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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超市推车工

作者:肯·伊古纳斯/译者:周林莎 当前章节:10379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4:43

2005年4月

纽约州立大学水牛城分校

负债:27,000美元

持续增长中

我又梦到了那只大灰熊。

这个景象反反复复地闯进我的梦里。从16岁开始,我总能时不时地见到它,而每个梦的情景又总是惊人的相似:我家往南半英里[3] 的郊外有一片新建的住宅区,我在那儿撞见了一只大灰熊,它正在一户人家的草坪上觅食。我一出现,它就猛地挺起魁梧的身躯,双脚直立,居高临下地盯着我。它皮粗肉厚,浑身都是金棕色的蓬毛,活像一座高塔杵在我眼前。我呢?吓得目瞪口呆,僵着半个身子,却怎么也移不开眼,心里又惊又畏,还涌起了一股兴奋劲儿。

这就是我常做的梦。梦过之后,我总会半睡半醒,常常分不清那究竟是幻想,还是我落在记忆深处的经历——要不怎么会那么真切?我总想说服自己真见过那头熊,但理智立刻反驳道:不可能!首先,纽约西部的郊区根本没有大灰熊;其次,在我21年的人生中,从没经历过一星半点跟“有趣”沾边的事,更别说遇见熊这么刺激的了!

这年,我升入大学四年级了。学校在水牛城[4],打工的地方在不远的尼亚加拉瀑布城,那儿有家很大的“家得宝”家居建材超市。每到星期一、二、三、四、五的晚上和双休日的上午,我都得扎着超市的橙色围裙,在偌大的停车场里一一找回四处散乱的购物车,推到路旁,把它们一打一打地扣成串,用勾索拴好推回超市的门厅。车少的时候,我得进超市打下手,比如码放木材,把空纸箱逐个抻平、一一叠好;又比如整理货架、倒垃圾,随时给顾客搭把手,把一块块石膏板、一袋袋水泥搬到他们车上。我是超市的推车小工,哪里需要哪里搬。

对普通大学生来说,在超市推车绝对不算最糟糕的兼职。要我说,它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往下看,好过给社区典当行打工,不必整天举着“高价收购黄金”的牌子满街晃悠;往上看,远不如在大公司里当免费实习生。虽然实习生得签一份条件苛刻的“卖身契”,还没薪水可领,却有希望借实习的机会找一份前途光明的体面工作,总之比闷在家居建材超市的仓库里机械地码放木地板强多了。

每周我都得在“家得宝”超市干30多个小时,一小时挣8.25美元,收入不高,所以我比普通大学生更省吃俭用。但20多岁正是扮酷的年纪,我也不例外,每天喝几罐“胡椒博士”牌汽水,时不时地挑几张CD、DVD和电脑游戏光盘。偶尔周末轮休的时候,我还会开好几个小时车,到其他大学招呼朋友们喝酒聊天。不过,我把绝大部分收入都花在了刀刃上,比如买车、养车,比如偿还学生贷款。今天还100美元,明天还100美元,我的贷款照样涨到了27,000美元,而且这数字还在滚雪球似的不断变大。

眼下我还供得起车子,但还贷的速度却比蜗牛爬还慢。说实话,那点钱根本就是杯水车薪。就像有心祭神,却只能供奉一只骨瘦如柴、可怜兮兮的小羊羔,让祭祀的人不禁担心会不会遭到反噬。这笔债就像一只拦路虎,我担心自己每天从牙缝里挤出的钱非但不能让它解馋,反而会惹怒它,刺激它变本加厉。这不,我眼睁睁看赤字越来越大,却只能干着急。利滚利,月月翻,当初还能接受的债务,转眼间变成了高得仿佛不可逾越的喜马拉雅山。在它面前,我就是一只渺小、孱弱、微不足道的蚂蚁。那么多、那么多债等着我还,就像一个黑洞、一个旋涡、一个深渊,贪婪地蚕食我的一缕缕希望,一张张钞票,一个个梦想。

