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思想的时候并不知晓
自己在想什么:
一切都像是馈赠。
或:“糟糕的是,所有思想皆无助于思想;人必须生来正确,这样,好的突念便像上帝的自由之子一样站在我们面前呼叫:“我们在这儿。”最后还有:“孩子,我干得挺好,我从未想过为何思想。”
[13] 克塞诺芬尼(约前565—前473),古希腊自然哲学家。
[14] 勒南(1823—1892),法国神学家、东方学家和作家。——译注
[15] 哈特曼(1846—1906),德国哲学家。——译注
[16] 笔者在所著《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和实质的价值伦理学》第二部分中对“位格”理念作了详尽的分析。另外参见西美尔《哲学文化》一书中值得注意的章节:《论上帝的位格》。
[17] 参见拙著《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和实质的价值伦理学》第二部分中对“位格”这个概念的详尽分析。
二、自然人
自然人与动物有血缘关系——有机生物泱泱大国中生命浪涛起伏相连——在这一事实面前,各种派别分为两大阵营。我分别称之为伤感的醉态浪漫主义者和反动的民主主义者。他们都打算以某种方式抹杀这一朴素的事实。伤感的浪漫主义者宣称:人是从动物“发展”而来的。反动的民主主义者则对此不以为然,他们认为,除了活动自如的拇指、颌间骨之外,所有“带有人状”的东西也具有一种“理智心灵”,而这“理智心灵”不可能由动物发展而来。
还有比这些针锋相对的看法更荒唐的吗?
严肃的自然博物研究仅仅揭示了这一点:人(即自然人)是一种动物,一条窄小的支路;脊椎动物,这里指灵长目动物的生命选择了这一狭径。人根本没有“发展”到脱离动物世界,人过去是、现在是,并永远将是动物。至于寻神者及其本质称谓——这是一类全新的本质、一个“个人”组成的王国,这个王国跟颜色、数字、空间、时间及其他真正本质一样,压根儿不曾“发展”过。这个王国在某几点上向生命世界敞开,在此呈现出来。同样,自然人也不是由动物“发展”而来,因为他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动物,某些特征可能使得博物学家们将人作为新的本质与全部动物对立起来,就像人们将植物与全部动物,而不是仅与较高级动物世界中的小小一隅(这是指灵长目动物,弗里登塔尔通过接种确定了灵长目动物和“人”的血缘关系)对立起来一样。可是这些特征究竟在何处呢?是哪种可笑的妄自尊大驱使海克尔[1]先生认为他的躯体、他的“联想中枢”迥然不同于动物的躯体、动物的心灵呢?是哪种妄自尊大迷住了他的心窍,使他以为自己“发展”到了脱离动物世界,以为自己完全可以以某种方式“回顾”动物世界这个“已被克服的立足点”呢?不,导致这个公式的并非妄自尊大,而只是可怜的嫉恨。人们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存在着一种人的观念,依照这种观念,人是一种与所有自然在本质上迥异的事物制度的出现露面的地点,这一事物制度就是精神、文化和宗教!人们诱发这一观念,宛如一位糟糕的魔术师突然诱发从解剖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获得的“人”的概念,然而,后一概念也并非完整肯定的。假如人们肯定地表述这一概念,那么当然是这样:“人”是较为高级的脊椎动物门中的小小一隅。然而,人们却坚持一个完全不同的观念:人的定义界划只有在文化价值和上帝观念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又以最令人作呕的方式将这一人的观念与人的自然概念糅为一体。接着,这个面目可憎的阴阳儿又成了据称是从动物界发展而来的逻辑主体。人们不是(以中国方式)根据动物的高贵后嗣(和我们)追认“动物”的高贵地位,不是视它为一种世界领域(寻神者的行动在某一阶段上在这世界领域里取得突破);这样,他们便将人(作为创立文化者和寻神者的人)“贬值”了。如果从前的人将自己的存在和本质归溯到上帝,就会被说成是“妄自尊大”、“自大狂”。然而持此意见者并未意识到,妄自尊大和自大狂正是在下列做法里表现出来的:全不考虑上帝,只是冒昧地以某种方式使自己完全与动物相对立,继而认为人是从动物“发展”而来。比动物“更高一等”,而不是作出这样的结论:人是动物,是病态的、“迷了路”的动物。
撇开这种极端的误入歧途不谈,按照克拉奇[2]思想丰富的论著,人这种动物和其他动物分手的道路也与现代生物学界中我们的英国“进化派”走过的道路判然不同。并非对生活状况的随时适应,并非生存竞争,恰恰相反,是保持脊椎动物的部分最古老的特点(如手有五指)和拒绝适应(如拒绝适应爬树,较为高级的猴子就是因为攀援树木而失去它们原来人状的手)构成了这条路的优越性。
