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说刚才那位熏鸡肉老兄,那时候是五月,我不在我应该在的区域,因为我突然想体验一下真正的牙买加。我在跟踪一个男人,他的车在我前面,和我隔着四辆车。一个司机在恒泉旅馆接上了这位需要密切关注的老兄。刚开始我以为派我来是为了盯着他,结果却发现他在盯着我。他以前为公司做事,直到罹患晚期良心发作。只要高官还想招募常春藤辍学生、预科学校基佬、等天气转暖就出柜的美国金·菲尔比【25】,那么这种事就会层出不穷。到我发现他在牙买加的时候,他已经发现我在这儿了。我不算真的乔装打扮,再说想换也来不及了。话虽如此,但我不能让这家伙乱说话,惹出事后必须由我收十的烂摊子。只可惜我没有权限做到底。冷战都还没结束呢,我就已经开始怀念了。
1969年,比尔·艾德勒怀着一肚子怨恨退出公司。也许他只是个爱发牢骚的左翼共党分子,但成百上千的这种人还留在公司里呢。有时候最优秀的反而最糟糕,平庸之辈只是拥有窃听技能的人民公仆。但优秀员工不是成为他就是变成我,而他有时候相当优秀。他在厄瓜多尔尔待了四年,事情做得那叫一个没话说,我只需要收十极少的小麻烦。当然了,我看见他就会想起特拉特洛尔科那个可爱的烂摊子。老板管我叫“创新家”,可我只是跟着艾德勒的行动手册办事而已。天花板麦克风,就像他在蒙得维的亚用的。总而言之,1969年他良心严重发作,离开中情局后就开始惹是生非,危害人命。
去年他出了一本书——写得不好,但内容挺劲爆。我们知道他要出书,但没有插手,心想:嗯,或许他那些过时情报可以帮忙吸引注意力,让我们完成真正的任务。结果他的情报好得几乎无懈可击,回头再想也是理所当然的。他还点了几个人的名字。公司员工的名字。高官没有看见,但迈尔斯·科普兰看见了,这又是一个满腹怨气的基佬,曾经执掌开罗分部。他命令伦敦分部从零开始重建。接下来,理乍得·韦尔奇在雅典被“11月17日”组织杀害,那是个二流恐怖主义组织,我们甚至没有安排一个志愿者监控他们。理乍得·韦尔奇与妻子和司机一同遇害。
尽管如此,尽管我知道艾德勒能做出什么事情来,但我还是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出现在牙买加。他不是政府正式邀请的客人;否则总理就会酿成无法挽回的大错,尤其是仅仅几个月前总理刚和基辛格扯过淡。但总理无疑很高兴他在这儿。另一方面,我在等待上峰的命令,就算不消灭这个威胁,至少也得平息事态。牙买加人权委员会邀请了他,我不得不在已经拥挤不堪的办公桌上另开了一个全新的案卷。这家伙将在几天后发表演讲,充满各色鬼扯的长篇演讲,例如他的名字也是卡斯特罗,等等。说他和我这种人一起在拉丁美洲执行任务,所见所闻让他恶心,尤其是我们允许皮诺切特掌权后的智利。
他没有点我的名字,但我知道他在说什么。他说我们是启示录里的骑士,走到哪儿都会留下一个动荡的国家。他说得当然很夸张,而且也没提那些事情里有多少出自他本人的行动手册。不过总理需要的也只是这些,“动荡化”这种朗朗上口的多音节词语,很容易就能当作他妈的韵脚。但他逼迫我们采取守势,我必须确保这种事再也不会发生。当然了,只有《阁楼》杂志才会听风就是雨。真是该死,美国良心要靠喷绘女人下体讨生活,你说这到底代表了什么?艾德勒这种人,突然长出一坨想炸烂邪恶美国的使命感,其实只是满怀负罪感但又不知道何时该罢手的白鬼子罢了。公司还拿不准主意要不要我帮他退休。
有段时间他声称他有证据,能证明公司在背后策划了橙街某幢廉价公寓的纵火案、杀死多名居住在牙买加的古巴人和码头区的工人骚乱。他说他有证据能证明公司在资助反对党,但这实在太荒谬了,因为你要明白,把金钱托付给第三世界的任何人都是愚蠢加三级。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直接写文章寄给《琼斯妈妈》或《滚石》之类的杂志。还没等公司明确指示我该怎么处理,他就已经跑了,我的耳目告诉我,他去了古巴。但这个狗娘养的造成了伤害。他向牙买加人透露了一些名字。他妈的名字。不是我,大使馆的十一名我方人员至少有七个被他揭破了伪装。这些人必须被送回美国,免得有人意识到他们知道这些人的化名。都怪艾德勒,我不得不一点一滴开始重建。在一个对所有人都不怎么友善的年头,在九月中从零开始重建,这就已经足以引出问题了。
我走过刘易斯的办公室,听见他在打电话,说什么码头的一批货出事了。我查了查,发现这个分部没有任何人订过任何货,就算订了,也绝对不会通过牙买加海关进口,否则三分之二的东西会不翼而飞。按需触密的原则对他对我同样有效,但我不希望某个身在古巴的堕落特工在我知道什么东西会丢之前就发现丢了什么东西。那说明他的低层探子拥有比我更高的密级,而主持这场他妈的大马戏的应该是我。刘易斯跟天晓得是谁的对方说着这些,听起来并不怎么紧张,而我受够了站在他的门口,就好像我在找人八卦似的。
妻子没多久之前打过电话,说酒浸樱桃又吃完了。我跟你说啊,冷战都还没结束呢,我就已经开始怀念了。
