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也不会说了,不会了。但你要明白,如果他不再在他回到位置后继续挥拳,如果他反而走到这儿,那么对方肯定要用右拳出击,最后打倒他。这就是那第一次发生的事。这恰恰就是当时所发生的。”
但西尔克先生已见过很多比赛,在军队里见过为部队在夜里举行的士兵间的拳击赛,参赛者不仅被当场打得咽了气,像乔·路易斯那样,还有的伤势严重,血流不止。在基地上他还见过有色人种拳击手用头作为主攻武器,他们实在应当戴头套,粗野的街道斗士,用头撞了又撞的蠢人,直到对方的脸不成人形。不,科尔曼必须急流勇退,如果他为了爱好这项运动而从事拳击的话,他可以练习,但不在纽瓦克男生俱乐部,那个俱乐部在西尔克先生眼里是专供贫民窟孩子、文盲以及将与贫民区或监狱终生结缘的无赖消遣的地方,他可以就近在东奥兰治,在奇斯纳医生的管教下练习。医生曾是电器工会的牙医,西尔克先生在生意倒闭前,也曾为工会成员配眼镜。奇斯纳医生仍然是牙医,但却是在教犹太医生、律师和商人的儿子们拳击基本技巧几个小时后才是,在他的班上,你可以放心,没人受伤退出或落下终生残疾。对科尔曼的父亲来说,犹太人,即使像芬斯特曼博士那样厚颜无耻、令人生厌的犹太人,都和印第安哨兵一样,是为外人引路、展示社会可能性、向一个有文化的有色人种家庭演示成功之道的精明人士。
这就是科尔曼如何进入奇斯纳医生训练班,成为享受特权的犹太孩子所认识的黑人孩子(很可能是他们一生将认识的唯一黑人孩子)的过程。很快地,科尔曼当上医生的助手,教那些犹太孩子基本功,而绝不是马克·马克罗恩教给他王牌学生如何节约力气和动作的绝招,因为他们目前的水平也只不过如此——“我说一,你出拳,我说一一,你挥两下。我说一二,左拳出,右拳挡。一二三,左拳出,右拳挡,左钩拳。”在其他孩子都回家以后——偶尔有孩子鼻子淌血需要敷药,从此不再来——奇斯纳医生单独训练科尔曼,有的晚上为增强他的耐力跟他集中进行近身殴斗,在殴斗中被拽,被拖,被击打,所以后来,与此相比,通常的拳击成了孩子的游戏。医生要求科尔曼在送奶人的马一大早拖着车来到街区送奶的时候就起床,到户外作路上作业。科尔曼五点钟出门,在寒风里穿着他灰色带帽的运动衫,下雪也在所不辞,在第一遍上课铃响之前,他已在外面待了三个半小时了。周围不见人影,没有人跑步,早在别人尝到跑步的滋味前他已快跑了三英里,一路挥拳,只是当他阴森森地深藏在修道士似的风帽里,冲刺前进,与送奶人擦肩而过时,为了不吓到那匹块头大、棕褐色、步履迟缓的老牲口,才稍停片刻。他不喜欢单调的长跑,可他一天都没间断过。
在芬斯特曼博士到他们家向科尔曼父母提出请求前约四个月的光景,科尔曼有个星期六发现自己乘坐在奇斯纳医生的车子里驶往西点,医生将在那儿为一场军队和匹茨堡大学之间的比赛做裁判。医生认识匹茨堡的教练,想要教练看看科尔曼斗拳。医生肯定,以科尔曼的成绩,教练可以为他争取到上匹茨堡[1]四年的奖学金,比他搞田径高得多的奖学金,他所需做的只是为匹茨堡队打拳。
现在,医生在路上并没有对他说要他对匹茨堡教练说他是白人,他只是叫科尔曼不要对教练提起他是黑人。
“如果没有人问,”医生说,“你就别提。你既不是这也不是那。你是西尔基·西尔克。这就够了。就这么成交。”医生的口头禅:就这么成交。又是一句科尔曼父亲不准他在家里重复的粗话。
“他不会知道吗?”科尔曼问。
“怎么会?他怎么会知道?他究竟怎么会知道?来的是东奥兰治中学的优等生,又和奇斯纳医生在一起。你知道他会怎么想,如果他真的想什么的话。”
“怎么想?”
