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七杀简史(出书版)》作者:[牙买加]马龙·詹姆斯/译者: 姚向辉【完结】 > 七杀简史.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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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牙买加-马龙·詹姆斯/译者 姚向辉 当前章节:15383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4:43

五月,一个叫威廉·艾德勒的家伙在本地电视台上说,美国大使馆有十一名中情局工作人员。六月,其中七个人离开了牙买加。真是够了。另一方面,从不手下留情的歌手,高唱拉斯塔不为中情局工作【59】。在牙买加,二加二一向等于五,但现在等于七了。这些散落的线头交织起来,像绞索似的套在歌手脖子上。你应该来看一眼他住处现在的样子,安保严密得像是诺克斯堡,不允许任何人进出。保护他的也不是警察,而是一群黑帮打手,我查到他们的名字是“回声连队”。最近人人都自称连队,无论是帮派还是警卫。有个可怜的姑娘一整天都守在那儿,声称她怀了歌手的孩子什么的。兰辛有办法进去吗?他说他在为唱片公司拍摄演唱会,其实肯定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幕后勾当。想从那个混球嘴里问出点消息就意味着要跟他好言好语说话,唯一的问题是我实在做不到。

我尽量装得没那么饥渴。我二十七岁,离开大学已经六年,老妈总在问我什么时候能去找份正经工作,而不是当个坑蒙拐骗的左倾分子。她居然听说过“左倾分子”这个词,我不得不刮目相看,但“坑蒙拐骗”应该是听我小妹说的。她还认为我需要一个好女人的爱,而且最好不是个黑女人。也许她看着我,闻到了不自量力的野心。我认为我在努力说服自己的是我不属于那种四处游荡寻找归属感的白小子,想寻求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因为自从尼克松、伏特、五角大楼文件、他妈的卡朋特兄妹、托尼·奥兰多与黎明乐队之后,再也没有东西可以相信了,而上帝知道摇滚乐里什么都没有。我来到西金斯敦,粗胚没来招惹我,因为他们知道我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也许我只是个喜欢怨天怨地的蠢小子。我认为我有问题但其实没问题。

第一次来牙买加的时候,我们飞到蒙特哥湾,开车去内格里尔,我们是我和一个姑娘,她老爸曾经是军人。我很高兴她不知道“谁人”乐队是谁,而是喜欢听地下丝绒,因为她在军事基地和德国孩子一起长大。过了几天,不是说我产生了归属感,事情没那么无聊,但我有了一种感觉,这种感觉(甚至只是一种信念)说你可以停止奔跑了。不,我并没有因此想在这儿生活。但我记得每天清晨醒来,就在气温终于降低的那个时刻,我说,你有什么故事?也许我问的是这个国家,也许是我自己。

关于自己我说得太多了。我还是多想想这个国家在酝酿什么吧,究竟是什么即将爆发。

两周后就是大选。中情局盘踞在这座城市中,沉重的屁股留下了冷战的汗渍。杂志对我没什么期待,无非是有关滚石乐队在录什么的几段文字,外加一张米克或凯斯的愚蠢照片:半戴耳机,镜头里有个牙买加人增添色彩。但去他妈的吧。马克·兰辛在玩什么把戏?狗娘养的不够聪明,没法一个人搞出大动静。明天我要再去一趟马里家。我是说,我预约过的。虽说这在牙买加没有任何意义。还有,威廉·艾德勒到底是什么人?

乔西·威尔斯

哭包这人有一肚子故事。故事全都以哈哈一笑开始,因为哭包这个人爱开玩笑。他就喜欢扮演渔夫,玩笑是他的钓钩。但一旦你咬了钩,他就会把你拖进最黑暗、最血红、最炽热的你甚至无法想象的地狱深渊。然后他会笑着退开,欣赏你企图爬上来的样子。千万别问他电子布吉怎么样。

我坐在酒吧里看女人跳舞,男人盯着看,音乐很吵,我该干啥就干啥,不难想象吧?你再想想哭包。丛林以前没有产出过哭包这样的粗胚,以后也不可能再有了。他不像1966年巴拉克拉布瓦覆灭前生活在那里的任何一个人。哭包的母亲送他去念书,一直念到中学。没多少人知道哭包通过了三门普通教育证书【60】的考试,英语、数学和工业制图,巴比伦送他去监狱前就经常读大厚书。哭包太爱读书,后来不得不到处偷眼镜,直到找到一副合适的眼镜才罢手。粗胚戴眼镜会让别人觉得他那张脸底下藏着什么。他的孩子妈【61】在自贸区有份好工作,但只是因为她是自贸区历史上第一位写了封像样求职信的女人——当然了,写信的不是她,而是哭包。

哭包的每一个故事都只有一个主角,这个主角就是哭包,除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到现在还写信给他,这个男人他动不动就挂在嘴边,这个男人做了这个,这个男人说了那个,这个男人教他这个,给一点可卡因甚至更少的海洛因,他就能让这个男人做那个,两个人都感觉很好。威尔说起这个男人就好像他根本不在乎其他人怎么想,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哭包是个混球,会当着父亲的面杀儿子,还要让父亲数儿子的最后五次呼吸。但千万别问他电子布吉怎么样。