罗爸爸
现在听我说。我警告过他,你们都知道的,我高贵的先生们。多年以来,我一直在提醒大家,永远是亲近的人,无论是朋友还是敌手,会给他带来一大堆麻烦。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至少一个例子,对吧?他们那种人总是那个样子。总是有点子,但永远拿不出半个主意。总是有许多盘算,但永远没有任何计划。就是这种人。我的这位朋友,全世界最大的超级巨星,但把来自贫民窟的一条最卑下的灵魂当作朋友。我不会点名说我提醒歌手要当心谁。我说,有个和你很亲近的人,他除了会拖累你之外什么都不会做,听见了吗?我跟他说这个都说累了。烦了,累了。但他只是像他那样哈哈大笑,淹没整个房间的大笑。听着像是已经有了计划的那种大笑。
人们认为我彻底了解所有事情。这不是假话,我了不起的先生们,但上帝知道,有时候我知道得太迟了,知道得太迟会怎么样?还不如根本不知道呢,这是我母亲常说的老话。对,比不知道更糟糕,本来全都是现在时,一眨眼你就不得不和突然过去时打交道了。感觉就像一年后才发现有人抢了你的钱。
所以请看着我。看见了吗?从西边的老墓地、南边的港口和更南边的西金斯敦?都是我的地盘。八条巷拥护人民民族党,所以他们管他们自己的事儿。但还有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地盘,我们必须为此争斗,两家总有一家要吃亏。他以前住在特伦奇城,所以有人当他是人民民族党的走狗。但我愿意为他吃一颗子弹,他也愿意为我吃一颗。
但那些新人,从来没跟着慢摇【26】跳过舞,也不在乎精研舞步,那些新人不为任何人做事。我拥护绿色的牙买加劳动党,警长杀手拥护橙色的人民民族党,但那些新人只拥护屁股口袋里的东西。你甚至没法控制他们。
今年早些时候他去巡演,出发前请我和他一起去见见伦敦城(我当然没法去,我打个盹,贫民窟都能变成末日战场),他把某位同胞留在了家里。他刚出门,那些小子就叫来了丛林的贫民窟小子,因为他们有个巨大的盘算。这个盘算太大了,就像电视上演的那些大盘算,汉尼拔·海斯和库里小子【27】去抢银行,顺便还能睡到交钱给他们的性感姑娘。我和警长杀手,我们尽量维持和平,每次有事情超出控制,比方说有人杀小学生抢她的午饭钱,强奸正要去教堂的女人,犯人往往都出自丛林这种地方,他们生下来眼睛里就没有光明。歌手的朋友就把这么一群人请进歌手家里,盘算他们的阴谋。
众王大奖赛前一周的一个训练日,五个丛林人开车来到开曼纳斯赛马场,等待一局都没输过的头号骑手走出停车场。他穿着赛马服刚出来,两个人就上去抓住他,用麻袋套上他的脑袋。他们带他去了天晓得的什么地方,对他做了些天晓得的什么事情,但总之星期六他输掉了他参加的三局比赛,都是他应该能轻松获胜的比赛,包括大奖赛本身。星期一他跳上飞机去了迈阿密,然后噗的一声就没影儿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连他家里人都不知道。赛场作弊和赛马一样古老,但小人物这么挣一大笔钱也太快了。太快了。骑手消失的同一个星期,两个丛林人也噗的一声消失了,就好像从没出生过一样,而那位同胞突然决定去埃塞俄比亚朝圣。我对拉斯塔法里崇敬到了极点,一个人也确实应该回他心目中的祖国去看看。但不知怎的,就在大家都忙着要钱的时候,最有钱的那位同胞却突然熘了。天晓得那笔钱到底去了哪儿。
这才只是开始。接下来各种各样的坏蛋都去了歌手家。骗子带着偷鸡摸狗的计划走进应该用音乐洗涤心灵的圣地。我记得那里曾经是每一个人——无论你站在哪一边——都可以进去躲子弹的庇护所。进了他的门,会打中你的只有音乐,整个金斯敦独此一家。但那些该死的家伙用毒电波污染了那里,他们还不如某天早晨走进录音室在控制台上拉屎拉尿呢,我就不具体指名道姓了。到歌手巡演归来的时候,丛林歹徒正等着他呢。脑袋比砖头还蠢的牙买加男人。他根本不在乎歌手在巡演,完全不知道什么赛马不赛马的,也从来没欺骗过任何人。丛林崽子说,阴谋是在你的地盘上策划的,所以你要负责。然后他们带他去希尔夏海滩,说今天请你吃鱼。
这些都是他亲口告诉我的。现在他能直接和上帝还有魔鬼交谈了,让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帮他做事——只要他们都没有女人就行。但那天早晨他们六点钟来找他,他正要像每天早晨那样跑步健身,然后下河游泳。那是第一个征兆。早晨没有人可以打扰歌手,太阳升起就是为了给他带信,圣灵告诉他接下来该唱什么,那时候他离至高的主最近。但他还是和他们去了。他们开车到克拉布伦斯堡海滩,离西金斯敦有二十多英里,但就在海湾那头,所以你隔着水面也能看见。这些也是他亲口告诉我的。他和他们说话的时候,他们都转过头去,扭动身体,盯着地面,因为他们不希望被他记住长相。
——你那同胞,他和俺们策划了个事儿,懂?你那同胞来丛林,因为他需要恶人替他干脏活,懂?你那同胞带我们去你家谈生意,懂?
