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餐厅的玻璃门还有一段距离,万均修停了下来。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抬起蜷着的手象征性地拂了下衣服。手上没太大力气,虽然是抚平衣衫上的褶皱,但让人看着更像是轻轻掸去这一路上沾在身上的尘霜。
不晓得李睿在搞什么鬼,从上周起就一个劲儿地要约万均修吃饭。不光在电话里说,还亲自跑到益康新村去请,说他是二婚,领了证后也只是和家里人吃了顿饭,到现在万均修都还没见过他的妻子,怎么的也要一起吃顿饭的,不然还算什么好兄弟?
这个理由说得有理有据,万均修不好拒绝,就算再怎么不喜欢在外面吃饭也只能答应下来。
为了不给李睿丢人,万均修今天还特意换了套新的运动服穿在身上。本来应该穿得再正式点的,比如衬衫西裤什么的,但这种带着扣子的衣物对现在独居的万均修来说着实有点为难他了。
孟新辞已经去上海了,已经没有人帮他扣扣子了。
上海……
万均修突然想起来今天是在外面吃饭,这里离家不算近,回去肯定赶不上看天气预报了。上一秒还笑意盈盈的脸立马垮了下去,突然就对这顿饭局一点都不期待了。
餐厅选得很好,是一家上过报纸的花园餐厅,万均修慢腾腾将胳膊缩回去搭在扶手上,掌根发力轮椅又重新启动径直地往餐厅移动。刚靠近玻璃门,两扇被擦得锃亮的玻璃便朝两边打开,万均修刚进到店里穿着黑色西装裙的服务员就迎了上来问他是否有约。
万均修这辈子就没下过几次馆子,更别说进出过这么高档的餐厅,这种周到而礼貌的服务态度反而让他不习惯。不习惯到往后退了一点,带着拘谨地抿了抿嘴唇后报出了李睿的手机号。
服务员微笑着微微抬手替万均修指路,还贴心地问需不需要帮他推轮椅。以前还是手推轮椅的时候万均修都很少劳烦过别人,更别说现在他屁股底下坐着的是孟新辞替他买的电动轮椅。
他摇摇头拒绝了服务员的好意,只沉默地跟在服务员后面。说来也奇怪,这么多年来与人为善的目的本就是想着不便之时有好心人出手相助,可现在看来,万均修又十分抗拒任何人的帮助。
他好像已经没有办法开口或者点头同意别人替他做任何事情,明明使唤孟新辞的时候,是非常顺手的。
轮椅穿过大厅来到外面露台上的花园,李睿定的餐位就在这花园之中,风景好是好,就是这都深秋了,又是傍晚,难免风吹着有点冷。而万均修因为要方便行动,这会凉风打在身上,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先前安安静静点在脚踏上的双腿便抖了两下,规规矩矩放着的双脚往前挪了一点,足尖便塌了下去。
李睿正要拿出手机来打给万均修问他到了没就看到远处正慢慢靠近的青年人,他高举起手臂挥了挥,“这边!”
万均修噙着笑点点头,赫然发现餐桌前坐着的人数不太对劲,不是李睿夫妻二人,还多一个。
多了个女的。
从背影看过去,那女的应该长得还行,长发披肩,身材也还算苗条。万均修心里又饿想法一闪而过,太阳穴突突跳了两下。但愿只是自己想多了,但愿只是自己想得有点多。
万均修自带座椅,服务员不动声色地将餐桌前多余的那把椅子搬开,小心翼翼地帮万均修推到餐桌前,又微笑着问李睿可以上菜了么?李睿点点头,想了想又加了个虾仁蒸蛋。
抬头问万均修:“你前段时间肠胃炎,已经好了么?”
