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迈步走到淋浴的水龙头下,一股强劲的水流从三楼冲了下来。 [1] 当这一轮的文明灭亡,当罗马人(不管在这一轮文明里他们有什么新的名字)最终离去,新的黑暗时代降临,淋浴会成为最先消失的一种奢侈享受。蜷起身体围着泥炭火堆蹲坐的老人们,会向满腹狐疑的孙子们讲述:大冬天里裸着身体站在喷射而出的干净热水下面,用成块的香皂、黏糊糊的琥珀色或朱红色透明液体涂在头发上,好让它变得超乎真实的光滑和蓬松,还有白生生的厚毛巾,大得像长袍子,挂在暖暖的架子上等你取用。
——英国当代著名小说家伊恩·麦克尤恩(Ian McEwan)
《星期六》(Saturday)
出生时预期寿命(世界平均水平) [2]
50万年前的某一天,就在如今英格兰南部的博克格罗夫村附近 [3] ,六七个两足“动物”围坐在自己刚刚用木矛杀死的一匹野马的尸首周围。他们每人拿起一块燧火石,着手把它打造成一柄手斧。他们熟练地使用石锤、骨头或鹿角切削掉它的边角,直到将它变成一种对称、锋利、泪滴形状的物体,大小和厚度介于现代的苹果iPhone手机和电脑鼠标之间。他们当天留下的碎石渣还留在原地,映衬出他们坐着工作时双腿怪异的暗影。你可以判断出他们是右撇子。请注意,他们每个人都各做各的工具。
他们用来宰杀马匹的这种手斧,是“阿舍利双面工具” [4] 的绝佳例证。这种工具都很薄、对称,边缘如剃刀般锋利,非常适合切割厚厚的兽皮,切断关节韧带,把肉从骨头上刮下来。阿舍利双面工具是旧石器时代工具里的典型代表,呈标志性的扁平泪滴形。但由于制造它的物种早已灭绝,我们可能永远也没办法知道它到底是怎么使用的了。但我们至少知道一点,制造这种东西的生物,对它是极为满意的。到出现博克格罗夫宰马者的时候,他们的祖先已经采用大致相同的设计(手掌般大小、锋利、双刃、圆边)差不多有100万年了。他们的后代还会继续这么做上数万年。同一种技术延续了100多万年,1万多个世纪——这么长的时间,简直叫人没法想象。
不仅如此,他们还在非洲南部和北部以及两地之间的所有地方制造大致相同的工具。他们带着这样的设计去了近东,去了遥远的欧洲西北部(但没去东亚),而它依然没有什么改变。100万年里他们穿越三个大陆,制造着相同的工具。在这100万年里,他们大脑的体积增加了约1/3。惊人的事情就在这儿了:制造阿舍利手斧的生物,身体和大脑竟然变化得比这种工具还要快。
在我们看来,这样的状态很荒谬。人怎么可能如此缺乏想象力、奴性地依靠同一种技术这么长时间?不创新,没有地域性变化,不进步甚至倒退,怎么会有这种事呢?
确切地说,事情并不完全如此,倘若我们进一步探讨真实的细节,问题非但没能解决,反而更严重了。双面手斧在历史上只有一次小小的进步 [5] :大约60万年前,它在设计上突然变得更加对称了一点点。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原始人类出现了一个新人种,在整个欧亚大陆上取代了它的祖先。这一人种叫“海德堡人”(Homo heidelbergensis),有着体积更大的大脑,比此前的“直立人”(Homo erectus)大了约25%。它的大脑几乎跟现代人一样大了。 [6] 然而,他不仅继续制造手斧(几乎不怎么造其他的东西),而且此后的25万年里,手斧的设计再次陷入了停滞。我们习惯地以为,技术和创新是一体的,但这里却出现了强有力的证据:人类刚开始制造工具的时候,并没有出现任何类似文化进步的经历,他们只做自己擅长做的事情。他们并没有改变。
听起来似乎很怪异,但从进化的角度来说,这十分正常。大多数物种只在地球上存在了短短几百万年,在此期间,它们并不改变习惯,在其栖息地的不同区域,它们也不改变生活方式。自然选择是一种保守的力量。大部分时间,自然选择不是要改变物种,而是用来延续物种的。只有在栖息地的边缘位置,比如在一座孤岛上、在偏远的山谷里、在高高的山顶上,自然选择才会偶尔让一个物种的一部分演变成不同的东西。这种突变出来的东西,有时会扩散开来,征服更广阔的生物帝国,甚至回到原地,取代祖传的物种,即推翻自己繁衍出来的古老王朝。物种内部的基因始终在变化,因为它要适应各种寄生虫,各种寄生虫也在适应寄主。但有机体的渐进改变是很少的,大多数的演进变化来自物种的后代取代了原先的物种,而不是物种本身的习惯发生改变。人类故事令人吃惊的地方,不在于阿舍利手斧保持了难以想象的乏味停滞状态,而是这种停滞状态居然结束了。
