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犯人说,“你总不打算今天早上再生一个,对不对?”他上了船,把小船推离陆地,小船立即隐没在雾里。“把桨递给我。”他没有转身,只是扭过头来对她说。
“桨?”
他转过头来,“桨板,你正躺在上面的。”可是,她并没有躺在桨上,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土墩,或者说是小岛,继续缓缓地隐没进雾里,而这片羊绒般的没有重量难以触摸的迷雾,已把小船当作珍贵的珠玉或易碎的精巧摆设藏了进去。犯人蹲在那儿急了,不只是垂头丧气,简直是惊骇不已,气得发狂,好比一个人刚躲开一个砸下来的保险柜,却偏偏又被柜上的一块重两盎司的镇纸击中;这情景更让他无法忍受,因为他这辈子还从未落到过连退避余地都没有的地步。这时,他毫不迟疑,抓住葡萄藤的一端便跳进水里,消失在奋力的爬行中,等他再次浮出水面时还在不停地爬(他从来没学会过游泳),猛扑猛打地朝着那快要看不清的土墩冲去,就像昨天见到的那头鹿一样;他在水里上下翻腾一阵之后才挣扎着登上那泥泞的土墩;他躺在那儿,累得气喘吁吁,手里仍握住葡萄藤的一端。
他上岸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挑选一株他认为最合适的树(有一会儿他知道自己已气昏了头,竟想用那只舀水的罐头盒的边缘来锯树),然后在树根部生起一堆火。之后,他去寻找食物。他花了整整六天时间去找,与此同时,那株树终于烧断倒了下来,他又在适当长度的另一端把树干烧断,再想方设法,不断沿着这截木头的周边用小火烧,烧成船桨的形状,夜间也不停歇;夜里,女人和婴儿(在喂奶了,每当她准备解开那件褪色的军上衣,他就转过背去,甚至索性回到树林里)在小船里睡觉。他学会了监视下扑的老鹰,于是找到了更多兔子,有两次还捕到了负鼠 (2) ;他们吃过一些死鱼,吃后两人都长疹子,还引起剧烈的腹泻;他们还吃过那女人误以为是甲鱼的一条蛇,这反倒没出事;一天夜里下起雨来,他站起身来,拉开柴火,把蛇甩掉(他不再那么想,不碍事,只不过又是一条鱼蛇而已, 他仅仅避开那些蛇,因为它们只要来得及也会慢慢蜷缩身体来给他让路),出于由来已久的人身不可侵犯的意识,他搭了个遮雨棚,但雨很快就停了,也没有再下,女人仍回到小船上。
后来,一天夜里——这时那截翻来覆去已烧得焦黑的木头大致像是桨了——他躺在床上,劳教所营房里他自己的床,天气很冷,他伸手去把被子拉上来,可是他的骡子不让他拉,先是顶他然后又使劲撞他,想挤进他狭小的床位同他一起睡;可是,床上也冷,而且潮湿;他想爬起来,那骡子却咬住他的皮带不让他动弹,推推撞撞地把他顶回那又冷又湿的床头;然后,骡子靠在床沿,用它那柔软而有力的冷舌头在他脸上狠狠地划了一笔;他惊醒过来,发现火堆没火了,甚至在那大体烧成的桨下面也没了炭火;他发现自己躺在四英寸深的水里,一个长长的又冷又软的什么东西迅速爬过了他的身体,那根一端套在船头另一端束在他腰间的藤蔓一扯一拖地已经把他拽进水中。随后,又有什么东西来推搡他的脚踝(那截木头,已经烧成桨了);正当他慌张地搜索小船在哪儿的时候,他听见船壳里传出疾速的来回跑动的沙沙声,这时女人开始四处扑打,一面尖叫:“耗子!到处都是耗子!”
“安静躺着!”他大声说,“只是几条蛇罢了。你能不能多安静一会儿,让我看明白小船在哪儿?”接着,他看到船了,拿着那根还没完工的桨上了船,脚又踩上了身躯粗实痉挛蜷曲的东西,那东西却没有咬他;他也不予理会,张望船尾,只能看清开阔的水面上映出的一点儿亮光。他把小船朝那儿撑去,拨开那些缠着蛇的树枝,船底回响着擦刮实物的微弱声音,女人尖声地叫个不停,之后,小船划过阻塞的树木,离开了土墩;这时,他能感到脚踝边那些躯体在匆匆地滑来滑去,还听得见它们爬过船舷的刺耳声响。他收进那截木头,沿着船边朝水底拨水向前,向上提起来又朝外划去;借着发白的水色,他又看见三条蛇在急剧地扭动躯体,接着就消失不见了。“别叫!”他喊道,“嘘——,我还巴不得自己是条蛇呢,也好溜了出去!”
苍白的没有热力的朝阳像块薄脆饼,以它细绒棉花胎似的光晕照在小船上(犯人并不知道他们这时是不是在行驶),忽然他又一次听见了以前听见过两次而且永远不会忘怀的那种声音——一种蓄意而来、不可抵御、汹涌澎湃的水声。可是这一次,他听不出究竟是从哪个方向来的,仿佛到处都回荡着这种声音,此起彼伏,好像是活动在迷雾背后的魔鬼,刚才还在数英里之外,转瞬之间却到了眼前,正要把小船打翻;突然,有那么一刹那他相信(他疲惫不堪的整个身体似乎要跳起来,他想要大声地喊叫),他可以一鼓作气让小船冲过去;他挥动那根未完工的桨(颜色和纹理如同乌黑的砖头,像是旧烟囱被河狸啃过那样,重量足有二十五磅),他正发狂般地要转过船身,却发现他面前的那种声音停息了。接着,他头顶上有什么东西发出巨大的吼声,他听见了嘈杂的人声,又听到了叮叮当当的铃声,铃声停止之后迷雾也消失了,就像你伸手在结霜的玻璃窗上抹了一下;现在,小船浮在闪烁着阳光的浊黄水面,就在三十码开外有一艘汽轮恰好与小船并排而行,甲板上拥挤不堪,聚集了无数男人、女人和小孩,有的坐着,有的站在船沿,旁边堆放了许多匆忙搬上船的普通家具;人们默不作声,都朝小船投下怜惜的目光,汽轮的驾驶室里有个男人正在用麦克风跟小船里的犯人喊话,对叫对吼,声音盖过了引擎嚓嚓排气的声响。
“你究竟想干啥?找死吗?”
