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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比美妙的痛苦(出书版)》作者:[美]约翰·格林/译者:卢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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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中的女孩海蓁,爱上了同病相怜的男孩奥古斯塔斯,死神的身影伴随着青春的曼妙,两个年轻人在让人羞赧的生理折磨和情感考验中互相依偎。海蓁想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完成荷兰之旅,男孩忍着病痛,帮她完成了心愿,就告别了这个世界,在有限的日子里给了女孩永远的爱。女孩读着男孩留下的信,凄然泪下……苦难中两颗纯洁心灵的抚慰,残酷中青春之花的绽放,作品将爱情与死亡写得如此平实而奇异,催人泪下,在洗涤人类情感的同时,让人体味生命和爱情的美妙与痛苦。
序
潮水冲刷过来,荷兰郁金香老爹面朝大海:“它融合而交汇,荼毒且蛊害,它隐匿,却又揭露。——瞧瞧它,起起落落,上下奔涌,把一切都带走。”
“你说的是什么?”安娜问。
“水。”荷兰人说,“哦,还有时间。”
——彼得•范•豪滕《无比美妙的痛苦》
1
我人生第十七个年头的暮冬,妈妈认定我得了抑郁症。主要依据是:我很少出门,大量时间在床上度过,同一本书翻来覆去读了千百遍,不怎么吃饭,还有,把相当一部分充裕的自由时光用来思考死亡。
不管你什么时候看到关于癌症的宣传册或者网站什么的,他们总是把抑郁列为癌症的副作用之一。可是,实际上,抑郁并不是癌症的副作用。抑郁是死亡的副作用。(癌症也是死亡的副作用。说真的,几乎一切都是。)可我妈觉得我需要治疗,于是她带我去见我的私人医生吉姆,他同意我妈的看法:我千真万确地完全浸没在令人恐惧的临床抑郁症中动弹不得,所以我的药物治疗方案需要调整,还有,我应该参加互助小组,每周一次。
这个互助小组由患有肿瘤引发的各种疾病的不同角色轮番上阵,倾情出演。为什么是轮番上阵?死亡的副作用。
自然,这个互助小组的气氛压抑得像鬼一样。每个星期三,大家在一座新教圣公会教堂的地下室见面,那教堂的形状像个十字架,墙是石头砌的。我们在“十字架”正中心围坐成一圈,也就是坐在构成十字架的两根木头交会的地方,耶稣的心脏所在。
我注意到这一点是因为,帕特里克在每次见鬼的聚会时都大谈耶稣之心,大谈特谈我们这些青少年癌症幸存者正不偏不倚地坐在耶稣基督神圣庄严的心里什么的,真能扯。帕特里克是互助小组的组长,也是这里唯一一个超过十八岁的人。
好吧,我主的心里正在上演这样的一幕:我们六七个或十来个孩子,走进来或者坐着轮椅进来,在年头久远的各色饼干和柠檬汽水旁边稍作停留,然后围成一个“信心圈”坐下来,听帕特里克第一千次讲述他那闻者伤心见者流泪的人生故事——他如何得了睾丸癌,他们觉得他必死无疑,可他没死,而是坐在这儿,坐在全美排名第一百三十七的城市里一座教堂的地下室里:长大成人,离了婚,沉迷于电脑游戏,几乎没有朋友,全靠自己得癌的励志故事勉强糊口,艰难地朝着一个丝毫无益于其职业前景的硕士学位目标努力,跟我们所有人一样,等着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给他一个痛快——嗟夫!他多年之前剑下逃生,癌症夺走了他的两个蛋蛋,但饶了他一条命——多么慷慨善良的人才会把这称为人生。
而你们也有可能幸运若斯!
