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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本·汉斯科姆摔了一跤.2

作者:美-斯蒂芬·金 当前章节:15029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8:37

艾琳笑着点点头,很高兴儿子很开心,但随即正色道:“把表戴上,记得上发条。戴上它,上发条,爱惜它,别搞丢了。”

“好的。”

“现在你有了手表,就没有理由晚回家了。牢记我说过的话:要是你没有准时回来,警察就会四处找你。你最好连一分钟也不要晚回家,至少在那个专杀小孩的浑蛋被捕之前给我做到,否则我一定会打电话报警。”

“好的,妈妈。”

“还有一件事。我不希望你单独行动。你知道不能拿陌生人的糖果或搭他们的便车,我们都一致认同你不是笨蛋,你的身材在这个年纪也算壮的,但任何一个大人,尤其是疯子,绝对有办法制住小孩。无论你去公园还是图书馆,都要找个朋友一起去。”

“我会的,妈妈。”

艾琳再度望向窗外,发出心事重重的叹息。“再这样下去,什么事情都没办法干了。反正这个镇子本来就不干净,我一直这么觉得。”她回头望着他,皱起眉头说,“本,你很喜欢四处跑,差不多把德里镇的所有角落都摸熟了吧?至少对镇中心应该了如指掌。”

本觉得自己还差得远呢,但他确实去过不少地方,而且,意外的礼物给了他太大震撼,就算他母亲说约翰·韦恩应该在描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音乐喜剧中饰演希特勒,他也会欣然赞同。

“你没遇见什么坏东西,对吧?”她问道,“看起来……呃……很可疑的人或事情?或什么不寻常的事?让你害怕的东西?”

本沉浸在手表带来的喜悦、对母亲的爱和母亲对他的关怀(但如此毫不隐藏的强烈关怀让他有一点害怕)

之中,差一点就要告诉她一月发生的那件事。

他正要开口,忽然一个东西(强有力的直觉)让他闭上了嘴巴。

那东西是什么?直觉。不少……也不多。就算是小孩子,偶尔也能直觉感应到“爱”这种感情涉及的复杂责任,知道有时最好保持沉默。本没有开口,一部分是这个原因,但还有另一个原因,而这个原因就没那么伟大了。他母亲有时非常严厉,很像做老板的。她从来不说他“肥”,只说他“壮”(偶尔会多讲几个字:“在这个年纪算是壮的”)。要是晚餐有剩的,她常会在他看电视或写作业时端过来给他。虽然他心里有一点讨厌自己这么做(但绝不会讨厌端剩菜过来的妈妈——本·汉斯科姆绝对不敢憎恨妈妈。他要是这么野蛮,这么不知感激,神一定会立刻杀了他),甚至在最幽暗的心底(像西藏一样偏远的地方)怀疑她老这么喂他的动机,但他仍会乖乖吃完。这是爱吗?还是别的东西?

当然不是。然而……本还是会想。更重要的是,母亲不知道他没有朋友,这一点让他无法信任她,要是说出一月遇到的事情——假如真有其事的话——他不知道她会有什么反应。也许六点回家没什么不好,他可以读书、看电视,(吃东西)

用木屋组和建筑积木盖东西。可是,整天待在家里很不好……要是他跟她说了他一月看见了(或以为自己看见了)什么,他母亲很可能会这么要求。

基于这些理由,本决定不说。

“没有,”他说,“只有麦奇彭先生在别人家的垃圾里东翻西找。”

这话让艾琳笑了,她不喜欢麦奇彭先生。笑声让这个话题到此结束。那天晚上,本拖了很久才睡,但失去母亲和孤苦无依的念头一次也没有出现。他躺在床上望着洒进床铺和地板上的月光,觉得自己被人爱着,感觉很安全。他一会儿将手表放到耳边,听它嘀嗒作响,一会儿又拿到眼前,细细欣赏涂镭指针发出的朦胧的光。

后来,他终于睡着了,梦见自己和一群男孩在崔克兄弟货运站后面的空地上打棒球。他猛地一转脚跟,正中球心,打了一支满贯全垒打。队友在本垒欢呼,迎接他回来,将他扛在肩上,走到装备散落一地的休息区。在梦里,他心里洋溢着骄傲与喜悦……但当他望向中外野,那儿有一道铁丝网隔开灰渣空地和杂草坡,却发现一个人影站在“荒原”的杂草和树丛间,远得几乎看不清。一只戴着白手套的手抓着一把气球,红黄蓝绿都有。他看不清那人的脸,但看得见对方松垮的西装、橘色绒毛大纽扣和软趴趴的黄领结。

是小丑。

没错,兔崽子,一个飘忽的声音附和道。

隔天早上醒来,本发现他已经忘了那个梦,但枕头摸起来却是湿的……好像他夜里哭过似的。

本轻轻松松就甩掉宵禁海报勾起的庞杂思绪,像游完泳的狗甩水那样。他走到儿童图书馆的主柜台。

“哈喽,小本。”斯塔雷特太太说。她和道格拉斯太太一样,都很喜欢本。成年人,尤其是工作上需要管教小孩的大人,通常都会喜欢他,因为他乖巧、体贴,讲话轻声细语,偶尔还有一种冷面笑匠的喜感。但在其他小孩眼中,这些特点只代表恶心。“暑假已经过腻了吗?”