——我明白了。但是,孩子们,我完全不知道啊,他对他们说。
——随便!咱,咱,咱不妈逼在乎你说啥,生意是在你家屋顶底下谈的,所以你要负责。
——同胞,这话怎么说?他不是我,不是我兄弟,不是我儿子,我凭什么要负责?
——随便,你,你听见我们说什么吗?咱刚说……咱的意思是,咱说咱刚说过了,你没听见吗?事情是在你家屋顶下发生的,现在他跟个臭婊子似的熘了,因为他太贪心,懂?我们找到那个骑手,说,你,你去输掉三场比赛,否则我们就来收十你和你老婆肚子里的婴儿。我们完成了我们的任务,骑手完成了他的任务,每个人都做得很好,但你朋友和他朋友带着钱逃了,留下穷人继续受穷。人他妈怎么能这么烂?
——我不知道,歌手对话最多的男人说。矮个子,很壮实,浑身锯末味儿。我知道你们说的是谁。于是他们对他说,你,听清楚该怎么样,懂?我们要我们的钱,懂?所以我们每天都会派个弟兄骑车来取货,早上一次晚上一次,明白吗?
他从没说过他们要多少钱,但我有我的耳目。他们说那场阴谋挣了四千美元,但他们一个子儿也没见到。他们当初要的至少是一万块,也许更多。所以现在他们每天都去一沓一沓地拿钱,直到觉得够了为止。他说,不行,老板,那是骗子的勾当,我才不掏这个钱呢。再说我凭什么要听你们的啊?难道要我每天养活你们三千个人,送你们上学,给你们吃的?三千个你们?
这时第二件事情就在克拉布伦斯堡海滩上发生了,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掏出枪指着他。有些小子都还不到十四岁,但他们掏出枪指着不得不和他们打交道的这个人。这些家伙属于一个新品种。他们做事的风格不一样。每个人,我豪气的先生们啊,每个人,无论他来自哥本哈根城、八条巷、丛林、雷马、上城区还是下城区,都知道谁也不能掏枪指着歌手。连天气都知道这是新鲜事,是谁也没在天上见过的新品种乌云。歌手不得不对着枪口说话,七把枪,就塞在他们的屁股口袋、腰带和枪套里。第二天,一个骑绿色小摩托的男人出现在他家门口,一天两次,一周七天。
那天我过去和他打招呼,抽两口大麻,聊聊和平演唱会,他却告诉了我这些。有很多人说举办那场演唱会可不够聪明。有人已经开始认为他支持人民民族党,情况只会因此变得更糟糕。有些人说他们不再尊敬他了,因为拉斯塔不该弯腰。你没法和那种人讲道理,因为他们生下来就缺装道理的那部分大脑。我跟他说了这些,说他不需要担心我。事实上,我年纪大了,希望我的孩子能看着我变老,老到他们必须抬我出门的那一天。上个星期我在市场上看见一个年轻人来接他的老祖父。老头子必须拄着好大一根拐杖走路,而小孙子用肩膀顶着他。我嫉妒这位虚弱的老人,险些就在市场上哭出来。我回家,走在街上,第一次注意到了一件事情:贫民窟里连一个老人也没有。
我跟他说,朋友,你了解我,你也了解另一边的警长杀手,打电话给他,请他让丛林人滚远点儿。但他比我睿智,他知道碰到拿着枪的单干户,警长杀手也帮不上忙。上个月码头上的一批货平白无故就消失了。没多久那帮单干户忽然有了自动武器,M16、M9和格洛克,谁也说不准都是从哪儿来的。女人生小孩,但男人只能制造弗兰肯斯坦。
但他跟我说那帮丛林小子的时候,语气像是父亲在告诉孩子,有些事情太大了,你应付不来。他比我更早知道我帮不了他。我要你们明白一件事情。我爱他爱到了极点。我愿意为歌手吃一颗子弹。但是啊,先生们,我也只能吃一颗子弹。
妮娜·伯吉斯
守大门的人刚告诉我除了家庭成员和乐队之外谁也不能进去,一个男人骑着酸橙绿颜色的小摩托就从背后凑了上来。他凑上来,连发动机都没熄,只是听着门卫对我说话,我一句话也没说就转身走开,他也没和门卫说话就离开了。他是来取东西还是送东西?我问警卫,但警卫并不觉得很有意思。自从和平演唱会的消息传开,这儿的安保就变得比总理车队还要严密。用我前男友的话说就是比修女的内裤还难进。守门的人是新面孔。我知道和平演唱会的事情,牙买加没有人不知道,因此我以为守门的会是保安或警察,但这几个门卫看着更像你想关在门外的那种人。情况正变得生死攸关。
或许是好事,因为出租车才把我放下来,自从早晨咖啡后我就想关掉的那半个我就说,麻杆腿的傻瓜啊,你以为你来这儿干什么?公共汽车有一点好,那就是一辆走了后面还有一辆,一旦你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下一辆就可以带你走;而出租车放下你就会离开。最后,我只好往前走,该死啊,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主意。