这条竞争原则看来系一毁灭性因素,因为它破坏了发展能力——所有这些片面改造了的形式指向了死胡同;必须指出,人类形成的要点就是:我们的祖先幸运地避开了竞争原则的赐福。(340页)
所有保持了原有的手的灵长目动物变成了人,而所有开始失去拇指的灵长目动物则变成了猴子。(350页)
为了彻底杜绝各种误解,有必要在此着重指出:这里涉及的并非某些人种起源于类人猿,而是那些共同的祖先群分裂成了几支旁系,由这些旁系产生了各个人种,也产生了类人猿。我也许已经足够清楚地阐明了类人猿这些面目全非、每况愈下的形式是如何形式的。变为人类的企图失败了——这是最末一次这类分离。(479页)
这就是说,并不是特定的适应(为斯宾塞所设想的那样),而正是人在器官学方面的半瓶醋状况使得人没有像他的近亲猴子那样成为手指灵巧的“专家”。最为持久的“记忆力”——这已存在于人的解剖结构中——和“半瓶醋状况”贯穿于人的所有最本质的特征。而那些背道而驰、仅从他的动物伙伴出发的“进化”者则再度失去了较高级的素质结构,这些素质结构的痕印原是存在的。唯有在器官及其功能不具备对环境的特定“适应性”——人的近亲具备这种适应性——这一基础上,任意的、自如的适应(即人的理智、选择、语言和制作工具)的基本条件才能发展。而所有自然主义都无力“解释”人类形成的另一基本条件——有目的的精神活动。
还应该认为:各个人种与各种灵长目动物之间存在相似关系,徙移从地理上说是真实的、完全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人单源形成说越来越显得不可信了。德弗里斯[3]在其论述突变理论的著作中提出一个著名的例子“智人”,说明了林奈[4]如何将若干截然不同的物种融合成了人工的统一体。然而,克拉奇作出了下列判断:人类形成过程也须考虑到那些在众多个体中起作用的改变。人们也许会忍不住替这些一方面导致类人猿,另一方面造就人类的演变引进一些拉丁语术语,以说明共一的、未分的古猿猴形式的“人化”(Homination)和“猿化”(Simiation)。猿化的表现是上肢的延长,拇指的退化和大犬齿的形成,人化则意味着腮足演化成了可以攀援支撑的脚(两个大脚趾变大,无法对掌),躯体直立,头部平衡。其他一切现象,如脑容量较大幅度增加,是由此引起的后果。
正如类人猿这些祖先在猿化前已互不相同一样,人的形式亦是各各不一的,因为在人化前差异就已露端倪了。由此可以大致解释各人种之间的差异。
这样一来,人种的意义就较之过去为大,某些种族为何互相拒斥、白眼相对也更容易理解了。再也不能坚持“所有人都一样”这一众口交誉的论点了。事实上这种冒牌人道主义也已证明自己有百弊而无一利。[5]
赫胥黎说:“人和类人猿之间的心理差异较之类人猿和最低级的猴子之间的心理差异为小。”海克尔也判断道:
可以将锡兰的韦达人和中非的阿卡人这些特别“好的种族”区别开来,就像可以将地中海沿岸人和蒙古人区别开来一样。这些不同的人种体格上的差异比起动物学家通常赖以区分某一动物各种类的差异要显著得多。
那么,自然人的统一体又在哪里呢?实证主义哲学天真地奢谈特殊的“人权”、“人智”,他们所说的这一统一体在哪里呢?倘若我们要正确地表述进化论的哲学沉淀,那么就不宜说:进化论指出,存在着一种植根于事实的,关于“自然人”的定义性统一体,这一被定义的人是“从动物发展而来的”。相反,我们必须如此表述:动物和人在事实上构成了一个严格的连续统一。单凭一些自然特性作出的人兽之分只是我们的理智任意刻下的一道切槽。或者简而言之:“不存在人的自然统一体。”本质上的、种类上的——不是程度上的——新并非发端于自然人,而是在与上帝相联系的“历史的”人那里才开始的。后一种人乃是通过他是或者应该成为的东西,即通过上帝的、一个永远无穷完美无瑕的位格的理念才获得其统一性的。
博物研究未能指出一种真正的、人的类统一体。我们全然不顾这一有目共睹的事实,仍然执意坚持概念、意识、感情上的“人的统一体”——不信神的人也这样做——那么,这就无懈可击地证明了:我们的统一体观念的核心并非基于总结了的本质的自然组织之上,相反,我们确定统一体的最终根据是以另一完全不同的根据为基础的。这个统一体根据的理由与梅因先生[6]为说明美利坚民族统一体而提出的理由相类似。梅因说:美利坚民族之所以是“一个”民族,是因为作为这一民族的核心的人曾受一个国王(个人)的统治。由于我们认为上帝这个位格将各种族置于掌间,将各种族视为他的映像,由于我们实际上认为各种族万众一心向着上帝的理念,因此,也仅仅因此,在我们看来,各种族在思想上、在感情上是同一人类。
