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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七杀简史 / (牙买加) 马龙·詹姆斯
(Marlon James) 著 ; 姚向辉译. -- 南京 :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2017.3
书名原文:A BRIEF HISTORY OF SEVEN KILLINGS
ISBN 978-7-5594-0023-9
I. ①七… II. ①马… ②姚… III. ①长篇小说-牙买加-现代 IV. ①I754.45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7)第0456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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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RIEF HISTORY OF SEVEN KILLINGS by Marlon James
Copyright ? 2014 by Marlon James
Simplified Chinese edition copyright ? 2017
by Shanghai Dook Publishing Co., Ltd.
Published by agreement with Trident Media Group, LLC, through The Grayhawk Agency.
ALL RIGHTS RESERVED
Jacket design by ONEWORLD Publications
中文版权 2017上海读客图书有限公司
经授权,上海读客图书有限公司拥有本书的中文(简体)版权
图字:10-2017-094号
书 名 七杀简史
着 者 (牙买加)马龙·詹姆斯
译 者 姚向辉
责任编辑 丁小卉 姚 丽
特邀编辑 周奥扬 闵?唯
责任监制 刘 巍 江伟明
策 划 读客图书
版 权 读客图书
封面设计 读客图书 021-33608311
出版发行 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出版社地址 南京市中央路165号,邮编:210009
出版社网址 http://www.jswenyi.com
印 刷 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
开 本 880mm x 1230mm 1/32
印 张 23.5
字 数 614千
版 ?次?2017年3月第1版?2017年3月第1次印刷
标准书号 ISBN 978-7-5594-0023-9
定 价 128.00元
如有印刷、装订质量问题,请致电010-85866447(免费更换,邮寄到付)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献给莫瑞斯·詹姆斯
一位超凡脱俗的绅士,只属于他自己的联盟
角色表
大金斯敦,1959年后
亚瑟·詹宁斯爵士,前政治家,已去世
歌手,世界级的雷鬼巨星
彼得·纳萨尔,政治家,谋略家
妮娜·伯吉斯,当过前台,目前无业
金-玛丽·伯吉斯,妮娜的妹妹
拉斯·特伦特,金-玛丽的恋人
大爱博士/刘易斯·埃尔南·罗德里格·德·拉斯·卡萨斯,中情局顾问
巴瑞·迪弗洛里奥,中情局驻牙买加情报站站长
克莱尔·迪弗洛里奥,巴瑞的妻子
威廉·艾德勒,中情局前外勤探员,现已叛变
阿历克斯·皮尔斯(亚历山大·皮尔斯),《滚石》杂志记者
马克·兰辛,电影制作人,中情局前局长理乍得·兰辛之子
刘易斯·约翰逊,中情局外勤探员
克拉布克先生,中情局外勤探员
比尔·比尔森,《牙买加集锦报》记者
莎莉·Q,毒贩,线人
托尼·麦克佛森,政治家
沃森警员,警察
奈维斯警员,警察
格兰特警员,警察
哥本哈根城
罗爸爸/雷蒙德·克拉布克,哥本哈根城的唐【1】 ,1960—1979
乔西·威尔斯,打手头目,哥本哈根城的唐,1979—1991,暴风团首领