“你有那样的相貌,你和我在一起,他会以为你是医生的一个徒弟,他会以为你是犹太人。”
科尔曼从没把医生看做一个讲笑话的高手——不像马克·马克罗恩,会讲纽瓦克警察的故事——但他对医生的这个说法大笑不止,然后提醒他:“我是要上霍华德的。我不能上匹茨堡。我必须上霍华德。”在科尔曼的记忆中,他父亲早已决心把他——三个孩子中最聪明的一个——送进历史悠久的黑人大学,和黑人知识阶层儒雅之士的享有特权的后代一起求学。
“科尔曼,为那家伙打拳。没别的。就这么成交。等着看会发生什么。”
除了和家人一道去纽约城受教育,科尔曼以前从没出过泽西,所以他先在西点到处闲逛,假装他是因为打算上西点才到西点来的,然后他为匹茨堡教练打拳,对手跟他在毕地阿司斗过拳的那家伙非常相似——迟缓,那么迟缓,以致科尔曼在几秒钟里就明白那家伙无论如何也不是他的对手,即使他二十岁,而且是大学拳击手。耶稣啊,科尔曼在第一回合结束时想,如果我一辈子将和这家伙比,我宁可当瑞·罗宾森。不仅是因为科尔曼比他在毕地阿司作为业余拳击手上场时重了约七磅,而是一种他甚至都讲不清的东西使他想做出往常不敢做的更具毁灭性的动作,在那天做出不只是赢场比赛的事。是否因为匹茨堡教练不知道他是有色人种?是否因为他真正的身份完全是他个人的秘密?他的确对秘密情有独钟——那种没人知道你脑子里想些什么、爱想什么就想什么而别人无从得知的隐密感。所有其他的孩子都整天哇啦哇啦吹嘘自己,但那并非威力之所在,也没有快感。力量与快感存在于它的反面,存在于抗拒之中,正如你是个反击手一样,他明白这一点,无需别人多言,也无需自己多想。这就是为什么他喜欢假想拳斗,击打重沙袋的缘故:为了其中的秘密。这也是他爱好田径的原因,但这个更好。有些人只是一味捶打沙袋,科尔曼不,科尔曼思索,与他在学校里或在赛跑时所用的方式一样:把一切不相干的东西都排除出去,不让任何不相干的东西钻进来,一心一意只关注这一件事,题目,比赛,考试——不论必须掌握的是什么,一律成为这一件事。他能够在学习生物学时那样做,他能在短跑时那样做,他能在拳击时那样做。不仅不受任何外部动静的干扰,任何内心活动也都置之度外。如果赛场上人群中有人冲他喊叫,他能充耳不闻,如果与之相斗的人是他最好的朋友,他也可以视而不见。比赛过后,他们有的是时间重修旧好。他设法强制自己无视感情,不论是恐惧、犹豫,甚至友谊——要有这些感情,但和他自己脱钩。比方说,当他进行假想拳斗时,他并不仅仅是全身放松,他同时还设想有另外一个人存在,在脑子里和另外一个人进行一场秘密打斗。临赛时,即使另外那人完全是真实的——臭气熏天的,鼻涕满脸的,汗流浃背的,正在眼前挥拳的——那家伙仍然无从得知你在想什么。没有一名教师要求得到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在场上获得的答案你秘而不宣,当你的秘密大白于天下时,它可以出自各种渠道,唯独不经过你的嘴巴。
于是在魔幻般的、神秘的西点——在那个那天飘扬在西点旗杆上的旗帜的每一英寸仿佛都比他所见过的旗帜包含着更多的美国的地方,在那个军校学员铁面无情的面孔对他讲述着最强烈的英雄主义的地方,在那儿,在爱国主义的中心,在他的国家百折不挠的脊柱上,在那个他十六岁的幻想和官方营造的幻象完全吻合的地方——他所见到的一切都使他产生了一种对自己热烈的爱。对所见一切热烈的爱。似乎大自然中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生命的体现:太阳,天空,山峦,河流,树木,正是放大百万倍的科尔曼·布鲁特斯、“西尔基·西尔克”。即使在那里也没有人知道他的秘密,于是他在第一回合出场时,便一反常态,不像马克·马克罗恩手下不败的反击手,而是从一开始就施出浑身解数打击那家伙。往常当对手和他不相上下时,他得用脑子;但当对手很容易对付,而且科尔曼一眼就察觉时,他出拳总是会更加凌厉。这便是在西点所发生的情况。不等你回头,他已经打伤那人的眼睛,那人的鼻子正在流血,他的拳头正接二连三地落在那人身上。这时从未发生过的事发生了。他挥出一个钩拳,似乎打入那人四分之三的身体。如此之深,他吃了一惊,但远不如匹茨堡队员惊讶。科尔曼体重一百二十八磅,几乎是个不可能一拳将人打晕的年轻拳击手。他并没有认真拉开架势,以便挥出那凌厉的一拳,这不是他一向的风格;然而打在那人身上的一拳进入得如此之深,以致那人向前弓起身子,一名已有二十岁的大学拳击手,被科尔曼打成奇斯纳医生称之为“捧腹”的状态。就在捧腹中,就在那人蜷曲着身体时,科尔曼有一刹那以为那人会向上跃起,于是不等他跃起,不等他趴下,科尔曼上前再次用右拳猛击,在那白人倒地时他眼里只看见一个他非要将他打得断气的人。但突然匹茨堡教练,比赛裁判,高声叫道,“住手,西尔基!”就在科尔曼举手准备挥出最后一下右拳时,教练抓住他胳膊,终止了赛事。
“那孩子,”医生在驾车回家的路上说,“那孩子也是个优秀赛手。但当他们把他拖到角落里去时,不得不告诉他比赛结束了。那孩子已经退到角落里去了,但还是不明白他是怎么被打中的。”
沉浸在胜利之中,沉浸在那最后一拳的神奇与狂喜之中,沉浸在甜美泛滥的狂喜之中,这种公开发泄的方式,不仅使他手下败将而且也使他自己惊讶。科尔曼一边在脑子里再现比赛场景,一边说——几乎像是在睡梦中嗫嚅,而不是在汽车里大声讲话——“我想我太快了,他来不及招架,医生。”
“没错,太快了。当然太快了。我知道你快。但又非常强壮。那是你挥出的最棒的钩拳,西尔基。我的孩子,你对他来说太强大了。”
是吗?真的强大?
