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七杀简史(出书版)》作者:[牙买加]马龙·詹姆斯/译者: 姚向辉【完结】 > 七杀简史.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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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牙买加-马龙·詹姆斯/译者 姚向辉 当前章节:15314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4:43

她跳完舞,穿上内裤,走向我们的卡座。我对女人有条原则。要是你的奶子比任何女人都好看,身材比任何女人都火辣,那我就和你交往。否则还是滚远点儿吧。十年了,我还是没遇到那个女人。我花了好些年才找到薇妮弗雷德,她能生出我理想中的儿子,因为一个男人可不能随便乱播种。上星期哭包带着儿子来我家,孩子的妈是丛林的某个女人,但他不记得她叫什么了。那孩子要么天生弱智,要么大麻抽得太早,淌着口水直喘气,活像一条大狗。在牙买加你必须找对了人播种。漂亮的浅肤色小个子,不能太瘦,这样你的孩子就会有好奶水和好头发。

——看硬了没?

——死娘们儿带着你的血屁股滚远点儿。没看见大爷我坐这儿吗?

——天哪,你会说人话吗?哭包哪儿去了?

——我看着像是哭包的保姆?

她没有回答,只是转身就走,边走边从屁股沟里往外扯内裤。她小时候她老妈肯定把她摔在地上过,脑袋着地。两次。要说我没法忍受什么,那就是听人开土腔。万一他们会好好说话还要开土腔,就更糟了。我母亲供我一直念到高中。我什么都他妈没学到,但听了很多东西。我听电视节目,听《比尔·梅森》和《太空仙女恋》,听每天上午十点RJR的广播剧,虽说那是给女人听的东西。我听政治家说话,不是他们对我说话的时候——他们总当我是没文化的贫民窟黑鬼,而是他们彼此交谈或者和美国白人交谈的时候。上周我儿子说,“爸爸你想知道咱瞅着啥了不?咱去基地看牛,懂不?”我一耳光扇得小混蛋都快哭了。我对他说,你别说话像是从牛逼里掉出来的。

该死的孩子看着我,就像我欠了他什么东西。没教养的小东西就有这个问题,他们没体验过1966年巴拉克拉布瓦的灭亡,但我不想谈那个。每个人说话都好像他们只会贫民窟的语言,尤其是他。几年前在电视上看见他,我这辈子都没那么羞愧过。你想一个人有那么多钱,那么多金唱片,鸡巴上印满了各色白种女人的口红,然后他居然那么说话?“要是咱这条命只属于咱自个儿,咱就不要它了?”那就别要了吧,逼眼儿,等我过去拿走它。

不过哭包呢,就不一样了。他出监狱的第一天(不是什么出狱的好日子,战争正打得如火如荼),屁股口袋塞得鼓鼓囊囊的。他掏出那东西,上面全是红墨水,连封面都有,我问他是不是屁眼流血了。结果那是红墨水,来自他在监狱里能偷到的唯一一支笔。我问他是不是在书里写了一本书。不,哥们儿,他说。伯特兰·罗素是顶尖里最顶尖的,我的同胞,咱可写不过他。伯特兰·罗素那本书我还没读过。哭包告诉我他有多么感谢伯特兰·罗素,他已经不信上帝了,咱对这事情还有一两个疑问。

等待哭包。这倒是一首好歌的标题,说不定还是金曲。上周我对他还有砰砰、德缪斯和海克尔三个年轻人说,每个牙买加男人都是在寻找父亲的男人,要是他生下来没有父亲,他就会去另外找一个。所以罗爸爸自称罗爸爸,但他没资格再当任何人的父亲了。哭包说他变软了,我说不对,你个傻逼,看清楚点儿。他不是变软,而是到了年纪,照镜子只会看见一个再也不像自己的老人,而他只有三十九岁。但三十九岁在这儿已经很老了,活得久的问题在于他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于是他的表现像是不再喜欢他亲手参与创造的这个世界。你不能随随便便扮演上帝,说我不喜欢人类了,所以我不得不用洪水擦干净黑板,然后重新开始。罗爸爸现在想得太深太远,开始觉得他应该不只是他自己。他成了最可怕的一种傻瓜,这种傻瓜开始相信事情真有可能变好。更好的必定会来,但不是以他想象的那个方式。哥伦比亚人已经开始找我谈了,说受够了神经病古巴人,应该拿去卖的货被他们吸掉太多,巴赫马人自从摸索出热吸白粉的方法就毫无用处了。第一次他们问我要不要试试货色,我说不,兄弟,但哭包说好的。我的同胞啊,只有借着可卡因,咱才能在监狱里操别人,他对我说,知道贫民窟里不会有人敢为此走到他面前叫他屁眼人。对方到现在还从监狱里写信给他。

人们,甚至包括应该更明白事理的一些人,开始认为罗爸爸变软了,认为他已经不在乎捍卫我们的党派了。认为他疏忽大意,允许人民民族党进来侵占地盘,早就蠢蠢欲动的丛林人和雷马人很快就会漂白绿色衣衫,染成橙色。他没有变软,而是想得更深远了,虽说政客花钱不是让他思考的。政客在东方崛起,在西方扎根,你不可能改变他们的任何念头。我们就是在这一点上分道扬镳的。他想忘记政客,我想利用他们。他们认为他不再关心人民,但问题是他现在太关心了,而且已经把歌手拉了进来。

