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七杀简史(出书版)》作者:[牙买加]马龙·詹姆斯/译者: 姚向辉【完结】 > 七杀简史.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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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牙买加-马龙·詹姆斯/译者 姚向辉 当前章节:15174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4:43

星期天夜里,他们袭击了八条巷的六号巷。他们见到男人就开枪,碰到女人就强奸,焚毁三分之一住屋,打死了几个孩子表达决心。两天后,他们荡平了三号巷。接下来,他们将战火烧到迈阿密,驾车放冷枪,在本田雅阁和俱乐部窗户上留下弹孔。我的两个哥们儿说牙买加人在劳力士俱乐部里展开枪战,他们险些没逃出来。总理不得不联系劳动党以谈判停战,不得不请教会出面组织和平游行。只有在杀戮扰乱了本吉的葬礼安排时,他们才暂时罢手。我没有参加葬礼。事实上我绝对不能出现在那儿。好吧,我撒谎了。我确实去参加了葬礼,但估计他们误以为我是保镖或其他什么人。上次见到这么盛大的葬礼还是送别歌手的时候。

至少两万人。前总理当然也在。不用说,1976年他是反对派,1980年当上总理,1991年又回去当反对派了。首先出场的是仪仗乐队,差不多就是新奥尔良的阵势,男人身穿雪白的制服,姑娘穿带小绒球的红色迷你裙。然后是灵柩,黑色实木,银质把手,死去的小子身穿黑色天鹅绒正装。既然你再也不会出汗了,穿冬季行头出殡有什么不好?他妈的白马拉着玻璃灵车,载着灵柩紧跟仪仗乐队出场。接下来是前总理与本吉的正宫婆娘,女人穿紧身小黑裙,粗大的金项链就是饶舌弟兄们戴的那一种。还戴着特大号耳环的女人。你看见她,就会注意到在场的其他女人。金丝锦缎迷你裙,粉色迷你裙,白色迷你裙,渔网袜,银色高跟鞋,鸟形帽子,帽子如鸟,更多的金项链。有个姑娘穿大开叉的黑色礼服裙,往下一直露出了臀沟。这么多女人走在街上,就仿佛那是时装表演。

乔西申请出狱(这么说真是挺奇怪的),去参加儿子的葬礼,但当局不允许。他们为什么会允许?放一个唐离开监狱,投入两万名拥护者的怀抱,你说他们还怎么让他回监狱?美国政府大概听说了这个消息,高喊了一万声不行和没门。真是有意思,整个八十年代乔西都在创建他的帝国(当然是在某些人的鼎力支持下),他们却对他不屑一顾。他妈的纽约啊,哥们儿,我对他说过他不该做那件事。黑小子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1985年的那一天,乔西·威尔斯从无名小卒一步登天,爬到缉毒局和联邦调查局要犯名单接近榜首的位置。劳动党失势之后,他立刻变成了他妈的活靶子。

但祸根早就埋下了,生意做得越大,他就越是嚣张。有一天乔西在路上开车——我不记得具体是哪条路了,总之是在一个叫德纳姆镇的地方。乔西径直撞上一辆公共汽车。他跳下车,大发雷霆。但司机一时间也气得发疯,抽出一根撬棍。天晓得他说了什么,反正他上蹿下跳,大喊大叫威胁要怎样怎样。有个女人大喊“那是乔西·威尔斯”,整条街顿时清空了,只剩下可怜的公共汽车司机,这会儿他倒是闭嘴了。他像飞奔鸵鸟【256】似的跑向警察局,乔西甚至都懒得看他。可怜的家伙。三十分钟后,乔西·威尔斯带着十个弟兄走进警察局。他们大摇大摆走进去,抓住司机,又大摇大摆走出去。没有一个警察敢站起来。那家伙吓得拉了裤子,看见警察在自己的警察局里纷纷转开视线,他哭得像个女学生。那帮人就在警察和其他人的注视下当街干掉了司机,有枪的开枪打他,没枪的拿刀捅他。就好像乌鸦扑向刚死的猎物。警察当然逮捕了乔西,但检察官找不到证人。一个也没有。

另一方面,卡利集团说这个狗娘养的够他妈狠,没有哪个狠人比他更他妈凶。把英国给他和他的匪帮。

他带着手下去雷马,光天化日之下杀了十二个人。为什么?因为雷马有人抱怨说他们的小社区不受重视。乔西喜欢清清楚楚地亮明态度。警察发出通缉令,乔西逃往美国,他在美国变成涉案关键人,又潜逃回牙买加。警察送他上法庭,但唯一的证人突然得了失忆症——哦,不,等一等,她其实不在场——哦,不,等一等,她有很久没去验光换眼镜了,所以她瞎得像只蝙蝠。说真的,她不记得了,整件事就是一团糨煳,因为当时枪声大作,子弹乱飞。