当然,这一结论是与“人本主义”——这种“人本主义”原来也并非不高尚,自从我们的古典时期以来它是我们的有教养者中崇尚“自由思想”的那部分人的所谓“世界观”——的微不足道的改革大相径庭的。然而,语言已经告诉我们,这种关于“真正人性”的高论、这种将自己既与动物又与上帝隔绝开来、沾沾自喜地躺在他的“人性”上高枕无忧的做法,和我们自从那一时期以来习得的一切是多么地扞格不入。赫尔德、席勒、洪堡谈论“人”时,并不是像一个现实主义时代一样想到博托库多人。我们今天的语言惯用法(尼采的措辞方式尤其促进了这种语言惯用法的形成,他将“人性”和“过于人性”在思想中联系起来)使用“人性”这种说法几乎只是意在道歉。那种“人本主义”已经成了所有形而上学的庸人习气的堪称确凿的文章,成了那些——正像维吉尔让但丁从教皇面前“走过”时但丁轻蔑地评论的那样——“既不能爱上帝,复无力恨上帝”的人的名片。
在人身上不存在冲动,不存在什么既不在低于他的自然也不在高于他的上帝王国和“天国”中出现的“法则”。人唯有作为由此一王国至彼一王国的“迁跃”、作为这两王国之间的“桥梁”和运动,才有自己的存在。他不能——帕斯卡尔早就对此有所察觉——放弃决定自己属于哪一王国的权利。因为放弃决定也是一种肯定的决定:动物——如果是动物的话,一种蜕化了的动物。
超越本身的热情烈焰——无论其鹄的是“超人”抑或“上帝”,这便是人唯一真实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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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克尔(Haeckel,1834—1919),德国博物学家。——译注
[2] 克拉奇在其收入耶拿1911年版的报告集《进化论》中的《人在自然总体中的地位》一文中作了一目了然的概述。
[克拉奇(Hermaum Klaatsch,1863—1916),德国解剖学家和人类学家。——译注]
[3] 参见德弗里斯:《突变理论——关于植物种类形成的试验和观察》。[德弗里斯(de Vries,1848—1935),荷兰植物学家和遗传学家。——译注]
[4] 林奈(Linńne,1707—1778),瑞典博物学家。——译注
[5] 参见克拉奇:《人在自然总体中的地位》,载《关于神原论的十二报告集》,480~481页。
[6] 梅因(Henry Maine,1822—1888),英国法律史学家。——译注
三、人与性别
如今饱学的夫人们聚首时总爱这样议论另一位妇女:唔,她是一位“卓越的人”。[1]她们否定了她的性别,以纯粹的人性作为自己的目的。然而,她们忘了:并非仅仅“人”这个词来自“男性的”(在许多其他语言里“人”这个词大多同时意为男人,如Homo,homme),[2]人(包括男人和女人)的观念也仅仅是一种男性的观念。我不相信这一观念全是在妇女一手控制的文化中产生的。只有男人才如此“睿智”、如此“二元性”和如此——孩子般幼稚:不时忽略人们称之为性别的差别的深度。毋庸置疑,人们需要一个这样的词,但是它的意义并非,也永远不会是百分之百中性的。它的意义本身始终是关于它应该包括的东西的男性的或女性的观念。那些自称“卓越的人”的太太们只是表明了她们并非真正的女人(因为,要么是男人,要么是女人,才真正属于人之本质自身),只表明她们不过是不太像人的“人”。在承认性别差异具有肯定价值的时代,“这人”的表达式才出现,而这由其实质性的定冠词来表明的意思恰是:这女人还不是真正的女人,她只带有一个“人的”招牌。一个要成为“卓越的人”的女人,实际上总是男人的一只猴子。至于“过于人性的”,就毋庸赘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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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里的“人”原文是阳性名词。
[2] 关于这里的论述参见格林兄弟编纂的德语词典中“人”条目。
女性运动的意义[1]
罗悌伦译 刘小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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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自《舍勒全集》卷三。——编注