去年他们先打电话给我。他们约我去绿湾见面,我的第一个问题是爸爸在哪儿,黑人(他们的肤色几乎全是白色、棕色和红色)说爸爸到头了,爸爸时代结束了,新鲜血液的时代到了,说得他好像在为《偷拍》节目他妈的演贫民窟戏码。有一会儿小逼眼儿刘易斯·约翰逊上下颠倒地拿着一张纸,印在使馆信笺上的大使招待会狗屁,假装那是情报局的什么备忘录,边读边向其他人微笑,像是在确认他念出的有关我的什么狗屁。爸爸不关心那种肮脏生活,这些操屁眼的智障没弄清楚的是我也不关心。麦德林在二号线上。

于是我让骗子手刘易斯用他的骗子计谋淹没我。我听着他们面带微笑对我说,他们不认为他们能信任我,他们说要我给他们一个征兆,就好像我们在演圣经戏,我假装听不懂。我一直装傻,直到他们说清楚他们到底要什么。大使馆的人我只见过刘易斯·约翰逊一个。他维持与黑人之间的联系。高大,棕发,墨镜遮住眼睛。我对他说你这会儿在哥本哈根城,别看我的手现在是巴掌,我随时都能攥成拳头。我撩起衬衫,给他看1966年的历史。左胸,子弹险些打中心脏。颈部左侧,子弹打穿。右肩,皮肉伤。左大腿,子弹打中骨头弹开。胸腔,子弹打断骨头。我没说我正在迈阿密和纽约各安排一个人。我没说我懂足够多的西班牙语,知道你是全南美最大的傻逼。【43】我满口土腔,就像个本地黑人,问愚蠢的问题,比方说所以美国人人都有枪?美国枪打什么子弹?你们为什么不调血手哈利来牙买加分部?嘿嘿嘿。

他们给我消息,说歌手在资助罗爸爸,说他俩有个大计划,在想办法抹除对他们这种人的需求。罗爸爸上次杀了个丛林小子,发现他正要上高中,后悔不迭之余早就把他们的想法告诉了我,但我假装不知道。我对政客和美国佬说好,为了证明我是唐中之唐,我会做需要做的所有事情。那家伙说我有言在先,美国政府不支持也不宽恕邻近主权国家内任何形式的非法或腐败活动。他们演得好像我不知道他们已经在盘算双重背叛了,已经在琢磨我手下有谁可以让他们像尼哥底母似的半夜单独碰头,说服他在我动手后就立刻处理掉我。于是我在这儿等待哭包,谈只有他和我可以谈的事情,因为明天我要处理掉几个人。再过一天我就会处理整个世界。

妮娜·伯吉斯

十七辆大巴。十辆小巴,自称露华浓菲丝【44】的那辆已经驶过两次了。二十一辆出租车。三百七十六辆轿车,差不多吧。他一次也没走出过那幢屋子。甚至没有开窗通风,甚至没有看一眼保安有没有在尽职工作。甚至没有对太阳说,晚点落山,我的同胞,咱大爷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傍晚时分,骑绿色小摩托的男人又来了,保安再次赶走他,但他下车和守门的男人谈了两分十七秒。我算着时间呢。丹尼的手表还在走,但某次我在新大陆酒店吃午饭,遇到一个以前的同学,她胸脯耷拉得像是疲惫的山羊,但人依然是个神气活现的贱人,直到那时候我才发现天美时就是我老爸上周为了纪念她管家生涯十五周年送给奥尔坦丝的礼物。贱人说我下贱。我想说你已经结婚了,所以不需要想方设法保持美貌了对吧?但我只是微笑道,希望你的小儿子会游泳,因为我看见他往游泳池跑了。

我希望有人能发明可以随身携带的电话,这样我就可以打电话给金米,问她有没有去探望她可怜的母亲和父亲,再商量一下该怎么在更糟糕的事情发生前离开这个国家。我知道金米多半迟早会出现,身穿她的大麻学院T恤和牛仔裤,就是后面剪掉半截的那条,管老妈叫姐妹,说这些都是巴比伦狗屎制度的计划,他们首先应该责怪的不是劫匪,而是害得劫匪一无所有的狗屎制度。他们在十二支派【45】聚会场所说的就是这些东西,那地方位于一个名叫西列王宫的喧闹街区内,离女王驻外代表的住处不远。我需要好好熟悉一下这种讽刺。我也许有点自命不凡,但至少并不伪善,还在闲逛是因为我无事可做,而我睡切·格瓦拉为他生儿育女的梦想早已破灭。但我不和西列王宫的富家子弟来往,现如今他们也不洗头,自称“咱大爷”惹父母生气,而大家都知道两年后他们就会回去接手长辈的航运公司,把赢得牙买加小姐的天晓得哪个叙利亚贱人娶回家。

轿车三百六十七辆,三百六十八,三百六十九,三百七十。三百七十一,三百七十二。我应该回家,可我却坐在这儿等他。你有没有过无论如何都不能回家的感觉?就好像你早上起床,边梳头边向自己保证,今天晚上我回家就是来到一个崭新地方的另一个女人了。但现在你不能回去,因为那幢屋子对你有所期待。一辆公共汽车停下。我挥手让它继续开,想告诉司机我不打算上车。但车就停在那儿,动也不动地等着我。我后退一步,顺着街道望向远方,假装车上的人没有在咒骂,因为他们有家要回,有许多孩子要喂,这个死女人为什么还不上车。我转身走开,走到足够远的地方,公共汽车只好开走,尘埃还没落定我就回到了车站。

