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低头望着手,最后总算挤出一句,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呃,我想说我爱你,但不想破坏你的心情。”
“不会的,”她说完凑过去抱住了他,“我现在很需要爱。”
“但你特别喜欢威廉。”
“可能吧,”她说,“但无所谓。假如我们是大人的话,或许是那样,但我爱你们每一个人。我只有你们这群朋友。我也爱你,本。”
“谢谢。”本说完顿了一下,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开口说了,而且是看着她说的,“俳句是我写的。”
两人默默坐了一会儿。她觉得安全,受到保护。和本坐得那么近,让她父亲的脸和亨利的刀不再那么鲜明、可怕。受保护的感觉很难说清楚,贝弗莉也没多想。但多年以后,她终于明白那股力量的来源何在:她在一个男人的怀中,而对方愿意为她而死,毫不迟疑。当时的她就是知道这一点。是他毛孔散发的味道,一种绝对原始的媒介,让她的腺体感应到了。
“其他人快回来了,”本忽然说,“要是他们被逮到怎么办?”
她直起身子,发现自己差点睡着了。她想起威廉邀迈克到家里吃中餐,理查德和斯坦利回家吃三明治,埃迪答应拿骰子游戏来。他们很快就要回来了,完全不晓得亨利和他的同党在荒原。
“我们要想办法联络他们,”贝弗莉说,“亨利的报仇对象不是只有我。”
“要是我们出去,他们正好回来——”
“话是没错,但至少我们知道那伙人在这里,威廉他们不知道。埃迪连跑都不能跑,他们把他的手打断了。”
“天哪,”本说,“看来我们只能碰运气了。”
“没错。”她吞了吞口水,看了一眼天美时表。洞里很暗,很难看清楚,但她觉得应该刚过一点,“本……”
“什么事?”
“亨利真的疯了,就像电影《黑板丛林》里的小孩一样。他想杀了我,而另外两个人会帮他。”
“哎呀,不会的,”本说,“亨利很疯,但没那么疯,他只是……”
“只是怎样?”贝弗莉说。她想起自己在汽车坟场看到的景象,想起帕特里克和亨利在艳阳下的模样,还有亨利空洞的眼神。
本没有回答。他在思考。情势改变了,对吧?置身其中很难看到改变,必须退后才看得见……反正非试不可。刚放暑假时,他还很怕亨利,只因为亨利块头更大,而且喜欢欺负人,是那种会抓住一年级学生,扭他们手臂,把他们弄哭的家伙。就这样。但后来他在本的肚子上刺字,接着是石头大战,亨利朝别人头上扔M-80,那可是会出人命的,很容易就能杀死人。他的神情也变了……像是着魔了一样,感觉得随时提防他,就像在丛林需要提防老虎或毒蛇那样。但你很快就习惯了,到后来甚至觉得理所当然,没有什么。但亨利真的疯了,不是吗?没错,本在结业那天就知道了,却一直装作若无其事,不肯记得。这种事没有人想相信或记得。他心里忽然钻进一个想法,清清楚楚,和十月的泥泞一样冰冷,强烈得近乎确凿。它在操纵亨利。其他人可能也一样,但它是借由亨利来操纵他们。如果真是这样,那她可能说对了。亨利不只会扭人手臂或趁放学前的自习时间偷打同学的脖子,也不只会在操场上推人,让别人膝盖擦伤。如果真的是它在操纵他,那亨利绝对会用刀子。
“有个老太太看见他们想揍我,”他听见贝弗莉说,“亨利竟然追她,把她的车尾灯踢坏了。”
对本来说,这件事非同小可。他和大部分小孩一样,下意识明白自己生活在大人的视线和脑海之外。大人走在街上,心里只会想着大人的事,例如工作、约会或买车之类的,从来不会注意有小孩在玩跳房子、玩枪、踢罐子、捉迷藏或捉鬼游戏。亨利那种人只要避开大人的视线,就能恣意欺负其他小孩。路过的大人顶多说一句“别这样”就离开了,不会看他们是不是停止了,因此他们会等大人转过街角……再继续。感觉就像大人认为小孩子长到一米五才有资格说话一样。
亨利既然追了老妇人,就暴露在视线内了。对本来说,这一件事比其他事情更能证明亨利真的疯了。
贝弗莉看着本的脸,发现他相信了,心里顿时松了口气。这样她就不用透露罗斯先生收起报纸躲回屋里的事了。她不想告诉他这件事,太可怕了。
“我们去堪萨斯街吧,”本说完突然掀开活板门,“准备跑吧。”
他起身探出活门外四下张望,空地很安静。他听见坎都斯齐格河在不远处潺潺流动,鸟儿鸣叫,还有柴油火车头驶进调车场的噗噗声。他只听到这些声音,让他很不安。若能听见亨利、维克多和贝尔齐穿过河边浓密树丛的咒骂声,他会好过许多,但他完全听不到他们的动静。
“走吧。”他说。他帮贝弗莉爬回地面,她一样先不安地四下张望,接着双手将头发往后拢,油腻腻的感觉让她皱起了眉头。
