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一天/One day(中文版)》作者:[英] 大卫·尼克尔斯【完结】 > 书香门第《一天》(中文版).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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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 大卫·尼克尔斯 当前章节:15372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22:18

“那就下次吧?周五我会扮演本特·巴纳纳,就在巴朗的柴郡猫剧场……”

爱玛能看见厨师们在他背后观看,班诺特捂着嘴笑。“也许等下次吧。”她友好但坚决地说道,随即岔开了话头。“这个是……”她用脚趾踢了踢另一个餐桶,“是萨尔萨调味汁。小心别溅在身上,很辣的。”

刚才,爱姆,我冒雨奔回宿舍。这里的雨水与伦敦的不同,它是暖的,有时甚至是发热的。我说过,我喝多了,不知不觉就想起了你。我想爱姆不在这里,看不见、感受不到这一切,多遗憾啊。我要有感而发了。

你真该和我一道来的。来印度。

以下是我的真诚意见,也许很不理智,不过我会趁改变想法之前就把信寄出去。请实施以下步骤:

第一,立刻辞了这份没价值的工作。往玉米饼上浇热奶酪、一小时只给两英镑多的活,请他们找别人去做吧。抄一瓶龙舌兰酒放进包里,然后径直走出大门吧。想想那会是怎样的感觉,爱姆。现在就走,行动吧。

第二,我以为你还得离开那所公寓。你被蒂莉占了便宜,就那么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居然交那么多租金。那都算不上一间斗室,简直就是个斗,你应该走,让别人去替她拧干那些大号的灰色文胸吧。等我回到了所谓的现实世界,我就去买一套公寓,因为我就是那种特权加身的资本主义魔头。我会始终欢迎你来小住,你要愿意,长住也行。因为我觉得咱们俩合得来,你以为呢?咱们可以只做,嗯,舍友。当然前提是你能抵御住我性感的诱惑,哈哈。实在不成,夜里我把你锁在你房间里就行。放心,大的那间留给你……

第三,看见这封信,你就立马去托特纳姆宫廷路的学生旅行社订张往返德里的机票,抵达日尽可能在八月一日左右,还有两周时间。也不知你是否还记得那天是我的生日。前一天的夜里,你坐火车到阿格拉,找一家便宜的旅店住下,第二天起个大早,直奔泰姬陵。也许你听说过它,就是那座白色建筑,洛锡安路有家印度餐馆就叫这个名字。先在四周转转,正午十二点走到陵墓的正中间,一手持一支红玫瑰,一手拿一本《少爷返乡》,我会过去找你,爱姆。我会拿着一支白玫瑰和一本《霍华德庄园》,见了你就用它砸你的头。

第一部分 1990年7月15日(6)

这算不算你平生听过的最伟大的计划?

啊,这是典型的德克斯特作风,你会这样说吧?他是不是忘了什么?钱呢?机票可不是长在树上的,社会保险和职业道德怎么办,等等。啊呀,别担心,钱我来出。我会把机票钱给你电汇过去(我一直想给人汇钱),你过来后的费用也由我包了,够豪爽吧(尽管这里的东西太便宜了)。咱们可以住上几个月,爱姆,就我和你,然后再去喀拉拉邦或者泰国,去圆月晚会……想象一下,彻夜不眠,不是因为担忧未来,而是在享乐。(还记得咱们俩毕业后整夜不睡的那天吗,爱姆?无论如何,行动吧。)

只花三百英镑别人的钞票,你就可以改变生活。而且你也别有顾虑,因为坦白讲,我是不劳而获,而你辛苦工作却没有钱,所以这样调配一下也算社会主义举措了,对不对?你要是乐意,大可以等成了著名编剧,写诗赚了稿费,或者发了什么别的财,再把钱还给我嘛。况且只是三个月时间。你知道我母亲身体不太好。她告诉我手术做得顺利,也许是真的,也许是不想让我担心。无论如何我到底还得回家去。(顺便提一句,我母亲对我们俩的关系有一套见解,如果你能来泰姬陵相会,我会全告诉给你听。)

面前的墙上有一只螳螂,它盯着我,好像在说:得了,闭嘴吧。我就依了它吧。雨停了,我要去酒吧同新朋友们喝上两杯。他们当中有三位是从阿姆斯特丹来的学医的女生,博闻强记,没有不知道的事情。我会在路上找个邮箱,趁我没改变心意就把信寄出去。倒不是因为会后悔邀你前来—这可是个好主意,你一定要来—只是我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如果惹得你心烦了,请原谅。最主要的是我心里一直很记挂你。如此而已。德克斯和爱姆,爱姆和德克斯。就算是我感伤过度吧。但你是全世界我最迫不及待想见到的人。

八月一日,正午,泰姬陵。

等你!

