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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第一位访客——车居试验第五十天

作者:肯·伊古纳斯/译者:周林莎 当前章节:10136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4:43

存款:1,160美元

万一被人当场逮住怎么办?他们会可怜我吗,一笑而过,高抬贵手?还是摆出官威,指控我住在车里的行为严重违反校规?

车居,不仅仅是试验,更是一场豪赌。它紧紧关乎我的自由,我的独立和舒适。一旦被抓,我可能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找一个非常便宜的住处,要么休学。我决不会违背几个月前对自己许下的诺言——永不负债。无论遭遇什么情况,我决不食言。

攀登布鲁克斯山脉的经历教会我一个道理:只有豁出去才能登上顶峰。登山者“不达山顶不罢休”的狂热也许不适合应对日常琐事,但若想实现伟大的目标,狂热却是不可或缺的动力。我若想在“零负债”的前提下完成学业,也得豁出去。

所以,每次看到别人的车灯投在我的厢式车上,听到脚步声在我的车边响起(可能是保安!),我都会吓得半死——不光害怕被人逮住,也害怕不得不以非常手段履行诺言。如果真的暴露,那我只能搬到森林里,去垃圾堆里觅食,即便称得上“简朴”度日,我也压根不想尝试这样的生活。我已经习惯了车居的生活,很享受车居带给我的舒适与便利,一点也不想自讨苦吃。所以我总是草木皆兵,却又不得不提高警惕。我需要这辆车子,我必须守住这个秘密。

米尔停车场居然很适合这场车居试验,真是大大出乎我的预料。虽然不远处就是热闹的第九大街,但它离杜克大学还有一段距离,学生一般不会把车停这儿,我也因此收获了宝贵的隐私。但我也不能掉以轻心。每个夜晚,我头顶第九大道明亮的街灯独自走回车子,仿佛电影里的主角。只要有旁人出现在停车场——无论开车还是走路——我都会选择默默地与自己的车子“擦肩而过”,直到对方离开才掉头往回走。有时我会站在阴影里,背靠附近公寓的砖墙,耐心地等学生们走远了才疾步钻进车子;有时我还会坐在公寓大楼的台阶上假装翻书,借着连帽夹克衫的遮挡偷偷观察四周,等学生纷纷走进公寓,走进酒吧,然后若无其事地走近车子,飞快打开前车门,再伸手打开侧门的锁,利索地钻进车子。即使上车了,我也会蹑手蹑脚地移动,决不会让脚板踩的那几个位置发出声响。天亮以后,我照样小心翼翼地先扒开百叶窗观察一番,确定没有人在附近才开门出去。无论早晚,我都得偷偷摸摸地行动。

车居试验之初,我就制定了一整套保密策略。下面是我的车居七戒:

一、绝不挑起任何与车居有关的话;

二、绝不挑起任何与车居有关的话;

三、绝不为了照明、采暖或其他任何目的开引擎;

四、绝不发出任何噪音;

五、煮饭时紧闭车窗,避免任何人听到汤锅的沸腾声和餐具碰撞的声音;

六、永远,永远别让人看到你进车子;

七、永远,永远别让人看到你从车里出来。

车居的头两个月,我没有向任何人露一点儿口风——不是我不想(我真的好想找个人痛快倾吐),而是不能——至少我觉得不能。

或许我有点走火入魔了?或许我太遮遮掩掩了?说不定人家一点也不在意,说不定杜克大学的行政管理者也不会计较这点小事,甚至还支持学生尝试不同的生活方式。但我的每一根神经都在警告自己:没有人会接受这种“试验”的。

“你怎么就想不通呢,一旦他们发现这个秘密,你的麻烦就大了!”我妈妈总是这么警告我,“这根本就不正常嘛!”