海文戴尔可不是爱尔兰镇,但总算还在上城区,即便你不认为它很安全,但至少不会觉得是个烂地方。我的意思是说,海文戴尔不是贫民窟。没有婴儿当街号哭,女人不会被强奸怀孕,但在贫民窟那是每一天的日常。我见过贫民窟,和我父亲一起去过。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牙买加里,要我过那种日子还不如让我去死。上星期某天夜里十一点到凌晨三点之间,三个男人闯进我父亲的住处。我母亲永远在寻找征兆和奇迹,上周的报纸说枪手穿过半途树路分界线,开始在上城区寻找目标,在她眼中就是个非常坏的兆头。宵禁还没有撤销,连上城区的体面人都必须守着钟点待在家里,六点,八点,天晓得几点,否则就会被抓起来。上个月,和我们家隔着四个门牌的雅克布先生下夜班回家,警察拦住他,把他扔进面包车的车厢,送他去了枪火庭【28】拘留所。要不是老爸找到一位法官求情,说抓他这种守法好公民纯粹是犯傻,他大概现在也还在监狱里呢。谁也没有提雅克布先生的肤色太深,警察不可能认为他是好公民,就算他穿一身华达呢正装也一样。然后枪手闯进了我们家。他们抢走我父母的婚戒、我母亲从荷兰带来的所有小雕像、三百美元、母亲所有的人造珠宝耳环(尽管母亲说它们一文不值)和父亲的手表。他们揍了我父亲几拳,我母亲问他们中的一个他母亲知不知道他在犯罪,结果挨了一耳光。我问她那些家伙有没有对她怎么样,她却说玫瑰丛疯长得像是长毛野人,我只好假装我在和别人说话。他们一整夜都在打电话给警察局,但警察直到天亮才来。上午九点半,我都到了很久(他们六点才打电话给我),警察用黄色本子和红笔记录证词。“犯罪者”这个词他自己念了三遍才搞清楚怎么拼。他问他们有没有使用任何进攻性武器?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我母亲说你还是走吧。
这个国家,这个该死的小岛,迟早会弄死我们。自从被抢劫之后,老爸就不说话了。一个男人总喜欢认为他能保护他的一切,但别人闯进来抢走了他的东西,那他就不再是个完整的男人了。我不会看不起他,但老妈经常说他曾经可以在诺布鲁克买一幢房子,但他拒绝了,因为他已经有了个安全舒适的家,而且贷款已经还清了。我不会说他胆小,不会说他吝啬。但有时候过于谨慎到最后会变成另一种轻率。事情也没这么简单。他出生的那个时代从没料到自己能爬到楼梯的半中间,所以当他爬到那儿的时候,却因为过度震惊而不敢继续往上爬了。不上不下就有这个问题。往上意味着一切,往下意味着所有白人都想在星期天晚上到你家那条街狂欢以感受真实。中间意味着上下都不沾边。
当初念高中的时候,我经常让他在公共汽车站放我下去,或者祈祷交通灯赶紧变红,这样我就可以在他送我到学校前跳下车了。自从父母被抢劫、母亲很有可能被强奸后,金米还没有来看过他们;她一直领悟不到事情的要点,老爸说你也下车的时候她还要咒骂两句。事实上老爸毕竟不是圣灵感孕女子学校的一名十四岁女生,我只想尽量表现得像是很有钱,有资格像坐着沃尔沃轿车来上学的姑娘们那样,昂起脑袋学着空姐走路。你不能坐在福特福睿斯里当着那些小婊子的面出场,她们会想方设法埋伏在大门口,等着看每个人都是坐什么车来的。“看见丽莎她爸开什么破车送她来吗?我男朋友说是一辆科尔蒂纳。那是老爸给女仆开的车。”真正气得我血液沸腾的倒不是我老爸没钱,而是他就找不到半个好理由花钱。一方面说,这解释了他为什么会被劫匪盯上,但另一方面说,也解释了劫匪为什么几乎空手而归。他能炫耀的只有这个:疥疮婊子养的小贼只抢走了三百块。
你不可能安全至上,因为哪儿都不安全。老妈说两个劫匪抓住老爸的两只手,轮流踢他的卵蛋,就好像在练足球。还说他不肯去看医生,哪怕他撒尿远不如仅仅一周前那么有劲了……我的好老天,我这语气越来越像我老妈了。事实上,他们来过一次就有可能来第二次,谁知道呢,下手说不定还会更重,会让连父母被抢劫老妈很可能被强奸都没个消息的金米打电话问候一声。
社会主义总理的新主义是逃跑主义。全牙买加的女人里,大概只有我没听总理说每天有五班飞机去迈阿密,谁想离开都可以走。更好的必定会来?更好的四年前就该来了。现在我们有这个主义、那个主义和一个喜欢谈论政治的老爸。这时候他终于不希望自己有儿子了,因为男人会打心眼里关心这个国家的命运,而不是成天琢磨该怎么当上选美皇后。我讨厌政治。我之所以讨厌政治,只是因为我生活在这儿,所以就应该体验政治。但你也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做。你不体验政治,政治就来体验你。
丹尼来自布鲁克林。这个金发男人学农科,来牙买加是为了做研究拿学位。谁能料想牙买加创造出的一颗科学明珠是母牛呢?总而言之,我和他在约会。他带我去上城区的梅菲尔饭店喝酒,忽然间身边只剩下白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就好像上帝挥挥手就噗的一声全是白人了。我是所谓的淡棕肤色,但即便如此,一眼看见这么多白人也挺吓人的。我以为大概是有谁错把这儿当成北海滩了,因为饭店里有许许多多游客。但随便哪个人张开嘴,说出来的都是牙买加方言。尽管后来我去的次数多得记不清了,每次听见白人说土话,我都不得不弯腰从地上捡起我的下巴。“等下!吼吼,是你吧,老弟?吼吼,好些日子没见喽,哥们儿,发财不认人了?”他们甚至都晒不黑!
