对他,以坚定的口吻说:“谢谢你把我的行李拿上来。”

“谢谢,谢谢,谢谢你喔!”他那带刺的谄媚语气听起来真不舒服。我还来不及转身搞清楚他是哪根筋不对,他就离开了,还粗鲁地甩上门。

后来,我跟朵琳说起这家伙莫名其妙的行径,她告诉我:“傻瓜,他在跟你要小费啦。”

我问该给多少,她说,起码两毛五,如果行李很重的话,就给三毛五。要不是这服务生一副热心帮忙的样子,我大可自己把行李拿上楼。我还以为这种服务含在房费里呢。

我很讨厌付钱请人去做我自己就可以轻松办到的事,这样会让我很别扭。

朵琳告诉我,一般说来小费是消费金额的百分之十。可是我偏偏手边总是没有刚好的零钱付小费,总不能拿五毛给人家,说:“我要给你的小费是一毛五,所以请找我三毛五。”说这种话未免太蠢。

第一次在纽约搭计程车时,我给司机一毛的小费。车资是一美元,所以我认为一毛很合理,因此拿一毛铜板给他时,还对他微笑,有点儿得意,结果他把铜板放在掌心,直盯着它。见他那样,我还担心自己是不是不小心给了加拿大的铜板。下车时,司机开始嚷嚷:“小姐,你要吃饭,我也要吃饭,大家都得吃饭啊。”他的嗓门之大,吓得我拔腿就跑。幸好,他被红灯挡了下来,否则我真怕他会一路开车跟着我,吼得我无地自容。

我就这事询问朵琳,她说,她上次来纽约,小费是百分之十,搞不好现在涨到百分之十五,如果不是这样,就是那个计程车司机太过贪心。

我伸手去拿《仕女生活》的人送来的书。

打开书时,有张卡片掉出来。卡片正面是一只卷毛狗,穿着一件有花朵图案的披罩式外套,闷闷不乐地坐在狗篮子里。卡片内则是一只卷毛狗带着微笑,躺在狗篮里熟睡,上方有一小张刺绣横幅,里头写着:“多多休息才好得快哟。”卡片底部则有淡紫色墨水的手写字迹:“祝早日康复!《仕女生活》的全体好友敬上。”

我草草翻阅一个又一个故事,直到看到一篇关于无花果的小说,才开始仔细阅读。

有个犹太男子的家跟隔壁的修女院之间有一片翠绿草地,草地上长着一棵无花果。犹太男子和肤色黝黑的美丽修女常在树下碰面,一起摘采成熟的无花果,有一天,两人发现枝头鸟巢里有颗鸟蛋。就在他们看着鸟蛋里的雏鸟啄壳而出时,两人的手背不经意地碰触。那天之后,修女不再出来跟犹太男子一起摘无花果,而是派了厨房里那个信奉天主教、长相凶恶的女佣出来摘果子。这女佣和男子一起摘完果子后,还会清点数目,确定男人没比她多摘,把男子气坏了。

我觉得这故事好动人,尤其是那段冬天时被覆盖在白雪底下的无花果,春天时结满累累绿色果实的描写。读到最后一页,我好不舍,真希望能爬进字里行间,仿佛爬进围墙,在美丽蓊绿的无花果树底下安眠。

巴帝·魏勒和我就像犹太男子及修女,不过他当然不是犹太人,我也不是天主教徒,而是一神教派的信徒。我们在我们想象出来的无花果树底下碰面,但没见到雏鸟破壳而出,反而目睹婴孩从女人肚子里出来,接着,发生了一些憾事,造成我们分道扬镳。

我躺在旅馆的白色床褥里,孤单又虚弱,想起巴帝待在阿迪伦德克的疗养院,一定比我更寂寞,比我更孱弱,顿时觉得自己真混蛋。巴帝在信中一再提及,他在读某位诗人的诗,这位诗人是个医生。他又说,他发现某位已故的著名俄国短篇小说家也是医生,所以,或许他可以既当医生,又当作家。

现在,巴帝·魏勒变了很多,跟过去两年我们逐渐熟识时大不相同。我想起那天,他笑着对我说:“爱瑟,你知不知道诗是什么?”

“不知道,是什么?”我说。

“是尘埃。”他一脸得意地说,仿佛很自傲有这样的看法。而我只是木然地望着他的金发、蓝眸和白牙──他的牙齿好长、好白、看起来好坚固啊──对他说:“大概是吧。”

一年之后,我来到纽约市中心,才终于想起当时该怎么回嘴。

我经常在心里跟巴帝·魏勒对话。他比我大两岁,思考很有逻辑条理,所以总是能证明自己说得有道理。跟他在一起时,我必须卖力昂起头,才不至于灭顶。

我在心里跟他的对话多半是我俩真正有过的交谈,对话的开头虽然一样,但结尾不再是我呆坐着说:“大概是吧。”而是伶牙俐齿地说出慧黠的话语来回应他。

这会儿,我躺在床上,想象巴帝问我:“爱瑟,你知不知道诗是什么?”