一开始,我对这种离群索居的生活还适应良好。厢式车为我提供了独特的私密空间,我在车上写作、思考、阅读、反思、成长,就像梭罗在湖畔小屋里做的那样。我期盼这种孤独能激发我的灵感,给我带来新生。一晃两个月过去了,我置身人群,却无法与任何人深交,我快被这没有尽头的孤独淹没了。我竟然没法跟哪怕一个人真诚交流。每次谈话渐深,别人免不了问起我的住处,我不得不昧心编一套荒唐可笑的谎言,接下来的交往就完全变味了。很快我就发现闭口不言比说话骗人、维持尴尬的谈话轻松多了。

原本我还挺看得开,至少我最渴望、最缺乏的不是物质享受,不是什么奢侈品,而是友情,是陪伴。孤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既不缺衣少食,也不馋大鱼大肉,情愿放弃电视加啤酒的娱乐,不出门消遣。可是,说句心里话,我多希望能回到纽约州的老家和我高中时代的铁哥儿们喝酒聊天啊!多希望和图书馆里遇到的漂亮女孩打声招呼啊!又是多么希望萨米能在我身旁啊!

现在的这种孤独完全是自找的:是我一意孤行偏要住在车上,是我为了回大学读书和萨米分手——我就是这么自私自利的人。

为什么迫不及待地投身孤独呢?大半时候,我独自一人坐在图书馆的角落浏览电脑网页。和萨米分手难道就是为了过这样的生活?为什么总是把别人留下,独自离开呢?我总能听到“那条道路”在耳边诱惑地唤我,但我为什么不能选择性忽略呢?我走的路为什么如此孤独,如此悲凉?

我不能和萨米在一起,也不能和其他女孩长久相处,也许之前负债带来的拘束给我留下了太多阴影,一想到可能会被什么束缚,我就坐立不安。现在的我执着地追求着自由,只要自由受到一丝丝威胁,我立刻就会觉察。就像童话里有位公主透过四十多张床垫还能感觉到床板上的一颗小豆子一样。谈恋爱的时候我嗅到了这种威胁,接受馈赠的时候嗅到了,在别人试图对我产生哪怕一点点影响的时候,我也嗅到了。一旦觉得受拘束,我就忍不住愤怒,心怦怦直跳,胸膛里翻滚着一股热浪,我必须不停地告诉自己冷静、冷静,才能忍住抽身而出的冲动。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我什么时候才能变成正常人?

我需要孤独,这仿佛是加诸我身上的诅咒。从前,我以为只要出门旅行、参加冒险就能平息对自由的执着;只要爬爬山、搭搭便车就能排遣流浪的渴望,就能让我重获宁静、戒掉“漫游癖”,心满意足地安定下来。但事实远非如此。我就像个士兵,刚打完一场仗又盼着回前线继续战斗。

在图书馆里,我把萨米送给我的一张光盘塞进笔记本电脑,里面收藏着我俩在密西西比州的一张张照片,有工作的,有徒步旅行的,有在阿拉斯加照的,背景音乐是杰克·约翰逊的歌曲《在一起最好》(Better Together),有句歌词是这么唱的:“哦,我们在一起最好……哦,一起看满天繁星……”我选了个最靠角落的位置,戴着向图书馆借的耳机,一遍遍地看着我和萨米在佛蒙特州手牵手的合影,眼泪夺眶而出,只好低头躲在电脑屏幕后面,生怕别人看到我满脸的泪水。

我渴望有人陪伴——特别渴望恋爱——可我清楚自己必须和女孩子保持距离,绝不能再谈恋爱了。一旦沉浸在浪漫的感情中,我会淡忘重返校园的初衷。现在,我必须为当初的决定付出代价。在车上住了八个星期,我开始自吟自唱、自言自语,到了第十个星期,我已经煞有介事地和自己说话了:

我:有臭味,你得随手收拾干净。

自己:可是,亲爱的……

我:别和我套近乎、耍赖皮!