爱你的

他伸了个懒腰,挠挠头皮,将剩余的啤酒一饮而尽,拿起信纸对齐边缘,庄重地摆放在面前,又甩了甩酸痛的手腕。十来页飞快地写下,是自期末考试以来最长的一次书写。他把双手举过头顶,伸展着胳臂,一边想,这不是一封信,而是一件礼物。

他双脚套上凉鞋,晃晃悠悠地起身去了公共浴室。他的皮肤经过两年的刻意日晒已成了棕褐色,犹如刷了杂酚油的栅栏;头发被街头师傅剃成了板寸;体重也减了一些,瘦削中透着英雄气概,像刚从密林中脱险归来。这一新形象他暗自得意,为追求完美,更保守地在脚踝上刺了一枚文身—一张莫名其妙的太极图。恐怕一回到伦敦就会懊悔。不过无所谓,到时可以穿上袜子。

冷水浴让他清醒了许多,回到狭小的房间后他开始在旅行包里翻找衣服,准备会那些学医的荷兰女生。一件一件地嗅过来,又一件一件地堆在棕榈纤维毯上,那潮乎乎的一坨,散出刺鼻的气味。最终选了一件美国的名牌短袖衬衫,配了一条七分牛仔裤,没穿内裤就直接往腿上一套。如此一来他更自觉是个莽男儿、粗爷们,探险的勇士、开路的先锋。

然后他又瞧见了那封信,六张蓝色的信笺正反面都写满了。他盯着看,仿佛它们是什么不速之客闯进来后留下的东西。而此刻的清醒叫他心生疑惑,小心地拿起来瞥了一页,紧抿着双唇。所有的加大号字体、惊叹号,以及蹩脚笑话。他称她“性感”,还用了“判定”这样的词,简直不知所云。它像出自一名还在耽读诗歌的高中生,哪有一点剃光头、文文身、不穿内裤的先锋、勇士气概?等你,记挂你,德克斯和爱姆,爱姆和德克斯……他是怎么想的?一个小时以前还迫不及待想去做的事情此刻却显得恶心不堪,有几处简直是欺人之谈。写信时墙上压根没有螳螂,也没有在听她的磁带,因为卡带机在果阿弄丢了。这封信显然会改变一切,而现状难道不好吗?他是否真的想要爱玛来印度,听她取笑文身、发表高论?接机时要不要吻她?是否得共睡一张床?真的那么想见她?

第一部分 1990年7月15日(7)

是的,他确定。不论这信有多么蠢,其中却包含着诚挚的感情,甚至不止感情。是的,今晚一定会把信寄出去。如果她反应过激,他大可以推说是酒后乱写的。这都不算假话。

他不再犹豫,把信装进航空信封,夹进了《霍华德山庄》写着爱玛赠言的那一页,前去会新结交的荷兰朋友。

晚上刚过九点,德克斯特携着雷妮·范侯登离开了酒吧。她是位见习药剂师,口袋里揣着瓶羟基安定,手上的指甲油已退了色,后腰下方刺着粗糙的“啄木鸟伍迪”文身。摇晃着穿过门口时,他可以看到这只鸟儿正向他淫邪地抛着媚眼。

迫切地离去之际,德克斯特和新朋友却不料撞上了海蒂·辛德勒,来自科隆的二十三岁化工系学生,她用德语骂了德克斯特一句,嗓音低到没传入他们的耳朵,然后在拥挤的酒吧里穿行,卸下巨大的背包,找到一处地方跌坐。海蒂的五官浑圆发红,如同一组相互重叠的圈,一副圆形眼镜让这长相越发夸张。酒吧里闷热潮湿,镜片上雾气朦胧。她的心情很糟,又吃了抗生素,头昏脑涨,被朋友们撇下,更是让她气恼。她瘫坐在一把破旧的藤沙发椅上,沮丧之至。摘下雾蒙蒙的眼镜,用T恤衫的一角把它擦干,身子往里挪,却被一件硬物扎了臀部。她又压低嗓子咒骂了一句。

塞在破旧泡沫椅垫缝中的是一本《霍华德山庄》,扉页前还夹着一封信。这是别人的信,然而航空信封的红白色边缘却让她不由得产生一睹为快的冲动。于是她取出信笺,从头至尾读了一遍,又一遍。

海蒂并不精通英语,对有些词很陌生,比如“判定”,然而她能明白个大概,而且知道它承载着重大意义,因为她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收到一封这样的信。算不得情书,却也相差无多。想象着这个“爱姆”将信反复诵读的样子,海蒂微微有些恼怒,又不无小小的欣慰,想象着爱玛的反应:离开不堪的公寓,撇下乏味的工作,从此改变人生。她想象着爱玛·莫利,又恍惚是自己,等候在泰姬陵前,迎面走来一位英俊的金发男子。接下来必有一吻吧,她这么想着,觉得开心了一点,于是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让爱玛·莫利收到这封信。