他牵着她的手,两人推开重重树丛朝堪萨斯街走去。“我们最好避开小径。”
“不行,”她说,“我们要快一点。”
他点点头说:“好吧。”
两人走上小径,朝堪萨斯街出发。途中她撞到石头绊了一下。
神学院/凌晨两点十七分
重重摔在映着银色月光的人行道上。他忍不住呻吟一声,鲜血跟着流出,溅到龟裂的水泥地上。月光下,他的血看起来就和甲虫的血一样黑。亨利愣愣地看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左右张望。
清晨的堪萨斯街一片宁静,屋子门窗紧闭,屋里漆黑,只有夜灯的微光。
啊,阴沟栅在这里。
一颗画着笑脸的气球绑在阴沟栅上,迎着微风上下摆动。
亨利再度起身,伸出黏黏的手摁住肚子。那个黑人伤他伤得不轻,但亨利回敬得更够力。没错。至于那个黑人,亨利觉得他应该没戏唱了。
“那家伙应该挂了。”他喃喃自语,摇摇晃晃地从气球前面走过。他的腹部还在出血,弄得他的手闪闪发亮,“搞定了,毙了那个王八蛋。要把他们全毙了,教他们什么才叫丢石头。”
世界有如缓慢的波浪不断朝他袭来,很像他在精神病院看的电视剧《檀岛警骑》片头里的卷浪。
(铐起来,丹丹,哈哈他妈的杰克·洛德,他妈的杰克·洛德没戏唱了)
亨利可以亨利可以亨利几乎可以
(听见那些欧胡岛的大男孩们扭身摇摆
(摇摆摇摆摇摆
(撼动了世界的真实性。《管线》,肯特士乐队唱的。记得《管线》吗?《管线》差不多没戏唱了。《出局》12。那首歌开头的疯狂笑声。听起来很像帕特里克·霍克斯泰特。他妈的同志,去死吧。至于我)
至于他,他
(觉得那首歌才不是没戏唱,它很好,好翻了(好的《管线》秀一下吧,男孩们别让步乘浪吧(破
(破破破
(破浪吧和我一起纵橫人行道秀
(一下破坏世界但要倾听
脑海中不断出现那个咔嗒声。有一只眼睛,不断看见维克多的头在弹簧末端,鲜血溅满眼皮、双颊和前额。
亨利睁着模糊的双眼往左看,发现房子没了,变成高耸黝黑的树篱,树篱后方矗立着狭长阴森的维多利亚式建筑,是神学院。没有一扇窗户亮着。这所神学院一九七四年六月上完最后一堂课后,同年夏天就关门了,如今只剩孤魂野鬼在游荡……谁想进去都得先过一个自称“德里历史学会”的聒噪妇女团体那一关。
亨利走到通向正门的走道,一条沉重的铁链挡住去路,上头挂着一个金属牌子写着:非请莫入,德里警察局。
亨利绊了一跤,又砰一声沉沉摔到人行道上。前方一辆车子从霍桑街转到堪萨斯街,车灯扫过路面,照得他眼花,好不容易才看到车顶有灯:是警车。
他从铁链下钻过去,往左爬到树篱后方。夜露沾在他滚烫的脸上,感觉真棒。他向下趴着,不时将头偏向一侧弄湿脸颊,吸吮沾到嘴边的水分。
警车呼啸而过,丝毫没有减速。
忽然间,车顶灯又出现了,发出阵阵蓝色闪光扫过黑暗。街上空空荡荡,不用鸣响警笛,但亨利听见警车突然全速前进,橡胶轮胎摩擦路面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声。
被逮了,我被逮到了,他心慌意乱地想……随即发现警车不是朝他开来,而是沿着堪萨斯街离去。不久,一个恐怖的颤声响彻夜空,从南方传来。他脑海中浮现一只巨大的黑猫,有着绿色眼眸和油亮毛发,在夜色中大步奔跑。是它的新造型。它来了,要将他一口吞下。
过了很久(而且当颤声开始减弱后)他才发现那是救护车,朝刚才警车的方向驶去。他躺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发抖——现在躺起来太冷了——努力(哗啦乌拉摇滚吧谷仓里有鸡什么谷仓谁的谷仓我的)
不让自己呕吐。他很怕要是吐了,连五脏六腑都会吐出来,而且他还有五个人要对付。
救护车和警车。他们要去哪里?当然是图书馆,救那黑鬼。但太迟了,我已经做掉他了。警笛可以关了,兄弟。他听不见的。他早就死透了,他——
他真的死了吗?
亨利伸长干干的舌头,舔了舔嘴唇。假如那黑鬼死了,就不会有警笛了,除非他打电话报警。所以他有可能(只是有可能)没死。
“不。”亨利喘息一声,翻身仰躺望着天空,注视天上的几十亿星辰。它是从那里来的,他知道,从那片天空的某处……它(渴望地球女人所以从外层空间来这里抢劫所有女人强暴所有男人弗兰克说你想说的应该是抢劫所有男人强暴所有女人吧这场秀由谁主持,蠢蛋,你或杰西?维克多)
就躲藏在星辰之间。仰望满天星斗让他毛骨悚然。天空太大、太黑了,很容易想象它变成血红一片,想象火焰般的线条形成一张脸……
亨利闭上眼睛,双手捧着肚子发抖,心想:那个黑鬼已经死了。有人听见我们打斗便报警调查,如此而已。
那为什么会有救护车?