我说:“不知道,是什么?”

“是尘埃。”

就在他得意扬扬时,我会说:“被你切碎的尸体也是尘埃,你以为自己能医好的那些人也是尘埃,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尘埃。依我看,一首好诗能流传的时间远比一百个鄙如尘土的人加起来还久。”

被我这么一说,巴帝绝对会语塞,因为我说的都是实话。人,不过是尘土,在我看来,医治尘土不会比写诗更有意义。一首好诗可以烙印人心,让人在哀伤、病痛或失眠时拿出来反复咀嚼。

我的问题出在我把巴帝·魏勒说的每句话奉为至高无上的真理。我想起他第一次吻我的那晚,是在耶鲁大三生的舞会结束后。

那年圣诞假期,他忽然跑到我家,当时他穿着一件高领的白色厚毛衣,帅到我目不转睛直盯着他。他说:“哪天我去你学校找你,如何?”

听他这么说,我惊愕得目瞪口呆。在外地念书的我们只有周末回家,去教堂做礼拜时才会碰得上面,而且还是远远地打招呼,所以,我实在想不通他怎么会想到要跑来找我。他说,他之所以从他家跑了两英里来我家,是为了越野赛练跑。

没错,我俩的母亲是好友,她们念同一所学校,还双双嫁给教授,定居在同一个城镇,不过,巴帝秋天时拿奖学金去外地念预备私校,夏天又去蒙大拿州打工赚钱──他的工作是处理松树的疱状锈斑──所以就算我俩的母亲是同窗好友,我和巴帝的友谊也没因此加温。

他那次突然造访后,我就再没他的音信,直到三月初一个晴朗的星期六早晨。那时我在学校宿舍里念书,埋首于隐士彼得及穷汉华尔特的事迹中,因为下周一的历史课要考十字军东征。走廊上的电话忽然响起。

照理说大家要轮流去接电话,但我是这层楼的唯一新生,所以高年级的学姐多半要我去接。我等了一会儿,看看有没有人比我先一步去接电话,但随即想到大家都出去打壁球或者度周末,所以只好由我跑腿。

“爱瑟,是你吗?”楼下值班的女孩在电话另一头问道。我说 “对”,她说:“楼下有男士找你。”

我听了大吃一惊,因为那年别人介绍我认识的男孩当中,没一个再来找我。我就是运气背,遇不到好男人。尝过几次教训后,我现在真痛恨这种事:周六手心冒汗,满怀好奇地下楼,让某学姐介绍她阿姨的死党的儿子给我认识,结果发现对方是个苍白的小伙子,长得像蘑菇,还有一对招风耳,要不就是龅牙或瘸腿。难道我只配得上这种人?我虽然是个书呆子,常读到停不下来,但起码四肢健全啊。

唉,不过我还是梳梳头发,涂了点口红,拿着历史课本下楼。如果来访的人太恐怖,我就有借口说我正要去图书馆。没想到下楼后,见到的是巴帝·魏勒。他穿着卡其色的拉链夹克、蓝色粗布裤,磨损的灰球鞋,倚在邮件桌边,咧嘴对我笑。

“我只是过来跟你打个招呼。”他说。

我不敢置信,他竟然大老远从耶鲁来这里,就为了跟我打个招呼──而且据他说,他是一路搭便车过来的,就为了省钱。

“嗨。”我说,“我们去外面门廊坐着聊吧。”

我想去外面,因为值班的学姐是个包打听,她正好奇地打量我,那样子显然认为巴帝瞎了眼才会看上我。

我们坐在两张并排的藤制摇椅上。阳光澄灿,不见微风,简直可以说热。

“我马上就要走。”巴帝说。

“喂,急什么,留下来吃午饭啊。”我说。

“呃,不行,我是来陪琼恩参加大二舞会的。”

我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号大笨蛋。

“琼恩好吗?”我冷冷地问道。

琼恩·吉林跟我们是同乡,也上同一个教会,但比我早一年入大学。主修物理的她是风云人物,除了当过代联会主席,还带领曲棍球队拿过冠军。她那双卵石色的眼睛老是瞅着人直瞧,一口墓碑形状的牙齿闪闪发亮,还有充满喘息声的嗓音常让我觉得浑身不对劲。此外,她的块头还魁梧如马。我开始觉得巴帝真没眼光。

“喔,说到琼恩,”他说,“早在两个月前她就邀请我来这里参加舞会,而且她妈还问我妈,我愿不愿意当她的舞伴,你说,我能怎么办?”