然而信封上没有收信人地址,也没有“德克斯特”的地址。她在信中找寻线索,有餐厅的名字,也许是爱玛的工作地,然而毫无用处。她还上街对面的旅社服务台打听了,她也只能做这些。

十八年过去,海蒂·辛德勒已是四十一岁的海蒂·克劳斯,与丈夫住在法兰克福市郊,膝下有四个子女,日子也算幸福,比二十三岁时设想的要幸福些。那本平装版的《霍华德山庄》还插在客房的书架上,早就被人遗忘,扉页前齐整地夹着那封信,信封紧贴着几行工整的手书小字:

致亲爱的德克斯特。送一本精彩的小说陪你度过精彩的旅程。愿一路开心,平安归来,不要文身。保重。天哪,我会想你。

全心爱你的好友,爱玛·莫利,于伦敦克莱普顿,1990年4月

第二部分 1991年7月15日(1)

星期一

卡姆登镇和樱草山

机会

“请注意!请大家注意!别说话了,请别说话了!好的。谢谢。好,请允许我讲讲今天的菜单。首先是所谓的‘特别推荐’。咱们有甜玉米杂烩和火鸡肉馅油炸面饼。”

“火鸡?七月吃火鸡?”吧台后的伊恩·怀特海德边把青柠切成小瓣塞进啤酒瓶,边说道。

“今天是星期一,”斯科特继续,“要整洁宁静,我要求一尘不染。看了排班表,嗯,伊恩,该你打扫厕所了。”

其余人嘲笑起来。“怎么永远是我?”伊恩嘟哝道。

“因为你干得特别漂亮。”他最好的朋友爱玛·莫利说道。他伸出一条手臂钩上她弓着的背,挥舞着餐刀做了一个刺杀的动作。

“你们俩收工以后,爱玛,你能来我办公室一趟吗?”斯科特说道。

大家阴阳怪气地笑笑,爱玛摆脱了伊恩。酒水招待拉希德按响了吧台里油腻腻的播放键,老掉牙的《蟑螂》响起来,循环播放一直到下班。

“那我就直奔主题了。坐吧。”

斯科特点起一支烟,爱玛坐上一把吧台高椅,对面是张杂乱的大书桌。成箱的伏特加、蒸馏酒和香烟码了一整面墙。它们是“最易失窃品”,阻隔了七月的阳光,使小屋暗淡,沮丧的烟灰味挥之不去。

斯科特把双脚架在书桌上,“事情是这样的,我要走了。”

“走?”

“总部让我去伊令市的欢呼恺撒分店,一家新开的当代意大利风味的连锁店,规模不小。”

“名字就叫‘欢呼恺撒’?”

“对。”

“怎不叫墨索里尼呀?”

“他们打算把墨西哥餐厅的这一套用在意大利店上。”

“什么,接着糟践?”

斯科特一脸伤心,“饶了我吧,好吗,爱玛?”

“对不起,斯科特,真的。祝贺你,干得好,真的……”她停顿片刻,因为意识到了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所以……”他十指交叉,身子向桌面倾,学电视里那些商界达人,感受到权力在握的快乐。“他们要我挑选经理职务的接替人,也就是我找你的原因。我想选一位不会跳槽的、可靠的人,不会连招呼也不打突然跑到印度去,可以让我放心的、一心干上几年的……爱玛……你怎么哭了?”

爱玛双手掩面。“对不起,斯科特,只是我状态不对,没别的。”

斯科特皱起眉,不知该同情还是生气。“给……”他从包装箱里扯过一卷蓝色的粗质厨用纸,“调整一下情绪……”纸卷隔着书桌被掷过去,在爱玛胸口弹落。“是因为我说了什么?”

“不,不,完全是我个人原因,私事,时不时涌上心头。太尴尬了。”她扯下两截纸擦眼睛,“对不起,对不起,你说的是……”

“我都不知所措了,你哭成这个样子。”

“我感觉你在对我说,我的生活不会再有改观了。”她边哭边笑,扯下一块纸,捂在嘴上。

等她的肩膀不再抽动,斯科特说:“那么你对这个岗位是否有兴趣?”

“你是说……”她把手放在一桶二十升装的千岛色拉酱上,“有一天这些都会成为我的?”

“爱玛,如果你不要这份工作就直说,不过我已经干了四年了。”

“你干得很出色,斯科特……”

“薪水够高,也用不着扫厕所……”

“我很感激。”

“那怎么哭哭啼啼的?”

“我只是有点……抑郁。”

“抑—郁。”斯科特皱着眉,好像平生第一次听到这个词。

“嗯。有点伤感。”

“好吧。我懂了。”他想像父亲般伸臂搂住她,不过碍于面前十加仑的蛋黄酱桶,于是只是探身向前,“是不是……感情上的挫折?”