“维克斯堡怎么走?”
“去维克斯堡?维克斯堡,是吗?靠过来,上这条船。”
“你愿意带上这条小船吗?”
“小船?小船?”这时,麦克风里开始发出咒骂,亵渎神明的诅咒声和人身攻击的粗俗话混成了吼叫的声浪,可都是一些咒不着、骂不倒、全然不着边际的话语,就像是水、空气和雾气在对话,吼出了那些字句后接着又通通收了回去,既没有造成伤害,也未留下伤疤或者让对方真正感受到了侮辱。“要是我照你这些狗娘养的水耗子说的办,把浮在水面的沙丁鱼罐头盒都收上船来,我这儿可能连船老大站的地方都没有了。上船!你是不是指望我老开着船尾引擎待在这儿不动,直等到地狱里结冰?”
“不带小船我就不上。”犯人说。这时另一个人讲话了,声音非常平静,温和而又通情达理,一下子听起来反倒比麦克风里大吼大叫和无端咒骂更显得异样。与当时的场合完全不相称。
“你究竟想到哪儿去?”
“我不是想,”犯人说,“我正在去那儿,帕奇曼 (3) 。”刚才说话的那人转过身去,像是跟驾驶室里的第三个人谈话,说完又朝下边的小船说:“叫卡那封 (4) 吗?”
“什么?”犯人说,“帕奇曼。”
“行,我们顺路,会把你带到你能回家的地方。上船来吧。”
“也带上小船?”
“带,可以带。上来,不然跟你谈半天白烧煤了。”于是,犯人划到汽轮旁边,看着人们帮着女人和婴儿越过栏杆,随后他自己也上了汽轮,但手仍然抓住联结着藤蔓的船头缆绳,直到人们把小船吊上来放在锅炉房旁边的甲板上。“我的上帝,”那人说,温和的那一位。“你就是用那玩意儿来当桨的吗?”
“没错,”犯人说,“我丢了桨板。”
“桨板,”温和的人说,(犯人后来讲道,那人像是耳语般吐出这两个字的),“桨板。嗯,来吧,弄点什么吃的。现在你不用操心小船了。”
“我看还是等在这儿吧。”犯人说,因为这时候,据他后来对大家讲,他才注意到旁边的人,那些挤在甲板上的难民,都默不作声地聚在那只翻扣过来的小船旁边,围成了一个圈,而他和女人坐在小船上,他还抓住那条连着藤蔓的缆绳,绳子在他手腕上绕了好几圈,人们都用那种怪异、热情而又怜悯的目光紧紧地注视他俩,而这些人都不是白人——
“你是说都是些黑鬼?”胖犯人问。
“不是,我是说不是美国人。”
“不是美国人?那你是出了美国不成?”
“我不知道,”高个子犯人说,“人们称那地方叫阿查法拉亚。”——因为过了一会儿,他又问了那人一声“什么?”那人重复了一遍“戈伯-戈伯”——
“戈伯-戈伯?”胖犯人说。
“他们就是这样说话的 (5) ,”高个子说,“戈伯-戈伯,呵,科-科-吐-吐。”——于是他坐在那儿,瞧见他们彼此戈伯戈伯地叫念了一会儿,重又注视他;然后他们退去,那个态度温和的人(他佩戴着红十字臂章)穿过人群进来,后面跟了一个端着一盘食品的侍者,温和的人手里则端了两杯威士忌。
“把它喝下去,”温和的人说,“喝了这个你们会暖和起来。”女人接过她的一杯喝了,可是犯人后来却讲起,他当时看着他的一杯心里是怎么想的,我有七年没沾过威士忌了, 那之前他只喝过一次,还是在松谷的一个酿造威士忌的酒厂里,那时他才十七岁,他是跟四个同伴一块儿去的,其中有两个是成年人,一个二十二三岁,另一个大约四十岁。他还记得,这就是说,他也许还记得那天晚上三分之一的情形——一场在地狱色彩的火光里进行的凶残混战,他的头部被一次又一次地敲打,同样,他的拳头也不断捶在别人的硬脑壳上;等他苏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到了一处阳光火辣辣刺目的地方,一个牛棚,这地方他从来没有见过,后来才明白这儿离他家有二十英里远。他说,他想起了这段经历,瞧着周围那些注视着他的面孔,于是这样说道:“我看就别喝了吧。”
“来,来,”态度温和的人说,“快喝吧。”
“我不想喝。”
“别胡说,”温和的人说,“我是医生。拿去喝,喝了你就可以吃东西。”于是他接过酒杯,甚至这时他还犹犹豫豫;可是温和的人又说:“喝吧,喝下去;你还在给我们出难题。”他说话的口气仍然平平静静,通情达理,但有一点儿严厉的意味了——用这种口气说话的人之所以能保持平静与和蔼,是因为他不习惯受人顶撞。于是,他喝下了那杯威士忌,就在感到满肚子里火辣辣美滋滋的一刹那,他忽然想要说“我原来想好要告诉你的!我想过!”然而这时已经来不及了,十天来的惊骇、丧气、绝望、虚弱、恼火、怒气,加上现在又晒在耀眼发白的烈日下,他看见他和他的骡子,他的骡子(他们已允许他替它命名为约翰·亨利),除了他谁也没使唤过,已经跟他一起干活犁地整整五年了,它的习性和脾气他知道而且尊重,它也熟悉他的习性和脾气,彼此之间熟悉的程度到了可以预料对方的一举一动和每个举动的想法;正是由于浮现出了他自己和那头骡子,还有眼前那些晃来晃去、咕咕叽叽的小面孔,那些被他拳头揍得咚咚作响的硬脑壳,他发出大声喊叫:“来呀,约翰·亨利!把他们摆平!把他们干掉,嗬嗬!”甚至当炽烈耀眼的红浪翻卷过来,他迎上去,高高兴兴,欢欣鼓舞,胸有成竹,一忽儿被扬到空中,充满胜利喜悦地大吼大叫,一忽儿又看见自己的后脑勺给人猛烈敲打的可怕场面:他躺在甲板上,仰面朝天,胳膊和脚腿一齐被人按住,这时才冷静清醒过来。他的鼻孔又在不住地冒血,那个温和的人弯下腰,从薄薄的无边眼镜片背后,用犯人从未见过的冰冷目光瞧着他——这目光,按犯人的说法,并不是在瞧他,而是在注视那不断冒出的鼻血,目光里不带人性的任何成分,纯粹是一种与个人感受无关的兴趣。