但就在去年,他女人和男朋友走出某家夜总会,八条巷的歹徒不知从哪儿钻出来,朝两人开火。他们把男朋友打成了瑞士奶酪,直到找不到地方继续镶子弹为止。姑娘蜷缩成一团,他们走到她身边,干净利落地爆了她的头。我心想他们至少没有先奸后杀。我一直不确定他们知不知道她究竟是谁。我的意思是说,就好像迈阿密的格里塞尔达,你对敌人步步紧逼,他们迟早会有反击的一天。假如你不停树敌,敌人就迟早会超过临界质量。你制造出比你更无情的敌人只是个时间问题,因为毕竟是你在不停升高标杆。咱?咱从来不在同一个地方待太久,免得惹出一群敌人。这东西和其他关系一样,也是慢慢培养出来的。这也是我不为哥伦比亚或金斯敦卖命的原因。我是一名服务商。说到临界质量,联邦调查局对乔西提起了多项指控,他们很想抓他归案。贩毒大战肯定会有赢家,但绝对不会是个凑巧撞了大运的加勒比屁眼岛黑鬼。这次他们要他进监狱,这次他们要他烂死在监狱里。

对,我去监狱找过他,而且不是在探视时间内。我说嘿乔西,他立刻在床上坐起来,花了好一会儿端详我。等他看清楚了,他露出微笑,但笑容很浅,就好像他有点害羞。然后他说:

——我知道他们会派你来。

——过得怎么样,我的孩子【257】?

——显然你过得比我好,大爱医生。

——塞格雷小姐?塞格雷小姐?米丽森·塞格雷?塞格雷小姐?

——我不是小姐。

——哦,对不起。没问题,塞格雷夫人。

——也不是夫人。不是小姐,就叫我米丽森·塞格雷。

——好的,女士。

——我说你……唉,算了。多少钱?

——整个处方共计十四块,女士。

说起来,所谓女权无非是白种女性告诉非白种女性该做什么和该怎么做,满脸居高临下的“只要你能变得和我一样就可以获得自由”狗屁,假如说她们有哪一点连我都愿意赞同的话,那就是妈的,我实在不喜欢一个男人觉得我有义务向一个陌生人报告我的婚姻状况。连婚姻状态本身都是狗屁,就好像能定义我的只有两个选择,不是已婚就是老处女。就好像我是女人,所以就必须有个状态。哎,大兄弟,听清楚了,这是我的状态。嗨,在我报上姓名之前,请先听听我的状态。也许我该说我是同性恋,把定义的问题摔回他们脸上。

赞安诺治焦虑。安定治失眠。百忧解治抑郁。非那根治恶心。泰诺治头痛。胃能达治胀气。米多尔治痛经。我是说,耶稣基督啊,我都快绝经了。潮热就没什么速效药吗?我反正永远不会生孩子了,又为什么非要留着那扇门呢?我在布朗克斯东彻斯特的来德爱药店,离我科萨大道的住处只有一个街区。到八月我就在那儿住满两年了。我在贝丝·以色列医院工作,医院当然有药房,但我只能来东彻斯特买药,因为谁想看见一个护士买这么多药呢?保密归保密,但从没见过有哪个人碰到机会绝不说三道四的。这么做会让事情变得更简单,过去这几年我对复杂的事情越来越不感兴趣。甚至包括男人。你受不了一个男人昨天、今天、明天永远一个样?太好了,把我的号码给他。每次他们开始谈自己的感受和(我最喜欢这个)咱们这段关系该往哪儿走,我就恶心得不得不开抽屉去拿胃能达。

我过街去车站,往嘴里塞了一粒胃能达。赞安诺。等我三两口吃掉当早餐的松饼后,我需要吃一粒赞安诺。希望枪山路上除了唐恩都乐还有其他快餐店,我得喝点咖啡。我实在没法忍受枪山路。尤其是冬季还没打算离开、春天还没想好要不要来的那些湿冷日子。在他俩考虑清楚之前,我可不打算再毁掉一双鞋了。车站外还是那几个无处可去的老家伙,我不知道他们眼中的我是什么人。男人?牙买加人?从街上进门过闸机到站台上车已经够困难了,站在鸽子粪里等五号线更是难上加难。每次都是这样,等车的人似乎都无处可去。没有购物袋,没有背包,没有公文包,没有人拎任何包。咱看着像是圣母玛利亚小姐,因为我要去医院。还不是护士,正在接受训练。

校长看着我说,很少有您这个年纪的女性来我们这儿,她们通常已经开始养老了。谁说我不是刚开始我的人生呢?我答道,但他显然不怎么信服,但似乎也不想对一个女人说她太老了。我每天去工作,都在琢磨这个问题。但另一方面,老天做证,我最熟悉的是只在人们对我有所求的前提下了解他们。米丽森,一大早的你就别这么冷嘲热讽了。你还挺喜欢白袜子和性冷淡款鞋子的,没忘记吧?另一方面,你在贝丝·以色列医院负责鉴别病况,发现你很喜欢这份工作。

