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七杀简史(出书版)》作者:[牙买加]马龙·詹姆斯/译者: 姚向辉【完结】 > 七杀简史.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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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牙买加-马龙·詹姆斯/译者 姚向辉 当前章节:15004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4:43

尽管经历了这么多,但他就是不肯放过尤比。

——我觉得他是娘娘腔,光看他把老妈的窗帘当正装穿就知道了。我跟你说,乔西,记住我的话,那家伙迟早会反水。

——我盯着他呢,哭包。

——最好盯得再紧一点。我不怎么信任他。他总用手摸下巴,好像在琢磨该怎么算计你。

——你认真的吗?哭包啊,我盯着的人不止他一个。

——这话他妈的什么意思?

——该什么意思就什么意思。皇后区的人为什么说你和尤比的供货有缺口?你和他在纽约没碰面?

——供货没缺口,有些人得学学等待。

——你真以为事情等得起吗?你他妈犯什么混?

——什么意思?

——同胞啊,你觉得谁能垄断纽约吗?顶级大唐、血玫瑰帮和热踏都想在每一条街上分一块蛋糕,这还只是牙买加人。你不供货,他们就换供应商,事情太简单了。多亏了脑子和你一样不开窍的人,我必须亲自来纽约把事情扭回正轨。我的天哪,哭包,我他妈非得亲自来纽约吗?还是说我应该让尤比连皇后区一起接管过去,你给我回牙买——

——不!不,乔西。不,哥们儿。咱不想……咱能做到。咱只是……

——你只是什么?别让皇后区的人再打电话给我了。那厮的话我他妈有一半听不懂。

——好的,同胞,咱去处理那头的事情,哭包说。他没说他的处境有多艰难,除了生意低迷,还有一个新匪帮的新人在侵占他的地盘,企图在迈阿密侵占我们地盘的也是这个匪帮。人们忘记了1980年劳动党赢得大选后,许多人立刻跳上飞机前往纽约。这些人如今加入了血玫瑰、热踏和顶级大唐——尤其麻烦的是顶级大唐——他们用枪支抢占地盘,就好像所有人都还在金斯敦。这样的局势需要有人动脑筋思考,但哭包并不思考,他只是读过几本书。

还有一点。事实上我并不太在乎,但我对哭包说,喂你记得崔斯坦·菲利普斯那个逼眼儿吗?跟罗爸爸、警长杀手还有歌手一起搞和平委员会的那家伙?我派了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人去收十他,他却像变魔术似的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就住在皇后区,咱希望你跑一趟,让这位朋友彻底消失。免得他做些什么事情,比方说参加民族党的黑帮,虽说他经常上美国电视谈论和平运动。

1982年,我派哭包去收十那家伙。我叫他买机票飞到纽约去,搞一把枪,结束牙买加历史的这个章节。一周后,我接到电话,打来的不是哭包,而是哭包的跑腿小弟本尼,他说搞定了。我懒得问哭包吸得究竟有多嗨,居然把我的号码给这个小屎蛋。更糟糕的是,给了一个居然敢这么跟我说话的杂种:哭包叫我告诉你消失戏法变好了,听见没?回见。唉,所以我才懒得问。因为我要是问,你他血逼的跟我说什么?他只会问啊?我说什么了?不是因为他是个混球,而是老天在上,他真的不明白。总而言之,我没有理会他,因为菲利普斯死了,那个章节已经结束。

两周前的星期四,我的一个手下刚从莱克斯岛监狱出来,问我认不认识一个叫崔斯坦·菲利普斯的,因为他说他知道你的所有事情。我说,你说认识是什么意思,不是该说“曾经认识”吗?他说不,乔西,那位同胞没死,他在莱克斯岛,因为武装抢劫被判了五年,服刑正服到第二年。他以前在阿提卡监狱,最近转到莱克斯岛来了。他现在是顶级大唐的人。

咱可以传话干掉他,我的手下说,但我说别急,让他去。星期五,我打电话给哭包。

——你知道咱撞见谁了吗?崔斯坦·菲利普斯的孩子妈,她转投劳动党阵营想挣钱,她说崔斯坦抛弃了她,不肯寄钱养孩子。有意思吧?我说。

——对,有意思,他说。

于是这会儿我在收十行李,准备去纽约市。没打算待太久。尤比已经安排好了一切。我抬起头,看见我儿子身穿校服,站在门口望着我。

——他血逼的,老爸,你刚从哪儿回来?你看着很嗨。

——你站在那儿好像你喜欢看男人。年轻人,上学去吧。

——上他妈的学。

——咱看着像是允许孩子在我面前说粗话的父亲吗?

——不像,老爸。

——那就好。你就皱着眉头站在那儿了,他血逼的给我好好上学去。你以为沃尔莫男子学校是免费的?