再这样下去我非得精神分裂不可,说不定会买个排球,割破手指,用鲜血在球上画张人脸和自己玩角色扮演。我告诉自己:你必须找人说说话了,必须找个人倾诉满肚子的秘密。

“嘿,你好,你是达勒姆人吗?”他问。他有一头凌乱的金发和一把凌乱的胡子,一身牛仔装,还挺“潮”的。

一般我大老远望见流浪汉便会绕道走开,就像躲避耶和华见证会的传教士一样——他们总是衣冠楚楚的,两人一组挨家挨户地敲门布道。我上学的路上有家“有机食品”超市,今天,那个流浪汉就站在超市旁。我一反常态地主动和他打招呼,仿佛遇到失联许久的高中老友。

“哦,我不是本地人,”我应道,“不过,有事吗?”

他告诉我,他来达勒姆没多久,怎么也找不到工作,兜里实在没钱了,连离开这儿的车票都买不起。他还向我打包票说自己“和那些酒鬼流浪汉不一样”,只想要点钱买吃的。我不知道该不该信他,但我很同情他,而且我想这可能是我仅有的倾吐机会了,他应该不会出卖我吧。

“你也知道,现在的经济不景气啊,”他说,“都找不到工作。嗯,你能不能借我点钱花?”

“对,我知道生活不容易,老兄。”我应道,一心想引起共鸣。“其实——”我顿了片刻,特意认真地强调道,“我就住在自己的车上。”

我以为接下来我们会自然而然地互表同情,诉说彼此的艰辛经历。谁知他完全忽略我刚刚吐露的秘密,继续向我要钱,真叫我大吃一惊。

虽然我自己也过得“紧巴巴”的,但至少有“家”可归,不像他这样流落街头。住在车上是出于自愿的试验,其实我并没有体验过真正的赤贫。我不是真正的穷人,真正的贫穷是走投无路。世界上有五分之一的人生活在真正的贫穷之中,而我还有东西吃,有地方过夜。如果真的没钱花了,还能回家住、去朋友家借住,或者回冻脚镇打工。我受过高等教育,有许多好朋友,还有一个好家庭。真正的贫穷并不是身无分文,而是无力改变现状。如果说我选择车居是在体验贫穷,那么他就是真真切切地过着穷日子。

我给了他3美元。他向我道谢,说他准备离开这儿,去别处找工作。

第二天,我又在同一条路上听到了同一个声音。“嘿,老弟,你是达勒姆人吗?”这回他已经口齿不清了,大概是喝多了。

我上当了。这只不过是他惯用的伎俩。这一次我理都不想理他,却还是不由自主地瞥见他和一群流浪汉挤在一个燃烧的破桶旁取暖。

这回我一点儿都不同情他,我心里只有鄙视,可能还有一股诡异的羡慕。之后每次碰面他照旧会向我要钱,我每次都想冲他的下巴来一拳,把他打倒在地,再踩上几脚,让他趴在马路上呲牙求饶。

我觉得自己活像得了麻风病的古代贱民,被人们驱赶、排斥。我在许多方面都赞同梭罗的观点,但在性生活这块儿我实在无法理解他的选择。他对性生活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至死都保持着处男之身。而我却和许许多多二十五岁的单身汉一样,渴望爱抚,渴望亲吻,渴望一切能纾缓欲火的安慰。我常常想到女人。身边有那么多美女,我却张不开口,不敢接近她们。这种煎熬是那么残酷,就像困在《神曲》中的地狱里,为从前淫荡的生活赎罪,注定一辈子看得见、摸不着。可望而不可求的爱欲让我更加饥渴,我需要我的“夏娃”,仿佛只有她能证明我的存在,证明我的呼吸,证明我是个活生生的男人。

我不能告诉任何人我住在车上,可是,说了又如何?为什么非得交女朋友?哪个女孩愿意跟一个住在车上的家伙在一起?这样的“家”在阿拉斯加,在嬉皮士充斥的西部大学里或许称得上新奇、酷炫,甚至稀松平常,但在杜克大学就是活脱脱一个怪胎了。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就像到处宣扬我得了传染性性病,私处化脓溃烂一样。