“好一条汉子,”温和的人说,“这副老骨架里倒真是生机勃勃呢,是吗?有这么多流不完的鲜血。从没有人对你说过你可能患有出血不止症吗?”(“什么?”胖犯人问,“赫莫非利克 (6) ?你知道这词儿是什么意思?”这时高个子犯人快抽完他的卷烟了,他身躯一弯像柄折刀似的缩进上下铺之间那个棺材大小的空间,他瘦削、整洁的身子一动不动,一缕青烟飘然掠过他那张长着鹰钩鼻子、刚刚刮过的瘦黑面孔。“那是说一头牛犊,公母同在一体。 (7) ”
“不,不对,”第三个犯人说,“那是说一头不公不母的牛犊或者马驹。”
“要命,”胖犯人说,“不是公的就必然是母的嘛,要不,成什么话。”他一直不停地望着铺位上那高个儿,这时他又对他说道:“你真让他把你叫作那个吗?”)高个子犯人当时倒真那么做了。他根本没有回答那位医生(到此,他不再认为他是个温和的人了)。这时候,他躺在那儿,感觉不错,比前十天里感觉好多了,但他还是不能动弹。于是,人们扶他站起来,走稳,把他扶到那女人旁边,让他坐在那只翻扣起来的小船上;他坐着,腰向前倾,两条胳膊支在膝头上,以一个远古人的姿势,注视着自己的鲜血滴在已经踏得满是泥土的甲板上,直到医生那只整洁的剪过指甲的手,拿着一个小药瓶出现在犯人的鼻孔下。
“闻闻,”医生吩咐道。“深深吸气。”犯人吸了一口,强烈的氨气味儿灼痛了他的鼻孔,又穿过他的咽喉。“再吸一次。”医生说。犯人顺从地照吸了。这回他呛气了,呛得吐出一块血;现在,他的鼻子也如同脚指甲一样不再有先前的感觉,仿佛大得像把十英寸的铁锹,也像铁一样的冰冷。
“我求你原谅我,”他说,“我绝不是有意——”
“是吗?”医生说,“你那架势,我从未见过,像是在同四五十人搏斗。你足足斗了有两秒钟。现在,你可以吃点东西了;你看,吃了东西该不会再发疯吧?”
他俩坐在小船上一起吃着,那些叽叽咕咕说话的面孔不再注视他们;犯人缓慢而又费劲地啃着夹得厚厚的三明治面包,他的背弓着,面孔正对面包,与地面平行,像狗一样咀嚼;汽轮继续航行。中午时分,又有一碗碗的热汤,还有面包和充足的咖啡;他俩并排坐在小船上,也用了午餐,那条葡萄藤仍然缠在犯人的手腕处;婴儿睡醒后吃奶,然后又睡觉,他俩轻声地交谈:“他是不是说要带我们去帕奇曼?”
“我告诉他那就是我想去的地方。”
“在我听来,总不像是帕奇曼,他说的更像是别的什么地方。”犯人也曾这样想过,自从他们登上汽轮,他就一直在相当清醒地思考这个问题;事实上,自从他观察到别的乘客的特征时就在清醒地思考了,那些男人和女人确实要矮一些,他们的皮肤也与太阳晒出的颜色有些异样,虽然他们的眼睛有时也呈蓝色或灰色,他们相互交流的那种话音可是他从前绝没有听到过的,显然他们也听不懂他讲的话,这种人他在帕奇曼一带或者别的任何地方都从未见过;他不相信他们正要去那儿或者更远的地方。然而,按照他这种乡下人的风格和性格,他是不愿问人的,因为按他受的教养,向人打听消息就是向人讨好处,向陌生人讨好处就更不行了;要是别人主动提供信息,他也许会接受,但同时他得一再表达谢意,几乎会到令人厌烦的程度;可是,他根本就不问。于是,他只是观察和等待,就像他一向做的那样,而且凭他能做出的最佳判断,尽他最大的能力去做或者尽量没法去做要做的事情。
于是,他等待着。到了后半晌,汽轮的引擎尖叫着大声排气,穿过了一条柳树拥塞的峡谷;出了峡谷之后,犯人现在明白这就是密西西比河了。他相信是它——广阔的水域,浊黄的水,午后呈现出倦慵的睡意——(“因为它太大了,”他冷静地告诉人们,“世间的洪水再大也只能让它略微升高一点儿,所以它能够回头望去,看什么地方有水虱子,好在那儿准确地搔痒。只有那些小河,那些狭小的支流,才会今天往回流,明天往前流,载着无数死骡子和母鸡舍向人们汹涌冲来。”)——现在,汽轮开进大河(像一只蚂蚁横爬过盘子 ,犯人暗想;他坐在翻扣过来的小船上,坐在那个女人的身边,婴儿又在吃奶,他故意抬起双眼,眺望茫茫水面,在他两侧各一英里的地方,两道堤坝像是两根浮在水面没有间断的平行线),没过多久,天色便接近黄昏了;他开始能够听出、也注意到了医生与那个当初用麦克风大声向他喊话的人的声音,这时上面驾驶室里的那人又在大声叫骂:“要停吗?要停吗?我不成了开公共汽车的?”