“既然你不想陪她去,干吗答应下来?”我不屑地问道。

“喔,因为我还算喜欢她啊。这女孩喜欢户外活动,从不在乎你有没有为她花钱。上次她来耶鲁参加周末宿舍开放日,我们一起骑单车去东岩玩。她是唯一不用男生帮忙推上山的女孩呢。琼恩蛮不错的。”

我嫉妒得发抖。宿舍里每个大四学姐都爱去耶鲁度周末,但我从没去过。当下,我决定对巴帝·魏勒死心。没有期望,就不会失望。

“你该去找琼恩了。”我以就事论事的口吻说,“我交往的对象随时会出现,他见到我跟你坐在一起,可能会不高兴。”

“交往?你在跟谁交往?”巴帝一脸惊讶。

“应该说有两个人。”我说,“隐士彼得及穷汉华尔特。”

巴帝不发一语,所以我接着说:“这是他们的绰号。”

再补上一句:“他们来自达特茅斯。”

巴帝听了,惊讶得张口结舌。看来他的历史知识乏善可陈。他从藤制摇椅上一跃而起,还多此一举地猛力推它一下,然后把一个浅蓝色的信封扔在我的大腿上,信封上有耶鲁的校徽。

“我本来在想,如果你不在宿舍,我就留下这封信。里头有个问题要问你,你写信回答我吧,我不想当面问你。”

巴帝走了后,我拆开信。他邀请我去参加耶鲁的大三舞会。

我又惊又喜,尖叫了好几声,跑进宿舍时还高嚷着:“我要去我要去我要去。”在门廊上阳光耀眼,相较之下屋内漆黑一片。一时片刻,我的视线分辨不出任何东西,但我发现自己已经抱住值班的大四学姐。当她听见有人邀请我去耶鲁的大三舞会,立刻对我刮目相看,流露敬意。

怪的是,从此之后宿舍的情况也改变。我那层楼的大四学姐开始跟我攀谈,偶尔还会主动去接电话,也没人在我的门前冷言冷语,说有些书呆子就只会埋首于书本,枉费宝贵的黄金岁月。

然而,到了舞会那天,巴帝从头到尾都把我当成普通朋友或堂妹。

跳舞时,我们之间的距离大概有一英里远,直到“骊歌”的音乐声响起,他才忽然把下巴靠在我的头顶,仿佛很疲惫。半夜三点舞会结束,我们就着漆黑,顶着冷风慢慢走了五英里路,回到我借住的那户人家。为了省钱,我睡的是客厅那张短沙发。在客厅过一夜只要五毛,若要睡好床,多数的地方都索价两美元。

我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幻想破灭。

我原本遐想巴帝这周末会爱上我,这样一来,未来一整年我就无须发愁,不晓得周末晚上要如何打发时间。就在快抵达我下榻的住所时,巴帝说:“我们去化学实验室吧。”

我惊讶地问:“化学实验室?”

“对。”巴帝伸手牵着我,“那间实验室后方的景色很美。”

果然,化学实验室的后面有一片称得上小山坡的地方,从那儿可以看见纽哈芬的稀疏灯火。

巴帝忙着在崎岖的地面上找立足点时,我站着不动,假装赏夜景。当他俯身吻我,我睁大双眼,试图记住各家灯火的相距位置,免得忘记。

终于,巴帝站直,往后挪步。“哇!”他说。

“哇什么?”我惊讶地问道。这个干吻分明就乏善可陈,而且我记得当时还觉得很遗憾,因为在冷风中走了五英里路,我们的嘴唇都干得皲裂。

“哇,吻你的感觉真棒。”

我很得体地不做回应。

“我猜想,你跟很多男生约会过。”巴帝说。

“喔,还好啦。”我想,这一年我每个礼拜一定和不同的男生出去,才有办法表现得这么镇定。

“唉,可是我得花很多时间读书。”

“我也是啊,”我赶紧说,“成绩不能太差,免得保不住奖学金。”

“不过,我想,我还是可以设法每三个礼拜跟你见一次面。”

“好啊。”我兴奋得差点晕倒,好想立刻飞奔回学校,将这事昭告天下。

在屋前的阶梯上,巴帝再次吻我。隔年秋天,他拿到奖学金,进了医学院,所以后来我改去医学院找他,没再去耶鲁。就在那里,我发现他其实是个伪君子,还有这几年来他是如何地愚弄我。