他还是去了霍华德。如果不去,他父亲会——光用言辞,光用英语——杀了他。西尔克先生早就设想好了一切:科尔曼进霍华德,从医,在那儿遇见一个正派黑人家庭出身的浅色皮肤的女孩,结婚,成家,生儿育女,再将他们送入霍华德。在全黑人的霍华德,科尔曼智力和相貌上的巨大优势必将迅速送他进入黑人社会的最高阶层,使他成为大家永远景仰的人物。然而在他进入霍华德的第一个星期里,当他兴高采烈地和同室,一个律师的儿子,在周六外出参观华盛顿纪念碑,停在沃尔沃买热狗时,他却被叫做黑鬼。他的第一次。他们不肯卖给他热狗。在华盛顿市中心的沃尔沃买热狗遭拒绝,出门被人叫做黑鬼,其结果并不能像他在赛场上那样,很容易地就将自己从情绪中超脱出来。在东奥兰治中学他身为班级致告别辞的代表,在种族隔离的南方只不过是另一个黑鬼。在种族隔离的南方,不存在个体身份,即使对他和他的同室也不例外。绝不允许这类细微的差别存在,其撞击力是可怕的。黑鬼——指的是他。
当然,即使是在东奥兰治他也没能逃过略微客气一点的、将他家以及小小的黑人社区与其他东奥兰治在社交方面分隔的排斥形式——一切都源自他父亲称之为这个国家的“恐黑症”。而且他也知道,他父亲为宾州铁路公司工作,不得不在餐车里忍受侮辱和公司的歧视,不论加不加入工会,这远非科尔曼这名东奥兰治孩子所能想象的,况且他的皮肤浅到黑人不能再浅的程度,天性开朗、热情、机敏,又碰巧是体育明星和全优生。他常看见父亲因为工作不顺心,下班回家后尽可能找事做以免发作。对那些不顺心的事,如果他想继续干下去,就只好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地说:“是,先生。”浅肤色黑人受到的待遇要好些的说法并不一定是真的。“每当一个白人跟你打交道时,”他父亲总是告诫他家人,“不论他意图有多善良,他总会以为存在着智力低下的问题。即使不直接用言词,他也会用面部表情,用语气,以他的不耐烦,甚至相反,以他的忍耐力,以他美妙的人道的表现跟你谈话,仿佛你是个白痴,而倘若你不是,他就会非常惊讶。”“出了什么事,爸?”科尔曼会问。但,出自于厌恶,同样出自于骄傲,他父亲极少明说。对他们点出要害以达到教育的目的就足够了。“所发生的事,”科尔曼母亲会解释,“你父亲认为重复一遍都有失他的身份。”
在东奥兰治中学,有的教师表现出科尔曼感觉得到的偏心,他们对他的肯定与他们慷慨施予聪明白人孩子的赞赏相比,是有偏差的,但并没有达到阻挠他实现目标的程度。不论他遇到什么轻视或障碍,他都以跨越低栏的方式加以克服。即使只是为了假装坚不可摧,他也会将事态轻描淡写地打发过去,而别人,比如瓦特,就做不到或不愿那么做。瓦特是大学足球队员,功课上乘,作为黑人,皮肤并不比科尔曼略深些许,但他总显出愤世嫉俗的样子。比方说,当他没被请进一个白人孩子的家门,而被迫等在门外时,当他没受到邀请参加一个他傻里傻气地当成好友的白人队员生日派对时,和他分住一间卧室的科尔曼就会接连几个月听他唠叨不停。当瓦特在三角学没得到他该得的A时,他直接跑到教师面前,站在那儿,冲着那人的白脸皮说:“我认为你犯了个错误。”当教师查看记分册,又看过瓦特卷子上的分数后,回来找到瓦特,在承认错误的同时,还厚着面皮说:“我不相信你的分数有那么高。”只有在说了这句话后才把B改成A。科尔曼连做梦都不会想到请老师改分数,他也从来没认为有这个必要——或许因为他不具备瓦特怒发冲冠的倔强,或许因为他很幸运,或许因为他更聪明,在功课上出类拔萃不用下瓦特那么大的工夫,首先是因为他得了A。七年级时,他没被邀请参加一个白人朋友的生日派对(而那孩子就住在街尽头拐角处的公寓里,公寓管理人的小白人儿子,从幼儿园起就和科尔曼同出同进),科尔曼没有把那当做白人的歧视——在最初一阵莫名其妙之后,他把那看做迪基·瓦特金愚蠢父母对他的排斥。当他教奇斯纳医生的班级时,他知道有孩子讨厌他,不喜欢被他碰上,或沾上他的汗水,偶尔会有个孩子退出——再一次,又是因为父母不愿要孩子接受来自一个有色人种孩子在拳击或在任何方面的指导。然而,不像瓦特,瓦特对任何轻慢都耿耿于怀,科尔曼却最终能设法忘记,一笔勾销,或决定做出不计前嫌的样子。曾经有过一个白人田径运动员在车祸中受重伤,队员们争先恐后到他家献血,科尔曼也是其中之一,然而他的血却是那家人没有接受的。他们对他表示感谢,告诉他他们已有了足够的血,但他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不,并不是因为他不了解情况。他太机灵,不可能不明白。他跟许多纽瓦克白人运动员在田径赛上竞争:从巴林格来的意大利人,从东区来的波兰人,从中环来的爱尔兰人,从威克瓦西来的犹太人。他看见了,他听到了——他偷听到了。科尔曼明白身边发生的事,但他同样知道此刻没有在身边发生的事,然而那却是他生活的核心。他父母的护佑,他六英尺两英寸半哥哥的保护,他自己内在的自信,他快乐的魅力,他跑步的本领(“奥兰治最快的孩子”),甚至别人有时无法给他定位的肤色——所有这一切加在一起使得科尔曼忍受了瓦特不能忍受的侮辱。另外还有性格的差异:瓦特就是瓦特,绝对是瓦特,而科尔曼绝对不是瓦特。也许没有比这更能解释他们不同的反应了。