孟新辞才去上海不久,万均修就又进了一次医院。这次倒是没什么大事,就是肠胃炎而已。但是医生又双叒叕骂了万均修一顿,生活习惯不好,饮食不健康,不营养这句话翻来覆去说得万均修耳朵都起了老茧。
他点点头,淡淡开口:“已经好差不多了,小事。”
按理来说应该还有点疼,但他又感觉不到,所以只要不闹肚子不吐得胆汁都并着一起呕出来,对万均修来说就已经算好了。
“好了也要注意身体,看你脸色还是有点差,平时饮食要多注意呐。”
一直都是李睿在说话,冷不丁旁边女人开口还让万均修怔了怔。他其实还有点分不清到底谁是李睿的新婚妻子,但现在看这女的没有坐李睿旁边,关系就不言而喻了。
万均修还未开口,李睿就接过那女人的话,给两个人做了个介绍,“这是我妻子李曼,坐你旁边的我妻子的朋友叫宋娴。也在她们兽医站上班,是搞行政的,工作挺清闲有空可以约出来一起吃顿饭,聚一聚。”
李睿从来没有搞过这种给别人介绍对象的事情,说这句话都打了好几遍腹稿,却还是直白得不行,万均修都怕他下句话直接让这个叫宋娴的女人和万均修处对象看看了。
不过还算好,李曼是个会说话的,她睨了一眼坐在自己身旁的丈夫,打着哈哈说道:“你就是万均修吧?我老听我们家李睿说起你呢。嗨,你也直到他这个人,就是不会说话,他的意思是你看小孟也去上大学了,你现在压力也小了,不用操那么多心,我和李睿你也知道都是准点下班,有空多出来聚聚。我们家宋娴又是外地的,在这边也没什么朋友,就当交个朋友了。”
李曼笑意盈盈地说完这段话便招呼坐在对面的好友给万均修倒茶,她不停地使着眼色,示意那女人和万均修打招呼。
大抵那个女人也是害羞腼腆那类,李曼都眨巴了好几下眼睛她才慢吞吞地拿起桌上的茶壶给万均修倒了杯温烫的茶水。
“我……叫宋娴。”说话也小声,宛若蚊吟一般。她一直低着头,一直到这会万均修才看清她的长相。
论五官的话是不差的,眼睛圆圆的垂着眼眸帮万均修倒茶的时候睫毛又长又密,在高挺的鼻梁上打去一片阴影。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忽略她右脸上那一片明显的胎记,一片红红的,就算打了粉也无法遮住的胎记。
万均修突然想到很多年前那个傍晚,自己的姑妈也这么带着一个女人来过益康新村。他突然勾唇笑了笑,一时间没想明白,为什么总有人喜欢做这种事情。
“其实不用的……”万均修没忍住,将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身旁的女人本就瑟瑟缩缩的手抖了一下,茶杯登时就,还溢了一些茶水出来。
茶汤淅淅沥沥地从餐桌上滴落下来,褐色的茶水淌到万均修的腿上,没进他黑色的运动裤里,倒是看不到茶汤的颜色,只不顾洇开水渍的位置再配上万均修行动不便又削瘦异常的身体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别的什么。
“抱歉抱歉抱歉……”
宋娴是非常内向的女人,甚至有些社恐。大专毕业后就就分到了农大下属的兽医站,至今在Y城上班都已经六年了,但身边能算得上朋友的也就李曼一个人而已。加上脸上有这块胎记,都快二十九了还没结婚。
其实她自己觉得这样挺好的,不结婚就不结婚,没什么了不起的,下了班回到自己租的公寓里做点吃的,看看电视就很放松。但身边的人总操心她的婚事,这已经是她今年地六次相亲了,就好像这年纪的女人嫁不出去是一件特别严重的事情一样。
她下意识地抽过桌上的几张纸想要帮万均修把淋到腿上的茶水擦掉,手都快碰到万均修的裤子了又立马缩回去了一些,很快又红着脸将纸巾递给万均修,想让万均修自己擦一下。
这种害羞到不敢直视别人眼睛的表情实在不像是一个快三十的女人脸上该有的表情,更何况刚刚是因为万均修冷不丁开口吓到了人家,着茶水才满出来的。水滴到腿上的一瞬间万均修本来有点不高兴的,但这么一想面色又缓和了下来。
他摇摇头低声说了句没事,但搭在轮椅扶手上的手却没动一下,还是虚虚地扶着。从宋娴的视角看过去,他的手指还紧紧握在一起,一点都没有要接过纸巾的意思,甚至他都没有着急裤子上的那片水渍的想法。
宋娴尴尬得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拎着那几张纸伸也不是缩也不是。只看着那片水渍越来越大。还是李睿快一点他很快从自己位子上站起来走到万均修面前,接过宋娴手上的纸巾替万均修把裤子上的水擦掉一些。
“你与其把纸递给他,还不如帮他擦了,他手上那点力气拿不住东西的。”
裤子是棉质的,吸水性很好,纸巾换了几张也只能吸出来一点点茶水,李睿的手游走在万均修的腿上登时就把脸拉得老长,倒不是觉得这茶水,单纯是觉得万均修又在敷衍了事。先前万均修刚进来的时候他就觉得万均修瘦了一些,当时还觉得是不是裤子太过宽大才显得万均修一双腿又细了一些,这会实际摸到万均修的一双瘫腿才证实了自己想法。
前段时间肠胃炎的,他确实是瘦了,现在连大腿摸着都感觉会硌手,只有一点点软肉粘连在皮肤和骨头间,还往下坠着。
他抬头问万均修:“你是不是中午的时候还吃冷饭呢?菜也不好好做?”