——义务教育都是免费的,老爸,你就别唠叨这个了。

——你知道还有什么是免费的吗?因为顶嘴而脑袋上挨一枪托。你别堵在门口了,他妈的给我上学去,敢迟到看我怎么收十你。

——老爸,我要怎么做才会知道——

——知道?知道什么?你指的是你的教育吗?你不是要上学吗?这张该死的丑脸怎么还在我眼前晃?他血逼的你真是越长越像你老妈。

我对他微笑,所以他不会觉得我的威胁有多么严重,但他已经十六岁了,我记得十六岁是什么滋味,知道饥渴在他的内心膨胀。他的顶嘴正在从可爱到威胁转变。看着小傻蛋鼓起胸膛装模作样,我心里觉得甜丝丝的。他转身要走,我说:

——下次带你去,我保证。

他没有露出笑容,只是点点头就走了,我看着蓝色背包晃晃悠悠地走远。再过一年,顶多两年,我就管不住他了。

崔斯坦·菲利普斯

你胡说什么。1977年双友夜总会还不存在?1979年才开门?那我是在哪个夜总会撞见牛皮的?转盘?不,朋友,不可能是转盘,小子,连总理都经常去转盘。过着好日子的名流和中产阶级混在一起,感觉他们联系上了某种文化,你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你确定?你怎么可能确定?你从1978年起就没再去过牙买加,对1979年知道个屁。你说你正在写一本关于歌手的书,但你问的这些哪一件和歌手有关系?你知道他老兄1981年就走了对吧?还是你在哪个屁眼里被关到了今天?咱看着像是从母牛背后生出来的吗【223】?你是在写鬼故事吗?歌手的鬼魂在玫瑰堂作祟?说起来,既然你在写歌手,他妈的为什么要采访我?皮尔斯,你觉得咱是他娘的白痴吗?

对不起,你浪费了我的时间?什么屁话,皮尔斯,你坐下。你看看你,问你个小问题,你就气得要他妈冲出房间。不过这大概是你一整天做的最有意思的事情。你看你的脸涨得通红,像是一个人吃肉噎住了。你他妈给我坐下,亚历山大·皮尔斯。好,你听着:要是你不说清楚你为什么想了解和平运动、乔西·威尔斯、罗爸爸和警长杀手,我就不告诉你我最后到底想明白了什么。如何?成交?

和平委员会甚至有个办公室。歌手为此借出了他的屋子,底楼里面的房间。我们相处得非常融洽,人们觉得我们就像亲兄弟。从某个角度说,我们确实是亲兄弟。我和他都是从牙买加的贫民窟生活爬出来的。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但咱曾经也很擅长音乐。和几个小子在总理——对不起,前总理——前总理父亲家演奏过。甚至和歌手最要好的朋友一起长大。咱总觉得咱挺精明,但谁知道呢?也许歌手比我还精明。很多人有个倾向——也许是贫民窟的特征:假如别人无法毁灭你,你也会毁灭自己。贫民窟的所有人天生就是这个性格,但歌手不知怎么治好了它。你看着我和他在照片上,我和他都比贫民窟的一般人精明,但真正显眼的只有一个人。有些人命中注定会搞砸,哪怕他们很精明,知道不该走这条路。

歌手给了我一个房间当和平委员会的办公室。我还在琢磨我们应该干什么,但首先肯定是要归拢和平演唱会募集到的所有钱。一天下午,罗爸爸派乔西·威尔斯来送西区销售门票所得的款项。歌手在门口歇息,他刚踢完足球。乔西·威尔斯停好白色达桑,下车,歌手看着他走过,然后隔着办公室窗户看我。同胞,我跟你说,要是眼睛真能像X战警漫画里那小子那样发射光束,他这一眼就能连我和屋子一起轰到来世去。乔西·威尔斯刚离开,歌手就径直走进办公室。还没等我问他有什么事,他就说,那个兄弟是谁?咱说乔西·威尔斯,哥本哈根城的社区活动家,算是罗爸爸的副手。小子我跟你说,虽说那时候咱认识歌手不久,但我已经很熟悉他了,咱见过他有一两次发脾气,但从没见过他或者别人那么暴怒,他气得浑身发抖,有好几分钟字词卡在嘴里,连话都说不出来。咱坐在那儿,看着歌手喘气哽咽,他就有那么愤怒。他说:

——崔斯坦,咱认识那个兄弟。我遇刺的那天夜里,他就在这儿。你想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知道和平不可能维持下去的吗?就是那个时刻。