我欠的钱不见得比其他大学生多。但眼瞅着就要毕业、找工作,我手里只有一张平庸至极的英语与历史文学学士文凭,毫无竞争力可言。离开学校后拿什么还债,我心里真是一点谱都没有。于是乎,这笔债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张巨额欠条,更是一张审判书。它不断提醒我,要不了多久,我就会被关进美利坚合众国庞大的债务人监狱[5],和3600多万无力还债的“负翁”一样,在铁窗后苦熬几十年。

债务越积越多,我满心焦虑。为了挣钱,我憋足了劲儿推车,来来回回地推购物车。放假时我上全天班,连双休日也从不休息。忙完活儿,我的帽衫总是沾满了水泥灰和斑斑点点的油漆渍,灰头土脸地回到家,顾不上休息,马上就得火急火燎地翻开课本,囫囵读过就噼里啪啦地打字,把该交的论文赶完。

大学的前三年,我还在学习和打工之间游刃有余。升入大四后,毕业的日子一天天逼近,我终于尝到了自己种下的苦果。一周接着一周,我的时间大把大把地耗在了讨厌的地方——超市。每个月的工作例会都要重复上个月说过的那套老话,还要我们拍着手喊“家——得——宝”,真是烦透了!我也恨死了被压在“食物链”最底端的待遇。因为地位尴尬,连收银主管都能随心所欲地支使我干脏活儿——要保证大型连锁超市的顺畅运转,这些活儿总得有人干。有鸽子误入木材区死了,要我去清理尸体;洗手间里脏水溢得到处都是,要我去拖干净;水泥袋破损了,粉末漏得到处都是,又要找我……别以为打扫水泥袋是件容易事儿,我的眼睛总会被四处飞散的粉末刺得又干又痛,鼻子里也灌满了灰。但最最难熬的要数圣诞长假。如果我没记差,“家得宝”的圣诞节特卖期在劳工节(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过后几天就会拉开帷幕。短短一个钟头,葛洛丽亚·伊斯特芬唱的“圣诞之歌”已经是第三次响起了,我听得麻木的脑瓜子居然生出了可怕的幻想:我一把抡起锤子,把收银机上滴溜直转的玩具火车砸飞,生生掐断它“嘟嘟”的鸣叫声;还有更刺激的呢,在歌声的伴奏下,我拉下屋椽那儿垂下的旧电线,吊死在超市里,以示抗争。如果能臊得超市的头头们改掉疯狂放圣诞歌的习惯,我在咽气前一定会深感安慰,毕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还为人类争回了清静。

我在学校和超市之间来回奔波,一边打长工,一边应付各色论文和考试。学习的时间少得可怜,根本没法仔细琢磨,更别提好好休息了,睡觉都成了奢侈品。我感觉自己像许许多多大学生那样日渐颓废,脸色越来越苍白,松松垮垮的赘肉越来越多,一身油腻,只能依靠咖啡因强打精神才能工作。我的眼珠常带着血丝,脸上新长出来的皱纹蛛网密布,又像棒球接球手戴的手套,这儿一道沟,那儿一道壑,就连头发也有弃主而去的架势。这还没完呢。躺在床上看书的时候,我总会忍不住拔下几根本就不多的胸毛,就像有施虐癖的人喜欢把鹦鹉的羽毛一片片揪下一样;有时,我还会莫名其妙地抽搐;又或者,瞧着左右没人的时候,吐一串脏话;在课堂上,我还得拼命忍住用笔尖捅手背的冲动。这些简直是患上抽动秽语综合征[6]的前兆。

我一直觉得自己适应力特别强,第一次陷入这种崩溃状态真让我措手不及。情况越来越糟,到四月末,距离放假只有一周的时候,已经火烧眉毛了。终于,一天清晨,我碰到了一件事,出乎意料到让我难以置信,却也很可能改变了我的一生——

我听到一个声音。

我没有先见之明,没料到自己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颓废竟是自讨苦吃。而这一切大多源于我几年前的一个决定。

时光倒转,回到2001年的8月。那时我决定和数百万18岁上下的美国青年一道,加入一年一度的大迁徙——高中毕业,上大学啰!