50万年前的博克格罗夫人(他们属于海德堡人一系)有自己的生态环境。在他们偏爱的栖息地,有一套获取食物和住处,追求配偶、养育宝宝的方法。他们靠两条腿走路,脑容量很大,使用长矛和手斧,彼此教授传统,用符合语法规则的方式说话或者打信号,他们会生火、烹饪食物,毫无疑问也会捕杀大型动物。碰上阳光灿烂的时候,可供捕猎的动物多,长矛磨得足够锋利,疾病未曾大范围传播,他们兴许会繁荣上一阵子,到新的土地上繁衍。其他一些时候,食物稀缺,当地的人口只能一天天绝迹。他们没法大幅度地改变自己的生存方式,那不是他们的天性。等他们在非洲和欧亚大陆分散开来,人口就再也没了发展,平均出生率和死亡率不相上下。还没等他们老得患上慢性病,饥饿、土狼、遗弃、战争和意外事故就夺取了大部分人的性命。关键的一点是,他们并没有扩大或转移自己的小生境,他们继续被困在里面。没有谁会在某天早晨醒来之后说:“我要换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式。”
这么想吧。一代又一代的人靠着走路(或者呼吸、大笑、咀嚼)不可能越变越好。对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类而言,制造手斧就像是走路,一种你通过实践能做好的事情,但你不会反反复复地思考它。它几乎成了一种身体机能。它无疑是靠着模仿和学习来部分延续的,但跟现代的文化习俗不一样,它没有太多区域性的变化。它属于理查德·道金斯所说的直立人种 [7] 之“外延表现型”(extended phenotype),即基因的外部表达。它是本能,是人类行为的一出保留剧目,就跟修筑鸟巢是某些鸟类的保留剧目一样。画眉鸟用泥巴筑巢,欧洲有一种知更鸟用毛发筑巢,苍头燕雀用羽毛筑巢——它们从来都这么做,将来还会永远这么做下去。它们天生就要这么做。制作一把水滴形状的锋利石头工具,所需的技巧比鸟筑巢多不了多少,并很可能同样出于本能——它是人类发展的一种自然表现。 [8]
其实,用身体机能来打比方真的很合适。现在看来,在那几百万年里,这些原始人吃了很多新鲜肉食。大概从距今200万年前开始,猿人变得更爱吃肉了。因为牙齿软绵绵,指甲的部分也没长出利爪来,他们需要锋利的工具来剥开猎物的皮。有了锋利的工具,他们甚至能对付犀牛和大象这样的厚皮动物。双面手斧就像长在外面的犬齿一样。丰富的肉类饮食还让直立人长出了体积更大的大脑,这个器官消耗能量的速度,是身体其他部分的9倍。直立人的祖先为了消化生鲜植物和肉类,长出了庞大的肠道,而直立人靠着多吃肉,把肠道减小了 [9] ,这样才长出了更大的大脑。反过来,生火和烹饪使食物用小肠道也好消化了(因为烹饪之后,淀粉会变成胶状,蛋白质也会改变性质,用更少的能量输入释放出更多的卡路里),大脑长得更大了。其他灵长类动物的肠道是大脑的4倍重,人类的大脑却比肠道要重。靠着烹饪,原始人拿内脏体积换来了大脑的体积。
换言之,直立人几乎具备了人类的一切特征:两条腿、一双手、脑容量很大的大脑、与其他四指相对的拇指、生火、烹饪、制造并使用工具、技术、协作、漫长的童年期、友好的行为举止。可没有文化腾飞的迹象,技术进展甚微,生存范围或环境几无扩展。
智人的出现
此后,地球上出现了一种新的原始人类,它拒绝遵守原来的游戏规则。它不改变身体,也没有任何后继物种,光是不断改变习惯。有史以来第一次,它的技术变化得比自己的生理构造要快了。这是进化上的一个新物种智人(Homo dynamicus),你就是其中的一员。
这种新动物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现在已经很难考证了,它的登场非常低调。一些人类学家认为,东非和埃塞俄比亚出土的带有变化迹象的工具,时代最早可追溯至28.5万年前。 [10] 当然了,在至少16万年前 [11] ,一种新的小脸“智人”头骨就顶在埃塞俄比亚出土的骨骸脊椎顶上了。大约在同一时期的南非品尼高点 [12] (Pinnacle Point),人——嗯,我是第一次正式这么叫他们“人”(people)——在一个海边的洞穴里烹饪海蚌和其他贝类,还制造原始的“刃片”,这是尖石头磨出来的锋利薄片,有可能要装到长矛顶上。他们还使用红色的赭石,兴许是为了装饰,这暗示他们产生了彻底的现代象征性思维。