这话一说出来坐在椅子上的两位女士也偏过头朝他们两个人看过去,只不过每个人的表情都不太一样,各有各的想法。
前段时间李睿几乎每天都嫌饭菜不够,他又带饭去单位吃的习惯,那段时间从一个保温盒改成了两个保温盒,李曼觉得不对劲细细问了才知道自己丈夫每天上班前还要绕很远一段路去给自己好朋友送饭。
她不反对李睿这么做,朋友之间互相照顾是应该的,但作为妻子也心疼丈夫那么累,心里多少抱怨过几天。按理说病好了就可以自己做饭吃了,但这会听李睿这么说,怎么听怎么都像万均修连做饭都不行。
前阵子那种复杂的情绪又冒了出来,忍不住神色紧张地盯着万均修看着。
而宋娴就只是单纯地惊讶万均修吃冷饭这件事,李曼说给她介绍个对象的时候是倒是说了这男人身体情况,但又再三保证过他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不单能照顾自己,前段时间还养大了个小孩,是个特别靠谱老实的男人。今天见面但从面相上看确实是这样的,笑起来春风和沐,一看就是个好相处的人。大抵还是因为瘦的原因,所以也看不出人到三十的那种油腻感。
宋娴有那么一瞬间觉得就算不处对象,那谈谈朋友应该也行。但这会听到万均修可能连做饭都不行就又打起了退堂鼓,宋娴在老家的时候就把两个弟弟带大,从大学毕业一个人住以后就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要照顾,她又不是圣母,哪里来的那么多母爱光辉。
两个各怀心事各有算计的女人看着万均修,万均修也不动声色地瞟了她们两个人一眼,好像只有低着头替他擦着裤子上水渍的李睿还什么都不知道。
万均修刚要说点什么解释一下,还没来得及开口搭在轮椅扶手上的胳膊就被李睿手肘不小心碰到掉下了扶手,原本还虚虚握着的手指更是全部蜷了起来,因为突然的变化还很不给万均修面子的抽动了几下。
瞬间宋娴的瞳孔都放大了一点,眼睛瞪得大大地看着万均修吊在半空的胳膊。
万均修也不恼,抬起另一只手推了一下李睿,“别瞎说啊,搞得我什么都不会一样。我吃挺好的,不用你操心。”
他偏过头看着宋娴微微笑着解释:“我刚刚没有不让你帮我倒茶的意思,只不过饭店里普通的餐具杯子我用不了,所以才觉得没必要。”
这么多年万均修从来不避讳自己的残疾,这会也如此,他将手臂举起来一点,手掌如不听指挥一般往下垂着,还晃了两下。这个动作让宋娴联想到自己工作的兽医院前台放着的那只招财猫摆件。
“不好意思啊,浪费你心意了。”
面前的男人说话非常客气,比起好友丈夫的声音,他的声音更温吞一些,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宋娴会觉得他的语气里充满了疏离和客套。一点都没有好友丈夫形容的那样温和好相处,明明两个人挨得很近,但宋娴觉得好像万均修就没打算点头同意什么交个朋友这件事。
确实是这样,从李曼说出几个人可以交个朋友,以后多出来聚聚开始万均修就没有打算应下来。甚至刚刚抬起手来在几个人面前晃两下的时候他都在想,这姑娘看到这双手会不会立马翻脸走人?如果会那就真是太好了。
这么多年,万均修虽然不避讳提及自己身体情况,但想用身体情况来把别人吓跑哈市头一遭。
只不过姑娘应该是真的内向,没被吓跑,只愣愣坐在自己座位上一动不动,不知不觉头又低了下去,一句话也不说。
气氛有些尴尬,宋娴是个闷葫芦,万均修则不会主动挑开一个话题,这样一来不管李睿夫妇再怎么热情能说都觉得像在尬聊,慢慢餐桌上四个人都不再说话。
不说话,眼神戏倒是没少演,都在互相给对方使眼色,一开始还只是眨眨眼,后面还加上了丰富的面部表情,万均修有点想笑,又觉得莫名其妙,他没太多的相亲经验,不知道是不是每一次相亲最后都会变成一桌子哑巴。
不过这样也好,尴尬一次,又应该就不会有类似的麻烦。
最后还是万均修开的口,他又慢慢扶着轮椅的操纵杆,“吃饭的事儿改天再约吧,我看茶水挺烫的,估计烫伤了,我得去找份诊所瞧瞧,不然受伤了后面麻烦。”
自嘲一般,他抱歉地笑着摇摇头,“身体这样就是麻烦,不好意思了。李睿你过来帮我推一下轮椅,太窄了我出不来。”
一点不由人拒绝,总不好人家都说怕是烫伤了还要留着人家吃这顿索然无味连聊天都无法拒绝的晚饭。
李睿看了眼也拉这个脸的老婆,又看了看坐在轮椅上的好友,知道这顿饭是吃不下去了,他一边应着万均修,一边掏出手机来给老婆转了520,连哄带道歉地说:“媳妇儿你们先吃,我一会来接你,我先送他去看看要是真烫了颗不得了。”
说着就绕到万均修身旁推着万均修头也不回地逃了,一边逃一边小声地抱怨道:“万均修你今天怎么那么冷漠?我完了我完了,我回到家我老婆要让我跪搓衣板了。”
“我这都被烫了,你让我坐着陪你吃晚饭?是人能干的事儿?”走远一些后万均修也低声怼了回去,同时心里松了一口气。
因祸得福,原本以为要很晚才能回家,现在看来抓紧点儿回到家还能看天气预报。
真的上了车万均修又怎么都不肯去医院了,执拗地说要回家,李睿是真的着急,担心那点茶水把万均修烫出个好歹。
要是长了水泡回头溃破了万均修不知道要遭多少罪,可万均修却怎么都要回家,还非常笃定地说一点事都没有,让李睿不要折腾他。他最讨厌去医院,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闻着就难受。
秋天的傍晚不如春夏的傍晚风景好,天黑得很早,路两旁的景观树也不剩多少叶子在树上,让人看了只想尽快回家。太萧条,一点暖意都没有,还是在家里好,哪怕只有盏灯也觉得要比在路上暖一些。
上海的秋天是不是也这样?
