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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约翰·格林/译者:卢宁 当前章节:15622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4:44

“我已经跟你讲过我的事了。我确诊的时候——”

“不,不是你得癌的事。你自己的事。有何兴趣,平日的消遣,酷爱什么,怪异的小癖好,诸如此类。”

“哦。”我说。

“别告诉我你跟那些与疾病合为一体的人一样。那样的人我认识太多了,叫人灰心丧气。就好像说,癌症是增长型行业,是吧?能把人整个吞噬的行业。可是,你肯定没有提早举白旗吧。”

我不禁想到,也许我正是如此。我拼命琢磨着怎么向奥古斯塔斯·沃特斯推销我自己,哪些生活热情值得标榜,可是在接下来的一阵沉默中,我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是多么有趣的人。“我没什么特别之处。”

“这话我可不接受。想想你喜欢什么东西。随便什么,第一个出现在你脑子里的。”

“呃,看书吧?”

“你都看什么?”

“什么都看。恶俗的言情,矫揉造作的小说和诗。”

“你写诗吗?”

“不写。”

“你看看!”奥古斯塔斯几乎嚷嚷起来,“海蓁·格蕾丝,你是全美国青少年中唯一一个喜欢读诗却不写诗的,这说明了很多问题啊。你一定读了不少了不起的大部头吧,是吗?”

“也许吧。”

“最喜欢哪本?”

“呃……”我说。

我最喜欢的书,高居榜首的,是《无比美妙的痛苦》,可我不太乐意告诉别人。有时候,你读的某本书会让你充满一种怪异的宗教般的狂热,让你深信不疑地觉得,唯有全天下的活人都读过了这本书,面目全非的粉碎世界才能恢复原样。可也有别的书,像《无比美妙的痛苦》这样的,你甚至不想跟人提起,这些书是独一无二专属于你的私人珍藏,将这份钟情公之于众简直无异于背叛。

这本书甚至谈不上写得多么经典多么好,只是它的作者彼得·范·豪滕似乎对我有着诡异而超乎想象的深深理解。《无比美妙的痛苦》这本书是属于我的,就好像我的身体属于我,我的思想属于我一样。

话虽如此,可我还是告诉了奥古斯塔斯。“我最喜欢的书,很可能是《无比美妙的痛苦》。”我说。

“是写僵尸的吗?”他问。

“不是。”我说。

“暴风突击队 [1] ?”

我摇摇头。“不是那种。”

他微微一笑,向我保证:“我要去读这本里面没有暴风突击队、标题乏味的可怕的书。”我立刻觉得刚才好像不应该告诉他才对。奥古斯塔斯转了半圈,从床边桌子底下的一堆书里抓起一本平装书和一支笔,在扉页题词一般匆匆写了几笔,说:“作为回报,我别无所求,只希望你看看这本才华横溢、动人心弦的小说,是我最喜欢的游戏改编的。”他把书递给我,书名叫作《黎明的代价》,我笑着接了过来。接书的时候,我们的手不知怎么碰到了一起,然后他握住了我的手。“好凉。”他一根手指按住我苍白的手腕。

“准确地说是供氧不足。”我说。

“我喜欢听你说医学术语。”他说。他站起来,把我也拉起来,我们一直走到台阶上他才松开我的手。

我们坐在沙发上看电影,彼此相距几英寸。我做了一件彻头彻尾只有中学小女生才会做的事:把手放在沙发上我们俩之间大约等距离的中点,让他知道可以拉我的手。可是他没拉。看了一个小时之后,奥古斯塔斯的父母进来了,给我们端来了墨西哥玉米卷饼,我们在沙发上吃的,味道很不错。

电影讲的是一个充满英雄主义的家伙,戴着面具,最后为了娜塔莉·波特曼而英勇赴死,娜塔莉·波特曼在电影里真是无法无天,而且身材惹火,跟我这张圆鼓鼓的类固醇脸蛋毫无相似之处。

最后出演员表的时候,他说:“真不错,是不是?”

“不错。”我表示同意,但其实心里不同意。这部电影,怎么说呢,是男生爱看的那种类型,我不知道为什么男生总期待我们喜欢男生电影,我们又不希望他们喜欢女生电影。“我该回去了,明天早上有课。”我说。

奥古斯塔斯在找车钥匙的当儿,我坐在沙发上休息,他妈妈走过来坐在我身边,说:“我可喜欢这句了。你觉得呢?”我猜她看到我一直望着电视机略偏上的地方,那儿正好挂着一幅“精神鼓舞”,一位天使的旁边写道:“没有痛苦,我们怎会懂得欢乐?”