但两周前,连续七天,不停有受了各种枪伤的牙买加人被送进医院。都是男人,其中四个送到急诊室的时候已经无力回天了。女朋友和孩子妈哭喊哇!咱该拿孩子咋办啊?就好像我知道答案似的。咱用特别纯正的美国口音说话,因为我不想被人发现我是牙买加人,那可就太糟糕了,因为目前我还挺喜欢这家医院的,我把自己视为《特雷普·约翰,医学博士》【258】里的玛琪·辛克莱尔。一名医生有一次甚至叫我厄妮,虽然我说医生,我叫米丽森,但我还是忍不住笑了。事情很奇怪,这些受枪伤的牙买加人都来自布朗克斯,离这家医院可并不近。我没有问这个星期发生了什么,但有个医生说一个背部中了三枪的男人说:“他们杀了小本吉。现在是末日战场了,金斯敦,迈阿密,纽约,伦敦。他们杀了小本吉。”谁是本吉,他是怎么死的?医生问。我站在旁边紧紧捏住输液袋,险些捏爆了它。

——护士?医生说。我给病人的手臂扎针,眼睛没有看他。我不希望他露出认识我的眼神。我和你不是一种人。这个本吉是谁?医生又问,我想说你他妈闭嘴,但我只能低头扎针。谢天谢地,等我终于看病人的时候,他正瞪着医生,挑起眉毛,一脸激愤,像是在想你说谁是本吉算什么意思?我完全不想知道。

——本吉·威尔斯,唐中之唐的儿子,男人说。

医生的脸色没什么变化,但我不得不转开视线。我撂下了手上的事情。我说不清——反正就是眼前一黑,身体转身走开。我能听见医生说护士?护士?但感觉像是从遥不可及的晶体管收音机里传出来的。我一直向前走,直到走进电梯。在底层的咖啡馆里待了一个小时。我对他们说我刚才突然觉得头晕,然后不得不忍受三个人问我是不是怀孕了。我险些说咱把咱的逼挖出来贴在脑门上好不好?我只好说我偏头疼得厉害,找不到静脉扎针。

我有一套指导体系。其实就是三个字:不演戏。老师是烦透了受够了男人和他们的各种屁事的美国黑人女性。我不想要任何烦恼、折腾、冲突、分歧或纠葛。我甚至不想看电视上的戏剧。牙买加人把他们的闹剧带进医院之后,我不得不在清单上加入泰诺和赞安诺,否则就没法出门上班。威尔斯,只是个名字。只是个该死的名字。就像米丽森·塞格雷。

等M10快线。从那以后,我的右侧太阳穴里就总在疼,不会好转也没有恶化,但无论如何都不肯停下。也许是长了肿瘤。也许我需要停止训练自己变成抑郁症患者。说正经的,两天前我焦虑症犯得甚至难以呼吸,想到曾经有人因为焦虑症突然发作而死。当然了,这只能让我更加焦虑。上次发生这种事的时候,我放声高唱《发工资了》,好不容易才熬过去。那是在曼哈顿的一个车站。好像有个小女孩跟着我唱。绕着长椅奔跑的一个黑人小女孩。另一个小女孩坐在她父亲的大腿上。她父亲坐在长椅上等车。小女孩似乎在唱什么《我知道男孩想什么》,但她怎么可能听过那首歌呢?父亲想同时拿好报纸和抱住小女儿——其实还是个婴儿。小女孩一头撞在他的胸口上,他哼了一声,哈哈大笑。她把手里的甜甜圈放在父亲嘴边,他像狗熊似的咬了一大口。小女孩尖叫。我想转开视线,但做不到,除非他们一起看我。

爱老爸的女儿总喜欢从侧面抱住老爸。我在医院里经常看见这种场景。老爸抱着生病的宝贝女儿,女孩呼吸困难或者被虫咬了。女人搀扶着病弱的父亲来做核磁共振或接受化疗。也许只是因为从侧面更容易抱住父亲吧。昨天,一个十来岁的女孩被送进急诊室,冲着父亲嚷嚷了十几分钟,然后忽然从侧面抱住他,用两条胳膊搂住父亲,直到双手相遇,然后把脑袋搁在父亲的胳膊底下,让父亲包裹住她。倒不是说我想我父亲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但我开始怀念不吃赞安诺的日子了。

我在车站等车,看着那位父亲和两个女儿。他时而大笑,时而嘟囔,时而嗯哼,好的,亲爱的。看不出他是不是牙买加人。只能猜他大概住在枪山和波士顿路之间。女孩甚至没有注意到他在用父亲的眼神看着她们。医院里的男人对我说,你根本不知道你爱任何人能爱到这个程度。每次听说有孩子被汽车撞了,你都会吓得腿软。那种父亲的眼神,不知道他们到什么时候会失去它。