丹尼爱听特别奇怪的音乐,纯粹噪音而已,他有时候放得格外大声,就为了惹我生气。纯粹的噪音,摇滚乐,“老鹰”,“滚石”,还有许许多多实在不该假装白人的黑人。但夜里他会播放一首歌。我们差不多四年前分了手,但有两句歌词每次我眺望窗外都会一遍又一遍地唱。我真的相信。假如你不喜欢这些就会离开。【29】
说来有趣,我能认识他都是因为丹尼。一个唱片厂牌在山顶上举办的什么派对。只有时髦人和白人住在这上面,对吧?我记得我这么说。丹尼说他没想到黑人也会这么种族主义。我去倒潘趣酒,慢吞吞地倒,消磨时间,这时看见丹尼在和厂牌老板交谈。我完全就是工作人员眼中的那个人:和美国人睡觉的自负黑鬼。站在丹尼和厂牌老板旁边的就是他,一个我从没想过有可能会遇到的人。连我母亲都喜欢他最新的单曲,不过我父亲看不起他。他比我想象中矮一点儿,除了我、他和他的经纪人,在场的黑人都在走来走去问客人要不要再加点儿酒。他站在那儿,像一头黑色雄狮。性感妹子就这么遇见这汉子了,他说。学校教了我十五年该怎么得体地说话,但这依然是我听男人说过的最甜蜜的一句话。
接下来我有很长时间没再见过他,直到丹尼回国之后,我跟着妹妹金米(自从父母被抢劫、母亲很有可能被强奸后,金米还没打过电话)去他家参加一场派对。他没有忘记我。可是等一等,你是金米的姐姐?你到底躲到哪儿去了?还是你就像睡美人,呃,等着男人来叫醒你?从头到尾我都像是被一分为二了,自从早晨咖啡后我就想关掉的那半个我说好啊,和我调情啊,我性感的同胞,另半个我说你以为你在跟这个满头虱子的拉斯塔聊什么?过了一阵,金米走了,我没看见她离开。我待在那儿,所有人都走了我也没走。我望着他,我和月光望着他走上凉台,像个夜晚鬼魂,在用刀削苹果皮。头发像狮鬃,浑身肌肉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只有两个人知道《午夜狂欢》是写给我的。
我讨厌政治。我讨厌我应该知道的那些事情。老爸说没有人逼他离开自己的祖国,但他依然认为枪手是什么人。我希望我有钱,我希望我有工作而不是已被裁员,我希望他至少能记得凉台上吃苹果的那个夜晚。我们在迈阿密有亲人,也就是迈克尔·曼利【30】说要是想离开就可以去的那个地方。我们有地方可以待,但老爸连一分钱都不想花。该死,现在歌手是大人物了,谁都没法随便见到他,哪怕是比任何女人都了解他的一个女人。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女人就喜欢琢磨这种蠢事。什么你了解一个男人,什么你解开了什么秘密,只是因为你让他钻进了你的内裤。妈的,我只觉得我现在知道得反而更少了。事后他又没打过电话给我。
我穿过马路,在公共汽车站等车,但我已经看着两班车经过了。然后是第三班。他还没有从前门出来。一次也没有,没有给我机会,让我在那个瞬间穿过马路跑上去,嘴里喊着还记得我吗?好久不见。我需要你的帮助。
砰砰
两个人带枪来贫民窟。
一个人教我用枪。
但他们先带来了别的东西。腌牛肉、谁都不知道该怎么吃的杰迈玛阿姨枫糖浆和白糖。还有酷爱、百事和大袋装的面粉等,都是贫民窟里没人买得起、就算买得起也没人卖的东西。我第一次听罗爸爸说选举快开始了的时候,他的声音冰冷而低沉,像是雷电和暴雨即将来临,而你毫无办法。其他男人来见他,没有一个长得像他,有几个的肤色比乐小子还红,几乎就是白色。他们坐着亮闪闪的轿车来去,谁也不问他们是谁,但每个人都知道。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你回来了。你比戴斯蒙·戴克还巨星,比斯卡塔莱茨【31】还巨星,比米莉·斯莫尔【32】还巨星,甚至比任何一个白人都巨星。你还没长胸毛的时候就认识罗爸爸了,你开车来贫民窟,就像夜间的一个贼,但我看见了你。我在我的屋子外面,罗爸爸安排我住的屋子。我看见你开车来,只有你和乔奇。罗爸爸叫得像个小姑娘,跑出来用他庞大的身体拥抱你,而你的个头一直那么小,你只好大喊大叫命令他放下你,再多一点拥抱和抚摸,你就会误以为他是米克·贾格尔了。你变了,现在的你满嘴都是没人知道的名字,你说有个粉友自称斯莱·斯通,其实真名是女孩子兮兮的西尔维斯特,他给你一个串场的机会,就好像扔了块骨头给野狗,你跳上舞台碾压全场,但有些黑人说这是什么嬉皮狗屁?他们完全不喜欢你,你说操他妈的狗操的,老子自己办自己的巡演,斯莱·斯通一转身继续去吸可卡因了,留下你一个人流落拉斯维加斯。我们反正不认识他,但现在是你总在说我们不认识的人。你说那个粉友的歌迷无法接受真正的节拍,你演了四场就离开了。