也是天空的云压得很低,也是天灰得看不见星星?
那么冷的天,他有没有穿一件毛衣?也不知道年轻人是不是净顾着好看,连条秋裤都不穿?
万均修和孟新辞一样都会晕车,不知道李睿什么时候有在车里放车载香水的习惯,万均修在密闭的环境里闻着这股味道难受得不行,微微抬手用掌根一侧按着车窗开关将车窗按下去一些。
开窗的一瞬间风灌了进来,激得万均修缩了下脖子。
“怎么?穿少了?”李睿单手扶着方向盘,伸手摸了下万均修的衣服。
不算少,摸得出来运动服下应该还穿着件不薄的,他恨铁不成钢地骂道:“你就是身体太差了!万均修你数数这段时间你病了几次了?肠胃炎、感冒,我听你们小区看门的大爷说你还摔了一跤?”
前两天进小区的时候远处跑来一只大狗,万均修手忙脚乱地想要避开,没成想反倒连人带轮椅地翻到在地上,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
没想到连这个李睿都知道,他简直怀疑看门的大爷是不是和李睿沾着点亲戚。
“换季感冒正常,我吃了几天冲剂就好了,摔跤那个就纯属意外了,那么大一直阿拉斯加朝你跑过来你怕不怕?人家主人带我去检查了,一点事没有,就是膝盖擦破了点皮而已。你怎么这两年越来越啰嗦了?越来越像我爸年轻那会,成天唠叨个没完。”
车子转进岔路口,远处就是益康新村。这条路有些窄,傍晚散步的人多,李睿两手把这方向盘,小步小步小心翼翼地挪着,嘴上倒是没闲着,就着刚刚的话题又提起宋娴,“我也不想唠叨啊,可你这一个人我做兄弟的是真不放心。我不跟你开玩笑,你别看宋娴话少又内向,人家可贤惠了,我们去过她的出租房,收拾打整得特别干净,做饭也很擅长。你和她过日子不亏的,真的你考虑一下。”
万均修半张脸缩在衣服里,说话闷闷的,“人家那么好,陪我个瘫子不是多余了么?”
“你担心这个?”李睿有些惊讶万均修会顾虑这个,这么多年万均修一直都挺乐观的,没见他有过太多的自卑情绪,没想到他也会在意这个。
不过认真想想,要是真的不顾忌这个,早就和别人处对象了,也不会一个人到现在。他轻轻叹口气,试图安慰好友:“也不是这么想,你看她地州上来的,听说家里还有两个弟弟等着她赚学费,就他那点工资想在这边买房估计是没什么希望了。加上那块胎记,估计也不好找什么对象……”
万均修不搭话,两次不太愉快的相亲让他彻底想明白了一件事,好像和他处对象是谈不到什么爱什么感情的,只有适不适合。
以条件来处对象,两个不搭的人凑在一起,以双方的优势来弥补彼此的劣势,以此来达到一个还算凑合的共度余生的前提。
可这样,真的也算结婚么?不更像找个室友么?
“其实宋娴长得不赖的,你看她那双眼睛多漂亮啊,身材也好。你和他都是温温和和那种脾气,能过得了的,你要不考虑考虑?”
李睿还在劝着万均修,时而举出两个人再合适不过的例子,时而又说说那姑娘哪里不好,从而让万均修涨一点自信,觉得这样万均修就会点头答应下来。
不单单是因为自己老婆下达的任务,更多他是真心觉得万均修需要一个伴侣,无论是生活上的,还是回到家以后有个说话的伴儿不至于太寂寞。他是真的希望自己这个朋友,可以和其他青年人一样,能多点乐趣。
车子到达小区门口,又是那个看门的大爷,李睿熟练地从副驾驶前的收纳箱里掏出一包玉溪抛给大爷,笑嘻嘻地请大爷帮忙开一下门。
大爷接过烟,朝车里的两个年青人挥了挥手,还问万均修摔伤的地方好了吗?