但“黑鬼”——指他?这使他怒不可遏。然而除非他想引起更大的麻烦,否则只有走人,别无他法。这不是在毕地阿司的业余拳击赛场,这是华盛顿特区的沃尔沃商场,他的拳头派不上用场,他的脚力派不上用场,他的愤怒也同样无能为力。忘掉瓦特。他父亲会如何接受这个侮辱?每一天都在餐车上以某种形式接受诸如此类的侮辱!科尔曼以前从来没有意识到(尽管他聪明绝伦)他的生活一直受到多少的呵护,也没有测量出他父亲的毅力有多么坚韧,或明白父亲是股多么强大的威力——强大并不因为是他父亲。终于他看清了父亲所必须承受的一切,他也看清了父亲的无助。以前他很天真,以为西尔克先生处处表现得盛气凌人,不苟言谈,有时令人不堪容忍,定是个刀枪不入的铁人。但因为有人终于(虽然晚了些)当面叫科尔曼黑鬼,才使他最终认识到父亲原来是为他抵挡巨大美国威胁的巨大屏障。
但这并没有使得他在霍华德的生活有丝毫的改善,尤其是当他开始与他同室的孩子相比时,他都能感到自己身上存在着某种黑鬼的东西,他们有着各色各样的新衣服穿,口袋里有的是钱花,夏天不必在家乡炎热的街道上溜达,而是去“营地”——并非泽西乡间的童子军营,而是高档游乐场。他们在那里骑马,打网球,演戏。究竟什么是“科逖利恩舞”?高地海滩在什么地方?这些孩子到底在谈些什么?他是一年级浅肤色学生中肤色最浅的一个,甚至比他茶色的同室还要浅,但他好像是最黑的、最倒霉的农工,尽管他们都知道他不是。他从入学第一天起就痛恨霍华德,不出一星期,就痛恨华盛顿,所以10月初当得知父亲在从费城三十条街站开往威尔明顿的宾州铁路餐车上伺候乘客用餐时突然倒地身亡时,科尔曼回家奔丧,他告诉母亲他跟那所大学玩完了。她请求他再给它一个机会,告诉他肯定还有和他一样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像他一样领取奖学金的孩子,可以相处交友,但不论他母亲说什么,再正确,也改变不了他的想法。只有两个人可以在他下决心后让他改弦易辙:他父亲和瓦特,即使他们也只有在几乎摧垮他的意志时才能做到。但瓦特跟着美军驻扎在意大利,而科尔曼不得不按指令行事才能与之和解的父亲已不在身边以洪亮的嗓音下达任何命令了。
当然他在葬礼上哭了,而且知道是多么巨大的东西被突然夺走了。当牧师朗读圣经上的段落之后,又从父亲最心爱的莎士比亚戏剧集——那本特大号有着松软皮封面的书,科尔曼小时候一看见它总要联想起西班牙长耳狗——选读裘力斯·恺撒的片段时,儿子对父亲的威仪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他大起大落的辉煌,对于这种辉煌,身为刚离开东奥兰治狭小家园仅一个月的一年级大学生,科尔曼开始依稀辨认出其中的真谛。
懦夫在未死以前,就已经死过好多次;
勇士一生只死一次。
在我所听到过的一切怪事之中,
人们的贪生怕死是一件最奇怪的事情,
因为死本来是一个人免不了的结局,
它要来时谁也不能叫它不来。
牧师吟咏“勇士”一词时,将科尔曼企图保持清醒、冷峻的男子气的努力涤荡一空,暴露出一个孩子回到他永远也无法再见的亲人身边的渴望。他想念他的大气磅礴的、秘密受苦的、谈吐流利、只用言词的威力就在潜移默化中使他向往的伟大的父亲。科尔曼以最原始的、最深厚的感情痛哭流涕,无可奈何地缩减成他不屑一顾的小不点。少年时他向朋友抱怨父亲,总爱以比他实际感到的或能够感到的要多得多的蔑视描述他——假装以不带感情色彩的方式评判自己的父亲好像又是一个为创造并拥有坚不可摧美誉而设计出来的方法。但失去父亲的约束和界定却使他感到好像不论他朝哪个方向看,所看到的钟,以及所有的表,都统统停止了转动,以致无法确定当下的时间。那天傍晚他到达华盛顿,走进霍华德。过去是父亲不由分说地为科尔曼策划未来,现在他将自己决定,前景是可怕的。但却并非如此。可怕的、吓人的三天过去了,可怕的一周、两周过去了,突然,令人振奋的启示从天而降。
“有什么是能够避免的/我们的结局难道不是由众神所安排的吗?”也是裘力斯·恺撒中的诗行,父亲引用给他听的,然而直到父亲进了坟墓,科尔曼才愿意洗耳恭听。当耳边回响起这些词句时,他立刻将它们的意义提升到新的高度。这是由万能的神有意安排的!西尔基的自由。那个原始的我。充当西尔基·西尔克的一切微妙的滋味。
在霍华德发现他不仅是华盛顿特区的黑鬼——似乎这给他的打击还不够大,他发现他还是个黑人,而且是个霍华德的黑人。一夜之间原始的我变成了牢不可破的我们中的一分子,他不愿和这个身份或随之而来的下一个压迫性的我们沾亲带故。你最后离开了家,我们中的稀有金属,却找到另外一个我们——跟那个一模一样的地方,那个的替代品。在东奥兰治长大,他当然是个黑人,很大程度上属于他们约有五千人左右的小社团,但拳击,跑步,学习,在他全力投入并大获成功的一切之中,在他独立漫游整个奥兰治以及有或没有奇斯纳医生的陪同,名震纽瓦克时,他,想当然地还是其他的一切。他是科尔曼,伟大的先锋中最伟大的那个我。
随后他去了华盛顿,在第一个月里他成了黑鬼,别无其他,他又成了黑人,别无其他。不,不,他看见命运等待着他,可他却并不拥有它。根据直觉抓住了它,却又自发地退缩了回来。你既不可以让大的他们将大的偏执强加于你,也不可以让小的他们变成一个我们,将它的伦理强加在你身上。绝不接受这个我们的专制,以及它的我们和我们要压在你头上的一切。永远也别想要他接受这个死命地将你吮吸进去的专横的我们,这个诱骗性的、无所不包的、历史悠久的、无从脱逃的、满口道德经的、以险恶的劣等大多数为特征的我们。既不是沃尔沃的他们,也不是霍华德的我们,而是具备一切灵动性的原始的我。自我发现——这便是造成捧腹状的那一拳。特立独行的个性。为争取独特个性而进行的满怀激情的斗争。特立独行的动物。滑动的人际关系。不是静止的而是滑动的。自我了解,却秘而不宣。还有什么比这更有力?