但那只是桥下的流水。你在巴比伦四处漂泊,剩下的故事罗爸爸就能讲,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于是罗爸爸开始讲,而你只是点头。然后你说你有大事要谈,但现在只能等一等了,因为所有人都听说你在哥本哈根城,纷纷跑来感谢和称颂你,你这个受苦人成了巨星,但没有忘记还在受苦的其他受苦人,有些人因为金钱感谢你,因为现在你在供养三千人,每个人都知道但没有人会谈论,可你的卡车看上去破破烂烂的,不是我们预想中的样子,让我很生气,因为我最讨厌有钱人假装没钱,就好像贫穷是你的某种姿态。一个女人拥抱你,说他有焖豆子,你说妈咪啊你知道我不吃猪肉的,她说我那是伊塔【33】焖菜!好吃得很,懂吗?你说那好妈咪,你去给我盛一大碗,用你家厨房里最大的碗,然后送到罗爸爸家,因为我和他有很多事情要谈。然后你和罗爸爸就走了,包括乔西·威尔斯在内的所有副手都没跟着去。我看着乔西·威尔斯,他看着他们走远,他站在那儿,看着,哧哧怪笑。
带枪来贫民窟的两个人看着你用唱歌逃出他们的手掌心,他们一点也不高兴。上城区没有人感谢和称颂你。带枪去八条巷的人也一样,八条巷依然归警长杀手所有。那个人知道他支持的政党要参加重选,他们必须获胜,维持权力,将权力带给人们,所有的同志和社会主义者。但不是带枪来哥本哈根城的叙利亚人,他希望这边能获胜,就算坐在宝座上的是上帝,他也想把上帝赶下台。带枪来的美国佬知道赢得金斯敦的就能赢得牙买加,赢得西金斯敦的就能赢得金斯敦,不需要听贫民窟的任何人说他就知道。
迈克尔·曼利总理在电视和电台上对所有人说你的第一个大机会是他给的,要不是他,你就根本出不了名。还说他一向支持被压迫人民和斗争中的同志的声音。而你唱绝对不要让政客卖你人情,否则他就想永远控制你【34】,但他不认为那首歌是唱给他听的,因为现在他已经不搞政治了,他是约书亚。
带枪来哥本哈根城好让我们解决八条巷问题的男人听见你和罗爸爸聊得兴高采烈,像是又回到了学校里,正准备去搞什么恶作剧;他挠着他的叙利亚脑袋,问罗爸爸为什么找你聊天,你支持人民民族党是出了名的,因为他们给了你第一个大机会,这位小个子拉斯塔莫非是想说服罗爸爸加入人民民族党?你不知道从那时候起人们就像老鹰似的盯着你,因为你总和罗爸爸聊天,罗爸爸甚至到上城区你家一待就是一整天。那个周末罗爸爸忽然不见了,谁都不知道他去了哪儿,风传他去了英格兰听你的演唱会。据说你也在和警长杀手谈,他的副手杀死我的家人,于是我开始以另一种方式恨你,但我依然爱罗爸爸。是你转化了他,你让他变成另一个人,我们有目共睹。尤其是乔西·威尔斯。乔西·威尔斯看着你,我看着他看着你,他不喜欢事态的发展,他没有公开宣扬,但他对任何愿意听的人说。小鸟说罗爸爸正在变得软弱。
但有一天,哥本哈根城的一个小子持枪抢劫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在公主街和海港街路口卖布丁和椰子饼。她来罗爸爸家里,把那小子指给他看,他的住处和我隔着三个门,谁也不喜欢他。那小子的母亲大喊上帝啊!天啊!爸爸,可怜可怜这孩子吧!他没有父亲教他做人的道理!但那是撒谎,她在撒谎,否则她的逼里早就没水了。乔西·威尔斯只是哧哧怪笑,因为罗爸爸近来总是想得太多,但这次不一样,爸爸扯掉那小子的衣服,叫人拿来大砍刀,用刀背揍那小子,每一下都像打雷似的撕裂空气,每一下都擦掉一层皮肤。那小子惨叫哭号,但罗爸爸壮实得像棵树,动作快得像阵风。天,罗爸爸,上帝,罗爸爸,可是啊罗爸爸,都是因为她想要我的鸡巴,但我不肯给她,那小子说,结果罗爸爸更生气了。他踢翻那小子,揍他的后背、屁股和腿,用够了大砍刀,他解下皮带,拿皮带扣抽那小子。皮带扣打得那小子的后背、胸口和额头直冒血。母亲跑过来大喊大叫,但他给她脸上一皮带,打得她一个趔趄,转身跑了。人们纷纷出来看。他掏枪要杀人,但母亲跑过来用身体盖住那小子,哭着哀求罗爸爸,哀求被抢的女人,哀求安息在锡安山的耶稣基督。她抬出耶稣的名头,连罗爸爸都得避让。他说,养出这么一个逼眼儿崽子的女人也该吃子弹,他垂下枪口指着女人的脑门,但最后走开了。