低音穿过马路爬上我的身子。听起来他似乎一整天都在播放同一首歌。听起来似乎又是一首写给我的歌,但牙买加大概有两打女人外加全世界的两千女人,只要听见收音机里响起他的歌声,就会产生同样的念头。但《午夜狂欢》写的是我。我迟早会告诉金米,而她会知道,对吧,知道长得最漂亮不等于可以得到一切。一辆蓝条的白色警车绕过来停在他家门口。我都没有注意到它开过来。牙买加警察一上街就要拉警笛,只是为了让其他人让出路面,他们可以早几分钟吃到肯德基。我从没和警察打过交道。呃,这是假话。

有一次我在83路上去西班牙城参加面试,因为那是1976年,无论在哪儿找到工作都是好事,而招人的是一家铝土矿公司。三辆警车鸣着警笛追上我们,逼着司机就在公路上停车。各位好,我们必须立刻清空这辆车,领头的警察说。就在公路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窄路,两边是沼泽地,所有人只好排队下车。大多数女人骂骂咧咧说上班要迟到了,大多数男人站在那儿一言不发,因为警察开枪打女人总要多想一次。这是一次突击检查,警察说,按规矩我们要记录你们所有人的名字。

——你叫啥啊,小甜妞?

——什么?

——你啊,摇着屁股走的辣妹。你叫什么?

——伯吉斯,妮娜·伯吉斯。

——邦德,詹姆斯·邦德。听着像是电影台词。你底下有没有藏武器啊?提醒我记得搜一搜。

——提醒我记得喊强奸。

——哪个血逼养的会在乎呢?

他送我回到其他女人的队伍里,另一个警察用枪托殴打一个开口说平等和正义的男人。关于警察有个秘密,没有哪个牙买加人会大声说出来,任何一个和那些混球打过交道的人都会这么想:每次有警察吃子弹——这种事情时有发生——有一部分自我,早晨喝咖啡前活跃的那部分自我,就会悄悄露出微笑。我把这个念头摇出脑海。不知道门卫这会儿是不是在告诉警察,我在公共汽车站盯着他家待了一天。有人说了句什么,胖警察——每次都会有个胖警察——哈哈大笑,笑声回荡着一直传到了马路我这边。他转身走向警车,但屋里有人对他喊了句什么。我知道是你,肯定是你。一辆车在我这边路上开向我,离我九十英尺?我可以在它撞上我之前跳开,但我知道那是你,我反正知道,那辆车离我四十英尺?跑,快跑,别朝我按喇叭,狗娘养的,聋得像你该死的老妈,我在马路中央,太多的车辆在另一侧的车道上疾驰,我孤零零地站在路中间,就像本·冈恩,我只希望你看见我,是你,肯定是你,请记住我。《午夜狂欢》说的是我,虽说时间已经过了午夜,你多半不知道我白天是什么样子,我只需要你卖我一个人情,帮我一个小忙,他们抢劫了我父亲,强奸了我母亲。不,他们没有强奸她,不,我不知道,但说一个老女人的下面被乱搞了听上去更急迫,我知道那是你,警察在等待,好,非常好,好极了的好,他要出来了——但不是你。另一名保安跑出来,跟他说了句什么,他妈的胖警察又哈哈大笑,然后坐进车里。我卡在路中间动弹不得,车流疾驰而过,掀起我的裙子。

——哈啰,我来这儿见——

——不见客。现场参观从下周开始。

——不,你不明白。我不是来参观的,我来见……他在等我。

——女士,除了家庭成员和乐队外,任何人不得入内。你是他妻子?

——什么?当然不是。这算什么问题——

——你演奏乐器?

——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关系,你告诉他妮娜·伯吉斯要见他,有急事。

——女士,就算你叫史酷比也不能进去。

——可是,可是……我……

——女士,请从门口退开。

——我怀孕了。是他的。他必须知道他要有孩子了。

门卫今天第一次正眼看我。我以为他会认出我,直到我意识到这个门卫确实是第一次见到我。他上下打量我,也许是想知道什么样子的女人才能为他那样的明星生孩子。

——你知道从星期一到今天,有多少女人来这儿说你刚才说的那番话吗?有几个甚至撩开衣服让我看肚皮。我说不见客,只有家人和乐队能进去。下周再来,相信到时候孩子不会自己跑到迈阿密去。要是有——

——艾迪,闭上你的血逼嘴,好好看门。

——但这个女人不肯走。

——那就让她走。

我飞快退开。我不想让这些男人碰我。他们一出手永远先抓屁股或下身。一辆车在我背后停下,一个白人走下车。有一瞬间我险些喊丹尼是你,但他仅仅是另一个白人而已。他的棕色头发留得很长,下巴上有点胡须,恰恰是我喜欢但丹尼不喜欢的样子。黄色T恤和紧身牛仔喇叭裤。也许是因为天气很热,所以你看得出,第一,他是美国人,第二,美国女人讨厌胸罩,但美国男人更讨厌内裤。