本笑了,他和斯塔雷特太太经常玩这种机智对话。“还没,”他说,“因为暑假才开始——”他看了看表,“一小时十七分钟,再过一小时看看吧。”

斯塔雷特太太哈哈大笑,一边遮住嘴巴免得太大声。她问本要不要报名参加暑假阅读计划,本说要,于是她拿了一张美国地图给他,本说谢谢。

他走进藏书区,随手拿了几本书下来翻阅,然后放回去。选书是一门学问,必须小心谨慎。大人想借几本书都可以,但小孩一次只能外借三本,选错了就没戏唱了。

最后他总算挑了三本书,分别是《推土机》《黑神驹》和一本碰运气选的书,书名叫《街头酷车》,作者是亨利·格雷戈尔·费尔森。

斯塔雷特太太给那本书盖借阅章时,说:“你可能不会喜欢这一本,因为故事很血腥。我通常建议青少年看,尤其刚考上驾照的小伙子,让他们好好思考。我想,他们中有些人看完书之后,起码有一周不敢开快车。”

“嗯,我读读看好了。”本说完拿着书走到维尼角落,挑了一张桌子坐下。三只山羊正在大闹桥下的巨人。

他读了一会儿《街头酷车》,发现还挺有意思的,讲的是一个非常会开车的孩子,老是被一名扫兴的警察要求开慢一点。故事场景设在爱荷华州,本读了才知道该州没有速限,感觉很酷。

读完三章,他抬头发现一个全新的布告区,最上头的海报(图书馆果然是海报大本营)画着一名开心的邮差将信交给一个快乐的小孩,标语是:在图书馆也能写信,现在就写封信给朋友吧?保证赢得笑容哦!

海报底下有几个插槽,摆满了邮资已付的明信片、信封和印有蓝色图书馆徽章的信纸。邮资已付的信封每个五分钱,明信片三分钱,信纸两张一分钱。

本摸摸口袋,用空瓶换来的四分钱还在。他记下《街头酷车》读到的页数,接着走回柜台说:“我能买一张明信片吗?谢谢。”

“当然可以啰,本。”斯塔雷特太太再度感叹他的彬彬有礼,但也有点为他的身材难过。要是她母亲看到本,一定会说他在用刀叉自掘坟墓。她将明信片递给本,看他走回座位。那张桌子可以坐六个人,但只坐了本一个。她从来没见过他和其他孩子一起。真可惜,因为她相信本的内心有许多宝藏,只待一个和善又有耐心的勘探者……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的话。

本掏出圆珠笔按出笔尖,在明信片上简单写下地址:贝弗莉·马什小姐收,缅因州德里镇二区下主大街。他不知道她家的门牌号码,但妈妈曾经跟他说,大多数邮差只要在一个区域服务够久,通常都知道谁住在哪里。要是负责下主大街的邮差能将这张明信片送达,那就太好了。就算没有,顶多也只是被送到退件中心,让他损失三分钱而已。明信片绝对不会回到他手里,因为他不打算写下自己的姓名和住址。

他将明信片写有地址的那一面朝内拿着(虽然他没看到认识的人,但还是不想冒险),走到卡片盒那儿,从旁边的木盒里抽了几张方形纸,接着走回座位,开始匆匆下笔,不时画掉几个字,边写边改。

期末考前最后一周的英语课,他们上了俳句阅读与写作。俳句是一种日本诗的体裁,简短而严谨。

道格拉斯太太解释道,俳句只能有十七个音节,不能多也不能少,通常只用一个鲜明的意象来描绘某种情感,例如悲伤、喜悦、怀旧、快乐……还有爱。

俳句的概念让本非常着迷。他喜欢上英语课,只是通常乐趣有限。他会认真上课,但从来没有哪个主题让他觉得特别有意思。然而,俳句里却有某种东西激发了他的想象力,让他觉得开心,就像斯塔雷特太太解释温室效应让他感到开心一样。本觉得俳句是很好的诗体,因为它有结构,没有隐而不显的规矩。用十七个音节组成一个意象,描绘一种情感,就这样。宾果!它很简单,很实际,完全仰赖和自足于内在的规律。就连“俳句”这两个字都让他觉得很喜欢,读起来有一种余韵犹存的感觉。

他想着她的头发,心里随即浮现她走下楼梯、头发在肩上飞舞的模样。阳光仿佛不是洒在她头发上的光芒,而是藏在她发丝里的火光。

他细细斟酌了二十分钟(包括起身一次去拿更多草稿纸),删掉太长的句子,改动顺序,砍字,最后终于完成了下面这首诗:汝发如冬火,化为一月之余烬,引我心燃烧。

他不是十分满意,但已经尽力了。他很怕要是写得太久,想得太多,最后就只会把自己弄得神经过敏,写出更差的句子来,甚至干脆放弃,而他不希望那样。对本来说,贝弗莉和他交谈是历史性的一刻,他想留在回忆里。贝弗莉或许已经有喜欢的对象,是大一点的男生,例如六年级,甚至初一。

