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瓶中美人(出书版)》作者:[美]西尔维娅·普拉斯/译者:郭宝莲【完结】 > ☆书香门第☆瓶中美人.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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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西尔维娅·普拉斯/译者:郭宝莲 当前章节:14858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21:39

我们到附近一家咖啡馆,窝在隐秘的雅座,高耸的木墙上刻了好几百个人名,我们喝了一杯又一杯的黑咖啡,坦然畅谈性事。

这个叫艾瑞克的男孩告诉我,他认为我们学校那些女生很恶心。深夜一点宵禁前,她们常站在门廊的灯光下,或者在毫无遮拦的矮树丛里,跟男生激情地耳鬓厮磨,路过行人想视而不见都办不到。他刻薄地说,人类几百万年的进化,结果成了什么?还是禽兽。

接着,他谈起第一次和女人上床的事。

那时他在南方的一所大学预备私校念书,该校的特色是培养全方位的绅士。所以,他们有个不成文规定,每个人毕业前必须认识一个女人。艾瑞克说,所谓的“认识”,是《圣经》所说的那种“认识”。

因此,有个周六,艾瑞克就和几位同学搭公车到最近的城市,走进一家“声名远播”的妓院。艾瑞克召的那个妓女是个中年胖妇,染了一头红发,嘴唇丰满得让人起疑,皮肤呈鼠灰色。她不愿意关灯,连衣服都懒得脱,所以艾瑞克只好在沾满蝇粪的二十五瓦灯泡底下跟她打炮。他说,上床的感觉根本不像大家说的那样,反而无聊得要死。

我说,如果跟你喜欢的女人做,或许不会那么无聊,但艾瑞克说,如果想到自己所爱的女人跟其他人一样,也会做出这种禽兽之事,感觉一定很糟,所以,如果他爱某个人,绝不会跟她上床。若有生理需求,他会去找妓女,不让自己爱的女人沾上这种龌龊事。

这时,我忽然起了个念头,或许艾瑞克是个可以打炮的好对象,因为他有经验,而且说起这种事不像一般男孩,态度猥亵或愚蠢。不过,后来他写了封信给我,说他很有可能爱上我,因为我一方面聪明愤世,另一方面却亲切和蔼,而且跟他姐姐像得出奇。就这样,我知道我们之间没戏唱。他永远不可能跟我这种女孩发生关系。于是,我回信说,真可惜,我就快跟青梅竹马的恋人结婚了。

我愈想愈觉得,在纽约这个城市接受同步口译员的诱惑是个好主意。不管从哪方面来说,君士坦丁似乎是个成熟体贴的男人。而且,这里没有我认识的人,所以不用怕他跟学校里那些大学生一样,到处吹嘘跟我有一腿──那些臭男生,总喜欢对室友、哥儿们或篮球队友吹嘘他们跟女孩在车子后座打炮。此外,跟魏勒太太介绍我认识的男人上床,简直是一大讽刺,还能间接把这事怪到她头上,想来就令人开心。

所以,当君士坦丁开口邀请我去他家,欣赏俄国特有的巴拉莱卡三弦琴的音乐时,我开心地暗笑。我妈经常提醒我,晚上跟男生出去时,不管发生什么事,绝不能跟他回他的住处,因为这种举动只有一种含义。

“我非常喜欢巴拉莱卡三弦琴的音乐。”我说。

君士坦丁的房间有个能俯瞰河流的阳台,拖船的噗噗声在黑暗中传来。这情景让我动心,涌出似水般的柔情,我非常确定自己想怎么做。

我知道可能会怀孕,但这个念头悬在遥远的阴暗处,丝毫不影响我的决定。就像我妈从《读者文摘》剪下来、寄到学校给我看的那篇文章所言,避孕方法没有百分之百安全。这篇名为“捍卫守贞之必要”的文章出自一个已婚育子的女律师。

文章里陈述各种理由,力陈女孩不该跟丈夫以外的男子上床,而且必须结婚之后才能跟丈夫发生关系。

它的主要论点是,男人的世界跟女人不同,男人的七情六欲也迥异于女人,唯有透过婚姻,两种世界和两种情欲才能妥善融合。我妈说,通常年轻女孩要等到为时已晚才会懂得这道理,所以最好及早听取专家的意见。而已婚的女人就是专家。

这位女律师说,上等的男人要的是纯洁的女人,即便他们自己并非处男之身。他们希望自己是妻子的性爱启蒙者。当然,他们会哄诱女孩上床,还答应日后会娶她,不过一旦她献出肉体,他们就会看轻她,并认为她既然能跟他们上床,也能跟别的男人做同样的事。于是,一个女孩子的人生就这样被毁掉。

这位女士的结论是,防患于未然,守贞至上。况且,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保证不怀孕,而未婚女子一旦怀孕,人生就彻底完蛋。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根本没有站在女孩的立场上。

如果男女都保持纯贞,直到洞房花烛夜那天,当然很棒,可是,万一结婚后,对方才像巴帝·魏勒那样,忽然坦承他早非处男,那该怎么办?我无法忍受这样的观念:女人得守身如玉,但男人却可以做双面人,允许自己乱来,且要求女人守住贞操。