——血逼操的。看啊,塔菲,耶稣复活了。

——什么?但我还没忏悔呢。

白人似乎没听懂这个笑话。我让开道路,也许我闹得太过头了。

——嘿哥们儿,《滚石》的阿历克斯·皮尔斯。

——你站着别动,紧身牛仔裤耶稣,耶和华知道你撒谎吗?滚石已经来了两个人,一个姓理查兹,一个叫米克,他们长得都和你不一样。

——但他们全都一个样啊,艾迪。

——这倒是真的,确实。

——我是《滚石》杂志的。我们在电话上谈过。

——你没在电话上和我谈过。

——我的意思是说办公室有人和我谈过。他的秘书还是什么人,我不知道。《滚石》杂志知道吗?美国来的?我们从齐柏林飞艇到埃尔顿·约翰都报道过。我就不懂了,秘书说12月3号下午六点来,那会儿他彩排休息,然后我就来了。

——朋友,咱不叫秘书。

——可是——

——听我说,我们有严格的命令。除了家庭成员和乐队,任何人不得出入。

——哦。为什么每个人都带着自动武器呢?你们是警察?我上次来这儿的时候可没看见你们这样的警卫。

——不关你事,你给我走开。

——艾迪,那小子还在门口烦你?

——他说他是什么写女同飞艇和埃尔顿·约翰的杂志的人。

——不,齐柏林飞艇和——

——叫他滚。

——这样吧,行个方便。

白人掏出钱包——我只需要十分钟,他说。该死的美国佬总以为我们和他们一样,每个人都待价而沽。这时候我居然很为门卫是个混蛋而高兴。但他看着钞票,看了好一会儿。你见到美国钞票就转不开眼睛,无法绕过这片纸比你钱包里所有东西都值钱的事实。你摸出一张美国钞票,就会改变房间里所有人对你的态度。真是没道理,那只是一张纸,但不是别的颜色,而是绿色的。上帝知道,好看的钞票不是唯一的好看但一文不值的东西。门卫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成沓的钞票,转身走向屋子的大门。

我咯咯一笑。要是无法抵挡诱惑,那就只能逃跑了,我说。白人看着我,有点生气,但我只是继续咯咯笑。这种事可不是每天都会发生,一个牙买加人没有看见白人就满口好的,先生,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先生。丹尼刚开始还很震惊,后来就喜欢上了这种事。白色的皮肤就是最管用的护照,确实挺操蛋的。我和这个白人都像乞丐似的被拒之门外,我的心情好得连自己有点吃惊。至少在这一点上得到了相同的对待。你以为我没有和白人来往过吗?或者至少是自认白人的叙利亚人?

——你从美国大老远飞来,只是为了报道这位歌手?

——是啊。他现在是最大的新闻。来参加这场演唱会的明星之多,你会认为这里是伍德斯托克【46】。

——哦。

——伍德斯托克是——

——我知道伍德斯托克是什么。

——哦。呃,今年新闻上全是牙买加的事情。还有这场演唱会。《纽约时报》刚登了一篇文章,说牙买加反对派领导人被枪击什么的。下命令的不是别人,正是总理办公室。

——真的?那可就是总理的大新闻了,因为反对派根本没有理由来他的办公室。再说那儿是上城区。就在这条路上。这儿没人开枪。

——报纸不是这么说的。

——那就肯定是真的呗。既然你写那些狗屁,那就必须相信你读到的所有狗屁。

——哎呀饶命,别这么踢我要害。我又不是他妈的游客。我了解真正的牙买加。

——算你厉害。我从小到大一直住在这儿,也没看清楚真正的牙买加。

我转身走开,但白人跟着我。大概因为只有一个公共汽车站吧。也许金米已经去看过了她该死的父母,他们被抢劫了,她母亲很可能被强奸了。我才到马路的另一侧,就想停下不走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我回家无事可做,但今天和平时并没有任何区别。我只需要记起全家人被枪杀的头版头条、宵禁的公告、某个女人被强奸或犯罪浪潮扑向上城区的报道,就足以吓得自己不知所措。甚至只需要想到我父母假装枪手没有夺走只存在于他们之间的某种东西。那一整天我陪着他们,他们一次也没有触碰对方。

白人跳上到站的第一班公共汽车走了。我没有,我对自己说这是因为我不想和他上同一班车。但我知道下一班我同样不会上车。再下一班也一样。

德缪斯

有人得听我说说,是你也不错。总有一天,某个地方会有某人用某种方法评判生者与死者。某人会写下好人与恶人的评判,因为我是坏人是恶人,不可能有人比我更坏更恶。某人,也许是四十年后的某人,到时候上帝已经带走了我们所有人,一个都没留下。某人会写下这些事情,他在某个星期天的下午在书桌前坐下,木地板吱嘎作响,冰箱嗡嗡运转,但不像鬼魂无时无刻不包围着我们,没有鬼魂包围着他,而他会写下我的故事。他不会知道该写什么或怎么写,因为他没有活在我的故事里,不知道无烟火药闻起来是什么味道,鲜血尝起来是什么味道,无论你怎么吐口水,那股味道都会留在你的嘴里。他连一滴都没尝过那种滋味。从没有苦力【47】阴魂睡在他身上过,用淫梦戏弄他,从他嘴里吸走他的灵魂,哪怕我拼命咬紧牙关也一样,醒来时满脸都是黏煳煳的口水,像是有谁把我插进一大团果冻,然后又塞进冰箱。施洗者约翰见证了它们的到来。现在恶人在逃跑。