牙买加劳动党在六十年代统治这个国家,但人民民族党对大家说更好的必定会来,赢得了1972年的大选。现在劳动党想要回这个国家,没有哪条法律说他们做不到,说他们不能这么做。下城区对外封闭,警察已在高喊宵禁。有些街道安静得连耗子都知道最好别露头。西金斯敦坠入火海。人们依然想知道劳动党有了哥本哈根城为什么还会失去金斯敦。有人说是因为雷马,那个地方夹在劳动党和民族党之间,投票结果不利于劳动党,因为民族党许诺腌牛肉、烘焙面粉和更多的练习册供孩子带去上学。带枪来贫民窟的男人带来了更多枪支,说除非雷马的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小孩流血,否则他是绝对不会开心的。但两个党派都目瞪口呆地眼看着第三个党崛起,那就是你,你出现在中国杂货铺【35】里的电视上,说你的生命不属于你自己,假如你不能帮助福斯,那么你就不要这条命了。尽管你不住在贫民窟,但你在那里做了许多事情。我不确定你是怎么做的。也许就像低音,你看不见但能感觉到,能感觉到就会知道【36】。但女人会自己开口,在自家后院会放开舌头,每拧一下她正在洗的衬衫和裤子就骂一句,说她受够了狗屎制度、各种主义和政治对立,说现在应该让大树见识一下小斧头了【37】。但她不是说的,而是唱出来的,所以我们知道那是你。贫民窟里有许多人在唱这首歌,哥本哈根城,雷马,当然也包括八条巷。带枪来贫民窟的两个男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音乐袭击你的时候你无法还击。
我这种小子不唱你的歌。你说能感觉到就会知道,但我很久以前就没感觉了。我们听其他歌曲,战俘营节奏【38】,做音乐的人买不起吉他,也没有白人送他们吉他。我们听和我们一样的人做的音乐,乔西·威尔斯来找我,我开玩笑说他是尼哥底母【39】,夜间的贼。十三岁生日,他送我的礼物险些从我手里掉下去,因为枪的重量是另一种分量。不是沉重的分量,而是另一种分量:冰冷、光滑而坚硬。枪不会遵从你手指的命令,除非你的手能先证明它能驾驭枪支。我记得枪从我手里滑出去,乔西·威尔斯连忙跳开。乔西·威尔斯不喜欢蹦跶。上次一把枪掉在地上,结果轰掉了四根脚趾,他说着捡起枪。我想问这就是他一瘸一拐的原因吗?乔西·威尔斯提醒我是他教我怎么开枪打死意图不轨的民族党小子,很快就要轮到我保卫哥本哈根城了,尤其是敌人来自家里的菜色,而不是外面的甜点。乔西·威尔斯从来不像唱歌那么说话,不像罗爸爸也不像你,所以我哈哈大笑,他抬手打我的脸。不许不尊重唐,他说。我正要说你又不是唐,但想了想没说。准备好当个男人了吗?他问。我说我已经是男人了,但我话还没说完,他的枪口已经顶着我左边太阳穴了。咔嗒。我记得我拼命屏住,心想别尿裤,千万别尿裤,别弄得像个在憋尿的五岁小孩。
罗爸爸杀起人来总是迅速且毫不犹豫,就好像这个主意刚刚跳进他的脑海。但假如罗爸爸要在星期五杀你,那他肯定从星期一就开始掂量、琢磨和计划了。乔西·威尔斯不一样。乔西·威尔斯不思考,只会拔枪就射。我看着黑洞洞的枪口,知道他可以现在就杀了我,然后随便编点瞎话告诉罗爸爸。也可能什么都不说。没有人敢打赌说他们知道乔西·威尔斯会做什么。他拿枪顶着我的太阳穴,另一只手抓住我的裤腰使劲一扯,直到纽扣崩开。我只有三条内裤,没有更多的了,不离开贫民窟就不穿内裤。乔西·威尔斯放开我的裤子,看着裤子掉下去。他上上下下扫了一圈,然后抬起头,对着我露出微笑。你还不是男人,但很快就是了,用不了多久。我会让你成为男人,他说。你准备当一个男人了吗,他问,我以为他指的是政治意义上的男人,就像迈克尔·曼利常说的,你想要更美好的未来吗,同志?所以我点点头,他转身走开,我跟着走下街道,路上没人开车,因为子弹不长眼睛,路边没有住屋,只有为了修建更大安置房的沙子堆和水泥垛,但政府不会破土动工,因为我们是劳动党。
我跟着他沿这条街走到它似乎到头的地方,也就是东西横贯金斯敦的铁路线上。来到铁路旁,我们往南走了那么远,再也没有东西挡住大海了。金斯敦能够自我闭拢,到最后你虽然就住在海边,却会忘记你身在一个岛屿上。贫民窟里有一种孩子每天都要奔向大海,只为了一头扎进某个地方然后忘记一切。太阳正在西沉,但天还很热,空气中弥漫着鱼味。乔西·威尔斯左转走向一个小窝棚,多年前睡在那里的人要早早起床封闭马路,好让列车通过。他没招呼我跟他走。等我最后进去的时候,他看着我的样子像是已经等了一整天。