“闭嘴!闭嘴!”他呻吟道。他心里再度升起一把无名火,想起他们当年三番五次揍他——往事此刻感觉那么接近、那么鲜明——他每回以为捉到他们了,却又莫名其妙让他们从指间溜走。就像最后一天,贝尔齐看见那小妞从堪萨斯街跑向荒原。没错,他还记得,记得清清楚楚。被人踢中胯下是忘不了的。那年夏天,他一直被人踢那里。
亨利勉强站了起来,腹部的刀伤让他痛得脸孔扭曲。
那天,维克多和贝尔齐扶他走到荒原。虽然胯下和下腹部痛得要命,他还是尽量加快脚步。应该做个了结了。他们循着小径来到空地,从这里有五六条小径像蜘蛛网一样放射出去。没错,有小孩在这里玩,就算不是印第安人也能看出这一点。这里有糖果包装纸的碎片,还有打完剩下的玩具手枪弹药带,红色和黑色的。几块板子,还有散落的木屑,似乎有人在这里盖过东西。
他想起自己站在空地中央环顾树林,寻找他们的树屋。他会找到屋子,爬上去找那个女孩,发现她缩在角落。他会用刀割断她的喉咙,尽情抚摸她的乳房,直到她不再动弹为止。
但他找不到树屋,贝尔齐和维克多也没看到。熟悉的挫败感再度卡在喉间。他和维克多将贝尔齐留在空地,两人到河边去,但那里也没有她的踪影。
荒原/中午十二点五十八分
他记得自己弯腰拾起一块石头,又气又困惑地扔到河里,转身问维克多:“她到底跑去哪里了?”
维克多缓缓摇头。“不知道,”他说,“你在流血。”
亨利低头一看,发现牛仔裤胯下有一块硬币大的黑点。他的下半身只剩微微的抽痛,但觉得内裤太小又太紧,睾丸肿得厉害。他体内再度燃起了怒火,有如绳索绑住他的心。是她干的好事。
“她在哪里?”他呵斥维克多。
“不晓得,”维克多又闷闷说道。他感觉像是被人催眠或晒昏了,有一点心不在焉,“我猜逃走了吧,可能已经跑到老岬区去了。”
“才没有,”亨利说,“她躲起来了。他们有一个地方,她就躲在那里。或许不是树屋,而是别的。”
“什么别的?”
“我……我……我哪知道!”亨利大吼,维克多吓得退了一步。
亨利走进坎都斯齐格河中,冰冷的河水淹过了运动鞋。他左右张望,目光停在下游大约六米处的一根突出堤岸的圆柱上。是抽水站。他回到岸边朝圆柱走,心中不禁浮现一股恐惧。他的皮肤似乎愈绷愈紧,眼睛愈瞪愈大,好看到更多东西。他觉得自己似乎感觉得到耳朵的细毛在摇动,一如随着潮水摆动的海草。
低鸣声从抽水站传来。他看见抽水站后方一根管子从堤岸伸向河面,污水不停地从管内流进河里。
他弯腰靠近涵管的铁制圆顶。
“亨利?”维克多紧张地喊,“亨利,你在做什么?”
亨利置之不理。他一眼贴在铁盖的圆洞上,但只看见一片漆黑,于是换成耳朵试试。
“等待……”
声音从黑暗中飘向他,亨利觉得自己体内瞬间降到零度,血管和动脉都冻成了冰柱。但除了这些感觉,还有一个近乎陌生的感受:爱。亨利瞪大眼睛,嘴唇弯出冷静的弧线,露出小丑般的微笑。是月亮上来的声音,现在从抽水站出现了……在下水道里。
“等待……观望……”
他等着,但声音不再出现,只有抽水机令人昏昏欲睡的持续低鸣。维克多站在河边小心翼翼地望着他。亨利走回维克多身边,完全无视他,大声呼喊贝尔齐。没过多久,贝尔齐来了。
“走吧。”他说。
“我们要做什么,亨利?”贝尔齐问。
“静观其变。”
他们溜回空地坐了下来。亨利试着拉开内裤,不让它碰到发疼的睾丸,但痛得无法继续。
“亨利,怎么——”贝尔齐开口说。
“嘘!”
贝尔齐乖乖闭嘴。亨利有一包骆驼牌香烟,却没有分给他们抽。假如那贱人还在附近,他可不想让她闻到烟味。他可以解释,但觉得没有必要。那声音只说了四个字,却好像说明了一切。他们之前在这里,很快就会回来。既然一次可以逮到七个小兔崽子,何必追着那个贱人跑?