最后,我拿定了主意,如果要找到聪明强壮、二十一岁前仍是处子的男人实非易事,那我干脆抛开贞操观念,找个也同样有过性经验的人结婚,这还容易些。假使对方因为我非处女而糟蹋我,那我也可以让他不好过。

我十九岁时,贞操是个热门话题。

在我看来,世界并非二分为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共和党和民主党、白人和黑人、男人和女人,而是跟人上过床以及没跟人上过床的。好像人与人之间就这么一个显著差异。

我想,跨过那条界限后,我一定会判若两人。

就像终于造访欧洲的感觉吧:返国后,回家仔细照镜子,会看到我的眼眸深处有一座小小的白色阿尔卑斯山。同样的,明天我照镜子时,应该会看到如同娃娃大的君士坦丁坐在我的眼眸里,对着我微笑。

我们在君士坦丁家的阳台待了一小时左右,慵懒地坐在两张帆布躺椅里,聆听留声机源源不绝播放的音乐,两人之间堆放着巴拉莱卡三弦琴的唱片。我们笼罩在一片朦胧的乳白氤氲中,但我分不清这样的光线是来自街灯、半圆月、星光还是车灯。君士坦丁就只握着我的手,看起来毫无意图诱惑我。

我问他,他是否跟人家定了亲,或者有交往对象,但他说没有,还清楚表明他不想有这种羁绊。

终于,松树皮酿的酒让浓浓困意在我的血管里奔流。

“我要进屋躺一下。”我说。

我若无其事地晃进卧房,弯腰脱掉鞋子。干净的床铺就像一张安稳的小舟,在我面前轻轻摇荡着。我手脚大张,整个人躺平,闭上眼睛。然后,我听见君士坦丁叹了一口气,从阳台进来。他的鞋子一只接一只咚的掉到地板上。他在我旁边躺下来。

我从一撮垂散的头发后方偷看他。

他仰躺着,双手搁在脑后,凝视天花板。浆挺白衬衫的袖子往上卷到手肘,在昏暗的光线中,袖子白得闪闪发亮,感觉好诡异。而饱受日晒的古铜色皮肤现在几乎是黑色。我心想,我生平见过的男人当中,他肯定是最好看的一个。

如果我的五官脸型更立体一点,或者能把政治谈得头头是道,或者是个出名的作家,或许君士坦丁会有兴趣跟我上床。

但随后我又想,说不定他喜欢我之后,就会成为我眼中庸俗平凡的男人。当他爱上我,我会不停地挑剔他的毛病,毕竟我就是这样对待巴帝·魏勒和在他之前那些对我有意思的男孩的。

重蹈覆辙。

我经常远远地看着一个男人,觉得他无懈可击,然而,一旦他靠近,我立刻觉得跟他不可行。

这正是我不想结婚的原因之一。我完全不想过安定的生活,乖乖当一只让箭得以高高射出去的弓。我想追求变化与刺激,想自己射向四面八方,就像国庆日的璀璨烟火。

雨声吵醒我。

眼前漆黑一片,半晌后我才辨识出陌生窗户的模糊轮廓。偶尔会有光线冒出来,在墙壁上游移──宛如一根鬼魅手指在探索些什么──然后遁入空无中。

接着,我听见有人在呼吸。

起初,我以为是我食物中毒后躺在旅馆房间所发出的呼吸声,于是我屏住气,却仍听见呼吸的声音。

就在我眼前,我看见床上有一只绿色的眼睛闪闪发亮,那只眼睛像罗盘,划分成数等份。我缓缓伸出手,握住它,然后举起来,没想到连带抓起一只手臂。这只手臂沉重如死人,却暖烘烘,因为手臂的主人正熟睡着。是江诗丹顿的手表,指针显示三点钟。

他和衣入睡,身上的衬衫、裤子和袜子仍是我抛下他兀自进屋上床时的那一套。眼睛适应黑暗后,我辨识出了他的苍白眼皮、挺直鼻梁,以及那张形状美丽、说话厚道的嘴。然而,它们看起来又如此缥缈虚无,仿佛雾中的一幅图。我偎过去,瞅着他细细端详好几分钟。这是我第一次睡在男人旁边。

我试着想象成为他妻子的感觉。

早上七点起床,替他准备蛋、培根、土司和咖啡。他出门上班后,我穿着睡袍,上着发卷子,在屋里走来走去,一会儿洗盘子,一会儿整理床铺。他在外面度过多彩多姿的一天,晚上回来后,会期待丰盛的晚餐,于是,我整个晚上忙着煮菜,洗更多脏碗盘,倒在床上时已筋疲力尽。

这种生活对一个十五年来功课全拿A的女孩来说未免太枯燥,也太大材小用了点,但我知道婚姻就是这么一回事,因为巴帝·魏勒的母亲就是从早到晚忙着煮饭、打扫、刷洗,即便她丈夫是大学教授,而她自己也在私立学校教书。