然后我飞去加拿大,和几个组织讨论和平委员会,到多伦多看望一个同胞。他跟我说了有关演唱会的各种事情,到最后咱忍不住说,同胞,你怎么好像就在现场似的。他说,不,哥们儿,咱在电视上看的,有个频道专门播文化节目。咱不禁琢磨加拿大人到底是怎么看到演唱会的,因为没有人和我谈过版权,这会儿却听说一个叫哥本哈根城促进会的公司把影片卖给了多伦多、伦敦和米西索加的电视台。于是我当然立刻打电话给罗爸爸说,同胞,这他妈是怎么一回事?他说他根本不知道影片的事情,因为从头到尾他都忙着保护米克·贾格尔了。但既然一个公司叫哥本哈根城促进会,它肯定来自这个地区,对吧?他说,说不定是国外那个真正的哥本哈根呢,就好像我生下来脑门上写着傻瓜二字。我懒得告诉他说没有白人团队拍摄演唱会的实况。你看,他和我都清楚这件事背后是谁。然后他说也许是警长杀手。我呵呵笑了几声,挂电话之前我又说,系好乔西·威尔斯的缰绳,否则我就替你管管他。纽约WLIB电台请我上他们的谈话节目做嘉宾,于是我请罗爸爸帮我把机票从多伦多改到肯尼迪机场。挂断电话,我忽然改主意去了迈阿密。迈阿密有很多牙买加人还没听说委员会的事情,再说我可以打电话上节目。

四天后,我来到迈阿密。我去找我的好兄弟A加,我们在巴拉克拉布瓦那会儿就认识了。我敲开他的门,他尖叫像个女学生。我说真的。他险些跳窗逃跑,以为阴魂找上了他。顺便说一声,阴魂就是鬼。我跟你说,那家伙吓得都决定不了应该尿裤子还是拉裤子。他抱住我,好像我是他的崽子,你知道规矩的,恶棍不拥抱,至少绝对不拥抱其他男人。但他紧紧地抱住我说,耶稣基督在上,崔斯坦,你怎么会在这儿?你是怎么逃过那一劫的?

——逃过哪一劫?咱说。

——什么意思,同胞?有人到处宣扬说他宰了你。

——什么?他血逼的你说什么?

——乔西·威尔斯的四眼副手,哭包。他到处说两天前他飞去纽约结果了你。

——结果了我?那我问你A加,咱是阴魂还是什么?

——这会儿我也在想同样的问题呢,不骗你。

——同胞,这个逼眼儿不但没杀死我,咱就根本没去纽约。

——什么?

——对,哥们儿,我想到节目打电话一样可以访谈,所以就改了主意。迈阿密有许多人应该听听和平委员会的事情。

——天哪,同胞,你能露面就太好了,咱险些带两个人去教训那个逼眼儿一顿。

——等一等,你什么意思?他还在迈阿密?

——对,哥们儿,他有个朋友住在三十街和四十六街路口,他就住在那儿。知道林肯纪念公园吗?

——当然知道,哥们儿。你这儿有什么家伙?

A加给我看一把汤普森冲锋枪和一把九毫米自动手枪。我拿九毫米,他拿冲锋枪,我们开车去林肯纪念公园,隔着两个街区停车,走到那厮的朋友家。你见过迈阿密的那片区域吗?都是一层的平房,侧面是凉台,有些屋子是玻璃窗。枯黄的草地和晒干的泥土就是所谓的草坪。这幢屋子的草坪上有一辆破烂车子,看着和东金斯敦一个德性。总而言之,我们摸到那幢屋子旁边,A加走前门,我绕到屋后。那逼眼儿当然开着门,我当然听见了哭包的声音,响亮又清楚。声音是从走廊左边传出来的。我两步冲进去,一眼看见他,他背对着我,冲着马桶撒尿。我扑上去,推着他飞过马桶、穿过浴帘,撞在墙上。他的脸狠狠地撞上去,整个人都蒙了。他的眼镜掉在地上。那小子还没反应过来,咱的枪就顶上了他的太阳穴,让他听见咔嗒一声。哭包筛糠似的颤抖,抖得我险些拿不住枪。他还在尿。咱说:

——逼眼儿,想象一下,咱在迈阿密下飞机,结果听说咱死了,全世界都听说了,只有咱不知道。你能想象吗?

——喂,喂,咱不知道,崔斯坦,咱不知道你死不死的。你,你不就站在这儿吗?

——你不知道?可是同胞,不是你到处说你杀了我吗?什么时候杀的?上个星期?昨天?

这时候,他的朋友举着双手从浴室出来,A加的冲锋枪顶着他的后脖颈。

——所以啊哭包咱的同胞,说说看你是怎么杀我的,因为咱必须告诉你,咱根本没感觉到咱死了。

——谁告诉你说咱杀了你的,老大?谁在造我的谣?

——咱只想知道你为啥这么着急。同胞啊,至少先杀了我,然后再到处吹牛不好吗?

逼眼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开始哭,他的朋友也跟着哭。不过话说回来,他们的哭不是哭,而是号啕。老话说得好,今天没能杀死你的人,明天一定会杀死你;于是我用枪顶着他的太阳穴,打算做掉他。他的朋友扯开嗓门哭号,为他恳求饶命。他真的是恳求啊,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场面实在很难看。咱受不住看人这么哭号恳求,好像哭包是他崽子什么的。咱正想开枪,见到哭包使劲瞪了那家伙一眼。咱没见过一个人能气成这样。我们用枪托收十了他们一顿,然后就走了。