只不过,住在车上并非我孤身的唯一理由。哪怕我自诩经历丰富,也摆脱了自卑情结,但杜克大学的学生个个出类拔萃,让我深受震撼。有许多学生在私立贵族中学里接受过高雅的维多利亚式教育,能演奏不同的乐器,精通多种艺术,还参加了许许多多社会实践和慈善活动(我见过的一位大一新生九岁就出版了一本诗集!)。我十几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呢?小学四年级好像学了三个星期的长号,除了这昙花一现的“艺术”熏陶,我再也没有“陶冶”过自己的情操。杜克大学的学生在很小的时候就能在暑假环游欧洲,在马术训练营里练习“跳跃的艺术”(我可能有些夸张,但事实也八九不离十)。而我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暑假里只爱“宅”着看“USA”电视台的午后节目,特别是台里重播的电视剧《时空怪客》和《美国角斗士》。

杜克的学生大多家境优渥,白人学生的家庭年收入平均高达23万美元,其他种族的学生也差不多。我的爸妈是蓝领阶层,薪水中等,尽管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丢脸,但身处杜克,看着周围的同学个个开着崭新的SUV,我难免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我恨不得跟其他人说句话,和他们分享我的秘密,可我在杜克看到的每一个人都与我迥然不同。虽然没有深交,但“闻弦知雅意”,加上特意拉长耳朵听旁人的讨论,我多多少少熟悉了班上的同学。

艾丽西娅是一位很有抱负的文科“学霸”。她主修政治学,还同时担任三个社团的负责人。她在手表上设了好几个闹铃,提醒自己什么时间该交什么课的作业。她的父亲对她抱有很高的期望,她自己也非常争气,今年秋季就要继续深造法学了。现在她已经申请了三十五所法学院——你没看错,的确是三十五所!尽管艾丽西娅的理想是进入法学院,但我听到她对班上另一位同学说,自己真正的梦想是去亚马逊河划独木舟,沿着贯穿美国西部的“太平洋屋脊步道”游历。有次我在咖啡馆遇到她,不禁称赞她的梦想“棒极了”。听到我的支持她似乎很开心,却还是不无遗憾地告诉我她也想读法学,没法两全其美。我倒觉得这个不难。要是进法学院,未来十年注定背负巨额债务,几乎不可能实现梦想中的旅行。不如先去冒险,体验一把从未享受过的自由。

一位名叫金的女孩身材纤细而不失健美,平时酷爱健身。她是神经生物学院的博士研究生,至少要读五年才能拿到学位,暑假和绝大部分假期都得待在实验室工作。她不仅赢得了学费全免的待遇,还能领到一笔丰厚的奖金,不过每个星期都得加班加点地工作、学习,非常辛苦。我问她为什么选神经生物学这个专业,她说:“不知道啊。”接着又补充道:“有时候,我甚至觉得生活根本不属于自己。”她说自己本科的时候神经生物学成绩最好,所以没多想就申请直接读博了。我大吃一惊,她读博的决定居然做得如此草率,这样一个可能改变人生的重大决定,怎么能不经过深思熟虑就拍板呢?怎么能选一个自己兴趣寥寥的专业呢?我走到哪儿都能遇见类似的学生,他们正值二三十岁的黄金年华,却把近一半的时光投在了几乎不感兴趣的领域。他们也许会成为大专家,但从事的工作却完全不符合自己真正的兴趣与个性。

虽然萨米没上大学,但我觉得她在某些方面比杜克大学的许多学生还要明智。至少她懂得遵循心里的声音,珍惜眼前的时光,活在当下,而不是准备、准备、再准备,一直为“明天”做准备,最后才发现所谓的“明天”并不如预想的辉煌。

斯科特是我在咖啡店遇上的本科生,他会抽大麻,还在服用一种名叫“阿德拉”的精神兴奋性药物。听说斯科特爱好攀岩,我便告诉他自己靠搭便车走了很长一段路,他显然非常艳羡,希望也有机会冒险一把,不过他就要去摩根士丹利公司实习了(全球知名的国际性金融服务公司,人称财经界的“大摩”),他对此一点儿都不兴奋。我问他既然没兴趣为什么要去呢,他回答:“我得生活啊,对吧?”