哭包,帮派打手,暴风团头号打手,曼哈顿/布鲁克林
德缪斯,帮派成员
海克尔,帮派成员
砰砰,帮派成员
怪鸡,帮派成员
兰顿,帮派成员
野人,帮派成员
放兽,帮派成员
托尼·帕瓦罗蒂,打手,狙击手
神父,信使,线人
小灵魂,线人/据说是八条巷的探子
王帮,以王桑区为活动中心的帮派,与哥本哈根城有来往
铜子儿,帮派成员
中国佬,哥本哈根城附近的黑帮首领
树顶,帮派成员
牛人,打手
八条巷
警长杀手/罗兰·帕尔默,八条巷的唐,1975—1980
乐小子,帮派打手和二号人物
邦廷-班顿,八条巷的唐和共同首领,1972—1975
抹布,八条巷的唐和共同首领,1972—1975
牙买加外部,1976—1979
唐纳德·卡瑟利,毒贩,牙买加自由联盟主席
理乍得·兰辛,中情局局长,1973—1976
林登·沃尔夫斯布里克,美国驻南斯拉夫大使
沃伦·塔尼上将,中情局局长,1977—1981
罗杰·塞洛克斯,中情局,外勤特工
迈尔斯·科普兰,中情局开罗情报站站长
埃德加·阿纳托利耶维奇·切普洛夫,俄罗斯新闻社记者
弗雷迪·卢戈,恐怖分子,阿尔法66,联合革命组织协调会,AMBLOOD
埃尔南·里卡多·洛扎诺,恐怖分子,阿尔法66,联合革命组织协调会,AMBLOOD
奥兰多·博斯,恐怖分子,奥米茄7,联合革命组织协调会,AMBLOOD
盖尔和弗雷迪,恐怖分子,奥米茄7,联合革命组织协调会,AMBLOOD
绍尔·雷斯尼克,《纽约时报》记者
蒙特哥湾,1979
金·克拉布克,无业
查尔斯/查克,工程师,埃尔克普铝土矿公司
迈阿密和纽约,1985—1991
暴风匪帮,牙买加贩毒辛迪加
顶级大唐,牙买加贩毒辛迪加,暴风匪帮的对手
尤比,头号打手,暴风匪帮,皇后区/布朗克斯
A加,崔斯坦·菲利普斯的同伙
马尾辫,打手,暴风匪帮,皇后区/布朗克斯
愣狗,打手,暴风匪帮,皇后区/布朗克斯
奥马尔,打手,暴风匪帮,曼哈顿/布鲁克林
罗密欧,毒品拆家,暴风匪帮,布鲁克林
崔斯坦·菲利普斯,囚犯,莱克斯岛监狱,顶级大唐帮成员
强-强·K,杀手,撬车犯
帕科,撬车犯
格里塞尔达·布兰科,毒贩头目,麦德林卡特尔驻迈阿密分部
巴克斯特,格里塞尔达·布兰科的打手
夏威夷衫三人组,格里塞尔达·布兰科的打手
肯尼斯·科尔斯特,纽约居民,第五大道
加斯东·科尔斯特,肯尼斯的儿子
盖尔·科尔斯特,肯尼斯的儿媳
多加·帕尔默,护理师
米丽森·塞格雷,护士学生
贝茨小姐,经理,天佑职业介绍所
莫妮法·西波杜,毒品成瘾者
听我一句实话,宝贝儿,
那就是最困难的一步
——邦妮·瑞特《纠结与黑暗》
亚瑟·乔治·詹宁斯爵士
听。
死者永远不会住嘴。也许因为死亡根本不是死亡,只是放学后的一场留堂。你知道你从哪儿来,始终还是要回那儿去。你知道要去哪儿,但似乎就是到不了那儿,而你只是死了。死。听着像是完成时,其实是忘了写成进行时。你遇到比你死得还早的人,他们脚下不停,但哪儿都不去,你听他们大呼小叫,因为我们都是魂灵,或者我们认为我们都是魂灵,其实只是死了。魂灵,滑进其他魂灵之中。有时候女人滑进男人,号叫得像是做爱的记忆。他们大声呻吟恸哭,但穿过窗户时仿佛一声口哨或床底的呢喃,孩童以为那是怪物。死者喜欢躺在生者之下,原因有三。第一,我们大多数时候都是躺着的。第二,床底看着像是棺材盖。但还有第三,有重量——有生者的重量在上面,等你滑进去让它变得更重,而你听着心跳,看着心脏搏动,听着鼻孔嘶嘶吸气而肺部挤压空气,嫉妒哪怕最短促的一次呼吸。我没有棺材的记忆。
但死者永远不会住嘴,有时候生者能听见。我想说的就是这个。等你死了,言语就只是离题的无关絮语,你除了漂泊游荡之外无事可做。好吧,至少其他死者是这样的。我想说的重点是逝者从逝者中学习,但这么做很考验技巧。我能听见我的话,我还在向任何愿意听的人说我不是不小心掉下去的,而是被人从蒙特哥湾日落海滩酒店的凉台上推下去的。而且我没法说闭上你的鸟嘴,亚蒂·詹宁斯,因为每天早晨醒来,我都把我摔得像个烂南瓜似的脑袋拼回去。而且就连我说话这会儿我也能听见我听上去是啥样,懂不懂啊,傻货?意思是死后生活不是一场活报剧,不是爽到爆的大狂欢,老头子,看见瘫着的那帮酷哥了吗?他们永远不会懂,我也没有其他事情可做,只能等待杀死我的那个人,但他不肯死,他只会变得越来越老,年轻的老婆换了一个又一个,生养一窝弱智崽子,搞得这个国家衰败崩溃。