我们这些刚刚毕业的高中生终于到了自己做主的年纪,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仿佛条条大路通罗马。其实,我们很像海中迁徙的鱼群,虽然数量庞大,实际上却浑然一体,殊途同归。无论是蜿蜒迂回还是抄近路前进,“鱼儿”最终都会摇头摆尾、神气活现地一头钻进大学的渔网。这不,除了少数不学无术的坏家伙,我和班上其他同学都上了大学。读高中时,如果有人问我对未来有什么“计划”,我会唰地身体绷紧,瞳孔放大,用机械的语调回答:“我要进我能申请到的最好的大学,不管付出什么代价。”直到现在,我还能一字一句地背诵当时的答案,回想当年那模样,活像机器人接通电源后立刻开始运行预设程序的样子。有时我告诉自己,上大学是我真正想做的事。于是我和我最好的朋友乔希一起去了纽约州南部的阿尔弗雷德大学。这是一所私立大学,学费昂贵。

乔希成绩很好,以“高级荣誉”毕业,有资格申请一大笔助学金,可以少花好多钱。而我在学校的表现,说好听点是“一无所长”,同年级两百人里我的成绩排第七十七位。也许在老师眼里我比“懒虫”好些,比那些打算进职业学校的学生更有潜力,毕竟他们一到下午就会涌进职业培训班,为将来的工作作打算。而我呢,既没进社团,也没参加志愿活动,不是学生会成员,也不玩音乐。除了参加曲棍球队和橄榄球队,我的课余生活实在乏善可陈。对我来说,高中生活就像一条沉闷的河流,我用“不屑”作独木舟,默默渡过。

上大学后,我猛地发现仅仅大一一年时间就花掉那么多钱。我第一次觉得高中四年[7]该干点什么有价值的事儿,而不是夜夜打游戏、发春梦直到凌晨三点才入睡。

在阿尔弗雷德大学的第一年,我花了18,450美元。

现在想来,总觉得事有蹊跷。政府、大学和大银行为什么会让我这么一个刚满18岁,连利息都搞不清楚(甚至连炉灶都不会用)的愣头青借走五位数的巨款呢?但那时,我压根儿没意识到其中的古怪,更没料到这笔贷款居然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

借学生贷款应该是我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可我竟然没留下一丁点儿印象。我想自己真借了吧,不然怎么会欠一屁股债?但我确实不记得填过哪怕一张表格,不记得和主管学生资助的老师握过手,不记得妈妈和我一道签字时紧紧皱起的眉头。借这笔款对她肯定是一次大冒险。毕竟上看下看,我都不是一个勤奋努力、胸怀大志又有责任心的孩子,也瞧不出我有这份潜力。

但我绝对记得,没有人警告我欠债的后果,没有人提醒我大学生的就业前景如此惨淡。我记得真真切切,人们总是不约而同地说:“学生贷款很容易还清。”“不能因为钱的问题放弃你想去的大学。”和许多高中生一样,我当时真听进去了。

究竟为什么要上大学,为什么要借好几万块钱上大学,这些问题我从没仔仔细细地考虑过。18岁的我一点也不看重书本知识,也不介意要不要深造,总之,和学校沾边的事儿我都不放在心上。人们都说,上学能“提升自我”“为未来的职业做准备”,可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讨厌上学。我们都讨厌上学。那为什么高中毕业后又要接着上大学呢?就拿我和乔希说吧,这多半和我们对大学生活的憧憬密不可分。我们陶醉在荒唐的梦中,自以为能笑傲情场,“桃花朵朵开”。宿舍的墙上钉了几张海报,上面的女郎衣着清凉(远称不上放荡)。我们满心希望那些艳光四射的倩影真能招来女孩——但愿也是艳光四射的女孩。唉,可惜这间宿舍并没能变成梦中的浪漫爱巢。我们把失败的原因推到丢人的房间布置上。那些东西都是入学时我妈妈和乔希的妈妈采购的,虽然从灯罩、地毯到床单、被褥,颜色搭配得处处和谐,但是在女孩们看来却显得缺少阳刚气,真是个悲剧。抛开种种借口,我和乔希本就是害羞、拘谨又无聊的可怜虫,甚至没法吸引异性踏进宿舍。