“留心3月15日。”滚蛋——什么也别顾忌。自由。随着两大防护墙的消失——大哥在海外,父亲死了——他重新充电,自由自在地想当什么就当什么,自由自在地追求最高的目标,他骨子里有信心当独特的我,自由到他父亲无从想象的地步,自由得正如他父亲不自由一般。不仅摆脱了他父亲,而且摆脱了他父亲忍受的一切。强迫。羞辱。阻挠。伤痛和故作姿态和羞耻。内心饱尝的失败及挫折的煎熬。自由地走上大舞台。自由地勇往直前,从事大事业。自由地上演无拘无束、自我定位的有关我们、他们和我的戏剧。
战争仍然在继续,除非明天一早结束,否则他无论如何会被应征入伍。如果瓦特在意大利跟希特勒作战,他为什么不也去打那个杂种呢?现在是1944年10月,他离十八岁还差一个月,但他能够很容易谎报年龄——把生日向前推一个月,从11月12日推到10月12日,不会有任何问题。在他忙于应付母亲的悲伤以及对他退学的惊讶时,他并没有立即想到如果他愿意,他可以照样谎报自己的种族。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打肤色这张牌,任意选择人种。不,他没有想到,直到他坐在纽瓦克联邦大楼里,对着摊开在面前的所有入伍表格,在动手填写之前,仔细地,如同当年研究中学考卷一样地认真——仿佛不论他手头做的是什么,在他聚精会神的那一刹那,便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头等大事——通读一遍时,即使在那时,他也没有想到。当这念头第一次闪现在他心头时,他的心开始怦怦乱跳,仿佛他处于首次犯大罪的边缘。
1946年,科尔曼退役。欧内斯廷当时已考入蒙特克莱尔州立师范学院的初级教育专业,瓦特在蒙特克莱尔州立学院读毕业班,两人都和他们的寡妇母亲住在一起。但科尔曼决心单独过,靠自己生活,住在河对面的纽约,进入纽约大学。较之于纽约大学,他更想住在格林尼治村,较之于为学位苦读,他更想当诗人或戏剧作家,但他所能想到的既不用找工作养活自己又能实现理想的最便捷的门路,便是接受政府的军人补助金。但他一开始上课,成绩全优,越来越有兴趣时,问题就来了,不等二年级结束,他已经转入通往全美优等生联谊会的跑道,并为获得古典文学最优学位而摩拳擦掌。他敏捷的思维和惊人的记忆力以及课堂上的应对自如使得他在学校的表现一如既往地出人头地,结果他来到纽约最想做的事却被身边所有的人认为他应当做、鼓励他做、羡慕他做得如此辉煌的专业所替代。这似乎成了一种模式:因为他学业上的功力,不断被别人所吸纳。当然,他可以受之无愧,甚至感到喜悦(那种以超然脱俗的态度做个世俗人的愉悦),但这毕竟不是他所心仪的东西。他在中学时代便是拉丁语和希腊语奇才,而当他想参加金手套大赛时却得到霍华德奖学金;现在他又成为大学的奇才,而他的诗作在拿给教授看时却没有点燃任何激情的火花。起初他继续长跑,练习拳击,纯粹是为了兴趣,直到一天在体操房有人叫他到圣尼克竞技场跟一名四段拳击手斗拳,以三十五美元的报酬替代一个被拖下去的拳击手,他接受了,主要是为了弥补失去金手套的机会,结果却令他喜出望外,秘密地成为职业拳击手。
这样他便有了学校、诗歌、职业拳击,还有女孩子——懂得如何走路、如何着装、如何摆动裙子的女孩子,和他从旧金山隔离中心前往纽约途中所想象的别无二致的女孩子,懂得如何恰到好处地把格林尼治村的街道和华盛顿纵横交错的人行道派上用场的女孩子。在一些春暖花开的下午,在整个二战凯旋的美国,更不用说在中古世界里,都难以找到比行走在他前面的女孩的那对美腿更具吸引力的东西了。他并非是从战场回来后被这种景像所包围的唯一男子。那个年头在格林尼治村边待在咖啡屋和露天餐馆看看报纸或下棋,边欣赏过往的女人腿的退役军人并不见得比光顾专为纽约大学老兵服务的夜总会的退役军人要少。谁都说不出所以然,不论从社会学角度或别的什么角度。那年头是伟大的美国性感大腿时代,每天至少有一两次科尔曼尾随其中一对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区,为了不至于看不清它们怎么移动,是什么形状以及在街角路灯由绿转红站定时又是怎么个模样。而当他估计时机成熟了的时候——已尾随得足以想好用词,又情不自禁了——便加快步伐,追上去。他开口讲话,陪着笑脸请求被允许走在她身边,并询问她的芳名,逗她发笑,让她接受约会——实际上是,不论她知情与否,向她的腿提出邀约。
而女孩子们,反过来,也喜欢科尔曼的腿。斯蒂娜·帕森,来自明尼苏达的十八岁少女,甚至写了一首诗献给科尔曼,其中就提到他的腿。诗写在一张笔记本格子纸上,落款是“S”,折成四方形,塞进他地下室楼上铺地砖的门廊的信箱。当时距他们第一次在地铁站调情已有两个星期,现在是他们第一次二十四小时马拉松周日后的星期一。科尔曼已赶去上早课,而斯蒂娜还在盥洗间里化妆;几分钟后她自己也得动身上班,但走之前却赶写了那首诗,尽管他俩在前一天都自觉地表现出旺盛的精力,她还是感到不好意思当面交给他。因为科尔曼的日程表催他马不停蹄地从课堂到图书馆,又接着在晚间跑到唐人街的一个破烂赛场去锻炼,所以那天夜里直到十一点半他回到萨利文街时才发现露出信箱口的诗。
他有个身体。
他有个美丽的身体——
他腿后面的以及他脖子后面的肌肉。
而且他聪明又鲁莽。
他比我大四岁,
但有时我觉得他更年轻。
他很甜,安静,又浪漫,
虽然他说他不浪漫。
我对于这个人来说几乎是危险的。
我能说得出多少
我在他身上见到的东西?