万均修刚刚沉着脸,这会笑起来还有些僵硬,他朝大爷点了点头,“好了,本来就没事儿,您别什么事儿都和我朋友说,他听见了又以为我摔得怎么了。”
老小区就这样,邻里之间相处那么多年,早就熟得快赶得上半个亲戚,这大爷是看着万均修长大的,这会竟然也像个父辈一样佯怒着叮嘱道:“你独自一个人,难免要操心一些。你家那个小崽子也是没良心,跑那么远上学,就扔着你一个人。要我说你就该找个对象,出了事也有人照看。”
一分钟前万均修已经被李睿吵得不耐烦,这会又因为这个问题被外人一顿数落,饶是再好的教养万均修脸上也挂不住笑意,僵硬地点点头就把车窗玻璃升了上去。
首先没想明白为什么短短几个月,身边所有人都在催他找个对象,其次更想不明白的是,用的理由还都是孟新辞走了,现在就你一个人了。说这话的时候就好像是小孩儿翅膀硬了把他抛弃了,可事实却是他自己把小孩赶走的才对。
新辞本就应该去更好的地方,为什么要留在这里陪着个瘫子呢?
他长大了,该去追逐属于他的一方天地,凭什么要留在他身边,陪着他过这种穷困潦倒没有未来的日子?
李睿看出来万均修不高兴了,抱万均修下车的时候碰撞上万均修的目光发现万均修的眼神里有关不住的倦意和愤怒。
“你是真不想要对象啊?”
“是,一点都不想。”
因为愤怒,万均修都不想让李睿帮他推,刚摆正身体,手就扶着操纵杆往前驶去,一点面子都不给李睿,只给李睿一个阴沉黑暗的背影。
等李睿追进去的时候万均修已经撑着门口的椅子转移过去准备换鞋擦干净轮椅上沾染的尘土,李睿讪讪笑着蹲下身帮万均修擦着轮椅,小心翼翼地问万均修:“怎么?真生气了?”
“没有,就是没想明白为什么你们总操心我谈不谈对象这件事。”
最近不知道怎么的,足下垂好像比以前严重一些,脚才刚离开轮椅脚踏,就转移的这一小会都管不住鞋子,都不需要万均修将腿捞起来脱鞋子,鞋子自己就会从瘫软的脚上掉下来。
万均修垂着眼睛侧过身子用手把鞋架上的拖鞋扒拉下来放在凳子上,然后将自己腿搬过来架好慢吞吞将拖鞋套上去。
余光瞥见李睿也在自顾自地换鞋,手已经伸到刚刚自己拖鞋旁边的那双拖鞋前,他立马出声喝住:“别穿那双!”
这是他今天嗓门最大的一次,吓得李睿愣了一下,很快万均修也反应过来,语气又回到那副温温的调调:“那是新辞的,你别穿,他不喜欢别人动他的东西。”
李睿好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了,突然一下子想到那小孩冷冰冰要冻死人的脸,再想到刚刚自己差点穿了他拖鞋,竟然忍不住打了个冷噤。
嘴底下嘟囔了句什么万均修没听清,不过对他乖乖换了另一双拖鞋表示满意。
坐回轮椅上的时候拖鞋又从万均修的脚上滑落下来,比袜子裹着的脚略带水肿圆滚滚像个馒头一样。李睿想弯腰帮万均修重新穿上拖鞋,万均修却摇摇头说不用了。
他脚不沾地,穿不穿无所谓的,隔壁这户正在看电视,新闻联播结束的背景音传到了万均修耳朵里。
得抓点紧开电视,不然赶不上了。
打开电视刚刚好到天气预报播放前要插播的广告,万均修把遥控器放在腿上,眼睛都不转地盯着电视。
见他面色缓和下来,李睿又贼心不死地继续先前的话题,“也不是非得催你谈对象,这不是不放心你一个人么?”
“新辞高中的时候我也是一个人住。”
李睿噎得哽了一下,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很快又发起了另外一波攻势,“这能一样吗?他都去外地上学了,以后说不定不回来。难不成你以后都一个人吗?你要想啊。原先是怪你带着个小孩不好找对象,那现在孩子你也带大了,任务也算完成了,哪怕就是恩情那也还完了吧?该为自己想想了。”
电视里放着旅游胜地的推荐广告,万均修回过头看了一眼李睿,淡淡地回答他:“我就是为自己考虑过了,才不想结婚。”
“为什么对女方不满意吗?那你想找个什么样?”李睿云里雾里,根本猜不透万均修想什么,只觉得是不是万均修不满意宋娴。
天气预报准时播报,万均修再也不回答李睿的问题,只专心地看着电视屏幕上的城市和温度。
早早就到零下的东北地区,也没比东北好到哪里去的华北地区……
“难不成你喜欢别人?是谁啊?我认识吗?”万均修一直不回答问题,李睿只能伸手轻轻推了万均修一把,他以为万均修在发呆,“是对面学校的女老师吗?”