事情是这么开始的。

有一天我在丛林,一大早出家门到立式水管旁边冲澡,因为一个人不能臭烘烘地出门找工作。我在后院里,因为整个廉租公寓只有后院这一个水管。我正在用肥皂和水洗澡,警察忽然闯了进来,因为某个女人,某个上教堂的女人说长官啊,我只是要去念诵我主的名字祈祷,长官,却有一个臭烘烘的丛林贫民窟小子跳出来强奸了我。你,就是你,正在像变态似的玩鸡巴的小子,给我过来!我想和警察讲道理,因为拉斯塔法里的耶神说我们必须和敌人讲道理,我说长官啊,你没看见我正在洗澡吗,他走过来,拎起长枪用枪托给我嘴上狠狠来了一家伙。少给我放屁,贱种,他说。你在那儿玩自己爱抚自己,就像个血逼养的性虐狂。然后他说就是你强奸了北大街那位上教堂的女士对吧?我说什么?我有好多女朋友,为啥要去强奸女人啊,但他一巴掌扇过来,就好像我是女人,说跟我走一趟。我说长官啊,先让我冲干净好吗,至少穿上内裤,没门,我听见咔嗒一声。走,逼眼儿,他说,我只好跟他走,到了外面,已经有七个男人站成了一排,很多人在围观,有些人看见我转开脸,有些人盯着我看,只有肥皂沫帮我保持体面。你赶在他洗掉证据前逮住他了,另一个警察说。

我数了数,警察一共有六个,他们说你们中有一个是肮脏的强奸犯,居然强奸一位赞美完上帝回家的信教女士。既然你们全都是爱撒谎的下贱贫民窟崽子,我就懒得请有罪的犯人主动站出来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假如被扣上强奸犯的帽子,警察会在他进监狱前直接崩了他。于是一直在说话的头一个警察说,但我们知道该怎么逮住你。你们所有人,立刻趴在地上!我们满头雾水,左看看右看看,我看见肥皂泡一个一个破碎,我的那东西露出来了。警察朝天开了两枪,说立刻趴下!我们只好趴下。他叫另一个警察拿出打火机,去捡一张在路上飘的报纸。给我听清楚我要你们干什么,他说。我要你们全体使劲操地面。我们有一个人放声大笑,因为这简直就是电视喜剧,警察朝他侧腹踢了两脚。我说给我操大地,前面那个警察说。我们只好开始干地面,他说别停下,我们干个不停。地面很硬,有石子儿、碎玻璃和泥土,我的大腿砸在地上,皮肤蹭破了,于是我停下。谁叫你停下了,警察说,点燃了那张报纸。操,操,操,我叫你们操,警察大喊,把点燃的报纸扔在我屁股上。我疼得尖叫,他说我就像个小姑娘。我说你接着操,他说。然后他又烧了另一个小子、再一个小子,我们都在操地面。

然后警察沿着队伍边看边说,你没法操,回家吧。你没法操也走不动。你似乎能操,留下。你走,你走。等一等,给我等一等,看你走路这样子,似乎是挨操的。屁眼小子,滚吧,你,你最好留下。他指的是我。他们抓了我们三个,把我们扔进一辆面包车里,我还是光着的。我说让我穿件衬衫吧,警察说行啊,朋友,我们会给你找条小内内的。我女人给我送来了裤子和衬衫,一个警察告诉我,但那些衣物看着太好,不像贫民窟的货色,所以我们留下了,他们说。然后一个警察扇她耳光,说你也长进点儿吧,别和贫民窟的男人睡觉了。我们在监狱里待了一个星期才被放出来。他们踢我的脸,用警棍揍我,抽我卵蛋,用九尾鞭打我,就好像他们是白人奴隶主,弄断了我同胞的右手。那只是第一天,他们对我们还算客气的时候。我从头到尾一直光着,他们看着我的裸体开玩笑。

第七天的事情是这样的:那女人改变说法,声称是特伦奇城的男人强奸了她,她不想起诉,于是警察就放我们走了。监狱里没人和我说话,警察到最后也没道歉。我回到哥本哈根城的第一天,一个警察过来,掏出左轮开枪,说他维护和平,我向你们保证我有枪。但他们不知道我们在贫民窟里早已精通射击,就像《十二金刚》里的士兵。我看过那部电影,看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警察后来放弃、撤出丛林的时候,我开枪打了两个警察,一个在脑袋上,另一个在卵蛋上,因为我要他余生中再也没法用他的鸡巴。

事情就是在这儿发生的。歌手同胞,不,不是他,而是另一个人,放话说请我们去歌手家。光是这件事本身就不寻常了。脏辫现在去上城区了,只有特定的人物才会得到邀请,都是大人物或顶级枪手。但这次邀请大家的不是脏辫,而是脏辫的那位同胞,他邀请海克尔,海克尔说他需要五六个人跟他一起去。歌手家是我见过的最大的一幢屋子。我跑上去抚摸墙壁,因为墙壁在说快来摸我。那一趟我的第一次实在太多,大部分我都记不清了。我第一次去上城区。我第一次走上希望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身穿漂亮衣服的女人在街上走来走去。我第一次见到歌手家。我第一次见到拉斯塔打扮的白种女人。我第一次看见有家有业的人怎么过日子。但歌手没露面,只有他那位同胞和一群我从没见过的人,甚至有白人在。他说事情很简单。赛马在牙买加是个大买卖,人人都知道。我们要这么动手:冠军骑手也许会赢,也许会输,但假如你押他输,下重注,结果他真输了,你能拿到的钱多得连你做两次梦都想不到。多得足够贫民窟的每一个男人都能给他女人买一张丝涟的美姿床垫。