新闻里从来没有好消息,所以我不再看新闻。我甚至不想知道牙买加在发生什么,但假如消息能传到布朗克斯和曼哈顿,那就肯定不可能是好消息。牙买加人从来不会对我说我想听的话,所以我不和牙买加人说话。我从不怀念那个国家,一次都没怀念过。我厌恶怀旧情绪,怀旧情绪不等于记忆,而我的记性太他妈好,不适合怀旧。重点在于,假如这些都是真的,他血逼的我为什么要待在布朗克斯牙买加人聚居区?科萨、芬顿、波士顿、吉尔凡,还不如干脆管这儿叫金斯敦21算了。科萨大道上,我是住在路口屋子里的孤独女人,会无声无息地死去、腐烂,等尸体开出花来,别人都没开始琢磨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是住在这条路尽头的布·拉德利。我他血逼的在跟谁开玩笑?他们多半认为我是笃信基督的女士,一辈子没交过男朋友。我是那个神气活现的坏脾气护士,喜欢穿白色长筒袜和舒适的鞋子,总是穿制服出门和回家,不让别人了解她的其他方面,也从不和任何人交谈。

不知道有没有人见过我晚上出门。虽然我心想我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但我总是从后门悄悄熘走。我只希望别再有受了枪伤的牙买加人在医院出现。我只希望……你知道吗?米丽森·塞格雷,往那个方向思考从来都不会有任何好结果。哪怕只是想到要动这些念头,我的偏头疼都疼得更厉害了。别他妈胡思乱想了。

上周有个白人大学生听见我的口音,问我有没有见过歌手。我忽然想到,我是少数几个能回答见过的人之一,但我还是很生气。他开始唱关于鸟的那首歌,刚开始我还能忍受,直到我想起那些死去的年月。妈的,一想到我回想起死去的年月,我就总是会真的想到死去的年月,然后就妈的、妈的、妈的、妈的骂个没完了。死者都去他妈的吧,我还活着。

车来了。

我还活着。

——不是,这是C线。A线在125街前不停。

——哦,好。

男人从门口后退,像是看见车上有他不想遇见的人。我看着车门将他关在外面,列车启动,我坐了回去。纽约客啊,上城区的列车一直在欺骗你们。你是怎么做的呢?搭C线从163街到145街跳上快速列车,因为你他妈的有急事,而这是上城区,永远有事情拖延,永远在上演戏剧。我是说,就在上个星期,我心急火燎地赶往肯尼迪机场去坐飞机回明尼苏达,因为老妈的情况不怎么好,结果一个男人忽然脱掉裤子,在地铁上开始拉屎。他往下一蹲就那么开始拉了,呻吟得像是在生孩子。列车离开富尔顿街他开始脱裤子,因此我们要在布鲁克林开上很久才能到高街站。车厢里除了他还有六七个人——我不记得具体数字了——我们冲向车门,却发现这列地铁通往隔壁车厢的连接门打不开。我心想,天哪,求求你别朝我们扔屎。求求你,千万别。列车终于开进高街站,我们连滚带爬地落荒而逃。但这不是我想说的重点。我想说的重点是,你搭C线到145街换A线,因为A线是快速列车。但实际上A线比C线他妈的慢。开进——比方说——西四街,然后要停一两分钟,你会看见你在145街下来的同一列C线车。

因此我现在一路只坐C线,靠阅读消磨时间。不,这不是真的。我在C线上观察读《纽约客》的乘客。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读到那篇文章。我有个爱尔兰小说家朋友,他说有一次他在地铁上看见一个女人在读他的书。他问她书怎么样?她说有些地方还行,但大多数时候太拖沓。他听了觉得很开心,而女人甚至没有认出他。所以,对,有时候我在C线上找那个女人,我总能见到一个女人在读《纽约客》,我希望我能坐在她们身旁,等她们翻到那篇文章,我就说我操,这他妈就像演电影啊。我是说,现实生活中永远不可能发生这种事,对吧?她会说发生什么事?然后我就说作者在地铁上看见一个人在读他的作品。在这个版本的故事里,女人会很可爱——希望是黑人,单身最好,并不坚持一夫一妻制之类的过时理念。我他妈在开什么玩笑?满脑子无拘无束的性爱,一听就是个旧时代的老家伙。感谢共和党和艾滋病,现在是个人都结婚了,连同性恋都在考虑成家。

C线上有个男人,不,其实是个孩子,他穿破洞运动裤和棉毛裤,上半身穿皮夹克,里面是什么我就看不清了,因为他捧着一本《滚石》杂志正在读。杂志封面似乎是埃克索尔·罗斯。“枪炮与玫瑰”乐队据说在几年前拯救了摇滚乐,至少《滚石》杂志社的工作人员都会这么告诉你。我想说假如这是真的,请问收音机里为什么成天放娘炮英国佬的小舞曲呢?他妈的狗屁乐队居然叫“耶稣·琼斯”,我的天哪。求求你了,上帝,别再放“黑乌鸦”乐队的那张专辑了,我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它还叫《黏煳手指》呢。天哪,这节车厢之所以这么空,也许就因为所有人都能感觉到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好战成性的怪物。现在是上班高峰和午餐之间的古怪时间,你可以在阳光中坐在空荡荡的车厢里。车厢里满是新出现的涂鸦,窗户、座位甚至地板上到处都有,新涂鸦的那些字母显得犀利而科幻——我觉得那些看似金属融化的图案是字母。还有海报:拇趾囊肿胀的非侵入性疗法,他妈的《西贡小姐》。