大二开学的前一天,我灵光乍现——这所私立大学实在烧钱,而我又不是赚大钱的料子,何必苦耗下去?于是,我决定转学到纽约州立大学的水牛城分校——在那儿上学,我不仅能打工挣学费,还可以住爸妈家,省下住宿费。

我还是没想明白,为什么要上大学,为什么第一年就花了近两万块钱。我试着通过各种想法安慰自己:借学生贷款就像青春期危机或者中年危机,虽然讨人厌,却绕不过去;它是通向成人世界的入场券,是我必须背起的包袱,我得背着它吭哧吭哧地攀登社会阶梯。于是,我继续借债交学费、买书、买车。慢慢地,我发现要还清这笔债绝不像当初想的那么简单。

我上大学究竟是为了什么?我开始疑惑。那一刻,我想到退学。可这念头刚冒泡就散了。单靠我在超市推车挣的那点儿薪水,怎么可能还清贷款?如果注定在债务的浪潮里扑腾,我只盼抓住一块浮木,免受灭顶之灾——眼前,这块浮木就是一张大学文凭了。

左思右想,我发现自己进退两难,生生困在大学里了。

纽约州立大学的水牛城分校一年只要7,000美元,比阿尔弗雷德大学实惠多了。我靠课余推车的收入和暑假的全职工作,就能承担绝大部分学费。接下来的两年和大一没什么区别。我按教学要求修满了必修课,选了其他学院开的选修课,挤进几百人的大讲坛听讲座。偶尔有一门课或一场讲座让我喜欢,但大多时候,我得过且过,与上高中没什么两样。眼看大三就混过去了,我身上发生了古怪的转变,这转变来得实在太突然,我根本搞不清为什么。

我开始在乎学习了。我开始喜欢上大学了。

在英文课上,我细细品读莎士比亚;在历史课上,我认真研究美国宪法和国父。上大四后,每门课的学生都不多,我还常常和同学们热切、深入地讨论各类问题。我写了几篇文章,在大学学报投稿发表,和许多教授成了朋友,还去弗吉尼亚州不带薪实习了一个暑假,采访了许多亲历诺曼底登陆的二战老兵。不久后,我开始给大学的双周报写稿子,每一篇文章都全身心投入。我还下决心一本本读完老师开出的书目。晚上,打完工回家后,我继续挑灯写作。妈妈时常给我送一盘吃的当晚餐,看着我因为睡眠不足肿得老高的眼睛,她总说:“肯,你就快熬到头啦,只剩一年就毕业了。”

“我明白,”我说,“我就是爱读书。”

我如获新生,亲身印证了人们的说法——“大学里的每一天都能开阔视野”。我的谈吐愈来愈清晰流畅,写文章也顺手多了。进大学三年多来,我第一次找到了归属感。

大学生活帮我扯下了披在身上多年的懒散外壳,露出藏在内心深处的那个自己——他满腔激情、思维敏捷、坚定自信、胸怀梦想。在大学里,我解放了被压抑许久的另一面,却也被沉重的债务铐住手脚,不得不一路拖着它们“锒铛”地走向职场。

唉,那前途怎一个黯淡了得!我拿什么还清贷款?拿什么买车、租房,交话费、医疗保险、燃气费、电费和上网费?还有我订的三本杂志、在健身房办的会员卡、一月一次的电影,又该拿什么支付?如果连基本的生活都没法维持,还谈什么还债呢?

我饱受打击,火冒三丈,甚至有些歇斯底里。罪魁祸首却不单是一辆辆购物车、一场场考试,也不仅仅是越积越多的债务。我发现自己生活在崇拜自由的国度里,却根本说不出“自由”的真正滋味,这才是“一箭穿心”。我虽然拥有很多东西——车子、DVD、CD和各类衣物,却从来没能主宰自己的生活。大学教育让我看清了过去二十多年的经历,我走过的每一步其实早已注定,我做的每一个决定不过是按部就班:读高中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上大学是社会的主流,进入职场也是迫于经济压力。