第二部分 1991年7月15日(2)

爱玛笑了。“不是。斯科特。没什么,正巧我比较低落。”她猛地一甩头,“瞧,都过去了,忘了它吧。”

“那怎么样?经理的职务?”

“能容我想想吗?明天告诉你。”

斯科特温和地点头微笑,“请便。好好斟酌……”他一条胳膊指着门口,满含同情地说道,“去拿点儿奶酪玉米片吧。”

爱玛独自待在员工休息室里,盯着盘子里的蒸干酪和玉米片,仿佛它们是必将溃败的敌兵。

她猛地起身,走到伊恩的储物柜前,把手探进厚棉布中,搜了些烟,点上一支,摘下眼镜,对着破裂的镜子看着自己的眼睛,一边舔去手指上浅淡的油脂。这一向她头发留长了,色泽也变得暗哑,让她自觉如同“稀毛老鼠”。她从发箍处捏起一缕,捋到发梢,心想,洗发水的泡沫都会染灰。城市人的头发。频繁的晚班让她变得苍白而略微虚胖。有几个月了,穿裙子都得从头上套。她便怪罪油炸青豆,炸了一次又一次。胖妞,她想,愚蠢的胖妞。这句话近来反复在脑海唱响,同样还有“生命的三分之一已逝去”以及“这一切意义何在”。

爱玛已过二十五岁,却似乎开始了第二个青春期。甚至比头一个更自我,更凶险。“你为什么不回家,宝贝?”妈妈昨晚在电话里这样说,她颤颤巍巍的嗓音充满关切,仿佛女儿遭遇了绑架。“你的房间还在。工作在德本汉姆百货就行。”她第一次感到心动。

她一度觉得自己可以征服伦敦。想象自己周旋于文学沙龙、政治斗争、激奋的政党之中,在泰晤士堤岸上演苦乐交集的罗曼史。组建乐团、摄制短片、写小说。然而两年过去,文稿依旧那样薄,自打在人头税骚乱中遭遇警棍驱散之后,她还没碰上过什么好事。

如大家所言,这座城市已然把她打败。就好比在人头攒动的派对上,没人注意过她的到来和离去。

她不是没有努力过,然而在出版界开创一番天地的理想最终不了了之。毕业后,她的朋友斯蒂芬妮·肖得到了一份工作,让她的生活有了改观。斯蒂芬妮再也不喝品脱杯里的淡啤或黑啤,而代之以白葡萄酒,身穿Jigsaw的精致套装,在晚餐会上给人分发薯片。在她的建议下,爱玛开始写信给出版商、经纪人、书屋,却是石沉大海。当时经济依然萧条,人们都固守着岗位,不敢轻举妄动。她也想过继续读书充电以逃避时艰,却因政府终止教育补助而放弃。志愿者也是一种选择,“大赦国际”就不错,但房租和旅费耗尽了她的资财,洛克卡连特餐厅耗尽了时间和精力。突发奇想时,她想去为盲人朗读小说,然而不知这算不算一份工作,还是只在电影里才有的场面?等有精力了再去弄个明白吧。眼下她只想盯着午餐,呆坐桌前。

出自工厂的奶酪已然凝固,形如塑料,爱玛心头一阵厌恶,将它推开,伸手从包里取出一本昂贵的黑色皮面笔记本,封面上插着一支粗短的钢笔,她飞快地写下:

玉米片

是玉米片造就了这些。

蒸汽搅出一片纷乱,一如她生活中的混乱

汇合一切的错

连同

她的

生活。

“该改进了”从街上传来。

外头的肯特城路

笑声阵阵。

而此地,被烟熏的阁楼陋室

有的只是玉米片。

奶酪,一如生活,

已冷却僵硬,

堪比塑料,

高楼里笑声匿迹。

爱玛停下笔,眼盯着天花板,好像漫不经心地让谁躲藏起来,继而低头再看着纸页,巴望着能够惊喜地在其中发现文学的才华。

第二部分 1991年7月15日(3)

她战栗着叹了一口气,接着大笑,不住地摇着头逐一划去每一行字,又画上交叉线,直到整页线成了一片阴影,吞噬每一个字。墨水直透纸背。往前翻过一页,墨迹斑斑的纸上写着:

爱丁堡,凌晨四点

我们躺在单人床上谈论着

未来,无限畅想。

他说着话,我望着他,心想

“英俊”是个愚蠢的词,又想

“果真是吗?是无从把握的东西?”

乌鸦在外面欢唱,

阳光温暖了窗帘……

她再一次战栗,像是看到了绷带下的伤口一般,随即猛地合上了簿子。仁慈的上帝啊,“无从把握的东西”。她正站在一个转折点,不再相信写一首诗就能改善自己的处境。

她把笔记本撂在一边,伸手拿过前一天的《星期天镜报》,一边吃起了玉米片。“无从把握”的玉米片,吃在嘴里却令人大惊,如此不堪的食物怎竟能让人如此受用。

伊恩出现在门口,“那位又来了。”

“哪位?”