操,我希望我有一本《纽约客》。或者随便什么读物,能堵眼睛就行。我之所以逃出办公室,是因为我发觉截稿时间就快到了,而压力巨大的时候我更愿意在家工作。昨天我开始了第四部分。七个部分中的第四个。对,我有一半心思希望人们还愿意阅读《纽约客》,还愿意关注我的文章,兴趣不亚于几个月前对珍妮特·马尔科姆写杰弗里·麦克唐纳和乔·麦金尼斯那篇文章的劲头。倒不是说我写的题材有多么沉重,现如今除了大学生谁他妈还在乎歌手和牙买加啊?你,阿历克斯·皮尔斯,就是年轻人口中的活化石。现在才三月。

我在163街下车爬上楼梯,我希望总问我讨香烟的那家伙劲头不再。妈的,既然每天都能问我要个一两根,又何必自己去买一包呢?我走得离中国城越远,就越是琢磨冰箱里好像没什么可吃的了。回到家没有食物,这会让我大光其火,我会不得不穿上大衣,回到这会儿正离我越来越远的中国城。可是去他妈的,我已经到160街了。

现在是三月,依然他妈的寒风刺骨,这些他妈的屋子连送都送不掉。我买的褐石排屋不需要任何修葺,但业主急着想出手,我不由觉得这地方肯定有什么特别不对劲的,结果反过来他继续压价。他企图靠刘易斯·阿姆斯特朗住过这儿向我推销,不过三分钟后他又改口说是凯博·卡洛威。不过我很喜欢他们迫不及待地逃离的这片街区,要我说,人们之所以要走,无非是因为他们不喜欢这一片华盛顿高地(抱歉,哈莱姆历史风貌区)自从七十年代末开始每况愈下的现状,连八十年代短暂的虚假繁荣和真正成长也无力回天。

我想说的重点是,这条街通常很空旷,尤其是一天中的这个时间。但为什么有四个黑人坐在我家门口,一个个都打扮得像是刚从饶舌乐MV里走出来的?我没法转身回去,因为他们已经看见了我。假如我表现得像个惊恐的白人,他们立刻就会叫我站住,或者闻到恐惧来追我。我操。他们其中一个把脏辫扎成马尾,他站起来打量我。我离我家只有二十英尺,四个黑人坐在台阶上。其中两个正在嘻嘻哈哈说笑话。我后退了小半步,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他们只是坐在我家台阶上的黑人而已。任何一家的台阶上都有可能坐几个黑人,再说他们有可能是我的邻居,你不认识他们那是你的问题。我拍拍屁股,像是要拿并不存在的钱包,然后假装露出“妈的我忘带钱包了”的表情,但马尾辫依然盯着我,目光灼灼,虽说“目光灼灼”有可能是我的想象。我不能傻乎乎地站在这儿。也许我可以掉头去路口那头的咖啡馆等上几分钟,虽说他们似乎并不急着去什么地方。我猜。我不能傻乎乎地站在这儿。我是说,这是纽约,自从伯尼·哥茨【259】之后,黑人已经学乖了,知道不能随便袭击看似无害的白人,对吧?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我走到台阶前,看见大门敞开。马尾辫让到一旁,指了指里面,就好像这是他家。我停下脚步,希望喜欢在附近兜圈子的警车凑巧路过。马尾辫又打个手势,这次是个花哨的举手礼,就好像他是男仆吉夫斯【260】,我走上一级台阶。另外三个男人盯着我。有个穿灰色帽衫的遮着脸,还有一个用长筒袜罩住脑袋,最后一个把头发梳成牙买加人改换非洲发型前的那种辫子。他们穿着缅裆裤,裆部都垂到膝盖了,脚上全是褐色添柏岚工装靴。就算他们带了枪,也显然觉得我不值得让他们露出武器。我不想看马尾辫第三次请我进我家,于是我爬上台阶。我几乎没法动弹。耶稣基督。就在上个星期,我一个曾经卖可卡因给“弗雷特伍德·麦克”乐队的朋友说他金盆洗手了,因为他妈的牙买加人正在抢占市场,他们根本不在乎要杀多少人和怎么杀人。同胞咱说那事儿不是那样的,外面有人用牙买加口音说话。这时候我很想开个玩笑,说牙买加人的母亲如何教他们打扫卫生,但眼前没有人可以分享我的笑话。

我顺着走廊向前走,就好像这是别人家,地板吱嘎作响,通报我的到来。我经过去二楼的楼梯,听见楼上有人。一个或几个人在厨房里忙活。一个高大的黑人正在用似乎属于我的搅拌器搅拌某种黄色果汁,他穿小背心和卡其布工装裤,一条吊带悬在一旁。另一个人走进我的视野,像是有人在噪音中喊了一句开拍。他走到水槽旁,坐在高脚凳上,开始对我说话。他也是黑人,头发剪得很短,有点胖,但比小背心男人还高大,他身穿品蓝丝绸正装,白色方巾像垂死花朵似的塞在胸袋里。我不认识他。我不认识他们。我没见过谁的皮鞋能这么闪闪发亮。黑红色,有些地方差不多就是黑色。我抬起头,发现他注意到我在欣赏他的鞋。

