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至11月
9月8日,在入院五周之后,我终于可以出院了,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羽翼未丰的雏鸟,被硬生生地推出了鸟巢。
我才刚刚开始进食固体食物没几天,体重只有130磅(原来是165磅),勉强可以下地走路。体内的“布尔哈”仍然是一块拳头大小的积水区,腹部的刀口“布福德”仍然有1/4英寸长,而且不停地有消化液从中流出来。
天哪,我还是没有击退癌症。
到家之后,每到一处,我的眼睛都要湿润一次。家里的一切都和我记忆中的一样,但是我却不再是从前那个我了。这种物是人非的感觉太强烈了。
我看到那片半英亩的大花园,这可是我花了三年的时间,用了大力气才弄好的,就在我确诊之前的两个月才完工。可如今我已经虚弱到连朵玫瑰都修剪不了了。
去浴室洗澡的时候,我经过了卧室。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我和妻子再也不能像之前那样亲密了。
我去洗澡,对将要发生的事情毫无思想准备。在医院里的时候,我从小小的化妆镜里看到的只有我的脸而已。而在浴室里,我们的大镜子足以让我清晰地看到腰部以上的身体。脱下衣服之后,我转身去拿毛巾,结果无意间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那个画面顿时让我震惊了。
我可以看见胸部的每一根肋骨,肩膀上的骨头高高耸起,胳膊和腿就像木棍一样,臀部也看不见了,后背与腿部几乎就是直线连接起来的。镜子中弯腰驼背的男人就像一个90岁的老头儿。
我究竟对我自己做了什么?
我坐在马桶上,情不自禁地开始抽泣。镜子中的画面实在太让人难以接受了。之前的那几周,我一直认为自己还是以前那个强壮、健康的军人,而且一直在想为什么自己的肚子越来越大。现在我明白了,我的肚子和之前的一样大,只不过是我身体的其他部位都皱缩下去了。
吃什么样的食物也变成了奥运会项目一样的事情:抱有极大希望会成功,但是接踵而来的失败却让人痛苦不堪。
每次排便都会危及生命。
我的身体似乎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温度。如果裹上被子,醒来的时候肯定是大汗淋漓,而如果什么都不裹,又会被冻醒。伤口处不停地流出消化液,不到一个小时就得换一次绷带。
夜里,我经常夜惊,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我常常会喊叫着从噩梦中惊醒,但是却根本不记得是什么样的噩梦。
所有这些都让我睡不着觉,虽然极度困乏,却从来无法持续睡两个小时以上。我得睡在卧室里摆放的那张大充气床上——这张充气床,我在伊拉克的时候用了整整一年。
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我们通过消化情况、体重变化以及排便情况来判断抗争成功与否——同样还要看我的情绪变化,此时的我已经不像刚从镜子中看见那个骨瘦如柴的军人时那样沮丧了。
几周之后,在不停地进行静心祷告之后,我决定努努力,看一下自己能做出什么样的改变。
我从止痛药开始下手。我的很多症状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我的整个身体机能都处于半休眠状态,可我还是能感到疼痛。与医生进行了简短的咨询之后,我不听他们的劝阻,直接完全停用了止痛药。之后便是整夜整夜疼得大汗淋漓,下肢不安综合征所带来的痛苦,以及持续不断的恶心反胃,这些都让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作毒品带来的“反弹效应”。刚开始的四天里,我特别想抓起几粒止痛药就吞下去,但是我还是忍住了,因为从他人的经验中,我能看到希望。
再忍一天,我每天晚上都这样告诉自己,我会好起来的。
在接下来的几周里,我排便更顺畅了,这就改善了我体内的新陈代谢以及消化能力,极大地促进了我的康复过程。很快我就发现自己能做些家务活儿了,不过我还是善意地提醒家人说,找小时工一定不能找我这样的。
我仍然会感到疼痛,但是并没有比吃止痛药时厉害。停止服用止痛药之后,我的头脑更清醒了,忍受些疼痛也值了。这就是妥协。
每当我想要发牢骚的时候,我就会想想之前那种神志不清、排便不畅并且头昏脑涨的感觉。这样就坚定了我不吃止痛药的决心。
然而,2010年11月,一次CT扫描结果显示,我体内的癌细胞已经迅速扩散,到了无法通过手术清除的地步。治疗方法也基本上不存在了。“我想,你最多也只能撑到明年三四月份了。”肿瘤科医生告诉我们,我就只剩下四五个月的时间了。
怎么会变成这样呢?我之前是被确诊为“慢性增长”的胰腺癌。过去的这三个月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怎么会扩散得这么快呢?
我们从梅奥医院转院到了明尼阿波里斯市的弗吉尼亚派珀癌症研究所,这样可以离家近一点儿,在这里等着死神的降临。
我开始准备自己的葬礼。我给我小时候的牧师写信,计划并写下一系列葬礼需要准备的事项,列出我最后的愿望,甚至还计划好了葬礼之后的宴会。我本来还想给你们兄弟三人和克莉丝汀写信,可我已经留下了22年的日记随笔,还要再说些什么呢?