“你的朋友,帅哥,还带了个女孩子。”

爱玛立刻知道来者是谁。

她走到厨房油腻的圆形玻璃窗前,鼻子贴在上面往外望,见他们大咧咧地坐在大堂中央的隔间里,吮吸着花哨的饮品,讥笑着菜单。那女孩身材高挑,皮肤苍白,打着黑色眼影,一头乌黑的短发,发型不对称,花费显然不菲。双腿修长,裹着一色黑的紧身裤和高筒靴。两人都有几分醉意,举止既忸怩又透着狂野,是意识到被人观看时常见的做派,像是摇滚乐的宣传片。爱玛想象着自己大步走到大堂中央,向他们俩一棍子打下去,再端上塞满馅儿的“今日特别推荐”面饼,这一定颇为痛快。

一双大手搭在她的肩上。“嘘—”伊恩说着,用下巴抵住她的头,“那女的是谁?”

“不知道,”爱玛抹去鼻子印在玻璃上的痕迹,“我没有一点头绪。”

“这么说是个新的。”

“德克斯特喜新厌旧,像个小孩子,又像只猴子。你得有个什么闪亮的东西在他眼前晃。”

“所以说,男的不坏,女的不爱。你觉得有理吗?”

“他不算坏,就是个傻瓜。”

“那女孩子爱不爱傻瓜?”

此时,德克斯特将鸡尾酒上的装饰小伞插在了耳朵后面,惹得女孩中邪般笑个不止。

“看来爱。”爱玛应道。这是要干什么?她不解地想,何必如此招摇,是要炫耀他崭新而光鲜的城市生活?记得他从泰国回来,头发剃得精光,皮肤晒得黝黑,步履轻盈地从机场大门走出来,那一刻她就明白,他们之间再也容不下男女之情了—他的经历丰富,而她过得平淡。但这已经是九个月来她见到的第三个了,该称她什么?女朋友?情人?管他呢。德克斯特把她们一个个带到她面前来献宝,如同小狗叼来一只只肥鸽子。这算不算是恶意的报复?就因为她的学位比他的优异些?他知不知道他此刻的动作会让她有何反应?他和她坐在九号桌,脸几乎相互贴在了对方的腹股沟上。

“你就不能去吗,伊恩?那片归你管。”

“他点名要你去的。”

她叹息一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将棒球帽从头上摘下,缓解一下尴尬,然后推开了弹簧门。

“那么,你想听听今日的特别推荐吗?还是有别的吩咐?”

德克斯特挣脱那女孩,迅速站起身,展开双臂搂住这位老朋友。“嗨,哎呀,你好呀,爱姆?抱一个。”自从进入电视行业,他越发狂热地钟爱拥抱之礼。又受一帮主持人的耳濡目染,他此刻倒更像在招呼下一档节目的特别嘉宾。

第二部分 1991年7月15日(4)

“爱玛,这位是……”他一只手搭上了那女孩骨感裸露的肩,三个人于是连成了一串,“这位是内奥米,读音是‘糯—米’。”

“你好,糯米。”爱玛笑笑,内奥米也浅笑着回应,雪白的牙齿紧紧咬着吸管。

“嘿,一块儿喝杯玛格丽塔吧。”他带着几分醉意和伤感拉着爱玛的手。

“不行,德克斯,我在上班呢。”

“来吧,就五分钟。我想给你买一掰酒。一杯酒!我的意思是一杯。”

这时伊恩也来了,拿起点单的小本。“请问各位想吃点什么?”他欢快地问道。

那女孩皱了皱鼻子,“我不想吃!”

“德克斯特,你见过伊恩的,对吧?”爱玛赶紧说。

“不,不,我没见过。”德克斯特应道。

“见过好几次。”伊恩说。接下来是一阵静默,他们愣在原地—侍者与顾客。

“那么,伊恩,来两杯,不,三杯‘记住阿拉莫’的玛格丽塔。两杯还是三杯?爱姆,一起吗?”

“德克斯特,我说了我在上班。”

“好吧,那就算了,请给我们埋单吧……”伊恩走开了,德克斯特向爱玛一招手,压低了声音说道:“嘿,嗯,我怎么,你知道的……”

“什么?”

“给你酒钱。”

爱玛茫然地瞪着眼睛,“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我怎么……你知道的,给你点小费?”

“给我小费?”

“一点不错,给你小费。”

“为何?”