哭包甚至有个关于歌手的故事。歌手不可能格外关注任何人,尤其当歌手有使命要完成的时候,但哭包出于某些原因,居然以为那是针对他的。公元1967年,哭包还是个下城区的孩子,家住位于上城区和下城区之间的十字街【62】,尽量远离麻烦,以为凭着数学、英语和工业制图,他可以为某个建筑师当学徒。哭包那天没有忘记梳头。他身穿灰色衬衫和深蓝色长裤,都是他母亲买给他去教堂的衣服。你想象一下哭包像只雄鸡似的穿过十字街,鞋子踩着慢摇的节拍,对于一个下城区小子来说,他的模样未免过于招摇,想象一下哭包看起来和其他人有多么不一样,因为他和其他人不同,他有个地方要去。

哭包左转走向加勒比剧院,一大群警察冲了过来。整整两卡车的警察,一个警察抓住他,另一个用枪托把他砸倒在地,再一个踢他的脑袋。来到枪火庭,警察说他拒捕,蓄意伤害了两名警官。官老爷说,你被控抢劫十字街的张雷珠宝店,同时犯有蓄意伤人罪,有什么要辩护的吗?哭包说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抢劫,但警察说他们有证人。哭包说你们什么都没有,你们只是到上城区随便抓了个黑人,就好像哥本哈根城的马库斯·斯通,他进监狱是因为他被捕后四十八小时后才发生的谋杀案。这就让执法机构显得要么愚蠢要么腐败要么既愚蠢又腐败了。法官给他一个揭发同伙的机会。哭包说没有同伙,因为我没犯罪。哭包是无辜的,但他付不起钱请律师。法官判他进重罪监狱蹲五年。

入狱的前一天,警察去探望哭包。哥本哈根城、丛林、雷马和水房的小子和警察没什么友情。警察来是为了告诉他监狱里都有啥。哪怕是到了这个时候,哪怕是已经宣判了,哭包还怀着一丝希望,因为他母亲活着,他有三门科目的证书,他要奋斗出个样子来。哭包认为这是一场公平竞赛,他们有权力,他有权利。他认为一个戴眼镜的小子不可能当流氓。哪怕是到了那个时候,哭包还以为上帝随时都有可能救但以理出狮笼【63】。六个警察,其中一个说,哭包啊,我们来给你点东西。哭包那时候还叫威廉·福斯特,但警察说他哭得像个小姑娘。哭包有伶俐话想说的时候就永远管不住他那张嘴,他对警察说他挺好看,但后面只有出口没有入口。警棍第一下没有打断他的左手,但第二下就打断了。警察说你要告诉我们你的同僚都有谁。哭包疼得乱叫,但就是管不住他那张伶俐嘴。你指的是同伙吧?他说。警察说我们知道该怎么让你开口,但他们知道哭包没什么可交代的,他们就是抓他的那伙警察,因为这个肮脏的贫民窟小子没有权利穿着体面衣服逛街,就好像他是什么人物似的,衣服肯定是血逼小子从体面人家那儿偷的,下贱的黑鬼该知道自己的位置。

他们打碎了他眼镜的左边镜片,哭包到今天还戴着那副碎眼镜,尽管他早就有钱能换镜片了。他们带他来到拘留所的一个陌生房间。脱掉他的衣服,包括内裤,把他绑在一张小床上。警察说,逼眼儿,知道他们说的电子布吉是什么吗?一个警察拿着从吐司机上扯出来的电缆,分开两股电线。一个警察说当心他们叫你屁眼人,另一个警察抓住哭包的鸡巴,把第一根电线缠在他龟头上。他们接通电源。这时候什么都没发生,但他们拿着第二根电线去碰哭包的指尖、牙龈、鼻子、奶头和屁眼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哭包没有告诉过我,但我知道。

监狱没见过哭包这种人。在被关起来之前就已经损坏了,而不是之后。我听说他进监狱的第一个星期,所有人都躲着他,因为受伤的狮子比健康的更危险。任何人都能拿下他,但动手的会和他一起下地狱。哭包光是用眼神就能主导谈话。他现在依然可以,又是一个应该和他共事的好理由。他在杂货店的一边,我在另一边,我们眨两下眼再瞪一眼,就都知道了他负责守后门,我负责柜台,干掉伸手去提裤子或到包里拿东西的所有人。哭包的枪的左侧有五道刻痕,右侧没有。一道刻痕,一名警察。而——

——哟!哟,乔西!同胞,回来了?地球需要你。

——哭包?你啥时候来的?我好像没看见你进门。

——大爷我两分钟前进门的。你觉得应该在这么个酒吧里做白日梦分神吗?

——为啥不行?

——啥?当我没说,哥们儿。你这样的人反正也不需要当心背后,因为有人帮你看着呢。

——怎么现在才来?

——你知道我的,乔西。走哪条路都会碰上路障。所以你是从哪个世界回来的?

——冥王星,最远的那个世界。

——懂了。只有一个奶子却有两个好逼的女人呢?

——不,兄弟,更像是人猿星球。

——还不如拿鸡巴插两只猴子呢,因为——

——哭包啊,别又给我讲人他妈是猴子变的。

——谁说那个了?

——你不信神的进化论白痴同胞就爱说那个。

——哦,对,哥们儿,我,还有最牛逼的查尔斯·达尔文。同胞,人不是猴子变的。哦,乐小子除外,他肯定是大猩猩从逼里挤出来的。

——哭包,你他妈扯什么呢。

——怎么了?怎么了?

——同胞,我记得我的啤酒还有大半杯呢。

——谢谢你告诉我。

——逼眼儿,你喝我的啤酒了?