那是上一轮的冰河期,非洲基本上是一片沙漠。从表面上看,这次“实验”再没有什么别的内容了。智能行为和新颖工具的迹象再度消失了。遗传学上的证据表明,即便在非洲,人类也非常罕见,他们躲进湖泊和海洋边缘的干燥洞穴里,在热带大草原上勉强为生。到距今13万年至11.5万年前的伊缅间冰期,气候转暖,也更为湿润了,海平面也上升了。一些出土自现在以色列地区的头骨显示,少数有着细长头部的非洲人开始向中东开拓殖民地 [13] ,这个趋势一直持续到伊缅间冰期的末期,但寒冷的天气和尼安德特人又把他们赶了回去。这一段时期,现今摩洛哥的洞穴里首次出现了一些新颖的工具:薄片、带齿刮刀、修饰过的尖刺。最不寻常的一条线索来自一种名为“织纹螺”(Nassarius)的蜗牛壳样的东西。考古遗址里反复出现这种小小的贝壳,壳上还有非自然形成的孔洞。最古老的织纹螺出土自摩洛哥塔福拉尔特附近的格罗特鸽洞 [14] (Grottes des Pigeons),47枚穿了孔的贝壳,有些用红色赭石涂了颜色,距今有8.2万~12万年之久。阿尔及利亚的瓦德·杰巴纳和以色列斯虎尔也发现了类似的贝壳(年代更难以推测),南非布隆伯斯(Blombos)洞穴发现了不同种类但相同属性的钻孔贝壳和最早的骨钻,距今约7.2万年。这些贝壳当然是项链珠子,兴许是用绳子串起来的。它们不仅暗示出一种对待个性装饰、象征主义甚至金钱的现代态度,还雄辩地证明了交换的存在。塔福拉尔特距离最近的海岸有25英里,瓦德·杰巴纳则有125英里。珠子可能是靠一个人一个人地交换而来。类似地,东非和埃塞俄比亚的一些线索表明,大概在同一时期甚至更早,一种名为“黑曜石”的火山玻璃有可能靠着贸易交换开始长距离转移 [15] ,但日期和来源尚无法确定。
从这些戴贝壳珠饰、制作石片的人居住的地方跨过直布罗陀海峡,就来到尼安德特人祖先的居住地了。这一物种有着同样体积的大脑,却没有留下制造贝壳珠饰和刀片样工具的迹象,更别说长途贸易了。非洲人显然有些不同的地方。之后的数万年里有过零星的改变,但没有出现大爆炸。人类种群有可能崩溃了一次。当时的非洲正遭受着“极旱”(megadroughts)的折磨,干燥的风把大沙漠的尘土推进了马拉维湖,湖面下降了600米。 [16] 基因证据宣称,直到8万年前,才重新出现了一些大的变化。这一回,证据来自基因组,而不是文物。从DNA密码来看,就在那时候,为数很少的一群人开始在整个非洲大陆繁衍开来,从东非或南非扩散到了北非,同时更为缓慢地西迁。他们的基因,以L3线粒体类型为标记,突然扩大,取代了非洲的大部分其他基因 [17] ,但南非克瓦桑人和俾格米人的祖先例外。即便现在人们也没有找到什么线索,能说明其后将要发生的事情。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除了是一种碰巧成功的食肉性猿类出现又一轮进化,还有些别的什么。非洲的新物种靠着它奇特的工具、赭石颜料和贝壳珠饰品,兴许已经取代了它的邻居们,但之后它就会安定下来,在阳光下享受几百万年时光,而后便让位给另一个新东西。可这一回,有些携带L3基因的人迅速扩散到非洲各地,并四散到全球。正如他们所说,剩下的一切已成历史。
开始以物易物
人类学家提出两种理论来解释这些新技术和新人种在非洲的出现。第一种理论认为,这是气候推动的。非洲的天气反复无常,雨季时把人类赶进沙漠,旱季时又逼他们重新出来,这就令适应性成了一项优势,反过来,这种优势又选择了新的能力。这套理论存在的问题是:首先,气候变化在很长时间里都不曾带来一种能够适应技术的猿类;其次,气候变化同样适用于非洲其他许多物种,如果人类能,为什么大象和土狼却不能?生物学其余任何部分都没有提供支持性的证据,足以说明在变化莫测的气候里拼死求生存就会选择出智慧或文化上的适应性。事实上,证据说的恰好相反:生活在大型的社会群体里,又有着丰富的食物 [18] ,这给大脑的发育创造了条件,也对大脑的发育起到了促进作用。
第二种理论是:一种偶然的基因突变微妙地改变了人类大脑的构建方式,从而触发了人类行为的改变。 [19] 它令人们第一次具备了完全的想象能力、规划能力,或是其他较高级的功能,反过来,这些较高级的大脑功能又让人类具备了制造更好的工具、设计更好的生活方式的能力。有一段时间,学者们甚至找到了两种候选的基因突变:就在FOXP2基因里面,它们是人类和鸣禽能言会道的关键。 [20] 把这两种基因突变加到老鼠身上,似乎的确以某种方式改变了它们大脑网路配线的灵活性,兴许也是让舌头和肺部为了说话而快速摆动起来的必要条件,甚至还有可能在其他条件保持一致的前提下,改变了老鼠吱吱叫的方式。 [21] 但新近的证据确认,尼安德特人同样具备这两种突变 [22] ,也就是说,大约40万年前,现代人与尼安德特人的共同祖先就已经在使用相当复杂的语言了。如果说语言是文化演进的关键,尼安德特人又有语言,为什么他们的工具却没有太多文化上的改变呢?