然后我们一一自我介绍:名字,年龄,病情。还有今天过得怎么样。轮到我的时候我会说,我是海蓁 [1] ,十六岁。原发性甲状腺癌,但已转移到肺部,有显著且长久的卫星灶。今天过得还行。
等一圈人都介绍完,帕特里克总要问有没有人想要倾诉、交流。然后一轮无聊的所谓互助就开始了:每个人都谈到与疾病搏斗啦战争啦胜利啦肿瘤缩小啦扫描啦。公平地说一句,帕特里克也允许我们讨论死亡。但这里大多数人还不至于很快死去;大部分人会活到长大成人,像帕特里克一样。
(这意味着,竞争相当激烈,每个人都想获胜,不仅打败癌症本身,同时还要打败这个房间里的其他人。你看,我明白这很不合逻辑,但当他们告诉你,你的五年生存率,比方说吧,是百分之二十,这时你的数学头脑就开始运转,算出那相当于每五个人里有一个……于是你环视左右,心想:我必须得比这里四个家伙活得长。任何健康人都会这么想吧。)
这个互助小组唯一的吸引人之处是一个名叫艾萨克的男孩子,长脸,瘦骨伶仃,金色的直发遮住一只眼睛。
他的眼睛就是问题所在。他得了一种离奇得近乎荒谬的眼癌,很小的时候就被摘除了一只眼睛,现在他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这眼镜使得他的双眼(一只真的,一只玻璃的)巨大得超乎自然,就好像他的整个脑袋上基本只剩下了这一只假眼和一只真眼,它们一起瞪着你看。艾萨克在小组里倾诉的次数极少,从他的话里我大致得知,他剩下的那只眼睛癌症复发了,有可能致命。
艾萨克和我几乎完全通过叹气声交流。每次有人讨论起抗癌饮食或者用鼻子吸入碾碎的鱼翅粉末之类的话题,艾萨克就会瞟我一眼,轻轻地叹口气;我则微不可察地摇摇头,吐出一声叹息作为回答。
如你所见,互助小组烂透了。去了几个礼拜后,我一想起这事儿就要抓狂。事实上,认识奥古斯塔斯·沃特斯的那个星期三,我使出了浑身解数想逃避去互助小组,那时我正和妈妈一起坐在沙发上,看前一季的《全美超模大赛》。十二小时的超长连播,正播到第三段。诚然,我已经看过一遍了,可这无关紧要。
“我拒绝参加互助小组。”
“抑郁的症状之一就是对积极的活动不感兴趣。”
“求你啦,就让我看《全美超模大赛》吧。那也是活动。”
“电视是消极活动。”
“呃,妈,求求你。”
“海蓁,你都十几岁了,不是小孩了。你需要交朋友,走出家门,过你自己的生活。”
“如果你想让我像个青少年的样儿,就别打发我去互助小组。给我办个假身份证,我就能去夜总会,喝伏特加搞大麻。”
“大麻才不说‘搞’,菜鸟。”
“瞧,你要是给我弄个假身份证,这种事我就会知道了。”
“你必须去互助小组。”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海蓁,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听了这话,我默默闭上嘴,尽管我实在看不出参加互助小组能跟“生活”扯上什么关系。话虽如此,我还是同意去了——当然,讨价还价争来了一点儿权利:让妈妈帮我录下错过的那一集半《全美超模大赛》。
我曾经允许仅受过区区一年半研究生教育的护士用名字稀奇古怪的化学药剂来戕害我,这会儿我愿意去参加互助小组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我想让父母开心。这世上只有一桩事情比十六岁就得癌挂掉更糟:眼看着自己的孩子得癌挂掉。
四点五十六分,妈妈把车开进教堂后面的环形车道,我装模作样地摆弄了一会儿我的氧气瓶,其实只是为了打发时间。
“要我帮你搬吗?”
“不用,没事。”我说。圆筒状的绿色氧气瓶只有几磅重,我还有个轻便的不锈钢小车用来放氧气瓶,走的时候可以拖在身后。这个设备通过一根导管每分钟向我输送两升氧气,导管是透明的,在我脖子下方分开两股,绕过耳后,然后绕回来,插到鼻孔里。这套奇妙的小玩意儿必不可少,因为我的肺本职工作做得很烂。
我下了车,妈妈说:“我爱你。”
“我也是,妈。六点见。”
“交些朋友!”我走开的时候,她从摇下来的车窗里冲我说。
我不想坐电梯,因为在互助小组里,坐电梯是一种带有“最后的日子”意味的行为,所以我走楼梯下去了。我抓了块饼干,往纸杯里倒了点柠檬水,然后转过身。
一个男孩正盯着我看。
我相当肯定我从来没见过他。他颀长匀称、身材矫健,衬得他坐的小学生塑料椅像玩具一样。红褐色的直发,很短。他看起来跟我差不多大,也许比我大一岁,用一种显得气焰嚣张的别扭姿势坐在那儿,尾椎骨抵着椅子边,一只手抄在深色牛仔裤的口袋里。
我掉转目光,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上的万般不足。我的旧牛仔裤,以前还算紧身,现在已经松垮变形,在奇怪的部位鼓了起来;黄色T恤上印着我早就不喜欢了的乐队。还有头发:我留着那种发尾往里卷的娃娃头,可我甚至都懒得,呃,梳一下。更要命的是,我的脸颊圆鼓鼓的,像花栗鼠一样——那是治疗的副作用。我看起来像是个比例正常的人,却长着个大气球脑袋。更别提脚踝了,它肿得跟腿肚子一般,曲线全无。尽管如此——我偷偷瞟了他一眼,他的目光却还定在我身上。