有一次我去找巴帝,魏勒太太正用魏勒先生的旧西装所裁出的布条来编织地毯。这条地毯已经花了她好几个礼拜,我很喜欢她把褐色、绿色和蓝色花格呢布混织所编成的穗辫。我心想,如果是我,地毯完成后,我一定要挂在墙面当壁毯来欣赏,没想到魏勒太太竟把它放在厨房地垫原来的位置,几天后,它变得肮脏又难看,跟便宜商店里一美元的廉价地垫没两样。

我知道,即使男人在婚前献上大量的玫瑰、热吻和烛光晚餐来掳获女孩芳心,其实他私下期待婚礼结束,她就臣服在他的脚下,甘愿成为厨房里的地垫。

我妈也提过,她和我爸才离开雷诺──爸之前结过婚,所以得去雷诺办离婚手续──我爸就对她说:“哇,太好了,现在开始咱们都可以不用装模作样了。终于可以尽情当自己。”从那天起,我妈就一刻不得清闲。

我还记得,有一次巴帝·魏勒以自以为是的阴险口吻说,等我有了孩子,感觉就会不同,到时就不会再想写诗。所以,我开始觉得,或许结婚生子的过程真的就像洗脑,婚后你会像奴隶般麻木呆滞地走来走去,活在独裁的私密国度里。

我低头凝视熟睡中的君士坦丁,犹如俯视深井底部一颗遥不可及的闪亮石头。忽然,他睁开眼,眼底满是爱意地望着我。我愣愣地看着他,他眨眨眼,就像快门按下的声音划破了温柔的氛围,一双扩大的瞳孔顿时迷蒙,那眼神如漆皮,只有表层,毫无情感深度。他认出我来了。

君士坦丁坐起身,打了个呵欠:“几点了?”

“三点。”我冷冷地说,“我该回去了,明天一早还要上班呢。”

“我开车送你。”

我们背对着,各自在床的两侧穿鞋,动作慌乱笨拙。床头那盏白灯张狂刺眼,真是讨厌。忽然,我感觉到君士坦丁转身面向我:“你的头发一直都这样吗?”

“都怎样?”

他没回答,而是倾身过来,将手放在我的发根,然后像梳子般慢慢梳向发梢。我的体内爆起一阵轻微的电击,继续坐着一动也不动。从小我就喜欢有人用手指梳我的头发,被这样一梳,我总会变得慵懒平静,昏昏欲睡。

“啊,我知道了。”君士坦丁说,“你刚刚洗过头。”

然后,他弯腰去系他的网球鞋。

一小时后,我躺在我的旅馆房间,倾听雨声。听起来不像雨,反倒像水龙头大开。左胫骨中央的旧伤开始作痛,所以我不再奢望七点以前能睡着。反正七点一到,收音机闹钟就会以名作曲家苏沙(John Philip Sousa)的雄壮进行曲来唤我起床。

每逢雨天,这只曾断过的腿似乎就想起自己的存在,记起那种闷闷的痛楚。

我心想:“是巴帝·魏勒害我断的这条腿。”

接着我又想:“不,是我自己弄断的,我弄断它,来弥补自己的卑鄙行径。”

8

魏勒先生开车载我去阿迪伦德克的疗养院。

这是圣诞节的隔天,饱含雪气、灰霾厚重的天空压在我们上方。我觉得肚子好撑,整个人迟钝消沉。每年圣诞节隔天,我就有这种感觉:松枝、蜡烛、绑着金银缎带的礼物、烧着桦木的壁炉、圣诞节火鸡大餐,以及钢琴边的家人合唱或许带给人希望,然而,不管那希望是什么,终究会落空。

一到圣诞节,我就希望自己是天主教徒。

这趟车程,先由魏勒先生开车,然后换我开。我不知道我们聊了什么,但我知道我的情绪愈来愈低落。可能是积雪厚盖的乡村一片深冬寂静,给人凄凉悲苦的感觉,加上茂密冷杉从灰色山丘蔓延到路边,放眼望去,黝绿成黑,叫人心头跟着沉重起来。

我好想叫魏勒先生自己去,我要搭便车打道回府。

但一瞥见魏勒先生的脸,就知道我开不了口。他一头银发剪成男孩似的小平头,眼神澄澈,脸颊粉红,毛发霜白,宛如结婚蛋糕上的糖霜,无邪的表情似乎对人信任不疑。我必须陪他完成这场探访。

到了中午,灰霾略退,我们将车停在结冰的岔道,共享魏勒太太帮我们打包当午餐的鲔鱼三明治、燕麦饼干、苹果,以及装在热水瓶里的黑咖啡。

魏勒先生慈祥地看着我,然后清清喉咙,拂掉大腿上的食物残屑。我看得出来,他有正事要说。他这个人很害羞,有一次我去听他发表经济主题的重要演说,他开口前就像现在这样清清喉咙。

“娜莉和我一直希望有个女儿。”

那一刻,我忽然有个疯狂的想法,以为魏勒先生要宣布魏勒太太怀了个女婴。他继续说道:“可是,有哪个女儿比得上你呢?”