——别那么瞪我,好像你在喝它似的。奶奶怎么说的来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奶奶有没有说你喝我的酒有什么后果?

——说正经的,你去哪儿了?

哭包比平时还能说。也许是因为身处酒馆,酒精放松了所有人的舌头,只有我除外。他知道我不喜欢他在我们正办事的时候喝得醉醺醺的。他会说白粉挫掉了酒精的锋刃,但这种屁话不是听犯藏毒罪进监狱等大使馆来接的白人说的,就是从电影里学来的,他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在这个国家,就算没架可打,他也会无事生非。他比出卖耶稣后的犹大还要多疑。

——喂,乔西,外面是你的达桑吗?看那边的男人。三点钟。

——啥,你他妈在说什么?和我的达桑又有什么关系?

——那个男人,三点钟。

——我要说多少遍,你才会不跟我放那种美国电影屁?

——随便你,逼眼儿。你背后靠右的男人——别回头。高个子,黑皮肤,不好看,嘴巴噘得像鱼唇,在吧台上,但不和任何人说话。他朝咱们看了三次了。

——也许他喜欢你。

哭包恶狠狠地瞪我。我有一瞬间以为他要说点什么蠢话,让我好好收十他一顿。哭包已经赢得了为所欲为的权力,甚至包括鸡奸的勾当。他会没完没了说操屁眼,好像那是《伊索寓言》,或者什么谜语或诗歌。他会给它改头换面,说那是希腊人的癖好——他的原话,不是我的,我他妈完全不知道他说希腊人是什么意思。但他喜欢说不代表他希望别人对他说。有人告诉你一些关于你的事情,哪怕你自己早就知道,也会弄得大家不愉快。

——哥们儿,去操个屁眼人吧,他这么说。我忍不住要自寻死路。

——他在看我们。

——那是白粉告诉你的。他当然在看我们。整个酒馆里只有他我看得目不转睛。他心里的念头是这样的。他和所有人一样,认出了我,然后认出了他。他坐在那儿就开始想,他们来是为了做掉谁,他们再过多久就会动手?我是应该安安静静地坐着,还是应该像傻逼似的拔腿就跑?我都不需要看,就知道他肯定一只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在敲吧台。我只要一转过去,他就会扭头看别处,看着,一、二、三……转。

——哈哈,他碰翻了酒杯。同胞啊,说不定是警察。

——你就别摸你的血逼枪了。你有二十二天的圣诞假,这段时间就别往枪上刻印子了。

哭包恶狠狠地瞪着我,忽然笑了。哭包的笑真是无与伦比,刚开始就像在喘息,但突然之间——你都想象不到那股力气是从哪儿来的——喘息迸发成了整个酒馆里最响亮的声音。是谁告诉这个小个子黑人他可以这么笑的?笑声回荡在整个酒馆里,其他人不知道为什么,也跟着笑了起来。

——最近你比平时更多疑。

——因为你觉得明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其实和随便哪一天也没啥区别。知道我为什么选你吗,哭包,知道原因吗?因为假如说我有什么事情无法忍受,那就是一个人只会说他打算干什么。所以我他妈没法信任政客。政客能告诉我的只有他将会做什么。

——绝对不要让政客卖你人情,否则他就想……我有没有说过我是怎么碰到歌手的?

说过一万次了,但我没有这么回答。有些事情哭包需要说十遍、百遍、千遍万遍,直到他不再有讲述的欲望。

——没,你没跟我说过。

——服役三年……

他总把监狱里的那些年叫服役。

——三年。他们带我们去亨德森港海滩。

——然后逼着囚犯游泳?换我早就逃了。

——不,不,怎么可能。他们带我们去那儿干活,大个子砍树。你说得对,我应该挥动砍刀,剁掉看守的脑袋。总而言之,同胞,我们在那儿干活,歌手和他的朋友正好来海滩。他看见我,说,我们所有人都在为你战斗,明白吗?我看见他,听见他和我讲道理,明白吗?他说他在为我的权利而战!我的。然后他笑着走开了。从此我恨那个逼眼儿就像恨毒药。

他是真的恨歌手。但实际上,事情和哭包毫无关系。他以为他们在谈论他,哭包的心都要飞出来了,他甚至险些当着看守的面走过去。但随即他意识到,歌手在和身边的男人说话,而不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哪怕是经历了九尾鞭、枪托和尿拌饭(因为一名看守被他气得太厉害了),这却是伤害他最严重的一件事。让他愤怒得血液沸腾。这件事甚至根本没有发生过,但哭包心中有某些东西需要它发生,希望他的梦想就这么终结。我不在乎,正是因为这个,他才能在我需要他的时候拔出武器。

——他们在窝棚那儿等着呢,该走了。我说。——所有人,除了砰砰。你开我的车去接他。他一整天都在监视歌手家。

——动真格的,同胞,真格的。

砰砰

你的生活中有了枪,一切就都不一样了。首先注意到它的是和你一起生活的人。和我一起生活的女人对我说话的语气不一样了。所有人看见你的裤子里多了个鼓包,和你说话的语气就都不一样了。不,完全不是这样。一把枪来到你家里就成了“这把枪”,连保管枪的人都没了决定权。男人和女人说话的时候,枪就横在两人之间,影响的不只是严肃的大事,也包括琐碎的小事。