我当然不关心床垫。我只是想在屋里而不是室外洗澡,我想去看自由女神像,想穿正宗的李牌牛仔裤,而不是小贩自己缝商标的地摊货。不,这些也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钱,多得足够让我不再想要钱。在室外洗澡是我他妈愿意在室外洗澡。能让我说丝涟床垫是狗屁,还有更好的床垫你连见都没见过。我可以觉得美国是个好地方,我虽然自己不去,但可以让美国人知道只要我想去就随时都能去。因为我受够了看见其他人活得像是有权铺张浪费,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什么动物。我想要足够多的钱,等我杀死他们,身上有的是钱,根本不在乎杀人。绑架骑手,和他讲讲道理和人生,那位同胞说。

赛马日是星期六。星期二,海克尔开车带我和另外两个人去开曼纳斯公园赛马场。冠军骑手练习完刚出来,我们就冲上去抓住他,用枕套罩住他的脑袋,把他塞进车里,带着他离开。我们带他去下城区一个废弃的仓库。海克尔把枪插进骑手的嘴里,插得太深,骑手险些呛死。

——逼眼儿,星期六你要这么做,他说。

骑手输了三场比赛,然后跳上飞机去迈阿密,像变魔术似的消失了。但另外还有几个人也不见了。去开曼纳斯公园收钱的四个人,那位同胞就在其中。结果我、海克尔和其他好些人什么都没拿到。屁也没有。我以为我已经够生气了,直到我看见我的同胞攥紧一瓶好立克,用力大得捏碎了瓶子,他只好去缝针。星期六,我们来到歌手家,因为总要有个什么血逼人把我们应得的给我们。但歌手巡演还没回来。我们第二次去歌手家,他在,但我们听说有几个丛林人已经找上了他。没人告诉我和海克尔。我们又被耍了。我和海克尔让他们的一个小子消失了,谁也没有注意到。但现在似乎有些人会拿到钱,却没有我们的份儿。我什么都不该告诉我女人的,因为现在我又多了一个让她失望的理由。我想到去了外国的那位同胞,只想烧了希望路的这幢屋子。他们就是这么干的,一些人就是这么让另一些人永远贫穷的。

乔西·威尔斯第一次找到我那天,他问我会不会用枪。我笑了。我比乔·格林德用他鸡巴还会用枪,我说。他问我开枪杀人有没有问题。我说没有,但我只杀巴比伦的警察和耍我的人。我杀了三个,杀满十个之前是不会罢手的。他问为什么是十个,我说因为十听着像个上帝会重视的数字。他说很快,很快我就会把警察喂给你,就像我用耗子喂蛇。我说自从监狱那次我的腿就一直疼,疼了一年也不见好。他的朋友哭包说,我现在就能给你治。自从试了第一次,舒畅得简直没边儿了,我像姑娘似的求他再给我些可卡因。疼痛不翼而飞,和吸大麻的时候一样。但大麻会让我迟钝。可卡因让我更敏锐。我说,不对,等一等,这也未免太好了。你给我白粉、枪和钱,要我杀我不收钱也要杀的人?今天是愚人节吗?乔西·威尔斯说,不,我的同胞,我们要用警察的鲜血染红金斯敦。但首先我要让另外一些人流血。

这是在作家写我之前我想说的话。疼痛最严重的时候,能帮助我的只有两样东西,一样是最带劲的大麻,另一样就是歌手。电台从不播放他的音乐。给我做检查的姑娘给了我一盒磁带。音乐不会带走疼痛,但只要音乐开始播放,我感受到的就不再是疼痛,而是节奏。昨天夜里乔西·威尔斯说出我们要去杀谁,我回到家就开始呕吐。今天早晨我醒来时心想那肯定是一场愚蠢的噩梦,但他在我门上贴了字条,叫我去海边的旧铁道窝棚见面。我是恶人,我是坏人,但假如我知道他打算干掉歌手,就绝对不会入伙。这个念头让我脑仁疼,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这么伤害过我。现在我根本睡不着,我睁着眼睛躺在房间里,听着我的女人在睡梦中打鼾。

月亮升起,月光割穿窗户,划破我的胸膛,我知道上帝会审判我。杀警察的不会去地狱,但杀歌手就是另一码事了。我让乔西·威尔斯告诉我说歌手是伪善之徒,是两面派,把所有人当傻瓜耍。我让乔西·威尔斯告诉我说他有更大的计划,我们受够了给白人当贫民窟里的走狗,他们住在上城区,除了选举的时候根本不关心我们。我让乔西·威尔斯告诉我说歌手是人民民族党的走狗,对总理唯命是从。我让乔西·威尔斯告诉我说多吸三口我就不在乎谁是谁了。我让乔西告诉我说那个同胞回来了。他也住在那幢屋子里,就像一只肥硕的耗子,他该死在我手上,只有我可以让他明白为什么不该戏耍丛林小子。天亮了,我还醒着,我牢牢抓住最后这一点。足够了。我想把枪插进他的屁眼,用子弹操死他。