死者永远不会住嘴,有时候生者能听见。有时候只要我能抓准眼球在睡梦中颤动的时机,生者也会和我交谈,直到他老婆一耳光扇醒他。但我更愿意听更早的死者说话。我看见身穿开缝的马裤和血迹斑斑的长外套的人,他们说话时鲜血会从嘴里涌出来,上帝才知道奴隶叛乱有多么恐怖,而自从西印度公司被东印度公司甩得找不着北,女王到底他妈的派上了什么用场,为什么有那么多黑人无论怎么舒服都睡得那么不安稳,所有这些都混在一起,我觉得像是把左半边脸放错了地方。死后你会明白死亡不是离开,而是会置身于平坦单调的死亡之地。时间不会停止。你看着时间走动,但你静止不动,就像拥有蒙娜丽莎微笑的一幅画。在这个空间里,三百年前被割了喉咙的死者和两分钟前死于襁褓的婴儿是一样的。
假如你不注意你是怎么入睡的,就会发现自己变回了生者发现你的样子。我?我躺在地上,脑袋像个碎南瓜,右腿折到背后,两条胳膊弯曲的方式可不是手臂应有的样子,从高处的凉台上看,我就像一只死蜘蛛。我在上面,我在底下,我在上面看见的我就是凶手看我的样子。死者会复活一个动作、一段行为、一声惨叫,他们会再次体验死亡,在出轨前没有及时停下的那列火车,十六层楼上的那个窗台,空气慢慢耗尽的那个汽车后尾箱。街头粗胚的尸体像气球被刺破似的炸开,五十六颗子弹。
要是不被推一把,谁都不会那么飞出去。我知道感觉起来和看起来是什么样子,身体向下坠落,你企图和空气对抗,抓住并不存在的救命稻草,苦苦哀求,一次,就一次,就他妈一次,耶稣啊,混血婊子的假慈悲儿子,这次就让我能抓住空气吧。而你掉进五英尺深的排水沟或飞向十六英尺下的大理石地板,还没放弃抵抗的时候,地面就抬起来撞上了你,因为它厌倦了等待鲜血。我们依然是死者,但我们会醒来,我是被碾死的蜘蛛,他是被烧死的蟑螂。我没有棺材的记忆。
听。
生者可以等着看着,因为他们欺骗自己说他们还有时间。死者可以等着观望。我有一次问主日学校的老师,假如天堂是永恒生命的居留之地,而地狱与天堂相反,那地狱是个什么地方呢?是你这种肮脏的红皮肤小崽子去的地方,她说。她还活着。我在日暮养老院看见她,她太老了,智力衰退,已经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嗓门小得谁也听不清,总在说她害怕夜晚,因为天一黑老鼠就会来啃她还完好的脚趾。我见到的不止这些。看得足够使劲,或者视线稍微往左转一点,你就会见到和我离开时毫无区别的一个国度。它永远不会改变,无论我什么时候去看,人们都是我离开时的那个样子,衰老不会造成区别。
这个人是一个国家的父亲,对我来说比亲生父亲还像父亲,他听说我死了,哭得像是突然丧偶的普通人。离开前你永远不会知道人们的梦何时与你相连,但离开后你就什么都没法做了,只能看着他们以不同的方式缓慢死去,一条肢体接着一条肢体,一个生理系统接着一个生理系统。心脏病,糖尿病,有着迟缓读音的慢慢杀人的疾病。这具躯体因为不耐烦而投奔了死神,一次一个器官。他会活着看见人们册封他为国民英雄,他死时会是唯一一个认为自己失败了的人。你将希望和梦想赋予人格,投射在一个人身上,结果就会这样。他最终成为的只是一种叙事技巧。
这是七次杀戮的故事,故事中的孩子们在一个依然运转的世界眼中仿佛草芥,但每一个人经过我时都带着杀死我的凶手的甜香与恶臭。
第一个孩子,他嘶喊得扁桃体都快飞出来了,但叫声只传到了牙关,因为他们塞住了他的嘴,那滋味仿佛呕吐物和石块。他的双手被绑在背后,但感觉松垮垮的,因为皮肤都已经被蹭掉,血液润滑了绳索。他用两条腿踢腾,因为右腿和左腿捆在一起,踢起的灰尘有五六英尺高,他站不起来,因为烂泥和泥土和尘土像雨点似的落向泥土和石块。一块石头砸在他鼻子上,另一块打中眼睛,它们铺天盖地落下,他在尖叫,但喊声只传到嘴边就像返流似的呛了回去。泥土犹如洪水,越涨越高,他看不见他的脚趾。然后他会醒来,但他仍是死者,他不肯告诉我他的名字。
根源摇客【3】 (1976年12月2日)
砰砰
我知道我十四岁。这个我清楚。我还知道有太多人太爱说话,尤其是这个美国佬,嘴巴一刻不停,每次谈到你就换上一阵大笑;他把你的名字放在我们没听过的人名旁边,感觉很奇怪,阿连德·卢蒙巴,一个听着像是昆塔·金蒂【4】家乡的名字。美国佬喜欢用墨镜遮着眼睛,仿佛他是牧师,从美国来这儿向黑人训话。他和古巴佬有时候同进同出,有时候各走各的,一个人开口另一个总是很安静。古巴佬不乱搞枪,因为按照他的说法,枪永远需要被需要。