“没有理由,爱姆,”德克斯特说道,“我就是想。”

爱玛感到自己灵魂的一小块再次流失。

德克斯特躺在樱草山上的薄暮中,双手枕在脑后,衬衫的纽扣解开了,杂货店买来的白葡萄酒只剩一半,在他身侧渐渐偎热。宿醉未消,却又堕入了新醉。下班后的人们离开办公室,都来到山上被炙烤着的黄草地,说笑着。还有三台音响在竞相放声。身处中央地带的德克斯特幻想着自己的电视生涯。

职业摄影师的理想他还不曾努力去奋争便放弃了。他清楚自己有作为业余摄影师的天赋,然而要想出类拔萃,成为卡蒂埃·布列松、卡帕,或是比尔·布兰德一类的人物,还需要吃些闭门羹,受一番辛苦。他不能确定自己是否适合辛苦打拼。然而电视行业则不同,它正对他敞开大门。之前他怎么就没想到呢?家里的电视机一直陪伴他成长,只不过当时看电视总归是有点堕落。而就在九个月前,它蓦地成了他生活的主旋律。他改变了信念,带着对新的职业生涯的热望,不觉间对媒体倾注了越来越多的感情,像是终于找到了精神家园。

只是这其中并没有摄影艺术的光辉,也没有战地报道的荣耀,然而电视举足轻重,它是未来。它实践民主,以最直接的方式触摸每一个人的生活,塑造民意,刺激、娱乐大众,比起没人理会的书和戏剧,它的效力要大得多。爱玛能说出喜欢保守党的理由(德克斯特却不是他们的粉丝,但不是由于他们的政治理念,而只是看不惯他们的作风),但无论如何,他们显然已经震撼了媒体。前不久广播电视还戴着可敬却又乏味无趣的面目,由工会控制,条条框框无数、死气沉沉。节目里不是些大而无当的社会改良派,就是推着茶餐车的好好先生。广播电视简直成了行政机构的娱乐分部。但“红灯传媒公司”却独树一帜,是独立的私企,它代表了新生的青年一代;它奋然进取,在制作上也力求摆脱瑞斯男爵①式庞然大物的刻板阴影。这样的媒体平台是掘金的好去处,它带着原色粉刷的开放式办公室、最先进的电脑系统、阔气的公用电冰箱,高歌猛进。

第二部分 1991年7月15日(5)

他在这个领域的登场如流星般辉煌而迅疾。在印度火车上邂逅的那位短发闪亮、戴着一副小眼镜的妇人给了他一份工作,起初打杂跑腿,接着当调研员,如今已是助理制片人,简称助理,负责一档叫“UP4IT”的周末专题节目,内容包括现场音乐秀、下里巴人的单口喜剧,以及热点话题报道,都是“真切影响时下青年”的主题:性病,歌舞音乐,毒品,警察施暴……惊险刺激,其中那些恐怖的房屋需要用超广角镜头以非常夸张的角度进行拍摄,背景中的云彩如电影配乐般流动。甚至还有人提议要让他在下一个系列节目里出镜。他表现优异,青云直上,看来由此光宗耀祖大有可能。

“我在电视台工作。”说这句话就足以让他满足。他喜欢携着录像带,大步流星地走过贝里克街,奔向剪辑间,一路上与同侪们点头致意。他喜欢什锦寿司拼盘、新片发布会,喜欢喝饮水机里的冰水、对快递员发号施令,还喜欢把“我们会损失六秒钟”之类的话挂在嘴上。私下里,他是看上了这个行业的光鲜体面,以及青春在其中的地位。在这个新兴行业的头脑风暴式讨论会上,绝难看到六十几岁的老古董。那么业内的人到了一定岁数又将何去何从?管他呢,总之这里适合他,内奥米这样的年轻女性也适合他:强硬,野心勃勃,散发着都市情调。偶尔德克斯特也会怀疑自己,担心因为才华欠缺而止步不前,不过,眼下最需要的是信心、精力,甚至是狂妄—这些特质在他的掌握之中。不错,聪明也不可或缺,不过不是爱玛式的聪明。只需精明、懂政治手段、有雄心。

他很喜欢自己在贝尔塞兹公园的新公寓,满室深色的古铜和木家具。他也钟爱伦敦。今天,圣史威逊节,它犹如宏大的画卷般弥漫着雾气展现在他面前。他想同爱玛分享这些振奋人心的事—新的机会,新的体验,新的社交圈子,让她感同身受甚至置身其中。谁知道呢,也许她还能和内奥米成为好朋友呢。

他边臭美地想着,边迷迷糊糊睡去。半梦半醒之际,被爬上脸的一团阴影唤醒,他睁开一只眼,向头顶瞄过去。

“嘿,帅哥。”爱玛在他屁股上狠踢了一脚。

“哎哟!”

“以后不许这样对我!”

“怎样对你?”

“明知故问!你以为我关在动物园里啊,用小棍子捅我,还笑我……”

“我可没笑你!”