我坐在床上琢磨这些,我女人骂骂咧咧说没东西吃,说她要去工作,因为假如民族党再次获胜,她就找不到好工作了。我等她离开,穿上裤子出门。我没有用立式水管洗澡,因为上次洗澡时警察抓走了我。外面,太阳还没升得很高,但阳光很灿烂,绿草茵茵,天气凉爽。我光着脚走在路上,经过人们用石头、水泥块和垃圾固定的铁皮围栏、木板围栏和铁皮屋顶。有工作的人和在找工作的人都出门了,留下找不到工作的人待在家里,因为这是个劳动党的镇子,而掌权的是民族党。我继续向前走。走到丛林边缘的时候,太阳差不多升到了天顶,我听见音乐和什么人的收音机。迪斯科。我听见湿漉漉的吱嘎声,女人就着后院的立式水管用手搓洗衣服。感觉像是我一个人也不认识,或者我认识的人都不在了。

乔西·威尔斯见到我的时候问了我两个问题。我走在从丛林到垃圾场的那条路上,他开着一辆白色达桑在我旁边停下。车里还有两个人,一个是哭包,另一个我不认识。他说他听说我很会玩枪,问我是怎么练的,因为贫民窟的人只会用弹雨淹死对方。我说我会玩枪是因为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有一个特定的人想杀。他说你很厉害,但厉害的人多着呢,我想知道的是你够不够饥渴。他不需要向我解释,我完全清楚他是什么意思。那是一个星期前的事情。我每晚都去铁路窝棚和他见面。一天夜里来了个白人,说码头有一批货没人看管,要是出点什么事那就糟糕了,但这是牙买加,对吧?每天都有人丢东西。

这些就是你需要知道的。有人需要知道我的来历,虽说实际上也没什么意义。说自己别无选择的人只是太懦弱,不敢选择。因为现在是傍晚六点。我们二十四小时后就要去歌手家。

阿历克斯·皮尔斯

这种演唱会当然有它的好处。我在金斯敦,一号录音室和黑色方舟【48】之间的某个地方,心想嬉皮士对这次活动如此狂热肯定有什么原因。我的意思是说,穷小子没别的出路,只能在摇滚乐队里唱歌。但富家子弟就不一样了,他可以不理发,自称嬉皮士,和胳肢窝毛茸茸的妹子厮混,将两件事混为一谈:一是有办法能够混迹其中和转身就走,二是我他妈非做不可的信念,自称拉斯塔法里信徒。然后他就去了圣巴斯,或者毛伊,或者内格里尔和玛利亚港,一边畅饮朗姆潘趣酒一边反抗权威。我向来讨厌他妈的嬉皮士。更糟糕的是现在还有牙买加富家女模仿模仿拉斯塔信徒的嬉皮士,他妈的算什么?不过嘛,话说回来,这儿毕竟是牙买加。至少每个人都该听点大小子和吉米·克里夫振奋一下精神。

不过当我来到这儿,一年里的头一回,收音机里只能听见“更多更多更多,你喜欢吗,喜欢吗【49】”,我心想这个演唱会大概是骗局吧。我换个台,听见“贝克大妈,她知道如何去死!”,换到调频台,是“飞吧罗宾飞吧,高高飞向天空【50】!”。

我问旅馆杂役,所以我去哪儿能听见万能钻石或迪林杰【51】?他看着我的眼神好像我叫他舔我鸡巴,他回答我说先生,不是每一个牙买加人都卖大麻。这儿连阿巴演唱组【52】都放得比雷鬼多。《跳舞女王》我听的次数太多,觉得自己就快变成基佬了。

我住在天际线酒店,俯瞰……前排的另一家酒店。走在金斯敦的这条街道上,你会看见黑人、白人和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混血儿,他们住在相同的这家酒店,或者聚在歌手家里,或者就在街上闲逛。连电视上报天气的都是黑人。在美国,你每时每刻都能看见黑人,没错,但你并不会真的看见他们,尤其是读新闻的时候。你打开收音机就会听见他们的声音,但歌曲播完,他们就消失了。他们会出现在电视上,但不是因为需要有个酷哥角色,就是因为有人要他们喊“好他妈极了!”,但牙买加不一样。

电视里也有一个牙买加。某个白种女人赢下世界小姐的称号,她来自那个牙买加。她说歌手是她的男朋友,迫不及待地想回家和他厮守。真敢说。遥不可及的性感男女,他们居住在这座城市中,一个个都很能跳舞。窗外,连车水马龙都伴随着音乐。是的,还有人们互称血逼。旅馆里的美国佬说“斜逼”,认为自己比本地人更酷,因为星期五小妹(不是电影角色,而是鲁滨逊·克鲁索的贴身黑奴,我不开玩笑,第一次听见这个词,我诧异得扔掉了酒杯,结果他们奇怪地瞪着我)给他们扎辫子,学习像真正的牙买加人一样说话。