他们静观其变。维克多和贝尔齐似乎睁着眼睡着了。等待的时间不长,却已经够让亨利思考许多事了,例如今天早上是怎么发现这把折刀的。这把刀不是他结业当天拿的那把。那把刀他不晓得丢到哪里了。这一把酷多了。
它是寄来的。
算是。
他当时在门廊上看着破烂倾斜的信箱,努力想搞懂是怎么回事。信箱系着一堆气球,两颗绑在邮差有时用来挂包裹的钩子上,其余的绑在旗子上,红黄蓝绿都有,好像古怪的马戏团半夜经过威奇汉街,偷偷留下了这个记号。
他朝信箱走去,发现气球上画着脸。那年夏天让他吃足苦头、每回都让他灰头土脸的小孩的脸。
他目瞪口呆地望着那些怪脸,接着气球一颗颗破了。感觉真好,仿佛他单凭念力就弄破了气球,靠精神就杀了他们。
信箱前盖突然掀开,亨利凑过去往里面瞧。虽然邮差中午才会到这附近,但是亨利见到信箱里躺着一个长方形包裹,却一点也不惊讶。他拿出包裹,上头不仅有收件人地址:缅因州德里镇郊区免费邮递二号,亨利·鲍尔斯先生收,还附上寄件人地址:缅因州德里镇,罗伯特·格雷先生。
他打开包裹,将牛皮纸袋随手一扔,飘到他脚边。里面是一个白盒子。他打开盒子,发现盒里铺着一层棉花,摆了一把折刀。他将刀拿回屋里。
他父亲躺在和儿子共享的卧房床上,周围都是空啤酒罐,小腹在发黄的内裤上缘高高凸起。亨利跪在父亲身旁,听他呼噜呼噜的鼾声,看他马嘴般的双唇随着呼吸开开合合。
亨利用刀柄抵着父亲干瘦的脖子。他父亲微微一动,随即恢复沉睡状态。亨利用刀柄抵着父亲的脖子,抵了整整五分钟。他眼神疏离,若有所思,左手拇指不停抚摸刀颈上的银色按钮。月亮上的声音对他说话——有如外暖内寒的春风轻声细语,又像一群亢奋的黄蜂嗡嗡鸣叫,和政客一样声嘶力竭。
亨利觉得那声音说的话很有道理,便按下了银色按钮。里面的弹簧松开,发出咔嗒一声,十五厘米长的不锈钢刀刃顿时刺进巴奇·鲍尔斯的脖子,就像肉叉戳进烤熟的鸡胸一样轻松。刀尖从脖子的另一头冒出来,滴着鲜血。
巴奇·鲍尔斯猛然睁眼瞪着天花板,嘴巴张开,鲜血从嘴角汩汩流出,顺着脸颊流到耳朵,喉咙咯咯出声。他嘴唇松垮,吐出一个大血泡,然后破掉。他一只手摸上亨利的膝盖使劲一摁,但亨利毫不在意,手很快就松开了。过了不久,咯咯声也停了,巴奇·鲍尔斯一命呜呼。
亨利拔出刀子,用罩着床的肮脏被单把刀擦干净,再将刀刃收回刀柄里,直到弹簧咔嗒一声归于原位。他漠然地望着父亲。刚才跪在父亲身旁用刀抵住他脖子的时候,那声音已经交代了这一天的任务,全都说明清楚了。于是他走到另一个房间去喊贝尔齐和维克多。
这会儿三人待在空地上,他的睾丸依然痛得要命,刀子收在裤子左前口袋,鼓鼓胀胀的令人安心。亨利觉得杀戮就要开始了,其他人很快就会回来继续刚才的幼稚游戏,他就能大开杀戒了。在他跪在父亲身旁的时候,月亮上来的声音已经将一切都交代好了。进城途中,他眼睛一直盯着天上的那块白玉盘,无法转开目光。他看见月亮上真的有一个人,一张发着微光的阴森鬼脸,坑洞是眼睛,脸上挂着光滑的微笑,嘴角似乎咧到了脸颊。它不停地说,(我们在下面飘亨利我们都在飘你也要一起飘)
直到亨利进了城里。杀光他们,亨利,月亮上来的鬼魅声音说。他听懂了,觉得自己感同身受。他会杀光他们,杀光折磨他的小鬼们,到时那些感觉——失去控制权,被迫进入更大的世界,不再像小学一样能主宰一切,那个胖子、黑鬼和结巴怪胎会长大,而他只会变老——就会统统消失。
他会杀光他们,那些声音——来自他心里的和月亮上的声音——就会离去。他会杀光他们,然后回到家里坐在后院门廊,腿上放着父亲收藏的日本刀,喝他的莱恩金啤酒,还会听收音机,但不听棒球,棒球绝对不听。他会听摇滚乐。虽然亨利不懂摇滚乐(就算懂也不在乎),但他和窝囊废俱乐部成员意见相同:摇滚乐很不赖。谷仓里有鸡,谁的谷仓、什么谷仓、我的谷仓。到时一切都会很好,酷到最高点,很棒很不赖,而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完全无所谓。那声音会照顾他——他感觉得到。只要你挺它,它就会挺你。德里就是这个样子。
但他必须阻止那群小鬼,而且要快,就是今天。那声音这么告诉他。
亨利从口袋里掏出新刀子左右打量,欣赏阳光照在镀铬刀面上的闪烁反光,贝尔齐忽然抓住他的手臂急急说道:“亨利,你看!天哪,你看那边!”