在我们目睹婴儿诞生的那一天,我发现了真相。

6

我一直求巴帝带我去医院看看有趣的东西,所以有个礼拜,我把课全翘了,南下度个长长的周末,结果他让我尝到了苦头。

首先,我穿上白袍,坐在高凳子上,看着巴帝一伙人将四具尸体开肠剖肚。这些尸体的紫黑皮肤看起来僵硬粗韧如皮革,气味像陈年腌菜,感觉不像人类,所以没吓着我。

接着,巴帝带我离开解剖室,去一间大厅室,里头有一些大玻璃瓶,瓶里装的都是未出生就夭折的胎儿。第一个瓶子里的胎儿低垂的头颅又大又白,相较之下蜷缩起来的身躯非常小,约莫只有青蛙大。隔壁瓶子里的胎儿稍大一些,第三个瓶子里的更大,最后一瓶里的胎儿体积就跟正常婴孩一样,那模样好像正看着我,露出小猪般的笑容。

我很得意自己看了这些恐怖的东西还能泰然自若,除了一次吓得跳起来。那次,我把手肘搁在巴帝处理的那具尸体的肚子上,想贴近细看他解剖肺。一二分钟后,感觉手肘有灼热感,心想该不会尸体没真的死,还有体温吧。这么一想,我吓得跳下凳子,小小惊呼了一声。巴帝告诉我,灼热感来自于浸泡尸体的药水。听了之后,我又坐回凳子上。

午餐前一小时,巴帝带我去听课。那堂课的主题是镰形细胞贫血和一些听了让人难过的重大疾病。有几个病人被推到讲台上,大家问了他们一些问题,然后,又把他们带回讲台下。接着,放了彩色幻灯片。

我记得有张幻灯片上是个笑脸盈盈的美丽女孩,她的脸上有一颗黑痣。“这颗痣出现后二十天,女孩就死了。”医生说。现场一片静默,但下课铃声随即响起,所以我到现在都不晓得那颗痣代表什么,或者那女孩是怎么死的。

下午,我们去产房看接生。

我们先到走廊的毛巾衣服置物柜,巴帝从里面拿了白色口罩给我戴上,还拿了一些纱布。

有个又高又胖、身材就跟知名默片演员席尼·格林史区(Sidney Greenstreet)不相上下的医学生在附近闲晃,看着巴帝拿纱布一圈又一圈缠住我的头,直到我的头发全被盖住,只剩眼睛露出来。

这个医学生没礼貌地窃笑一声,说:“至少你妈还会爱你。”

当下我没听出他在侮辱我,因为那时我满脑子都在想,这家伙胖成这样真不幸,尤其他还这么年轻,有哪个女人能忍受亲吻他时贴着他的大肚腩啊。稍后,我才恍悟这家伙根本是臭美,自以为是,而且想到应该这样回敬他:“除了当妈的,谁会爱上肥成这样的男人。”不过太迟了,他已经走掉。

巴帝察看墙上的一块怪木牌,上面有一排洞,洞口的大小从一美元银币到餐盘不等。

“很好,很好,”他告诉我,“这会儿正好有人要生产。”

产房门口站了个背驼体瘦的医学生,巴帝认识他。

“嗨,威尔,”巴帝说,“谁负责接生?”

“我。”威尔有气无力地说道。我注意到他高耸的苍白额头上冒出一颗颗小汗珠。“我负责。这是我第一次接生。”

巴帝告诉我,威尔是大三生,必须接生八次才能毕业。

接着,我们发现走廊远处一阵骚动,几个男人往我们这里走来,他们穿着柠檬绿的衣袍,戴着手术帽,旁边还有几个护士,步伐参差地推着轮床,轮床上有个硕大的白色隆起物。

“其实你不该看这种画面。看了之后肯定不想生孩子。这种事应该禁止女人看,否则人类会绝种。”威尔在我耳边嘟囔。

巴帝和我笑了出来。巴帝跟威尔握了握手,然后我们三个进入产房。

见到孕妇被抬上产台,我吓得说不出话。那产台看起来就像恐怖的刑台,一端有金属镫耸在半空,另一端有各种我认不出的工具、金属线和管子。

巴帝偕我站在窗边,离孕妇只有几英尺,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

孕妇的肚子高高耸起,所以我完全看不见她的上半身和脸。她成了一只大蜘蛛,只有圆滚滚的大肚子和两条架在高镫具的丑陋细腿。整个生产过程中,她野兽般的哀号不曾停过。

稍后巴帝告诉我,那女人被上了麻药,记不得这些痛苦,所以,咒骂呻吟的她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为她是处于半昏睡的状态。

我觉得这种药一定是男人发明的。这痛苦哀号的女人分明什么都感受得到,否则不会叫得那么凄惨,可是一回家,又能制造另一个宝宝,因为药物让她忘掉生产的巨大痛苦。然而,我相信,那痛苦藏匿在她内心的秘密深处,如一道黝黑幽闭的苦刑长廊,随时都可能开启,将她关进去。

负责指导威尔的主任医师一直对孕妇说:“往下使劲,陀莫利罗太太,往下使劲,很好,继续用力。”终于,她两腿之间那一片被消毒剂染红,还剃了毛的缝隙地带,冒出一团模糊的黑东西。