我还知道我通常睡一张帆布床,我知道我妈是妓女,老爸是贫民窟里最后一个好人。我知道我们盯着希望街上你的大宅已经看了好几天,你来和我们说过一次话,就好像你是耶稣,我们是加略人【5】,你点头像是说你们继续忙你们的,该干啥就干啥。但我不记得我是亲眼见过你,还是有人说他见过所以我觉得我也见过,你走上后门廊,啃着一片面包果,她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好像夜里这个钟点非要出来办什么急事,而且受了惊吓,吓得连衣服都忘了穿。她伸手拿你的水果,因为她想吃,尽管拉斯塔不喜欢放荡的女人,你们开始午夜狂欢,我抓住自己也开始狂欢,因为我看见了也听见了,然后你为这个写了一首歌。来自水泥丛林【6】的男孩骑着同一辆娘娘腔的绿色小摩托连着四天来取棕色信封,上午八点一次,下午四点一次,直到新保安队开始拦他。那件事我们也知道。
在八条巷和哥本哈根城,你能做的只有看着。收音机里的甜美声音说犯罪和暴力在占领全国,是不是真会有什么改变,我们只能等着瞧了,但是在八条巷,我们能做的只有瞧着等。我看见粪水在街道上肆意奔流,我等着。我看见我老妈为了一人二十美元伺候两个男人,第三个肯出二十五美元,因为他要射在里面而不是拔出来,我等着。我看着我老爸受够了她,像揍一条狗似的揍她。我看见屋顶上的铁皮锈成棕色,又被雨点砸出窟窿,样子好像外国奶酪,我看见一个房间里有七个人,一个怀孕了,其他人还是操她,因为他们太穷,甚至买不起廉耻,而我依然等着。
小房间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多的兄弟姐妹表亲堂亲从乡下来,城市变得越来越大,没地方让你扭雷鬼和录歌,没有咖喱鸡吃,就算有你也买不起,一个小姑娘被捅死了,因为有人知道每周二她会领到午饭钱,我这样的男孩越来越大,很少去学校,连《迪克和简》【7】都看不懂,但认识可口可乐,我想去录音室录歌,我想唱热门金曲,乘着那节奏逃出贫民窟,但哥本哈根城和八条巷都太大了,每次你走到边界,边界都会像影子似的跑到你前面去,直到整个世界都变成贫民窟,而你只能等着。
我看见你饥肠辘辘在等待,知道你需要的只有运气,你在录音室附近晃膀子,戴斯蒙·戴克【8】叫手下让你试试看,他让你试试看,因为你还没开口他就听见了你声音里的饥渴。你录了一首歌,但不是热门金曲,哪怕是对那会儿的贫民窟也太美好了,因为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美好无法让任何人活得更轻松。我们看着你吹牛皮,想用大话帮自己长高一英尺,我们想看见你倒霉。我们知道谁都不想收你当街头粗胚,因为你怎么看都是玩脑子的。
然后你消失去了特拉华,回来后尝试唱斯卡【9】,但斯卡已经离开贫民窟,去上城区扎了根。斯卡坐飞机去外国,告诉白人它和扭扭舞没啥区别。这种事也许会让叙利亚人和黎巴嫩人感到自豪,但在报纸上看见他们和空中小姐一起摆姿势,我们可不会感到自豪,只会震惊得愣在那儿。你再唱一首歌,这次成了热门金曲。但一首热门金曲没法把你弹出贫民窟,因为你在为吸血鬼录歌。一首热门金曲没法让你变成“蚊子”戴维斯【10】或者唱《枪手民谣》【11】的那位老兄。
到我这种孩子也不听老妈话的时候,她放弃了。牧师说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神性的空洞,但贫民窟百姓只能用虚无填补空洞。1972年和1962年不是一码事,人们只能压低嗓门,因为他们不能高喊,亚蒂·詹宁斯突然死去,同时带走了梦想。关于什么的梦想?我不知道。大家都很傻。梦想没有离开,而置身于噩梦之中的人们认不出噩梦。更多的人搬进贫民窟,因为戴尔罗伊·威尔逊【12】高唱“更好的必定会来”,将要成为总理的那个人也这么唱。更好的必定会来。男人看外表是白人,但有必要就能像黑人那样满嘴土话,他唱“更好的必定会来”。女人打扮得像是女王,在金斯敦贫民窟膨胀爆发之前从没关心过这儿,她唱“更好的必定会来”。
但先来的是最不好的。
我们看着,等着。两个人带枪来贫民窟。一个人教我用枪。但贫民窟的百姓早就开始互相残杀。逮着什么就用什么:木棍,砍刀,匕首,碎冰锥,汽水瓶。为食物杀人。为钞票杀人。有时候一个人被杀只是因为别人不喜欢他看他的眼神。还有不需要原因的杀人。这就是贫民窟。理性是富人的。我们有疯狂。