可我又有什么值得抱怨的呢?我十几年的青葱时光就像一首田园诗:没有遭遇火山喷发那样的天灾,没有经历种族清洗的惨剧,没有尝过“马铃薯大饥荒”[8]的滋味;也没人性骚扰我,没有坏孩子欺负我,没人逼着我在大冬天舔冷得要命的冰条;我也不必苦苦寻找生母,或是在青春期叛逆地尖叫:“你才不是我亲爸!”和那些相比,我的苦恼简直就是小儿科,就像泡在蜜罐子里还嫌牙疼。但暂且不提这些幸运事儿,我总觉得自己缺了些什么,有一种热望日日抓心挠肺,有一种渴求天天在我耳边叫嚣。生在平常人家,长在郊区,接受大众教育——我发现自己的经历根本无法平息心中的呐喊。

我十几岁时,老爱坐在电脑前打游戏,也痴迷史诗类的冒险电影,常常一部接一部、没完没了地看下去。经典之作《勇敢的心》就是我的最爱。影片里的战士英勇无畏,虽然一身泥泞,却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那时,我打零工,挨家挨户地送《水牛城新闻报》,一路上总爱想象自己就是那个横扫千军的勇士,对心爱的姑娘说“此生唯你,别无他爱”,气吞山河地高呼“自由!”,为正义慷慨赴死。我和许许多多的男孩一样,希望世界上有真正的冒险、真实的荣耀、真切的牺牲——就像电影里看到的那样。

我的妈妈是护士,爸爸是工厂的夜班工人,他每个星期一般要加十个小时的班。他们下班回家唯一的娱乐就是看电视,日复一日,一周接一周,一年又一年,雷打不动。妈妈喜欢《奥普拉脱口秀》和司法节目《法官朱迪》,爸爸爱看加拿大电视台转播的英剧《加冕街》。他们喜欢舒舒服服地窝在家里,不爱出门旅游,也不轻易尝试新的东西。凡是老办法能解决的事情,爸妈从不冒险。

在我的印象中,爸妈从没肩并肩坐在同一张沙发上,从不拥抱彼此,也没向对方露出过哪怕一丝亲昵的神情。我从小在这样的氛围里长大,以为现实生活就是这样的。可我偏偏想证明现实生活中真的能找到浪漫和激情,所以分外渴望亲眼看到爸妈亲热——天底下做孩子的大概只有我会这么想吧。

每逢圣诞节,我都会请求妈妈送我一把16世纪的苏格兰巨剑,就是《勇敢的心》里梅尔·吉布森用的那款。我耐心地等了好几年。一个圣诞节的清晨,我走下楼梯,瞥见一个长长的礼物盒,迫不及待地拆开包装,激动得心怦怦直跳——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我不止一次想要挥动那把传说中的英雄之剑,把心爱的宝剑搭在绘有伊格纳斯家族徽章的盾牌上,可是,当我看清妈妈落在盒子里的发票,剑身迷人的光芒好像瞬间暗了下来。她没有仔细搜索我心仪多年的苏格兰巨剑,而是在“易贝网”上花30块钱买了把廉价的巴基斯坦长剑。不管怎么说,我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佩剑。每当大人不在家,我就提着长剑跑到院子里,在后院的游泳池旁尽情挥舞。小男孩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玩角色扮演游戏会让人觉得可爱,但18岁后还这么玩,难免叫人烦心,甚至担心了。

现在,我读完四年大学,21岁了,成熟了很多,却还在超市推购物车,和爸妈挤在一起,床边还放着那台超级马里奥老风扇——打6岁起,它呼呼的转动声就一直伴我入眠。我不吸毒,不违纪犯法,也没有偏离父母和社会的期望。我很少出远门,只在实习的时候去过弗吉尼亚州,还有去年暑假匆匆驱车路过加利福尼亚州。我渴望新的经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自己借的学生贷款越来越多,自由越来越少。