——饭好了,她说。

——咱不饿。

——好的。

——等我饿了,我要饭菜是热的。

——好的,先生。

枪来到你家里,和你生活的女人待你就不一样了,不是冷冰冰的那种不一样,而是会在开口前再三斟酌。但枪也会和主人交谈,先说你不可能拥有我,外面有很多人没有枪,但知道你有,他们会在某个夜晚像尼哥底母似的来偷走枪。没有任何人能拥有枪。在你有枪之前,你不可能明白这个道理。别人能给你枪,也能把枪拿回去。另一个人会认为枪应该是他的,哪怕他看见此刻是你在控制它。他在得到枪之前不会睡觉,因为他睡不着。男人对枪的饥渴比对女人的饥渴更强大,因为女人有可能也怀着对你的饥渴。夜里我睡不着。我待在黑影中,望着枪,摩挲枪,我看着,我等着。

他离开后两天,我们听说罗爸爸在英国看歌手巡演。据说乐小子也在英国,但谁也说不清是真是假,因为他们在垃圾场钉死了最后一名线人。带枪来贫民窟的男人叫我们晚上去找一个标着“和平演唱会”的集装箱。我们三个来到港口,这儿空荡荡的好像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刚骑马离开。没有一台吊车在运转,没有一盏水银灯亮着,没有人,只有海浪拍打码头。集装箱已经打开,准备好了。哭包开着乔西·威尔斯的达桑过来。我、他和海克尔把武器装进后尾箱和后排座位,最后我和海克尔都坐不进车里了,哭包一个人开车回去,留下钱让我们叫出租车,但出租车本来就不肯去贫民窟,宵禁期间更是如此,于是我们拿钱买了肯德基,看着收银员等我们离开后好锁门,但他们太害怕,不敢请我们出去。

那天夜里,拿弗罗瑟开玩笑的白人教我们开枪。很多人从贫民窟来,他看见其中一个,说,活得咋样啊,托尼?但托尼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地说托尼和他当初在贝宁堡那所小学校的时候就认识了,但谁也不知道这个托尼上过什么学校。他放好靶子,让我开枪。然后带枪来贫民窟的男人看着我微笑。哭包对白人说罗爸爸变软了,但白人不怎么明白哭包在说什么,他只是点头、哈哈笑和说我懂了,然后看着乔西·威尔斯以更慢的速度重复一遍,有些话根本不是笑话,但他还是笑得很响亮。乔西·威尔斯的脸色变得更难看了,因为人人都知道他很为他能说体面话而自豪。白人说我们在为自由而战,摆脱极权主义、恐怖主义和专制暴政的统治,但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我望向其他的孩子,两个比我小,包括德缪斯和哭包的五个比我大。我们都是黑皮肤,我们都讨厌梳脏辫。我们都穿卡其裤或工装裤或牛仔裤,右裤管挽到膝盖底下,左边屁股口袋里挂着一条手帕,因为这个打扮看着很酷。我们有几个戴着套头帽,但有几个人没戴,因为套头帽是拉斯塔教徒的打扮,而拉斯塔教徒就快变成社会主义者了。社会主义是又一种主义,连歌手都受够了各种主义,甚至为此专门写了首歌【64】。然后白人说有些人企图用甜言蜜语哄骗民众,极权主义总是随着一边倒的支持到来,我们使劲点头,像是明白他在说什么。他说了九次“混乱”。他说国家迟早会感谢我们,我们使劲点头,像是明白他在说什么。

但乔西·威尔斯要的不只是这种聚会喊口号。我心想无论他女人怎么给他梳妆打扮,他身上也总有一股怪味。像是大蒜和硫黄的味道。他们继续教我们开枪,最后乔西·威尔斯说我们要去雷马,因为那儿的黑鬼表现不好。你去教训那些傲慢的黑鬼吧,白人说,笑着开吉普车离开。又说到雷马了,雷马夹在劳动党和民族党、资本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之间。乔西·威尔斯对白人说他不信任何主义,他只是比所有人都聪明,只要他们能让他太太平平待在迈阿密,他就愿意为他们做任何事情。白人说他不知道乔西·威尔斯在扯什么淡,但笑容像是在说他和魔鬼分享一个秘密。据说雷马人在抱怨,因为劳动党在哥本哈根城投入金钱和腌牛肉,帮助修建下水道系统,但不肯为他们做任何事情,也许现在应该投奔民族党,把八条巷变成九条巷了。我们回铁道旁的窝棚,哭包在路上说了这些。他一边说,一边用乙醚混合白粉,拿打火机加热。他先让我试了试,然后从鼻孔全吸了进去。