我突然明白了人们为什么总说“目光接触”。
我走到圈子里,在艾萨克身边坐下,与那个男孩隔开两个座位。我又瞟了一眼。他还在看着我。
瞧,让我直说了吧:他很帅。如果是不那么帅的男孩不依不饶地盯着你看个没完,往好了说吧,算是尴尬,往坏了说,简直是人身侵犯。但英俊帅气的男孩……唉。
我拿出手机,按了一下,让屏幕显示出时间。四点五十九分。圈子坐满了,一群十二到十八岁的倒霉蛋,然后帕特里克让我们开始念《宁静祷文》:愿上帝赐予我宁静,去接受我无法改变的事物;赐予我勇气,去改变我能改变的;赐予我智慧,去让我分辨这两者的不同。 那小子仍然盯着我看,我觉得有点儿脸红了。
最后,我决定,最佳策略是回盯他。说到底,盯人行业又没有被男生垄断。于是,在帕特里克第一千次感激涕零地谈及他的失蛋人生时,我对那小子审视了一番,很快,一场互盯竞赛就开始了。过了一会儿,那小子笑了起来,他的蓝眼睛终于转向了别的地方。当他再次向我看过来时,我挑起一边眉毛回答他:我赢啦。
他耸耸肩。帕特里克滔滔不绝,最后终于到了自我介绍的时间。“艾萨克,也许你今天想第一个发言。我知道你面临着一段艰难时光。”
“好吧。”艾萨克说,“我叫艾萨克,十七岁。那个,好像过几个礼拜就要做手术了。然后我就会失明。我不想抱怨什么,因为我知道很多像我这样的人的结局比我要糟得多。不过,唉,我是说,失明这事儿还是太糟心。不过,我女朋友对我的帮助很大。还有朋友们,比如奥古斯塔斯。”他对那个男孩点头示意,好吧,现在这家伙有名字了。“所以,呃,”艾萨克继续讲,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双手十指交叉,像印第安帐篷“梯皮”顶上戳出来的树干尖儿,“其实你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你有我们呢,艾萨克。”帕特里克说,“大伙儿一起说,让艾萨克听听。”于是我们所有人都用单调的声音齐声诵道:“你有我们呢,艾萨克。”
下一个是麦克尔。他十二岁,患了白血病,一直有白血病。他还不错。(也许他只是这么说而已,他是坐电梯下来的。)
丽达十六岁,长得很漂亮,足以成为英俊男孩眼神追逐的尤物。她是互助小组的常客,得过阑尾癌,正在漫长的康复期中。我以前压根不知道还有这种癌。她说她感觉“强壮有力”,自从我参加互助小组以来,她每次都这么说。给我涓涓注入氧气的导管末端弄得我鼻孔发痒,在我听来,她这话无异于夸耀。
另外五个人说完后,终于轮到他了。他微微一笑,声音低沉,仿佛有烟雾笼罩,而且性感得要命。“我叫奥古斯塔斯·沃特斯,”他说,“十七岁。我一年半之前得过轻微的骨肉瘤,不过今天我是陪艾萨克来的。”
“你感觉怎么样?”帕特里克问。
“哦,棒极了。”奥古斯塔斯·沃特斯扬起一边嘴角,微笑了一下,“就像坐在一辆一直往上的过山车上,朋友们。”
到我了,我说:“我叫海蓁,十六岁。患甲状腺癌,有点肺转移。我还行。”
时间飞速推进:与病魔的斗争被详加描述;在注定要失败的战争中,几次战役暂时取胜;希望从未放弃;家人得到歌颂,也遭到谴责;大家众口一词,朋友们就是不明白;热泪倾洒;慰藉予取予求。奥古斯塔斯·沃特斯和我两个人都没有再开口,直到帕特里克说:“奥古斯塔斯,也许你愿意和大家交流一下你所害怕的事。”
“我害怕的事?”
“没错。”
“我害怕被遗忘。”他毫不迟疑地说,“我害怕被遗忘,就像寓言里的盲人害怕黑暗一样。”
“言之过早吧。”艾萨克说着,咧嘴一笑。
“我是不是太无情了?”奥古斯塔斯问,“我有时候对其他人的感受相当迟钝。”
艾萨克大笑起来,但帕特里克举起一根手指来制止他,说:“奥古斯塔斯,拜托,让我们回到你的话题上来,你的战斗。你说你害怕被遗忘?”
“是的。”奥古斯塔斯说。
帕特里克似乎有些困惑。“有没有,呃,有没有谁想谈谈这个?”
我三年没有正经上学了。爸妈是我最好的两个朋友,第三个最好的朋友是一本书的作者,他压根儿不知道我的存在。我是个相当害羞的人——不是爱举手的类型。
不过,这一次,我决定开口说话。我稍微抬了抬手,帕特里克喜形于色,立即说:“海蓁!”我敢肯定,他觉得我终于敞开心怀,成了互助小组的一分子。
我望着奥古斯塔斯·沃特斯,他也回望着我。你几乎可以看穿他的眼睛,那么蓝。“总会有一天,”我说,“我们所有人都死了,我们所有人。总会有一天,整个人类,不会有一个人留下来,记住任何人的存在,记住人类所做过的任何事情。不会有人留下来记得亚里士多德或者克里奥佩特拉,更别说是你了。我们所做的一切,我们建造的写下的思考的发现的都会被忘记,而所有这些——”,我朝周遭做了个手势,“到头来终归全是徒劳。也许那一天很快就会来临,也许还有亿万年之遥,但即使我们能逃过太阳的坍缩,也不可能永远活下去。有机体产生最初的意识之前,时间就已经存在;意识消亡之后,时间依然长存。人类无法避免、注定要被遗忘,如果这命运令你忧虑,我奉劝你把它置之脑后,不要理会。不是吗?其他每个人都是这么做的。”