心底仿佛燃起一把火,烧得我心神不宁,寝食难安,脑子里塞满了既不理智也不现实的海市蜃楼,耳边萦绕着一个个古怪却诱人的声音——那是我潜意识里的呼唤。

在家的时候,我会拿起电脑桌上的地球仪,扇得它滴溜儿直转,任手指掠过一块块地形图;在学校的图书馆里,我会漫步在摆放地图的书架间,目光总是停在阿拉斯加州的地图上,想象自己驾车沿爱尔肯公路[9]横穿加拿大北部,再往西直奔阿拉斯加州,让曲折的碎石路带我领略古朴纯净的山地湖泊、一望无际的云杉茂林和白雪封顶的重峦叠嶂。我想攀上高峰,将一众美景尽收眼底:看那积雪皑皑、绵延起伏的山峦汇成的白茫茫的冰海;亲眼观察北美驯鹿群;凝望绚烂的北极光,然后激动得热泪盈眶。也许在凝望极光的那一刻,我能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自由——哪怕只有一瞬。

在这个该死的世界里,我渴望开车去阿拉斯加胜过去其他任何地方。至少到目前为止,去阿拉斯加是我最大的人生目标,是我梦想中的梦想,是我的终极冒险。每个春天我都告诉自己,这个夏天一定要动身。可真到了时候,我又觉得要做些更有意义的事儿,比如趁暑假去超市推购物车赚学费,比如参加不带薪实习给我的简历添一笔。所谓“有意义的事儿”,就是为了安稳舒适的生活而打拼,那才是有价值的事儿……

阿拉斯加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想去阿拉斯加,我一点也不了解这个州,却被某种力量执着地拉向它,它的吸引力毫不逊于漂亮的女性,它散发的魅力堪比一双月光般白皙的美腿。它要揪住我的领子奔向北方,奔向那片和我生长的郊区迥然不同的广袤大地。

开车回学校的路上,我时不时地幻想自己径直穿过校园,冲上高速公路,一路向北,绝尘而去,不回头不停下,直到逃出不断扩张的郊区,甩开四处蔓延的车店、停车场,冲破那片雾霭茫茫、众星隐晦的天空,把家人朋友、考试论文和橙色的“家得宝”围裙统统抛在脑后——摆脱那死水般的郊区生活。

2005年,春季学期眼看还剩几天就要结束了。上午时分,我照常开着红色汽车去大学上课,那是一辆奥斯莫比尔1996款的短剑·西拉型汽车。(我和几千名驾车到水牛城分校的大学生一样,必须在课前一个小时到校停车场排队,苦等车位。)上早课的同学都待在教室里,眼下的大学校园成了天然的电影场景,最适合拍“后末世”僵尸电影。瞧吧,大白天的,四周却沉浸在阴森诡异的寂静之中,一辆辆汽车默默停立,仿佛被人遗弃在这个灰白、阴郁的世界里,了无生气。一团团暗沉的雷云一寸寸地侵蚀天空,像一艘艘亡灵飞船在逼近;一个塑料袋被风卷起,在空中划过一道又一道抛物线,除此之外,校园一片死寂。而我的立体音响正在播放加拿大另类摇滚音乐人马修·古德的《几近荒谬》(Near Fantastica),他如梦如幻的嗓音把我引入沉思。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了一个声音。

好像有人在我耳畔低语,声音粗嘎却字字分明,轻悄却如雷贯耳——那是我自己的声音,我一下子认出来,可我根本没有开口说话啊。它说了四个简简单单的词——每个词只有一个音节——第一个词是我的名字“肯”,后面紧接着一条信息,三个词组成的信息。

我猛地回头,察看后座上有没有旁人——是空的。见状,我砰地打开车门,把脸贴在柏油路上,想听清楚那个透明人的脚步声——没有旁人。这简直疯了。

停车场里连个鬼影都没有。

我钻进车里,脸上还沾着沙砾。我死死盯住后视镜,看到一个年轻人也死死盯住我,他脸颊苍白,眼袋青紫,看起来可怜又可悲,脸上羞愤的表情好像在说:“我刚刚在朋友面前出了个大糗。”瞧,你变成了什么德性?我在脑子里说,你就是一只寄生虫,只是勉强存活,都算不上生活。

一个声音?在我脑子里说话?