疯狂是走上下城区的高级街道,看见身穿最新一季时装的女人,你想径直过去抢她的包,但知道你特别想要的其实不是包也不是钱,而是尖叫,她看见你蹦到她精心打扮的脸蛋前,你一耳光扇飞她嘴唇上的快乐,一拳打掉她眼睛里的喜悦,当场宰了她,杀她之前或之后强奸她,因为我们这种街头粗胚就该这么对待她这样的体面女人。疯狂让你跟踪身穿西装的男人走过穷人从来不去的国王街,看着他扔掉鸡肉三明治,你闻到香味,心想怎么会有人这么有钱,居然拿平淡无奇的面包夹鸡肉,你翻垃圾桶看见它,还包在锡箔纸里,依然新鲜,没有被其他垃圾染成棕色,也没有苍蝇落在上面,你心想大概可以吧,你心想好的,你心想你必须拿起来,只为了尝尝没有骨头的鸡肉是什么味道。但你说你不是疯子,你内心的疯狂不是精神病的疯狂而是愤怒的疯狂,因为你知道男人扔掉它就是想让你看。你向自己发誓,这个粗胚要开始带刀上街了,下次我要跳到他身上,把心脏从他胸口挖出来。
但他知道我这种小子不可能在下城区行走太久,巴比伦【13】很快就会找上我们。警察只需要看见一个没穿鞋的我,就会说你个肮脏的黑鬼他妈的在体面人旁边转悠啥?然后给我两个选择。要么逃跑,他追着我跑进一条穿城小巷,这样就可以私底下开枪打我了。弹仓里有足够的子弹,至少会有一发能打中我。要么站住不动,就在体面人的注视下挨揍,他挥舞警棍,打掉我侧面的牙齿,砸在我太阳穴上,那只耳朵这辈子都别想好好听声音了,说这算给你一个教训,你这个肮脏发臭的贫民窟小畜生别再来市区了。而我看着他们,等着。
但这时候你回来了,虽说谁也不知道你是啥时候离开的。女人想知道你为什么回来,既然你在美国总能搞到本叔大米【14】那样的好东西。我们琢磨你去那儿有没有唱热门金曲。我们有些人盯着你在贫民窟闪展腾挪,就像大河里的一条小鱼。咱现在知道你的把戏了,但当时并不了解,不知道你怎么勾搭那些人,这边一个枪手,那边一个大嗓门的拉斯塔教徒,这边一个坏种,那边一个粗胚,甚至还有我老爸,所以大家都认识你,到了喜欢你的程度,但没到能记住要拉你入伙的地步。你什么都唱,只要能红就唱,甚至包括只有你知道而其他人都没兴趣的东西。《而我爱她》,因为巴斯特王子【15】翻唱的《你不会见到我》成了热门金曲【16】。你拿到什么就唱什么,甚至包括不属于你的曲子,你使劲唱,拼命唱,终于把自己唱出了贫民窟。1971年你已经上了电视。1971年我开了我的第一枪。
1971年我十岁。
贫民窟生活没有任何意义。杀死一个孩子屁也不算。我记得我父亲最后一次尝试救我。他从工厂跑回家,我记得是因为我们都站着,我的脸有他胸口那么高,他喘得像条狗。那天晚上我们待在家里,跪在那儿脚趾贴地。这是一场比赛,他说,说得太响也太快。谁先站起来谁就输,他说。所以我站了起来,因为我十岁,是个大孩子了,我厌倦了比赛,但他大喊大叫,抓住我,捶打我的胸口。我气得七窍生烟,使劲吸气吐气,我想哭,我想恨他,但就在这时第一颗子弹飞了过来,就好像有人扔石子打在墙上。然后是第二颗和第三颗。然后子弹打穿墙壁,啪啪啪啪啪,但只有最后一颗砰的一声打中一个罐子,然后六颗七颗十颗二十颗突突突突突打在墙上。他抓住我,想捂住我的耳朵,但他用力太大,没注意到手指戳在我眼睛上。我听见子弹听见啪啪啪啪啪听见嗖嗖砰砰感觉地板颤抖。女人尖叫男人尖叫孩子尖叫,就是生命戛然而止的那种叫法,你能听见从喉咙涌到嘴里的鲜血淹没了尖叫,只剩下咯咯作响的窒息声。他按倒我,捂住我不让我叫,我想咬他的手,于是我咬了他的手,因为他的手也捂住了我的鼻子,求求你老爸别弄死我,但他在颤抖,我害怕那是临死前的抽搐,地面再次抖动,脚步声到处都是脚步声,人们奔跑经过、奔跑经过、狂笑、尖叫、大喊八条巷的人都要死。老爸把我按在地上,用身体盖住我,但他那么沉重,我的鼻子很痛,他浑身汽车发动机的气味,他的膝盖还是哪儿抵着我的嵴背,地板的味道很苦,我知道那是红色地板蜡,我希望他从我身上起来,我恨他,所有声音听着都像裹在袜子里。最后他终于从我身上起来了,外面的人在尖叫,但没有啪啪啪啪或嗖嗖砰砰了,他在哭,我恨他。
两天后,我母亲笑着回到家,因为她知道她的新衣服在整个狗屎贫民窟里绝对是个美丽东西,他看见她,因为他没有去上班,因为所有人都觉得上街不安全,他从背后走过去抓住她,说你个卖屁眼的婊子,我能闻到你身上有男人的屌味儿。他揪住她的头发,打她的肚子,她尖叫说他不是男人,因为他连个跳蚤都操不动,他说你不就是想挨操吗?他说看我给你找条够大的鸡巴,他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拖进房间,我在被单底下看,他让我躲在那儿是害怕坏人半夜摸进来,他拿起扫把,从头到脚从前到后揍她,她惨叫然后哭号然后呻吟,他说你要大鸡巴是吧,逼我给你大鸡巴是吧,你个狗操的卖逼婊子,他抓着扫把,踢开她的两条腿。他把她踢出家门,把她的衣服跟着扔出去,我以为这会是我最后一次看见老妈,但第二天她回来了,绷带裹得像里亚特影院三毛钱一场的电影里的木乃伊,还有三个男人陪着她。