由国家统计确定的人口出生数的下降非常严重;面带忧国神情来看待这一下降的各界人士不像社会民主党人那样,把这种下降看作劳工阶级地位提高、富裕程度上升的可喜标志;他们的看法与对女性运动赢得的精神持否定态度的那些集团一致;这些集团在女性运动的精神中看到的是“家庭妇女和母亲是女人的正当职业”这一观念的崩溃。这种态度似乎有一种内在的根据:迄今的女性运动日益强烈地(直至要求女性参政的极端情况)追求的女性类型,根本否弃了那种与伟大的民族性国民目的相应的出生机遇和繁殖机遇。那种有女性气质、肉感和心理感的女人惯靠女性魅力来吸引男人,只要这种男人看重的不是物质方面,而是女性魅力的话;另有一种女人则展示出一种就生物学上的合目的性而言巨大的、健康的、时间上早熟的生产外形(骨盆宽度、娴静能力、性感等)。除个别例外,参与女性运动的女性已比上述两类女人扮演更多的角色。
人们对此强调:积极参与女性运动的女人首先是那些从事赢利活动的女人的代言人,而从事赢利活动的女人靠这种活动已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在她们丈夫的世界里很少被迫接受家庭的物质利益观点和“大多同样指向这些利益的”权威的影响,因此,她们能够在更高的程度上依从“自己的心愿”甚至提出一种注重质量价值的生育观;倘若仅看到这些,那么,就还有多种因素被忽略了。由于受到劳动力市场给女人提供的位置的压力,又由于要与男人竞争本由男人干的职业,女人须付出巨大的努力;这使得经济上更为独立的女人想更多地“依从自己的心愿”并未得到保障,那种在选择男人时不打算再找强男人以使自己成为一位经济上独立之女人的动机,也并未有所保障;因此,竞争的努力多半会压制性爱动机。这种整个生活观不断增长的算计性才在当今的经济制度中为女人在竞争奋斗中的成功提供了保障,而竞争奋斗才会给她们带来经济上的独立性。然而,生活观的算计性大多已经在选择男人时表现出来了,因为,为获得她们所想望的地位,她们习惯于服侍男人。无数的事实表明,女人进入主动性经济生活的第一步毕竟与一种男人保护伞的可憎现象连在一起;在这顶保护伞的移交过程中,从女人方面讲,权威需求和性爱动机在利害考虑的引导下共同发生作用,从男人方面讲,具体的事业需要与多半为最低层的性动机在痛苦不堪的和睦中共同发生作用。但是,倘若出现女人决定婚姻的情形,更富于心计的女人才会确实忠于在经济上引导她向上的观念。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这种能力不强、男子气不足的男人不会提供有利于后代繁殖的可观前景。无论是对生活的观察,还是统计资料所给予的结论,都未表明那种所期望的结果正在出现。根据统计资料,在女人从事男人职业活动的情况下,从事赢利活动的女人对婚生孩子和非婚生孩子所作的贡献只是逐渐消失的一小部分。相比之下,更为重要的因素是:那本来就是完全基于男人价值和理念的工业制度在对女性劳力提出要求,而按此要求所固有的质量和数量,在为经济独立而进行的斗争中,天生相对具有男子气的女性个体类型比纯女性类型显得有利和优越。有这类女人,她们的思想连续性和劳动连续性很少会因一种强烈的后代生殖欲、激情感、性爱理念和幻想、怀孕和哺育、性爱上的操心和母性牵挂而被打断和分心;若深入地考察,她们在心理上和身体上的第二性征也无须鲜明地表露出来。就同样的原有财产关系和同样的阶级属性而言,无论在进入当代文明的经济劳动机制方面,还是在已进入这一机制而需持久地挺下去并取得经济成绩方面,这类女人都具有一种远为广阔的前景。这样一来,出现不结婚和不生孩子的现象显著增加或婚内婚外的出生率显著下降的情形,则是毫无疑问的了。在我们的工业制度中的选择力具有挑选的权力。已超过这一权力的女人,以及那些因就工业的劳动需求而言“不能干”而遭抛弃的女性类型,之所以在优生的质量和数量方面大多不太有分量,原因就在于她们因自己的女性特点而在那种劳动需求上是“不能干的”,因而处于危险境地,就是说,她们有陷落(常在生了第一个孩子后)到形形式式的卖淫的过渡阶段和方式中去的危险。当今占据主导地位的劳动制度具有双重倾向;这一双重倾向赢得自己的现实表达,并产生了有害的后果,这种后果即为我们加以比较的诸社会均显出工业主义的特征。伍德拉夫(G.E.Woodruff)恰切地强调:美国和英国女性阶层中的大部分人强烈的道德观和古板正经并非以女性的伦理地位的提高为前提,多数情形是:高度工业化了的社会本身对劳动的需求使本来更多受爱情和温情触感的心灵转向由于卖淫和随之出现的疾病而日益加剧的自我解体,由此,纯洁的女性类型在遗传上也日益被摈弃。
对此,人们日渐以为是因为出现男子气的女人类型(如所有时装行家所肯定的,这种类型的女人在女性服装时尚的变化过程中也显著表明自己在仿穿为男性身材特定的服装)的现象;但应当为此负责的远不只是这种因工业制度的选择倾向而加剧的非女性化之原因的后果,还有政治性和社会性女性运动参加者的劳动和女性的“政治化”,以及学校教育(尤其在英国):由于学校教育,年轻女孩日渐从家庭中解脱出来,由于让女孩的学习计划适应男青年的教育机构的学习计划,由于施教的女教师本身就具有强烈男子气,女孩子们的名利心被唤醒并且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远为强烈。因为,要指望从反对这一仅为征候的斗争中获得一种本质上的改善,就错了。这一解释之正确得到下述事实的支持:现代女性的非女性化现象和她们不大符合理想生育能力的特点,都绝不是女性从事经济活动、放弃了她们的所谓“天然职业”的结果。