亨利抬头一看,顿时恍然大悟。只见空地像魔术一样升起一小块,露出底下的黑暗。他突然一阵恐惧,心想那里可能是那声音的来处……因为它显然就住在城镇底下。但他听见门枢卡到泥土的摩擦声,心里立刻明白了。他们没有看到树屋,因为树屋根本不存在。
“天哪,我们刚才就站在那上面。”维克多嘟囔道。他看见本从空地中央的方形洞口探出头来,立刻想杀过去,但被亨利一把抓了回来。
“我们不是要逮他们吗,亨利?”维克多问。本从洞里爬了出来。
“我们会逮到他们的,”亨利说,眼睛一直盯着那个可恶的胖小子。又是一个踹他老二的浑蛋。我会把你的卵蛋踢到脸上,让你当耳环戴,你他妈的胖呆。你看我敢不敢照办。“别担心。”
胖小子帮那贱人爬到洞外。她疑心地四下张望,亨利以为她看到他了,但她的目光从他面前匆匆扫过。胖小子和贱人交头接耳了一番,接着便推开枝叶走进树丛离开了。
等枝叶断折和窸窣声几乎听不见之后,亨利说:“走吧,我们跟上去,但记得保持距离,声音放轻。我要一网打尽。”
他们三人像巡逻兵一样压低身子,瞪大眼睛左右逡巡,穿过空地。经过地洞的时候,贝尔齐停下来瞄了一眼,赞叹地摇摇头说:“我刚才就坐在这上面。”
亨利不耐烦地要他跟上。
他们走小径,因为这样声音更轻。距离堪萨斯街还有一半路程时,那个贱人和胖小子忽然牵着手(还真可爱啊!亨利兴奋地想)从前方冒了出来,几乎就在他们面前。
幸好那两个人背对着亨利他们,而且没有转头张望。亨利、维克多、贝尔齐僵立片刻,随即躲进小径旁的暗处。本和贝弗莉的身影很快便隐入了枝干之间,只剩衬衫依稀可见。他们三人又开始跟踪……蹑手蹑脚的。亨利再度掏出刀子。
亨利搭便车/凌晨两点半
摁下刀把上的镀铬按钮,刀刃弹了出来。他着迷地看着月光下的刀子。他喜欢星光映在刀上的感觉。他不确定现在是几点,他的意识已经开始时而清醒、时而模糊了。
一个声音闯入他的意识里,而且愈来愈响。是汽车引擎。声音愈来愈近,亨利在黑暗中瞪大眼睛,握紧刀子等车子过去。
但车子没有呼啸而过,而是开过了神学院的树篱后停在路边,不再移动。亨利皱着眉头(他腹部愈来愈硬,已经像木板一样,鲜血从他指间缓缓流出,很像三月底、四月初打开枫树刻槽封盖时,慢慢渗出的枫浆)跪坐起来,伸手拨开僵硬的树篱。他看见车头灯和车的轮廓。是警察?他一会儿握紧刀子,一会儿放松,一会儿握紧,一会儿放松。
我派车来接你了,亨利,那声音在他耳边说,算是出租车,你懂吧?毕竟我们得赶紧将你送到德里旅馆才行,时间不早了。
那声音呵呵一笑,发出有如轻敲骨头的声响,之后就沉默了。四周只剩蟋蟀和车子怠速的轰隆声。听起来像樱桃炸弹排气管,亨利心不在焉地想。
他笨拙地起身,回到神学院的走道,从树篱边探头偷看那辆车。不是警车。车顶没有灯,车型也不对,款式很……很老。
亨利又听见呵呵声……也可能只是风而已。
他从树篱旁的暗处出来,钻过铁链底下,起身踏入皎洁月光和无法穿透的暗影构成的黑白世界,朝怠速的车子走去。他很狼狈:鲜血染黑了衬衫,连牛仔裤也湿到了膝盖,小平头底下的脸庞白得可怕。
他走到神学院步道和人行道口,偷瞄了车子一眼,想认出坐在驾驶座的大块头是谁。但他先认出了车。是他父亲发誓总有一天要买的车,一九五八年的普利茅斯“暴怒”。车子涂成红白两色,亨利知道(他父亲常告诉他)引擎盖底下装的是三二七型八汽缸引擎,两百二十五匹马力,四腔式化油器火力全开时,时速从零到一百二十公里只要九秒。我要买一辆,死了当作棺材一起埋葬,巴奇·鲍尔斯老爱这么说……当然,他终究没有买到那辆车。在亨利发疯被人送进杜鹃窝之后,政府就将他草草埋葬了。
车里如果是他,我就不能搭了,亨利心想。他将刀收回刀柄,身体像喝醉似的左右摇摆,想看清楚驾驶座的身影。
这时,前座车门忽然开了,车内灯亮了起来,司机转头看他。是贝尔齐。他的脸毁得厉害,少了一只眼睛,枯黄的脸颊烂了一个洞,露出发黑的牙齿,头上是他丧命时戴的纽约扬基队球帽。他反戴帽子,帽檐布满青灰色的霉斑。
“贝尔齐!”亨利高喊,疼痛登时从腹部直往上蹿,让他又哀号一声。
贝尔齐的脸弯出微笑,坏死的嘴唇灰白龟裂。他举起一只扭曲的手伸出车门外,要亨利上车。