魏勒先生一定以为我听他说愿意当我父亲,开心得快哭出来。“好啦,好啦,”他拍拍我的肩膀,又清了一两次喉咙,“我们相互了解的嘛。”

然后,他打开他那侧的车门,绕过车子,走到我这一侧,呼出的气息在灰霾天色中形成蜿蜒绕指的缕缕白烟。我挪到他刚离开的副驾驶座,他发动车子,我们继续前进。

我不确定自己期望见到的疗养院是什么样子。

或许一栋木造屋舍,矗立在小山丘顶端,住在那儿的男女面颊绯红,年轻貌美,但因生病而眼睛红热,裹着厚毯子躺在露天阳台上。

“肺结核就像一颗藏在肺部的炸弹。”巴帝捎信到学校给我,信中写道,“你只能静静躺着,祈祷它不会爆炸。”

我很难想象巴帝静静躺着的模样,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就是把握每分每秒,尽情活出精彩人生。就连夏天我们去海边,他也不像我会躺下来打个盹。他总是跑来跑去,一会儿打球,一会儿快速做个伏地挺身,充分利用时间。

魏勒先生和我在会客室等下午静休治疗的时间告一段落。

整间疗养院似乎以肝脏色为基调。木工部分是强烈的深黝色,皮椅是焦褐色,墙壁可能洁白过,但现在惨遭霉菌或湿气摧残,面目全非。地板则铺满了斑驳的棕色亚麻油地毡。

一张矮茶几,圆形和半圆形的污渍已蚀入深色的胶合板桌面,上面放了几本破烂的《时代》和《生活》杂志。我拿起最靠近我的那一本,翻阅到杂志中间,看见秃头的总统艾森豪威尔咧着大笑脸,但神情茫然,活像罐子里的胚胎标本。

一会儿后,我察觉到水声幽幽,起初我以为是墙壁裂到开始渗出水,不过随即看见水声来自角落的小喷泉。

喷泉上一截看起来粗糙的管子喷出几英尺高的水花,犹如一只只甩出的手,五指齐张的水花哗啦落下,欲振乏力的涓滴淹溺在一摊水色浊黄的石槽中。水槽是用公共厕所常见的白色六角形瓷砖所铺制而成。

叮咚声响起,远处一扇门开启又关上。巴帝走进会客室。

“嗨,爸。”

巴帝拥抱父亲,随即走向我,朝我伸出手,那兴高采烈的模样真惹人嫌。他跟我握手。他的手摸起来肥嘟嘟又湿答答的。

魏勒先生和我坐在同一张皮沙发上,巴帝坐在我们对面那张看起来椅面溜滑的扶手椅的边缘。他一直在笑,仿佛被一根看不见的铁丝吊住嘴角。

我万万没想到巴帝会变胖。每次想到他在疗养院,眼前浮现的他总是瘦骨嶙峋,颧骨下方陷成阴影,灼红的双眼镶在几乎无肉的凹陷眼窝中。

然而,眼前的巴帝,身上原本凹陷的地方忽然全凸起。白色尼龙衬衫被大凸腹绷得好紧,脸颊丰满红润,像极了糖葫芦,就连笑声听起来都饱满丰盈。

巴帝跟我四目相接。他说:“吃太多了。天天被喂得饱饱的,然后就躺下休息。不过现在散步时间我可以出去,所以别担心,几个礼拜内我就会瘦下来。”他倏地起身,满脸笑容,像个开心的东道主,“要不要看看我的房间?”

我跟着巴帝,他父亲跟在我身后,我们穿越一道镶着毛玻璃的双推门,走进一条同样是肝脏色调的阴暗甬道。这里弥漫着地板蜡、来舒清洁剂和一种隐约像栀子花被踩烂的气味。

巴帝用力推开一扇褐色的门,我们鱼贯走入局促的小房间。

一张凹凸不平,铺着白底蓝纹薄床单的床占据了大半个房间。床头桌上有一个水罐、一个水杯,还有一支银色的体温计插在粉红色的消毒水中。床尾和衣橱门之间塞进了另一张桌子,上面堆满书籍、纸张和看起来破烂的陶罐──入窑烧过,也上了色,但没上釉。

“哇,”魏勒先生喘了口气,说,“看起来挺舒适的。”

巴帝笑笑。

“这是什么?”我拿起一个莲叶状的陶制烟灰缸,细腻的黄色叶脉绘在绿底上。巴帝没抽烟啊。

“这是烟灰缸。”巴帝说,“送你。”

我放下它:“我不抽烟。”

“我知道啊,”巴帝说,“不过我想你会喜欢。”

“嗯,”魏勒先生抿了抿薄如纸片的嘴唇,“我想,我该上路了,就让你们两个孩子……”

“好,爸,那你慢走。”

我好惊讶。我以为魏勒先生会留下来过夜,明天开车载我回去。

“那我也一起走。”

“不,不,”魏勒先生从皮夹抽出几张纸钞,塞给巴帝,“给爱瑟弄个舒服的火车座位。她待个一两天再走。”

巴帝送他父亲到门口。

我觉得魏勒先生抛弃了我。这一切肯定是他安排的,不过巴帝否认了。他说他爸只是无法忍受生病这种事,尤其是自己的儿子生病,因为他认为,所有的疾病都源自生病的意念。魏勒先生这辈子一天都没病过。