——乔治·布鲁蒂尼。

我想问这是不是乔治·阿玛尼的B片版,但转念一想,和牙买加人打交道,讽刺挖苦往往不是最明智的语气。

——哦,我说。

——你听我说,看见这位老兄了吗?他叫愣狗。他以为我找他是因为他擅长玩枪,但实际上我留着他是因为他做的果汁没人比得上,耶神做证。

——得了吧,老大。提醒咱现在只能去上烹饪学校了。

——最好报夜间班,哈哈。

穿丝绸正装的男人举起一根手指,打断我想说的话,虽说我根本没打算开口。他拿起玻璃杯,咕咚咕咚五大口喝光了里面的东西。

——芒果,他说。

——什么种类?小背心说。

——茱蒂丝和……等一等……咱知道的……东印度。

——耶神在上,老大,你肯定会心灵感应什么的。

——也可能咱是个特别懂芒果的乡下小子。来,给白小子倒一杯。

——我不怎么渴。

——咱问你渴不渴了吗?笑容陡然消失,嗖的一下没了。我发誓我只在牙买加人身上见过这个阵势,他们一个个都会。脸色突然间变得铁青。皱着眉头,眼珠一动不动地盯着你。能吓得十岁孩童尿裤子。

——我觉得我可以喝一杯。

——很高兴听见你这么说,我的孩子。欢迎你享用你家冰箱里所有的牛奶、酸奶和新鲜水果。他血逼的,愣狗打开你该死的冰箱,我还以为你是连环杀手,冰箱里藏着尸体呢。

——说真的,老板,耗子居然还没在冰箱底下打洞,这可真是奇迹,小背心说。

——你知道你有一盒牛奶从一月放到现在吗?

——想自己做酸奶来着。

——这家伙会说单口相声,老板。

——哈哈,听着确实是,但也可能他本人就是个笑话。总而言之,同胞,你过来,让咱仔细看看你。

我坐在高脚凳上。我不知道直视他的双眼会让他佩服我还是会惹他生气。他开始绕着我转圈,就好像我是什么展品。我险些说博物馆要关门了,真的险些说。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觉得开玩笑能让这样的局面变得轻松,因为这种事永远不可能发生,永远不可能。

——愣狗啊,咱有没有跟你说过一个叫托尼·帕瓦罗蒂的人。

——你没跟我说过,但咱听说过他。哪个年轻人小时候没听说过托尼·帕瓦罗蒂呢?

——是啊,差不多十五年前了,咱一直在找你,你知道吗?

我花了足足三秒钟才意识到他在和我说话。

——但是尤比,你为什么要提起帕瓦罗蒂呢?他不是七七年就死了吗?还是七八年?

——七九年。1979年。愣狗,认识一下,这就是杀死他的人。

——你的头发怎么了?

——变白了呗。少白头,后来就彻底白了。女人叫我银狐。

——少白个屁。你到年纪头发就变白了。

——好笑,乔西。

——你在美国过得太久,说话都像他们了。

——因为我住在美国?

——不,因为你和古巴人住在一起。

——哈哈。我说乔西·威尔斯有幽默感的时候,谁也不相信我。

——是吗?你跟谁谈起我了?

——哥们儿,乔西,你看看咱们。有没有想过以前啊,小哥?

——没有。你知道我他妈从来不想以前。那种事会操你屁眼,但你没法操回去。

——你在监狱里学得满舌头脏话啊,我的孩子。

——满嘴脏话。入乡随俗嘛。

——哈哈。说得好,乔西,说得——

——够了,少他血逼的居高临下跟我说话,刘易斯。怎么样,喜欢不喜欢?一个特别大的大词,正适合你。我有七年没见过这个人,最后我们在哪儿见面?监狱里。明白我说现实太他妈古怪是什么意思吗?尤其是这个星期总有过去的人和事冒出来。从我早就忘了的孩子妈,到担心钱的远房亲戚——不是我的亲戚,是彼得·纳萨尔的,让我衷心希望牢房里有隐形摄像头。光是那一个人,就让我开始怀疑年龄会不会让人变得睿智了。

——谁?彼得·纳萨尔?

——别装得好像你不认识他。

——我从1980年就没再和他说过话。你忘了吗?我接触他只是为了找你。

——哈,现在他想当阁下了,希望过去不会冒出来扯他蹶子。

——扯他哪儿?

——蹶……后腿。

——啊,懂了。你说阁下,老兄【261】,他想当阁下?他不是已经有条鸡巴了吗,老兄?

——有爵位的那种阁下。爵士,就像兰斯洛特爵士。他想跪在地上,让女王用剑赐他爵位。对黑人来说再自然不过了,他们最希望的就是听白种女人说他们做到了,对吧?