在派珀癌症研究所,新的医疗团队为我研究了一套新的治疗方案。他们认真听我描述病情的前后反复。相比之下,梅奥医院的医生只是无奈且无助地盯着我。我并不是去派珀癌症研究所寻求第二诊断的,但是他们却真的对我做出了第二诊断。
梅奥医院的医生略去了几项检查,因为他们认为不管结果如何,这几项检查都不会对胰腺癌的治疗方法产生任何影响。当然,这也许是正确的,但前提是我确实是患有胰腺癌。
三周之后,在感恩节的那天,派珀癌症研究所的病理学家们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告诉我,他们发现了之前两家医院两个医疗团队都没有发现的事实:我并没有得胰腺癌,而且我的病跟胰腺根本就没有关系。
我得的是胃肠间质肿瘤。虽然目前这种病也没有治愈的方法,但是通过化疗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
* * *
很小的时候,我就有机会品尝失败的巨大痛苦与成功的万分喜悦。我父亲喜欢赛车。在我14岁以前的每个周五和周六的晚上,我们都非常兴奋地为即将在明尼苏达沙科皮赛道公园举行的比赛做准备。
那时候每个夏天,我都看着“疯狂丹尼”驾着他那辆1957年黑色金边的雪佛兰(Chevy),在1/4英里的沥青赛道上急速前进,当时那种心情的跌宕起伏是后来任何时候都无法比拟的。车子的发动机盖和前护盖上喷绘的是烈火图案,车门和车顶上刷着红白切边的数字“26”,微微倾斜的前轮胎有助于在弯道斜坡处控制车速。
那个350立方英寸的小发动机没有消声器,每次启动就发出低沉的怒吼声,这声音让我感觉到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我们知道每周都会有比赛,但是每次父亲启动发动机,把车放在拖车上做赛前准备时,我们兄弟几个都感到极其兴奋。那时我们对明尼苏达州以外的赛车比赛毫无了解,因此对我们来说,父亲的比赛就像纳斯卡比赛一样。
到了比赛场地,我们兄弟几个就跑到看台的后面,找到那边两棵相距20码的大树。经过一番激烈的争执,确定好谁是26号之后,我们就绕着这两棵大树开始一场20圈的模拟赛。相互碰撞是可以的,但是情节恶劣者就会得到一面“黑旗”,意思是“被罚下场”——这个规则不需要裁判来执行,因为我们毕竟都是绅士。
有那么两件事情我们一直很想做,却一直得不到允许:一是和父亲一起开车参加比赛,二是在比赛过程中待在维修区内。比赛结束以后,每个人都可以去维修区。但是因为不知道比赛过程中这里发生了什么,所以维修区对我们来说一直充满了神秘感。如今,只要想起当年等着那些大木门被打开的时刻,我仍然能体会到那种强烈的期待感。
一天晚上,我们来到父亲停放卡车和拖车的车位,那里场面一片混乱,气氛极其紧张。是有人打架吗?不是。是有人受了重伤吗?比这还糟糕。是父亲的车被“买走”了。根据当时一项很神秘又很少见的规矩,如果你赢了这场比赛,那么另一个车手就可以以150美元的价格“买走”你的车,而买主的车就归你所有了。当然,你得到的这辆车往往是一堆破铜烂铁。
人类的情感是多么持久啊,即使是30年以后的今天,当我回忆起那天的场景时,我的眼泪仍然会止不住地流下来。
我们兄弟几个眼含泪水,默默地看着那个大魔头基因·克鲁格开走了我们心爱的26号。用“憎恨”这个词也许太过了,但是那就是我当时的心情。
我们换回了什么呢?一辆粉红色的破车,仅仅在车门上刷了一个“X2”。我们都被震惊了,我们不仅要忍受车被夺走的愤怒,而且还要忍受换回的一个丑八怪。
父亲面无表情。那天晚上,他和他的队友们翻遍了维修区,把每一罐他们能找到的黑色喷漆都用上了。到了夜里11点,其他人都疲倦地回家去了,只有父亲还留在那里,直到要把那辆车改装到自己满意为止。
接下来的那个周末,在和他的队友们扑在车库里七个晚上之后,父亲开着这辆改装过的车参加了比赛,不仅打败了基因·克鲁格,而且还赢得了整场比赛。我们并没有对着克鲁格吹嘘或嘲笑他。胜利本身就已经足够了。
这段经历所隐含的关于成功与失败的意义是不言自明的。赛车固然重要,但是真正要赢得比赛,靠的是车手的技术、态度、决心,以及整个团队的合作。父亲再也没有要回他的26号赛车,不为别的,只是因为他不想要了。
* * *
很少有事情能像打架这种经历一样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打架的过程中,每一根神经牵动的都是人类内心最深处的求生本能。我第一次跟别人打架是在明尼苏达州圣保罗的宫殿广场上。那一年,我12岁。比利·比恩就是故事书中典型的小霸王——留着长长的带着油光的头发,衣冠不整,还言语粗野。大家看见比利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躲开他。
如果说比利是典型的小霸王的话,那我就是典型的胆小鬼。我会在言语上为自己进行辩解,但如果真的要动手,我就会赶快躲开,恰恰是我的这种行为使我最终成为了比利的目标。
有一天,我无意中看了比利一眼,他就要跟我单挑,而我的反应自然就和以前一样。我马上就从秋千上下来,径直朝家走去。但是比利跟上了我,在通向我家的那条100码长的柏油路上,比利一直在身后奚落我。我很想跑,但是我记得父亲跟我说过,不要从速度比你快的食肉兽身边逃开。
我低着头弯着腰快速地向前走。尽管比利在身后一个劲儿地挑衅,要我停下来跟他单挑,但我就是不回头。我特别害怕,心都跳到嗓子眼儿上了。我特别想哭。为什么要跟着我啊?