“是宝宝的头。”巴帝压低声音告诉我。这时孕妇仍哀号个不停。

但婴儿的头不知何故卡住了,医生要威尔剪一刀。我听见剪刀往孕妇的肌肤剪下去,就跟剪布一样,鲜红血液立刻汩汩流下。瞬间,宝宝蹦出来,落在威尔的手上,全身紫蓝如蜜李,还裹着一层白色的糊状物和条条血痕。威尔不断地说:“他会掉下去,他会掉下去,他会掉下去。”声音充满惊恐。

“不会,不会掉的。”医生说着从威尔手里接过宝宝,开始替他按摩。紫蓝色消退,宝宝哇哇哭号,哭声真惹人怜。我看出是个男孩。

宝宝一泡尿喷在医生的脸上。稍后我跟巴帝说,我真无法想象会发生这种事。他说,这虽然不常见,但还是有可能发生。

宝宝一生出来,产房里的人立刻分成两组。护士忙着将金属名牌系在宝宝的手腕上,用棉花棒擦拭他的眼睛,裹上毛巾,放进帆布小床,而医生和威尔则开始用针和长线缝合孕妇的伤口。

里头有人跟女人说话,我想,大概在说:“陀莫利罗太太,是男孩。”但她没应答,也没抬起头。

“如何啊?”巴帝带着满足的表情问我。我们穿越翠绿的四方庭院,准备回他的宿舍。

“很棒。”我说,“这种事情我每天看也不成问题。”

我想问他,还有没有其他的生产方式,但开不了口。我总觉得,清醒地看着宝宝从自己的肚子里生出来,确定那是你的小孩,是很重要的过程。既然横竖都得受苦,干脆清醒地承受。

我经常想象自己分娩后,在产台上用手肘撑起身子,伸手抚摸我的第一个小宝宝,以某个名字低唤着蠕动不停的他。当然,那时的我一定脸色惨白,因为没化妆,又刚饱受生产的煎熬,但长发垂到腰际的我会满面笑容,洋溢着幸福的光芒。

“宝宝身上为什么有一层白糊状的东西?”我问他,好让双方有话聊。巴帝说,那是保护婴儿肌肤的蜡状物。

见到巴帝的寝室,我的脑海立刻浮现出僧侣的房间。名副其实的家徒四壁,就连床上和地上都是空的,唯独桌面上堆满了格雷的《解剖学》和几本令人生畏的大部头书。巴帝点燃一根蜡烛,拔起多宝力葡萄酒的瓶塞,我们并肩半躺在床上,巴帝啜饮红酒,我则拿起随身带来的诗集开始朗诵《我未曾访旅之地》等诗。

巴帝说,诗一定挺有意思,否则我这样的女孩怎么会整日沉醉其中。于是他提议,每次见面,我就念诗给他听,并聊聊我对该诗的看法。他经常把我们的周末安排得很紧凑,生怕虚掷两人共度的光阴。巴帝的父亲是老师,我想他应该也很适合当老师,因为他经常解释各种事情给我听,带领我接触各种新知。

我念完一首诗后,他忽然说:“爱瑟,你见过男人吗?”

从他的语气,我知道他说的不是通称的男人,而是裸体男人。

“没有,”我说,“只见过雕像。”

“嗯,那你想不想看我的裸体?”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这阵子我妈和外婆不时暗示我,巴帝·魏勒是多么清纯的乖孩子,家庭背景又单纯,教会里的人都公认他为模范生。他孝顺父母,敬重长辈,而且身体强壮,才貌双全。

听来听去,都是巴帝多好,多乖,多值得女孩为他守身如玉,所以,巴帝所做的事,绝对都无害。

“嗯,好吧。”我说。

我看着巴帝解开斜纹棉布裤的拉链,脱下裤子,放在椅子上,最后,连那件质料类似尼龙渔网的内裤也一并褪除。

“这种内裤很凉爽,”他解释,“而且我妈说清洗起来很容易。”

然后,他就这么赤条条地站在我面前,而我,就这么直瞅着他不放。当下,我唯一想到的竟是火鸡脖子和火鸡胗,真是令人沮丧。

我的沉默不语似乎伤了巴帝的心。他说:“我想,你该试着习惯我这种样子。现在,让我看看你吧。”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在巴帝面前赤身裸体,就像在学校里拍各种站姿的照片。当你不得不裸体站在相机前,你心里很清楚这些正面或侧面的全裸照片将会收录在学校体育馆的档案内,根据站姿的挺拔程度,被评定为A、B、C或D。

“喔,改天吧。”我说。

“好吧。”巴帝穿上衣服。

然后,我们接吻,拥抱了一会儿,我心里因此舒服了一些。我把剩下的葡萄酒喝了,盘腿坐在床尾,跟他要梳子,把头发梳下来盖住脸,不让巴帝看见,然后,突如其来地问他:“巴帝,你跟别人在一起过吗?”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这么问,总之这些话就自然而然地迸出来。我从没想过巴帝·魏勒会跟别的女孩在一起,因此以为他会回答:“没有,我要把我的初夜留到洞房花烛夜那天,留给像你这样纯洁的女孩。”

没想到他不发一语,反而红了脸。

“喂,有吗?”