听我说这些你好像非常不安嘛,阿历克斯·皮尔斯,有没有在桌子底下尿裤子?但另一方面,我觉得你似乎不是一个很容易受惊吓的人。

害怕什么?报复?相信我,哭包是全世界最不可能来追杀我的人。没过多久,警察杀了铜子儿。然后是罗爸爸。你必须明白,所谓和约仅限于劳动党贫民窟和民族党贫民窟之间。警察没有加入,劳动党和民族党也没有。牙买加警察是出了名的不会思考。你年轻太轻,恐怕不熟悉老电影。看过《启斯东警察》【224】吗?看过?告诉你,牙买加条子就是一群启斯东警察。铜子儿和罗爸爸都足够精明,知道警察对街头满怀怨恨,不可能参与缔结他妈的和约。但他们太蠢了,不可能找到铜子儿这么一个躲了他们十年的人。你有脑子,阿历克斯·皮尔斯,你肯定明白我想说什么。总而言之,然后雅克布·米勒出了车祸。警长杀手很快意识到究竟在发生什么,跳上五个航班中的一个逃往迈阿密。后来他从王帮一个人的兄弟手上劫了一批可卡因,然后逃往布鲁克林。但你知道吗?王帮那个人在纽约的弟兄冲进星光舞厅找到他,就在夜总会里崩了他。大家都还没缓过神来,和平委员会就死得只剩下那个女人和我了。到底是因为意外还是蓄意,我懒得花时间去搞清楚。咱飞回牙买加埋了铜子儿,然后又飞走。告诉你吧,咱不会再回去了。

多加·帕尔默

我坐在这儿看着这个男人坐在那儿看我已经有一个小时了。我知道我在等待科尔斯特夫人(或女士或她用来自称的随便什么头衔)的命令,但他坐在那儿的样子像是也在等待命令。嵴背挺直,双手放在大腿上,眼睛直视前方,活像C-3PO。要我说,他这样很像一条宠物狗,但身为女性的我岂不成了宠物母狗?肯定有什么理由,颁布了什么全新的执照,让你知道只要你愿意,就可以让别人无限期地等下去。我总在琢磨这会不会是某种狗屁权力战术,让每个人知道自己所处的地位。我出钱买了你的时间,滚过来舔我的屁股吧。喏,拿好这张支票,停下你的出租车,等我四个钟头。唉,这个该死的国家。不过话说回来,那毕竟是她的钱。我按小时收费,她愿意付钱让我发呆,那也是她的自由。实话实说,这个男人真的很像莱尔·瓦格诺。我每周都看《卡洛尔·伯奈特秀》【225】的重播。身材高大,满头黑发,鬓角有一抹白发,下巴笔直得像是动画片里英俊男人的下巴。他每隔一分钟看我一眼,但见到我的眼睛正在等待他就转开视线。

也许我该说我要撒尿,找借口离开这个房间。或者说我要嘘嘘?基督在上,我太讨厌嘘嘘这个词了。应该禁止十岁以上的男人使用这个词。每次我听见男人说嘘嘘,就会想只有小鸡鸡才嘘嘘。他突然瞪了我一眼,多半是因为我哧哧一笑。天哪,希望我没有把想法说出来。我只要假装咳嗽。夫人/女士在办公室里忽然提高嗓门,说话的对象多半是丈夫。莱尔·瓦格诺看着办公室的门,笑呵呵地直点头。什么样的男人穿粉色裤子?勇士?同性恋?好吧,假如他是同性恋,那就肯定不会有女儿和孙女了。白色马球衫下的胸肌和二头肌舒展得很好看。实话实说,要是莱尔·瓦格诺出现在某个群交现场,肯定不会被踢出去 。我敢拿我下个月的薪水打赌,他里面穿的是三角内裤,而且会穿比基尼去游泳池。你甚至可以说他是性感的银发老爹,或者像美国姑娘对她们高攀不上的男人那样说他是条老狐狸。夫人/女士你快点打完你血逼的电话吧,否则我迟早会开始念叨我的想法,直到莱尔·瓦格诺震惊地指着我,我才会发现。

不如去参观一下这幢屋子吧。我可以站起来,但直觉告诉我,只要我迈开一步,莱尔·瓦格纳就会气急败坏地大叫别碰那个。这幢屋子不像是你会在桌上空花瓶里发现散钱或遗失纽扣的那种地方——桌子当然是玻璃台面,但餐桌肯定不是。我和他都坐在有环形靠背和松软坐垫的木椅上。布料的花纹像是奶白色和棕色的佩斯利涡纹。墙上当然挂着油画,三个白种老妇人,衣服一直扣紧到领口,两个白种男人,都是油画上白人的那种一脸乖戾。房间左右还有两把木椅,和我们坐着的这两把一模一样。地毯的花纹与椅垫相同。咖啡桌上摆满了《城里城外》杂志,房间里只有这儿显得稍微有点凌乱。紫色双人沙发的沙发腿做成动物脚爪,很像我家里的浴缸撑脚。你经常能在《纽约时报杂志》的封底广告上看见这种客厅。左面墙壁上的油画疯得可以。

——中间一幅是波洛克,他对我说。

——其实是戴库宁,我说。

他瞪着我,点点头。

——好吧,我不知道我们家买的到底是什么,不过那一幅在这儿挂了有段时间了。要我说,看着像个小孩吃掉了他的所有蜡笔,然后呕吐在一张画布上。

——好吧。

——你不同意。

——我不太在乎其他人对艺术的看法,先生。一个人要么能理解,要么不能理解,期待别人理解就太愚蠢了,还不如让自己多享受一点博物馆里的空间呢,少一个白痴告诉我连他四岁的女儿都能画出哪幅画也是好的。

——他们到底是从哪儿找到你的?