我的生活远称不上完美,但车居试验告诉我:人不需要那么多累赘也能过得好好的。一天之中,我有一大半的时间待在一个没有空调、没有暖气、没有水电、没有杂志,也没有网络的狭小空间里,但我照样好好呼吸,照样好好站着,照样好好地生活。

我常常听人提起花旗银行、高盛公司和华尔街等等,很多学生从杜克大学毕业后会选择这些地方就业,这反而令我深感不安。杜克大学不辞辛苦地标榜自己是传统的人文大学,实际上却和许多大学一样渐渐远离了人文精神。杜克虽然不像其他学校那样在本科阶段就设立商学专业,但经济学和商学也没什么本质区别,年年都是申请的大热门,竞争非常激烈。

有没有别的方式能让我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呢?也许加入户外运动俱乐部是个好主意?于是,我第一次为“非必需品”掏了腰包——交50美元会费,就能在体育馆里使用攀岩墙,也可以参加学校资助的户外活动,去北卡罗来纳州的森林和山区旅行。

户外运动俱乐部里有好多会员是尼古拉斯环境学院的研究生,也许这个学院培养了不少具有人文情怀和理想主义的社会改良者。我想与他们一道在深夜悄悄演习“生态恐怖主义”;一块儿锯倒巨幅广告牌,背着炸药包轰倒水坝;双休日举办狂野派对,彻夜寻欢。可我很快发现环境科学专业的研究生之所以选这个专业,多半是为了在油气行业谋份差事。

高盛?油气行业?该死的,究竟怎么回事?像杜克大学这样的学校,如果只为了向该死的——请原谅我的粗话——油气行业输送员工,那教育的意义究竟在哪儿?

每次遇到准备去华尔街工作的学生,我都很想开口问:“你真的要为华尔街的公司打工吗?它们不是有点邪恶吗?华尔街啊!你不是耍我吧?”

他们当然不是在耍花腔。每年五月,高盛、美国银行以及类似的公司仿佛在杜克和其他顶尖高校的毕业典礼上安装了一台“巨型吸尘器”,把穿着学士服、戴着学士帽的莘莘学子通通吸到华尔街去了。

人们也许会纳闷,在21世纪研读16世纪的法国诗歌有什么意义,一头扎进康德晦涩的鸿篇巨作里能有何收获,搞清楚《杰伊条约》的条目究竟有什么价值。随着课程的深入,你会通过阅读、研讨和论文的撰写,越来越了解这些乍看“毫无意义”的主题。不知不觉中,奇妙的人文教育会激活一块从未开发过的大脑区域,带你用全新的视角深思、自省:我是谁?什么东西值得我奋斗?谁在对我们说谎?我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这些目的意义何在?也许,很多学生根本不愿花心思在这些问题上纠结不休,但是,逼自己直面这些最根本的问题恰恰能带我们摆脱随波逐流的脚步、自得自满的人生态度,远离那些不良企业。

那些选择商科的学生、以就业为终极目标的学生,往往没有机会思考这些问题,他们在大学四年间忙着和数字打交道,忙着做模型,毕业之后常常不愿意(或者无法)去思考这些必要的伦理道德问题。倘若我们来到学校的唯一目的就是找一份好工作、赚大钱,那么我们的文凭绝不仅仅是一张张脆弱的薄纸,更是一件又一件杀伤力巨大的武器。现在,我越来越赞同英国作家德斯蒙德·巴格利(Desmond Bagley)的观点:把笨蛋送进大学,非但不能把他教聪明,反而会让他变成训练有素的笨蛋,杀伤力比普通的笨蛋强上十倍。