她收到这首俳句可能会以为是那个男生写的,因此很开心,而这些句子就会留存在她的回忆里。虽然她永远不会晓得作者是本·汉斯科姆,但没关系。他知道就好。

他将整首诗抄到明信片背面(字母全部大写,感觉像勒索信,而不是情书),将笔收回口袋,明信片塞进《街头酷车》的最后几页。

他站起来,向斯塔雷特太太道别。

“再见,本,”斯塔雷特太太说,“好好享受暑假,但别忘了宵禁。”

“我知道。”

他轻快地走过两栋图书馆之间的玻璃走道,享受那份温暖(一边开心地想着:温室效应),然后是成人图书馆的凉爽。阅览室里,一位老人正坐在老旧舒服的软垫椅上读《新闻报》,报头正下方的头条是:国务卿杜勒斯保证,必要时将出兵援助黎巴嫩!报道附了一张相片,艾森豪威尔总统在白宫玫瑰园里和某个阿拉伯人握手。本的母亲说,这个国家可能要等一九六〇年赫伯特·汉弗莱当选总统之后才会有起色了。本隐约听说美国正在经济衰退,他母亲很担心会被裁员。

头版下半页有一则小头条:警方持续追缉变态杀手。

本推开大门走出图书馆。

人行道旁有一个邮筒,本将明信片从书里抽出来扔了进去。明信片脱手时,他心跳微微加速。万一她知道是我写的怎么办?

别傻了,他回答,有一点察觉自己被这个想法弄得太兴奋了。

本走到堪萨斯街,几乎没留意自己在往哪里走,也毫不在意。他开始幻想。贝弗莉·马什走到他面前,灰绿色眼睛睁得大大的,赤褐色的头发扎成马尾。本,我有一件事问你,他想象出来的女孩说,你发誓一定要说实话。她举起明信片,这是你写的吗?

这个幻想太可怕、太美好了。他希望它停止,又希望永远不要停。他的脸颊又开始发烫了。

本边走边幻想,不时将书从左手换到右手,右手换到左手,还吹起了口哨。你可能觉得我这样做很可怕,贝弗莉说,但我只想吻你。说完她双唇微微分开。

本的嘴唇突然干得吹不动口哨。

“我想我希望你吻我。”他自言自语,脸上露出沉醉的、无比美丽的微笑。

要是他看一眼人行道,就会察觉有三个人影朝他走来;要是他竖起耳朵,就会听见维克多的鞋钉声,发现他、贝尔齐和亨利愈来愈接近。但他既没注意看,也没用心听。本正在九霄云外,感受贝弗莉软软的唇贴在他嘴上,举起胆怯的双手抚摸她有如微火的秀发。

德里和许多大小城市一样,没有规则,随意发展。要是做过规划,就绝对不会选这地方建立城镇。

德里建在坎都斯齐格河冲击形成的山谷中,河水从西南往东北贯穿整个商业区,其他区域则散布在周围的丘陵之间。

首批移民到来时,谷里还是沼泽遍地,荒烟蔓草。坎都斯齐格河在此分成佩诺布斯科特河与另一条溪流,这对做生意的人是好事,对在河边种植作物或兴建房舍的居民却是坏事。尤其是坎都斯齐格河,每三四年就会发一次洪水。过去五十年,政府虽然耗费巨资,却还是免不了闹水患。假如洪水只是河流惹的祸,修筑水坝就行了,但问题没这么简单。坎都斯齐格河河岸低矮是一个因素,排水系统欠佳是另一个麻烦。从二十世纪开始,德里经历过多次严重的洪灾,一九三一年那次尤其死伤惨重。

更糟的是,德里镇的丘陵地带也是溪流遍布,谢莉尔·拉莫尼卡陈尸的托洛特溪便是其中之一。只要下大雨,这些溪流就可能泛滥。结巴威的父亲曾经说:“雨下个两周,德里镇就鼻窦炎泛滥啦!”

坎都斯齐格河流经镇中心那一段被三公里长的运河河道限制着,在主大街和运河街口潜入地下,成为地底河流,流过大约八百米后再从贝西公园重回地面。运河街是德里镇的酒吧区,所有店家一字排开,像警局里站着供人指认的嫌犯似的从街口延伸到镇郊。虽然河水已经被污水和工厂废弃物污染到足以使人毙命,但警方每隔几周还是得下水打捞某个醉汉的车。运河里仍钓得到鱼,但都是些不能吃的变种。

德里镇东北区的河水(运河街一带)算是控制得不错,尽管偶尔淹水,店家还是鳞次栉比,生意兴隆。民众常沿着运河漫步,有时还能见到手牵手的情侣(但只有在风向对的时候,因为要是风向不对,臭味就会将浪漫熏得烟消云散)。贝西公园和德里高中隔着运河遥遥相望,童子军露营或幼童军烤香肠都会选在这里。一九六九年,公园成了嬉皮吸食大麻和贩毒的聚集地,让镇上居民心惊胆战,有一名嬉皮(左派同性恋)将美国国旗缝在裤子臀部,结果还没来得及嚷嚷就被捕了。到了一九六九年,贝西公园已经成了露天贩毒场。居民们常说,等着瞧吧,死上个把人,他们就消停了。后来果真有人死了。一名十七岁的青年被人发现死在运河旁,血管里几乎全是海洛因(小鬼都叫它白粉)。之后毒虫开始淡出公园,甚至有传言说那青年的鬼魂会在那里出没。这当然是子虚乌有,但只要能让孬种和瘾君子远离,就算传言很假,也假得很有用。