大概走到一半路程的时候,我抬起头看见一个人站在我家门口,是祖母。她怀里抱着我的弟弟,查理。她朝我喊了句什么话,但是我听不清楚,是“回家”,还是“快点回来”?她一定是看出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也许她就是出来保护我的。她挥舞着一条手臂,那姿势仿佛是要把某人揽入怀中。突然之间,我明白了,祖母的手势是在挥拳头,她是在告诉我:“打他,还手!”
顿时,我感觉一股肾上腺素涌了上来,我握紧右手,攥成拳头,挥出我人生中的第一记拳头,直接打在比利的脸上。他脸上那种意外又惊讶的表情更是刺激了我,我一下子就失去了控制。发现比利其实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之后,我就更大胆了。我打赢他了!
尽管我肆无忌惮地发泄了自己的怒火,可是我想要的其实很简单。“你还会来烦我吗?”我夹住他的脑袋问道,“我想让你离我远点儿。别再来招惹我,听到没有,永远都别招惹我!”他一边求饶,一边答应了下来。
比利·比恩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招惹过我,我也学会了如何应对那些小霸王们。
我从来都不觉得那次打架很好玩或者为自己感到很自豪,而且我每次看到比利也都很紧张。我感觉,自己只是走运,那天正好打赢了状态不佳的比利·比恩。在我人生当中,有很多时候虽然胜利了,但我还是感到没有底气,而这就是其中的一次。
* * *
虽然无意冒犯麦克阿瑟将军,但是我觉得因为“正派的失败”而自豪,这并不一定是一种美德。
我是在一次旅行当中认识到这一点的。我们家在明尼苏达州中部的克罗斯湖边有个避暑的小茅屋。有一年夏天,我们住在那边,母亲开车带我们出去买些日用品。从商店里出来,我和弟弟克里斯都争着要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我争不过弟弟,而且母亲也决定把那个位置给弟弟坐。我觉得这不公平——弟弟和母亲都对我不公平。
母亲说,如果不喜欢这样的决定,那我可以下车自己走回去。我同意了。即使在看着车开走的那一瞬间,我都没有后悔。我顶着大太阳马上开始盘算怎么回去。
我有三个选择方案:我可以绕着雪茄形状的湖徒步5英里回家,或者可以搭别人的便车,再或者游泳1英里到湖对面。这三件事我都从来没有做过。当时我距离湖边大概有100码,我朝湖边走去,想目测一下距离。我一边走一边想,我跟父亲一样是个游泳好手,他曾经说过,在我这个年纪他就游过这么远的距离。
思考不过两分钟,我就说服自己说,反正这也是我一直都想做的事情。我记得父亲曾经说过,窍门就是,如果游累了,就转过身来,在湖面上漂一会儿。不要慌张,也不要想太多,就一直游就好了——小心地游。
我穿着衣服和鞋子走进湖里,我知道别人要是看见我肯定会觉得非常奇怪。这里是克罗斯湖的公共区域,到处都是贴着警示标志的浮标,警告人们50码远处有堤坝。但是没有人会注意。
游了大概1/4英里时,我停下来看了一下自己的进程。这已经是我游过的最长距离了,但还是看不见我们的小茅屋。我错了吗,是不是应该掉头回去?