“我看见了,你跟女朋友缠在一块儿咯咯咯地……”

“她不是我女朋友。我们是在笑菜单……”

“讥笑我工作的地方。”

“那又怎样?你干吗这样?”

“因为那是我工作的地方。我笑着面对困境,而你却讥笑我!”

“爱姆,我以后再也,再也—”

“反正这就是我的感受。”

“那我道歉。”

“好。”她盘腿在他身边坐下,“现在把你的衬衫扣好,把酒瓶给我。”

“她真的不是我女朋友。”他从下往上扣上三枚扣子,等着她接话。见她没有反应,他又刺探着说道:“我们只是偶尔上上床。”

既然与他发生恋情的可能性愈来愈渺茫,爱玛便努力硬起心肠,应对他的冷漠无情。时至今日,对这样的言语她已然不会再受太大的刺激。那种痛感,嗯,差不多不及一个网球砸在后脑勺厉害。她也不再回避。“这样对你们俩都挺好,我可以肯定。”她往一个塑料杯里倒了些酒。“不是女朋友,那算什么人?”

“说不好,‘情人’?”

第二部分 1991年7月15日(6)

“有感情的意味吧?”

“称她为‘俘虏’,怎么样?”他咧嘴一笑,“‘俘虏’这个词儿合适吧?”

“或者叫牺牲品。我更喜欢‘牺牲品’。”爱玛忽然向后仰下,笨拙地把手指伸进牛仔裤口袋。“你的小费收回去吧。”她把一张搓揉成卷的十英镑纸币摔在他的胸口。

“不要。”

“一定要。”

“这是你的钱!”

“德克斯特,听我说。小费不是用来给朋友的!”

“这不算小费。这是礼物。”

“现金不能作礼物。你若买点东西给我倒行,现金就免了。情何以堪啊。”

他叹了口气,把钱塞进口袋,“我再次道歉。”

“好了,”她说着在他身边躺倒,“继续说吧,从实招来。”

他坏笑着用手肘支起身子,“那个周末我们开了个杀青晚会……”

杀青晚会,她暗想,他都能参加杀青晚会了。

“当时我瞧见她在办公室,就上前去打招呼,欢迎她加入团队。我很严肃,还伸出手去打算握手,她却对我微笑、眨眼,一条胳膊一把抱住我的脑袋,往她那儿拉,然后……”他压低了嗓音颤声说道,“吻了我,是吧?”

“吻了你……吗?”爱玛感到又一个网球砸中了自己。

“……她用舌头把什么东西顶进了我的嘴里。‘这是什么?’我问,她只是眨着眼说,‘你会明白的。’”

沉默了一阵,爱玛说道,“一颗花生?”

“不是。”

“一小颗烤花生……”

“不对,是一颗药片。”

“啊,润喉含片吗?除口臭用的?”

“我没有口—”

“这个段子你以前给我讲过吧?”

“不,不是同一个人。”

更多的网球更快更狠地砸过来,其中还混有更硬的板球。爱玛舒展肢体,盯着天空。“你不能再让女人往你嘴里塞毒品了,德克斯。不卫生,又危险。搞不好哪天来一颗氰化物。”

德克斯特大笑。“那你想不想往下听?”

她伸出一根手指,抵着下巴,“我想听吗?不,我看算了吧。”

可他还是讲了,情节老套:夜总会里黑黢黢的包间,午夜的电话往来,破晓时分乘出租车穿越城市;他的性爱生活就像自助餐,贪得无厌。爱玛集中精力不去听他讲,只是盯着他的嘴看,一张和她记忆中一样漂亮的嘴。如果她像糯米那样大胆开放,而且留着不对称的发型,她大可以俯身吻他。她忽地想起,自己从不曾吻过别人,确切说是从未采取过主动。被吻当然不在话下。派对上喝多的男孩总会没来由地毫无预兆地对她一吻,像是哪儿放出的暗箭。三周前,伊恩也来过这么一次。当时她正在擦金属储物柜,见他猛地冒出来,还以为是要给她一记锤。其实德克斯特也曾吻过她一次,不过比较久远了。如果回吻他,会不会显得非常奇怪?如果现在就做,会怎么样?主动一点吧,摘下眼镜,趁他正说着话,捧起他的头,吻他,去啊……

“……后来糯米凌晨三点打来电话,她说,‘打个车,马上,就现在。’”

她能清晰地想象那时的画面:他用手背擦擦嘴—那一吻如啃蛋糕般。她将头懒懒地歪向一侧,望着山上的人群。薄暮的阳光渐渐暗淡,两百多个朝气勃勃、魅力四射的青年男女正在玩飞碟、点火烧烤、安排今晚的活动。但她却觉得同这些人相隔老远。他们都从事着有趣的工作,听着CD,骑着山地自行车,像电视广告,大概是伏特加酒或跑车广告。“你干吗不回家?宝贝?”母亲昨晚在电话里说,“你的房间还在……”

第二部分 1991年7月15日(7)

她扭头望着还在大谈自己爱情生活的德克斯特,又望向他身后一对正在激吻的小情侣,女生跨过男生的身体跪着,男生的双臂向后作出投降的姿势,两人十指紧扣。

“……我们俩差不多一直待在酒店房间里,整整三天哪。”

“对不起,我刚才走神了。”

“我是说到……”

“你觉得她看中你什么?”