我禁不住要问他在将我
囫囵吞下之后会做什么。
就着昏黄的灯光,他急促地读着斯蒂娜的手迹,起初他将“脖子”误认做“黑人”——和他黑人的脊背……他黑人的什么?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惊讶地察觉那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被认为是困难的、羞耻的或毁灭性的事不仅做起来易如反掌,而且并无严重后果,无需付出任何代价。但此时此刻他汗如雨下。他继续读着,比原来更快,但字与字却组合不成意思。他黑人的什么?他们一天一夜都是赤条条地待在一起,大多数的时间里相距不过几英寸。自他不再是婴儿以来,除了他自己,没有第二个人曾经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研究过他身体的结构。既然她颀长苍白的身躯,他没有一处不仔细观察了,没有一处对他隐瞒了,没有一处他现在不能以画家的意识,恋人激动的、过细的行家眼光描绘出来,既然他一整天都不仅被他想象中的她叉开的双腿,而且被她在他鼻孔里的存在所刺激,那么可以推断他的身体也没有一处没有被她以显微镜似的目光所观察,在那无处不铭刻着自我进化特点的表面上,在他作为一个独特个体的男儿身上,没有一样东西——他的皮肤、毛孔、唇髭、牙齿、双手、鼻子、耳朵、嘴唇、舌头、双脚、睾丸、血管、阴茎、腋窝、屁股、缠结的阴毛、头发,在他笑、睡、呼吸、移动、散发的气息里,以及在他达到高潮时痉挛的抽搐中——没有被她记录在案。记住了。考虑了。
是否是那个行为本身所起的作用——它绝对的亲密性,当你不仅进入另一个人的躯体,而且被她紧紧包裹——或是因为裸体的缘故,你脱去衣服,和一个人躺在床上,那的确是你所隐瞒的一切以及你的特征(不论是什么,不论如何包装)终将被发现的地方,因此,才会产生羞涩,引得人见人怕。在那无政府的疯狂的状态下,我身上有多少东西被看见了,有多少东西被发现了?现在我知道你是谁了。“我清清楚楚地看穿了你,直到你黑人的脊背心。”
但怎么发现的?根据所看见的哪样东西?会是什么呢?是否只有她看得见?不论是什么,因为她是个金发碧眼的冰岛荷兰人,是源远流长的金发碧眼冰岛人和荷兰人、斯堪的那维亚人祖先的后代,不论在家里、学校里、教堂里,在她一辈子与之交往的伙伴中都没有……突然科尔曼认出诗中那个字由四个而不是五个字母组成。她所写的并不是“黑人”,而是“脖子”。哦,我的脖子!只是我的脖子!……他腿后面和他脖子后面的肌肉。
那么这又是什么意思:“我能说得出多少/我在他身上见到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使得她在他身上所见到的东西显得如此模棱两可?如果她用的是“从……说出”而不是“说得出”,会不会明白一点呢?或使意思更为含糊?他越钻研那简单的诗行,意思就变得越晦涩——意思越晦涩,他就越肯定地认为她已明确地感到科尔曼给她的生活带来了什么问题。除非她写的“我在他身上见到的东西”的意思跟怀疑论者常挂在嘴边用来质询坠入爱河的人“你究竟在他身上看见什么了”同义。
那这个“说”字又作何解释呢?她对谁说呢?她用“说”指“理解”——“我能理解多少”等等——不然她是否是指揭露,暴露?“我对于这个人来说几乎是危险的”又是什么意思呢?“对于……危险”是否不同于“对……来说,危险”?不管怎样,危险何在?