“别说话,都听不清了。”万均修眼睛都没离开过电视屏幕,他只觉得吵,李睿的问题他一个都没听进去,马上就到华东地区了,现在只希望李睿赶紧闭嘴。
又是下雨……
上海已经接连一周都在下雨了,温度很低的情况下下雨那个风可冷了,会顺着袖口钻到胸腔的那种风最难受,不管穿多少都会很冷。
孟新辞最怕冷了,以前每年冬天孟新辞都恨不能黏万均修身上,让他回自己房间里睡觉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万均修烦躁地关掉电视,想着一会要怎么和李睿开口请他在网上给孟新辞买点厚的衣服让店家直接给孟新辞邮过去。
那么长时间没有联系,小孩肯定已经换了手机号,不然长途异地多贵啊。
都说现代社会一个人和另一个人想要失去联系太难了,有微信,有手机只要想联系别说在外省,就算是在外国也能联系得上。
可那是想联系,要是不想呢?
还不是说散就散了。
“关了干嘛?不是还没到咱们这儿吗?”李睿剥了个橘子来吃,橘子汁在口腔中迸溅出来,连说话都含糊不清。
他将剩下的那半塞进万均修嘴里,赞许万均修着橘子选得好,好蛮甜。
万均修慢慢嚼着嘴巴里的橘子瓣,过了一会才问李睿:“你刚刚和我说什么,我没听清。”
“问你为什么不结婚?是不是看上谁了?”
……
“这些话我觉得没必要说,但是又真的很烦你们给我安排这些事,就算不安排我也很烦尼恩一直把这件事挂在嘴边。”万均修觉得有点累,想让李睿现在就离开放他去睡觉,但又觉得话不说清楚以后类似的事情不知道还有多少等着他。
他缓缓靠近茶几一点,把茶几上的橘子皮一片一片捡起来扔进垃圾桶,只有大拇指和虎口有点力气好几次拿不住差点把橘子皮扔到了地上。
“从一开始我就没觉得我和新辞是我在报恩,所以也不存在任务完成这种话,更不存在他承了我的恩情就要陪着我照顾我。他现在长大了,不该和我缩在这里,但这不代表我现在这样就活不下去就非得找个人结婚让人家来照顾我,这二者之间没有关系。以后你们要是实在忍不住劝我,也不要拿新辞说事。”
“我不想,首先我不喜欢你们口中合适能处这种婚姻,另一个,我承认我有喜欢的人。”
万均修握着最后一片橘子皮低着头用指甲掐着那片黄澄澄的果皮,指甲刺破橘子皮外的细胞,带着苦涩气味的汁液喷溅出来,染黄了他的指甲盖。
不知道是不是出现了错觉,接下来万均修说的话,李睿竟然会觉得万均修在颤抖。声音语调听上去无奈又难过。
“正是因为喜欢他,所以才不能和人家在一起,我有自知之明,我不能接受我拖累人家这种事情发生。我不想过几年,我躺在床上爬都爬不起来的时候他要守在我床前什么事都做不了。”
原本听到万均修又喜欢的人,李睿好像神经大条地劝他去试试,但这些话越听越难过。再看看万均修这会搭在脚踏上的脚,他就怎么都说不出来这些没心没肺的玩笑话。
作为朋友他当然觉得万均修很好,就算坐在轮椅上,也算得上顶天立地的爷们儿。
但别人呢?只看看他细瘦的腿脚,再看看他蜷缩变形的手指,再搭配上这张苍白的脸色就已经给了万均修难以改观的第一印象。
——万均修是残疾人,是重度残疾,是虚弱的,是窘困的。
单单这两点,就已经劝退了这世间上百分之九十九的适龄对象,剩下的那百分之一,也只能牵强地说一句你俩条件相当,适合结婚。
可已经有了喜欢的人,剩下的那些所谓合适的对象,就已经显得无足轻重。
提到自己喜欢的人,万均修的表情变得万般落寞,甚至隐约能瞧得出来一些卑微和怯懦。眼底的倦意更深了一些,像是为了证实他是真的累了,身体也十分“给力”地往下滑了了一点。
李睿还想还想开口安慰他,万均修却率先开口:“行了,你回去吧,我是真的累了,想洗漱睡觉了。放心我好得很,不用瞎操心,也不用给我介绍什么对象,我自己一个人挺好的。”
——
李睿走后,万均修实在没什么力气给自己洗个澡,只能草草洗漱和给自己清理好后就回到房间准备睡觉。
卫生间的灯光有些暗没看清,回到房间里脱了裤子才发现自己确实被烫伤了,大腿上一片红痕。他的腿本来就没有多少血色,长年灰白灰白的,这会这片红痕看起来就尤其明显。
不过还算好,没有起水泡,只是红了的话几天就好了,可以不必去管他。
以这样的身体活了那么多年,万均修对自己的伤口或者病情都有经验,可以判断到底要多久才能好。
很久以前烧水给孟新辞做饭的时候,也被烫伤过一次,孟新辞把他抱到床上一把将还冒着热气的裤子扒拉下来,还好也只是红了。
那次好像三天就好了,一点都没遭罪。
可是……
那次有孟新辞在帮他涂烫伤膏,还有孟新辞立马包好的冰块降温。
现在都没有了,现在只有他自己一个人。
那……一周吧,要是一周后还没好,就去看医生好了。
万均修觉得很疲乏,但又很清醒。
从孟新辞,他每天回到家都是这样。疲乏地随便弄点吃的果腹,有气无力地替自己排便清理然后洗漱,最后又早早地躺在床上。
要说唯一能让他振奋起来的,大约就是每天晚上那几分钟的天气预报了。
现在都是智能机,手机上就能看到天气,不光能看到明天的,连接下来一周的都看得到。但万均修却更喜欢电视上的播报,除了从小的习惯,下意识地觉得这样的天气预报会更准确一些以外,还有就是每次切换城市到上海的时候,电视上都会出现一小段上海的照片。
都是那些耳熟能详尽管没去过上海也知道是哪里的景点照片,但万均修还是会下意识地觉得通过那一闪而过的照片,自己可以离那个小孩更近了一些。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孟新辞,反正肯定不是在新天地广场看无人机表演的那个晚上。
还要更早一些,早到万均修都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
其实很多细节他都不太记得,在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哪能什么都记得?