教我这番话的,是上述我那位名列第三的好朋友彼得·范·豪滕,他是一位离群索居的作家,《无比美妙的痛苦》一书的作者。这本书是我所拥有的最接近《圣经》的东西,彼得·范·豪滕是我所见过的唯一一个似乎(a)理解死亡是怎么一回事,而又(b)没有真正死过的人。
我说完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我看到一个微笑在奥古斯塔斯脸上慢慢展开——不是他先前盯着我看的时候刻意耍帅的那种扬起一边嘴角的微笑,而是真正的微笑,大得脸上都挂不住了。“好家伙,”奥古斯塔斯悄声说,“你可真是与众不同。”
接下来的互助时间,我们俩谁也没说一句话。结束的时候,我们都得手拉手,帕特里克带着我们念诵祷文:“我主耶稣基督,我们作为癌症幸存者聚集在此,在你心里,实实在在地在你心里。你了解我们,只有你了解我们如同我们了解自己。你引领我们走过人生,通过最后的审判时刻,到达光明。让我们为艾萨克的眼祈祷,为麦克尔和杰米的血祈祷,为奥古斯塔斯的骨祈祷,为海蓁的肺祈祷,为詹姆斯的喉祈祷。我们祈祷,愿你治愈我们,愿我们感觉到你的大爱,感觉到你所赐的出人意料的平安。让我们在内心深处记住那些曾相知相爱的人,他们已经回到你的怀抱:玛丽亚,凯德,约瑟夫,海利,艾比盖尔,安吉丽娜,泰勒,加布里埃尔……”
名单很长。这个世界挤满了太多死人。帕特里克单调的声音没完没了地继续下去,他看着一张纸一一念出名字,因为太长了,没法全记住。我闭着眼睛,努力让自己潜心祈祷,可总是禁不住开小差,想象着我的名字出现在名单上的那一天,列在那么长的名单的末尾,念到那儿的时候一定已经没有人听了。
等帕特里克念完,我们齐声喊出一句愚蠢的口号——“享受最好的生活,就在今天!”——就完事了。奥古斯塔斯·沃特斯用手一撑椅子,跳了起来,向我走来。他的步子也往一边歪,跟他的微笑一样。他高耸在我面前,不过还好,保持了点距离,我不用伸长脖子去迎上他的目光。“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海蓁。”
“不,你的全名。”
“呃,海蓁·格蕾丝·兰卡斯特。”
他正要开口说点别的,艾萨克走了过来。“等等。”奥古斯塔斯举起一根手指对我说,然后转向艾萨克,“这可比原先以为的还要差劲啊。”
“我告诉过你这活动索然无味。”
“那你干吗还费事来呢?”
“不知道。多少有点儿作用?”
奥古斯塔斯凑近艾萨克,以为这样我就听不到了:“她每次都来吗?”我听不见艾萨克作何评论,但奥古斯塔斯答道:“同感。”他两手扣住艾萨克的肩膀,离开他半步:“跟海蓁讲讲去看门诊的事儿。”
艾萨克伸出一只手撑在放零食的桌子上,用他的巨眼对准我:“那个,我今天早上去门诊了,我跟外科医生说,我宁愿变聋也不想瞎。他说:‘这两者不能互换啊。’我说,‘嗯,我知道不能互换。我只是说如果我有选择的话,我宁可当聋子也不想当瞎子,当然我知道我没的选。’然后他说:‘哎,好消息是,你不会聋的。’然后我说:‘谢谢您跟我解释我的眼癌不会把我变成聋子。您这样才华横溢的医学巨人屈尊亲自为我开刀,我觉得我真是太幸运了。’”
“听起来这位真是个人生赢家,”我说,“就为了认识一下这号人物,我也得想办法弄个眼癌得得。”
“祝你成功。好啦,我得走了,莫妮卡在等我。趁我还看得见,我得多看看她。”
“明天一起玩《以暴制暴》?”奥古斯塔斯问。
“当然。”艾萨克转过身跑到楼梯口,一步跨两级地上去了。
奥古斯塔斯·沃特斯转身看着我。“实实在在。”他说。
“实实在在?”我不明其意。
“我们实实在在地在耶稣心里,”他说,“我以为我们在教堂地下室里,但其实我们是在耶稣的心里。”
“应该有人告诉耶稣一声,”我说,“我是说,可能会有危险的,把一帮患癌症的孩子装在心里。”
“我会亲口告诉他的,”奥古斯塔斯说,“不过很不幸,我实实在在地困在他的心脏里面了,所以,他没办法听到我说话。”我笑起来。他摇摇头,盯着我看。
“怎么了?”我问。
“没什么。”他说。
“你干吗那样看着我?”
奥古斯塔斯露出一丝浅笑。“因为你很美。我喜欢看长得美的人,而且不久之前我刚下定决心,不委屈自己放弃生活中那些简单的愉悦。”接下来是一段短得令人尴尬的沉默。奥古斯塔斯不屈不挠地继续下去:“我是说,尤其是考虑到,你刚才如此动听地指出,这一切都终将归于遗忘。”
我以近乎咳嗽的方式有点像讥笑又像叹息似的吐出一口气,然后说:“我可不美——”
“你就像‘90后’版本的娜塔莉·波特曼,像《V字仇杀队》里的娜塔莉·波特曼。”
“没看过。”我说。
“真的?”他问,“她是个头发像精灵一样、讨厌权威的迷人女孩,明明知道不被允许却情不自禁地爱上了一个身陷困境的男孩。这简直是你的自传,在我看来。”
他话里有话,每个字都在调情。老实说,他让我有点儿动情了。我以前还从不知道自己真会对哪个男孩动情——至少,在现实生活里不会。
一个更年轻的女孩从我们身边走过。“你好吗,艾丽莎?”他问。对方微微一笑,含糊地答道:“嗨,奥古斯塔斯。”“纪念医院的。”他向我解释。纪念医院是一所大的研究型医院。“你去哪家医院?”