三个男人抓住我老爸,但我老爸还击,像男人一样还击,像电影里的约翰·韦恩似的揍他们,像个真正的男人在打架。但他只是一个人,而他们有三个,很快变成四个。前三个像捣土豆似的揍我老爸的时候,第四个这才进来,他说咱叫乐小子,下一个当唐的就是我,可你知道你叫啥吗?你知道你叫啥吗?咱说你知不知道你叫啥,逼眼儿?我老妈大笑,但发出的声音像在喘息,乐小子说你以为你在工厂干活所以就牛逼啦?是咱让你在工厂干活的,逼眼儿,咱也可以不让你干。知道你叫啥吗,逼眼儿?你叫内线。他命令其他人离开。
他说你知道为啥大家叫我乐小子吗?因为我不把任何事情当玩笑。
哪怕在昏暗的房间里,乐小子的颜色也比几乎所有人都浅,但他的皮肤永远红通通的,就好像皮肤底下就是血液或者像被太阳晒过头的白人,他的眼睛灰得像猫。乐小子对我老爸说他要死了,就现在,不过要是能让他爽一爽他也可以放他一马,就像《生而自由》【17】里的那头狮子,但他必须离开贫民窟。他说你想活下去就只有一条路,他还说了些别的,但他拉开裤子拉链,掏出那东西,说你想活下去吗?想活下去吗?我老爸想活下去,我老爸骂他,乐小子用枪顶着我老爸的耳朵。他对我老爸说这个国家如何如何,说他可以去哪儿,可以带走你的崽子,他说“崽子”的时候,我忍不住发抖,但他们都不知道我躲在毯子底下。他说你想活下去吗?想活下去吗?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像个碎嘴的小姑娘,他用枪口摩擦我老爸的嘴唇,我老爸张开嘴,乐小子说你要是咬掉我的卵头,我就开枪打你脖子,你可以听着自己死掉,他把那东西塞进我老爸嘴里,乐小子说你给我好好舔,因为你吸得像条死鱼。他呻吟了一声又一声,操我老爸的嘴巴,然后拔出来,按住我老爸的脑袋开枪。啪。和牛仔电影里的砰砰不一样,和哈利·卡拉翰【18】开枪不一样,而是刺耳的一声巨响,震得房间跟着一抖。鲜血溅在墙上。我惊叫起来,枪声同时响起,所以别人不知道我还在毯子底下。
我老妈跑回来,开始大笑,踢我老爸,乐小子走到她面前,对着她面门就是一枪。她倒在我身上,他说去给我找那小子,他们到处都找了,但没看我老妈身子底下。乐小子说,你们能想象吗?屁眼佬说他愿意舔我鸡巴,让我爽一爽,只要我放他一马就行。死变态伸手来抓我大屌。你们能想象吗?他对正在找我的三个人说,但我老妈压在我身上,手指挨着我的脸,我像在笼子里似的从她手指缝里往外看,我没有哭,乐小子没完没了地说他就知道我老爸是屁眼佬,肯定是屁眼佬,所以他老婆才到处睡男人,否则她的小逼怎么那么欠操,然后他说这话可别说给警长杀手听。
屋子里安静下来。我推开我老妈,很高兴屋里那么暗,但我不能出去,否则就有可能被他们抓住,于是我看着,等着。就在我等着的时候,我老爸躺在门口的地上,他爬起来走到我身边,说英语是学校里最好的科目,因为就算你能找到通水管的工作,假如你还是满嘴土话,也得不到那份工作,会说英语就是一切,比你学一门手艺都重要。他说男人必须会做饭,虽说这是女人的任务,他说啊说啊说,说得实在太多,和他平时一样多,有时候他的嗓门太大,我忍不住心想他是不是希望隔壁也听见,希望他们也能受他的教诲,但不,他还躺在地上,他叫我快跑,现在跑吧,因为他们会回来,拿走他脚上的其乐鞋和家里还算值钱的所有东西,他们会拆了屋子找钱,虽说他把钱全存在银行里了。他在门口。我脱掉他的其乐鞋,看见他的脑袋,我吐了。
鞋太大,我趿拉着鞋走向屋子后面,外面除了旧铁道和灌木丛啥也没有,我该死的婊子老妈绊了我一跤,她身子一抽像是还活着,其实并没有。我爬出窗户,纵身一跳。鞋太大,没法跑,我脱掉鞋,跑过灌木丛和碎酒瓶和湿屎和干屎和还没熄灭的火堆,顺着废弃铁道跑出八条巷,我跑啊跑啊跑,躲在荆棘丛里,直到天空变成橙色,然后粉色,然后灰色,然后太阳落下去,大大的月亮爬上来。我看见三辆卡车开过,车上全是人,我跑啊跑啊跑,一直跑到垃圾场,这儿只有绵延几英里的废物和垃圾和屎尿。