就事而论,以为女性之职是当家庭妇女和母亲,她们的经济活动和其他活动体现了一种历史上崭新的现象,这是一种毫无根据的、历史的误识。在许多未开化民族那里,女性正是劳动牲口;如果且不看这些民族中的诸关系,那么,女性在最为广泛的范围内早就是农业上的一把好手,比如在德国就是这样。而且,在今天,从统计数字来看,在巴伐利亚——多半的农业劳动力还来自农业人口中的女性。因而,在工业不甚发达的民族地区或民族分支地区,比如在南部巴伐利亚,就根本没有出现男子气的女性类型的倾向。无论哪里,社会的劳动需求只要不是从其内在本性出发去要求具有更为严格的合理性、计算、数字化等特殊的“男性”特点,也不要求一种很少能与女人天性相一致的连续活动,那么,事实上,女性从物质考虑出发更为自由地择偶或挑选恋人,从而使自己更加轻松地随自己心意,则日益加强的经济独立性只会增加一种理想的生育能力和繁殖能力的机会。“女性运动”是一场伟大的、其个别形式差别显著的总体运动(其肇因之一为,如人们通常强调的,女性被劳动手段赶出家庭而进入工厂),这一运动最终将对国民的生育能力关系产生影响,不过,这看来首先取决于:我们那些基于男性特有的价值、理念和能力的文化劳动制度在多大程度上因女性特有的价值和理念参与控制的这一运动的徐缓进展而发生变化;其次取决于:通过这一变化,在多大程度上会形成女性特有的劳动需求(即对女性特有力量的劳动需求),这一需求把上述危险的工业制茺的选择倾向抬高为男子气的女性类型,并且,为取代这种女性类型,还在创造另一选择倾向,其目标所指,正是要使更为纯粹的女性类型也能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和长久的保障。
想要从那些必然与第一批女性先驱及其行为、品质和形象的出现相联系的现象来评价现代女性运动的世界历史意义及其对整个人类关系的持久的、最终的影响,是一个流传甚广的失误。这种做法毫无意义,有如想要从宪章派用以宣告工会运动之始的革命骚乱和破坏机器运动来测定英国工会运动的意义。因为,英国工会运动的意义,如我们今天所知,就是要维持资本主义状况和资本主义精神。再举一个尖锐的例子(这例子本身也许荒唐,人们会对此谅解):把法国保王党人对共和国发动的一次差不多算成功了的革命暴动看作现代世界“进步原则”的一个胜利。这明显是胡扯,因为,这一暴动肯定利用了形形式式的、其情绪中“革命”因素多于“保守”因素的分子。任何运动,无论其内容和目的是什么,都是“革命的”——只要它反对原有占法统地位的状况和价值,并且,任何运动都需要人物和力量充当其第一批担纲者、代言人和贯彻人,按现存制度的法统价值他们必会被视为“出格”和“进步”。但是,这并不排除下述情形:某场运动的内蕴和意义可能与其第一批担纲者和代言人的精神和明确目标刚好相反,运动中实际在实现的东西与其实现的形式作为根本对立面区分开来,甚至被勾销。女性运动就是如此,因而不能仅从其与生育能力之数量和质量升降之目前的终于确定下来的关系来看待。法国实证主义者孔德已完全有理由地要人们注意女性运动的这种两面性;与新教对立并在一切人事和神性事物中维护女性原则之权利的耶稣会(部分地乃至——天主教会)恐怕才理解了开端与终结之间那深邃的内在关联。女性权利在社会、政治和经济方面的任何最终有效的提高必然导致从内在限制一切我们的当今文明耸立其上的价值和力量的冲击力。在历史变易性之界限内,女性类型的任何变化从来没有改变下述事实:女人是更契合大地、更为植物性的生物,一切体验都更为统一,比男人更受本能、感觉和爱情左右,天性上保守,是传统、习俗和所有古旧思维形式和意志形式的守护者,是阻止文明和文化大车朝单纯理性的和单纯“进步”的目标奔驰的永恒制动力。女人在身体和心灵上的可塑性尽管提高了,但对于历史上男人的无节制(无论理念方面还是习俗和时尚方面的)始终保持一种近乎奇迹的安宁和恒定。动物在树木旁边乱蹦乱跳,树木仍然那么安详、娴静。从其存在的根基上讲,在男人历史那动荡不安的戏剧面前,女人仍然那么安宁、娴静;女人总是在考虑如何固持我们的人类生存必须据为己有的那些伟大而平凡的基础。