德里镇西南区的河水问题比较大。这里的丘陵被大冰河深深划开,又被坎都斯齐格河和它星罗棋布的支流反复侵蚀,早就伤痕累累,多处岩床裸露,看起来就像出土一半的恐龙骨骸。德里镇公共工程局的老员工都知道,每年秋天第一场严霜落下,西南区的人行道就修不完了。混凝土会收缩变脆,然后突然被岩床戳碎,仿佛地底有东西想破壳而出。

这里土壤很浅,因此根浅又顽强的植物长得最好。换句话说,就是杂草和垃圾植物,例如枝干杂乱的树木和又矮又密的树丛,而毒藤及毒橡木更是有如蝗虫过境,不放过一寸能生长的土地。西南区边缘地势陡降,连接着德里镇居民口中的“荒原”。不过,荒原一点也不荒凉,它是一块长五公里、宽三公里的杂草丛生的土地,一头是上堪萨斯街,另一头是老岬区。老岬区是低收入户集合住宅,排水系统非常糟糕,常有厕所和污水管爆裂的传闻。

坎都斯齐格河流经荒原中央,城市朝东北方及河的两岸扩张,荒原的发展遗迹只剩德里三号抽水站(镇立污水抽水站)和垃圾掩埋场。从空中鸟瞰,荒原就像一把指着镇中心的绿色大匕首。

这些地质特征在本心中只留下模糊的印象。他只意识到右边没有房子了,土地消失了。人行道旁刷成白色的栏杆摇摇晃晃,大约与腰齐高,只能做做样子。本隐约听见水流声,作为他遐想时的背景音乐。

他停下脚步眺望荒原,心里依然幻想着贝弗莉的眼睛与清香的秀发。

从这里望去,坎都斯齐格河躲在浓密的枝叶后方,只剩点点波光。本听一些小孩说,这时节林子里的蚊子和麻雀一样大,还有些小孩说河边有流沙。本不相信蚊子的事,但流沙让他感到害怕。

往左一点,有一群海鸥在盘旋、俯冲。那里是垃圾场。他听得见海鸥叫,但那声音听起来很远。

从这个方向看得见德里高地,还有老岬区最靠近荒原的那些房子的屋顶。老岬区右边,德里储水塔有如一根粗壮的白手指直插天际。他脚前方有一个生锈的涵洞穿出地面,不停吐出变色的水,形成一条闪闪发光的小溪,顺着山坡向下消失在蔓延的树丛里。

本的白日梦戛然而止,因为他想到一件很恐怖的事:涵洞里会不会冒出一只死人的手,当着他的面冒出来?万一他转身想去找电话报警,会不会看到一个小丑站在面前,穿着松垮的西装,还有橘色的绒毛大扣子?要是——

一只手忽然按在他肩上,他尖叫了一声。

有人大笑。本转过头,身体缩成一团,靠着隔开安全理智的堪萨斯街人行道和杂乱荒原的白色栏杆,栏杆吱嘎作响。他看见亨利·鲍尔斯、贝尔齐·哈金斯和维克多·克里斯站在面前。

“嗨,大奶。”亨利说。

“你要干什么?”本问,努力装出勇敢的样子。

“我要好好扁你一顿。”亨利说。他很严肃,似乎是当真的。你瞧,他的黑眼珠闪闪发亮。“我要给你上一课,大奶。我想你不会介意的,对吧?你不是最爱学新东西吗?”

他向前一步,本闪身躲开。

“你们两个,架住他!”

贝尔齐和维克多抓住他的胳膊,本叫了一声,声音很胆怯,像小白兔一样软弱无力,但就是忍不住。他心慌意乱地想:老天爷,求求你别让他们把我弄哭,更不要弄坏手表。他不敢说他们会不会打烂他的表,但他自己一定会哭,而且会哭得很厉害。

“天哪,他的叫声跟猪一样!”维克多说着扭了下本的胳膊,“你们觉得像不像?”

“那还用说?”贝尔齐呵呵笑着说。

本左冲右撞想要挣脱,贝尔齐和维克多先不使力让他去冲,然后再将他一把拉回来。

亨利抓住本运动衫的前襟往上一拉,让本的肚子露了出来。只见他肿胀的小腹垂在腰带上。

“你们看这肚子!”亨利厌恶地大叫,“老天爷啊!”

维克多和贝尔齐又笑了。本左顾右盼想要求助,但附近没有半个人影。在他背后的荒原上,蟋蟀昏昏欲睡,海鸥盘旋尖叫。

“你最好住手!”他说,虽然还没发出哽咽声,但也快了,“现在就住手!”

“不然咧?”亨利问,一副好像真想知道的模样,“不然咧,大奶?你说啊。啊?”