只有上城区居民扔掉的东西,垃圾堆得比山高,有些地方像是沙漠里的峡谷和丘陵,到处都在燃烧,我继续跑,片刻不停,直到我再次看见贫民窟和堵住去路的卡车,我从卡车底下钻过去,继续跑,男人大喊,女人尖叫,屋子看起来不太一样,更逼仄更狭窄,我跑啊跑,男人拎着冲锋枪出来,女人喊那只是个孩子,他在流血,有人绊倒了我,我倒在地上开始号叫,两个男人过来,一个用枪指着我,我喘得像是我老爸睡觉时的样子,拿枪的男人走到我面前,朝我吼你从哪儿来?闻着像是八条巷的屁眼佬,另一个男人说只是个小崽子而且浑身是血,前一个问有人开枪打你吗,小子?我没法说话,我只知道说其乐是好鞋,其乐是好……男人手里的枪咔嗒一声,有人嚷嚷说傻逼乔西·威尔斯【19】你怎么那么爱开枪!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用砰砰解决的,两个男人走开,但更多的人围过来,包括女人。紧接着他们让出一条路,就像红海在摩西面前分开,他走到我面前停下。
警长杀手现在连自己人都杀了?他不知道身体健康的汉子有多难得吗?他说。肯定是八条巷的生育控制措施。所有人哈哈大笑。我说我妈我爸,说不出其他的,但他点点头明白了。你想杀他报仇吗?他说,我想说为了我老爸但不是为了我老妈,可我只能说出是是是是是,我使劲点头,就像我刚挨过揍,没法说话。他说很快,很快,他叫了一个女人过来,女人想扶我起身,但我抱住我的其乐鞋,男人哈哈大笑。他块头很大,身上的白色美丽诺羊毛衫在路灯下闪闪发光,照亮他的面容,胡须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但不可能遮住眼睛,因为他的眼睛很大,也像是在发光,他总在微笑,你几乎不会注意他的嘴唇有多厚,他不微笑的时候,面颊会沉下去,胡须将面容塑成锐角V字形,眼睛冷冰冰地盯着你。男人说,让他们知道,哥本哈根城住的不是贫民窟贱狗,然后他看着我,像是他不开口就能说话,我知道他看见了他能利用的什么东西。他说给这小子弄点椰子水来,女人说好的罗爸爸。
从此我就在哥本哈根城住了下来,我看着八条巷,我等着时机来临。我看见哥本哈根城的男人从只有匕首到牛仔左轮,然后换成M16,然后是重得他都拎不动的什么枪,我十二岁或者我认为我十二岁了,因为罗爸爸说他发现我的那一天就是我的生日,他也给了我一把枪,他叫我砰砰。我和其他孩子去垃圾场学习射击,被后坐力掀翻在地,他们大笑,叫我小逼眼儿,我说昨晚咱操你们老妈的时候就是这么叫她的,他们笑得更厉害了,另一个男人,就是叫乔西·威尔斯的那个,把枪放在我手里,教我怎么瞄准。我在哥本哈根城长大,看着枪支的变化,知道枪不是罗爸爸给的,而是来自把枪弄进贫民窟的那两个男人和教我开枪的乔西·威尔斯。
我们、叙利亚人、美国佬和大爱医生待在海边的窝棚里。
巴瑞·迪弗洛里奥
外面只挂着一个牌子,但这个牌子太大了,你在室内也能看见从屋顶斜垂下来的徽标的黄色曲线。太大了,迟早有一天会掉下来,多半是因为某个孩子早早放学,急不可耐地冲进店里。然后这个孩子呢,他正要跨过门槛,硕大无朋的徽标开始吱嘎作响,但他听不见,因为他的小肚皮饿得咕噜咕噜叫,他刚要拉开店门,牌子轰隆一声砸下来。等倒霉孩子的灵魂看清楚是什么砸死了他,他会像个水手似的咒骂,牌子上写着“漢堡包王:王宝堡之家【20】”。
沿着半树路再往前还有一家麦当劳。标记是蓝色的,那儿的员工在里屋诅咒麦当劳先生。但我在漢堡包王:王宝堡之家。这儿没人听说过漢堡包王。店堂里的椅子是黄色塑料椅,桌子是红色玻璃钢桌子,菜单上的文字像是电影院预告新片的字体。下午三点店里人满为患,这当然就是我来这儿的原因。人群总是让我坐立不安,只需要一个错误的火花就能把人群变成暴民。难怪外面全都像在被火烤。我从一月开始就待在牙买加了。
收银台背后有个标牌,说假如你的漢堡包包一刻钟内没做好就免费。两天前,我等到第十六分钟指了指手表,收银员说只适用于乾酪漢堡包。昨天我的乾酪漢堡包到时间了还没出来,她说只适用于鸡肉三明治。可怜的姑娘,能怪罪的漢堡包包品种都用完了。但没人来这儿。我他妈最恨美国同胞的一点就是无论飞到哪个外国,第一件事就是尽可能寻找他们能发现的所有美国东西,哪怕是这种狗屁快餐厅里的食物。莎莉自从约翰逊总统任内就来了牙买加,一次阿开果【21】配腌鱼都没吃过,虽说在我之前估计已经有两百万个人跟她说过“宝贝,那东西味道像炒蛋,但还要好吃得多”。我的孩子很喜欢它。我老婆想给他们吃微波炉漢堡包或罐装肉酱甚至方便意面,不过要是她能在超市里买到就算她运气好——实话实说,能买到任何东西都算她运气好。