(这是“关于苦难的思索”领域中的一句老生常谈,其愚蠢和浅陋可以讨论几个世纪,但只用一句话反驳就够了:西兰花的存在对巧克力的味道没有丝毫影响。)“是啊,”我说,“美好的想法。”

我开奥古斯塔斯的车回家,他坐在旁边保驾护航。他放了几首歌给我听,是他喜欢的一个乐队,叫作“潮热”。歌儿不错,但因为我以前没听过,所以我对其欣赏程度不如奥古斯塔斯。我一直忍不住偷瞟他的腿,或者该说是他的腿以前所在的地方,我使劲儿想象假腿是个什么模样。我觉得不应该在意这点,但我还是没法毫不在乎。他很可能也在意我拖着氧气瓶。疾病令人避之不及,我很久以前就明白了,我怀疑奥古斯塔斯也明白。

我到了家,在门口停下车,奥古斯塔斯伸手关了收音机。空气好像变得浓稠起来。他也许在想要不要吻我,我绝对在想要不要吻他。我在怀疑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以前吻过男孩子,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了,前奇迹时代。

我停车入位,望着他。他真是个美丽的男孩。我知道不应该用这个词来形容男孩,但他的确如此。

“海蓁·格蕾丝,”他说,我的名字在他的声音里显得新鲜而美好,“认识你真的非常愉快。”

“我也是,沃特斯先生。”我说。我觉得害羞,不敢看他。我不敢注视他那热切而明亮的水蓝色眼眸。

“我能再见你吗?”他问。他的嗓音里有一丝令人心动的紧张。

我微笑:“当然。”

“明天?”他问。

“耐心点儿,蚂蚱先生。”我忠告他,“你不应该显得过分急切。”

“没错,所以我说明天。”他说,“其实我想今晚就再见到你,可我愿意等上整整一晚上还有明天的大半天。”我转了转眼珠。“我是说真的。”他强调说。

“你几乎还不认识我。”我说,从车座旁抓起那本书,“这样吧,我看完这本书给你打电话,好吗?”

“可是你都没有我的电话号码。”他说。

“我强烈怀疑你把它写在书上了。”

他绽开一个微笑,傻乎乎的那种。“你还说我们不了解彼此。”

* * *

[1] 《星球大战》中银河帝国的精锐突击部队,又译冲锋队,影迷俗称白兵。

3

那天晚上我看《黎明的代价》看到很晚。(剧透警告:黎明的代价是血。)诚然,它不是《无比美妙的痛苦》,但主人翁麦克斯·梅翰上士身上倒也不无可爱之处,如果不去考虑他在二百八十四页里杀了——据我统计——至少一百一十八个人的话。

所以我第二天起床晚了,那是个周四。妈妈奉行绝不叫我起床的原则,因为“全职病人”的岗位要求之一就是:多睡。所以我突然醒来,发现妈妈的手放在我肩上的时候,有点儿糊涂了。

“快十点了。”她说。

“睡眠战胜癌症。”我说,“我昨晚看书看晚了。”

“一定是本很棒的书。”她说着单膝跪到床边,把我的氧气管从那个长方形大制氧机上拧下来。我给那机器起名叫飞利浦,因为它看起来就有点儿像个飞利浦的小家电。

妈妈给我连上便携式氧气瓶,然后提醒我还有课。“从那个男孩那儿来的吗?”她没头没脑地问。

“你是指疱疹吗?”

“你过分了啊!”妈妈说,“书,海蓁,我是说那本书。”

“是啊,书是从他那儿带回来的。”

“我能看出来你喜欢他。”她说着,扬起眉毛,好像得需要当妈的独特直觉才能得出这样的观察结论似的。我耸耸肩。

“我说得没错吧,互助小组很值得一去。”

“你一直在教堂外面等我吗?”

“是啊。我带了些要处理的东西看。不管怎样,该开始新的一天了,年轻的女士。”

“妈,睡眠,癌症,战斗。”

“我知道,宝贝,可你要上课呀。还有啊,今天是……”妈妈的声音欢欣鼓舞,溢于言表。

“星期四?”

“你真的忘了?”

“好像是耶。”

“星期四,三月二十九!”她脸上挂着神经兮兮的微笑,基本上是在尖叫。

“知道日期真的让你那么兴奋啊!”我也对她嚷嚷。

“海蓁!今天是你的第三十三个‘半生日’!”

“哦哦哦。”我说。我妈对于各种节日庆典真是超级投入、从不放过。“今天是植树节!我们去拥抱树木吃蛋糕吧!”“哥伦布把天花带给了美洲原住民,我们应该去野餐来纪念这个事件!”等等。“好吧,祝我第三十三个半生日快乐。”我说。

“这个特别的大日子你打算干什么?”

“上完课回家刷新连续观看《顶级大厨》集数最多的世界纪录吧。”

妈妈伸手从我床上方的架子上把小蓝拿了下来。小蓝是一只蓝色的毛绒玩具熊,我大概一岁的时候就有它了——那时候,用朋友的颜色给他们命名还是很符合社交惯例的。

“你不想跟凯特琳或者马特或者谁去看个电影吗?”这些人都是我的朋友。

倒也是个主意。“当然,”我说,“我会给凯特琳发个短信,看她放学后想不想去逛商场什么的。”

妈妈把小熊抱在胸前,微微一笑。“去商场还像以前那么酷吗?”她问。

“我为自己不知酷为何物感到十分骄傲。”我答道。

我给凯特琳发完短信,去洗了个澡,换好衣服,然后妈妈开车送我去学校。今天的课是美国文学,老师在近乎空空如也的大礼堂讲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要想不打瞌睡难如登天。九十分钟的课上到四十分钟时,凯特琳回了短信。

太太太棒了。半生日快乐。三点三十二分卡斯尔顿见?