室内的夜幕已经降临,地板吱嘎咔嚓作响。他点燃火柴,我先看见的是皮肤,汗津津,亮闪闪。有意思的是闻到汗味不久就闻到了尿味,不是刚尿的那种味道,而是不久前尿的、浸在地板里的尿味。撒尿的男孩在角落里,肚皮朝下趴在地上。乔西·威尔斯或其他人绑住他的手,然后把绳子拴在他脚上,看模样就是一张人形的弓。乔西·威尔斯用枪指了指地上他的衣服,然后指了指我,说捡起来,应该是你的尺寸。现在你有内裤穿了,他说,我好像没跟别人说过我有几条内裤。我去捡起那些衣服,但乔西·威尔斯开了一枪。子弹打中地板,我和那孩子都吓了一跳。不是现在,逼眼儿。你还没有证明你是男人呢。我看着他,身材高大,光头是他女人每周给他刮的。高大,棕色皮肤,浑身肌肉,而罗爸爸黑色皮肤,身材粗壮。乔西·威尔斯微笑的时候像个中国人,但你要是敢这么说,他就会开枪打死你,因为中国人的鸡巴小得像个小鼓包,不像黑人的鸡巴。
你见过雷马的小子过得多好吧?你以为你买得起他们的牛仔裤,对吧?这条是芙蓉天使【40】知道吧。你看见三十枚银币能买一个什么样的雷马小子了吧?乔西·威尔斯认识品牌,他的大多数衣服都有牌子,都是他女人从上班的工厂拿回家的,那家工厂制造服装运回美国,人们穿着那些衣服去跳迪斯科,美国人就喜欢迪斯科。大家都知道,因为她逢人就说。你要这个吗?那就长点卵子呗。就现在,他把枪塞进我手里。我听见那小子在哭。他是雷马人,我在那儿不认识任何人。假如他是八条巷的,我现在也一样不认识。就现在,乔西·威尔斯又说。枪的重量是另一种分量。或许换种说法更正确,那种感觉是你握着枪的时候其实是枪抓住了你。现在,否则我就处理掉你们两个,乔西·威尔斯说。我走到那小子面前,闻着他的汗味尿味和其他所有味道,我扣动扳机。男孩没有尖叫没有大喊也没有闷哼一声,就像哈利·卡拉翰杀人那样。他只是浑身一抽就死了。枪在我手里使劲一抽,但枪声和哈利·卡拉翰开枪时的枪声不一样,他的枪声会久久回荡,电影结束了都不平息。我的枪声就像两块木板拍在一起,传进你的耳朵然后转瞬即逝,仿佛铁锤的一记重击。
子弹打进男孩的身体,你听见的声音只有噗的一声。我确实想杀那个雷马小子。我比什么都想杀死他。我不知道为什么。对,我真的想。乔西·威尔斯什么都没说。他说再打一枪,以防万一,我又开了一枪。尸体随之抖动。打脑袋,傻瓜,他说,我再开一枪。我看不清血有没有淌到地上。枪变得比原先轻了也温暖了。我对自己说枪开始喜欢我了。杀人真的没什么。我知道会是这样,也许贫民窟的小子天生就知道。我把尸体拖进海里扔掉,让我呕吐的不是死亡,而是尿味、屎味和血腥味。三天后,报纸的头版标题是《金斯敦港惊现男孩浮尸,情形疑似黑帮处决》。乔西·威尔斯微笑,说我是大人物了,大得能制造新闻,整个牙买加都害怕我。我不觉得我有多大。我什么感觉都没有。我没有任何感觉这件事似乎更大。不,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他不准我告诉罗爸爸,否则他就亲手宰了我。
乔西·威尔斯
哭包和平时一样在享受美好时光。他和那两个白人很合得来,自从他们中的一个教他怎么像个男人而不是贫民窟傻小子那样开枪,他们就更合得来了。绰号是刘易斯·约翰逊先叫起来的,从此他想甩也甩不掉了。那个白人有卵蛋,我不得不说。哭包跳起来拔出枪,娘们儿小枪点三八,枪顶着白人的脑袋,他却感觉到有一把更大的枪在蹭他的蛋蛋。但我还是可以宰了你,哭包说。你的枪指着我的脑袋,我的枪指着你那儿,约翰逊说,对牙买加人来说,阉了你比杀了你还难受,你说咧?哭包看着他,摇着头哈哈大笑,甚至上去拥抱他,管他叫好兄弟。你从哪儿学的这一口岛民腔?我记得他穿一条威格牛仔裤。美国佬离开美国总想显得更像个美国人。当时他们在酒吧里,佩琼街上的粉红女郎,那是金斯敦下城区与金斯敦贫民窟之间的最后一条马路,每周四都进几个新姑娘,但上周的新姑娘两年前就出现过,跳舞依然像一棵香蕉树在风中抖。世道艰难,讨生活一天比一天困难,做保姆的也只能上台脱个精光。另外,哭包喜欢睡她。
粉红女郎上午九点开门,点唱机里只有两种音乐,六十年代的斯卡金曲和软绵绵的慢摇,比方说“海普顿”乐队和肯·拉撒路。绝对没有操蛋的拉斯塔雷鬼。要是我再碰到一个不好好梳头也不肯认耶稣是神和救世主的逼眼儿,我就亲手送那小兔崽子去地狱。记住我这句话,我保证兑现。要说墙壁是粉色吧,颜色有点太红,但要说是紫色吧,又有点太粉,而且到处都挂着金色唱片,那是店老板亲手喷涂的。舞台上瘦巴巴的姑娘叫洛蕾特,她最喜欢放着《贝克大妈》【41】跳舞。有一年波尼M.乐队来牙买加演出,谁也不知道那三女一男四个加勒比人看起来会那么像鸡奸犯。每次歌曲到结尾合唱“她知道如何去死!”时,洛蕾特就会在地上来个大噼叉,举起双手摆出拿枪的姿势,就像《不速之客》【42】里的吉米·克里夫。这妹子的下边肯定饱尝过各种各样的痛苦。哭包以前也睡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