从20万年前到现在,基因无疑在人类的演进中发生了改变,但它更多的是为了响应新的习惯,而不是新习惯的成因。在较早期的阶段,熟食选择了小肠道和小嘴巴的基因,而不是小肠道小嘴巴基因选择了熟食。在较为后期的阶段,西欧和东非人喝牛奶的习惯选择了把乳糖消化功能保留到成年的基因。先有了文化这匹马,才有了与之相配的基因车厢。说基因改变驱动了演化,就把基因与文化协同演化的关系弄反了:演化过程是自下而上的,而解释却是自上而下的。
此外,还有一种更为根本的反对意见。既然说一种基因变化触发了人类的新习惯,为什么它的影响会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期渐进、飘忽地出现,可一旦站稳了脚跟,紧跟着就加速?新基因在澳大利亚的影响比在欧洲要慢?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20万年前人类技术的现代化,它必定得是一种自动催化的东西,一种自己能从自己身上摄取养料保持前进步伐的东西。
你应当看得出来,我也不喜欢理论。我下面会论证,真正的答案不在气候上,不在基因上,不在考古学里,甚至也不完全在“文化”里,而是在经济当中。人类开始在彼此之间做一件事情,从实际着手从事集体智慧的建设。他们有史以来第一次在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婚姻关系的个体之间交换东西——分享、交换,以物易物,做买卖。从那时起,织纹螺的贝壳从地中海被传递到了内陆。这样做的结果是带来了专业化,专业化促进了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反过来又鼓励了更多的专业化,于是带来了更多的交换——由此“进步”得以诞生。我所说的进步,指的是技术和习惯的变化快于生理结构。他们在无意中发现了哈耶克所说的“交易秩序”(catallaxy,又译“市场秩序”或“耦合秩序”):由于劳动的日益分工,促成了可能潜力的不断扩大。这就是一种一旦开始就会自行放大的东西。
交换是需要由人来发明的。对大多数动物而言,它都不是自然而然出现的。其他动物很少有以物易物的。家庭之间存在分享,包括昆虫和猿类在内的不少动物也存在拿性换食物的交易。但除了人之外,没有哪一种动物会把一件东西给另一种跟自己没关系的动物,用来交换不同的东西。“没人见过狗故意拿骨头跟另一只狗公平交换。”亚当·斯密说。
这里,我必须跑个题,请见谅。我讨论的可不是交换恩惠——所有古老的灵长类动物都能做到这一点。猴子和猿类都存在大量的“互惠”行为:你帮我抓背,我就帮你抓。又或者,像勒达·科斯米德斯(Leda Cosmides)和约翰·托比(John Tooby)所说 [23] ,“一方在某一刻帮助另一方,以便将来某一刻双方位置互换时,这一行为可以得到报答。”这种互惠是人类社会的重要黏合剂,是合作的源头。这种来自祖先的固有习惯,无疑为人类的交换行为奠定了基础,但它和交换并不是一回事。互惠意味着在其他时候给对方一种相同的东西(通常而言)。交换(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叫它以物易物,或者交易)指的是在同一时间给对方不同的东西(通常而言),即同时交换两种不同的物体。用亚当·斯密的话 [24] 来说就是:“把我想要的那个给我,你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这个。”
以物易物比互惠要奇特多了。毕竟,除了捉虱子,生活中哪儿有那么多值得双方同时为对方做的事情呢?如果我今天替你缝一套兽皮外衣,那你明天也替我缝一件:这么做,好处有限,收益又是递减的。“如果我来做衣服,你去找食物”,带来的收益会递增。事实上,它还有一点很美的特性,交换甚至不一定非得是公平的。要让以物易物行得通,两个人不需要提供同等价值的东西。交易往往是不平等的,但仍能让双方受益。这一点,几乎所有人都漏掉了。比方说,过去几个世纪里,喀麦隆草原 [25] 上的棕榈油生产者因为居住在土壤极为贫瘠区域的边缘地带,要辛辛苦苦地生产出低价值的产品,去跟邻居交换谷物、牲畜和铁。平均而言,他们要花30天的劳动,才负担得起铁锄头的价格,而制造铁锄头的工人,只需要干7天。然而,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用他们自己的资源,能找到的最有利可图的资源就是棕榈油了。对他们来说,获得铁锄头最廉价的方式,就是生产更多的棕榈油。还可以想象一下,巴布亚新几内亚特罗布里恩岛住在海岸边的部落拥有充裕的鱼,另一个内陆部落则拥有丰裕的水果,只要这两群人继续生活在不同的栖息地,他们必然会看中对方有的东西甚于自己有的东西,交易对双方都有利。他们交易得越多,专业化带给他们的利益也就越大。