人们允许这种氛围笼罩城市,他们走路时带着特定的摇摆节拍,但没有人会忘记自己的位置。假如你在酒店里和足够多的人说过话,就会染上那种白人的语气,人们彬彬有礼到了有病的地步,因为他们得到的训练就是这么和你说话。因为一切都和种族有关——每时每刻都为此搞出事端。有次一个黑人叫门童帮他搬行李,那小子转身就走开了。黑哥们儿当场大喊大叫说这算什么奴隶制的汤姆大叔狗屁,让他们明白他是美国人。即便如此,门童也还是要他出示房间钥匙。到街上也还是这样,直到你走出足够远的距离,人们这才变得真实。

话虽如此,这里毕竟是牙买加,一流的好地方。赛日·甘斯布【53】,难看的法国佬,唱些软绵绵的情歌,搞些热辣辣的妹子,有个关于他的段子。说他来到牙买加,因为这儿才是做雷鬼的地方,唱片公司的孙子们笑着让他滚蛋,明白吧?这个瘦巴巴的法国小个子以为他算什么东西?赛日说我可是最大牌的流行巨星,他们说我们他妈的不认识你,我们就知道一首他妈的法国歌,《我爱你》【54】。赛日说,《我爱你》,那就是我唱的啊。然后甘斯布在金斯敦就成了一尊神,无可争议。于是我来到一号录音室,问一名工作人员能不能给我倒杯咖啡,黑咖啡,不加奶。他说什么?你的手是残疾的?去他血逼的自己倒啊。就该是这样啊,朋友。

按理说我应该去跟米克·贾格尔,但我在杂志文章里写过:没有人会说《黑与兰》【55】是饱受误解的大师杰作,再过十年、二十年都绝对不可能。他和凯斯都去他妈的吧,《滚石》杂记闲话专栏也去他妈的吧。我离逮到那小个子办大事只有一步之遥了。“末日大战之时”【56】,无可争议。全世界最热闹、最有活力的音乐活动即将引爆,排行榜上不会有它的消息。歌手有什么图谋,这不只是一场和平演唱会。我在上城区和下城区来来回回跑了像有好几年,说服人们相信我不是等着豪车派对开场的蠢蛋白小子,最后终于有人肯跟我说话了。前台的金斯敦娘娘腔甚至不知道唐·德拉蒙【57】是谁,但他一直跟我说我有可能需要的一切都在新金斯敦。

还有呢,牙买加人——不只是旅馆的工作人员,还有总在餐厅喝朗姆酒的混血儿和白人,他们看见我的照相机,第一个问题永远是我是不是《生活》杂志的,然后就要告诉我哪儿不能去。但是去他们去的地方,你会发现你走进了利瓜尼亚俱乐部,听的是《迪斯科鸭》【58】,无聊的富家小婊子刚打完网球,只想寻欢作乐。我说我想去唱盘俱乐部,他们一个个都瞪着眼睛看我,我要是再打听一下方向,结果只会更糟糕,因为我知道他们也不知道。几小时前我问看门人,雷鬼派对在哪儿?请允许我引用那小子回答我的原话:“先生,为什么你想和他们那些不合群的混在一起呢?”我很想说哥们儿已经在舔鸡巴了,所以没问题的。但这个新闻,绝对有料。

我坐在出租车里往旅馆去,出租车司机问我赌不赌马。我不爱赌博,但他爱,知道几周前他在赛马场看见了谁吗?歌手。歌手和两个男人在赛马场,其中一个自称罗爸爸。我四处查了查这位罗爸爸。敲诈,勒索,五条人命,只有一条闹上法庭,但宣判无罪。管理一个叫哥本哈根城的棚屋小镇。对,歌手和两个流氓在一起,那两个家伙来自歌手应该不支持的一个政党,他们有说有笑,像是老同学聚首。接下来的几天,有人看到他和警长杀手见面,警长杀手是八条巷的教父,受敌对的另一个政党控制。一周之内见了两个黑帮头目,这两个人基本上控制了金斯敦下城区的两大争斗阵营。也许他只是在居中调停。明白我的意思吗?他只是一名歌手。但我听说过一句话:牙买加没有任何人只扮演一个角色。有什么事情在酝酿,我已经闻到了气味。我有没有说过两周后就要大选了?

假如连纽约来的白小子都能听到风声,那就说明这条线索已经过时了。有个叫马克·兰辛的小混蛋和我坐同一个航班来牙买加,他费尽心思假装没看见我。没看见个屁。九流电影制作人,还在用他老爸的那点家当,来牙买加是为了拍摄和平演唱会的电影。他说他受唱片公司的雇佣。也许吧,尽管他这种弱智三孙子没有类似级别的经验,但忽然出现在牙买加拍摄一场演唱会,害得我的大脑就像泡在了粪水里。

我的出租车司机一直在说他想赢到足够多的钱,然后跳上飞机一去不回头。他认为假如人民民族党再次获胜,牙买加就会变成又一个共产主义共和国。这个我不确定,但我确定几乎所有人都盯着歌手,有许多事情取决于他的下一步行动。可怜的哥们儿只是想发行一张歌颂大爱的专辑,然后回家休息。也许他也感觉到了,每个人都感觉到了:金斯敦正在沸腾边缘。看门人连续两个晚上睡在接待台里面。他都不需要告诉我,我看见他的黑眼袋就明白了。他也许会说那是因为他热爱工作,但我猜他只是太害怕,不敢半夜三更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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