亨利迟疑片刻,接着拖着脚步绕过车的散热器,顺手摸了V字形徽章,就像他之前那样。小时候,父亲常带他到班戈的汽车展示处看同款车,他都会抚摸徽章。他走到前座,灰色波浪席卷而来,他赶紧抓住开着的车门才没有跌倒。他低头伫立,大声喘息,最后世界总算恢复正常(但不是全部),于是他绕过车门坐进前座,再次腹痛如绞,鲜血涌到手上,像是温热的果冻。亨利仰头咧嘴,脖子青筋暴露,过了很久疼痛才稍微缓解。
车门自动关上,车内灯熄灭了,亨利看见贝尔齐伸出腐烂的手握住排挡杆,打到前进挡,指关节皱曲惨白,映着腐败的肌肉闪闪发光。
车子回到堪萨斯街,开始驶向一里坡。
“你过得怎么样,贝尔齐?”亨利听见自己说。这么问当然很蠢。这人不可能是贝尔齐,死人不会开车。但他只想得到这一句。
贝尔齐没有回答,用仅存的眼睛盯着前方,脸颊破洞露出来的牙齿闪着病恹恹的光芒。亨利隐约闻出贝尔齐身上飘着腐臭味,很像一篓西红柿烂掉出水的味道。
置物柜“啪”一声开了,打到了亨利的膝盖。借着里头的小灯,他看见一瓶半满的得州司机。他将酒拿出来,拔开盖子,狠狠灌了一口。酒像冰凉的丝绸般滑过喉管坠入胃里,有如熔浆迸射开来。他全身颤抖,发出呻吟……接着开始感觉舒服了一点,稍微回到了人世间。
“谢啦。”他说。
贝尔齐转头看他,亨利听见他颈部的肌腱发出声音,很像生锈纱门的声响。贝尔齐用死气沉沉的独眼看了他一会儿,亨利这才发现他的鼻子几乎没了,像被什么东西啃过似的。可能是狗,或是老鼠。老鼠更有可能。他们那天追着那群小鬼跑进下水道,里头都是老鼠。
贝尔齐缓缓将头转回前方,亨利松了一口气。贝尔齐刚才那样看他,亨利不是很能理解。他那只凹陷的独眼欲言又止。是责备、愤怒,还是什么?
这辆车是死人开的。
亨利低头打量手臂,发现起了大粒的鸡皮疙瘩,便立刻拿酒又灌了一口。这回力道缓和了一点,但温热走得更远。
车朝一里坡的下坡开,逆时针绕过圆环……只是夜深人静,街道寂寥,红绿灯都变成了黄灯,一闪一闪照耀着空荡的马路与门窗紧闭的楼房。街上静得听得见继电器切换灯号的声响……还是他耳朵的幻觉?
“小贝,我那天真的不想抛下你,”亨利说,“我是说,呃,如果你还很在意这件事的话。”
干枯的肌腱再度窸窣出声。贝尔齐又用凹陷的独眼看着他,张开双唇挤出可怕的微笑,露出齿槽上的灰黑牙龈。他微笑是什么意思?亨利心想。车子平稳驶入主大街,佛里斯百货在马路这边,南氏简餐馆和阿拉丁电影院在另一边。是原谅我了?高兴老友重逢?还是说我会逮到你的,亨利,报复你抛下我和维克多?到底是什么?
“你必须了解当时的状况。”亨利说到一半就停了。什么状况?回忆在他心里七零八落,一片混乱,就像刚倒出盒子的拼图一样。他们在柏丘精神病院的娱乐室里,就常将拼图倒在烂牌桌上玩。所以当时到底是什么状况?他们跟着胖小子和贱女人回到堪萨斯街,躲在树丛里等待,看他们爬到堤岸顶端。要是他们消失在视线之外,他、维克多和贝尔齐一定会放弃跟踪,直接逮人。两个人总比没半个人好,反正其他人以后还遇得到。
但他们没有消失,而是靠着栏杆聊天,一边留意街上动静,一边不时回头俯瞰通往荒原的斜坡。不过,亨利把他两名手下藏得很好。
亨利记得天气开始变阴,云不断从东方飘来,空气变得凝重。下午会下雨。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什么——
一只皮包骨的手摸上他的前臂,吓得亨利大声尖叫。他刚才又飘进那棉絮般的灰色世界,但贝尔齐的触碰太恶心,尖叫又让他腹部刺痛,逼他回过神来。亨利转头一看,发现贝尔齐的脸离他不到五厘米。他倒抽一口气,但立刻就后悔了。贝尔齐真的腐烂了。亨利又想起放在棚子阴暗角落里发臭的西红柿,肠胃立刻一阵翻搅。
他忽然想起结局了——至少是贝尔齐和维克多的结局。他们在下水道里,阴沟栅栏下方,不知道该往哪里走。有东西……亨利不晓得那是什么,直到维克多惊声尖叫:“弗兰肯斯坦!弗兰肯斯坦!”他才明白。没错,就是弗兰肯斯坦。那家伙的脖子插着螺帽,额头有一道很深的缝合疤,穿着积木般的鞋子摇摇晃晃朝他们走来。
“弗兰肯斯坦!”维克多尖叫,“弗——”他话还没说完,脑袋已经飞了。只见维克多的头颅飞越下水道,撞到尽头的石壁,发出恶心黏稠的撞击声。怪物转头用水汪汪的黄眼睛看着亨利,亨利全身僵硬,膀胱失禁,一道暖流滑下两腿。
怪物摇摇晃晃朝他走来,贝尔齐……贝尔齐已经……
“听着,我知道我溜了,”亨利说,“我不应该逃走的,可是……可是……”