所以,发动女性运动的女性类型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上述女性的本质特征,这仅是我们男人特有的文化在向女性进攻、在用男性的武器反对女性的斗争中产生反应的一个结果。于是,女性质那种暂时的、必不可少的拟态行为(女性借此行为先采纳自己对手的保护色,并把具有男子气的同志先派到斗争中),便将在运动展开并赢得权力和深入之时消失;这样一来,女性迄今的虚弱地位(这一地位总是“拟态行为”的条件)便转为一种较强的地位。长期以来,在确定文化目的时,女性在公共生活中的法权的性格特点和女性的独立参与都没有得到承认,所以,统治我们文化的价值、使命和目的都只是男性的,而且是特殊的男性的,在这种制度中起来斗争的女人不得不先接受男性的特点;所有这些都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但同样不言而喻的是,如果女性运动一旦深入,由此在男性的价值、使命和目的中必然会渗入与女性本质相应的女气,女性男性化过程就必然会随同其一切不良后果减速及至最终停止。的确,我确信,在整个历史范围内,这种连连告捷的女性运动,这种将改变所有人类关系的和平运动,还从来不曾有过。法国的第三等级通过法国革命而获解放,第四等级在现代工人运动(当前,女性运动的一个主要部分——女工运动,仍是现代工人运动中唯命是从的部分)中逐步获得解放——这些解放运动就其对人类的长远影响来看,与女性运动(如果富有成效的话)的意义相比,就显得无足轻重了。从整体和细节看来,女性运动的意义将在于:它是那些保守型、积聚型、维持型的、重新支撑所有价值的力量的猛烈聚合;而近代无政府主义的、革命的、粉碎一切的精神惯于僭越这些价值,犹如僭越某种“陈旧的东西”。肯定如此!比如,男人对女人的权威在减小;但这一权威的原则本身会在任何方面,在国家、宗教、社团、学校中获得强权。传统的特殊内容(即要求“女人听从”)将日渐消失;但这一传统的原则本身则会在一切思想性的意蕴、习俗、法权、宗教、艺术、科学等方面获得强权,并与“理性”的原则相对立。女性在某种意义上将代表更具理性的一类人;近代哲学迄今所谓的“理性”将其在理念和原则上的意蕴假充为了一切人事的最终尺度,在这种所谓的“理性”之中,本身会出现一种强权性的意义推移;一种新的“理性”概念(或者,某种其他取代理性一词的东西)将成为女性精神的永恒特点,它将把女性意识的结构成分接纳到自身中去。
西美尔(G.Simmel)恳切地指出:近代哲学的一切基本概念(在此被作为近代文化的表达),诸如“个人”、“理性”、“真”、“善”等,都带有一个特别的缺点,即自诩为“普通人类的”,由此要求:将另一半人类的尺度及其最为高贵力量包罗进来;然而——西美尔接着指出——这些概念实际上体现的是男性特有的价值,结果女人本身要想成为“普通人类的”就得成为“男性的”。当然,一种逻辑的、伦理的、审美的规律还是有的;这一规律性表达的是精神、相关对象和价值范畴本身的本质,因而它们对于男女两性都是同一的。不过,只有当我们毫不顾及生物的主体天资和力量及其差异性,这类规律性才存在,因为,这一规律性之有效性本来就是针对它们的,而且这种规律性也仅在涉及这一规律性的实事时才会成为所谓“正确举止的规范”。比如,男人和女人的“思维”在构成上会根本不同,这并不损及基于所想事物本身的合规律的统一。要正确把握逻辑“规范”和“方法”,认识要以其对象之观念法则和思维结构这两者为前提;只要这些“规范”和“方法”是“正确的”,它们对于男女两性而言就必然表现为不同的东西。从意识的一切行动方向去探索男女两性意识的结构成分,然后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再去发现两性的精神活动领域,这是几乎尚未着手的任务,当前正期待哲学和心理学的所有分支学科去完成。18世纪的(比如卢梭)粗糙设想是:男人和女人的心灵差异只是身体、生物方面的特别功能差别的结果,除此之外,男女两性都具有一种“理性的心灵”。这一粗糙的设想必须干净、彻底地铲除。精神方面的性别差异与身体和生物学方面的差异一样是本原的。性别差异心理学在当今已使低层心理功能、敏感、刺激反应、注意的情状、兴趣、记忆、回忆、幻想等,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训练,所以,性别差异心理学从此应转向构造文化的精神所具有的那些较高层和最高层的功能。在此,精细的观察将表明:性别差异可一直追溯到精神本身最深的根上去,比如,女性的概念、女性判断、女性价值感的结构都是迥然不同的。属己的身体给与男人和女人的心理自我的方式(比如男女两性之自我与身体之距离关系),肯定包含着一种不可逾越的本质差别。与女性体验自身身体的结构上的方式(如女性是在自身身体中感觉和理解自己)不同,男人感到与自己的身体有一种距离,宛如牵着一只小狗。然而,这还只是一幅图像,还需要对一切可予考虑的事实进行详细的,但无须在此去着手的探究。
在此,任何在这一问题上的正确认识都有一个根本困难:我们关于男人和女人的一切理智的图像本身是通过男性或女性的精神功能来建构的,而不是通过那些拥有不依赖于和超逾性别对立的基质和权利的精神功能来建构的。我认为这一根本困难是极其巨大的。它之所以还不是不可克服的,原因只在于:在具体的个人身上,具有本质差异的两种精神功能在形形式式的联系中交汇在一起了。在此可以断言会获得成效的,并非一堆经验统计材料(这些材料根本不能提供来考察男性和女性的独特联系法则),而只是那种本质观审的方法:个人在进行这种观审时,要么具有对两种功能进行某种平衡的能力,要么具有对两性进行通观和比较的能力,要么拥有一种对模拟体验异性功能的能力的特别的把握。