——大人?

——叫我肯。

——肯先生。

——不,就叫……算了。你以为小蜜蜂女士会记得尊重别人的时间,挂断他妈的电话?

——我觉得她听不见你说话,大人。

——我说过了,我叫……随便你吧。你多半不可能知道,但你能猜到我的儿媳妇为什么会特地关照要找个黑人女仆吗?

——我不可能知晓这种内情,大人。

——肯。

——肯先生。

——我一直在琢磨这个,因为康斯薇拉——至少我记得她叫康斯薇拉——他妈的几乎偷走了她能拿出这幢屋子的所有东西。

——好的。

我很确定牙买加女仆不可能叫康斯薇拉。

——我觉得她很有天赋。她偷的每一件东西都放在家具底下,明白吗?比方说今天偷一条亚麻布的床单,她把床单藏在床底下。明天偷香皂,藏在卧室门口的椅子底下,下一件东西是外面的桌子缝里,然后是客厅的扶手椅,然后是旁边的扶手椅,等等等等,一直到大门口放零碎的小桌子底下都藏了东西。这样一来,她每天把每件东西换一个地方,门口永远有东西可以拿走。我对她说,那个湿背娘们儿在咱们家里修了一条他妈的地下铁道!你知道她说什么吗?她说,爸爸,你这么说话在北方是不受欢迎的。好像我不是他妈的康涅狄格人。所以我猜她这次打算换个波多黎各人了。

——牙买加。

——真的假的?我去过牙买加。

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天哪又来了,又一个白人要告诉我他有多么热爱奥乔里奥斯【226】,但假如不是那么贫穷,他一定会更加热爱那里。你们的国家那么美丽,民众那么友善,尽管处处上演人间悲剧,但大家脸上依然挂着笑容,尤其是血逼养的小孩子。不过他看着更像是去内格里尔【227】的那种白人。

——对,珍宝海滩。

——啥?

——啥什么?

——不好意思,珍宝海滩?

——你很熟悉那儿?

——当然。

其实我根本不熟悉,甚至没怎么听说过。不知道是在克拉布伦登还是圣玛丽,反正肯定是某个我从来没去过的堂区,因为我们没有还住在乡下的老祖母。要么就是只有观光客才知道的那种地方,比方说法国人港湾。管他的。

——完全没有受到污染。没错,人们就喜欢这么形容他们正在污染的地方。就这么说吧,那儿没有人穿“牙买加疯狂我”T恤。我叫一个人帮我拿瓶可乐,因为他穿白衬衫和黑裤子,他说你他血逼的自己拿。想象一下。我就在这个瞬间爱上了那地方。总而言之,你——

女士终于走出了房间,她抓着手袋,边走边摸头发。

——爸爸,做件好事,领帕尔默小姐参观一下,可以吗?但这次别太累着自己了,好不好?

——对不起,帕尔默小姐,你背后他妈的有个孩子吗?门口什么地方?

——爸爸。

——因为我不知道她在跟哪个小孩说话。

——唉,我的天,爸爸啊。总而言之,你儿子对新公寓特别不满意,就因为我想买个微波炉,他说太贵了。所以我必须跑一趟。别忘记带她看厨房,爸爸。帕尔默小姐,介意我叫你多加吗?

——不介意,夫人。

——好极了。清洁工具在水槽底下,用氨水的时候多注意,难闻的味道要很久才散。晚饭通常是五点,不过今天你可以叫比萨,只要别是喜客比萨就行,他家的实在太咸。我忘记了什么吗……嗯,想不起来了。总而言之,就这样吧,爸爸再见。

她关上门,留下我和她公公坐在那儿面面相觑。我要不要告诉他我不是女仆,天佑不是女佣中介?

——我觉得好像弄错了什么吧。

——还用你说?但我儿子毕竟娶了她,所以我也没办法。

他站起来走向窗户。个子很高。我越是看他,就越是怀疑我为什么会在这儿。我很确定这位先生肯定不需要我清理屎尿,或者换完尿湿的床单后扶他上床。他真的很高,此刻他趴在窗户上,一条腿笔直,另一条腿弯曲,样子像是要推开窗户。我不记得我见过其他老人还有挺翘的臀部。

——你是一个月里的第二个。不知道你能坚持多久,他说,眼睛望着窗外。

——对不起,大人,但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在这儿。

——你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在这儿。

——天佑不是女佣中介,大人。另一位员工之所以没有坚持下来,大概就是因为这个。

他转过身,后背靠着窗户。

——我不知道什么天佑不天佑的,还有,求求你,真的求求你,别再叫我大人了。

——肯先生。

——看来顶多只能这样了。几点了?你饿不饿?