“什么意思,在一起?”巴帝以空洞的声音说。

“你知道的,就是上床。你跟别人上过床吗?”我继续以规律的节奏把头发往下梳,盖住靠近巴帝的那侧脸。略带静电的发丝黏住我发烫的脸,我想大喊“别说,不要告诉我,什么都别说”,但我没开口,静静地梳着头。

“好吧,对,我有过。”巴帝终于回答。

我惊愕得差点儿跌下床。从巴帝·魏勒第一次吻我,还说我一定跟很多男生出去的那晚起,我就一直以为我比他懂得性,在男女情爱方面比他更有经验,所以他对我做的那些亲昵举动,比如拥抱、接吻和爱抚,全是因为我让他情不自禁,而他依然纯洁,在性爱方面懵懂稚嫩。

但现在,我愕然发现原来他一直在装,假装清纯无邪。

“说吧,跟谁?”我慢条斯理地反复梳着头发,每一梳,梳齿都戳入脸颊。

巴帝见我没动怒,松了一口气,甚至好像如释重负,终于有人可以让他倾诉自己是怎么被骗失身。

果不其然,不是他诱惑别人,是别人引诱他,所以不算他的错。去年夏天他在鳕鱼角的旅馆打工时认识的女服务生。巴帝总觉得她看着他时,眼神怪怪的,在厨房还会趁着混乱把奶子挨近他。某天,他终于挑明了问,有什么问题吗,结果对方直视着他,说:“我想吃你。”

“配上香菜吗?”巴帝说,当时他还天真无邪地笑问道。

“不用,”她说,“挑个晚上吧。”

就这样,巴帝失去了贞操,不再是处男。

一开始我以为他肯定只和那女侍睡过那么一次,但为了确定,我还是开口问他们上过几次床,没想到他说记不得,反正那年夏天每个礼拜都有两三次。我用三乘十,算出来有三十次。太过分了。

从此之后,我心里有东西冻结了。

回学校后,我四处询问同宿舍的大四学姐,如果她们试着跟某个男孩交往时,对方忽然告诉她们,他曾经跟一个当服务生的骚货睡过三十次,她们会怎么做。学姐说,多数的男人都是这种德行,除非你们的关系已经很确定,或者订了婚约,否则你没资格说什么。

其实,我在意的不是巴帝跟别人上过床。我的意思是,男欢女爱这种事我也读过不少,但如果今天这男孩不是巴帝,而是别人,或许我只会追问细节,并找别的男孩上床,来平衡一下,从此抛开这事,不把它放在心上。

我不能忍受的是巴帝的虚伪做作。他把我想成情场老手,自己装出清纯少男的形象,背地里却和放荡的女服务生打得火热,这简直是当面给我难堪。

“你妈对那女侍有何看法?”那个周末我问他。

巴帝跟他母亲感情很好,还经常把他妈对于男女关系的见解挂在嘴边,因此,我知道魏勒太太非常重视贞操,无论男女。第一次去她家吃晚餐时,她以怪异的眼神打量我,我知道她在研究我是不是处女。

果然如我所料,被我这么一问,巴帝不好意思起来。“对,我妈问起过葛蕾蒂。”他承认。

“我说葛蕾蒂是自由的,白人,二十一岁。”

我知道巴帝会帮我留面子,跟别人形容我时,绝不会像形容女侍那样,冷酷简短的寥寥数语。他经常提到,他妈老爱说:“男人要伴,女人要无限的安全感。”还有“男人像箭,飞向未来,女人是弓,要帮助男人飞得更高”。总是说到我嫌烦。

每次我想提出异议,他就说,他爸妈到了这把年纪仍鹣鲽情深,这代表她一定深知婚姻真谛。

于是,我做了决定,要彻底甩掉他。我这么做不是因为他跟女侍上床,而是他没胆对所有人坦承这件事,也没种面对自己的不完美。但就在这时,走廊的电话响起,有人去接,然后以了然一切的口吻淡淡地说:“爱瑟,找你的,波士顿打来的。”

我立刻知道大事不妙,因为整个波士顿,我只认识巴帝一个人,而他又不曾打过长途电话给我,因为这比写信贵很多。就连那次他有事想尽快通知我,也没打长途电话来,而是在医学院门口到处问人,谁周末会开车到我的学校,当然,一定找得到人,于是他把信交给那人,我当天就拿到信,而他连邮资都省下来了。

果然是巴帝打来的。他说,每年例行的秋季胸部X光检查发现他得了肺结核。他即将拿着医学院学生特有的补助,去阿迪伦德克的疗养院静养。他接着说,上周末过后,我就没写信给他,希望我们之间没出什么问题。他还问我,日后可不可以每个礼拜至少写一封信给他,圣诞假期去疗养院跟他一起度过?