这种观审方式之最后的根基,自然只能通过哲学对下述情况作出决断才能获得:男女两性只是一种归纳—经验的概念差别呢,还是一种基本现象的以生命自身之本质为法则的本质差别;这些基本现象一直贯穿在物理成分与心理成分之间的差异中,并且,这些差异实际表现在某种个体化的载体(个人、器官、组织、细胞、细胞核等)上,通过这些物理和心理差异,上述基本现象才对这一个体被定为男或女具有决定意义。尽管对于观审无比丰富的材料而言,基本现象的确断和区隔可能极其困难,我们并不认为这种方式没有前景。我们已重新开始审视性别差异的整个深度,而且并不过早作评价(在评价时,人们总已经在以某一性别所固有的价值为前提);我们甚至已在科学和一般文化生活中同时去审视两性差别一直回伸到一切有限的灵肉存在的形而上学之根,只要看到这种情况,便已经是这一观审方式迈出的(至少是迈向这一问题边缘的)一大步。直至上一世纪为止,生物学中占据统治地位的学说仍是:性别差异乃生命及其历史发展的一种相当迟的外在适应现象;在生物学内部,这一学说已失去其似是而非的依据。的确,古老的亚里士多德学说,即一切生命都要么是雄、要么为雌(如果我们还不能确定所有事物的差别的话),又在实证生物学内找到了一些代表。[1]哲学上的本质观审必须与这些生物学成果联系起来。与此类似,在人文科学领域,旧的、匆忙的论断方向(如由男性把女性荣誉感和羞感的差异追溯到单纯历史:时代史以及经济和政治原因上去,这种做法已暗示出男人利益在起作用),正在日益失效。对历史中男人和女人在精神方面的成就作因果解释,亦已失效。男人们开始懂得:逐渐重新认识男性存在与女性存在之结构差异,绝不可成为反女性运动的一张牌,相反,这只会证明女性运动具有深远的文化意义。如果在情感、思维和成就方面的性差别确实为一种深化的,乃至超逾一切历史变易性的存在:差异,那么,畏惧一种历史进程(如妇女运动)会从本质上使这一差异减小,就是一种荒唐的行为。然而,甚至参加女性运动的女人们也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运动本身的使命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并不是对女性特有的伦理感的压制(以使之顺应男性的道德感),而是女性感觉在公共生活中的最佳表述、最纯表达和发言权。与此类似:去证实女性在历史上本来能够如男人那般有所作为,之所以没有作为仅是由于“男性的压制”,以此为女性运动找辩护的理由,就并不是主要的任务;相反,确证女性的内在权利才是正事:从女性的本质深处出发,拒绝承认某种单纯为成就的价值尺度对女性存在乃至整个人类存在而言是唯一的、最高的价值尺度,并削弱这一价值尺度的社会效力。[2]女性价值观特有的固有权利正在于:女性喜爱的不是人的“成就”和成就力的价值,而是人的整合性存在的价值。因而,只要成就值得被人作为价值尺度接受下来,“压制”女性(一旦出现)的真正结果就不是女性没有做出男人价值观看来是伟大而崇高的成就,而是女性特有的力量之特有的成就没有受到足够重视。
若撇开这些最终的可称为“女性运动之形而上学”问题的问题不谈,若我们满足于提出那种眼前的现实主义问题,那么,政治力量通过女性表决权学说的胜利构成了哪些新形式呢?比如,倘若巴伐利亚州全部劳工女性在一定的条件下才拥有政治选举权,会产生什么影响?换句话说,农业劳动力的整个另一半(女人)又会是怎样的情形?或者说,在罗马教廷与国家和国王的关系上,意大利女性在政治上的平等将产生什么影响?对法国与罗马的关系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女性表决权》杂志(1913年3月)指出:议员特里姆波恩(Trimborn)1912年10月22日在普鲁士议会上的发言是呼吁天主教女性采用新策略的一个信号,而且确实受到了重视。天主教女性联盟主席德兰思菲尔德[3]借此机会提出,按福尔哈贝[4]主教之见,在天主教教义中,并没有“与女性表决本身相矛盾之处”,女性表决权的实行只是个时机问题。《女性表决权》杂志以铮铮之言对中央党的这一转变表示欢迎,并特别强调自由党人所因而感到的不满:“因为,对女性参政的天生憎恶在广大俗流群众中太多;平均自由主义的根子就扎在这些俗流群众之中。”在此,这些事实也许仅只表明,从女性运动的进程中必然产生有益于天主教会事务(一如任何保守事务)的利益,对这一利益的认识则在思想上早已有所准备在德国也开始变得直接而实际地富有成效了。