本忽然想起布罗德迪克·克劳福德,就是《高速公路巡警》里的丹·马修斯。那家伙很凶悍,很坏,谁也别想惹他。本想着想着就哭了。丹·马修斯一定能将这些坏蛋丢到栏杆外面,让他们滚下堤防摔进树丛里。他会用肚子把他们顶出去。

“哦,你们瞧这个宝贝蛋!”维克多高声笑道,贝尔齐也跟着大笑,但亨利只是微微笑着,脸上挂着若有所思的神情,甚至有点哀伤。本觉得很害怕,因为那表示亨利想的可能不只是揍他一顿那么简单。

亨利仿佛听见了他的想法,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把巴克折叠刀来。

本心里的恐惧暴增。他刚才身体左冲右撞,现在突然往前。他以为自己就要脱身了。他汗流浃背,胳膊很滑溜,让贝尔齐和维克多很难抓牢。贝尔齐抓着他的手腕,但很勉强,而维克多完全抓不住他。

只要再冲一次——

但他还没来得及冲刺,亨利就站到他面前撞了他一下。本身体往后仰,栏杆发出更大的声响。他觉得栏杆被他撞歪了一点。贝尔齐和维克多再次抓住他。

“你们把他抓好,”亨利说,“听见没有?”

“没问题,亨利。”贝尔齐说,语气有一丝不安,“你放心,他逃不掉的。”

亨利凑到本面前,平坦的小腹几乎要碰到本的肚子了。本瞪大眼睛看他,泪水不受控制地喷了出来。被抓了,我被抓了!他在心里喊道。他想停止流泪,因为啜泣让他无法思考,但就是停不下来。

被抓了!被抓了!被抓了!

亨利扳开折刀,刀身又长又宽,上头刻着他的名字,刀尖映着午后的阳光闪闪发亮。

“我现在要考考你,”亨利用他那若有所思的语气说道,“考试时间到了,大奶,你最好是准备好了。”

本哭了。他的心脏在胸口狂跳,鼻涕从鼻孔里流出来停在上唇。图书馆借来的书散落在脚边。亨利一脚踩到《推土机》。他低头瞄了一眼,抬起黑色工程靴将它踢进水沟里。

“第一题来了,大奶。期末考的时候,如果有人对你说‘让我抄’,你该怎么回答?”

“好!”本立刻大喊,“我会说好!当然、没问题,尽管抄!”

折刀的刀尖往前五厘米,刺到了本的肚子,感觉和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块一样冷。本猛缩小腹,世界突然一片灰暗。亨利的嘴巴动个不停,本却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亨利就像关掉声音的电视,而世界不停摇晃……摇晃……

千万别晕倒!一个惊慌的声音尖叫道,你要是晕倒,他可能会气得把你杀了!

世界稍微清晰了一点。本看见贝尔齐和维克多的笑容消失了,变得有些紧张……甚至惊惶。他们的表情让本顿时清醒过来,仿佛被人打了一巴掌。他们忽然不晓得他要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你想象情况会有多糟,结果就有多糟……甚至更糟。你最好赶快思考。就算从前没想过,以后也不会想,现在却非想不可。因为他的眼神。他们是该紧张,因为他的眼神和疯子一样。

“答错了,大奶,”亨利说,“其他人叫你让他抄,我才不在乎你他妈的怎么回答,懂吗?”

“懂,”本说,肚子因为啜泣而起起伏伏,“我懂了。”

“很好。第一题你答错了,不过关键在后面。你准备好了吗?”

“我……应该吧。”

这时,一辆车朝他们缓缓驶来。一九五一年的福特轿车,很脏,前座坐着一对男女,年纪很大,看起来像没人注意的百货公司人体模特。本看见老人的头缓缓转向这里,亨利凑向本,将刀遮住,本感觉刀尖刺进了他的肚脐上方。刀还是很冰,他不晓得为什么,但事实就是如此。

“你叫啊,放声叫,”亨利说,“你要是敢叫,就等着肠子流到球鞋上吧。”两人距离近得可以接吻,本闻到亨利呼吸里带着黄箭口香糖的甜味。

车子经过他们,有如玫瑰花车游行车队般缓慢优雅地沿着堪萨斯街往前开去。

“好了,大奶,第二题。期末考时,如果我说‘让我抄’,你该怎么回答?”

“好,我会说好,马上说。”

亨利笑了:“很好,这一题答对了,大奶。接下来是第三题:我要怎么让你永远记得这件事?”

“我……我不知道。”本嗫嚅。

亨利露出微笑,脸庞亮了起来,这一刻他看起来居然算得上英俊。“我知道!”他仿佛发现了伟大的真理,“我知道,大奶!我要把我的名字刻在你的肥肚皮上!”

维克多和贝尔齐突然哈哈大笑。本觉得困惑,却又松了一口气,心想亨利只是在唬人。他们三个联手捉弄他,想吓得他魂飞魄散。可是,亨利·鲍尔斯没有笑。本忽然明白维克多和贝尔齐会笑,是因为他们松了一口气。他们显然以为亨利不是认真的,然而他是。

折刀往上划,像切牛油一样顺。鲜血在本苍白的肚皮上形成一道红线。

“嘿!”维克多大叫一声,但声音含混,因为他吓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抓住他!”亨利咆哮道,“你们两个把他抓好,听到没?”亨利的脸庞不再严肃,不再若有所思,而是像魔鬼一样扭曲狰狞。