不要慌张,也不要想太多,就一直游就好了。
游到一半的时候,我已经气喘吁吁了,我又一次开始怀疑这个决定的正确性。周围没有什么景致能转移我的注意力,所有的时间都只能用在焦虑上。我想象着自己游到对岸,走上岸那一瞬间的成就感,以此来鼓励自己。真希望到时候我母亲和弟弟能站在对岸看着我上岸。
我仰面朝天,休息了一会儿,让自己沉浸在胜利的场景之中。我就这样漂在湖面上,耳朵浸在水里,突然之间传来的一种声音打破了我的美梦:没错,是附近船只的马达声。
我马上想到了我们家那个20岁的邻居,约翰。几年之前,约翰被一条船轧过,结果脑部损伤,一辈子都只能口齿不清,走路一瘸一拐。
这条船似乎正径直朝我这个方向开来。于是我开始疯狂地用四肢击打水面,希望船上的人能看见我。如果我的信号不管用,我决定随时准备潜水,尽量向深处游去。结果,那条船从我身边100码的地方开过去了,开船的人似乎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但我突然之间特别想赶快从湖里跳出去。与此同时,我们家小茅屋那里有人看到了我。“你们看到了吗,有个白痴正在湖中央游泳!”当家里人在路上没有找到我的时候,他们知道那个白痴肯定就是我了。他们开船出来接应我,但是我拒绝上船。我一开始选择游回去而不是徒步5英里走回去,可能确实是出于懒惰。但是既然我已经游了这么远,我就不会半路上船。
当我游到岸边,想要站起来的时候,我的腿就像橡胶一样,几乎不能走路了。我感到很自豪,但是从当时拍下的视频来看,我虽然胜利了,可看起来有点胆怯的样子,好像是准备要被父亲责骂一顿似的。然而,父亲笑着迎接了我,有力地握了握我的手,表扬了我一句:“真有勇气!”
母亲后来告诉我说,她也很骄傲,但是更多的是因为我冒了这么大的风险而后怕。“你是故意要跟我赌气,是不是?”
当然,我的确是想抗议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但是我在从车上下来的那一刻就已经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尽管说了别人都不信,但是我游到湖对岸的这个决定只不过就是一个非常实际而且意外获得了成功的决定。
* * *
小时候是关于副驾驶座位的无聊争夺,成年之后变成了关于领导方式的幼稚争论。那一年我30岁,担任密苏里伦纳德伍德堡宪兵连182名战士的指挥官。
我们营部(上级单位)的高级将官都知道,我们的最高级军士克罗斯比少校并不喜欢我。他曾公开指责我过多干涉战士的后勤与训练问题,他认为我的领导方式是对所有军士的人格侮辱。当我的军士长指出他的这番言论并不正确的时候,克罗斯比更是恼羞成怒。
夏季来临之前,营部举办了一次“趣味活动”,其间设置了各种体育竞赛活动,最有难度的就是“角力赛”——用软木棍代替长枪长矛的竞技赛。
“角力赛”的规则提前一天被清晰地公布在小黑板上。规则很简单:战士对抗战士,军士对抗军士,将官对抗将官。营部希望通过这样的规则来确保比赛等级有序,合乎规范。
因此,当克罗斯比无视规则,在所有战士面前向一个高级将官发出挑战时,大家都惊呆了。而这个高级将官就是我。
我身高5.11英尺,体重162磅,而人高马大的克罗斯比有6.4英尺高,220磅重。很显然,我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我希望有人能站出来说这不符合比赛规则。可是,有哪个战士不想看到两个上级将领互殴呢?克罗斯比提出挑战之后,现场一片沉寂,我别无选择,只能接受挑战。
穿防护服的同时,我努力回忆之前接受的训练,我鼓励自己说,“角力赛”考验的是技巧和技术,而不是蛮力。我的操练中士名叫莱尼·帕斌,他个头不高,但体格健壮,有点秃顶,操着一口浓重的新英格兰口音,喜欢煽风点火。他小心翼翼地给我加油鼓劲儿,就像是我的场边教练一样。尽管他嘴里说出来的都是鼓励我的话,但是他的眼神里明明就写着:别丢了性命就好。
当我们俩走进临时搭建的比赛场地时,明显的身材对比更增加了这场比赛的戏剧效果。场边给我加油鼓劲的声音听起来也是心灰意冷的。来围观的战士也越来越多。
克罗斯比少校也算是个有职业素养的人,但是当我们双方摆开阵势的时候,我看见他脸上只写了一句话:我要把你扁成肉酱,你这个家伙。
接下来几分钟发生的事情太混乱,我都无法用言语来描述。但是我记得比赛结果:我这个弱者获得了胜利以及战士们雷鸣般的掌声。我接连三次精准的扣杀在不到10分钟里就定了输赢,结束了这场比赛,而他一分也没有拿到。