“就算特事特办吧,”医生和善地说道,“我不知道你在这宽阔的河上来来回回跑了多少趟,也不知道你搭救了多少你称为水耗子的人。可这是你头一遭搭上这么两个人——不,三人,他们不仅知道要去的地方的名字,而且是真心诚意地要去那儿。”于是,犯人等着,夕阳越来越偏斜了,汽轮像只蚂蚁持续地爬行,爬过那空旷的巨大的盘子,盘面的颜色渐渐变成黄铜色。犯人没有开口问,只是等待着。也许他说的是卡罗尔顿 (8) ,他心里在想,这名字的开头也是“卡”字,可是他并不相信。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在什么地方,但他完全明白他并不在卡罗尔顿附近的任何地方,他还记得七年前的那天,他的两只手腕被铐在一起,由司法副官押送。曾乘火车穿过卡罗尔顿——在两条铁路线交叉的地方,车速缓慢,车厢之间不断发出哐啷哐啷的碰击声响;那时是夏天,青山绿树丛中散落着白色的宁静房舍,一座尖塔高耸,宛若上帝的手指尖。可是,那儿并没有河流,我不管你是谁,你这辈子到过些什么地方,他想,你绝不会到了这条河的附近还不知道它。 之后,汽轮开始在水面上转弯掉头,汽轮的身影随即移动,船影早已跑在船的前面,朝着一道尚未开发的山岭驶去,山上除了遍地柳树外荒无人烟;山岭那儿也什么东西都没有,犯人甚至看不到土地也看不到水。汽轮像是要慢慢冲出这低矮、贫瘠的柳树屏障,进入广阔的空间,也许正相反,它在慢慢地倒回去,送他下船,让他走进那片空间;现在就算要送他下船,就算这便是他要去的地方,也的确是以“卡”字开头,可这地方既不邻近帕奇曼也不是卡罗尔顿。这时他转过头,恰好看见医生弯着腰在女人面前,用食指头掀开婴儿的眼皮,仔细观察。
“他出生的时候还有谁在跟前?”医生问。
“谁也没有。”犯人说。
“全是你们自己接生的,是吗?”
“是的。”犯人说。这时,医生站起身来瞧着犯人。
“这就是卡那封。”他说。
“卡那封?”犯人说,“那不是——”他立即打住,没往下说了。可是,现在他讲起当时那双仔细观察的眼睛,在无边眼镜背后像冰霜一般冷淡,那张修刮过的易怒的面孔,容不得别人顶撞他或者对他撒谎。(“是呀。”胖犯人说,“这正是我要问你的。你那身衣服,谁都会认出来。照你说的,那位医生那么精明,他怎么——”
“我穿着那身衣服睡觉已有十天了,而且绝大多数时候是睡在泥地里。”高个子犯人说,“自那天半夜起,我一直在用那截我打算烧成桨形的幼树划船,哪有闲工夫刮去身上的泥巴。穿着那身衣服,害怕又担心,担心又害怕,一天天地挨下来,什么都变样了。不只是你的衣服裤子,”他没有笑,“还有你的那张脸。那医生是知道的。”
“好吧,”胖犯人说。“继续往下讲。”)
“我知道,”医生说,“你躺在那边甲板上苏醒过来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别对我撒谎。我不喜欢说假话。这艘船正开往新奥尔良。”
“不,”犯人脱口说道,声音不高,却斩钉截铁。他仿佛还能够听见——嗒嗒嗒的一排机枪子弹射向他刚才还在的水面,但是现在他想到的不是那些子弹,他已经忘记了它们,也宽恕了他们;他想到的是他自己,他再次逃命之前,蜷缩在那儿痛哭流涕,气喘吁吁;他那呼号是控诉,是最后的抗争,是对那一向不讲信义,操纵所有坏事、蠢事和不公的罪魁祸首的谴责,我在世上别无所求,只想投案自首,想到那桩事,想起它,已经不恼火了,也不激动了,剩下的唯有短短一句话:不,我已试过一次,他们向我开枪。
“那么,你不想去新奥尔良,也不真的打算去卡那封。不过你宁可在卡那封下船也不肯到新奥尔良去。”犯人没有答话。医生瞪着他,两只瞪大了的瞳孔活像两颗桥头钉。“你是因为什么进去的?无意之间对人下手重了,对吗?”