我坐在巴帝的床沿,因为没其他地方可坐。

巴帝以认真的表情翻阅桌上那叠纸张,最后拿出一本薄薄的灰皮杂志,递给我:“翻到第十一页。”

这本杂志是在缅因州的某地印刷的,里头全是诗和叙述文,各篇之间以星号做区隔。我看见第十一页有一首诗,诗名是《佛州破晓》。快速浏览时,画面源源浮现我的眼前:西瓜色的晨曦、玳瑁绿的棕榈树,以及海螺吹出的声音如希腊建筑般壮观。

“这首诗还不错。”其实我觉得烂透了。

“知道是谁写的吗?”巴帝问,露出奇怪的傻笑。

我的视线往下移到这页的右下角。巴·魏。

“不晓得欸。”但我随即改口,“我知道了,巴帝,是你写的。”

巴帝挪到我身边。

我往后挪。我对结核病所知甚少,但总觉得这种病很可怕,会不着痕迹地四处散布。我心想,现在的巴帝很可能就笼罩在致命的肺结核菌当中。

“别担心,”巴帝笑着说,“我不是阳性。”

“阳性?”

“就是不会传染给你。”

巴帝停下来喘气,仿佛爬了一段陡坡,中间停下来喘息。

“我有个问题问你。”他最近有个让人坐立难安的坏习惯,就是老爱用目光刺穿我的眼睛,好似一心要看穿我的脑袋,分析里头的思绪。

“我本来想写信问你。”

我的脑海闪过一个浅蓝色信封,背面的盖口印着耶鲁大学的校徽。

“不过后来决定等你来。我想,当面问你会比较妥当。”他停顿,“嗯,难道你不想知道我要问什么?”

“什么?”我低声问,心想大事不妙。

巴帝偎近我,一手揽住我的腰,另一手把我的头发从耳边拂开。我一动也不动。他低喃问我:“你愿意做巴帝·魏勒的太太吗?”

我险些爆笑出来。

我心想,我远远暗恋巴帝·魏勒那五六年间,如果他这么问我,我一定会惊喜若狂。

巴帝发现我面有难色。

“喔,我知道我现在的状况不太好,”他赶紧说,“我还在服用对氨基水杨酸(PAS),而且可能要拿掉一两根肋骨,但明年秋天我应该就能回医学院念书,最迟不会超过后年春天……”

“巴帝,我想,有件事我必须让你知道。”

“我知道了,”他费力挤出这句话,“你已经跟别人在一起。”

“没有,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样?”

“我这辈子都不结婚。”

“你疯了啊。”巴帝的精神为之一振,“你迟早会改变想法的。”

“不会,我心意已决。”

巴帝不理会,仍一脸开心。

“还记得吗?”我说,“有一晚观赏完小喜剧,我们一起搭便车回学校?”

“我记得。”

“当时你问我,我喜欢住在城市或乡村?”

“你说……”

“我说,我又想住城市,又想住乡村。”

巴帝点点头。

“然后,”我的声音忽然充满力道,“你就笑了,说我完全符合精神官能症的症状。你说那个礼拜你上心理学时,有份关于精神官能症的问卷就有这一道问题。”

巴帝的笑容退去。

“嗯,你说得对,我确实有精神官能症,我永远没办法决定要住在乡村或者城市。”

“你可以住在城乡之间啊。”巴帝提议,试图帮我解决问题,“这样就可以有时进城,有时下乡。”

“那,精神官能症到底跟住哪里有何关系?”

巴帝没答话。

“说啊?”我厉声追问,心想,不能太宠病人,这样对他们不好,会把他们惯坏。

“没有关系。”巴帝静静地说,声音有气无力。

“还精神官能症咧,哼!”我不屑地冷笑道,“如果想同时获得两种不相容的东西,这样的心态就是精神官能症,那好,我承认我有这种毛病。我这辈子就是要在两种不相容的东西之间飞来飞去。”

巴帝将他的手盖在我的手上。

“让我跟你一起飞。”

我站在匹斯贾山的滑雪坡顶往下望。其实我不该上来,毕竟这辈子我还没滑过雪,不过,美景当前,有机会我当然要好好享受一下。

我的左手边,缆绳将滑雪客一一拖上山,放在积雪的山顶上。正午阳光一晒,山顶上的雪地稍融了一些,加上游客来来回回踩踏,地面变得坚硬光滑如玻璃。我的肺和鼻腔被冷空气侵袭,清爽得难以置信。

四面八方都有滑雪客腾空冲下令人目眩的陡坡,他们一身红、蓝或白夹克,宛如美国国旗,飘闪而过。

滑雪道的底部,仿原木的小屋传出流行歌曲,划破逼近的阒寂。

少女峰上往下眺

我俩从农舍……

轻快活泼又响亮的音乐声悠悠流过我的四周,宛如一条看不见的潺潺溪水,流过冰雪荒漠。不经意甩出手,我就会被抛下山坡,滚向滑雪场外的一个米色小点。这个小点,就是置身于观众群的巴帝·魏勒。