我承认我很想吹嘘一番,但是我选择了更谦虚的方式。克罗斯比很大度地说了一句“很精彩,长官,很棒”,我也很善意地做出了回应。我仿佛又回到了和比利·比恩打架的那个时候,同样,我仅仅是希望克罗斯比从此以后能放过我。
* * *
在大多数情况下,运气的好坏与个人努力是有很大关系的,但是有时候也会走霉运。一个38岁的健康男人,每天锻炼,注意饮食,从不抽烟,很少喝酒,怎么就会患上癌症呢?这不公平。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要不是走运的话,我18岁那年可能就已经死掉了。
那是高中毕业后的夏天。我父亲开着一辆轻运货车驶进车道,车上装满了从工地上捡回的宽4英寸厚2英尺的木材。父亲每年夏天都会把工地上废弃的木材拉回家,然后劈成大小相似的柴火堆在地下室里,以备过冬。之后父亲就去祖父家帮忙修缮屋顶,把劈柴的活儿留给了我。
我布置好延长电线,然后就拿起圆形电锯开始干活儿了。这是一把大功率、需要两手操作的电锯,为了切割起来更锋利,安装了一块宽大的硬质合金刀片。
我父亲从来不用锯木架,他说这会放慢他的速度。相反,父亲掌握了一种可以在半空中切割的技术。他用左手握住一块木板,伸向身体的右边,然后拿电锯去切割木板,就像切割一面墙一样。尽管听起来很复杂,但实际上比使用锯木架更方便快捷,效率更高。所以我也采用了这种方法。
拾起木板,握住,切割,扔到一旁——拾起木板,握住,切割,扔到一旁——拾起木板,握住,切割,扔到一旁,咣当!我突然感到右大腿前部好像受到一记重拳,打断了之前这套流畅的动作。就在这一刻,我的其他两种感官也有了感应。首先,电锯的声音迅速消失了。另外,当我转过来看看到底是谁打了我一拳的时候,我发现电锯和我的右腿一起移动——仿佛两者融为了一体。
几秒钟之后我才弄明白发生了什么,我低头看去,发现电锯已经切进肉里。我感觉不到疼痛,但是刀片已经像切热黄油一样切开了我的大腿,直接切到大腿骨处。肌肉的张力使切口裂开,就像一条红色的峡谷。
我抓住右腿,用还戴着脏兮兮手套的手拢住伤口,一瘸一拐地向我家后门走去,边走边喊我母亲。母亲出来之后,我移开一只手,露出了血肉模糊的伤口。母亲连急救电话都没有打,喊来我弟弟克里斯,然后就抓起了车钥匙。几秒钟之后,我们就已经开车上路了。那场面简直就是《警界双雄》重演:超车,压过路缘,闯红灯,我那临危不乱的英雄母亲把车喇叭当作警报器,一路狂飙。
这时候,我已经开始感觉到剧烈的疼痛了。我嘴里咬着一把木梳子,这样就不至于疼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除了在电影里,我从来没有见过医院的急救人员像那次那样行动迅速。医生立马对我们保证说,尽管情况看起来不妙,但是我可以保住我的右腿。他还说我是他见过的最幸运的人之一。“锯片再偏一点儿的话,你就没命了,孩子。”当我父亲赶来的时候,看到这么严重的切口,他差一点儿晕了过去。这对我来说真的是一个难得的时刻——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父亲表现出软弱与恐惧。
切口太深,所以要进行两层缝合,一共要缝76针。由于我一个小时之前刚吃过东西,所以他们缝合的时候不能把我麻醉。我竟然没有切到任何大动脉和血管,这让那些整形外科医生都大跌眼镜。
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一根木刺使锯片安全罩发挥不了作用。当我弯腰拾起一块未切割的木板时,自由转动的锯片触到我的右腿,透过牛仔裤直接切入肌肉,并在里面转了一圈儿。如果当时我的手指按着开关的话,锯片就会切入骨头,并且一路锯到膝盖。
所以,也许使我患上癌症的霉运已经让我多活了20多年,让我有时间去组建一个美好的家庭。
* * *
生活中的成败得失往往就是各种应得的或不应得的起起伏伏交织在一起的。而成败的原因有时候很明显,有时候又很神秘。
在我毕业之前的最后几周,所有人都在讨论优秀毕业生的事情。优秀的战士们先竞选本排的优秀毕业生,然后选出来的战士再接着竞选全连的优秀毕业生。我本以为自己至少是个候选人,结果我的文化课没有达到标准。
在我落选的几天之后,我被叫去了连部办公室。刚一进门,坐在外面一张小桌子前面的操练官帕拉迪斯就对我说:“韦伯,由你来代表咱们排去竞选优秀毕业生,有信心吗?”
“有,长官!”