我看看手表。

——十二点五十二。我带了个三明治,肯先生。

——会玩什么游戏吗?

——什么?

——开玩笑而已。不过我更喜欢你说“啥”,而不是“什么”。听见这个,我才会觉得面前有个真正的牙买加人。

我对自己说,这是鱼饵,别咬钩,这是鱼饵,别咬钩,这是鱼饵,别咬钩。

——假如我不是真正的牙买加人,肯先生,那我是什么?

——谁知道呢。想往上爬的什么人。或者冒名顶替的什么人。不过我很快就会搞清楚的。

——这我就说不准了,大人,因为你儿媳显然找错了介绍所。我不做女仆的工作。

——天哪,你别紧张,那个蠢婊子觉得这儿所有人都是佣人。打电话给你们介绍所的肯定是我儿子,不可能是她。她平时总当我这个人不存在,但我最近经常找我律师聊天,她多半担心我会修改遗嘱。她说服我儿子相信我已经到了需要贴身照顾的年纪。

——为什么?

——这你就要问我儿子了。总而言之,我觉得很无聊。有什么笑话可以说来听听吗?

——没有。

——唉,老天在上,你是真的没有幽默感还是生性无趣?好吧,我给你说个笑话。你似乎非常需要笑一笑。好,你听着。你觉得鲨鱼为什么从不袭击黑人?

我正想说,喂,你看着我,这个牙买加人会游泳的,他却又开口了:

——因为鲨鱼总误以为黑人是鲸鱼屎。

说完他笑了。不是哈哈大笑,而是哧哧轻笑。我考虑了一会儿,我是应该像美国黑人那样大喊你侮辱我,还是应该让沉默悬在我和他之间,直到这一刻悄然过去。

——一个白种女人要憋多久才会去拉屎?我说。

——哦,呃。我……我不知道。

——九个月。

他的面颊突然涨得通红。沉默持续了漫长的一秒钟,然后他爆发出一阵大笑。他笑得停不下来,身体几乎痉挛,胸膛起伏,呛得直咳嗽,眼睛冒出泪水。我觉得这个笑话没那么好笑。

——哦我的天,我的好老天。

——总而言之,肯先生,我得走了。你儿子应该打电话给女佣介绍所,我——

——不,不,妈的,别走。你现在不能走。来,为什么黑人的手掌和脚掌是白色的?

——我似乎不是很想知道。

——上帝给他们喷漆的时候,他们是四脚着地趴着的。

他再次大笑。我想忍住不笑,但我的身体开始颤抖,笑声随即喷涌而出。他走向我,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四脚着地啊?我说。假如你被一群白人轮奸,你该怎么做?

——哦我的天,怎么做?

——什么都不做。除非被小粉刺操也能让你担心。

他的手按在了我的肩膀上,他笑得前仰后合,我觉得他这么做是为了撑住身体。

——等一等,我想到一个,这次是个白人笑话。白种女人和卫生棉条有什么共同之处?

——不知道。都吸血吗?

——不!都是装逼能手。

我的手按在了他的肩膀上,现在轮到我笑得停不下来了。我和他同时歇了一口气,然后继续大笑。我不知道我的包什么时候从肩膀滑下来掉在地上。我和他坐进面对面的两把扶手椅。

——求你别走,他说。千万别走。

强-强·K

走过三扇门来到厨房,全是培根的香味、嘶嘶声和油爆声。深色木制碗柜贴墙摆了一圈,其中一个开着,露出营养麦片、玉米片和桂格燕麦片的盒子。一个模样和棕西装差不多的男人坐在桌首,看架势是大老爹之类的角色,一边读报纸,一边用红色马克笔勾勾画画。他左右各坐着一个小子,一个看上去比较大,小胡子显然花了太多时间涂凡士林。他相貌英俊,我敢发誓他朝我挤眉弄眼,但耳朵有《疯狂》杂志的阿尔弗雷德·纽曼【228】那么大。另一个小子让我希望我老爸没有在我十二岁企图留长发时叫我该死的小基佬。

——木薯!木薯!木薯! 【229】

——阿尔图罗!我说过多少次了,饭桌上别大呼小叫,她说。她的嵴背仿佛叹息出了每一个字词。她穿螺纹套头衫,身体像是米其林轮胎人圆滚滚的肉圈,白色长裤散发出会买船但不会开的有钱俗人的感觉。她把头发紧紧地挽成发髻,因此转过来的时候,显得眉头被拉长了。黑眼睛,一大早就涂了睫毛膏,嘴唇比涂了润唇膏的少女嘴唇还要闪亮。

——你,矮子。

——啥?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我是嘟囔、结巴还是口齿不清?

比较大的小子呻吟道,你要弄死我们吗,老妈?她微笑。

——你喜欢那个,英俊小子【230】?