贝尔齐只是盯着他看。
“我迷路了。”亨利嗫嚅道,仿佛想让贝尔齐知道他也很惨。听起来很弱,好像在说:对,我知道你被杀了,贝尔齐,但我拇指的指甲也断了呀。但他真的很惨……非常惨。他想起自己在又臭又黑的地底世界兜了好几个小时,最后终于开始尖叫。途中他还坠落过一次,很深、很晕,久得让他有空想:哦,再过一分钟我就要死了,就解脱了。但下一秒钟,他人已经在急流里了。他想应该在运河下方。他冲出黑暗来到晕黄的阳光下,辛苦地涉水渡河,最后终于上了岸,距离阿德里安·梅伦二十六年后溺毙的地方大约十五米。他滑倒跌了一跤,撞到脑袋晕了过去。等他醒来,天已经黑了。后来他好不容易走到2号公路,搭上便车回家。到家时,警察已经等着了。
但当时是当时,现在是现在。贝尔齐遇上弗兰肯斯坦,被它扒掉了左脸皮肉,只剩骨头。亨利逃跑之前只看到这么多。但现在贝尔齐回来了,而且指着某样东西。
亨利发现他们停在德里旅馆外,顿时恍然大悟。德里如今只剩这么一家货真价实的旅馆。一九五八年时,交易街有东方之星饭店,托洛特街则有旅安饭店,但两间旅馆都在都市更新期间消失了(亨利了如指掌,他在柏丘每天都会读《新闻报》),只有德里旅馆留存到现在,加上州际公路上那几家破烂的小汽车旅馆。
他们一定在那里,他想,就在里面。所有还活着的人。在床上熟睡,梦见蹦蹦跳跳的糖果——或水沟。我会逮住他们,一个接一个,将他们全部逮住。
他又拿出得州司机灌了一口。他感觉自己又流血了,不停滴到腿间,屁股下的座位变得很黏。但喝酒让他好过许多,让一切变得无所谓。上等波旁酒的效果更好,但得州司机也不赖,聊胜于无。
“嘿,”他对贝尔齐说,“很抱歉我那时跑了,我也不晓得为什么。求求你……别发火。”
贝尔齐开口了,从头到尾只说了那么一次话,但声音不是他的。从他腐烂的嘴里冒出的声音低沉、有力而骇人,亨利一听就哭了。是来自月球的声音、小丑的声音、他梦中听见的声音。梦里下水道和排水管的水不停地冲刷。
“别说废话,快去抓人。”那声音说。
“没问题,”亨利呜咽道,“当然好,没问题,我正想去,没问题——”
他将酒放回置物柜,酒瓶的颈部像牙齿一样微微打战。他看见原本放酒的地方摆了一张纸条。他将纸条打开,在边角处留下了血指纹。纸条最上方浮刻了一个血红图案:潘尼歪斯备忘录
图案下方工工整整印了几行字:
威廉·邓布洛311
本·汉斯科姆404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609
贝弗莉·马什518
理查德·托齐尔217
他们的房号。很好,省了不少时间。“谢了,贝——”
但贝尔齐不见了,驾驶座空空如也,只有帽檐发霉的扬基队球帽在座位上,以及排挡杆上黏糊糊的东西。
亨利看呆了,心脏在喉头跳得发疼……接着他似乎听见后座有东西在动,窸窸窣窣。他急忙推开车门想要下车,差点摔到路上。下车后,他立刻躲得老远,任凭车子继续发出樱桃炸弹般的低鸣声——一九六二年,缅因州立法将樱桃炸弹列为违禁品。
他走得很辛苦,每一步都会扯动腹部的伤口,但还是走到了人行道。他停下脚步,抬头注视八层楼的砖造建筑。小时候的房子他记得的不多,这家旅馆、阿拉丁电影院和神学院是少数的例外。楼上的灯火几乎都熄了,只有正门两侧的毛玻璃球灯还亮着,被挥之不去的雾气包围着,在黑暗中散发出晕黄柔和的光芒。
亨利吃力地往前,从两盏球灯中间走过,用肩膀将门推开。
凌晨的大厅安静无声,地上铺着褪色的土耳其地毯,天花板是长方形嵌板拼成的巨幅壁画,描绘德里的伐木业年代。几张过度填塞的沙发和安乐椅,还有一个已经死气沉沉的大壁炉,柴架上摆着一截桦树干。真的木头,不是瓦斯,显示壁炉在德里旅馆并非只是大厅的摆饰。低矮的花盆种了植物,花木扶疏。通往酒吧和餐厅的玻璃门紧闭着。亨利听见里间办公室有电视声,音量很低。
他跌跌撞撞地走过大厅,裤子和衬衫都是血迹,手掌的皱褶也沾了血,鲜血划过他的额头,流过脸颊,看起来像迷彩一样。他眼窝凹陷,眼球肿胀,大厅要是有人,看到他一定会吓得尖叫逃跑。但大厅没人。
他一按“往上”按钮,电梯门就开了。他看看手上的纸条,盯着楼层按钮沉思片刻,最后按了六楼。电梯门关上开始上升,机器发出微弱的嗡鸣声。
就从最上面开始,然后一路往下。