但偶尔回忆起来,又觉得竟然那么多事情都历历在目,全是孟新辞赐予他贫瘠生活中一抹无可替代的暖意。
只要有孟新辞在,所有的苦里都掺杂着无尽的温暖。
送走孟新辞的那天,万均修以为自己可以就那么铁石心肠地过接下来的日子,从火车站回到家的第一时间,万均修就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
别说铁石心肠,就连看到孟新辞的拖鞋他都会忍不住地难过。
他的小孩真的被他送走了,他不会回来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让万均修止不住地难过,又忍不住地替孟新辞感到高兴。
如漩涡一般,拽着他沉溺在这种两极化的情绪里无法自拔。
他的小孩,真的不会回来了。
小孩只需要好好念书,以后会有属于他的全新,他不再需要生计,不需要担心医药费。
他喜欢谁就可以大方表白,不需要顾忌别人脸色和,可以勇敢地牵起那个人的手,然后朝夕与共。
只是那个人不会是万均修了。
万均修觉得好累,可是却又难过得睡不着。
他已经不是孟新辞的家人了。
很长一段时间万均修自己都说不清自己到底怎么了。
要说到底怎么了,也说不上来,他没有什么爱好,每天按部就班地去文林街开店,待学生放学后自己又慢吞吞地收拾好被学生翻乱的书籍,然后大门一锁自己一个人趟着夜色回到家里。
虽然为人算得上随和,但细数下来,万均修又没有什么朋友。这些事情过去的几年里他也是这么生活的,至少外人看不出来万均修同以前有什么不同。
甚至以前还更忙一些,孟新辞没有住校的时候早上要着急着起床给小孩做早餐,晚上也要寻思着给小孩弄点什么吃的,菜色总是重复的话小孩会吃腻的,况且营养也不够。
但好像就是以前足够地忙,从睁眼开始,就每时每刻都在,才导致现在觉得时间过得格外的慢。
而且以前的忙碌,不单单是为了自己,这份忙碌里是两个人共同生活,为了自己,更为了对方。所以心里才满满当当,才觉得一切都有意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个月结账后捧着能完全属于自己的这几千块钱都不知道该怎么花。
以前还总担心没有照顾到小孩的情绪,会让初一的那些事情重蹈覆辙,所以没事儿还得和孟新辞坐下来吃点零嘴聊聊天,听听最近他身边发生的事情。青春期嚒,总是又这样那样的烦恼,那些烦恼对万均修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根本不算事,但新辞还小,他的眼界还没有开阔到一定程度,他还算得上单纯,所以还是会被这些琐事困扰。
零食一吃就是一两个小时,聊天的内容也东拉西扯,这点时间在繁杂的作业和生活的压力中挤出来的时光好像对两个人来说都算得上是极其珍贵的。
万均修永远怀念沾在两个人嘴角的冰淇淋沫,甚至有些时候他会想孟新辞能不能就不要长大,时光就停在某一个周六的傍晚,夕阳透过窗户斜射进来的时候。
因为在一楼,万均修为了保护隐私在玻璃上贴了彩纸窗花,傍晚的西晒太阳撒进来的时候地上洁白的瓷砖地板便会变得五彩斑斓,而这些色彩有些时候也会出现在他和孟新辞的身上。
——周末的时候孟新辞写完作业会懂事地从抽屉里拿来指甲剪,对着阳光小心翼翼地掰开万均修的手指,认认真真地帮万均修把指甲剪短,还会用指甲剪自带的锉刀帮万均修把边缘磨平。
小孩从接回来后脸上大多时候的表情都是冷冷的,长大后还会不自觉地微微皱眉,眉心间早早会有一条竖着的表情纹,淡淡的,只有对着亮堂的光线才会明显。
万均修喜欢孟新辞笑起来的样子,他牙齿右侧有一个小虎牙,尖尖的。每次笑起来那个小虎牙都会露出来,看起来特别青春活力,是年少人脸上该有的那种神色。
但也更喜欢他冷着脸满脸严肃的样子,就比如帮他剪指甲的时候。特别认真,就好像在解一道很难的压轴题一般。
万均修很想时间永远定格在那一刻,五颜六色斑斓的色块照在两个人身上,衬得孟新辞的皮肤很白,白到能看得到他脸上细细的绒毛,能看得到青春期迫下巴上不及待要刺破皮肤蹦出来的青色胡茬。