我们坐着那辆达桑来到雷马。我抓住车门,感觉车门软乎乎的,空气吹拂我的头发,好像有两百个女人的手指扫过我的乳头,你吸女人奶子的时候她们肯定就是这个感觉,我沉甸甸的脑袋像是不见了,仿佛我剁掉了脑袋走来走去,然后脑袋回来了,但现在变成了气球,黑暗的街道变得更黑暗,黄色的路灯变得更黄色,马路对面屋子里的姑娘让我无比饥渴,我的裤子怎么还不炸炸炸开,我要操操操我必须要操操操世界上的每一个女人,我要操得牙买加小姐屎尿横流,等婴儿从她逼里生出来我要连她一起操,我要扣动扳机屠杀整个世界。我想操,但它硬不起来。硬不起来!硬不起来!都怪热吸。肯定是可卡因,或许是海洛因。我不知道。我他妈不知道,这辆车快去它正在去的地方,别像蜗牛似的慢慢爬了,我想踹开车门跳出去,一路跑到终点跑回来再跑过去,快得我能飞起来,我想操操操但我硬不起来!硬不起来!我脑袋里的收音机在播一首电台从没放过的牛逼歌,旋律抓住我,旋律狂野!车里的其他孩子也感觉到,他们也知道,我看着哭包看着我,他知道,我可以跟他舌吻,可以因为他爱屁眼而崩了他,我哈哈大笑哈哈大笑,车在爬坡,我们感觉像是要上天,不,就是上天,达桑飞起来了,我的脑袋变成气球,然后我想到雷马,必须给住在雷马的人一个教训,我无比想要给他们这个教训,我掏出M16攥紧,但我真正想做的是抓住街上的小孩拧他脖子,一圈一圈一圈直到拧掉脑袋,然后我会舀起一把血涂在脸上,说逼眼儿现在是谁被管得死死的,我想操操操但我硬不起来!达桑吱吱嘎嘎刹车。哭包还没说话,我们就跳下车跑过街道,马路湿漉漉的,马路是大海,不,马路是空气,我在飞,我听见我的脚步声,就像那是其他人的脚步声,人行道上的噼啪声像是枪响,然后我在国家剧院和乔西·威尔斯在一起,因为哈利·卡拉翰携《全面追捕令》【65】回归,他要收十另一个坏人,因为男孩有枪就是男人了,每次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干掉一个男孩,乔西·威尔斯就高唱大家准备好了吗?我们唱俯首吧!赞美上帝,开枪打银幕,直到我们能看见的只有窟窿和烟雾。所有人都应该跑出剧院,但他们知道最好还是继续放电影,否则我们就会冲进放映室行凶。我正要接着朝银幕开枪,却想起我在雷马街头而不是电影院,我们点燃了一幢屋子和一家还开着门的商店,人们逃跑尖叫,对,逼眼儿,逃吧逃吧,因为枪手啊来噼里啪啦砰了!但我们打得不够准,一个都没打死,所以我非常非常生气,我还是想操操操,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想操而鸡巴就是不硬,于是我撵上一个姑娘喊我要宰了你,我伸手去抓她,我想抓住她,但哭包抓住我,给我脸上一枪托,说你他妈什么毛病?他只是在警告我,但我还是想杀了他,但他已经在打信号招呼我们跑了,因为虽说雷马人买不起东西,但也总有一两个人有枪,但谁在乎雷马那些逼眼儿呢?子弹打中我会像打中超人似的弹开。我能撕掉超人胸口的“S”、蝙蝠侠肚子上的“B”。我们看见一个小子,追了上去,但他一转眼就不见了,活像耗子钻进了只有耗子才能钻的地洞,我嚷嚷着叫那个屁眼人滚出来,像男人一样受死,我实在太想杀他了,我想杀杀杀,然后一条狗跑出来,我转身去追那条狗,因为我想杀死那条狗,我必须杀死那条狗,我一定能杀死那条狗,我杀了那条狗!乔西·威尔斯和其他人跑向卡车,他们逮住一个小子,踢他的后背、小腿和屁股,说这是给雷马所有的逼眼儿上一课,别动什么投向民族党的念头,你们记住了,我们有枪,也知道你们躲在哪儿,他们继续踢那小子,他跑掉了,我想开枪打他,哭包看着我,我也想开枪打他,我实在太想开枪打他了,我现在就想开枪打他,现在现在现在,但哭包说你抬着你的血逼屁股给我上车,否则这儿的人会给你身上镶满子弹,弹孔多得一刮风你就会呜呜响,我想不明白,因为我想操的时候,我就想操操操,我想杀的时候,我就想杀杀杀,还有现在我不想死,我怕怕怕,我从没那么害怕过,我的心脏跳得那叫一个快快快。我跳上后排座位,我想开枪,我的感觉比好还好,我的感觉比好还好,但就在我开始感觉比好还好的时候,我的感觉开始没这么好了。没有杀人就离开了捕鱼小镇,我的感觉像是死了什么亲人,我不知道原因。我对此不该有任何感觉,但我控制不住。黑暗从没这么黑暗过,车程从没这么漫长,虽说距离并不远,我知道哭包很生气,我以为他要杀了我,杀了所有人,整个哥本哈根城都灰蒙蒙脏兮兮锈迹斑斑,我恨它,我不知道为什么,因为我只熟悉这一个地方,我能想到的只有我吸那东西之后一切都显得很美好,每条马路都漂亮,每个女人我都想操,我扣动扳机可以杀死任何人,那将是有史以来最了不起的杀戮,但现在我没有得到有史以来最了不起的杀戮,现在红色不再是最红的红色,蓝色不再是最蓝的蓝色,节奏不再是最甜美的节奏,所有东西都让我哀伤,还有某种我无法形容的东西,我想要一件东西。我要美妙的感觉,我现在就要。此刻就要。

罗爸爸像发疯似的大发雷霆,说谁允许乔西·威尔斯和哭包去雷马为非作歹了,谁他妈允许你了,他说是个比你更有势力的人,罗爸爸有一会儿像是要揍乔西·威尔斯,但他看见了我们,看见我,看见枪,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肯定是很沉重的念头,因为他转身走开了。但走开前他对任何人、每个人、没有人说:总有一天,我们会杀得无人可杀。乔西·威尔斯哧哧怪笑,回家操他女人或玩他小孩去了。和我生活的女人看着我,像是从来没见过我。她是正确的。她从没见过现在的这个我。