“不,我打算抢火车。”
“再说一遍。”犯人又说了一次。“好哇?说下去。现在是一九二七年了,你不能刚一提起就打住,伙计。”于是,犯人真讲了,不带任何感情——讲到那些期刊杂志,那支不能开火的手枪,那块蒙面布,那盏有遮光装置的提灯(靠为杂志招揽订户赢得的),里面没安通风装置,刚划火柴点燃就熄灭,即使如此,金属提手也发烫。他注视的不是我的眼睛也不是我的嘴巴, 他想,他似乎只在观察我的头发是怎样长在头上的。 “我明白了,”医生说,“可是出了点差错。那之后你可是有充足的时间去琢磨那一切的,弄清错误出在哪里,有什么事没办周到。”
“是。”犯人说,“那以后我真想过不少。”
“于是,下一次你就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
“我不知道,”犯人说,“不会再有下一次了。”
“为什么?要是你弄清了错在哪儿,他们下次就逮不着你了。”
“是。”犯人定眼看着医生,他们彼此都这样沉静地望着,这两双眼睛毕竟没什么不同。“我看得出你是什么意思,”犯人很快说道,“我当时才十八岁,可而今已二十五岁了。”
“哦。”医生说。这时(犯人打算讲明)医生却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全然不看犯人了。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廉价的香烟,说道:“抽烟吗?”
“不想抽。”犯人说。
“那好,”医生的话音和蔼而又干脆,他把烟拿开之后又说,“我们这一行的人(干医务工作的)也被赐予了捆绑和释放的权利 (9) ,也许这不是由耶和华赋予的,但无疑是由美国医学会给予的——据此,顺便告诉你今天是我主之日 (10) ,我愿不顾任何风险,不计任何数目,不论任何时刻,用我的钱来行使这份权利。我不知道在这个具体情境我究竟超出界限有多远,但是我想,咱们可以以此求得验证。”他把两手放到嘴边做成喇叭形,对上方的驾驶室喊道:“船长!我们让这三位乘客在这儿上岸吧。”他又转身向犯人说:“是这样,我想让你的故土之州舔回它吐出去的东西。拿去。”说着,他的手从口袋里伸出来,手里这回拿着的是张钞票。
“不。”犯人说。
“得啦,得啦,我不喜欢别人推辞。”
“不要,”犯人说,“我没有办法把钱还你。”
“我说过要你还钱吗?”
“没有,”犯人说,“可我也从未说过要借钱。”
就这样,他又一次站上了干燥的陆地,他已经被那爱作弄人而又十分固执的大水玩弄过两次,这比任何人命运中会有的、任何人一生中会遇上的多了一次,可是尚有另一桩令人难以置信的磨难在等候他呢。他和同行的女人站在空荡荡的堤坝上,熟睡的婴儿裹在褪色的制服里,犯人的手腕上还缠着那根葡萄藤蔓,他们望着汽轮退离河岸,掉过船头,重又缓慢行进在那片大盘子似的空旷水域里,盘子擦得越来越像黄铜,冒出的一股股浓烟镶着黄铜色的边沿缓缓抛在身后,渐次时浓时淡,散发的烟味儿漫过宽阔宁静的荒凉水域,汽轮本身也渐行渐远,直到变成一个小点,不像是在爬而是静止不动地悬在浩渺的落霞余晖之中,最后像一粒飘飞的泥丸消失得无影无踪。
于是他转过身去,首次打量四周,又望望身后,不由自主地退缩了一下,这不是由于恐惧而纯粹是条件反射,但不是身体的反射而是发自心灵、精神,发自那山野之人的沉静、机警的深刻意识,他们不会向陌生人索要任何东西,甚至不询问信息;他静静地思索:不,这也不是卡罗尔顿。 因为现在,他在俯视堤坝靠陆地的坡面,几乎垂直而下,穿过六十英尺实实在在的空间才落到平坦的原野,那儿平得像块鸡蛋饼,颜色也像蛋饼,也许可以说像一匹棕黄的马在夏季显现的皮毛颜色,具有跟地毯或兽皮一样的紧密质地;这片原野毫无起伏地向远方伸去,看上去却显得奇怪,具有液体般的轻漂流度,随处突现一些砷绿色的厚实隆起的峰丘,然而这些峰丘也似乎没有高度,从那些墨水颜色的蜿蜒伸展的脉络走向看来,他开始怀疑那可能是一片水,但他不敢断定;甚至过了一会儿,他行走在其间,仍然不能判定。他就是这样说的,这样讲述的。于是。他俩继续往前走。他没有讲他如何独自一人把小船扛上堤岸,越过堤顶,走下堤的另一侧那六十英尺坡路的,他只是说继续往前走,穿过像烫人的炉灰似的团团绕飞的蚊群,钻进高过他头顶的草丛,草叶边沿像锯齿般锋利,擦划在他的胳膊和面孔上有如富有弹性的刀片;他用那条藤绳拽着小船和船里坐着的女人,沿着一条水少泥多、污黑曲折的水道,在齐膝深的某种泥水糊糊的东西中间跌跌撞撞地跋涉着;后来(这时他也坐进小船了,用那截焦黑的木头划行,而在三十分钟之前,他一不小心虚了脚便沉入水里,只剩上衣后摆鼓起的气泡,像气球似的轻轻浮在暮色中的水面,直到他浮出水面,急忙爬进小船里),眼前出现了一栋房子,比运马的带篷货车大不了多少的一座木屋,用柏树木板钉成,上面是铁皮的房顶,十英尺高的支柱细得像是蜘蛛腿,整个木屋像是一头丑陋、垂死的爬行动物(也许是带毒的),只爬到平坦荒野的这个地步,既没有找到也没有看见一个可以躺下的地方就死了;一架粗糙的扶梯脚下拴着一条独木舟,敞开的门口站着一个人,提着一只灯笼举过头顶(这时候天已黑了),朝他俩叽里咕噜地嚷叫。