“天哪,亨利,别真的弄伤他!”贝尔齐大叫,声音尖得像个小女孩。

接下来的一切发生得很快,但本·汉斯科姆却觉得很慢,有如慢镜头,又像《生活》杂志摄影集的定格影像。他不再惊慌。他突然发现自己体内有个东西。因为惊慌无济于事,而那东西一口吃掉了他的惊慌。

第一格影像,亨利将他的运动衫扯到脖子底下,鲜血从他肚脐上方的垂直刀痕汩汩渗出。

第二格影像,亨利再度往下划了一刀,动作很快,有如枪林弹雨中疯狂的战地医生。流血的地方又多了一个。

本看着鲜血往下流,积在牛仔裤腰和肚皮之间,心里冷冷地想,后退,我得后退,我只能往后面逃,那是唯一的路。贝尔齐和维克多已经松开他了,虽然亨利命令他们抓住他,但两人还是退缩了,因为害怕。然而,要是他逃跑,鲍尔斯一定会追上他。

第三格影像,亨利横划一刀,将两条直的刀痕联结起来。本感觉血流过他的内裤,顺着他的左腿留下一道有如蜗牛爬痕的黏稠血痕。

亨利稍稍后退,像个风景画家般皱眉审视他的成果。本想,H刻完就是E了。这个念头让他决定行动。本上身前倾,立刻被亨利推了回去。他借力使力,双脚顺势一蹬,身体撞上隔开堪萨斯街和斜坡的白色栏杆,同时扬起右脚朝亨利肚子上踹了一下。他不是报复,他只想增加后撞的力量。当亨利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他忽然感到强烈而原始的喜悦,兴奋得头顶像要爆开一样。

栏杆发出断裂声。本看见维克多和贝尔齐冲上前去,在亨利一屁股坐进水沟前将他抓住。《推土机》的残骸散落在水沟边。本往后坠了下去,发出一声带笑的尖叫。

本的背撞上斜坡,臀部摔在刚才看见的涵洞正下方。幸好他跌落在那里,否则背可能就断了。他整个人摔进浓密的蕨类植物和杂草里,几乎没有感觉。他往后翻滚,双脚越过脑袋后坐起身来,一路倒退着滑下斜坡,好像在玩绿色大滑水道的小孩。他的运动衫卷到脖子上,双手乱抓想让自己停下来,却只是拔掉一把又一把的杂草和蕨类。

本看见堤防顶端(很难想象他刚才还站在那上头)以动画片里那种惊人的速度离他而去。他看见维克多和贝尔齐,看见他们的脸像两个白色的O朝下望着他。本想起他借的书,心里正难过,忽然猛地撞上某个东西,痛得要命,差点没把舌头咬成两段。

他撞上了一棵倒下的树,停止下滑,左腿差点儿被它弄断。本沿着斜坡往上爬了几步,呻吟着将腿抽出来。那棵树让他停在斜坡将近一半的地方,底下树丛更浓密,涵洞排出的污水缓缓流过他的手。

上方传来一声尖叫。本抬头一看,只见亨利·鲍尔斯将刀咬在嘴里,抓着栏杆一跃而过。他双脚着地,身体猛往后仰以免翻倒,接着几个大步让自己稳住,随即开始像袋鼠似的一跳一跳跃下堤防。

“我要窄了尼,打奶!”亨利咬着刀大叫。本不需要联合国口译员告诉他,也知道亨利的意思是:我要宰了你,大奶!

“我塔马的要窄了尼!”

刚才在人行道上,本找到了冷血将军般的镇定。这会儿,这份镇定让他意识到自己该怎么做。

亨利已经将刀拿在手上,匕首似的直直横在胸前。本在亨利赶到之前及时站起来,隐约察觉左腿牛仔裤破了,血流得比腹部还严重……但他还站得起来,表示腿没有断。至少他是这么希望的。

本微微下蹲保持平衡,趁亨利一手抓住他、另一手扬起刀子划出一道弧线时往旁边跳去。他失去了平衡,但在跌倒之前伸出流血的左腿,朝亨利的腿用力一绊。亨利双脚猛然离地,本目瞪口呆地望着他像超人一样飞过刚才绊住自己的枯树,心中充满赞叹,浑然忘了害怕。亨利双手伸直,和电视剧里的乔治·里弗斯29一样。只是乔治·里弗斯飞得很自然,感觉就像冲澡或在后院吃中餐,亨利的表情却像被人用火钳戳进屁眼似的,嘴巴开开合合,嘴角飞出一道口水落在耳垂上。

亨利摔回地上,刀子从手中飞出。他单肩着地滚了一圈,整个人仰面朝天,双脚张开呈V字形,一路滑进树丛里。他尖叫了一声,接着砰的一声,之后就再也没有声音了。

本头晕目眩地坐在原地,望着被亨利撞得乱糟糟的树丛。这时,一堆石块忽然从天而降,落在他身旁。他抬头一看,只见维克多和贝尔齐正跑下堤防。他们小心翼翼,动作比亨利谨慎,因此也比较慢,但如果他继续坐在这儿,三十秒内就会被他们追上。

他嘀咕了一声。他们要疯到何时才肯罢手?