他沉沉靠上电梯后壁,眼睛半闭。电梯的嗡鸣声令人平静,就像下水道抽水站的机器。那天,那天的回忆不断浮现。一切似乎早就安排好了,他们只是照章演出。维克多和贝尔齐好像……呃,被下药了。他记得——
电梯停了,他身体一震,肚子再度剧痛如绞。门开了,亨利踏进寂静的走廊(这里植物更多。悬垂植物。蜘蛛草。但他不想碰这些绿色的玩意儿,因为它们让他想起漆黑下水道里垂着的东西)又看了纸条一眼。卡斯普布拉克在609号房。亨利一手扶墙往目标走,在壁纸上留下淡淡的血迹(啊,但他只要遇到蜘蛛草就会绕道,避之唯恐不及)。他的呼吸又急又干。
到了。亨利从口袋拿出折刀,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开始敲门。没有回应。他又敲了一次,这回更用力。
“谁呀?”听来睡眼惺忪。很好。他一定还穿着睡衣,半梦半醒。他一开门,亨利就会将折刀直直捅进他脖子,喉结下方最脆弱的地方。
“我是服务生,先生,”亨利说,“您夫人托我传话。”埃迪·卡斯普布拉克有老婆吗?这么说可能太大意了。他冷静等候。他听见脚步声——穿着拖鞋的窸窣声。
“米拉吗?”他的声音有些警觉。很好。待会儿还有更意外的。亨利的右太阳穴不停跳动着。
“应该是吧,先生。她没有报名字,只说是您夫人。”
门后沉默片刻,接着传来卡斯普布拉克拉动锁链的声响。亨利咧嘴微笑,摁下折刀握把上的按钮。咔嚓。他将刀举到脸颊边,蓄势待发。他听见转动门把的声音。再过一会儿,他就要将刀子插进那只瘦皮猴的喉咙里了。他等着。
窝囊废俱乐部到齐/下午一点二十分
房门开了,埃迪看见斯坦利和理查德从卡斯特罗超市走出来,两人手上各拿着一个火箭牌甜筒在吃。“嘿!”他大喊,“嘿,等等我!”
两人转身,斯坦利朝他挥手。埃迪加快脚步追上去,但他一只手臂裹着石膏,另一只手臂挟着骰子游戏的纸板,怎么也快不了。
“你说啥,小埃?你说啥,孩子?”理查德用南方绅士的腔调问(听起来特别像华纳兄弟卡通里的莱亨鸡),“哎呀……哎呀……这孩子手臂断了!斯坦,你瞧瞧,这孩子手臂断了!哎呀……你就行行好,帮他拿纸板呗!”
“我自己可以拿。”埃迪说,声音有一点喘,“我可以舔一口你的甜筒吗?”
“你老妈不会答应的,小埃。”理查德难过地说,随即加紧猛啃,他才刚吃到中间的巧克力,他最爱的部分,“细菌哪,孩子!哎呀……说你吃别人吃过的东西可能染上细菌哪!”
“我愿意冒险。”埃迪说。
理查德心不甘情不愿地将甜筒递到埃迪嘴边……但埃迪才半认真地舔了两口,他就连忙收了回去。
“你想吃的话,我剩下的都给你,”斯坦利说,“我吃完午餐还很饱。”
“犹太人吃不多,”理查德解释道,“信仰的关系。”他们三个人并肩齐步,朝堪萨斯街和荒原走。德里仿佛沉浸在午后迷蒙中,昏昏欲睡。他们经过的房子几乎都拉下了百叶窗,玩具扔在草坪上,好像小孩都被匆匆叫进屋里上床睡午觉似的。轰隆的雷声从西边传来。
“真的吗?”埃迪问斯坦利。
“不是,埃迪,糊弄你的,”斯坦利说,“犹太人吃得和一般人一样多。”说完指着理查德,“比如他。”
“我说啊,你对斯坦真的很坏,”埃迪对理查德说,“要是有人因为你是天主教徒,就编了一大堆屁话讲你,你会喜欢吗?”
“天主教徒干的坏事可多了,”理查德说,“我爸有一回跟我说希特勒是天主教徒,他杀了几十亿犹太人。对吧,斯坦?”
“嗯,应该是吧。”斯坦利说,表情有一点尴尬。
“我妈听我爸这么跟我说,她气坏了。”理查德接着说,脸上浮现缅怀往事的微笑,“气到爆炸。我们天主教徒还搞宗教审判,做一些拷问、上拇指夹之类的事。我觉得所有宗教都很怪。”
“我也是,”斯坦利轻声说,“我们家不够正统。因为我们吃火腿和培根。我甚至不晓得当个犹太人是什么意思。我在德里出生,偶尔会去班戈的犹太教堂参加赎罪日,不过——”他耸耸肩膀。
“火腿?培根?”埃迪听得一头雾水。他和他母亲是卫理公会的。
“正统犹太人不吃那些东西,”斯坦利说,“摩西五经说人不能吃在泥巴里爬或在海底走的东西。我不晓得细节,但据说猪不合格,龙虾也是。”
“真怪,”埃迪说完哈哈大笑,“我从来没听说宗教会告诉你什么能吃,什么不能,接下来就是告诉你要买哪一种汽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