他讲了这段经历,以后那段日子是八天、九天或者是十天,他记不准了;那时他们四个人——他自己,女人和婴儿,还有那个子矮小结实、满嘴烂牙的人,共同居住在只有一间半大小的屋里;那人目光温和,狡黠而又明亮,如同老鼠或桦鼠的眼睛,可他说的话他俩谁也听不懂。犯人不是这样讲的,他显然认为不值得白费口舌,就像他没讲自己如何独自一人把一百六十磅重的小船扛上堤岸,越过堤坝又走下六十英尺的坡路,他只是说:“过了一会儿,我们来到那栋房子,在那里住了八九天,然后因为他们要用炸药炸开堤坝,我们只好离开了。”讲的就是这些。可是现在,虽然不言不语,可是他记起了那段日子,手里平静稳当地拿着雪茄,监狱长给他的一支上等雪茄(不过还未点燃),记起头一天早晨的情形:他从单薄的草垫上醒来(主人睡在他身边,女人和婴儿则睡在唯一的床上),炽烈的阳光已经从粗糙变形的板壁缝隙照进来,他站在结构不牢的门廊里,眺望着门外那既不是地面也不是水域的一片原野,那儿平坦、肥沃而又荒凉。甚至他的感官都产生了疑问,分不清究竟是些什么,哪儿是浓密的雾气,哪儿是模糊难辨的植物,他默默地在想:要在这儿吃住,必须干点事儿。可是我不知道该干什么。在我又能上路之前,在我弄明我是在什么地方、该如何通过那城镇而又不被他们认出之前,我得帮他干活,这样我们才会有吃的,活下去,可是我不知道该干什么。 他还更换了衣服,几乎立刻在这头一天早上就换了。他没有讲更多就像没讲起小船和堤坝的事一样,他没讲换上的衣服究竟是向主人讨的、借的还是买的,十二个小时之前他才首次见到这个人,而且直到他最后见到他的那天,彼此都没有可能交流任何言语;他换上的是条粗蓝布裤子,连这个克京人 (11) 都觉得再也不能穿而扔弃的一条裤子,既脏又不剩一粒纽扣,裤腿之间开了叉,边沿发毛,像一八九〇年的帆布吊床的边穗。他穿上这条裤子,上半身却光着,等睡在屋角的铺上干草的粗板床上的女人醒来后,他把那件结满了泥块、烟熏发黑的上衣和工作裤递给女人,说道:“把这些洗了,好好洗洗,我要那些血渍都洗掉,统统洗掉。”
“不穿件上衣,”她说,“他连件旧衬衫也没有吗?这太阳,又有那么多蚊虫——”可是,他一句话也没回答,她也没再说什么。然而,等他和克京人傍晚回来的时候,衣服已经洗净晒干了,只留下一点儿泥土和烟熏痕迹,洗得如此干净,又回到衣服当初的面目(而这时他胳膊和背膀却晒得火红,第二天就会起泡),他摊开衣服,仔细检查了一遍,然后用一张六个月前的新奥尔良报纸小心地把衣服包好,塞在一根屋椽子背面的空处并一直存放在那儿;几天之后,他背上的水泡破裂了,化脓了;他汗流浃背地坐在那儿,脸上毫无表情,就像一副木质的面具,这时克京人则用一块脏布从一个脏碟子里蘸些什么涂在他背上;女人在一旁不言不语,因为毫无疑问,她知道他不穿上衣的原因,但这并不是出于两个星期以来他们之间有了已婚夫妇般的默契,这段时间里他们共同经历了种种危难——感情上的、社会上的、经济上的,乃至道德上的,而这些对一般结了婚五十年的人也不总会遇到(老年的夫妻,你们是见过的,成百上千对的老夫妇面孔都同一副模样,像是电镀的复制品,唯有靠路易莎·奥尔科特 (12) 小说中无领衬衣上的领扣和三角形的披肩才能区分性别;他们看上去成双结对,像是一对对在野外进行追猎比赛获胜的猎狗,刚从灾难和惊恐、毫无根据的许诺和希望、难以置信的麻木和对未来的迷惘这种种东西交织而成的密林中出来,而这种生活全靠许许多多早餐糖缸和咖啡壶来维系;孤单的老头儿去千百间给烟草熏黑了的地方法院,有的在门廊的摇椅里摇晃,有的坐在院子里晒太阳,仿佛在另一方死亡之后便获得了一种返老还童的活力,甚至可以长生不老;丧偶的遗孀呢,她们新订了延续的契约,似乎也可以永远活下去,古老的礼仪或仪式仿佛可以从道德上净化肉身,经过法律的认定,再遵循由来已久的习俗,肉身也真得到了净化;但是,唯有当先入土的男的或女的带走了肉身,留下一副经久不化的老骨头,从此才自由了,再不受任何羁绊)——她知道他不穿上衣的原因倒不是由于有夫妻般的密切关系,而是因为她也植根于同样的山里人家,有着共同的祖先亚伯拉罕。
于是,那包衣服一直放在那根屋椽的背后,他则日复一日地跟他的伙伴一起干活。(这时他与房主人已经结成伙伴,合伙捕捉鳄鱼,用那人的话来说,叫作“对半分成”——“对半分成?”胖犯人问,“你说过他简直不能同你讲话,你是如何跟这样一个人谈好这笔交易的?”