申请杜克大学时,我还满怀憧憬,以为这里能鼓励学生以质疑的眼光审视一切,提出富有革新精神的观点,重新评估现存的经济和社会制度——现在看来我的想法实在太天真了!虽然我确实从一些人文课程中汲取了新知,但我发现绝大多数课程都没有勇敢地向“消费资产主义”体系提出挑战,只是照本宣科地向学生灌输老套的理念。如今,大学不再是质疑强势制度的平台,它已经蜕变,仅仅是教育学生如何支持主流观点的场所。

我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总是为这些问题困扰,为什么这么在乎别人怎么生活。他们有没有负债,是不是在高盛工作,有什么大不了的?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根本没必要在乎,可我就是没法停止思考。也许,我只是不想见到人们浪费青春,就像平白糟蹋美食那样;也许,我只是认为人们若能稍稍偏离职场晋升的捷径,去寻访蜿蜒的河水,随心所欲地漫步闲游,心情会畅快许多;也许,我只是觉得如果身边多一些爱好诗歌、不迷恋财富的人,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更明智、更民主——还是说,我只是太寂寞了?

我决心找个伴。这个人不会一心想着怎么找个好工作,而是积极快乐地活在当下。离过婚的中年女性大概很合适,她们刚刚结束一段糟糕的感情,生活圈和校园完全不搭界,不在乎什么名校不名校,也不在乎负债和工作。绝望之中,我在“克雷格列表”上搜遍了“女人找男人”之类的广告。

我几乎可以预见事情的走向:开始的气氛不错,我们约在一家咖啡馆见面,她很开心约会的对象是个年轻学生,身体健康,体格匀称,相貌也不差,而且什么都不图,只想爱抚她历经沉淀、愈发曼妙的身体(她不禁想:终于遇到个像样的男人了)。

在我的脑中,空气中火花四溅,可是,所有的粉红气泡都在厢式车跟前破灭了。“这就是我家。”我会怯怯地向她介绍。

“亲爱的,你一定跟我开玩笑吧。”她摇头道,“我真是倒霉到家了。”

“等等,等等!”我挽留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梭罗的名字?”

“我的天哪!”她抬头埋怨道,“为什么我老碰到这种人?世上还有没有四肢健全又有工作的正常男人了?你把他们藏哪儿去了?!”

这主意烂透了。而且我也没法达到征友广告里的要求,“满足”女人们的需要。

每一天,每分每秒,我都是孤独的。一个人打球,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坐在图书馆的角落里。即便有钱了,我也只是一个人下馆子吃自助餐。图书馆关门后,我会走进一栋人迹罕至的教学楼,找一间二十四小时开放的自习室待着,把电脑声音开得老大,伴着兰草民谣天团“老乌鸦草药秀”的歌《篷车轮》独自跳舞。

直到有一天,一位意料之外的访客突然造访。

餐具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塑料袋窸窸窣窣地皱了起来。我立刻意识到它来了。

厢式车里有只老鼠。

接下来的八个小时,我忙着扯胶带,把车上每一条缝隙堵死。我两颗眼珠紧紧盯着车顶,就在那儿,我已经听到它(或者它们)窜来窜去的动静了。那天晚上,我迷迷糊糊地睡了个把小时,早上醒来,只觉得头重脚轻,满眼冒金星。愣了一会儿,才发现一些黑色的小“药丸”撒得满车都是——大概只有“嘀嗒”糖的三分之一那么大——车底板上、整理柜上都没能幸免,小纸篓和没洗的锅里也有。

我昨天就应该发现这些黑色的小东西啊,莫非我把它们当成食物碎屑了?比如不小心掉在地上的黑麦面包屑、饼干屑什么的。

我拼命不去细想,不停地安慰自己:反正我对“脏乱差”的忍耐功力一向高超,为什么要浪费一整夜陪这些耗子?可我就是担心得不行!要是哪只胆大包天的家伙钻进我的睡袋怎么办?它会不会把我的身体当成异域半岛,像探险家那样满心好奇地挖掘一番?车上食物应有尽有,等我隔天回来,会不会看到壮大十倍的老鼠家族?它们会不会在我的车上尽情玩耍,叠罗汉、交配、斗殴、唧唧吱吱地乱叫,跳到大衣钩上转圈圈秀绝技,然后在黑布帘那儿钻进钻出,活像在舞台上表演谢幕?