整个早上,巴帝都在教我滑雪。

首先,巴帝跟村里的一个朋友借来雪屐和雪杖,又跟疗养院里某医生的太太借雪靴──她的脚只比我大一号。再跟实习护士借红色的滑雪外套。尽管众人极力劝阻,他仍顽固地坚持成行。

见巴帝这样,我想起他在医学院时曾因鼓励最多家属捐出亲人遗体而获奖。他们解剖这些人体主要是为了医学,无关乎遗体本身有无解剖的需求。我忘了这个奖项名称,不过我可以想象巴帝穿着白袍──听诊器从侧边口袋突出来,活像他身体上的器官──略带微笑,对那些仍因亲人死去而震惊无言的家属深深一鞠躬,说服他们签下解剖同意书。

接下来,他向医生借车。这位医生自己也得过结核病,所以对病人的需求感同身受。就这样,当不见天日的疗养院走廊响起铃声,宣布散步时间结束,我们也正好驾车离开。

巴帝跟我一样没滑过雪,但他说基本原则很简单,而且他常在一旁看教练教学生,所以有把握传授我必要的诀窍。

前半个小时,我乖乖听从他的教导,以人字的方向爬上一个小坡,然后雪杖撑地,用力一推,笔直滑下坡。巴帝似乎颇满意我的进展。

“很好,爱瑟,”我第二十次爬上同一道小坡时,他终于告诉我,“现在,去抓缆绳,上到更高的地方试试看。”

听他这么一说,我停下来。脸红气喘。

“巴帝,可是我还不会之字滑行。从山顶往下滑的人都知道怎么滑之字。”

“喔,那你到半山坡就好了,这样下滑的冲力就不会那么大。”

巴帝陪我走到缆绳,教我怎么抓绳索,然后要我抓紧,让缆绳带我上山。

今天,我完全没有跟他唱反调的念头。

一条粗糙扎人的蛇绳缠绕在我的手指之间,我紧紧抓住它,整个人被它带上山。

我摇摇晃晃,被它拖着快速移动,只能力求平衡,不敢奢望能在半山腰松手脱绳。我的前后都有滑雪客,一旦松手,很可能会被撞翻,让一堆雪屐和雪杖打中我。为了不惹麻烦,我只好默默抓住缆绳,继续上升。

然而,到了山顶,我开始后悔。

巴帝认出我来,看见裹着红夹克的我在山顶畏怯踌躇。他的双臂在空中剧烈挥动,像卡其色的风车。接着,我看见他向我示意,试图告诉我,络绎不绝往下滑的滑雪客当中有一条空隙,要我从那里下去。但我迟疑不安,喉咙发干,从我脚边到他脚边那条平顺的白色路径渐渐模糊。

一个人从左边滑过这条路径,另一个从右边穿越,而巴帝的手臂继续若有似无地挥舞,宛如滑雪场彼端升起的天线。放眼望去,挤满整个滑雪场的人群宛如蠢动的微生物,如细菌之流,或者像是明亮歪斜的惊叹号。

我的视线离开人潮汹涌的雪坡底部,往上移动。

天空睁着巨大灰眼回望我。蒙雾的太阳从四面八方发散出阒寂苍白的日光,光芒越过一个又一个山头,汇聚在我的脚边。

我内心有个声音喋喋不休,要我别做傻事,应该保护身体发肤,以雪坡两侧的松树丛为掩护,脱下雪屐,走下山,像只令人厌恶的蚊子,有自知之明地默默离开这个地方。滑下去很可能没命,这念头在我的心里冷冷地滋长绽放,如同一棵树,一朵花。

我目测我和巴帝之间的距离。

现在,他双臂交抱,跟身后的横条篱笆融为一体,同样是褐色,同样地无关紧要、木然无感。

我移动到山顶边缘,把雪杖的尖头戳入雪里,用力一推,将自己抛出去。我知道,这一抛,无论靠技术或者迟来的理智,都为时已晚,想停也停不下来了。

我笔直往下冲。

先前躲藏起来的劲风以全速力道扑进我的嘴里,还耙起我的头发,让它们与地面呈平行。我往下坠,但白色太阳并没相对地往上升。它悬在一波波凌空峰峦之上,是无知觉的万物枢纽,没有了它,世界难以继存。

我的体内有个呼应的小点,那一点跟着我的肉身朝向太阳飞去。迎面乍然涌来的风景──空气、山峦、树木、人群──让我的胸臆激昂鼓胀。我想着:“原来快乐的感觉就是这样。”

我俯冲而下,把蛇行的滑雪客、新手和高手全抛在脑后,穿越日积月累的伪装、笑容和妥协,冲入我的过往。

两侧的人和树不停往后退,就像隧道两旁的黑墙,我冲向尽头那静止的亮点──深井底下的石子、蜷缩在母亲肚腹里,白皙可爱的小宝宝。

满嘴的沙粒让我的牙齿嘎吱响,沁凉的雪水渗入我的喉底。

巴帝的脸悬在我的上方,如此贴近,显得巨大,像一颗脱轨的星球。他的后方冒出其他人的脸孔。而更后方,雪白地平线上挤满了黑点。旧有的世界一点一滴蹦回原来的位置,仿佛某个乏味的神仙教母将仙女棒一挥,把刚刚的新世界变不见。