电视上演的那些溺水情节都是一个人在湖河深潭中大声呼救,然后就会有人发现他遇到了危险,并施以援手。
但其实不是的,万均修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他还在部队的时候。有一次野外训练,他就掉进过一个深潭中。
水下的气压不停地压着他往下,别说呼救,连呼吸都觉得困难。冬天的潭水冷得刺骨,好像连内脏都在隐隐作痛,可是在别人看来,根本没什么异样,要不是在生死之际被发现,他可能就溺毙了。
这事情少说都过了十年了,万均修早就忘了当时是什么感觉了,甚至连怎么被救起来的他都忘得差不多了。
可最近这种感觉有从心底里钻了出来。
实在是太像了,在外面所有人眼中他和以前没什么区别,还是一个温温和和坐在轮椅上手脚都不太好使,没那么多钱,也不算太有趣的一个残疾青年。
这个残疾青年在学校对面开着一个小书店,每天都开门营业,然后天黑之前关店。他没有周六周天,不分节假日,只要没有生病,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营业。
也因为没有钱和身体原因,他没什么特别的爱好,没什么固定的消遣项目,日复一日,每天两点一线,过得比谁都单纯且无趣。
可这个残疾青年自己知道,他的内心深处犹如有一口深潭,正在把他的心一点点拖进谭中,然后在这日复一日的无趣让人看不出异样的日子里,悄无声息地将他溺毙。
万均修甚至在想,需不需要拜托邻居,又或者是小区里那几个上班等于下象棋的老头子物管说一声,让他们看着点。要是两天见不到他出现,就来把他的家门撬开,因为有可能那时候世界上已经没有万均修了。
但想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他连摔了一跤,那位大爷都能和李睿通风报信,要是他这么说了,估计小区里这几位成天闲闲没事干的大爷就会觉得自己找到了事情做一样,每天按着饭点地来敲门,来检查他的生活情况。
万均修不喜欢麻烦别人,更不希望自己被“监视”着生活。
况且万均修觉得自己还挺想好好活着的,他并不想死,或者说觉得死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首先最麻烦的就是收尸这件事,小区里的人一定会找到他的手机,然后他通讯录里所有人都要被麻烦一遍。
最麻烦的应该就是李睿和孟新辞,李睿刚结婚不久,来替他料理这些后事难免晦气。
孟新辞呢……
小孩得和学校请假,然后坐着火车长途跋涉地回来。
说不定小孩还喜欢着自己……万均修不太敢想,无人机表演的那天晚上,孟新辞抱着他,说了那么多温情的话。
他都不敢想象,万一自己死了,孟新辞回来看到自己的尸身该有多难过。他还很小的时候就经历过亲人的逝去,要是自己再死了,孟新辞又要面对一次这种彻骨的疼痛。
万均修觉得自己好歹比孟新辞大那么多,该比孟新辞坚强一些。
所以不能做那么不负责的事情,就算生生不见,也要好好活着。不能让孟新辞去面对那么绝望的一天。
他缓缓闭上眼睛,两只没什么力气的手虚虚拉过被子盖过头顶。
小声地在被窝里喃喃问道:“新辞,你还喜欢我吗?”
——
为了不给所有人添麻烦,万均修在漩涡中努力地活着,如自救一般,尽力不让自己溺毙在过去的回忆里。
他没想过有朝一日还能把孟新辞找回来,没想过孟新辞还等着他,更没想过有朝一日还能把失去的这两年找回来。
万均修觉得自己一定是上辈子好事做尽做绝,才能换回来一个孟新辞。
他喜欢到不敢相信会在一起的孟新辞。
“万均修,你怎么又在发呆呢?”孟新辞站在人字梯上扭转着身体朝底下吼了一声,板着脸瞪着坐在轮椅上不知道在想什么的万均修。
万均修回过头来,他甩了甩脑袋,恍惚喃喃道:“没什么……想起来点别的事情。”
站在高处举着相框的孟新辞手都举酸了,他单手拿着相框抽出手来甩了甩,又怕自己站得太高摔下去会压到在底下的万均修,所以动作不敢太大,只能催他:“你快看看,到底要挂在哪里?这都多久了?一个照片墙都没弄好,我一会还得收拾别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