凯特琳的社交生活安排得太紧凑,所以提前约时间需要精确到分。我回复:

听起来不错。在美食中心等你。

妈妈开车到学校接我去购物中心的书店,我在书店买了《黎明的代价》的前两本续集:《午夜的黎明》和《梅翰的安魂曲》。然后我步行到占地巨大的美食中心,买了一杯健怡可乐,此时时间是下午三点二十一分。

我一边翻着书,一边看那些孩子们在海盗船室内游乐场玩。游乐场里有一条隧道,两个小孩一次又一次地钻隧道玩,不知疲倦,怎么也玩不够。这让我想起了奥古斯塔斯·沃特斯,还有他投的那些存在性焦虑罚球。

妈妈也在美食中心,独自一人坐在一个以为我看不到的角落,一边吃奶酪牛排三明治,一边看一些纸张。医疗文件,多半是。文件手续永无止境。

三点三十二分,凯特琳准时出现,我正好看到她信心十足地大步走过一家中餐馆门口。我刚举起手,她就看到我了,对我露出洁白闪亮、最近刚矫正过的牙齿,脚下不停。

她穿了一件到膝盖的炭灰色外套,非常合身,戴着遮住大半张脸的墨镜。她把墨镜推到头上,俯下身子跟我拥抱。

“亲爱的,”她略带点英国腔,“你好吗?”大家都不觉得她的英国口音有什么奇怪,也不反感。凯特琳是个成熟至极的二十五岁的英国社交名媛,只不过碰巧待在一个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州十六岁姑娘的身体里罢了。每个人都接受这一点。

“挺好。你怎么样?”

“我都说不上来了。那是无糖的吗?”我点点头,递给她。她用吸管啜了一口。“我真希望这些日子你在学校里。有几个男生出落成了彻头彻尾的大帅哥。”

“哦,真的?比如谁啊?”我问。她说了几个跟我们一起上小学和中学的男生名字,但他们现在长成什么样了,我一个也想象不出来。

“我跟德里克·威灵顿约会了一段,”她说,“不过我觉得长不了。他实在是个小男孩儿。不过我的事儿说得够多了。海蓁的小宇宙里有什么新鲜事啊?”

“没什么,真的。”我说。

“身体还好吧?”

“老样子吧,我猜。”

“法兰昔弗万岁!”她笑着发出热烈的赞叹,“这么说你可以长生不老了,对吗?”

“可能还是要老的。”我说。

“不过也差不离嘛。”她说,“还有什么新闻?”

我想了想要不要告诉她我也在跟男孩子交往,或者至少跟男孩子看了一部电影,因为我知道,像我这样一个衣冠不整、行动不便的小矮个也能赢得男孩子的爱慕,即使是短暂的,也肯定会让她大吃一惊。可我其实也没多少可夸口的,所以我只耸了耸肩。

“天啊,那又是什么?”凯特琳指着我手里的书问。

“哦,科幻小说。我有点儿喜欢上了。是一个系列。”

“我震惊了。咱们去购物吧?”

我们去了一家鞋店。一边逛,凯特琳一边不停挑出各种露趾平底鞋给我说:“你穿这双一定很可爱!”这让我想起凯特琳自己从来不穿露出脚指头的鞋子,因为她讨厌自己的脚,觉得第二个脚趾太长了,就好像二脚趾是心灵的窗户之类似的。所以,每次我指给她看一双跟她肤色相衬的凉鞋,她就会说:“不错,可是……”可是的意思是“可是这鞋会把我丑陋的二脚趾公之于众”。我说:“凯特琳,你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关注脚趾的躯体变形障碍者。”她问:“什么意思?”

“你知道,就是说,你往镜子里看的时候,看到的并非自己身体的真实面貌。”

“哦哦,”她说,“你喜欢这双吗?”她拿起一双可爱但平淡无奇的圆头玛丽珍鞋,我点点头,她找到自己的尺码,换上一双,走了几步,从斜放着、只到膝盖高的试鞋镜里审视着自己的脚。然后,她又拎出一双暴露的绑带超高跟,说:“这种鞋穿上还能走路吗?我是说,我宁可死也——”然后她突然打住了,看向我,好像在说“对不起”,好像当着快死的人提死字是犯罪。“你真应该试试。”凯特琳接下去说,努力遮掩尴尬的场面。

“那我宁可去死。”我向她保证。

最后我只挑了双人字拖,也是为了不空手而归。然后我在这个美鞋宝库对面的长凳上坐下来,看着凯特琳在货架之间迤逦而行,她购物时的那股子激情和专注一般只有在参加国际象棋职业赛的选手身上才能看到。我有点儿想拿出《午夜的黎明》看一会儿,但我知道那么做太不礼貌,所以就坐在那儿看凯特琳。她时不时会拎一双不露趾的猎物晃回到我身边,说:“怎么样?”我则设法发表两句高明的评论,最后她买了三双鞋,我买了挑中的人字拖。我们出来的时候她说:“去‘人类学’店逛逛?”