“你滑得很棒。”熟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里,“可惜有人闯进你的滑道。”

有人解开我雪屐上的固定扣,有人捡回我那两根歪七扭八插在两处雪堤上的雪杖。我的身后就是小屋的篱笆。

巴帝弯腰替我脱掉靴子,以及靴里的数双白色毛袜。他那只肥嘟嘟的手盖住我的左脚掌,然后一寸一寸往上游移到脚踝,停在那里细抚摩挲,好似在探测有无私藏武器。

穹苍高处的白色太阳冷冷地照耀大地,我好想以太阳为砥石来磨砺自己,直到自己磨得跟刀刃一样圣洁、纤薄和精粹。

“我要上去,”我说,“我还要滑。”

“不行,不可以。”

巴帝的脸出现怪异的满足表情。

“不行,不可以。”他重复道,然后咧出微笑,“你的腿有两个地方断掉,未来几个月都得裹上石膏。”

9

“我真高兴他们快死了。”

希尔妲打了个呵欠,弓起她那纤细如猫足的手脚,将头埋入臂弯,继续趴在会议桌上睡觉。一束胆汁绿的稻草黏在她的眉毛位置,真像一只热带鸟。

胆汁绿,这是今年冬季的促销色,但希尔妲一如往常,比流行抢先了半年。胆汁绿配黑色,胆汁绿配白色,胆汁绿配上远房近亲的尼罗绿。

吹捧时尚的文案,金玉其外,虚有其表,在我的脑袋里像鱼一样吐出泡泡,浮上水面时啪的一声,爆出空洞的原形。

我真高兴他们快死了。

我暗自咒骂自己走霉运,怎么在旅馆的自助餐厅巧遇也正抵达的希尔妲。我昨天太晚睡,脑筋迟钝,想不出回房间的好借口,比如忘了戴手套、手帕、伞或笔记本之类的,结果下场就是不得不和她走上一大段枯燥乏味的路,从旅馆的雾状玻璃大门,到位于麦迪逊大道,敝公司那片贴着草莓色大理石板的门口。

希尔妲一整路都以模特儿的姿态走路。

“这顶帽子好漂亮,是你自己做的吗?”

我预期希尔妲会反唇相讥,说:“听你这样子,你是不是生病了啊?”没想到她只是伸直了天鹅般的长颈子,骄傲地展示帽子,然后把颈子缩回去。

“是啊。”

昨晚我去看一出戏,女主角被恶灵附体,每次恶灵借她的嘴说话,她的声音就变得低沉有瓮音,让人分不出是男是女。嗯,希尔妲的声音就像那个恶灵。

她瞅着自己在闪亮橱窗里的倒影猛瞧,仿佛要分分秒秒确认自己仍存在着。我们之间的沉默如此深沉,我想我也有部分责任。

于是,我找话题:“间谍罗森柏夫妇的事很可怕,对吧?”

今天深夜,罗森柏夫妇就要被处决。

“是啊!”希尔妲说。她的一颗心,就像以绳索套在手上织打出来的图案,虚假浮幻,但这一刻,我终于触到其中一条具有人性的绳索。然而,直到我们抵达一早就阴郁如坟的会议室,等着其他人到来,她才继续详述她那句“是啊”所代表的意思。

“世界上竟有这种人,太可怕了。”

她说完后打了个呵欠,浅橘色的嘴巴张得偌大,形成一个巨大黝黯的黑洞。我出神地望着她脸庞后方的大黑洞,直到她那两片唇相碰、开合,附身的恶灵冒出声音:“我真高兴他们快死了。”

“来,笑一个。”

我坐在洁·西办公室那张粉红天鹅绒的双人座椅上,拿着一朵纸做的玫瑰,面向杂志社的摄影师。我们来此见习的十二个人当中,只剩我还没拍照。我企图躲在化妆室里,但没成功,贝琪从门下缝隙窥见我的脚。

我不想拍照,因为此刻的我很想哭。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想哭,只知道若有人跟我说话,或者近距离看着我,我的眼泪就会夺眶而出,泣声也会夺喉迸出,而且一旦开始哭,就会哭上一整个礼拜。我可以感觉到我里面的泪水就像一杯盛得太满但放得不稳的水,随时可能会溢洒出来。

这是最后一次拍照机会,接着杂志就要送厂印刷,而我们也要踏上归途,各自回陶沙市、比洛克西市、堤内可市、库思湾市,或者所来自的任何地方。照相时我们得拿着小道具,来呈现出我们想成为的人。

贝琪拿的是一根玉米,代表她想嫁给农夫。希尔妲拿着一个没有五官、头顶光秃秃的制帽用假人头,意思是她想设计帽子,而朵琳拿的是一件绣金的纱丽,代表她想去印度当社工(但私底下她告诉我,其实她只是想要摸摸纱丽)。