我第一次吃烟熏鸡是在恒泉路和什么路的路口,一个男人走到我的车旁边,还没等我摸到断了一半的车窗摇柄,他就大喊老板,有没有吃过烟熏鸡?他个子很高,身材瘦削,穿白色内衣,这位大个子黑人满嘴耀眼的白牙,浑身耀眼的肌肉,那些肌肉对一个孩子来说多得过头,这个孩子拥有成年人的体格,浑身多香果的气味,我下车跟着他走进店里,那是个小窝棚,木板钉起来的墙壁架着铁皮屋顶,墙壁涂成蓝色、绿色、黄色、橙色和红色的彩条。他拿起我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大砍刀,斩下一片鸡腿,轻松得像是切开热黄油。他把鸡肉递给我,我正要吃,但他闭上眼睛点头示意先别吃。样子坚定、平和而不容置疑。我还没开口,他就伸手指着一个大罐子,罐子是半透明的,像是已经在那儿放了一段时间。哈,我这人最喜欢冒险,我老婆会说我疯了。那个玻璃罐子里装着捣碎的辣椒酱。我用鸡肉蘸了蘸,囫囵塞进嘴里。看过《哔哔鸟》动画片吧?威利狼刚吞下去炸弹就爆了,黑烟从他耳朵和鼻孔里冒出来。或者某个白痴第一次进寿司吧,心想老子他妈的吃一勺芥末都没问题。那就是我。我猜他从来不知道白人的肤色能变出那么多种红色来。我眨掉眼泪,接连打嗝至少一分钟。感觉像是有人在我嘴里填满了砂糖和汽油,然后点燃火柴引爆。我操天杀的他妈的狗娘养的我操他妈的老子这条小命!我记得我一口气骂了这么多。
我问漢堡包王的收银员他们有没有考虑过做熏鸡肉漢堡包。贫民窟食品?她说,用牙买加女人特有的方式嘲笑我,她闭上眼睛,一抬下巴,转过脸去。我几乎每天都在这儿,她也差不多。她说,请问你要点什么?一个乾酪漢堡包。要配柠檬水或奶昔吗?不,给我葡萄汽水就好。就这些吗?对。王宝堡吃起来很像皇堡,但就是缺少应该有的味道。连生菜都知道自己是完蛋货,在我每天点的漢堡包包里显得那么湿那么苦,我点它真是毫无意义,只是为了告诉我的孩子,知道我今天吃了什么吗?老爸吃了一个王宝堡,他们还以为老爸口吃呢。
太阳弃船而去,夜幕随即降临。但这个国家需要带劲的迪斯科。每隔三五年逃离一个国家是唯一让我保持神志健全的东西。不过又有哪个精神正常地回到了公司【22】那一头呢?我听过的最疯狂的呓语来自我的前任站长,然后他就忽然间严重良心发作了。他的儿子在这儿,乘美航DC301从纽约飞来的。他已经来了三天,完全不清楚我知道他来了。倒不是说他认识我还是怎么的,带子女参观办公室可不是他老爸感兴趣的那种念头。他的来意并不是什么秘密,但公司前首脑的儿子突然出现在牙买加,哪怕是内部人士也会开始琢磨他是不是有所遗漏。
据说他是拍电影的,换句话说就是个有足够钱财自己买摄影机的富家子弟。他带着一群摄影师和电影业人员来参加和平演唱会,演唱会主唱的雷鬼歌手最近比切片面包还走红【23】。演唱会将是一场盛事,尽管我一月才到牙买加,但连我都知道这个国家需要和平。和平不会来自总理办公室里的那家伙,但和平毕竟是和平。于是雷鬼巨星就开始排演总理党派组织的这场演唱会了,因此雷鬼巨星就成了一位重要人物。大使收到消息称萝伯塔·弗莱克要飞来,米克·贾格尔和基思·理查兹已经到了。他妈的滚石乐队啊。
不,我不听那位雷鬼巨星的音乐。雷鬼太单调,太无聊,鼓手大概是全世界除漢堡包王收银员外最懒散的职业。我更喜欢斯卡,我更喜欢戴斯蒙·戴克。昨天我刚问过漢堡包王收银员喜不喜欢《奥伯拉迪,奥伯拉达》,她看着我的眼神像是请她给我一巴掌。咱不知道,她说。我说那你听什么?聚会上放的都是什么?她说大小伙和万能钻石【24】。我说好的,万能钻石和大小伙都很酷,但你难道没听过一首他妈的披头士歌曲吗,就像戴斯蒙·戴克?她说,请注意你的语言,先生,我们这里是个守法场所。
你该怎么制造一起事故?公司里没有哪个人是不能牺牲的,但有时候我也会琢磨他们为什么不派别人来。至少他们没有让我去蒙得维的亚开创局面。那次最后弄得真叫一个一塌煳涂。但我喜欢做我不能讨论的工作。这样我保守其他秘密就更容易了。妻子迟早会面对事实,只要我们还是夫妻,有些事情她就永远也不可能知道,而她只能习惯我们这种人的妻子都必须习惯的生活。四件事里只能知道两件。十次旅行里只能知道五次。五条人命里只能知道一条。我不认为她真的知道我是干什么的。至少本周我会坚持这个说法。我在牙买加,几乎所有事情都在按计划进行。简而言之就是事情轻松得像背课本,在这儿工作简直都有点无聊了。牙买加人的反应往往和你预想中一模一样,我对此并不吃惊。对某些人来说这挺新鲜的,当然有可能只是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