“我根本不需要同他讲话,”高个子说,“钱不就是人人都懂的语言。”)他们每天黎明时分出发,开始两人同乘一条独木舟,但后来各乘各的,一个乘独木舟,另一个坐自己的小船,一个用那支磨损用旧、凹凸不平的来复枪,一个操刀、一条打结的绳子和一根轻棍子,棍子的大小、重量和形状都跟图林根人的钉头锤 (13) 一样;他们蹑手蹑脚,沿着那些蜿蜒在平坦的黄铜色地上的像墨迹般的隐秘河道行进,追寻着更新世 (14) 时代的噩梦。他还记得第一天清晨,他在日出之际从那个摇晃不稳的平台转过身来,看见钉在墙上晒干的那张皮革,一下惊呆了。他静静地瞧着那张皮,不声不响地认真思考起来,原来是这么回事,这就是他为了吃穿过日子所干的营生。 他知道这是一张皮革,兽皮,但这是何种动物的皮呢,他联想、推断,甚至回忆起他已逝去的青少年时代的种种图景,还是弄不明白;可是他知道这就是理由,足以解释明白的了。这栋不为人知的、柱子如同蜘蛛腿一般的小房子(几乎在它还没钉好房顶之前就已开始解体的进程,房柱已经在从脚底向上腐烂)坐落在生机勃勃、万物繁衍的荒野,封闭并湮没在来回旋转的母马般的大地与公马般的太阳的激情合抱之中;他能够凭直觉推断,完全由于他同克京人之间有着亲密的族缘关系,——深山里的娃子与沼泽地的耗子,两者没有什么不同:天命刻薄,时运乖舛,含辛茹苦,终日劳碌,也无法保障来日的生活,有如不断往银行存钱、时常在饼干罐里藏币、本想以此得个悠闲的晚年,到头来命运却只让人忍受又忍受,要得到空气和阳光都得付出代价。犯人想着:哦,无论怎样,我就要搞清楚这是咋回事了,比我预料的还快。 他真的搞清楚了,于是重又回到屋里,女人也醒来了,她睡在那张简陋的嵌入式的铺草板床上,这唯一的床是克京人让给她睡的;然后他们用了早餐(煮成稀粥的米饭,胡椒味儿挺重,大部分是鱼,带腥臭味,还有用菊苣煮的浓咖啡),他光着膀子,跟着那身材矮小、眼睛炯亮、满口坏牙、行事匆忙的克京人,顺着粗糙的梯子下去,进入独木舟。他还从来没有见过独木舟,认为它不会稳当地朝上——不是因为它体轻、空敞的一面向上很难保持平衡,而是由于木材的内在属性,具体到这根圆木,它在活动性和敏感性方面的自然规律,几乎可说是本能,也许已被它目前的状态触怒和违背——可是他仍然接受这条独木舟,正如他接受已经见到的事实,那张皮革原先包裹的动物会比任何一头小公牛或小公猪更大,从表面看上去也一定会是长有牙齿和爪子的;接受眼前的事实,他蹲进了独木舟,两手紧紧抓住船舷,身板僵直,不敢乱动,他嘴里仿佛含着一个充满硝酸甘油的鸡蛋,吓得几乎不敢呼吸;他想,假如就是这么回事,那我也能办到,就算他没办法告诉我怎么弄,我想我也会仔细观察他,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而且,他真的做到了,他还记得当时的情景,甚至现在犹历历在目;他在心里琢磨,就是该那么干,即使现在得重新做一遍而且是第一次,我看也该那么干。 这时候,黄铜色的日光早在他的光背上逞威了,弯曲的河沟像条螺纹墨线,独木舟稳稳当当地随桨划进,桨起桨落没有一丝儿声音;突然,他身后的桨停止划动,克京人在他背后发出猛烈的嘘气,口里咕噜着什么,他屏息静气地蹲着,凝然不动,像瞎子那样全神贯注地倾听,这时脆弱的木舟壳偷偷地沿着船头推开的水波漂去。后来,他还记起那支来复枪——一件锈迹斑斑的单发武器,枪托上胡乱缠着铁丝,枪口放得进威士忌酒瓶的软木塞,枪是克京人上船时带上的——可当时他并没意识到;当时他只是蹲在那儿,猫着腰,纹丝不动,大气都不敢出,神情肃然地东张西望,那时他心里想,是什么?是什么?我不仅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甚至不明白该朝哪儿看。 接着他感到独木舟在动,那是由于克京人在行动,这时他真切地感到了那咕噜咕噜的嘘气,急促有力的热气直喷上他的脖子和耳根,他从自己的胳膊和身躯之间一瞟,看见自己身背后的克京人手里握着刀子,继而瞪大眼睛往上望,瞧见一块平整厚实的泥土,正当他瞧着时却分裂开来,变成一根粗实的泥土色圆木,却仍然静寂不动,但又仿佛突然跳进了他的视网膜,成了三维——不,四维的东西:硬度、形状和另外什么——不是恐惧,而纯粹是急切的猜测,他凝视着这个周身有鳞、待着不动的形体,想的不是它瞧上去很危险而是它显得庞大, 他想,是呀,也许一头骡子站在田地里也会是庞然大物,在一个从未拿过缰绳走近它的人眼里;想着,他只消告诉我该如何下手,那准会节省时间; 这时独木舟挪得更近了,悄悄接近,连一丝波纹也没掀起,他仿佛能听见他的伙伴屏住呼吸,于是他忽地从伙伴手里抓过刀子,出手很快,他连想也没想,只见刀光一闪;这既不是缴人的械也不是别人主动放弃,这动作太稳健了,出自他的本能,这是他从娘奶里吸入的天性,融进了他的一生:一个人毕竟不能只做不得不做的事情,要做就得拿出所有的本事,凭借他学会的一切,做出最佳的判断。