“儿童医院。”我答道,声音比我预料中的要小。他点点头。谈话似乎结束了。“那个……”我边说边向“实实在在的耶稣之心”楼梯出口方向略一颔首,把氧气瓶推车倾斜一点,让一边轮子着地,然后迈开脚步。他跛着脚跟在我身边。“那么,也许,我们下次见了?”我问。
“你真应该看看,”他说,“《V字仇杀队》,我是指。”
“好,”我说,“我会找来看的。”
“不,跟我一起看。来我家。”他说,“现在就来。”
我停下脚步。“我几乎还不认识你呢,奥古斯塔斯·沃特斯。你可能是个斧头杀人狂。”
他点点头:“有道理,海蓁·格蕾丝。”他从我身边走过,绿色的针织POLO衫裹着坚实的肩膀,后背挺直,步伐稳定而自信,脚步轻快,只是稍微有点儿向右偏,我敢肯定他的右腿是义肢。骨肉瘤有时候要拿走你的一条胳膊腿才饶过你。之后,如果它喜欢你,就会把其余的也拿走。
我跟着他走上楼梯,往上走得缓慢,几乎败下阵来,因为爬楼梯并非敝肺擅长的专业领域。
随后,我们走出了“耶稣之心”,来到停车场。春天的空气清冷得恰到好处,傍晚的幽光中有一种创伤的意味,近乎神圣。 [2]
妈妈还没来,这很不寻常,因为妈妈几乎每次都会先到,在这儿等着我。我环顾四周,看到一个身材高挑、体态婀娜、深褐色头发的女孩把艾萨克按在石墙上,相当凶猛地吻着他。他们离我太近,以至于我都能听到他们的嘴贴在一起发出的奇怪声响,我还听到艾萨克说:“永远。”而那个女孩也回应道:“永远。”
奥古斯塔斯不知何时站到了我身边,悄声说:“他们俩都是掌上电脑的忠实拥趸。”
“那‘永远’是怎么回事?”啧啧之声愈发激烈。
“永远是他们的暗语。他们会‘永远’彼此相爱,诸如此类。据我保守估计,去年这两个人用短信互相发‘永远’这个词发了四百万次。”
又有几辆车开过,麦克尔和艾丽莎走了。现在只剩奥古斯塔斯和我了,我们俩观赏着艾萨克和莫妮卡,这一对儿行动飞速,好像丝毫没有觉察到他们背靠着的是做礼拜的神圣之地。男孩的手从衬衫外面摸上女孩的胸部,毛手毛脚,手掌不动,但五指到处乱摸。我怀疑这感觉好不到哪儿去。看起来不像什么让人享受的事,但我决定原谅艾萨克,因为他就快失明了。感官若饥渴难耐,应当得到餍足。
“想想看,最后一次驾车去医院,”我悄声说,“最后一次开车。”
奥古斯塔斯看也不看我地说:“你把气氛都破坏了,海蓁·格蕾丝,我正在观察年轻的恋情呢,瞧那光彩夺目的青涩笨拙。”
“我想他把他女朋友的胸都弄疼了。”
“是啊,很难确定他到底是想挑逗她还是想给她做乳腺检查。”然后,奥古斯塔斯伸手到口袋里,竟然掏出一包烟。他动作熟练地打开盒盖,将一根烟叼到嘴上。
“你来真的吗?”我问,“你觉得这样很酷?哦,天哪,你刚毁了整件事。”
“什么整件事?”他转身看着我问。没点燃的烟悬在他没有笑意的那边嘴角。
“一个不无魅力也非愚钝总之在任何方面都不无可取之处的男孩,盯着我看然后指出‘实在’的错误用法然后把我比作女明星然后请我去他家看电影的整件事。可是当然了,总会有致命弱点,而你的致命弱点就是,哦,我的天,尽管得过该死的癌症,你还会花钱去换取得另一种癌症的机会!哦,我的上帝!让我非常肯定地告诉你,没法呼吸是什么感觉?烂透了!彻头彻尾令人失望。”
“致命弱点?”他问。那根烟还叼在嘴上,这让他下颌紧绷。他的下颌轮廓迷人得要命,真不幸。
“希腊悲剧中导致英雄人物毁灭的致命缺陷。”我解释完,转身走开,往马路牙子上走去,把奥古斯塔斯·沃特斯扔在身后,随后我听到街上有一辆车开了过来。那是妈妈。她一定是特意等着我,呃,结交朋友什么的。