——我不知道他是黑人,约瑟夫。

——有意思,不到五分钟,你叫了我五个名字。

——我能说什么呢,我的孩子?每次见到你,你都是另外一个人。

——咱还是原来的我。

——不,你不是。你刚才还说你从来不想过去,所以你看不清你自己的模样。

——咱不明白你他血逼的在说什么。走进来就开始满嘴蠢话。再说下去就要有人拉小提琴给你伴奏了。

——哎呀,又听见了谁也不知道的乔西式幽默。

——同胞,我听够了。你和咱都知道这不是你的最后一站。

——我还能去哪儿?

——回去找派你来的狗娘养的。

——要是没有人派我来呢?

——要是没人掏钱,大爱医生甚至不会上床睡觉。

——你知道我们是什么吗,约瑟夫?

——我知道我们在胡说八道。

——活化石。

——你没听见我刚才说什么吗?

——来自昨天的老古董。纪念品。

——耶稣基督啊。

——也就是说,我的朋友,绝大多数人永远不会知道。也许有人会发现我们的价值,但绝大多数时候我们只会被随手抛弃。

——同胞啊,假如你是想打比方向我说明什么问题,那你的水平可真是烂他妈到家了。

——只是想说说笑笑罢了,我的孩子。

——不。你在拖延时间,因为以前你从来不需要近距离做任何事情。你居然做过爱,也算是奇迹了。

——电话做爱?

——没完了?

他哈哈大笑。

——如今最流行这个,拍色情电影的那些人纷纷拆掉布景,大量安装电话。一辈子没结过婚的矮胖男人拨打电话1-900-WET-TWAT,五百磅体重的婆娘用性感的声音说,嗨,水手。他打手枪打到射,费用直接计入电话账单。

——你说真的?

——十足真金那么真。

——早知道我就拉皮条去了。

——谁知道呢,毒贩的日子也不错。直到最后进了这种地方。

——想换个场景嘛。

——你看现在是谁在打比方?

——这么多年来完全没你的消息。柏林墙倒了,詹姆斯·邦德编不下去了,大爱医生无事可做了。怎么,你安顿下来回去当真正的医生了?等一等,真的?你现在真是医生?你怎么动手术,咱的同胞,用炸药炸掉器官吗?

——哈哈。

——挽救生命似乎不在你的欲望清单上啊。来,告诉我,大爱医生,这次的家庭争端怎么会一路蔓延到迈阿密找到你?

——谁说我在迈阿密了?

——我的眼神不比你差。

——唔。约瑟夫,你是个聪明人。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你肯定以为只要你一直说下去,各种各样的人都会听见。

——我从两年前就开始说了。为什么是现在,为什么是你?

——我只是在观察。

——放你的血逼屁。知道吗?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吧,因为我烦得没耐心了。你知道要是我有个三长两短,某些文件就会出现在某位地区检察官的办公桌上,对吧?

——街头的传闻——

——你知道个屁的街头。

——缉毒局的那位调查员。他什么时候来见你的来着?上周四?

——既然你知道缉毒局的人来见过我,那你肯定知道究竟是那一天。耶稣基督啊,刘易斯,我真希望你已经成了化石,因为我不骗你——现在的你实在太让人失望了。自从咱上次见到你,你长了多少磅体重?

——生活过得太滋润。

——生活把你变成了一个胖子二货,你确定你的手指还能塞进扳机环里吗?

——你看着倒是不错。

——你以前扯淡的水平比较高。

——你也是,混蛋。狗屁文件。所有人都知道你从不写笔记,乔西。缉毒局想要你脑袋里的东西,而不是什么该死的文件。活在你脑子里的事情,你死了也就没了。你曾经只顾闷声发大财,谁也不想招惹你,直到八五年你忽然杀光了一整个毒巢。也就是差不多那段时间,你在缉毒局的朋友开始关注你了。我很想问问哭包,他的唐为什么会难得一见地大发脾气,但他似乎也在八五年蹬腿了。

——哭包的下场没有任何神秘之处。那家伙忍不住要动他自己的存货。他那个结果只是迟早的事情而已。

——给自己注射纯可卡因?什么样的拆家会出这种意外?哪怕他自己吸毒也一样。

——也许不是意外。

——你说你的弟兄是自杀?

——哭包?他没有任何理由要自杀。他刚开始过上他想要的生活。知道吗?在去纽约之前,他唯一的开心日子就是在……妈的,就是在这儿,就是这所监狱里。

——那么你想说什么,乔西?

——我什么都不想说。是你提起来的。他妈的哭包。我就知道这种事会发生。你来就是为了这个吗,刘易斯?因为你似乎一直在说早就被我抛在脑后的往事。

——有意思,你怎么不说喜欢乱说话的人?很高兴见到你,乔西。虽说在这么个环境下。

——要不是在这种环境下,我就根本不可能见到你。

——有道理。

——你什么时候走?

——牙买加?还没定。

——什么时候?

——明天,上午六点。第一班飞机。

——时间足够。

——足够干什么?

——足够干你应该干的事情。还有发新闻稿。

——所以你和缉毒局先生已经谈好了减罪条件?

——减罪条件?太心急了吧?大爱医生,我得能走进法庭才行。

——咦,是吗?