而且我认为动物就是动物,不论它看上去像什么,于是便出了这么一手。 独木舟的船首像一片落叶似的轻飘飘地搁上地面,他刚坐下一会儿,便立即跨出独木舟,停了一瞬间说出几个字:看起来真大。 这几个字轻描淡写,只费一秒钟,在他注意的局部范围里一闪而逝;接着,他扑过去叉开腿骑在那东西身上,抓住就近的一条前腿,刹那之间同时下手又猛的一刀下去;而在这时,那东西甩起尾巴在他背上狠狠一击。可是,那一刀已经刺中,他知道这点,甚至当他背部陷进淤泥、那甩打他的怪兽的全身重量压在他身上的时候,他不顾怪兽山岭般的背脊扣住他的肚子,伸手死死抱紧怪兽的喉咙,逼得它嘶嘶喘气,脑袋直摇,尾巴甩来甩去;这时他用另一只手握刀直探致命要害,探着了,于是热乎乎的鲜血喷涌。到了这时,他才坐在那肚子向上、身陷淤泥的怪兽尸体旁边,他的头垂在两膝之间,又是一副惯常的姿态,兽血浸透了他全身,那里面也混进了他自己的鲜血,他想,我这该死的鼻子又出血了。
于是他坐在那儿,他的头,血淋淋的面孔,低垂在两膝之间,这副姿态显露的不是沮丧,而是陷入了深沉的困惑和思考;这时克京人的尖声叫喊,似乎从老远的地方传来,在他耳边嗡嗡作响;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竟看见瘦削结实的克京人,滑稽可笑地发了疯似的在他周围连蹦带跳,狂喜的脸上不断做着怪相,嘴里高声地咕噜咕噜;这时,犯人细心地把面孔侧着不让鼻血顺当直流,冷眼望着克京人,带着博物馆馆长或管理员停步在自己的玻璃橱窗前审视的专注神情,看着他一面把来复枪上扬一面叫喊“嘣-嘣-嘣!”然后又把枪扔在地上,像演哑剧似的把刚才那一幕重演了一遍,边挥舞着双手边用他操的那种法语喊道:“好极了!好极了!一百块钱!一千块钱!天下所有的钱!”可是这会儿,犯人又一次垂下头,捧起咖啡色的水直往脸上泼,注意到水里接连不断的深红的大理石纹般的血丝,心想现在告诉我该怎么做可不晚了点儿,但他并没有多想,因为他们又立即坐进了独木舟,犯人又凝神屏气、十分拘谨地蹲着,仿佛他是想屏住呼吸来减轻自身的重量,他面前的船头上摆放着那张血腥的皮子,他眼里瞧着皮子,心里却在想,可我该得到的一半是多少却没法问。
可是,他也没多想这个,正如他后来对胖犯人说的那样,钱的事儿总是谈得通的。他还记得另一幕(这时他们都回到了家里,兽皮摊开在平台上,为了让女人明白,克京人在平台上重演了那场哑剧——这回没有使用枪,演的是赤手空拳的搏斗,那条无形的鳄鱼又一次在叫喊声中被刺死了;胜利者站起身,却发现这回的表演女人连看也没看一眼。她在看的是犯人再次红肿起来的面孔,她说:“你是说那东西往你脸上踢了一脚?”
“没有,”犯人没好气地大声答道。“那东西根本用不着踢我。我似乎不经打了,连小孩子朝我屁股上弹一粒豆子,我的鼻子也会流血。”——他记得那一幕,但不打算讲出来,也许他想讲也讲不明白——两个人连彼此交谈都做不到,怎么能达成一项共识呢,共识的内容不仅双方理解,而且都知道对方会信守不渝,(也许正是由于这个缘故,)这比任何书面的有人做证的合同更管用。不知怎么弄的,他们还商定好了分头去捕捉猎物,各人乘各人的船,这样就有机会增加一倍的捕获量。不过,这实际上很简单:犯人差不多能完全明白克京人的话:“你不需要我,也用不着这条枪;咱们在一起反而会妨碍你,挡手挡脚的。”还有比这个更妙的,他们甚至商量了再弄一支来复枪的事:假定有这么一个人,无论他是谁——朋友、邻居或是干这一行的生意人,他们能够从他那儿租用一支枪;他们之间的沟通都是用各自的土语,蹩脚的英语和蹩脚的法语:一个容易激动,有一双闪亮狂野的眼睛,一口坏牙的嘴咕咕嘟嘟地说个没完;另一个神情冷静,几乎严肃冷漠,面部红肿,光背上晒起了泡,结痂的地方简直像是牛肉——他们商定这桩事的时候,蹲在用木板绷开的兽皮的两边,活像大公司的两位成员面对面地坐在一张红木会议桌两旁,而且做了不再弄支枪的决定,决定性的发言是犯人做的,他说:“我看就不弄了吧,要是我先前知道必须用家伙,非得等到有了枪才开始干,我认为还是该弄的。可是既然我没用枪就已经开始干了,我认为就不用改了。”再说,这得花钱,还要费时间,还得等好几天。(说来也怪,唯独一半会是多少钱这事儿,克京人就是没办法告诉他,不过,犯人知道那会是一半。)他能有的时间太少了,很快他就得再次上路,犯人想:这一切蠢事很快就会结束,于是我就可以回去了。 这时他突然发现自己在想,而且必须回去;这样想着,他变得十分平静,环顾围在他四周的这片繁茂而陌生的荒野,他暂时沉入了宁静与希冀之中,过去的七个年头就像七粒小石子沉入了水塘,不留下一丝儿波纹;于是他暗暗在想,带着一种茫然若失的惊讶:哟,看来我早已忘了赚钱是多美的事儿,忘了人家会让你去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