在耗子入侵厢式车的第二天晚上,我眼看就要睡着了,一个念头突然钻进脑子,把我震得浑身激灵:昨天早上我吃了谷物脆片,碗里的碎屑究竟是“底料”还是它们的……

哦,不!

我可能误吞老鼠屎了。

天亮之后,我把可能被老鼠污染过的食物全扔了,还一口气买了好几个老鼠夹,在上面涂了厚厚的花生酱。

但它拒绝了裹着诱惑的陷阱。我依然能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在车顶和四壁来回掠过。我躺在床上紧张地四处乱瞥,心率随着沙沙声、刮擦声和吱吱的尖叫声此起彼伏,我的车里前前后后、上上下下已经沾满了它的爪印。你还想怎么样?你究竟有什么大阴谋?闹腾了这么久,老鼠的精力叫我啧啧称奇。

终于,我气得爆发了,套上靴子猛踢车顶,从车头踢到车尾,巴望能把那只可恶的家伙吓跑。踢完之后,我又抄起平底锅从车头到车尾敲了一遍。

于是它又开始打起了地面战。我眼睁睁地瞪着这只披着绒毛的恶魔敏捷地跑了几圈,“哧溜”一声钻进车顶的一条缝隙消失了。我举起平底锅在车顶狂砸一通,直到它安静下来。

小小的老鼠害得我彻夜难眠,繁重的课业也占据了许多时间。我每个星期得做好几次核磁共振实验,还得辅导小学生阅读。一天到晚连轴转,恍惚回到了常常通宵达旦的本科年代。我只好花好几美元买咖啡提神,免得打瞌睡。

坐在图书馆里,我的头突然疼得一抽一抽的,身上忽冷忽热,手臂上的毛孔竖起来又倒下,像快镜头中的花朵随着日升日落飞快绽放,而后凋谢。渐渐地,我头晕眼花,眼前出现了幻觉。

踉踉跄跄地走回车子,我抱着睡袋抵住汗涔涔的眉毛。究竟是什么害我生病的?是没洗的叉子,放了一个月的黄油,还是老鼠屎?

我把垃圾桶拉到床边,干呕了几声,但这只是开始。接下来我的喉咙就像被“熊孩子”撬坏的消防栓一样狂喷不止。好不容易把胃里的东西吐干净,满头大汗地瘫在床上,并没觉得好受多少。这时窗外下起了倾盆大雨,靠近车尾的地方也跟着下起了小雨。我抬头一看,原来车顶的角落有个五美分硬币大小的水渍,它越来越大,很快就和煎饼不相上下了。紧接着,雨滴噼里啪啦地砸到了我的大腿上。

你究竟在干什么呀?我扪心自问。

我病了,孤独寂寞,车子又漏水,车顶也许还粘着一只死老鼠。我曾经渴望通过车居试验一种生活方式,可是现在看来,我大概遗漏了几个关键元素。照现在的情况,我根本没法拍着胸脯向别人夸耀自己的车居生活多么节能环保、完全能够自给自足。虽然我很少外出,但偶尔也需要开车出门,消耗汽油;我不仅没去过农贸市场,还专去那些压榨员工的平价大超市购物,车上的装备也是从沃尔玛买来的。

我可以无视奢侈品,无视物质享受,却无法舍弃“陪伴”。我分明记得梭罗曾经称“社交”是“无关痛痒”的。

胡扯。他说自己终日与松针、露珠为伴,却绝少提及络绎不绝的客人,也刻意略去亲朋好友就住在小木屋附近的事实。而实际上,他只需走一小段路,就能轻轻松松地与人交谈。我在想,如果他曾经体验过真正的孤寂——不能结识任何人,不能和任何人谈心,不能和任何人建立友谊,他还会坚持“社交无意义”之类的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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