进化心理学家以为,两个人同时都有价值提供给对方,这种条件是很罕见的。但这其实不对,因为人们总是对自己无法拥有的东西赋予高价值。他们对交换依赖越多,越是专业化,交换的吸引力就越大。故此,交换成了一件能够带来无限可能的东西,一种能繁衍、能激增、能发展、能自我催化的东西。它也许是建立在互惠这种古老的动物本能之上的,也许语言给了它极大的便利和推动——互惠和语言当然有可能是拉开交换序幕的重要人类本性,对此我毫不否认,但我更想说,以物易物(同时交换不同的物体)本身就是人类的一项巨大突破,说不定,它还是为人类带来生态优势和空前物质繁荣最重要的因素呢。从根本上讲,其他动物并不以物易物。
我不太明白具体是为什么,但为了让经济学家和生物学家都接受这个观点,我碰到了好多麻烦。经济学家认为,以物易物无非是人类一般性互惠习惯的一个例子罢了。生物学家说起互惠在社会演进中发挥的作用,意思就是“人家朝你这么做,你也对他们这么做”。他们对我视为关键的区别似乎都不感兴趣,所以,这里我要再重复一次:到了某个时间点,经过了数百万年强度渐进的互惠式抓背之后,有一个物种,只有这一个,偶然发现了一套完全不同的把戏。亚当给了奥兹一样东西,换取另一样不同的东西。这跟亚当给奥兹抓背,过一会儿奥兹又给亚当抓背,或者亚当给奥兹一些多余食物,后来奥兹又给亚当一些多余食物可不是一回事。这一事件蕴涵的额外前景是:亚当现在拥有了一件自己不知道怎么制作或找到的东西,奥兹也是。而他们这么做得越多,这件事也就越有价值。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其他动物从来没能在偶然中想到这个把戏——至少,它们从不在没有关系的个体之间这么做。
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灵长动物学家萨拉·布鲁斯南(Sarah Brosnan)曾试着教两群不同的黑猩猩以物易物 [26] ,但发现这很成问题。按这些黑猩猩的喜好,它们最爱的是葡萄,其次是苹果,再次是黄瓜,最后是胡萝卜(它们最不喜欢的)。它们有时候愿意放弃胡萝卜换回葡萄,然而,不管“买卖”是多么有利,它们也几乎从不拿苹果换葡萄(当然也从不拿葡萄换苹果)。它们似乎不明白,放弃喜欢的食物,换回另一种更喜欢的食物,这么做有什么意义。研究人员可以教会黑猩猩和猴子用代币换食物 [27] ,但这跟同时用一样东西交换另一样东西有着很大的不同:代币对黑猩猩毫无价值,所以它们很乐意放弃。真正的物物交换要求你放弃对自己有价值的一种东西,换回你认为更有价值的另一种东西。
这种情况也反映在野生黑猩猩的生态当中。在人类群体里,每个人“不光吃自己收集来的食物,也吃伙伴们‘找到’的食物,”理查德·兰厄姆(Richard Wrangham)说,“但从非人类的灵长动物身上可找不到一点点类似的迹象。” [28] 诚然,雄猩猩猎取的猴子比雌猩猩多,有时候,杀死一只猴子之后,要是有别的猩猩提出恳求(尤其是丰腴多产的雌猩猩,或是自己欠过情的亲密伴侣),雄猩猩会允许他们分享,但用一种食物换另一种食物是从来看不到的现象。黑猩猩群体里从来没有出现用肉换坚果的事情,这和人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类从幼年开始,就喜欢彼此分享食物,对用一种东西交换另一种东西也有着近乎着迷的兴趣。比鲁特·高迪卡斯(Birute Galdikas)在自己家养了一只幼年大猩猩 [29] 陪自己的女儿宾蒂,两个宝宝对分享食物表现出来的迥异态度,让她大为吃惊。“分享食物似乎带给宾蒂极大的快乐,”她说,“反之,‘公主’(她给大猩猩宝宝起的名字)却跟所有大猩猩一样,一有机会就讨要食物、偷取食物,然后狼吞虎咽地吃掉。”
我的看法是,在距今10万年前的某个时候,这种交换的习惯和以物易物的欲望,不知何故出现在了我们非洲祖先的身上。为什么人类养成了以物易物的习惯,其他动物却没有?也许这跟熟食有关。理查德·兰厄姆举了一个极具说服力的例子,说明控制火对人类演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燃火烹饪,除了让人类祖先能更安全地生活在地面,让他们靠着高能量饮食发育出了脑容量更大的大脑,还令人类产生了交换不同种类食物的倾向,而这或许把他们引到了以物易物上面。
以狩猎换采集
正如经济学家哈伊姆·奥菲克(Haim Ofek)所说,生火很难,但邀人分享很容易。 [30] 同理,把食物弄熟很难,邀人分享很容易。花在烹饪上的时间是从花在咀嚼上的时间里省出来的——野生黑猩猩每天光是咀嚼食物,就要花上6个多小时。食肉动物倒是有可能不把食物嚼烂(大多数时候,它们会赶在肉被偷走之前匆匆把它咽下肚子),但会用强健的胃花上数小时研磨,归根结底也是一回事。故此,烹饪增加了价值。熟食的最大优势在于,尽管它比生着吃要花更多的准备时间,可吃起来就快多了,这意味着,趁着有人准备伙食的时候,别的人就可以吃。母亲可以喂养孩子好多年。又或者,妇女可以给男人提供食物。