“老实说,我该回家了。”我说,“我有点儿累了。”

“哦,当然。”她说,“今后我们应该多见见面,亲爱的。”她把手搭在我肩上,吻了我两边脸颊,然后款摆腰肢,转身离去。

不过我没有回家。妈妈说好六点来接我,我估计她现在要么在购物中心,要么就在停车场,但我还是想在接下来的两小时里自己一个人待着。

我喜欢妈妈,但她无时无刻不在的贴身陪伴有时也会让我产生奇怪的紧张感。我也喜欢凯特琳,真的喜欢。但离开学校三年,没有正常的同学交往,我逐渐觉得我们之间出现了某种无法跨越的距离。我觉得同学们总想帮助我走出癌症的阴影,可他们最终发现无能为力。癌症没有“出口”。

所以我有时候会拿病痛和疲劳作为借口,这几年,和凯特琳还有别的朋友见面的时候,我也的确总是感到痛苦、疲倦。说实话,总是很痛。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呼吸总是很痛,我必须无休无止地提醒自己的肺做它该做的事,强迫自己接受现实:仿佛爪子抓、刀子刮、五脏六腑都扯到腔子外的那种供氧不足的疼痛无药可解。所以准确说来,我并非撒谎。我只是选择性地说出事实。

我在一家叫作“自来水笔集”的爱尔兰礼品店附近找到一张长椅,旁边还有一家卖棒球帽的小店,这个角落就连凯特琳也不会来逛。我坐下来,看起了《午夜的黎明》。

这本书的特色是句子数目和尸体比例达到了一比一。我头也不抬地一路读下去。我喜欢麦克斯·梅翰上士,尽管他没有什么严格意义上能称之为个性的东西,但我最喜欢的是他的冒险永无止境。总是有更多的坏蛋要杀,更多的好人要救;旧的战争还没结束,新的战争已经开始。从小时候开始,我还没看过任何一套像这样的故事,能在一部无尽的小说里从头再活一次,真是激动人心。

看《午夜的黎明》到离结尾还有二十页的时候,梅翰的前景似乎大大不妙,他为了从敌人手里营救一个人质(金发碧眼、美国美人)中了十七枪。但作为读者,我一点儿也不绝望。有他没他,战争都会继续;故事能有续集,也一定会有:他的同伙会继续担起主角的重任,特派专员曼尼·洛克,列兵贾斯帕·杰克斯,还有别人。

我快要看到结局的时候,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小女孩出现在我面前,说:“你鼻子里那个是什么?”

我告诉她:“呃,这个叫作鼻管。这两根管子能给我提供氧气,帮助我呼吸。”她妈妈突兀地插了进来,阻止道:“杰姬。”但我说:“不不,没关系。”因为的确没关系。然后杰姬问:“这个管子也能帮我呼吸吗?”

“不知道耶,我们试试看。”我把鼻管取下来,让杰姬把管子塞到鼻子里呼吸试试。“痒痒的。”她说。

“我知道。怎么样?”

“我觉得我呼吸得更好了。”她说。

“是吗?”

“是啊。”

“那个,”我说,“我希望能把鼻管送给你,不过我真的需要它的帮助。”我已经感觉到难受了。我集中注意力呼吸,杰姬把鼻管还给了我。我在T恤上飞快地蹭蹭,把软管绕过耳后,重新安好。

“谢谢你让我试。”她说。

“不客气。”

“杰姬。”她妈妈又叫了一声,这次我让她走了。

我继续看我的书,麦克斯·梅翰上士正悲叹他只有一条生命可献给国家。但我仍忍不住反复想起刚才那个小孩子,我真的好喜欢她。

关于凯特琳的另一点,我猜,就是,我们再也不可能自然而然地说话了。不管如何故作正常地交往,都只落得沮丧透顶,因为事实刺眼地摆在这儿:我的余生里,每个与我说话的人在我身边都会感觉尴尬窘迫不自在,也许只除了像杰姬这样的小孩,因为他们还不太明白。

总而言之,我真的喜欢一个人待着。我喜欢一个人和可怜的麦克斯·梅翰上士一起待着,他——哦,拜托,他不会真的在身受十七处枪伤后还能活下来吧?

(剧透警告:他没死。)

4

那天晚上我上床比平时稍早,换上了宽松平角裤和T恤爬到被子里。我的床是一张一米五的大床,上面堆满了软乎乎的枕头,我的床是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地方。然后,我开始读《无比美妙的痛苦》,第一百万次。

《无比美妙的痛苦》讲的是一个名叫安娜的女孩(也是故事的叙述者)和她妈妈的故事,她妈妈瞎了一只眼睛,是个职业园艺师,对郁金香特别着迷。她们在加利福尼亚中部一个小城市过着普通的中下阶层生活,直到安娜得了一种罕见的血癌。

但这不是一本“癌症小说”,因为癌症小说写得都很烂。比方说吧,癌症小说里总是写得癌的人创建了一个为抗击癌症而筹款的慈善基金,对吧?然后这种无私奉献会让这位癌症患者感受到最宝贵的善良和人性,让他/她觉得自己得到了爱和鼓励,因为他/她在身后留下了治疗癌症的馈赠。但在《无比美妙的痛苦》中,安娜觉得,作为一个癌症患者,创建抗癌慈善基金似乎有点太高调了,所以她发起了一个叫作“癌症病人防治霍乱的安娜基金”的慈善活动。