——对,老妈,帅小伙都留这个。

——少他妈给我装酷。

比较大的小子又呻吟了一声,另一个小子举起盘子要木薯。

——你,坐下吃早饭,她说,用煎锅指了指我。

我愣在那儿,不知道她究竟是什么意思,棕西装推了我一把,当然更像是朝我后背连打两拳。比较大的小子又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过脸去,比较小的小子在吃看着像是炸白肠的东西,男人一言不发,眼睛始终盯着报纸。去给他拿个盘子,女人说。男人起身从碗柜里拿出一个盘子放下,然后继续读报。女人舀了些木薯在盘子里,从煎锅里夹了根辣味香肠。

——就是你个狗娘养的搅和了我的事情,她说。

——不好意思?

——你少跟我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你是要去上厕所吗?

比较小的孩子哈哈大笑。

——吊得怎么样?

——是屌怎么样【231】,老妈!妈的!

——我的孩子们啊,别以为我的英语很好。我说过我是个美国商人,所以说话必须更像每个人,对吧?我在努力学。

——说得好,老妈。

——总之,你——对,就是你,我在和你说话。你个贱人搅和了我的刺杀。

——不是故意的。你的人——

——那小子已经是历史的了。

——历史,老妈!

——历史。那小子已经是历史了。手滑了。把任务交给黑人就是这个结果。不懂纪律,什么都不懂,一开口就会唱生意啥啥啥咱们啥啥啥。他跟你说了什么?

——什么都没说,真的。他说他要抹掉一桌子湿背佬——

——他妈的说话当心点,小杂种。

——对不起。他说他和弟兄要干掉夜总会里的几个古巴人。给我报个信,让我快点出去。我跟我弟兄帕克说咱们快走。他说他要去提醒他的朋友。我以为是看场子的打手,而不是——

——说够了。你那边的说法……没什么意思。你知道有意思的是什么吗?那帮混蛋在同一个地方待了六个月。六个月啊,白柜子。

——白鬼子,老妈,老天在上——

——够了,你在饭桌上给我放尊重点儿,她指着男孩说。那小子立刻闭上了嘴。

——接着说你的事。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我是个美国商人。你害我损失了很多钱。许许多多钱。现在我想知道你打算怎么补偿我。

——咱?

我吃了一大口木薯。既然这大概是我的最后一顿饭了,是早餐而不是晚餐似乎也有几分道理。电视机的声音飘进厨房,有人在喊什么四十英尺的大猩——猩——!男人依然埋头看报。迈阿密出了什么事情能这么有意思,可以让一个人坐在那儿看个没完没了?木薯很好吃。虽说我从没吃过这东西,但家常菜就应该好吃才对,不过我老妈做的饭很难吃。

她狠狠扇了我一耳光。说我走神什么的,但那一耳光他妈的打蒙了我。我的手飞快地伸进衣服,然后才想起来我没枪。还没等我的脸疼得火烧火燎,还没等格里塞尔达端起一锅热油准备泼我,还没等我跳起来撞翻椅子,还没等我骂她是狗娘养的臭逼生疥疮的湿背婊子,我就听见了咔嗒声。五声,十声,十五声,同时响起。我不知道那三个夏威夷衬衫是什么时候进厨房的,但他们就在。还有穿棕西装的男人。还有餐桌前的男人。还有比较大的小子,全都皱着眉头瞪着我,全都拿着手枪指着我,有九毫米自动手枪,有格洛克,甚至有白色象牙柄的左轮。我举起双手。

——坐好,餐桌前的男人说。

——你他妈给我好好尊重这位老大妈,她说。

粉色夏威夷衫递给她一个牛皮纸信封。她撕开信封,抽出一张照片。格里塞尔达笑得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浑身发抖。鬼东西看得她乐不可支。她把照片递给桌首的男人,男人扫了一眼照片,还是读报的那张扑克脸。他把照片扔向我,照片在空中打转,翻了几个身后不偏不倚恰好落在我面前。

——鳄鱼似乎喜欢自己猎杀食物,对吧?下次我不喂尸体,而是喂它们一个大活人,你说呢?

巴克斯特。鳄鱼不知道该拿他的脑袋怎么办。千万别呕吐,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千万别呕吐,你就不会吐出来了。

——干掉巴克斯特有什么意义?

——传个话呗。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232】——那什么里的姐妹们经常这么说,怎么说的来着?女修道院?嗯哼。巴克斯特搞砸了,你也一样。但我的人四处调查了一番,明白吗?据说你在纽约做了个活儿,连警察都觉得手尾很干净。

我险些笑出了声。所有人都知道我做事手滑。迈阿密的弟兄们要有多烂,才会觉得我是个什么犯罪高手?