对大多数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原始人来说,男性外出狩猎打野味,女性则花大量时间采集、准备和烹饪主食。顺便说一句,没有哪个狩猎采集社会是少得了烹饪的。在所有的活动里面,烹饪是最偏向女性的,只有极少数例外:男人们外出打猎之前,会准备一些祭祀用的美食,或者烤些便餐。(听起来是不是挺耳熟的?高档餐厅的大厨和烧烤是当今阳刚味最足的两种烹饪形式。)就全世界范围平均而言,男女两性贡献的卡路里数量相同,只不过每个部落的模式都有些小小的区别。比方说,在因纽特部落里,大多数食物是男人打来的,而在非洲卡拉哈里沙漠的克瓦桑部落,大部分食物是女性采集来的,但(关键就在这儿)放眼整个人类物种,男性女性各司其职,之后分享食物。 [31]
换句话说,烹饪推动了性别的专门分工。最基础也最深刻的劳动分工就是性别分工。只要人们一开始觅食,必定会遵守一条铁律:“男人去打猎,女人和孩子拾拾捡捡。” [32] 男女两性“在同一栖息地内活动,对如何获取该栖息地范围内的资源做出截然不同的决定 [33] ,大多数时候,他们会带着劳动成果回到一个中心位置。”所以,委内瑞拉的希维族(Hiwi)妇女靠双脚挖掘根茎植物、捣碎棕榈淀粉、拾豆子、采蜂蜜,男人们则打猎,划着独木舟去捕鱼,采摘橙子;巴拉圭阿齐族(Ache)的男人们每天用7个多小时猎野猪、猎鹿和犰狳,女性则跟着他们采集水果、挖掘根茎植物、采集虫子、捣淀粉——有时也参加猎犰狳的活动;坦桑尼亚哈扎族(Hadza)妇女采集块茎、水果和坚果,男人们猎羚羊;格陵兰因纽特族的男人们猎海豹,女人们炖肉、制作工具、用兽皮做衣服。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也有几个明显例外的地方,那里是妇女们狩猎,但说出来也很有启示作用,因为这仍然属于劳动分工。菲律宾阿埃塔族(Agta)妇女们带着狗打猎,男人们用弓箭打猎。澳大利亚西部马尔杜族(Martu)妇女猎巨蜥 [34] ,男人们捕鸨鸟和袋鼠。一位人类学家跟克瓦桑人生活了多年之后指出:“妇女有索取肉食的社会权利,必须得到满足——如若不然,她们就离开丈夫,嫁到别的地方去,或是跟别的男人做爱。” [35]
现存的狩猎采集部落是这样生存的,而在我们所能确定的范围内已经湮灭了的狩猎采集部落同样是这么生存的。印第安克里族(Cree Indian)的妇女猎杀野兔,男人们猎杀驼鹿。加利福尼亚州楚玛什族(Chumash)的妇女采拾贝壳,男人们用鱼叉捕海狮。火地岛印第安雅甘族(Yahgan)的男人们猎水獭和海狮,妇女们捕鱼。利物浦附近的莫西河(Mersey)河口 [36] 保留着若干8000年前的脚印,妇女和儿童似乎正在采集河蚌和虾,男人们的脚印则在快速移动,跟红色獐鹿的足印平行。
一笔进化交易似乎就这么达成了:为了换回独享的性活动,男人带肉来,保护火种不被人窃取;为了换回养育孩子的帮手,妇女们带回蔬菜,完成大部分的烹饪工作。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在所有的巨猿里,只有人类存在长期的配偶关系。
我要说明一下,上述论点跟所谓“男人外出去工作,家才是女人该待的地方”全无关系。在狩猎采集社会里,妇女要辛苦工作,而且往往比男人还辛苦。对坐在办公桌前接听电话而言,不管是采集还是狩猎都算不上是什么良好的进化准备。人类学家过去认为,之所以出现劳动的性别分工,是因为人类的童年期漫长而无助。由于妇女不可能遗弃自己的孩子,她们不能参与捕猎,只好待在离家近的地方,一边照料孩子,一边采集和烹饪食物。背后绑着还在吃奶的宝宝,屁股后头还跟着个咯咯笑的3岁小子,采集水果显然比伏击羚羊容易多了。不过,现在人类学家已经修正了“性别分工完全是出于育儿限制”的观点。他们发现,在狩猎采集部落里,就算女性不用面对照料孩子和打猎的艰难选择,她们去寻找的食物仍然有别于男性。在澳大利亚的艾拉瓦里(Alyawarre)原住民中 [37] ,年轻的妇女照料孩子,年长的妇女则外出寻找巨蜥,而不是像男人一样去捕猎袋鼠和鸸鹋 [38] 。就算没有养育孩子的限制,劳动的性别分工依然存在。 [39]
这种专业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对狩猎采集社会的劳动性别分工,这里有一套利落的经济学解释。从营养的角度来看,女性一般采集来源稳定可靠的碳水化合物主食,男人则猎取宝贵的蛋白质。两者结合起来(来自妇女的稳定卡路里和来自男人的不定期蛋白质)可谓两全其美。从额外工作的成本来看,妇女不用去捕猎,也吃得到很好的蛋白质;男人们就算没逮到鹿,也晓得下一顿吃的打哪儿来。这个事实本身令男人们愿意多花时间去追逐野鹿,提高了抓到鹿的可能性。人人都得到了好处——从交换中得到了好处。这就好像人类物种一下子有了两个大脑 [40] 、两座知识库——一个大脑学习狩猎,另一个大脑学习采集。