我感觉到一种奇怪的失望混杂着愤怒在我胸中翻腾,我甚至都不知道这种感情是什么,真的,我只知道它就快从我胸中喷涌而出,我想扇奥古斯塔斯·沃特斯一耳光,还想把我的肺和他那本职工作做得不烂的肺对换。我穿着匡威帆布鞋,踩在马路牙子最边缘,氧气瓶小车像绊脚石一样拖在身边,就在妈妈停下车的时候,我感觉到有一只手抓住了我的手。
我甩开了他的手,转过身来看着他。妈妈这时已经把车停到人行道边。
“烟只有点着了,才会杀死你。”他说,“我从来没有点着过一支烟。这是个隐喻,明白吗?你把致命的东西就放在唇齿之间,但不给它杀戮的力量。”
“是个隐喻?”我半信半疑地说。妈妈让车的引擎空转着。
“这是个隐喻。”他重复道。
“你选择自己的行为,是依据这行为能否在隐喻上唤起共鸣……”我说。
“哦,没错。”他微笑起来,灿烂的、傻乎乎的、真正的微笑,“我是隐喻的铁杆拥趸,海蓁·格蕾丝。”
我转向车,敲敲车窗。车窗摇了下来。“我要和奥古斯塔斯·沃特斯去看个电影,”我说,“麻烦帮我把后面几集《美国超模大赛》录下来。”
* * *
[1] 原名Hazel,音译为海蓁,取“蓁”字“草木茂盛、生机勃勃”之意;同时英文中“hazel”一词也有榛树、榛子之意。
[2] 此处作者故意模仿了艾米莉·狄金森的诗《有一种斜落下来的幽光》中的用词。“无比美妙的痛苦”也出自这首诗。
2
奥古斯塔斯·沃特斯开车开得很惊悚。不管是停车还是发动,都伴随着一下猛颠。每次他一踩刹车,我要不是被这辆丰田SUV的安全带绑着,都能飞起来;而每次他一轰油门,我就往后跌去,几乎听见自己脖子啪的一声响。本来我路上应该紧张的——鉴于我坐在一个陌生男孩的车里去他家,而且非常清楚如果有什么不愉快的进展,我的废物肺会让我难于招架——可他的开车技术烂得如此惊人,害得我什么别的事也想不起来了。
我们在这种前仰后合的沉默中开了大约一英里,然后奥古斯塔斯说:“我考驾照考了三次都没考过。”
“真的吗?”
他笑起来,点点头。“嗳,我的假腿兄使不上力,又学不会用左脚踩油门开车。我的医生都说大部分截肢的人也能开车,没问题,可是……嗯,我不行。反正,我第四次去考试的时候,情况跟现在差不多。”我们前方半英里处亮起了红灯,奥古斯塔斯猛踩刹车,把我抛了起来,迎接我的是安全带的三角形拥抱。“抱歉,我向上帝发誓我已经尽力开得温柔些了。对了,后来,反正吧,考试结束的时候,我觉得我绝对又没考过,可是教练说:‘你开得让人不太舒服,但技术上来讲是安全的。’”
“我可不确定持相同意见。”我说,“我怀疑这是癌症福利。”“癌症福利”是那些普通孩子没有但患癌症的孩子能得到的小小特权:体育明星签名的篮球啦,迟交作业也可以啦,考不过也能发驾照啦什么的。
“哦。”他说。红灯转绿了,我赶紧支撑好自己。奥古斯塔斯猛地轰了下油门。
“你知道嘛,有一种用手控制的驾车系统,专门给腿出问题的人用的。”我指出。
“嗯。”他说,“也许某天吧。”他叹了口气,那声叹息让我不禁怀疑他对于“某天”的存在是否真有信心。我知道骨肉瘤的治愈率是很高的,可谁又知道呢。
要了解一个癌症病人大致预期的生存率有许多方式,不必非得直截了当地问出口。我用了一个经典问题:“那么,你还在上学吗?”一般来讲,如果父母觉得你快挂了,他们就不会再让你去学校上学了。
“嗯,”他说,“我在北部中央高中。不过休学了一年,现在上高二。你呢?”