——这就是你要为我做的事情。

我倒在床上睡得昏天黑地,一睡就是几个钟头,完全不知道有人爬上了床,直到:

——不,我不知道我要为你做什么。

昨晚那个头发油腻腻的小子。天哪,真希望我没有带这个基佬回家,结果最后在他身子底下睡死了过去。但他还没走,要么是他就喜欢这样,要么是他找不到我的钱包,弄醒我是想问我要钱。也可能他实在无处可去。唉,真是一塌煳涂,我只穿着T恤衫躺在地板上,一个哥伦比亚贱人跳进我的美梦发号施令,我甚至不记得我是怎么从迈阿密飞回纽约的。让我想一想,下午7点降落。9点住进切尔西的旅馆房间(你为什么要去切尔西?粉色夏威夷衫问我。我没有问为什么我说切尔西,他就突然瞪大了眼睛),然后勾搭上这小子,当时他身穿紧身跑步短裤和“雷蒙斯”乐队T恤,好像他走在11点20分的卖肉区似的。

——嗯?怎么了?

——你说你要我为你做点什么事。你要是不付额外的费用,那我就走了。

——你要走了?码头的花头太多,你非得去凑热闹?

——码头?哥们儿,你老了。那地方你很容易一脚踩空掉下去,然后感染个破伤风什么的。再说自从他们管同性恋癌症叫什么艾滋病,就几乎没人去码头了。浴场也关掉了好几个。

——咦,是吗?我想想咱们该做什么。你先脱掉裤子再说,不,等一等,他妈的等一等。你先把我他妈的钱包从你他妈的屁股口袋里拿出来,因为我手里拿着这东西,我刚从枕头底下抽出来的这东西,认得它是什么吗?我扣下扳机,枪管里射出来的可不是彩旗。

——天哪,老爹。

——老爹个屁。对了,好孩子。白痴,下次你要偷别人的钱包,千万别等到吃早饭的时间再走。现在听我说我要你做的事情。

我翻身躺下,双腿伸到半空中,用胳膊挽住固定好,屁眼张开得像一朵他妈的花。

——你给我用个几吨的口水。

好吧,虽说我没指望得到一整套卷宗什么的,但她对那个牙买加人的描述也太潦草了,简直变成了一个什么神秘角色。首先我问为什么不让我接替巴克斯特,完成刺杀任务,但她说不行,你首先要赢得这个资格(对,我注意到了她说“首先”,只是随口一提,但意思很明确,接下来还会有其次再次和天晓得随后的多少次)。纽约有个牙买加人我必须去做掉,今天是我戴罪立功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这是她的夸张用词,不是我的——老天在上,我是基佬。她没有给我他的体貌特征,只说他是黑人,身上很可能有枪。棕西装补充了他的住址和最基础的行为特征。1980年的某一天,他和一个自称大爱医生的古巴佬突然冒出来,很快站稳了脚跟。格里塞尔达不跟他妈的古巴佬打交道,她只有把他们杀个干净的兴趣,因此与古巴佬和牙买加人合作的命令肯定来自麦德林总部。他就这么大摇大摆闯进来,好像他已经成了迈阿密的主宰,他的想法是将牙买加用作哥伦比亚和迈阿密之间的中转站,现在这个时机恰到好处,该死的巴赫马人把运输线路搅得乌烟瘴气,而且还偷吸自己的货物。格里塞尔达发现牙买加人同时在为卡利集团效力,这他妈就完全是一团乱麻了。不过麦德林觉得牙买加人还不错,甚至表示尊重他们的指挥链。她和他们合作过,她不喜欢他们的做事方法,但无法拒绝上头的命令。听她和我说话的语气,就知道她不喜欢被两个黑帮夹在中间,一边控制从哥伦比亚到美国的船运,另一边在街头分销小包装的快克。棕西装说牙买加人接受过中情局的训练,多半是胡说八道,但我还是要多加小心。

总而言之,他在纽约,有人想要他的命。她没有透露这个“有人”是谁,但说得很清楚,肯定不是她。我只是个送信的,她说。实话实说,我并不在乎,只要能拿到钱,我根本不想知道一个人为什么想做掉另一个人。她把所有人赶出厨房,但三句话不离那个牙买加人。她说按照她听说的,他这个人开不起玩笑,永远分不清别人是在打趣还是认真的,结果是有一次他崩了一个家伙,就因为那厮说他的厚嘴唇天生适合舔鸡巴。谁知道呢,白鬼子,你说牙买加人看《杰斐逊一家》会不会笑?《三人行》呢?我跟你说,那家伙从来不笑。

总而言之,有人要他死,事情和生意无关,因为他是一把生意好手。杀人命令来自权力高层。权力台阶越往上,逻辑就越难理解。格里塞尔达停了下来,下嘴唇微微颤抖,张开嘴正要说什么,还没说出口就戛然而止。她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对劲,她想谈但不敢谈。那是超出他控制的事情。鬼魂从牙买加来,去纽约追杀那家伙。总之就是有人要他死,无所谓怎么死,但我只有一天一夜——也就是到今夜结束。最好在他家里干掉他,目标在家里会放下戒备。她说他多半会在家里一直待到深夜。他的住处很可能有许多打手保护,因此只能以狙击方式刺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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