在此所强调的女性运动的意义,也适用于女性运动与生育能力的关系这一特殊问题。在种属生物学家当中,有许多人从医学家立场出发反女性运动;他们所拣的反对立场还将有效,但当前述那种挑选法则,即具有男子气的女性类型的经济优先挑选法则失效,它也随之失效。不过,女性赢利活动对女性生育能力产生负作用之原因,正是这种现有工业主义制度(过于男人气的制度)之本质中的法则,而不是男人们抱怨的那些当今社会上和政治上的女性运动的形式。所以,种属生物学家中有人近来喋喋不休的劝诫性的道德说教,就完全没有意义了。但是,他们抱怨保证生育能力健康的女性特点的衰退现象(不单是社会生物学上的,而且也是种属生物学上的,即通过遗传而不断积蓄起来的衰退现象)还是有理由的;不过,这种抱怨失去对象,并非由于提倡女人的所谓“天生职业”而是由于充当他们所抱怨的现象之最终原因的挑选倾向正逐渐缓和。这一缓和只与下述情况相关:女性获得社会、政治和文化上的平等权利,这样一来,女性参与确定我们的劳动和文化目的、参与确定我们文明本身的劳动需求的任务有了可靠保障,参与活动的范围在不断扩大,并获得一种适合女人天质、女人特有天赋的旋律——没有这一旋律的共鸣,上述任务就提不出来。由于(也只有由于)下述论据才会生效:经济上更为独立的女性能够通过更自由称心的选择而保证生育能力获得更好的机会;在这一情形下,女性为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就无须如当前这样让自己去成为男人气的女人,无须在自己身上再三地去培养与男人相应的力量。
形形色色的协会为争取“保护母亲和母亲权利”、为争取“婚姻改革”和一门所谓的“新的女性伦理学”而作出了许多努力;不过,迄今为止,为此提出的理由还很成问题;这些努力本身在当前还十分混乱和含混。在上述的发展过程中,所有这些努力将获得一种并非无足轻重的意义。因为,既然这些努力在当前如此混乱,那么,它们就必须被看作与迄今一直占据社会主要舞台的资本主义的运动尖锐对立的那种女性运动的本初开端。这一点已很清楚,因为,无论如何那种类型的女性获得越来越多的支持,获得越来越高的社会评价;但那种类型的女性的代表们经常面临因工业主义制度的选择倾向而沦为妓女的危险。在这一制度中,在同样的财产和地位的前提下,只有非女性化的女人才能靠自身的力量攀上经济独立的高度;当工业制度越提高男人的经济地位,男人越具有计算的天性,他们就越少倾向于娶一位激起他们心中爱情的穷姑娘;有女性味的女人则只好处于与“卖淫”只有一步之隔的境地(按我们迄今占据统治地位的社会“价值判断”来看)。这正是工业主义制度的内在悲剧。了解这一处于“边缘”的女性阶层的专家们断定:不仅这一阶层的人数会不断增长,而且人的品质和习俗以及这些女孩和女人的教养和秀美在最近数十年中也会获得巨大的改善。在存在上述“倾向”的情况下这是不足惊奇的。早先的女性运动的目标只在于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但在“保护母亲和母亲权利”等运动中,一种对于上述阶层出于(从根本上看)健康的真正女性的本能的关注重新觉醒;这种关注尤其针对该阶层中那部分尽管具有较高的人的品性,却因自己具有女性特有的气质而遭非议的女人,她们被判定会失足于社会混乱,不能跟上旧的女性运动所宣扬的追求目标。
在此不宜详论新的女性运动的诸个别目标。我只想指出人们还没有弄清的是:在更纯真、更富女性味的女人的沉沦(并非必然沦入卖淫,但确有这一趋向)的过程中,有一个新的女性阶级在某种意义上成长起来了,有如一个新的社会阶级在工人阶层和雇主之间的“私人雇员”中产生出来一样。把这个阶级的独立性和特性与工人阶级对比,就完全弄错了。在社会价值判断中,以及在最终的法权的特性的情况下,像对待卖淫一样对待这一女性阶级,绝不会长期下去。从在此无须详述的根据出发,我确信:按她们的天性,婚姻是不可破裂的;目前仍继续的轻易离婚现象,现代的对婚姻进行法律上的胡医乱治的现象(它与一种对婚姻的伦理精神之深刻理解截然不同),都绝不会产生有利的影响。婚姻就最终意义而言具有宗教性、恒久性。在现代,婚姻由于其存在条件的相对化而遭贬损。但要想通过这种贬损来医治当今两性间事实上的种种关系,是错误的方法。前面所描述的男女关系会更多地要求,涉及非婚母子及男人对非婚母子的伦理义务和法定义务的社会判断应该发生根本变化。再不能将这一女性新阶层同卖淫混为一谈,像迄今人们所持的态度那样,轻视男人对这一阶层代表所负的伦理义务和法律义务的做法,必须改变。有助于改变这种状况的不是减轻对打胎的处罚,因为打胎完全是以社会宣判非婚母子不受法律保护这一做法的伦理权利和社会权利为前提的;非婚母子的惧心是打胎这种严重犯罪的主要的根本原因。有助于改变上述状况的反例是确立非婚母子的法律保护地位,对持久性情侣关系及其结晶(孩子)加以保护并在社会和法律上予以承认,设立为女性和儿童提供专门法律保障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