我考虑是否撒个谎。毕竟,没人喜欢尸体。但最后我还是老实说了:“没上。三年前爸妈让我退学了。”
“三年?”他大吃一惊。
我大致向奥古斯塔斯描述了一下发生在我身上的奇迹:我十三岁时被确诊为甲状腺癌,第四期。(我没告诉他的是,得到这个诊断的时间是我月经初潮后三个月。这就好像在说:祝贺你成为女人!现在好去死了。)医生告诉我们:没救了。
我做了个叫作“根治性颈部清除术”的手术,手术几乎和名字一样令人振奋。接着是放疗。然后,他们针对我的肺部肿瘤试验了一些化学药物,肿瘤缩小了,可后来又长大了。那时候我十四岁了。我的肺开始积满水。我当时看起来命在旦夕——双手双脚都像吹气球一样肿起来,皮肤开裂,嘴唇永远是紫的。医生给我用了一种药,让我不至于被自己无法呼吸这个事实吓死,于是这种药大剂量地通过一根PICC中心导管注入我的身体,此外还有十几种别的药。可即便如此,我还是有一种快要淹死的感觉,这非常令人不快,特别是这种状况持续了好几个月。最后,我还是因为肺炎进了重症监护室(ICU),妈妈跪在我床边说:“你准备好了吗,宝贝?”然后我说我准备好了,然后爸爸不停地对我说他爱我,他的声音都变了,支离破碎。我也一直跟他说我也爱他,我们都手拉着手,我喘不上气来,我的肺绝望地倒抽着气,逼迫我从床上起来,寻找一个可以供给它空气的姿势,我被它的绝望弄得很窘迫,很反感——它为什么就不肯放弃?我还记得妈妈对我说没事,我没事了,我会没事的,爸爸费了那么大的劲忍住呜咽,可他还是经常忍不住,他呜咽起来就像一场地震。我还记得我希望自己再也不要醒来。
每个人都觉得我死定了,可我的癌症医生玛丽亚想法子把我肺里的液体弄出来了点,随后,很快,给我治疗肺炎的抗生素开始起作用了。
我苏醒之后不久,就加入了一个实验药物的临床试用,在“癌症法尼亚共和国”有很多这样的临床实验,以“零疗效”著称。那种药叫作法兰昔弗,是一种附着在癌细胞上阻止其生长的小分子药物,在大约百分之七十的患者身上不起作用,但在我身上起作用了。肿瘤缩小了。
而且没有复发。万岁,法兰昔弗!在过去十八个月中,我的肿瘤基本上没有长大,于是我的肺,尽管本职工作做得不好,但可以想象,它还能苟延残喘,独立工作,只需要吸氧和每日服用法兰昔弗。
诚然,发生在我身上的癌症奇迹充其量不过能给我买来多一点时间(我还不知道这“一点”是多大一点),但是,当我跟奥古斯塔斯·沃特斯讲的时候,我努力描绘出一幅玫瑰色的图画,并尽量渲染这奇迹的神奇之光。
“那么说你现在该回去上学了。”他说。
“事实上,回不去了,”我解释说,“因为我已经拿到高中毕业文凭了。所以我现在在MCC上课。”MCC是我们那儿的社区大学。
“大学女生,”他点点头说,“难怪笼罩着成熟老练的光环。”他对我得意地坏坏一笑。我开玩笑地推了他的胳膊一把,能感觉到皮肤下面的肌肉,紧实,不可思议。
随着车轮的一声尖叫,我们拐进一个八英尺高的拉毛灰泥墙围起来的住宅小区。他家的房子是左首第一栋,殖民风格两层小楼。我们一个急刹,停在了车道上。
我跟着他走进他家,进门处挂着一块木匾,用草体字母雕刻着这样一句话:“家,心之所在”,随后我发现整座房子里处处装点着这样的警句。衣帽架上方一幅图画写道:“好朋友不易找到,更难忘怀”;仿古装修的客厅里,一个刺绣枕头上一句话写得深情款款:“艰难时世铸真情”。奥古斯塔斯发现我在看,解释说:“我父母管这个叫‘精神鼓舞’,家里到处都是。”
他的爸爸妈妈叫他格斯。他们正在厨房做墨西哥辣椒肉馅玉米卷饼(水槽旁边一块彩色玻璃上用泡泡字体写着:“家是永恒”)。他妈妈往玉米饼皮里放鸡肉,然后他爸爸把它卷起来,放进大玻璃盘。他们对我的到来似乎并不太惊讶,这很说得过去:奥古斯塔斯的确令我感觉自己特别,并不一定代表我真的那么特别。也许他每天晚上都带一个不同的姑娘回家,给她放电影看,趁机上下其手。
“这是海蓁·格蕾丝。”他跟父母介绍我。
“叫我海蓁就好。”我说。
“你好吗,海蓁?”格斯爸爸问。他很高——几乎跟格斯一样高,而且瘦骨嶙峋,到了父母这把年纪的人很少这么瘦。
“挺好。”我说。
“艾萨克的互助小组怎么样?”
“简直不可思议。”格斯说。
“你总是那么扫兴。”他妈妈说,“海蓁,你在互助小组过得愉快吗?”