每次他企图探测她的寓意,每次都捉摸不透。在他站在门廊里度过疯狂的两分钟后,他能够肯定的只有他的恐惧,而这使他非常惊讶。如同他一贯的作风,他的疑心令他吃惊的同时,也让他感到羞耻,犹如发出SOS。求救信号,对自我警惕拉响稍息的警铃。
斯蒂娜聪明,活泼,美丽,只有十八岁,刚从明尼苏达的福格斯富尔来到纽约,然而他却感到她(包括她几乎难以置信的毫不含糊的金色)比他在拳击场上所遇见过的任何人都可怕。甚至那晚在诺福克妓院,当那女人——一个大奶头、肥胖、多疑的妓女,并不完全丑陋,但肯定不中看(也许她本人有三分之二的东西不是白的)——躺在床上看着他动手脱军装时,刻薄地笑着说:“你是个漆黑的黑鬼,是吧,伙计?”说着便唤来两名打手把他撵了出去,只有那晚,他的狼狈才能和读斯蒂娜的诗行时的狼狈相比拟。
我禁不住要问他在将我
囫囵吞下之后会做什么。
即使这他也读不懂。趴在房间里的书桌上,他和这最后一段似是而非的含义一直较量到清晨,找出又放弃一个又一个复杂的公式,直到天亮,他所能肯定的是斯蒂娜——美貌惊人的斯蒂娜,虽然他不能彻底将她忘怀——已化做袅袅轻烟,随风飘走了。
大错特错。她的诗没有任何含义,甚至都不算诗,在她自己思维紊乱的压力下,支离破碎的心得、粗糙的想法统统乱七八糟地在淋浴时涌入她的脑袋,于是她从他的一本笔记簿里撕下一张纸,在他书桌上随手写下脑子里蹦出的字眼,然后往邮箱一塞,便赶去上班了。那些诗行只是她做的一件事,她必须做点什么,为她全新的难以言表的晕头转向的感觉。诗人?说不上,她笑起来:只是一个刚跃过火圈的人罢了。
他们有一年多的时间在他的床上共度周末,互相吞噬对方,如同单独囚禁的犯人疯狂吞食他们每日定量的面包和水一样。她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站在他两用沙发末端只穿着内裤跳的舞让他大吃一惊——也让她自己大吃一惊。当时她正在脱衣服,无线电开着——熙德交响乐——但首先让她启动,进入情绪,放送的是康特·贝丝和一组爵士乐手即席演奏的《小姐乖乖听话》,野性十足的现场录音唱片,随后,又是格什温,还有亚迪·肖改版的,罗伊·艾尔德里奇将一切都变得火辣辣的主打歌《我爱的人儿》。科尔曼斜靠在床上,正做着他周六晚上在他们最喜欢的十四条街地下室餐馆享受过价值五块钱的奇昂提酒、通心粉和卡诺里回到家后最爱做的一件事:看着她脱衣服。突然,并没有受到他的任何暗示——似乎只因为听着艾尔德里奇的小号——她开始跳起科尔曼喜欢描述的一个在纽约待了不到一年的福格斯富尔姑娘所跳过的最为妖柔的舞蹈。她能用那个舞把格什温本人从坟墓中惊醒,还有她那样唱的那首歌。随着一个有色人种号手吹奏的犹如黑人单恋情歌似的歌曲,她翩翩起舞,她通体白色的威力一览无余。那白色的庞然大物。“有一天他会来到我身旁……我爱的人儿……他会又强大又结实……我爱的人儿。”词句毫无惊人之处,连大多数天真的一年级学童都可随口编造,但当唱片放完以后,斯蒂娜用双手捂住脸,半真半假地表示羞怯。这个动作并没有起到任何保护作用,更不用说让他稍许克制,反而使他欣喜若狂。“我在哪儿找到了你,瓦露塔?”他问,“我是怎么找到你的?你是谁?”
就在那个时期,在那最为晕头转向的日子里,科尔曼放弃了晚上在唐人街健身房的锻炼并且缩短了他清晨五英里的跑步,最后,对自己变成职业拳击手一事也无论如何严肃不起来了。他已赢了满满四场职业赛,包括击败三名四段拳击手,以及在他最后一场中击败一名六段拳击手,全部都是在圣尼克竞技场举行的星期一晚间赛中。他从没告诉过斯蒂娜有关拳击比赛的事,也从没告诉过纽约大学的任何人,当然更没对他的家人吐露过半个字。在最初几年的大学生活里,还有另外一个秘密,就是他在赛场上打拳用的是西尔基·西尔克的名字,圣尼克赛场的比赛结果,第二天用小号字作为花边新闻刊载在娱乐报体育版上。从他三十五美元四轮赛事的第一场的第一秒钟起,他以职业赛手的身份进场的态度便与他业余时期的大不相同了,并不是说他作为业余赛手时曾经想输过,但作为职业拳手,他付出双倍的努力,哪怕仅仅为了向自己证明只要他愿意便有能力在那里站住脚跟。没有一场比赛拖延过时间,在最后一场比赛上,碰到六段拳击手的那场——与入场券上的领衔赛手博·杰克对阵——这场赛事他得了一百美元,他只在两分几秒的时间里就把那家伙了结了,而且事过以后一点都不感到累。当他沿着过道去迎击这位六段拳击手时,必须走过场边索利·塔巴克经纪人的座位,在此之前后者已经在科尔曼眼前晃动过一份合同,如果科尔曼签字的话,可以在以后的十年中得到他净赚的三分之一。索利拍拍他屁股,以他有力的耳语声关照他说:“在第一回合测试一下那黑鬼,看看他有什么本事,西尔基,让观众觉得物有所值。”科尔曼对塔巴克笑着点点头,但在走上台时,心里却想,滚你的。我才赚一百块钱,我会让那家伙打我,让观众觉得物有所值?我该给坐在第十五排的什么人弄出点挨打的丑态当回扣?我一百三十九磅,五英尺八英寸半,他一百四十五磅,五英尺十英寸,而要我让他在我头上多打四拳、五拳、十拳,纯粹为了逗乐子?滚它的蛋。
比赛结束后,索利对科尔曼的行为不满意,他感到他在耍孩子脾气。“你可以在第四回合了结那黑鬼,而不是在第一回合,让观众觉得花钱不冤,但你没有。我很客气地要求你,可你不照我的要求做。为什么,聪明的家伙?”