还有,安娜对于一切都有着无人能及的坦诚:在整本书里,她都将自己称作“副作用”,这简直再正确不过了。得癌的小孩本质上不过是造成了地球上多姿多彩的生命那永恒而无情的变异过程的副作用。于是,故事发展下去,她病得越来越厉害,治疗方案和疾病本身争先恐后地抢着置她于死地,而她妈妈爱上了一个做郁金香生意的荷兰人,安娜管他叫荷兰郁金香老爹。荷兰郁金香老爹非常有钱,而且对于怎么治疗癌症有着异乎寻常的古怪看法,但安娜认为这家伙可能是个骗子,甚至很可能压根就不是荷兰人。然后,正当国籍未明的荷兰人和安娜妈妈打算结婚,安娜即将开始一种疯狂的新疗法——一种服用小麦草和低剂量砒霜的饮食疗法——的时候,这本书戛然而止,就在一 [1]

我知道这是个非常“文学性”的结局,还有这个那个的,很可能也是我如此热爱这本书的原因之一,但是,一个完结的故事总是有其可取之处的。如果故事不能完结,那么它至少应该永远地继续下去,就像麦克斯·梅翰上士和他的小队的冒险故事一样。

我明白,因为安娜死了,或者她病得太重,无法写作,这个故事只得就此结束,而最后那个未完的句子意在反映真实的生命如何戛然而止之类的,可故事里除了安娜还有别的人物,我永远也没法得知他们后来的命运如何,这太不公平了。我前后写了十几封信给彼得·范·豪滕,通过出版社转交给他,每封信都是问故事结束后的事情:荷兰郁金香老爹到底是不是骗子,安娜的妈妈到底有没有嫁给他,还有安娜的(她妈妈讨厌的)笨仓鼠怎么样了,安娜的朋友们有没有高中毕业——诸如此类的问题。但他从来没有回过我任何一封信。

《无比美妙的痛苦》是彼得·范·豪滕唯一的作品,而所有人对他的了解似乎都仅限于:书出版后他离开了美国,到荷兰去过起了遗世独立的隐居生活。我想象过他也许在荷兰全心写作续集——也许安娜的妈妈和荷兰郁金香老爹最后搬到了荷兰,想开始新的生活。可《无比美妙的痛苦》出版后已经过去了十年,而范·豪滕连一篇博客都没有发表过。我总不能永远等下去。

这天晚上我重读的时候,一直心猿意马地想到奥古斯塔斯·沃特斯也在跟我读相同的文字。我想知道他喜欢不喜欢,或者他会不会觉得这本书在装腔作势。然后,我想起答应过他,看完《黎明的代价》就给他打电话,于是我从扉页上找到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个短信。

《黎明的代价》读后感:尸体太多。形容词不够。《无比美妙的痛苦》怎么样?

他一分钟后回复:

我记得,你答应的是看完书打电话给我,不是发短信。

于是我打电话。

“海蓁·格蕾丝。”他接起电话说。

“你看了没?”

“哦,还没看完。这书有六百五十一页,而我只有二十四小时。”

“看到哪儿了?”

“四百五十三页。”

“然后?”

“我要先保留看法,直到全部看完。不过,我要说,现在我觉得给你看《黎明的代价》有点儿丢人了。”

“别。我已经在看《梅翰的安魂曲》了。”

“火花四射的续集,为这一系列增色不少。那么,话说,那个卖郁金香的家伙到底是不是骗子?我对他有不好的感觉。”

“拒绝剧透。”我说。

“如果他与真正的绅士相差哪怕一点儿,我就要把他的眼睛抠出来。”

“看来你沉迷其中了。”

“保留看法!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

“当然得等你先看完《无比美妙的痛苦》。”含糊其辞的感觉真好。

“那我最好挂了看书去。”

“最好如此。”我说。然后他什么也没说,电话嘟的一声挂断了。

调情我还是新手,但我很喜欢。

第二天上午我在MCC有二十世纪美国诗歌课。讲师是个老太太,她成功地讲了九十分钟西尔维娅·普拉斯,却没有从她的诗里引用一个字。

当我走出教室,妈妈正在大楼前面的人行道上无所事事。

她匆忙跑过来,帮我把氧气瓶和推车搬到车上去,我问她:“你一直就在这儿干等吗?”

“没,我去干洗店取了衣服,又去了趟邮局。”

“然后呢?”

“我有一本书看。”她说。

“你看,你还说我需要有自己的生活。”我微笑,她也努力回了我一个微笑,但其中有些苍白无力的东西。

一秒钟后,我说:“想看电影吗?”

“好啊。你有什么想看的片子吗?”