当我回到部队之后,才得知这次意外的荣誉是为何降临到我身上的。我们排的候选人之一,训练专员米勒前天晚上在打扫屋子的时候被逮到偷吃别人的曲奇饼干:偷吃指挥官的曲奇饼干。
我后期才参加竞选,这本身就让我处于劣势。其他候选人都已经准备很多天了。而我只有一个晚上。当我站在评审团面前的时候,我尽力注意细节,比如回答问题时需要注意的那些琐碎的细节。我想,基本上所有的候选人都知道问题的答案,但是我们容易在一些看起来并不重要的细节上犯错误。
与我们通常在电视上看见的紧张场面不同,军队里的公告一直都是简单明了。军士长从上到下迅速地公布了获胜者名单:“C连队优秀毕业生,马克·韦伯。”
这是我人生当中的第一次,不仅实现了我本以为不可能的事情,而且还是后来者居上,大获全胜。后来我才知道,我只比第二名多一分,而这一分就是赢在了细节之处:我是唯一一个在互相敬礼时,等上级长官放下右手之后才把手放下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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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四年的基础训练之后,我成为了一名合格的空降伞兵,立过战功的学兵,部队军士基础课程的优秀毕业生。接着我通过了部队军官的培训,获得了一系列荣誉称号。我以数一数二的优异成绩从预备军官训练团毕业,并从6000名士兵中脱颖而出,成为250名获得乔治·C. 马歇尔领导奖项的士兵之一。
然而,舒适地躺在这些不可思议的荣誉之上只是一种让人麻痹的失败行为,就像一个实习教官初到岗位时的经历会对自己之前的成绩和信心造成巨大的挫伤。关于这一点,后面我会详细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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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在克热汀-德拉姆读高中的时候表现平平,明尼苏达州立大学还是以试录取的形式接收了我。经过不断的努力,四年之后,我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毕业。在那9个月之后,我又成为宪兵军官基本课程的优秀毕业学员,成绩在40人的班级里名列第二名。我还获得了去美国陆军游骑兵学校接受培训的资格,这是一个大家都梦寐以求的难得机会。但是一周之后,我就被游骑兵学校淘汰出局了。虽然被淘汰的原因是由于左膝盖半月板撕裂,但是这并没有让我觉得好受一点儿,因为我向大家隐瞒了事实:在课程开始之前,我就已经受伤了。这次的失败让我很失望,但是失败的原因更是让我痛苦:我没有诚实地面对自己。这次个人以及职业上的难堪经历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是我却让骄傲蒙蔽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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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游骑兵学校的惨败经历与几周之后我要经历的失败相比,简直不值一提。1994年11月,我开始担任555宪兵连第4排32名战士的指挥官,上任伊始,我的心情就像圣诞节早上醒来奔向礼物时一样充满期待,8年的培训经历如今终于要派上用场了,然而我打开长筒袜时,发现我收到的礼物只是一堆煤屑。
如果你们期待看到的是一名新排长上任之后,扭转乾坤,将原来一盘散沙重新打造成精英部队的故事,那么就跳过这一段吧,因为这个故事里情况并不是这样的。
555连队也被称为“三重镍”。这支连队刚刚结束在海地为期35天艰巨的军事任务。当地发生了一场军事政变,不过眼下政变正逐渐瓦解。在执行任务期间,连队基本上没有得到任何后勤支援,因为美军后勤部队在突发情况下来不及提供后勤保障。战士们洗澡基本上都是在雨天或者水沟里,吃的食物都是包装好的方便食品,每天还得把排泄物烧毁。但是战士们并不在乎这些,他们都受过相关的训练。
而真正让555连队接受不了的是,他们被提前从海地召回。他们的任务看起来并没有完成,也没有人向他们解释他们被提前召回的原因。对连队领导层的置疑更是加剧了随即引发的各种传言。
因此,连队战士们从这次任务中得到的是羞辱,而不是成功完成军事任务的荣誉感。他们都憋着一肚子气,所有人都一副消极不满的样子。
555连队被召回之后的第二周,第4排迎来了一位毫无经验又满怀热情的少尉:马克·M. 韦伯。战士们对他也早有耳闻:曾经被赶出游骑兵学校的前国民警卫队入伍士兵。
如果说我是过于热情的话——我确实是这样的——那么我刚接手的这个排可以说是麻木的。中士往往是整个排的主心骨,是排长的左膀右臂,但是在我上任的头一周里,我的中士根本就没有出现,甚至连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这种待遇让我有点心灰意冷,但是我的前任安慰我说:“他特别优秀,闭着眼睛都能管理好这个排。”
丹尼斯·布莱恩中士是个瘦削、健壮、入伍二十年的老兵,但是他灰白的头发和沧桑的面容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他一直有种趾高气扬、胸有成竹的神态。我没有过多计较他缺勤一周的事情,而是马上着手了解整个排的战士们。
我拿着纸笔,和每一个战士坐下来谈话,认真听他们说,结果自己被一次一次地震惊了。这些战士们毫无斗志,情绪沮丧,心怀怨气——对所有事情都是这种态度。