好一套干净利落的解释,我说。不过这个故事里也有些不够干净利落的复杂枝节,比如,男人们似乎总是力争捕获大型猎物,养活整个部落 [41] ——换回地位,有时也能换回具有诱惑力的奖品;妇女只需要养活家人就行了。从经济上来说,这可能反而降低了男人的生产力。哈扎族的男人要想逮到一头巨型旋角大羚羊,得花好几个星期的时间 [42] ;但要是逮野兔的话,每天都能轻松地捉上一只;澳大利亚托雷斯海峡墨累岛上的男人们 [43] ,手持鱼叉,站在礁石的边上,指望叉住巨鲹 [44] ,而女人们靠捡贝壳采集到的食物足足是他们的两倍。不过,就算考虑到这种明显的偏心纵容或社会寄生现象(看你怎么想了),分享食物和按性别分工带来的经济收益仍然是切切实实的。它们都是人类独有的特性。少数鸟类有着略微不同的两性捕食习惯(新西兰濒临灭绝的垂耳鸦,雄鸟和雌鸟的喙都长得不一样),但没有其他哪个物种会收集不同的食物并分享。这个习惯结束了长久以来的自给自足,又让我们的祖先养成了交换的习性。
劳动的性别分工是什么时候发明的呢?烹饪理论认为是在50万年前或更久远的时候,但有两位考古学家持有不同意见。史蒂芬·库恩(Steven Kuhn)和玛丽·斯蒂娜(Mary Stiner)认为,起源于非洲的现代智人存在劳动的性别分工,尼安德特人却没有 [45] 。4万年前,两个物种在欧亚大陆碰头之后,这一点构成了前者对后者的关键性生态优势。他们提出的这一概念跟考古界长久以来的认识是背道而驰的。1978年,格林·艾萨克(Glyn Isaac)最先提出 [46] ,两性的不同角色是从100万年前分享食物时开始的。库恩和斯蒂娜却指出,在尼安德特人的残骸里,没有一般由女性采集者带来食物的迹象,也没有因纽特妇女趁着男性去捕猎时精心缝制的衣服、布置好的住处。偶尔有一些贝壳、乌龟、蛋壳和类似的东西,这些都是打猎时很容易捡到的食物,但没有磨刀石,也没有坚果和根茎植物的痕迹。这并不是说尼安德特人不合作、不吃熟食,但它对“两性采取不同的觅食策略并交换劳动成果”的概念发起了挑战。要么,尼安德特妇女坐在山洞里什么也不做;要么,就是她们像大多数当代男性一样强壮,跟着大部队去打猎。后一种假设的可能性更大些。
这是一个惊人的观念转变。科学家们不再像从前那样,把“狩猎-采集”看成是人类的自然状态,而是开始考虑一种新的可能性:它是一种相对较新的演化阶段,是过去20万年前后才出现的创新。为什么一小撮来自非洲的智人比地球上其他所有的直立人都更好地从极旱和剧烈的气候变化中生存下来了呢?劳动的性别分工能不能作为一种解释?
说不定能。不过要记住,尼安德特人留下来的遗迹是非常少的。但至少举证的责任出现了一点点的变化。哪怕两性分工的习性来得更为古老,它也可能是令非洲智人确立专业化和交换这两个概念的诱发因素。他们先训练自己在两性之间进行分工和交换,形成了跟其他人交换劳动的习性,再接着,他们开始把这个概念一点点地向前推进,初步尝试一种更为奇特的全新把戏:在整个部落里专业化,之后在部落之间专业化。由于部落之间的恶劣关系,走到后一步是很困难的。没有一种其他的猿类,碰到陌生人之后会不试着杀死他们,而这种本能仍然潜伏在人类的胸膛里。但在距今8.2万年前,人类显然克服了这个问题,至少,他们有能力手把手地将贝壳饰品传递到125英里的内陆地区了。以物易物开始了。
沿着海岸往东去
以物易物是改变世界的奥妙所在。套用H.G.威尔斯(H.G.Wells)的话 [47] 来说:“我们彻底抛弃了自己的营地,上了路。”在大约8万年前,现代智人征服了非洲的大部分地区,而且并未止步于此。基因讲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除了非洲族裔,全世界所有人的线粒体和Y染色体中的DNA变异模式都说明,在大约65000年前,或者更近一些时候,一群人,为数大概只有几百个,离开了非洲。他们可能跨过了红海狭窄的南端,那儿的海峡比现在要窄得多。之后,他们散布在了阿拉伯的南海岸,跳过了基本上干旱的波斯湾,围着印度转了一圈,之后重新进入斯里兰卡,逐渐向下穿过缅甸、马来亚,顺着“巽他”(Sunda,当时包括现印度尼西亚群岛的大部分地区)大陆的海岸线,来到了靠近巴厘岛附近的一处海峡。但他们还不罢休。大约在45000年前,他们划着独木舟或木筏,跨越了至少8条海峡,最大的一条至少也有40英里宽,穿过了一片群岛,来到了撒赫尔大陆 [48] (Sahul,即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结合的地方)的土地上。
这一从非洲到澳大利亚的伟大运动,不是迁徙,而是扩张。原先结成队伍的人在海岸线上靠椰子、蛤蜊、海龟、鱼和飞鸟为食,身体变胖了,人数增多了,于是他们又派出先遣队(或是流放爱闹事的人?)朝着东面寻找新营地。有时候,新移民不得不深入腹地,或是乘着独木舟,跳过别人已经占据的海岸线。