公元1976年带来了一场大选。带枪来贫民窟的男人说得很清楚,社会主义政府绝对不能再次获胜。他们会先唤来地狱烈火和诅咒。他们派我们去崩了两个八条巷的人,然后又派我们去崩了更多的人。加冕市场,我们走向一个女商贩和一个衣着得体像是来自上城区的女人,崩了她俩。第二天,我们去十字街下城区紧邻上城区的地方,闯进一家中国人的商店,开枪打个稀烂。再一天,我们拦住一辆穿过西金斯敦去圣凯瑟琳的公共汽车。我们抢劫和吓唬乘客,但一个女警察大喊不许动,就好像她是斯塔斯基或者哈奇【66】。她还没来得及拔出枪,我们就拖着她下了车,公共汽车逃跑了。车来车往,我们在路边的野草丛里朝她开了六枪。她的身体随着子弹扭动,而乔西·威尔斯在我们开枪前干的事情让我想吐但不敢吐。罗爸爸绝对不可能允许。乔西对着我们挥舞手枪,说要是我们敢说出去,他就让我们尝尝天罚。

和我生活的女人看我的眼神不一样了,但只要有粉吸,我什么都不在乎。很快哭包就让所有人都知道了,挡在我和痛痛快快吸一大口粉之间的逼眼儿都非死不可。我需要得到奖赏,需要东西赶走抑郁。现在就是这样了,要么是吸一口,要么是梦想着吸一口,而心情沉痛得像是什么人死得一去不复返了。

消息在牙买加流传:犯罪已经失控,国家将落入猪狗之手,连上城区也都不再安全,人民民族党正在失去对这个国家的控制。离大选还有两周,罗爸爸派我们挨门挨户提醒大家该怎么投票。有个小子说他不听罗爸爸的差遣。乔西·威尔斯也许会哧哧怪笑,嘟嘟囔囔,说些有双重含义的话,但乔西·威尔斯绝对不会忘记罗爸爸之所以是爸爸,是因为他是全贫民窟最悍勇最残忍的角色。罗爸爸走到那小子面前,问他多大了。十七,小子说。看着像是到不了十八了,罗爸爸说,朝他脚上开枪。小子惨叫,跳了几步,继续惨叫。这儿似乎有些人没耐心了,他喊道。有些人忘记这儿谁是唐了!你!你忘了吗?他用枪指着另一个小子问。那小子跳起来,颤抖着说不不不罗爸爸你是唐,你是唐中之唐。罗爸爸哈哈大笑,那小子吓得尿了裤子。舔干净,罗爸爸说,小子愣了一秒钟,罗爸爸开了一枪,说要么你舔干净你的尿,要么我们擦干净你的血,小子看见罗爸爸没在开玩笑,连忙趴下,开始舔自己的尿,活像一只猫发了疯。

于是我们走上街头,敲开每一户的家门,要是锁着就踹开,有个半疯的老家伙说他不会投票给任何人,我们把他拖出家门,扒掉他的外衣点燃,又扒光他的内衣也点燃,我们踢了他两轮,说他最好想清楚他该投票给谁,否则我们就要烧他家里的东西了,和我住在一起的女人问他们会不会来找她,因为劳动党和民族党都狗屁不如,我说我们会的,她没有再和我说过哪怕一个字。白人和带枪到贫民窟的男人来了,他们找乔西·威尔斯说话,而不是罗爸爸。罗爸爸最近甚至很少在贫民窟出现,他和歌手待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

夜晚。十二月,天气应该很凉快了。歌手在他家里。生活,唱歌,玩耍。整个牙买加甚至贫民窟都在议论他打算怎么操办“微笑牙买加和平演唱会”,虽说那是民族党的宣传活动,回声连队——拿民族党薪水的坏人——没日没夜地守着他的住处。只有一辆警车在傍晚时分停了一会儿。没有人进去,只有几个人出来。我看着车辆经过,我看着房间里的灯光点亮、熄灭、再次点亮。我看着矮胖的经纪人去了又来,看见棕色头发的白人。他说过假如他不能帮助更多的人民,他的生命就毫无意义,他帮助了许多人,一直在给人们需要的东西,但年轻人不需要任何东西,他们想要所有东西。我们唱其他的歌曲,没钱制作歌曲的年轻人唱的歌,我们乘着真正的摇摆旋律晃斯卡【67】,因为只有女人才跳舞。我们唱我们在梦里作的歌,假如你能乘上闪电,就能噼出雷声。歌手以为约翰尼已是过去时【68】,但约翰尼依然在,约翰尼改变了,约翰尼要来杀他了。今晚之前,我看见他和罗爸爸一起抽大麻,他们把信封交给替警长杀手跑腿的小弟,比我更大的人都在琢磨这个脏辫究竟在搞什么。歌手认为他和我们来自相同的地方,因此明白我们是怎么生活的。但他什么也不明白。所有离开又回来的人都像他那样以为,以为事情还是他们离开时的那个样子。但我们不一样了。我们比他更坚强,我们不在乎。他在变成我们这种人之前就逃跑了。