“我们就随便碰碰运气,去电影院,有什么就看什么吧。”她替我关上车门,绕到驾驶座一侧。我们开车到了卡斯尔顿电影院,看了一部关于会说话的沙鼠的3D电影。老实说,还挺好笑的。

我出了电影院,发现四条未读短信,都是奥古斯塔斯发的。

告诉我这本书最后二十页是被撕掉了还是怎么的。

海蓁·格蕾丝,快告诉我这本书还没完。

哦天哪他们到底结婚了没哦天哪这是啥呀

我猜安娜死了,所以就完了?太残酷了。有空时给我打电话。希望一切都好。

于是我到家之后,跑到后院去,坐在锈迹斑斑的格子庭院椅上给他打电话。这天天气多云,这是典型的印第安纳天气:裹挟着你,令你无处可逃。我家小小的后院中央耸立着我孩提时代的秋千架,如今看起来饱经风雨,模样十分凄惨。

奥古斯塔斯在铃响第三声的时候接了电话。“海蓁·格蕾丝?”他说。

“欢迎来到《无比美妙的痛苦》的甜蜜折磨——”我突兀地停下了,因为我听到电话那端传来剧烈的呜咽之声。“你还好吗?”我问。

“我好极了,”奥古斯塔斯答道,“不过,我和艾萨克在一起,他看起来简直快要心脏代偿失调了。”我又听到一阵痛哭,好像受伤的动物临死前的哀号。格斯把注意力转向艾萨克。“伙计,伙计,互助小组的海蓁来的话你会感觉好些还是更糟?艾萨克,注意,听,我,说。”一分钟之后,格斯对我说:“你能来我家吗?二十分钟能到吗?”

“当然。”我说完挂上电话。

如果能开车走一条直线,那么从我家到奥古斯塔斯家大概只需要五分钟。但没法开直线,因为假日公园正好在我们两家之间。

尽管这造成了地理上的不便,但我还是打心底里喜欢假日公园。当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我常和爸爸一起在白河里蹚水。常会有那么一个美妙的时刻,爸爸把我扔到空中,真的就直接扔出去。我飞起来,伸出双臂,他也会伸出双臂,然后我们都眼睁睁地看着我们俩的手够不到对方。没人能接住我,这下我们俩结结实实地吓得魂儿都飞了。然后我就会手舞足蹈地摔进水里,然后毫发无损地从水里钻出来,水流会把我带到爸爸身边,我大喊:“再来,爸爸,再来!”

我开到车道上,停在一辆黑色旧丰田轿车旁边,估计那是艾萨克的车。我用小车拖上氧气瓶,走到大门口,敲门。格斯的爸爸来开的门。

“‘海蓁就好’,”他说,“见到你真高兴。”

“奥古斯塔斯说让我过来——”

“对,他和艾萨克在地下室。”话音刚落,一声痛哭从楼下传来。“那是艾萨克,”格斯爸爸说着,缓缓地摇了摇头,“辛迪开车出去了,那声音……”他说着走开两步,“总之,我猜他们在等着你下楼去。我能帮你拿,呃,氧气瓶吗?”

“不用了,我自己来,没事。谢谢您,沃特斯先生。”

“叫我马克。”他说。

我有点儿害怕到楼下去,听别人痛苦地号哭不在我最喜欢的消遣方式之列。不过我还是去了。

“海蓁·格蕾丝。”奥古斯塔斯听到我的脚步声说,“艾萨克,互助小组的海蓁正在下楼。海蓁,温馨提醒:艾萨克正处在精神错乱发作期。”

奥古斯塔斯和艾萨克都坐在那种直接搁在地上的和式游戏椅上,盯着巨型电视机。电视屏幕从中间分成两半,左边是艾萨克的视角,右边是奥古斯塔斯的。他们俩在一座炸成废墟的现代都市里并肩作战,我认出了画面上正是《黎明的代价》里描写的地方。我走近些,没看到什么不寻常之处,不过是两个男生坐在巨型电视机的荧光里假装杀人罢了。

直到我走到他俩面前,我才看到艾萨克的脸。眼泪从他涨红的脸颊上源源不断地流下来,整张脸仿佛一张紧绷的痛苦面具。他直瞪着屏幕,一边伤心地咆哮,一边重重地对游戏手柄又拍又打,瞟都不瞟我一眼。“你好吗,海蓁?”奥古斯塔斯问。

“我很好。”我说,“艾萨克?”没有回答。没有一丝哪怕最轻微的迹象表明他意识到我的存在,只有眼泪不停地从他脸上滚落到黑色的T恤上。

奥古斯塔斯的目光短暂地离开屏幕往我身上一晃。“你真漂亮。”他说。我穿了一件多年以前买的刚过膝盖的连衣裙。“女孩子总觉得只有正式场合才能穿连衣裙,但我决定要像一个女人,我对自己说:‘我要去看一个神经紧张到崩溃的男孩,他自己的视觉都快弃他而去了,管他娘的,我要为他穿条裙子。’”

“可是,”我说,“艾萨克连看都不愿意看我一眼。他对莫妮卡爱得太深了,我估计。”结果这句话引来一阵灾难性的呜咽。

“这话题有点儿敏感。”奥古斯塔斯解释说,“艾萨克,不知道你怎么想,但我似乎感觉我们被敌人从侧翼包围了。”然后他对我说,“艾萨克和莫妮卡合作社已经停业了,不过他现在不想谈这事。他只想哭,还有玩《以暴制暴2:黎明的代价》。”

“合情合理。”我说。

“艾萨克,我越来越担心我们正处在不利位置。如果你没意见,往那个发电站跑,我掩护。”艾萨克朝一座难以形容的建筑物跑去,奥古斯塔斯跟在他身后,边跑边用机枪疯狂密集扫射。

“不管怎样,”奥古斯塔斯对我说,“跟他说说话总没坏处。如果你有什么从女性角度出发的名言警句,不妨劝劝他。”