——对,是的。一个人的生活围着监狱和法庭打转就会学到这么多。

——说到法庭,真是糟糕,上诉法院居然没有拒绝引渡。

——是枢密院【262】,不是普通的上诉法院。对谁来说糟糕呢?对我吗?在我看来,我只是去美国转转而已,而且早就该去了。

——这话听着像是你要去奶奶家做客。

——咱要进美国的监狱,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可不是我。恐怕是派你来的主子。

——没有人派我——

——行了,兄弟。不想说的话你别说就是了。无论你打算干什么,等我睡着了再下手。

——葬礼真的很不错。

——什么?

——非常不错。我见过的最吵闹的葬礼,但确实不错。我应该从没见过仪仗乐队跟着灵车走。还有妹子转指挥棒。穿迷你裙的性感妹子。刚开始我以为会很俗气,但她们穿着蓝色内裤,档次一下子就上去了。大家对你的孩子很好。

——别提起我的儿子。

——但有一点很奇怪,非常奇怪,因为,呃,我从来没见过。

——刘易斯。

——他们把本吉放进墓穴的时候,男男女女站成两排,对吧?墓穴左右两边站成两排,然后一个人,大概是他的女人?她把婴儿交给第一个男人,然后这些人在墓穴上方来回传递婴儿,一直传到队伍末尾。乔西,这么做代表了什么?

——别提起我的儿子。

——我是说,我只是想知道为——

——我说过了,别他血逼的提起我的儿子。

——护士啊,他现在不是应该醒来了吗?护士?护士?他不是应该醒来了吗?

——夫人,严格来说他不是在睡觉。我们现在必须给他用镇静剂,为了他好。

——医生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弄醒他?你们到底在干什么?

——夫人,请你去找医生谈,夫人。

——夫人?你这人什么态度。你从哪儿来,种植园吗?

——布朗克斯。

监控器每滴滴一声,她就跟着一抖。我在门口想离开这个房间,但被她拖住了足足五分钟。对,我知道我是护士,但在医院工作,你会对气味很敏感。不是病人亲友闻到的气味,也不是患者闻到的气味。而是其他的气味。比方说一个人受了重伤,情况恶化得无以复加,虽说医生还没有下定论,但你知道他已经回不来了。这样的一个人闻起来像机器,像干净的塑料,像擦洗过的尿盆,像消毒洗手液。干净得让你恶心。床上的这个人,两条胳膊和脖子上插着针头,四根塑料管扎成一束塞进嘴里,下面有一根塑料管导尿,另一根带走会形成粪便的废物。上周他做了引流手术,因为他的颅腔积液严重。牙买加黑种男人,盖着白色被单,身穿星星图案的睡袍。我不是负责每隔几小时为他调整睡姿的护士——让他稍向左侧卧,过几个小时再稍向右侧卧。我不是负责检查生命体征的护士——那位护士五分钟前刚走。我来不是为了查看静脉注射和营养液灌输情况,也不是保证他处在合适的镇定状态之下。我甚至不该出现在这层楼,因为我在急诊室总是忙得不可开交。但我还是来了,还是再次走进了重症监护室,我来得太频繁,这女人(多半是他的孩子妈,因为她总是抱着婴儿坐在一旁,但今天没带孩子来)以为我是他的护士。我没法说我不是,因为她会怀疑我为什么每天都来这儿。是啊,为什么呢?

我不知道。

绝大多数来看急诊的牙买加人得到治疗后都被打发回家,其中有个男人接下来六周拉屎的时候都必须再三思量。有两个没能活着离开急诊室,有两个到医院之前就死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有六处枪伤,头部受创严重,一节颈椎断裂。就算他能熬到下周或下下周,能让他活得像个人的所有东西很可能都已经死了。我应该怀有希望,或者像学校里教的那样,对危重病人的家属要尽量说得语焉不详。但我能召唤出的顶多只是漠然,而这个女人迟早会注意到。

她离开前我就走了;大多数时候我一早就来探望他,但她总是已经坐在床边擦拭男人的额头。昨天我提醒她说男人的伤口感染了,抱孩子之前最好用一下门口的消毒液,她看着我的眼神像是我侮辱了她。只是建议而已,夫人,不是医院的规定,我说。我很想趁她不在的时候看着男人。只要不去多想,对自己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还挺管用的。男人躺在病床上,无论一个牙买加人能跑多远,你想逃避的东西永远在背后慢慢逼近。我不想知道他为什么在这儿。这场狗屁战争丝毫引不起我的兴趣。我之所以还住在布朗克斯,唯一的原因就是我没钱搬家,所以牙买加人要是想为了毒品或其他理由自相残杀,那都是他们的事情。我不想听见那个男人的名字,哪怕是别人谈论他儿子的时候也不想听。有段时间我听见了就会尖叫,现在我听见了会眼前一黑,直到我发现自己或别人发现我在盯着餐厅窗外,像是失魂落魄了怎么的。真该死,要是我记得这名字为什么对我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就好了。真该死,但知道就是知道,我永远也没法欺骗自己,哪怕我再怎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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