我们?我们是最顶级的坏人。有一天我们守着街角玩骨牌,海克尔的母亲过来说她能在他的房间里闻到各种各样的肮脏,他扇母亲的耳光,说不许不尊重走在街头的坏人。和我住在一起的女人问我会不会这么对待她,我没有吭声。我不想打女人。我只想要点免费的白粉。我想要的只有这个。我需要的也只有这个。两天前我经过一个女人的住处,哭包光着身子走向屋后的水管。他摘下小弟弟上的安全套扔掉,冲洗自己的身体。每个人都知道安全套和计划生育是白人灭绝黑人的阴谋,但他不在乎。我看着他摘掉眼镜,用破布和肥皂擦洗全身上下,就好像那根水管和那棵树是专门为他准备的,但那儿甚至不是他常睡的女人家。我不想操他,不是那种肮脏的屁眼人勾当,我只想像鬼魂似的进入他的身体,随着他的扭动而扭动,随着他的跃动而跃动,随着他的蠕动而蠕动,感觉自己一点一点一点抽出去,然后撞回去,先重后轻,先快后慢。然后我想当那个女人。我他妈的需要呼吸。

今晚我单独监视歌手家,但其他时候我有伴。长着一张大嘴的小个子,他替歌手管事,以为我们只是一群普通流氓,寻求的无非是金钱、大麻或分一杯羹的机会,但他看我们的眼神不对。我们回到贫民窟,白人似乎认识他,告诉我们歌手家的每一个房间都是干什么的。“每个人都有价钱,就连他手底下最亲近的人也不例外,他们会在合适的时候去休息一下,不会很久,而是《金斯敦我逮住你了!》那么一首放克迪斯科长短的小憩。”进去和出去都只有一条路。他通常在九点、九点一刻休息一会儿,他会单独去厨房,因为孩子不在,其他人要么在录音室要么即将离开。通往厨房的楼梯视野开阔,但我们应该用子弹扫遍整个地方,以确保万无一失。我们两个人开车,两个人进去,四个人封锁周边。我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乔西·威尔斯说他的意思是把枪从箱子里取出来,但这听起来很蠢。美国佬又开始笑,带枪来贫民窟的男人说他的意思是包围那幢屋子。他们给我们看照片。歌手在厨房里;他和管理唱片公司的白人;他在录音室里,吸了上等大麻,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他和从美国来的新吉他手;他操一个姑娘;他操那个姑娘的姐妹;他靠在炉子上,就好像歌手自己都受够了歌手。整个牙买加正在等待微笑牙买加演唱会。连贫民窟的一些人都会去,因为罗爸爸说我们该去支持鲍勃,虽说演唱会是民族党的宣传活动。我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再过一个晚上,我就不再饥渴了。再过一个晚上,我就会撕掉超人胸口的“S”、蝙蝠侠肚子上的“B”。

阿历克斯·皮尔斯

有关贫民窟的报道不该配照片是有原因的。第三世界贫民窟是个挑战信仰和现实的噩梦,哪怕它们就摆在你的眼前。地狱般的景象自顾自地扭曲转动,跟随它自己的配乐摇摆。一般规则不适用于这里。这是想象、梦境、幻觉。你来到贫民窟,尤其是西金斯敦的贫民窟,它立刻脱离现实,化作光怪陆离的奇景,像是出自但丁的作品,或者希罗尼莫斯·博施的可怖画笔。这个铁锈红的地狱厅堂不可能被描述,因此我也不会费神去描述它。它也不可能被拍照记录,因为西金斯敦有一些地方——例如雷马——被残酷而毫无掩饰的恶意统治着,拍照这件事所固有的美感会欺骗你,隐瞒这里究竟有多么丑恶。美的疆界无穷无尽,但悲惨也一样,假如你想确实体会特伦奇镇永恒的丑恶漩涡究竟有多么完整,就请想象一下吧。你可以用颜色描述它,红色与死亡仿佛陈年旧血,棕色仿佛尘埃、黏土和粪便,白色仿佛肥皂水沿着过窄的街道肆意流淌。亮闪闪的新铁皮紧靠着旧铁皮撑起屋顶或围栏,材料本身就是活生生的历史,能看出政客最后一次向贫民窟施舍恩惠是什么时候。八条巷的铁皮闪闪发亮,犹如硬币。丛林的铁皮遍布弹孔,锈迹红色就像牙买加乡间的土壤。想要理解贫民窟,让它变得真实,你就必须忘记你的视觉。贫民窟是气味。有时候甜丝丝的:女人在胸口扑的爽身粉。老香料、英国皮革和布吕特古龙水。新宰山羊的血肉,羊头汤里的胡椒和多香果。清洁剂里的刺鼻化学品,椰子油,石炭酸,肥皂里的熏衣草,路边流淌的陈尿旧屎。又是多香果,这次是鸡肉干里的。刚开过枪的硝烟。婴儿尿布里的排泄物。街头杀戮过后,尸体已被搬走,但散发铁锈味的血泊仍在原处。气味带着声音的记忆,对,这里也有声音。雷鬼乐,柔和而性感,同时又野蛮而贫瘠,就像极度贫乏但又极度纯粹的三角洲布鲁斯。歌手从多香果、枪杀血泊、流水和甜美节奏这堆大杂烩里冉冉升起,他是飘荡在空气中的声音,也是活生生会呼吸的苦难,无论他身处何方,都永远在他的出身之地。

他妈的太烂了。什么狗屁东西,就好像我的读者是在第五大道吃午饭的淑女。永恒的丑恶漩涡?乱煽什么情,蝙蝠侠!我他妈是要写给谁看?我应该凑到近处,接触真正的歌手,但我失败了,和我之前其他的所有记者都毫无区别,妈的,根本不存在真正的歌手。这就是关键,真正的龟孙子人虽然在这儿,但打入公告牌排行榜前十的他已经在别处了。有点像寓言,女孩经过旅馆窗口,唱着她受够了厌倦了各种主义和政治对立,这时候他是存在的。男孩在街上唱着他们肚子很饱,但依然饥饿【69】,歌声在唱出下一句之前就消失了,他们知道不唱出人人知道的事实反而会产生更大的威胁。