我差点儿忘了它。我从没在脑子里听过这样的声音,也从没有“通灵”“超自然”的感受和经历。我今天没喝酒,也从来不吸毒,所以肯定不是酒精或药物产生的幻觉。

那个声音好像是在发号施令,又像在指点迷津。但它留下的信息如此含糊,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我坐在车里,害怕又恐慌,肚子里差点翻江倒海。我一直坐着,麻木地看着同学们从教学楼里涌出来,奔向各自的车子。

一个星期后,春季学期结束了,紧接着我又得回超市当暑期工。今年我升职成了“送货部协调员”,这是一份压力大、责任重、费力多的苦差事,神奇的是,薪水却没涨一分钱。我穿上超市的标准制服——一条牛仔裤、一件绿色网球衫,打开自家车库,钻进车子,接着我该发动引擎,系上安全带,去“家得宝”上班。可我只是干坐着,死死盯住手里的方向盘,就像又回到一个星期前,回到了学校的停车场。我怎么也不能说服自己发动引擎,回到那个冷漠的工作环境。重回“家得宝”好比一步步走进失火的高楼,一寸寸游向幽深的海底,又像漫无目的地飘在外太空,任凭身体一块块地冻得僵硬。想到这里,我不禁尖叫着抡起前臂,用力砸向方向盘。这是愤怒的嘶吼,是“孩子被狮子吃了”的那种愤怒、恐惧的嘶吼。

毕业前的最后一个暑假到了,明年我就要开始偿还学生贷款,如果还留在“家得宝”打工,岂不是糟蹋了可遇而不可求的机会?就像减肥夏令营里的小孩,拒绝好心的管理员偷偷塞来的“银河”糖;就像犯人好不容易盼到一年一度的夫妻探访日,却孤独地留在自己的小囚室;就像潦倒的流浪汉愣是把中大奖的彩票丢进火里。我觉得自己好似那些故事里的小角色,一个畏手畏脚、优柔寡断的可怜人。眼下难道不是我的转折点吗?这个暑假不是我改变、成长的宝贵机会吗?我什么时候能离开这儿?今日不搏,更待何时?

我又想到了那三个词组成的信息,一股汹涌的急切之情醍醐灌顶,就像飞碟所到之处都笼罩在一片庞大的黑影之下。车道上一片安静。我的车旁是一个简易的篮球架,上面只有一个篮圈,球架旁是刚刚修剪过的草坪,空气里还飘散着清爽的草味儿。院子里的树木伸展着葱翠欲滴的新叶,瓦蓝的天空中点缀着几片悦目的云朵。我却有一股乌云压顶的预感——眼前有一个机会,一个转瞬即逝的机会,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机会,我要么疯狂一把,要么继续做一只寄生虫、一个推车小工,永不翻身。时间就要耗尽了,我心急如焚,仿佛看到明天的我找了一份正式的工作;明天的明天,我就40岁了;明天的明天……我寿终正寝了。

我曾听人说,除了经历和故事,我们什么都留不下。忘掉血液、骨骼、基因和细胞吧,那不是人之为人的根本。人生是由一段段经历、一个个故事组成的。我们从自己积累的阅历中提炼出壮丽动人、包罗万象的人生故事,我们给自己经历过的事、遇见的人、到过的地方赋予不同的含义。当我们跳出自己的故事时,往往会特别迷惘。如果我们在关键时刻选错了路,不能扮好自己的角色,那么故事就会分崩离析,词不达意,我们只好大段大段地删除、修改情节,甚至扯下原来的书页。于是,我们便迷失了自我,失去了个性。

我知道自己不像外表看起来的那样——无可救药的寄生虫、推车工,借酒消愁的大学生。如果我最后开车去了“家得宝”,心安理得地接受升职,按部就班地过无聊、安稳的日子,在旁人看来也许并不奇怪。但我心里知道,那股别扭劲儿有多强烈,完全与我的性格背道而驰。

所以,我从车里出来,回到房间,拿起一把剪刀,剪碎了橙色的围裙。紧接着,我开始收拾行李,把衣服、书和野营用具塞进箱子。一个星期后,我驶出爸妈家的车道,上了公路。和上学的路线一样,我经过朋友家,经过“家得宝”超市,经过纽约州西部不断扩张的郊区。水牛城分校庞大的校区再一次映入我的眼帘——它解放了我,也束缚了我。这一次,我决定一直向前。这一次,我不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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