我迟疑了一秒,使劲考虑我的回答应该瞄准奥古斯塔斯的喜好还是讨他父母欢心。最后我说:“他们绝大部分人真的都很好。”
“可不就是嘛,我们在纪念医院为格斯的治疗焦头烂额的那段时间,那些病友家庭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他爸爸说,“每个人都那么善良,而且坚强。在最黑暗的日子里,天主会把最好的人送到你身边。”
“快,给我抱枕和针线,这句话绝对需要记下来,当作‘精神鼓舞’。”奥古斯塔斯说。他爸爸看起来有点儿不高兴,但格斯随后用一只长胳膊搂住他爸爸的脖子说:“我开玩笑的,爸。我喜欢那些怪里怪气的精神鼓舞,真的喜欢。我只是不想承认,因为我是叛逆少年嘛。”他爸爸对这番话报以白眼。
“我希望你会留下来吃晚餐,好吗?”他妈妈问。她小小的个子,有着一头深褐色头发,稍微有点儿紧张畏缩的模样。
“可以吧,”我说,“我十点之前回家就行。哦,还有,我不吃,呃,不吃肉。”
“没问题,我们可以做一些蔬菜的。”她说。
“动物太可爱了,不忍心?”格斯问。
“我想要尽量减少因我而死的生命数量。”我说。
格斯张开嘴想说什么,但又停下了。
他妈妈填补了沉默的空白:“哎,我觉得那很棒。”
他们跟我聊了一会儿,说他们做的玉米卷饼是“不容错过”的“著名沃记玉米卷饼”,以及格斯的宵禁时间也是十点,还有他们对任何给孩子的宵禁不设在十点的人都怀有发自内心的不信任,还聊了我是否上学的事——“她是大学生。”奥古斯塔斯插嘴说——还聊了今天的天气,说三月有这样的天气实在是太美妙了,以及春天万物萌生,等等等等,但他们就是一次也没问起我的氧气瓶或我得了什么病。这很古怪,但也很棒。然后奥古斯塔斯说:“海蓁和我要去看《V字仇杀队》了,让她瞧瞧她在电影界的另一个自己,二十一世纪初的娜塔莉·波特曼。”
“去吧,客厅的电视尽管使用。”他爸爸欢快地说。
“我觉得我们还是想去地下室看。”奥古斯塔斯说。
他爸爸哈哈大笑:“勇气可嘉,不过还是在客厅看吧。”
“可是我想带海蓁·格蕾丝去看看地下室。”奥古斯塔斯说。
“叫我海蓁就好。”我再次强调。
“那么先带‘海蓁就好’去看地下室,”他爸爸说,“然后回楼上来,在客厅看你们的电影。”
奥古斯塔斯不满地鼓起腮帮子,单腿站住,腰身一拧,义肢往前送了一步。“好啦!”他嘟哝道。
我跟着他沿铺着地毯的台阶而下,来到一间巨大的地下卧室。墙上一溜高度刚好和我视线平齐的架子环绕整个房间,被各种和篮球有关的纪念品塞得满满当当:几十座奖杯,都是塑料的小金人,他们朝着看不见的篮筐或跳起投篮,或运球,或带球上篮。还有好多明星签名的篮球和球鞋。
“我以前打篮球。”他解释说。
“你一定打得很好。”
“我打得不坏,但这些鞋和球都是癌症福利。”他走到电视跟前,那儿有巨大的一堆DVD和游戏碟,堆成金字塔模样。他弯下腰去,一把抓起《V字仇杀队》。“我就好像是那种典型的印第安纳州土生土长的白人小孩,”他说,“那时我正打算轰轰烈烈地复兴失传已久的中投绝技,然后,有一天,我正在练罚球,站在北部中央高中体育馆的罚球线上,拿着一球架的球练习。突然之间,我完全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煞有介事地将一个球形物体抛进一个环状物体。这似乎是我所可能做的最蠢的事。”
“我突然想起,以前见过小孩子把圆柱形的玩具塞进圆洞里,他们一旦弄明白怎么做,就一遍又一遍地乐此不疲,可以玩上好几个月,而篮球呢,基本上是同一种运动的有氧升级版。总之,好长一段时间,我就站在那儿一个又一个地投罚球,全投中了,一连八十个,是我的史上最好成绩。可我一边投,一边越来越觉得自己像个两岁的娃娃。然后,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跨栏运动员。你还好吗?”
他的床没铺,我在床角上坐了下来。倒不是有意让人浮想联翩什么的,只是我站得太久就会有点儿累。我在客厅里一直站着,后来又爬楼梯,下来后接着站,对我来说有点儿过量了,我可不想晕倒什么的。我有点像维多利亚时代的淑女,擅长晕倒。“我很好,”我说,“在听呢。跨栏运动员?”
“啊,跨栏运动员。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想他们跨栏跑的时候,要一个一个跳过这些毫无道理的、完全由人为设置的障碍物。我想,跨栏运动员可曾想过‘如果我们直接把栏架弄走,会更快到终点’?”
“这事发生在你确诊之前?”我问。
“对了,哦,还有那个呢。”他扬起一边唇角微微一笑,“带着存在性焦虑罚球的那天,正巧也是我双腿生涯的最后一天。他们给我排定截肢手术和真正给我动手术之间只隔了一个周末。关于艾萨克此刻的感受,我约略能了解一点。”
我点点头。我喜欢奥古斯塔斯·沃特斯。我真的,真的,真的喜欢他。我喜欢他的故事以别人结尾。我喜欢他的声音。我喜欢他怀着“存在性焦虑”投罚球。我喜欢他这个“迷人的歪嘴微笑系”的终身教授,何况他还同时受聘于“拥有令我皮肤更敏感的声音系”。我喜欢他有两个名字。我一直喜欢有两个名字的人,因为你可以自行选择用哪个名字叫他们:格斯还是奥古斯塔斯?我呢,一直就是一个名字:海蓁,一成不变的海蓁。
“你有兄弟姐妹吗?”我问。
“呃?”他似乎有点儿分神。
“你刚才说看小孩子玩玩具什么的。”
“哦,嗯,不是。那是我外甥,同父异母的姐姐的孩子。我两个姐姐比我大多了。她们都——爸,茱莉和玛莎多大了?”
“二十八!”
“她们都二十八了。住在芝加哥,都嫁得挺好,另一半是春风得意的大律师,要不就是银行家,我记不清了。你有兄弟姐妹吗?”
我摇摇头。“那么,说说你的事儿吧?”他一边问,一边在我旁边坐下,但保持了一段令人安心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