“因为我不跟黑鬼调情。”这就是他说的。这位纽约大学古典文学本科生,死去的验光师、餐车服务员、业余语言学者、语法学家、教育家的儿子,莎士比亚·克莱伦斯·西尔克的学生,本身曾荣获年级致告别辞代表的身份,他就是这样固执,他就是这样有城府——不论他从事什么工作,他都是这样不讲情面,这个从东奥兰治中学毕业的有色人种孩子。
为了斯蒂娜他结束了拳击生涯。不论他如何曲解她诗行的含义,他坚信使得他们性欲居高不衰的神秘威力——他们变成脱缰野马似的恋人,以致斯蒂娜以新手的身份在自我赞叹、自我解嘲时用中西部人的风格为他们俩提炼出一个标签“两个精神病例”——终将有一天会成功地帮助他当着她的面把自己的身世一吐为快。那会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他不得而知;他将如何防止它发生,他也不得而知。但拳击对解决问题有百弊而无一利,她一旦发现有关西尔基·西尔克的事,问题便会接踵而至,最后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她发现真相。她知道他在东奥兰治有个母亲,是正规护士,每周必上教堂做礼拜,有个哥哥,刚开始在阿斯伯里园教七年级和八年级,还有一个妹妹正在蒙特克莱尔州立大学毕业班读学位,每个月有一个星期日他的萨利文街床上的活动得缩短时间是因为东奥兰治有顿饭等科尔曼回去吃。她知道他父亲曾是个验光师——仅此而已,一个验光师——还有他老家在佐治亚。科尔曼十分谨慎,不让她有任何理由对他告诉她的话产生怀疑,当他永远放弃拳击后,连那个谎也不需要说了。他对斯蒂娜没有撒过谎,他不过是遵照奇斯纳医生那天在他们驱车往西点去的路上交代他的话行事(而那已使他在海军顺利服役):如果不出事,你就别生事。
他请她到东奥兰治吃星期日正餐的决定,如同他现在所有其他的决定一样——甚至包括在圣尼克以把对手在第一回合就击倒的方式一声不吭地对索利·塔巴克说滚你的蛋的决定——都是依据他自己的想法,而不是任何别人的。他们相遇已将近两年了,斯蒂娜二十岁,他二十四,他已不再能够想象自己走在第八街上身边没有她,更不要说继续活下去身边没有她。她日常轻松的随波逐流的外表,与她周末放纵的激情相结合——全都由一种身体发出的炽烈的光所融合,一种少女的、美国闪光灯似的灿烂,几乎具有伏都教的魔力——已经征服了诸如科尔曼那独立不羁的意志:她不仅使他与拳击和浓缩在西尔基·西尔克身份之中的战无不胜的次中量级职业拳手对父母的抗争脱钩,而且使他摆脱了对任何其他女人的欲念。
然而他却不能告诉她他属于有色人种,他耳边回响着那句不得不说的话,那句话必将使一切都显得比实际情况还要糟——必将使他显得比实际上的他更差。如果他这时就让她自己想象他的家人,她脑海里出现的图像肯定会和他们实际的样子大相径庭,因为她连一个黑人都不认识,她会根据电影里所见的或从无线电收听的或道听途说的笑话加以想象。他知道她并不偏执,而如果她能和欧内斯廷、瓦特及他母亲会面的话,她会立刻看出他们是多么的世俗,他们碰巧跟她只想离得越远越好的福格斯富尔一样注重令人厌烦的体面礼节。“别误解我的意思——那是个可爱的城市,”她慌忙向他解释,“很美的城市。非同凡响。福格斯富尔,东面有奥特泰尔湖,离我家不远有奥特泰尔河。我认为它比那一带别的城镇要摩登一些,因为它就在法格墨海德东南边不远的地方,法格墨海德是这个国家在那个地区的大学城。”她父亲开一间五金用品店,还拥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加工场。“一个势不可挡、巨人似的、令人目瞪口呆的人物,我父亲。硕大无朋。像一大板块火腿。他能在一个晚上喝干你酒桶里所有的酒,不论什么酒。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现在还是不相信。他就这么独断专行。有一次他对付一个机器部件时,小腿划开一道裂口——他让它去,连洗都不洗。他们都像那样,冰岛人。推土机类型的。有趣的是他的个性。让人叹为观止的人物。我父亲跟人交谈起来,整个房间就只听见他一个人的声音。他不是唯一的,还有我帕森祖父母。他父亲是那样的人。他母亲是那样的人。”“冰岛人。我都不知道你叫他们冰岛人。我都不知道他们在美国。我对于冰岛人一无所知。他们什么时候,”科尔曼问,“来到明尼苏达的?”她耸耸肩,然后笑了。“问得真好。我要说是跟着恐龙来的。似乎真是那样。”“那他就是你想逃避的人?”“我想是的。做那种成天大叫大嚷的人的女儿真是太难了。他好像把你一股脑儿都淹没了似的。”“那你母亲呢?他把她淹没了?”“那是家里丹麦的一边。名叫拉斯木森的。不,她可是淹没不了的。我母亲非常讲求实际,绝对淹没不了。她家的特点——我认为也不是她一家的特点,我想丹麦人都那样,挪威人在这方面也没有区别——他们只对东西感兴趣。各种各样的东西。桌布。碗碟。花瓶。他们无休无止地谈论每样东西的价格。我母亲的父亲也这样,我拉斯木森外公。她一家子。他们心里没有梦想。他们身上没有一点不切实际的东西。一切都是由实实在在的东西构成的:这些东西卖多少钱,可以付多少钱买到手。她走进别人家里,审视所有的摆设,知道其中一半的来历,告诉他们到什么地方买花的钱更少。还有衣服。每一件。照章办事。实惠。所有的人无一例外,赤裸裸的实惠。节省。极度节省。清洁。极度清洁。就连我放学回家可能会在一个指甲下留着的吸墨水时沾上的一星星墨水迹,她都不会放过。她要是星期六晚上请客,星期五晚上五点钟左右就摆好餐桌了。一样不少,每只酒杯,每件银器。随后她将一块薄纱似的东西往上一盖,防止出现任何灰尘痕迹。一切都井井有条。烹饪手艺堪称绝顶,你要是能对哪道菜的香料或盐或胡椒有意见,我就服了你。还有各种各样的味道。这就是我父母。我特别不能跟她探讨问题。不管是什么。一切都流于表面。她将样样东西摆弄得有条不紊,而我父亲将样样东西弄得落花流水,这样我长到十八岁,从中学毕了业,就上这儿来了。因为如果我到墨海德或北达科他州立大学读书我就还得住在家里,我说大学见鬼去吧,就来到了纽约。所以瞧,我在这儿,斯蒂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