他一边盯着他们,一边吃力地翻过倒下的树干,气喘吁吁地爬下堤防。他身体有伤,舌头痛得要命。失控乱长的树丛和他差不多高,他鼻子里都是枝叶的腥臭味。他听见不远处有水流过石头的潺潺声。

本双脚一滑,整个人又摔倒在地,连滚带溜冲下堤防。他一只手的手背打在凸出的石块上,身体滑过一片荆棘,运动衫被刮出一大堆灰蓝毛球,他手掌和脸颊上的几块皮也被蹭掉了。

他双脚冲进水里,整个人猛然刹住。他坐起来,眼前是一条蜿蜒的小溪,往右流进再生林中,林子里和洞穴一样黑。他往左边看,发现亨利·鲍尔斯仰躺在溪水中,眼睛半睁,只看得到眼白。鲜血从他耳朵里汩汩流出,在水里形成几道血丝,朝他流来。

啊,天哪,我杀了他!天哪,我是杀人凶手!啊,天哪!

本忘了贝尔齐和维克多在后面追赶(也可能因为他知道那两人发现勇敢的老大死了之后,就不会想痛扁他了),站起来往上游走,弄得水花四溅。他走了有六米远,来到亨利身边,运动衫撕裂,牛仔裤浸成黑色,一只鞋没了。本隐约察觉自己衣不蔽体,浑身疼痛。最惨的是左脚踝,卡在浸湿的球鞋里肿得厉害,而他又爱用左脚,此时他不像是在走路,更像是经过长途航行第一次上岸的水手一样踉踉跄跄。

他弯腰检查亨利·鲍尔斯,没想到亨利忽然睁开眼睛,用满是擦伤和鲜血的手抓住了他的小腿。

亨利嘴巴翕动,虽然只能发出呼哨声,但本还是听明白了:宰了你这只肥猪。

亨利抓住本的腿,挣扎着想爬起来。本慌忙抽腿,亨利的手往下滑,接着松开。本拼命后退,双手乱挥,短短四分钟内屁股第三次着地,还咬到了舌头。溪水被他坐得水花四溅,他眼前出现了一道彩虹。本才不在乎彩虹,也不想找到他妈的金矿,他只想过自己的肥胖生活。

亨利翻了个身想站起来,结果又摔回溪里。他用手和膝盖撑起身子,最后总算站了起来,一双黑色眼眸盯着本,短短的头发分成左右两边,有如狂风扫过的玉米田。

本突然很生气。不,不只是生气,而是盛怒。他胳膊下夹着图书馆借来的书走得好好的,一边幻想自己和贝弗莉·马什接吻,谁也没招惹,结果弄成这个样子。你看看,裤子破了,左脚踝可能断了,起码一定有扭伤,脚和舌头伤痕累累,肚皮上还刻了天杀的亨利·鲍尔斯的名字。那些取笑他的讨厌的球迷算什么?真正让他在意的是那些书,他必须赔给图书馆。想到弄丢的书和斯塔雷特太太得知后的责备眼神,他就火冒三丈。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割伤也好,扭到也罢,或者是图书馆的书,甚至是他放在后口袋的借书卡泡水膨胀,可能已经无法辨读,总之他一气之下就朝亨利·鲍尔斯扑去,穿着凯兹帆布鞋的脚踩出阵阵水花。他跑到亨利面前,对准他的胯下就是一脚。

亨利沙哑地惨叫一声,惊得鸟群都从树上飞了起来。他双腿张开,两手捂着胯下,望着本,满脸惊诧,气若游丝地喊了一声“你”。

“没错。”本说。

“你。”亨利又说了一次,声音更微弱了。

“没错。”本又说了一次。

亨利缓缓跪下,但不像摔倒,而是弓起身子。他那双黑眼睛依然望着本,脸上仍是难以置信的神情。

“你。”

“就是我!”本说。

亨利侧身摔倒,双手依然抓着裤裆,开始左右翻滚。

“你!”亨利呻吟道,“我的蛋!你!你踢破我的蛋了!啊!”他的力气恢复了一点,本开始一步步往后退。他讨厌自己刚刚的举动,心里却又充满正义伸张的兴奋,这种感觉令人着迷。“啊!我他妈的蛋!呃啊!我他妈的蛋!”

若不是一块石头击中了本的右耳,他可能会一直站在那里,待到亨利复原可以起身追他为止。石头击中了他的右耳,他感到一阵锥心的刺痛,要不是开始流血,他还以为是黄蜂咬人。

他转身发现贝尔齐和维克多已经踏进溪水里,大步朝他走来,两人手上都抓着鹅卵石。维克多使劲一丢,本听见石头从他耳边呼啸而过。他低身闪躲时,另一颗石头正中他的右膝,他痛得大叫一声。

第三颗石头打在他脸上,让他眼泪直流。

他手忙脚乱走到对岸,抓着突出的树根和树丛拼命往上爬,踩到岸上后(翻上去的时候,屁股又被石头撞了一下)回头匆匆瞄了一眼。

贝尔齐跪在亨利身旁,维克多站在两米外朝他扔石头。一块棒球大小的石块落入本身后一人高的树丛里。他看够了,事实上,他看太多了。更糟的是,亨利再度试图起身。他和本的天美时手表一样,就算受到重创也能运作。本转身冲进树丛,吃力地朝他认为的西方前进。只要穿过荒原到达老岬区,他就能要到一角硬币搭公交车回家,将门牢牢锁上,把沾了血的破烂衣服扔进垃圾桶,到时噩梦就会结束了。本想象自己洗完澡,穿着红色绒毛浴袍坐在起居室看卡通片《达菲鸭》,用草莓口味的吸管喝牛奶。记住这个念头,他严厉地告诉自己,继续往前。