我不曾听巴帝用这么不安的口吻说话。他向来很得意自己身强体壮,还常告诉我,我的鼻塞和呼吸困难其实是心理方面的问题影响了身体。那时我觉得身为医生的他说这种话未免太怪,或许,他比较适合当心理医生,不过,我当然没跟他明说。

我告诉巴帝,听到他得肺结核,我很难过,并承诺会写信给他。然而,当我挂上电话,我可一点儿都不难过,反而如释重负。

我心想,对巴帝这种自命清高的双面人来说,得肺结核是报应。这消息刚好让我省去跟大家宣布我已和巴帝分手,也不用再接受别人安排的无聊相亲。

现在,我只需告诉大家,巴帝得了肺结核,而我们也可说订婚了。后来,周六晚上我留在宿舍念书时,大家都对我特别好,她们觉得我好坚强,以念书来掩饰一颗破碎的心。

7

的确,君士坦丁这个同步口译员的身高是矮了点,但有一种独特的俊俏美。头发浅褐色,眼睛深蓝色,表情鲜活生动,看起来很像美国人,古铜肤色,一口白牙,不过我一眼就能看出他并非美国人。因为他有我所认识的美国人所不具备的东西:直觉力。

才刚认识,君士坦丁就猜出我不是魏勒太太的追随者。提到魏勒太太时,我一会儿挑眉,一会儿干笑,没多久,我们就公然同声骂起魏勒太太。我心想:“这个君士坦丁似乎不介意我个子太高,没懂几种语言,而且没去过欧洲。他能一眼就看穿真正的我。”

君士坦丁用他那辆绿色的敞篷老爷车载我去联合国大楼。他把车顶打开,里头的褐色座椅虽然皲裂,但坐起来却很舒适。他告诉我,他的古铜色肌肤是打网球晒出来的。我们并肩坐在敞篷车里,沐浴在阳光下,驰骋在街道上,他抓起我的手,亲昵地捏一捏,当下我的快乐竟然远甚于九岁那年夏天,跟父亲奔跑在炙热的白沙滩上。那天之后不久,父亲就过世了。

到了联合国大楼,君士坦丁和我进入一间豪华肃静的旁听室,坐在一个俄国女孩旁边。这女孩素着一张脸,肌肉发达,表情严肃,跟君士坦丁一样,是同步口译员。坐在那里时,我忽然想到,真怪,以前怎么没意识到,九岁之后我就不曾有过无忧无虑、单纯快乐的感觉。

九岁以后,母亲节衣缩食,让我参加童军社、划船夏令营,学钢琴,上水彩课和舞蹈课,还供我念大学,让我不愁吃穿,能够一早去划船,吃巧克力派当早餐,过着每天任新点子如鞭炮噼啪冒出脑袋的生活,但我就是没办法再像九岁时,从心底觉得快乐。

我瞅着俄国女孩猛瞧。她穿着灰色双排扣套装,以我永远不可能懂的母语连珠炮似的说出一个又一个片语。君士坦丁说,翻译片语最难,因为俄文没有跟英文相对应的片语。我真希望能被她附身,这样就能说出一个又一个片语。或许有这种能力不见得让我比较快乐,但能让我多得到一颗象征才能的小石头,这样一来我所拥有的小石头就会更多。

接着,君士坦丁和俄国女口译员及一群肤色黑、白和黄的男人在贴有标签的麦克风后面争相发言,似乎在争论什么事情。我的位置在他们的上方,而且离他们有段距离,所以只看见他们的嘴巴开开合合,却听不到半点声音。他们仿佛坐在一艘即将起航的船只的甲板上,唯独我搁浅在广漠的阒寂当中。

我开始数我做不来的事。

第一项是烹饪。

我外婆和母亲都烧得一手好菜,所以我把厨房的事全扔给她们。她们老想教我做菜,但我总是袖手旁观,随口应付:“好,好,我知道了。”任凭那些烹饪诀窍如流水,左耳进,右耳出。就算哪天我自己动手,也多半搞砸,所以后来就没人要我进厨房了。

我想到乔蒂,她是我大一时最要好的唯一女性朋友。有天早上她在她家炒蛋给我吃,味道很特别,我问她里头加了什么特别的东西,她说只有起司和蒜盐。我问是谁教她的,她说没人教,自己想的。不过话说回来,她本来就是个务实的人,读的又是社会系。