一路上,他们留下了一些以狩猎采集为生的部落后裔,一些后裔延续到今天,基因都未曾和其他族裔混杂过。在马来半岛,有个叫“奥朗阿斯利”(Orang Asli,意为“原住民”)的丛林狩猎采集部落,他们的样子很像“小黑人”(negrito),果然,他们的线粒体基因是从60000年前的非洲裔分支而来。在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遗传学同样讲述了一个毫不含糊的故事:当地土著民族在第一波迁徙过后,就一直孤立隔绝地生活在此。 [49] 最不寻常的要数安达曼群岛的土著人,他们有着黑色的皮肤和卷曲的头发,说一种和任何地方都毫不相关的语言。65000年前,他们的祖先和全世界其他人类的祖先分道扬镳,而这部分土著人的Y染色体和线粒体基因,就来自前者。至少,大安达曼岛上的加洛瓦(Jarawa)部落完全就是这样。附近北森提奈岛上的北森提奈人(North Sentinel),不愿意捐血——至少不愿意捐自己的。在这个至今仍然拒绝跟外界“接触”的狩猎采集部落,长得很好看的人——强壮、苗条、健美,全身赤裸,只有腰上围着一小条植物制成的带子——往往用如大雨般洒下的利箭迎接来访者。祝他们好运。
要抵达安达曼群岛(当时离缅甸海岸较近,但视线内是看不见的)和撒赫尔大陆,65000年前的移民们肯定是技艺纯熟的划船手。20世纪90年代初,非洲出生的动物学家乔纳森·金登(Jonathan Kingdon)最先提出 [50] ,不少非洲人、澳大利亚土著、美拉尼西亚人 [51] 以及亚洲人暗示他们过去都曾航过海。对非洲大草原上的狩猎采集部落而言,纯黑的皮肤并不必要,克瓦桑人和俾格米人的皮肤相对就较为苍白,正好证实了这一点。但要是裸露在礁石上、海滩上,或者捕鱼的木筏里,最大限度的防晒就很有必要了。金登把这部分人叫做“班达·斯特兰洛帕”(Banda strandlopers),并相信他们是从亚洲回过头来征服了非洲,而不是反过来,但他早在基因遗传证据确认之前,就认为存在一个基本上靠航海为生的旧石器时代的种族。
人类顺着亚洲海岸的这一重大扩张(现称“海岸流浪者快车”,beachcomber express),目前留下的考古学遗迹几近于无,这是因为,当时的海岸线现在沉到了水下200英尺。那是一个凉爽干燥的时期,高纬度的地方覆盖着广阔的冰层,山脉上全是大型冰川。大陆内部的很多地区干燥、多风而寒冷,并不适宜居住,但低洼的海岸线上却点缀着淡水绿洲。海平面低,不光令更多泉水露出地表,还增加了地下含水层的压力,迫使它们在海岸线附近排水减压。顺着亚洲的整个海岸线,海岸流浪者时不时地会发现新鲜的淡水喷涌而出 [52] ,汇成小溪蜿蜒流入大海。如果你足够心灵手巧,还能在海岸线上找到丰富的食物,哪怕是荒芜的海滩也不例外。所以,坚守海滩合情合理。
DNA证据证明,这些海岸流浪者到了印度之后,显然没隔多久就最终迁徙到了内陆,因为在40000年前,“现代”人从西面进入了欧洲,从东面进入了现在中国所在的地理区域。他们放弃了拥挤的海岸,恢复了原来靠打猎、采集果实和根茎为生的非洲做法。之后,他们又缓缓地往北迁徙到了长毛象、野马和犀牛徜徉的干草原,变得对打猎更为倚重。很快,他们碰到了自己的远房表亲,直立人的另一系后裔——尼安德特人,二者在50万年前曾有过共同的祖先。双方曾经走得非常近,以至于现代智人把尼安德特人身上的虱子都招惹到了自己身上(虱子的基因是这么暗示的 [53] ),还通过杂交繁殖,获得了表亲们的一部分基因 [54] 。但他们还是无情地霸占了欧亚直立人的地盘,直到大约28000年前,尼安德特人的最后一个幸存者仰面朝天地死在了直布罗陀海峡。又过了15000年,一部分现代智人从亚洲东北部涌进了美洲。
他们不光擅长赶尽杀绝自己的远房表亲,对猎物也是一样。这种事情,从前的原始人种一直没有掌握好。最早的洞穴绘画艺术家,在32000年前的法国南部肖韦洞穴岩壁上绘画的那位,对犀牛极为着迷。更近期的一位画家,15000年之后在拉斯科(Lascaux)绘画,描绘的对象主要变成了野牛、公牛和马——因为那时候,犀牛在欧洲基本上已经灭绝了。起初,地中海附近的现代智人主要依靠捕猎大型哺乳动物来获得肉食。他们只吃动作迟缓的小动物,比方说,陆龟和帽贝就很受欢迎。可渐渐地,从中东地区开始,他们把注意力转向了更小的动物,尤其是繁殖迅速的物种,比如野兔、鹧鸪和小型羚羊。他们逐渐不再吃陆龟了。在以色列、土耳其和意大利的遗址,考古记录也讲述了同样的故事。
玛丽·斯蒂娜和史蒂芬·库恩说,出现这种转变的原因,在于人口密度增长太快,繁殖速度慢的猎物,如陆龟、马匹和大象等,供应不上了。只有繁殖速度快的各类兔子和鹧鸪,有一段时期的羚羊和鹿,才能承受得了这样沉重的狩猎压力。15000年前,这一速度变得更快了,大型动物和陆龟从地中海人的菜谱里彻底消失了,因为人类的围捕活动已经把它们赶到了灭绝的边缘。 [55] (当代也有类似的例子:在加利福尼亚州的莫哈韦沙漠,乌鸦偶尔会猎杀陆龟作为食物 [56] ,但只有在填埋垃圾场为乌鸦提供了足够的替代食物,加速乌鸦繁殖的时候,陆龟才会因为遭乌鸦捕食的增加而濒临灭绝。所以说,现代智人靠着野兔肉的维持,是很有可能灭绝猛犸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