“老实说,我觉得他的反应或许挺正常的。”我说。这时一个敌人从一辆烧焦的皮卡残骸后面探出头来,艾萨克毫不迟疑地一通扫射,把他干掉了。

奥古斯塔斯眼睛盯着屏幕点点头,说:“痛苦要求被感受到。”这是《无比美妙的痛苦》中的一句话。“你肯定我们背后没人吗?”他问艾萨克。没过多久,曳光弹从他们头顶呼啸而过。“哦,该死,艾萨克,”奥古斯塔斯说,“我不想在你最脆弱的时候批评你,可你让我们被包围了,现在恐怖分子和学校之间什么阻隔也没有了。”艾萨克的游戏角色跳起来,朝着炮火的方向,在狭窄的小巷里沿之字形跑去。

“你们可以过桥,然后再包抄回来。”我说。这么聪明的战术是从《黎明的代价》里学来的。

奥古斯塔斯叹了口气。“可惜,那座桥已经被叛军控制了,拜我这位心碎的同伴所赐,他制定的战略很成问题。”

“我?”艾萨克喘着粗气说,“我?明明是你建议我们躲进那个见鬼的发电站去的!”

格斯的眼睛离开屏幕一秒钟,露出他那歪嘴角的笑容看了艾萨克一眼。“我就知道你能开口,老兄。”他说,“现在,我们去救几个虚拟的小学生吧!”

他们俩沿着小巷并肩跑去,时而射击,时而躲藏,最后他们到了一座只有一间平房的校舍。他们蹲伏在马路对面的一堵墙后面,瞅准时机,把敌人一个一个撂倒。

“他们为什么想进学校去?”我问。

“要抓小孩当人质。”奥古斯塔斯答道。他砰砰地敲着游戏手柄上的按键,肩膀耸起,胳膊紧绷,血管清晰可见。艾萨克身体向屏幕方向前倾,游戏手柄在他细长的手指间舞蹈。“来啊来啊来啊。”奥古斯塔斯说。恐怖分子一波波涌上来,他俩则将其悉数干掉,射击精准度惊人,当然他们也必须如此,因为一旦失手,敌人就会对学校开火。

“手榴弹!手榴弹!”奥古斯塔斯嚷道。我看到什么东西在屏幕上画出一道弧线,弹起来飞到学校的门口,然后又滚到门边。

艾萨克沮丧地扔下手柄:“那伙杂种抓不到人质就会直接把他们杀了,然后栽赃说是我们干的。”

“掩护我!”奥古斯塔斯说着,从墙后面跳出来,往学校冲去。艾萨克抓起手柄开火,枪林弹雨落在奥古斯塔斯周围,他挨了一枪、两枪,但仍往前冲。随后奥古斯塔斯大喊一声:“麦克斯·梅翰是杀不死的!”随着最后一阵疾风骤雨的组合键,他的身体扑到手榴弹上,手榴弹在他身下爆炸了。他的身体四分五裂,像喷泉一样炸开,屏幕瞬间红透。一个低沉洪亮的声音说道:“任务失败。”但奥古斯塔斯似乎不这么看,他望着屏幕上的残迹微笑,抽出一根烟,胡乱塞到齿间。“至少救了孩子。”他说。

“暂时的。”我指出。

“所有的救赎都是暂时的。”奥古斯塔斯尖锐地反击,“我给他们争取了一分钟。也许正是那一分钟能给他们争取一个小时,那一小时又能给他们争取到一年。没人能给他们争取到永久,海蓁·格蕾丝,但我牺牲了性命给他们争取了一分钟。这不能说是徒劳。”

“哇噢,好啦,”我说,“我们只是在讨论一堆像素。”

他耸耸肩,好像相信这游戏真的可能是真事。艾萨克又痛哭起来,奥古斯塔斯扭过头去看他。“再来一次,下士?”

艾萨克摇摇头。他倾斜身子绕过奥古斯塔斯望着我,开启紧涩的声带吐出几个字:“她不愿意等到过后。”

“她不想甩掉失明的家伙。”我说。他点点头,眼泪汩汩而下,不像眼泪而像无声的节拍器——稳定、没完没了。

“她说她应付不来。”他对我说,“我马上就要失明了,应付不来的人倒是她。”

我掂量着“应付”这个词,想到所有那些我们无能为力而最终被“应付”过去的事。“我为你难过。”我说。

他用袖子胡乱抹了两把湿漉漉的脸。艾萨克的眼睛在眼镜后面显得那么大,好像他脸上别的一切都消失了,只有这两只脱离了躯体的眼睛空洞地飘浮着,盯着我——一只真眼,一只玻璃的。“我没办法接受,”他对我说,“完全没办法接受。”

“那个,公平点看,”我说,“我的意思是,她可能的确没办法应付得来。你也没办法,但她跟你不一样:她不是非得应付不可。”

“我今天一直在跟她说‘永远’,‘永远永远永远’,而她一直大声压过我的声音,一次也没再对我说‘永远’。就好像我已经不在了似的,你知道吗?‘永远’是个承诺!人怎么能违背承诺呢?”