除了烹饪,我也不会速记。

这代表我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好工作。我妈一直告诉我,没人会雇用一个只修英语文学的英文系毕业生,但如果英文系毕业,又会速记,那可就另当别论。这种女孩每个雇主都抢着要,而且会有很多前途看好的男人排队上门,请她誊写一封又一封精彩的求职信。

问题是,我就是不喜欢伺候男人。我想口述我自个儿的精彩求职信,让别人为我誊写,况且,我妈给我看的速记簿里那些小小的速记符号,看上去就跟“t等于时间,s等于距离”之类的符号一样糟。

我做不来的事愈列愈长。

我不会跳舞,唱歌老是走音,又没平衡感。每次体育课,要平伸双手走平衡木时,我老是跌下去。而我最想做的两种活动,骑马和滑雪,我都不会,因为从事这两种活动要花很多钱。我不会说德语,读不懂希伯来文,不会写中文。我甚至不知道眼前这几位联合国翻译员所属的偏僻异国,是在地图上的哪个角落。

我坐在联合国大楼的心脏地带,置身在隔音设备当中,左边是会打网球又会同步翻译的君士坦丁,右边是熟谙大量片语的俄国女孩,就在这时,我毕生第一次感觉自己一无可取。问题是,我向来就平庸无能,只是我不自觉罢了。

我唯一擅长的就是拿奖学金,成绩胜过别人,而这样的日子就快没得过了。

我觉得自己像一匹没有跑道的竞赛马,或者一个大学足球明星,却忽然要穿上西装,落脚在华尔街金融区。过去的光荣事迹缩简成家里壁炉上的小金杯,上头镌刻的日期就像烙蚀在墓碑上的时间。

我看见我的人生往外分出许多枝丫,就像那则短篇故事里的绿色无花果树。

每根枝丫的顶端都有一颗肥硕的紫色果实跟我招手眨眼,那果实代表着璀璨的未来。一颗是相夫教子美满家庭,另一颗是扬名诗坛,还有一颗是杰出教授。名编辑爱·葛是一颗,游历欧洲、非洲和南美又是一颗。君士坦丁、苏格拉底、阿提拉等一群名字古怪、职业冷癖的爱人是另一颗。还有一颗是奥运女子划船赛冠军。除了这些,还有很多我看不清楚的其他果实。

我看见自己坐在无花果树的枝丫叉点上,把自己饿得半死,只因我下不了决心,无法决定该摘哪一颗来吃。每颗我都想要,但选了一颗就代表要失去其他颗,所以我只能干坐着,举棋不定,眼睁睁看着果实开始萎缩,变黑,一个接一个,掉落在我脚边。

君士坦丁挑选的餐厅弥漫着香草、香料和酸奶油的气味。来到纽约这段期间,我还没见识过这样的餐厅。通常我找的都是“汉堡天堂”这一类的地方:一尘不染的柜台面对着闪亮长镜,菜色只有巨无霸汉堡、今日例汤及四款精致蛋糕。

我们走下七阶灯光昏黄的楼梯,进入一处类似地窖的地方。餐厅就位于这里。

烟黑色的墙壁上贴着旅游海报,宛如一扇扇风景如画的窗扉,俯瞰着瑞士湖泊、日本山峦和非洲大草原。装在瓶子里的粗蜡烛蒙上了尘埃。它们仿佛在这里垂了好几世纪的泪,彩色的烛泪一层又一层堆积,红叠蓝,蓝叠绿,形成立体的美丽花边,而烛光在每张桌面投下的光晕浮动了人影,一张张脸绯红如火焰本身。

我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东西,但才吃第一口,整个人就变得好舒服。我突然想到,我刚刚之所以会幻想出那棵无花果树,还有肥硕果实萎缩后坠落地面,全是因为肠胃空了。

君士坦丁不停拿那瓶尝起来像松树皮的希腊甜酒斟满我们的酒杯。我发现自己喋喋不休,说我要学德文,要去欧洲,要效法玛姬·希金斯,当个优秀的战地记者。

等到优格及草莓果酱端上桌,我已经决定让君士坦丁来勾引我。

自从巴帝·魏勒告诉我,他跟女侍上过床,我就在想,我也该找个人上床。跟巴帝做爱不算,因为这样一来,他睡过的人还是比我多一个。我得找其他人。

我只跟一个男孩聊过男女性事。他是耶鲁的学生,南方人,鹰钩鼻,刚遭受情变打击。那个周末他来我们学校找女友,竟然发现她前一天跟一个计程车司机私奔了。那女孩和我住同一栋宿舍,而当晚又只有我在宿舍里,所以安慰他的任务就落到我的头上。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