他们的行为符合纪律涣散的普遍表现。战士们列队时迟到;体能训练出勤率很低;执勤期间,战士和将领们来去自由。经过海地任务一事之后,高级将领们要么变得冷漠,要么变得居功自傲。我明白,在执行任务归来之后,战士们需要一段相对宽松的自由时间,但是目前他们的状态太混乱了。不过,我不想刚上任,就给大家留下自以为是的印象。
我上任大概30天之后就到了12月中旬,我满怀激情,非常兴奋地通知整个排的战士说,他们可以当之无愧地与家人们享受一段假期,然后在来年1月以崭新的姿态投入到更艰苦的训练当中。然而,我的热情换回的却是一片空洞的眼神和一屋子的沉默。
几个月之后,我才得知,自己当时的那番话让战士们非常反感。他们心里都很痛苦,而我表现出来的那种无知的兴奋更加剧了他们的痛苦。
1月很快就到来了,但是整个排的士气仍然非常消沉。布莱恩的漠不关心和无所作为更加重了这种消极的气氛。我们谈过几次,我总是措辞谨慎,生怕激怒了这个比我更有经验的中士,犯下新官上任的大忌讳。
我离失败越来越近了,这其中有很多原因,但是没有借口。
我意识到,我们需要开展一次团队训练,一起克服某种困难。眼下最近的机会便是3月中旬——但在我看来还是不够及时。不过我也只有这一次机会了,于是便全力着手去准备。
终于到了3月,我又变得像去年11月刚上任时那样满心期待了。然而在训练开始之前,连队指挥官突然宣布要征用我们排参加连队的培训。
我恳求指挥官收回成命,跟他说我上任五个月以来,还没有和整个排的战士一起训练过。我恳请指挥官给我点儿时间与战士们磨合,帮助我的下级将领们克服缺点,发扬优点。但指挥官最后还是没有同意,对此我一直心存怨愤。
也就在同一天,布莱恩通知我,他无法参加我们已经被打乱的训练计划了。他说他要去加利福尼亚参加一次红十字会志愿者的培训大会,他的这个决定就跟连队指挥官的决定一样突然。更过分的是,他没有向我,他的直接上级请示,而是越过了我,去请示了连队指挥官。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如今这些行为已经触及了我的底线。之前乐观的态度和激励性的话语我都试过了,现在也应该是发威的时候了。我决定要好好教训他一番。
“我们需要好好谈谈。”说着我就关上了办公室的门。我面对他坐下来,身体前倾,开始连珠炮似地质问他,中间还夹杂着几句咒骂,清楚明了地向他表明,我已经受够了。“你说说到底是怎么了,兄弟?你还是坦白地说清楚吧。我觉得我搞不清楚目前的状况。我知道我不是白痴,可你们让我感觉自己就是个白痴!”
他的脸涨得通红,坐在椅子上显得局促不安,而我还是毫不留情地把所有旧账搬了出来——持续缺勤;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去参加大学课程和志愿者活动;更严重的是,他并没有承担起整顿部队秩序和纪律的责任。
布莱恩一开始辩驳了几句,但是并没有底气。突然他话锋一转,坦然承认说:“长官,其实是这样的。你确实是个很好的中尉,有能力又有热情。我也应该是这样的人。我知道我应该像你这样投入到工作中去,但因为你一直都非常急切地要做好每件事情,我想我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去提升我自己。”他还解释说,在这个岗位上干了两年多之后,他已经没有太大的热情了。听了这些,我默默地坐在那里,完全被惊呆了。
布莱恩的坦白虽然让我大为震惊,但是相比过去五个月里我感受到的那种莫名其妙的挫败感,我更喜欢接受事实。在我担任排长的前六个月里并没有什么奇迹出现。布莱恩依然我行我素,但是他的坦诚让我更加有信心,继续以高傲而不妥协的热情去发挥我的领导能力,尽管接下来等待我的依然是失败。
* * *
我在布莱恩和第4排那里遭遇到的失败对我个人及我的职业发展并没有太大的危害,而且只涉及战士本身。然而几年之后,在我担任宪兵营特遣队指挥官的时候,我竟然惹上了涉及战士家人的大麻烦。当时的情况相当复杂,对我个人和我的职业发展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参谋军士本·克雷默是个非常出色的行政军士——温顺、谦逊、有能力。然而不幸的是,他的妻子却是个少有的悍妇。
尽管没有哪条法律是针对工作不专注的,但是克雷默的家庭琐事明显已经影响到了他的工作状态。他家里的各种账单都没有按时付清。当克雷默太太决定给他们租住的房子喷刷墙壁的时候,房东更是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在军队当中,这种情况需要指挥官介入,这也就意味着尽管没人愿意,但是我们必须得介入克雷默的家事。最终,克雷默一家还是被房东赶了出来,他们只能搬进部队的住房,这也就需要我们对他们承担更多的监管责任。这出闹剧整整持续了10个月,至少每隔一周都会有新的戏剧性事件出现。
一天下午,我接到一通克雷默太太打来的电话——这是她第一次打电话给我。她在电话那头语无伦次地大骂了一通,好像已经完全不顾及她的丈夫,他们的房子,以及她三岁的儿子了。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就把电话挂了。我打了回去,他们三岁的儿子接起了电话,把玩了几分钟之后,他也把电话给挂了。我又打了过去,这次没人接听了。我找不到克雷默军士,为了不把事情闹大,我也不想给其他宪兵打电话,所以我立即跳上车,开去了他们家。
不管我敲门还是按门铃,都没有人回应。我从每一扇窗户朝里面张望,基本上能清楚地看到这个单层小屋的全貌。我看到卧室里点着一根蜡烛,还有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儿在后屋,但是看不到克雷默太太。接下来的15分钟,我又不停地敲门,按门铃,还是没人回应,这时我断定她已经离家出走了——或者情况更糟糕。