“有时候,人们在做出承诺的时候,并不懂得自己在承诺什么。”我说。

艾萨克狠狠剜了我一眼。“没错,当然。但不管怎样都要信守承诺,那就是爱的本质。爱就是无论如何都要恪守承诺。难道你不相信真爱吗?”

我没有回答。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但我觉得,假如真爱真的存在,这倒是个相当不错的定义。

“哦!我相信真爱,”艾萨克说,“而且我爱她。她也承诺过。她对我承诺‘永远’。”他站起来,向我走了一步,我直起身子,以为他想要一个拥抱或者什么,可随后他又一拧身子转了过去,好像突然记不起自己之前为什么要站起来。然后,奥古斯塔斯和我都看到他脸上逐渐呈现出狰狞的怒色。

“艾萨克。”格斯说。

“什么?”

“你看上去有点儿……对不起,我不是故意一语双关,朋友,不过你眼睛里有些东西令人担心。”

突然,艾萨克对着他的游戏椅飞起一脚,椅子朝格斯床的方向翻了个筋斗。“来吧。”奥古斯塔斯说,艾萨克追着椅子又踢了一脚。“好!”奥古斯塔斯说,“来吧,把椅子踢个屁滚尿流!”艾萨克又踢了椅子一脚,它弹起来撞到格斯的床上,然后他捞起一个枕头,对着床上面放奖杯的架子下面的那部分墙面一通乱打。

奥古斯塔斯扭头看我,嘴上还叼着烟,露出半个微笑。“我一直在想那本书,停也停不下。”

“我知道。不是吗?”

“他再也没说其他的角色后来怎么样了?”

“没。”我告诉他。艾萨克还在用枕头对墙实施谋杀。“他搬到阿姆斯特丹去了,搞得我以为也许他在写续集,讲荷兰郁金香老爹的故事,可他什么也没发表。他从来都没接受过采访,似乎也不上网。我给他写过一堆信问后来的事,可他从来不回信。所以……”我住了口,因为我发现奥古斯塔斯似乎没在听。他正眯起眼瞧着艾萨克。

“等等。”他对我喃喃说道,走到艾萨克身边,扳住他的肩膀,“伙计,枕头打不碎。换点儿能打碎的东西。”

艾萨克伸手从床上方的架子上拿了一座奖杯,举在头顶,好像在等待许可。“好,”奥古斯塔斯说,“好!”奖杯落到地板上被摔得四分五裂,塑料的篮球运动员的胳膊飞了起来,还抓着球。艾萨克往奖杯上重重地踏了几脚。“摔得好!”奥古斯塔斯嚷道,“再来!”

然后他望着我。“我一直在想怎么告诉父亲我其实有点儿讨厌篮球,现在看来我们找到办法了。”奖杯一个接一个应声落地,艾萨克跳起来踩踏着、嘶吼着,而奥古斯塔斯和我站在几英尺开外,见证这疯狂的场面。塑料篮球运动员可怜的残肢遍洒在地毯上:这里是挡开了球的一截断手,那里,跳起投篮的两条腿孤零零的,已身腿异处。艾萨克一直疯狂地进攻奖杯,双脚在上面又跳又踩,长声尖叫,气喘吁吁,大汗淋漓,最后倒在尖锐锋利的奖杯碎片上。

奥古斯塔斯朝他走过去,低下头:“感觉好些了吗?”他问。

“没。”艾萨克胸口起伏,喃喃道。

“痛苦就是这么回事,”奥古斯塔斯说,然后向我这边瞟了一眼,“它要求被感受到。”

* * *

[1] 此处作者故意模仿《无比美妙的痛苦》结尾的写法,中途戛然而止,并非排版错误。

5

接下来大概一个礼拜的时间我没再同奥古斯塔斯联系。“碎奖杯之夜”是我给他打的电话,所以,按照传统来说,轮到他给我打了。但他没打。当然,我可不至于身穿特别的黄色连衣裙,整天把电话握在汗津津的手心里,目不转睛地盯着它,耐心地等着我那位“来电的绅士”不辜负他的美名。我的生活照常进行:某天下午同凯特琳和她的男朋友(很可爱但坦白地说完全不是奥古斯塔斯那型的)喝了咖啡;按时吞下每日推荐剂量的法兰昔弗;一周三个早上去MCC上课;每天晚上,都坐下来和爸爸妈妈共进晚餐。

星期天晚上,我们吃青椒西兰花比萨。我的电话欢唱起来的时候,我们正围坐在厨房里的小圆桌旁,但我不能去接,因为我们家有严格的规矩:吃饭时不碰电话。

于是我吃得很少,而爸妈正在讨论巴布亚新几内亚刚发生的一场地震。他们是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和平队相识的,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听到那地方发生了什么事,即使是可怕的坏事,他们就好像突然摇身一变,从身形庞大不爱活动的生物变回了当年那两个满怀理想主义、独立强健的年轻人。他们谈得如痴如醉,都顾不上往我这边瞟一眼,而我吃得前所未有的快,飞速将食物从盘子里转移到嘴里,其穷凶极恶程度导致我上气不接下气,这当然让我有点儿担心:我的肺是不是又开始泡在日益增多的积液里了?我尽量把这个念头摒除掉。我已经预约了PET扫描,就在几周之后。如果真出了什么问题,我也会很快发现的。忧虑过甚没有任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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