他们问我想做什么,我说我不晓得。

“喔,你一定知道的。”摄影师说。

“她啊,”洁·西俏皮地说,“她什么都想做。”

我说,我想当诗人。

于是大家四处寻找能代表诗的东西给我。

洁·西建议我拿一本诗集,但摄影师反对,说这样太过明显,最好是某种能启发诗兴的东西。最后,洁·西从她的新帽子取下一朵长茎的纸玫瑰。

摄影师调整他那些白热的聚光灯:“让大家看看你写诗的时候有多快乐。”

我的视线穿透洁·西办公室里雕有大片叶子的窗楣,望向远方的蓝天。几朵夺目的云朵从右飘向左。我的目光紧紧追随着最后一朵云。仿佛当它飘出我的视线,我也能幸运地随它而去,离开这个世界。

我觉得我有必要让嘴巴的线条保持水平。

“笑一个嘛。”

终于,我乖乖地扬起嘴角,就像腹语师操弄的木偶,皮笑肉不笑。

“喂,”摄影师不满意,而且忽然有预感地这么说,“你怎么好像要哭似的。”

被他这么一说,我再也克制不住。

我把脸埋入粉红天鹅绒双人座的椅背,将整个早上潜行在我胸臆的情绪彻底发泄出来,泣声凄怜,泪水苦咸,整个人如释重负。

我抬起头时,发现摄影师不见了,也没看见洁·西的人。四肢无力的我感觉被人抛弃,仿佛自己是一只可怖动物所蜕下的皮。能摆脱主子是一种解脱,但主子离去时似乎也带走了我的灵魂,以及所有它可以操控的东西。

我在皮包里翻找那个镀金小盒子──里头有睫毛膏、睫毛刷、眼影、三支唇膏和一面小镜子。镜子里那张脸看起来像长期惨遭毒打的人,隔着囚牢的铁栅望着我。淤青肿胀,面色不堪。这张脸显然需要肥皂、清水和基督徒的宽容怜悯。

我开始怯怯地涂抹这张脸。

一会儿后,洁·西像一阵微风,步履轻盈地回来,怀里抱着一叠纸稿。她真厉害,给我独处的时间恰到好处。

“读读这些,”她说,“你会轻松愉快一点。祝阅读愉快。”

每天早上,如雪花般涌进的稿件堆在小说编辑室,让原本多到积尘沾灰的稿量雪上加霜。我相信在全美各地,每天都有人在书房、阁楼和教室里偷偷写作。假设每分钟就有人完成一篇作品,那五分钟就有五篇堆在小说编辑室的桌面上。一小时内就有六十篇叠在地板上。一整年下来……

我的嘴角泛起微笑,看见半空浮现一篇清新的作品,右上角署名爱瑟·葛林伍德。我申请了一门名作家开设的夏日写作班,希望这个月在杂志社的见习结束后就能去上课。申请时要缴交一篇自己写的短篇故事,由名作家阅读,然后他会通知你是否够资格参加他的课程。

的确,参加这种课程的人数一定不会太多,不过我还是老早前就把小说交上去,但还没收到回音。我有信心,回到家就会发现桌上躺着录取信。

我决定到时要以笔名把在课堂上写的几篇小说寄给洁·西,让她跌破眼镜。我想象有一天,小说编辑室的主编亲自到洁·西的办公室,将这几篇小说放到她的桌上,说:“这几篇是上乘之作。”洁·西看了之后,也有同感,全部采用,并邀请作者吃中饭,结果一到,发现作者是我。

“真的啦,”朵琳说,“这个不一样。”

“说说看哪里不一样。”我冷冷地说。

“他是秘鲁人。”

“喔,那一定又矮又胖,”我说,“而且跟阿兹特克人一样丑。”

“错,错,错,亲爱的,我已经见过他了。”

我们坐在我的床上,置身在一堆乱七八糟的棉衣物、勾纱脱线的尼龙丝袜和灰色的内衣裤当中。朵琳已经劝了我十分钟,要我跟蓝尼的朋友的朋友去乡村俱乐部跳舞,她还保证,这个男的跟蓝尼上次那个朋友不一样。但我明天一早八点要搭火车,我觉得今晚就该动手整理打包。

况且,我有点想独自在纽约街道上逛整晚,希望临行前夕,终于可以感染这个城市的神秘和华丽。

但我终究屈服了。

最近这几天,我愈来愈拿不定主意该做些什么。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做某事,比如装箱打包,最后却只把那些昂贵但肮脏的衣服从抽屉和衣橱拖出来,散置在椅子、床铺和地板上,然后坐在那里看着它们,茫然不知所措。它们似乎都有独特顽固的个性,拒绝被我清洗、折叠、收妥。

“都是这些衣服啦,”我告诉朵琳,“想到出去玩回来后还要面对这些,我就难受。”

“那简单。”

满脑子想着邀我出去的朵琳很有技巧地抓起一件件衬裙、长袜,以及那件细致美丽、衬满钢丝的无肩带胸罩──这是樱草花马甲公司送的礼物,但我一直没勇气穿上它──就这样一件又一件,最后是那堆让人不胜唏嘘,每件价值高达四十美元的古怪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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