我找到一扇没有关紧的窗户,喊了几声克雷默太太,但是没有回应。这时一个邻居出现了,跟我说这家人真的有问题。于是我决定爬过这扇齐腰的窗户,进去探个究竟。进去之后,我走过去抱起孩子,突然之间,克雷默太太出现在我面前,她怒目圆睁,再一次语无伦次地咆哮起来。
“你到我们家干什么?”她喊道,“怎么……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马上解释说我是担心孩子才进来的,随后便立即离开了。
后来想想,我觉得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还是会爬窗户进去,因为当时情况特殊,我也有种不祥的预感。我当时只是担心屋子里的孩子,仅此而已。我并没有考虑自己的前途,也没有考虑自己的安危。我根据自己已经掌握的信息,做出我认为正确的举动。我相信,自己当时对屋内情况的担忧是合情合理的,这在法律上也肯定能说得通。
但是我的上级领导并不这么认为,她对我进行了书面的通报批评,她认为我的判断是严重错误的。虽然最后这并没有对我的职业发展造成致命性的打击,但是在当时我还是非常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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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有时候失败是无法掌控的一样,有时候成功也会在不经意间到来。
1998年,在我还只是一个高级中尉的时候,亚拉巴马州麦克伦堡所有的陆军上校和上将就对我有所耳闻了。是因为我克服了什么难以置信的困难吗?不是。是因为我率队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吗?不是。是因为我工作出色,能力超强吗?好吧,也可以这么说,但并不是我之前想象能给我带来荣耀的工作。那到底是什么为我赢得了这么大的赞誉?列队行军。
1998年春天,麦克伦堡部队将领希望找到一名副官,协助组织一次规模宏大的阅兵式。副官通常是这种盛大活动中最初级的将领,需要熟练掌握操练技巧与军中礼仪,很多将领都望而却步。因为阅兵式上,从观众到场上的军队,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副官一个人,绝对不能出错。
被选中来承担这项任务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有成就感的事情,因为没有人愿意干。但我愿意干。我从14岁起就开始列队行军,那一连串复杂的指令我早就熟记于心,根本就不需要看笔记。
副官在队列场上必须要做的最丢人、最难堪,也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事情,就是做被亲切地称为“鸭子步”的动作。在队列齐步走的时候,为了在队伍到达指定地点之前归位,副官就必须走“鸭子步”。
那天我遇见的所有人——从上级领导,到同级将领,再到下级官兵——都评论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奇特又让人印象深刻的场面。“你的腿部动作太灵活了,你就像是飘在地面上一样!”一位陆军上校用了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说,“你太厉害了,就好像你的屁股被热火钳烙到了一样。”
在这种小事情上的出色表现并没有为我赢得担当重要任务的机会,也没有什么辉煌的成绩评定,更没有任何奖项,但是却让人们看到我付出的巨大努力。几个月之后,我获得了一次改变我职业生涯的调任机会,我在这次任务中的出色表现则为我赢得了我在开篇提及的那一连串耀眼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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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这些故事已经足以证明麦克阿瑟将军的箴言,就是要在成功与失败之间寻求平衡。你们也可以看到,我好像一直在成功与失败之间折返。失败使我在成功之时保持谦逊,而成功则使我在失败的时候虽败犹荣,顽强不屈。
但是,如果你们拥有太多成功或者经历太多失败,在两者之间无法平衡的时候会怎么样呢?我认为,到那时,你们就会发现自信与谦逊之间的关系更难协调,更有必要也更难以实现麦克阿瑟将军所说的平衡状态。
拿我来说吧,从2002年我成功完成连队指挥的任务之后,我的成功经历与失败经历的比例就变为10∶1。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挣扎着去维护这些成功带给我的荣誉与赞美,此后的10年里程度更甚。只要我有一刻放松警惕,身边马上就会有人对我取得的所有成绩表示怀疑。
在我指挥连队的24个月里,我经历了各种困境、危险以及戏剧化的事件,足够我写出一本厚厚的书来。到目前为止,对我来说最大的一次挑战是指挥连队在洪都拉斯、卡塔尔以及沙特阿拉伯执行四次不同的军事任务,同时还要组织所有未执行任务的战士在伦纳德伍德堡进行训练与演习。当时,就在我任职中期,恐怖分子挟持飞机撞入了世贸中心与五角大楼。
几年之后,我的军士长乔·弗罗曼联系到我,他在邮件中说他被我当时完成的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震撼到了。为了多听听别人的观点,同时也希望和他能有更真挚的交流,我回信问他:“我做的最让你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情是什么?”他给我的回答一直让我引以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