窗外,一路延伸到港口的橙色路灯像火柴似的熄灭,一根两根三四根。你刚注意到这个,一个又一个街区的灯光——有些是黄色的,其他是白色的——就开始挨个熄灭。我一眨眼,房间里也变得漆黑。金斯敦断电了,从我来牙买加之后,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不过今天是满月,有那么一小会儿,城市变成银色与蓝色,天空是可爱的靛蓝色,就仿佛市区突然化作乡村。月光落在路边的建筑物上,落在拔地而起的亮闪闪的灰色幕墙上。只有车里还亮着灯。

楼下传来呜呜声。我待在十楼还是十一楼——我永远也记不住——灯光重新亮起,同时响起的还有嗡嗡声。我住的旅馆切换到自己的发电机,前面的旅馆也是,然后是又一家,人造光线带回橙色,驱散了我们附近的银色。但下城区仍被黑暗笼罩。断电多半会持续一整夜。我去过一趟下城区,灯光熄灭时我正在跟踪李·“刮碟”佩里【70】。所有记者都听说过,末日他妈的战场,碰到这种时候,全城的每一个犯罪分子都会无法无天地为非作歹。但事实上金斯敦变得无比安静,仿佛一个鬼城。我第一次听见海浪拍打港口的哗哗声。

我不知道我要什么。我昏了头。摇滚乐已死,谁想当音乐写手呢?也许朋克还有点意思,也许事实上摇滚乐只是生病了,正在伦敦休养。也许叫“雷蒙斯”的那个乐队【71】在搞什么名堂,也许摇滚乐能靠重返查克·贝里【72】不停重生。他妈的狗屁,亚历山大·皮尔斯,想写音乐文章,就只能像他妈的摇滚评论家那么说话?维纳【73】会思考,他会希望,他无比希望米克和凯斯这会儿醒来,吸一口海洛因,扔掉最近充斥乐队的那些屎货,重新唱起《让它流血》,而不是《羊头汤》之类软绵绵的鬼东西,以及上帝我求求你,千万别碰雷鬼。但实际上他们就正在这么做,硬是把这首歌第十九次塞进他妈的单声鼓点【74】。我来这个国家知道我会发现一些什么。我认为我已经发现了,我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但我他妈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

灯光熄灭,再次点亮,但呜呜声消失了。不开玩笑。我觉得大家都没猜到会这样。我猜外面的城市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被抓了现行。灯光恢复前,马克·兰辛在干什么?他在这儿认识什么人?有个人向我讲述过贫民窟是怎么运转的,他在进监狱之前也是个粗胚,出狱时像是变了个人,都是书本的功劳。我猜是《马尔科姆·X自传》,我甚至猜会不会是艾尔德里奇·克里弗【75】。但是,伯特兰·罗素的《哲学问题》?他之所以能够不受打扰,是因为他是个老派的前粗胚,管着一伙年轻人,在帮派间居中调停,同时也因为大家不认为区区一个苦力能搞出什么名堂。

有时候我很羡慕越南战争老兵,因为他们至少还有信仰可以失去。你有没有过特别想离开一个地方,连你没有理由要离开也变成了又一个必须离开的理由?

1971年,我离开明尼苏达的速度不够快。

每个牙买加人都能唱歌,每个牙买加人都跟着同一个歌本学唱歌。马蒂·罗宾斯的《枪手民谣》。哪怕你揪住顶级粗胚的衣领,开口说一声“埃尔帕索”他就会以完美的深情唱法哼哼下去:埃尔帕索城哟,就在大河边。这是牙买加黑帮俚语的祖先,想了解金斯敦的绿橙争斗,想了解粗胚与枪手的一切,答案不在鲍勃·马里或彼得·托什的歌词里,而是在马蒂·罗宾斯的《大铁枪》里。

他是逃跑的亡命徒,每个嘴唇都轻声说

他来这儿为了办事

用他腰上的大铁枪

这是蛮荒西部金斯敦的枪手故事。这个西部需要戴白帽子的英雄和戴黑帽子的反派,但事实上,贫民窟智慧更接近保罗·麦卡特尼对平克·弗洛伊德《月之暗面》的评论。那是彻底的黑暗。每个受苦人都是没有住屋的牛仔,每条街道都有歌曲里用鲜血书写的枪战。在西金斯敦待一天,你会觉得顶尖粗胚自称乔西·威尔斯完全合乎情理。不仅仅因为藐视法律。它抓住了神话精髓并据为己有,就像雷鬼歌手在旧曲目上叠加新歌词。假如说西部需要OK牧场,那么OK牧场也会需要道奇城。金斯敦,尸体时而像苍蝇般乱飞的金斯敦,实在符合这个描述。据说下城区过于无法无天,总理好些年没去过比十字街更远的地方,连那个路口都是供人抢夺的肥肉。因为你看啊,一旦白人和教养良好的总理说到民主社会主义,几天之内你就会看见身穿西装自称史密斯的美国佬蜂拥而至。连我都能闻到冷战的气味,导弹危机都无法和这儿相提并论。本地人要么乘飞机跑路,要么被杀。无论如何所有人都在他妈的逃离道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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