德克斯特耸耸肩,似乎没听明白。“她说,我很复杂。”

“复杂。你就像只有两个部件的钢丝锯……”她坐起身子,掸着沾在小腿上的草叶。“嵌在厚木板里,”她说着把牛仔裤腿往上拉,“瞧我这小腿。”她用食指和拇指捏起一小缕腿毛,“就像个五十多岁漫步老人的腿。我看上去像漫步者协会的主席。”

“那就去做热蜡脱毛。长毛玛丽。”

“德克斯特!”

“话说回来,你的腿美极了。”他半直起身子,伸手捏她的小腿肚子,“你很美。”

她一把推开他,他又倒在草地上。“真没想到你会叫我‘长毛玛丽’。”那对情侣还在接吻。“瞧瞧那一对,别盯着看……”德克斯特扭头瞄过去。“隔这么远还能听见动静,又亲又吮的,就像洗脸池放水。我说了别盯着看!”

“那又怎么样。这里是公共场所。”

“为么要在公共场所做这种事?俨然一部野生动物纪录片。”

“也许他们在热恋中吧。”

“热恋就是这副德性:嘴巴都湿了,裙子还皱成一团。”

“有时候就是这样。”

“她好像要把男人的整颗脑袋都塞进嘴里,再不收敛点,下巴就脱臼了。”

“可她这不是好好的嘛。”

“德克斯特!”

“怎么了,我说得没错。”

“你知道,你可能会让有些人觉得很怪异,中了魔咒似的沉湎于性交。也会有人认为这有点像绝望悲伤中的及时寻欢……”

“有意思,我不觉得悲伤或绝望。”

爱玛却恰恰感受到了这些,她沉默了。德克斯特用手肘捅了捅她。“你知道咱们该做什么吗?你和我?”

“什么?”

他咧嘴一笑,“一起吸‘E’吧。”

“E?E是什么?”她不解地问道,“哦,对了,我想我读过一篇关于它的文章。我觉得那些致幻类的化合物未必能让我兴奋。有一次我把修正液的瓶盖打开闻了一下,感觉自己要被鞋子吞掉一样。”他爽朗地大笑。她也用塑料杯遮着自己的笑脸。“无论如何,我还是偏爱酒精,天然的快感。”

“E可是巨大的解脱啊。”

“所以你才总是拥抱每个人?”

“我只是觉得它也许能给你快乐,仅此而已。”

“我现在就快乐着呢。你哪里懂我的快乐。”她仰面躺着,凝视天空,却明明白白地感觉到他正看着自己。

“好吧。你过得如何?”他说道,那语气在她听来倒像是位心理医生,“有什么新闻和动作?爱情方面的。”

“嘿,你还不知道我嘛!我没有激情,是个机器人,或者修女。机器人修女。”

“怎么会。这是装的,其实你不是。”

“哦,我无所谓。我挺喜欢这样的,一个人变老……”

“你才二十五岁,爱姆—”

“越来越像蓝袜社的女学究了。”

德克斯特不太清楚蓝袜社女学究是什么样的人。不过一个“袜”字还是让他条件反射般感到刺痛。他边听边想象着她穿上蓝色长筒袜的样子,随即又觉得蓝袜子不适合她,或者任何人。长筒袜实在应该是黑的或红的,就像糯米曾穿过的那种。接下来他才发觉自己忽略了“蓝袜社”的固有含义。这类绮丽幻想耗去了他大量的精力,他也怀疑爱玛的态度是对的,自己太过关注和性有关的事物。他流连于那些愚蠢的广告牌、杂志封面,又或是路人外露的一段红色文胸带;这个症状在夏天尤其严重。如果总是觉得像刚从牢里放出来一般如饥似渴,应该不是什么正常现象吧?注意力集中起来!眼前这位他格外关心的人正在受着颓丧精神的煎熬,他该去关心她,而不是她身后那三个打水仗的女孩子……

第二部分 1991年7月15日(8)

注意力!他努力不去想性事。头脑如同航空母舰敏捷地运转着。

“那个男的怎么样?”他问道。

“哪个男的?”

“你上班的地方。像个电脑俱乐部的头头。”

“伊恩?干吗问他?”

“为什么不和他约会?”

“闭嘴,德克斯特!伊恩只是朋友。把酒瓶给我,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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