树枝扫过他脸上,本将树枝推开,尽力不去理会有如爪子般扑来的棘刺。他走到一块又黑又脏的平地上,那里密密麻麻长满形如竹子的植物,恶臭从地表扑鼻而来。他低头望着深入竹林的死水潭,看着它反射的光泽。不好的预感(流沙)

有如暗影闪过他的心头。他不想走过去,就算不是流沙,泥巴也会让他的鞋子陷进去。于是他转而往右,沿着竹林跑到一片真正的树林前。

林子里多半是枞树,长得非常茂密,为一丁点空间与阳光拼命争抢,但矮树丛不多,可以跑得快一点。本已经不晓得自己的方位,但自认应该还保持些微领先。荒原三面被德里镇包围,一面是半完工的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他迟早会走到其中一面。

他感到本肠胃翻搅,隐隐作痛。他撩起扯破的上衣检查伤势,痛得身体一缩,倒抽一口凉气。他的肚子看起来像一颗诡异的圣诞球,红色的是血痕,绿色的是刚才滑下堤防时蹭到的草绿。他放下上衣,看到自己肚皮上一团乱让他想吐。

忽然,他听见头上传来嗡嗡声。声音低沉,几乎低出听觉范围。换成是只想赶快逃离现场的大人(蚊子已经找上本了,虽然没麻雀那么大,但也不小)一定不会理它,甚至根本听不见。但本还是个孩子,而且已经不那么害怕了。他转身向左,拨开低矮的月桂树丛往前走。树丛后方,一根直径大约一米二的水泥管从土里伸出一米长,上头还罩着一个铁铸的人孔盖。盖子上刻了几个大字:德里镇污水处理局。走到这么近,本才听出声音来自水泥管里,而且不是嗡嗡声,是低语声。

本将一只眼睛凑到盖孔上,但什么也没看见。他听得见低语声和水流声,但仅此而已。他吸了一口气,闻到一股淡淡的酸臭味,既潮湿又恶心,让他身体一缩,头往后仰。是臭水沟,不会是别的。也可能是臭水沟加下水道,这在饱经水患的德里镇并不少见,没什么。但本还是不寒而栗,一是因为在杂草蔓生的荒郊野外竟然看到人造的东西,二是因为那东西的形状:突出地面的水泥管。本去年读过威尔斯的《时间机器》。他先读完漫画版,然后读了小说。

这根水泥管和它上面透气用的铁盖让他想起小说里那几口井。一直往下,就能抵达破败可怕的莫洛克国。

本匆匆离开水泥管,试着重新找到西方。他走到一小块空地上,转动身子直到影子在他正后方,接着便直直往前。

五分钟后,他听见水流声更大了,还有小孩在说话。

他停下来竖起耳朵,忽然听见后方传来树枝折断的声音和另外的说话声。那声音非常好认,是维克多、贝尔齐和如假包换的亨利·鲍尔斯。

看来噩梦还没结束。

本四下张望,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

两小时后,本从藏身处出来,身上比之前更脏,但精神振作了一点。他觉得不可思议,他刚才竟然睡着了。

之前听见亨利他们步步紧逼,本就像被卡车车灯照到的小动物一样,差点没僵住。他觉得昏昏欲睡,不想动,只想躺下来像只刺猬一样缩成一团,让那三人为所欲为。这想法很疯狂,很诡异,却很不赖。

但本没这么做,而是继续朝水声和小孩的方向走。他想看看他们是谁,听听他们在说什么——只要能甩脱困倦感就好。计划,他们在讨论计划。本甚至觉得其中一两个人的声音有点熟悉。有东西扑通掉进水里,小孩开怀大笑。本忽然生出一股愚蠢的渴望,这也让他更加清楚地察觉自己的处境有多危险。

如果他会被抓,那最好别连累那些小孩,于是本继续往右走。他脚步很轻,许多胖子脚步都很轻。

他走到离他们很近的地方,看见那几个男孩在他和明亮的溪水之间走动。不过他们没看见他,也没听见他的脚步声。本继续往前,他们的声音渐渐远去。

他遇到一条人踩出来的狭长小径,考虑片刻之后摇了摇头,越过小径重新钻入树丛。他速度变慢了,不再踩着树叶前进,而是边走边拨开树枝,但方向还是大致和小溪平行。虽然被枝叶遮着,他还是看出这条溪流比他和亨利摔进去的小溪宽阔许多。

本又发现了一根水泥管,隐藏在蔓生的黑莓之间,同样嗡嗡作响。管子后方是一道堤防,往下直抵溪流,一棵长满节瘤的老榆树半躺在水面上,河水冲刷堤岸让它的根部露出一半,看起来像一团乱发。

本不想遇到虫子或蛇,但他又累又怕,已经不在乎了。他走过树根来到下方的浅洞里,身体想往后靠,结果撞到树根,感觉像有人气得用手指戳他一样。他稍微移动身体,树根立刻变成了很好的倚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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