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云扉又一次来到了宠物医院,宗鸣站在后院的槐树下凝望着下弦月,扫了小猫一眼,勾唇低笑:“妖监会该紧张了,你还跑出来?”
小白猫跳下院墙,径直走到宗鸣身边,晃神之间已经变作左霏霏的样子。它扎起长发,几只贴着院墙跑过的野狗惊动了风,让云扉嗅到一股浅薄的血腥气。下弦月的边缘隐有红意,人民公园的方向更是映得殷红一片:“妖气,”云扉瞥宗鸣一眼,“怪不得妖监会这么忌讳天狗的存在,再看一次还是……”
妖族的血肉都蕴含着某种“能力”,其中最为明显的是人鱼肉,食用之后若不爆体而亡,则会长生不老。因为有死亡的可能性,所以人类不敢轻易尝试食用妖族的血肉,但还是用过动物做实验,其中最疯狂的就是谭家,将龙的血脉引入了后代的身体,后果自然相当惨痛。为了维持血脉的纯粹,近亲结婚导致新生儿畸形早夭,且并非每个孩子都能拥有龙力,十有八九都是普通人,还带有不同程度的遗传眼病。
直到仝山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进入了妖监会,他无意间切到了手,饲养的那一只哈士奇舔舐后,保持原貌活了十年。那只小狗极其聪慧,能听懂人言,辨别鬼气,但在仝山受重伤时也会变得虚弱。谭青行发现了其中异常,他找仝山要了一管血液,注入另一只小狗的身体,竟然发觉那只狗身上有了妖气,并且能迅速明白仝山未说出口的话语。
但这种“转化”只能作用于狗身上,仝山想用自己的血救将死的战友,却导致那个丙级干员全身血管破裂,加速死去。妖族的排外,已经篆刻进了能力之中,也难说这不是用于自保的机制。
“有一只天狗活着,它就不会没有同族。”宗鸣挂着笑低声说,“这种转化同族的能力,妖族中也仅有天狗一种,同生共死,绝对忠诚的族人,人类会羡慕吗?”
“会,”云扉斩钉截铁地答道,它垂下眼眸苦笑,“仝山,是自焚而死的吧,不留下任何一片能被妖监会利用的血……”
肉字还没说出口,宗鸣便撇嘴摇头:“火烧不死天狗,仝山挖出了自己的妖丹,捣碎心脏而死。”
“他是自杀的?!”
“你死得早,错过了一些很精彩的事。”
“那他的身体在什么地方……”
“当着谭家那群豺狗的面,明漪以永绝后患的名义把他烧成了飞灰。”
下弦月被冲天而起的妖气染成了血红色,明漪坐在西南分部屋顶新搭的露台上,满目怀恋地望着红月。宽窄巷子这闹市中的喧嚣在他周围沉寂下来,时间流动似乎格外缓慢,绕着男人翩飞的纸蝶时而上升,时而下坠,似是跳着欢快的舞。蓝花楹的暗香包裹于空蒙的馥郁之中,这一切都是过去的余味,恍然间,明漪竟生出一种仝山会穿破结界,向自己跑过来的错觉。
这里不是西南分部,而是北新桥镇海寺的后院。戴着墨镜,整个人懒懒散散的谭青行正翻阅着一本言情小说,边看边流泪;小少年模样的谭昭绕着仝山心爱的盆栽打转,铆足了劲儿伸手去扑蝴蝶。仝山单手拿着一个网球,笑着朝明漪扔去,自己接住了球,却没接住和球一起跑来的小狗:“回来啦?”
“老岳头回来啦!”谭昭那双水亮的眸子一闪,“给我带桂花马蹄糕了没?”
谭青行摘下墨镜,露出一双青中带金的兽瞳,嫌弃似的瞪了明漪一眼:“磨磨唧唧,等你吃饭老半天。饭前可不许给他啊,牙都蛀几个眼儿了!”
“我敲掉再长一颗新的!”
“小祖宗,你可别折磨我了,晕血!”
“哎呀,你俩消停点儿,我做饭去,今儿炒的菜明漪你铁定爱吃。”
谭昭气结:“怎么回回都做老岳头爱吃的!我的呢!”
谭青行揶揄一笑:“谁叫你仝山哥喜欢?哎哟,臊皮啦?脸别红啊。”
“已经,十六年了啊。”
明漪仰头深吸一口气,他怔怔看着天顶的月亮,憋回在眼眶打转的泪,冷声对其中一只蝴蝶说:“小心那群吃了天狗肉的狗。”
站在人民公园海棠苑小亭中的谭嘉树放下望远镜,摸出一包万宝路,想了想还是放了回去。他眼见着狗群分散跑向各自的来处,银灰狼犬在警犬面前变回了人形,掏出手机似乎在给它们看什么东西。虽然距离甚远,谭嘉树仍能感受到一股带着怨恨和执念的鬼气,他苦笑半晌:“他把肉给了犬鬼,全部成功。”
“我不知道犬鬼也能成功,他真是青出于蓝。”
“你多心了。”
“……你总是为他说话。”
“荀非雨多半是害怕,怕那些狗吃了自己的肉会死。”
谭嘉树半眯着眼睛,最后还是低头点了根烟。他坐在凉亭里的石凳上,斜着眼睛望向围绕在天狗身旁的犬鬼,不由得叹了口气:“陆沺任务报告里有写,那些犬鬼是被人救助过的野狗……荀非雨大概觉得这些狗跟自己有一样的执念和目的,才会给他们‘护身符’。他这种人,不是,也当不了悍匪。”
撕下自己的肉没有犹豫,却在犬鬼食肉前怔忡。明明荀非雨也没有选择,却想要给别人留一条后路。越是接触荀非雨这个人,谭嘉树越觉得自己冰冷,他久久望着那个摇晃离去的背影,胸中的阻滞许久无法释怀。那人的善意很笨拙,为了弥补这份迟钝和笨拙,荀非雨总是不吝掏出自己的全部。
“你也会为月灯而死吗?”
谭嘉树半是苦涩,半是讽刺地笑着。很快,他便收拾好自己的仪容,飞快跑向了停车场。如果结局已经注定,不能浪费和对方相处的每一秒钟。不管是欢乐也好,痛苦也好,谭嘉树像一只刚从永夜中振翅冲出的飞蛾,难捱的冲动催促他一头撞向名为“荀非雨”的烈火。
回到住处时,谭嘉树已经想好怎么应对荀非雨的隐瞒。他抱着一堆西南分部的手写账本,笑嘻嘻走进门跟荀非雨打了声招呼,说自己要帮明漪理理账。只要自己表现出忙碌,忽略荀非雨那些不自然的举动就显得理所应当了。但不巧,荀非雨瞄他一眼,叼着烟接过账本放在茶几上,板着一张脸示意谭嘉树在沙发对面坐下。
不得不说,荀非雨冷脸时自带股匪气,谭嘉树左侧眉梢一挑,点点头坐到荀非雨对面。他刚一张口,荀非雨便啧了一声。谭嘉树微微眯眼,难道是烟味让荀非雨察觉到了自己在监视他的举动?但沉默了好一会儿,荀非雨脸上却浮出几分懊恼。谭嘉树脑海中飞速计算多种可能,无论荀非雨提出什么问题,他都有信心应付过去。
不料,荀非雨瞄他一眼,张嘴来了句不好意思:“我又用天狗的能力了,在云南的时候就说要给你个解释,都是朋友,瞒着你……不是好事。”
“是好事啊,”谭嘉树愣神,他挂起笑容,“你觉得,对不起那些小狗吗?”
荀非雨叹了口气:“我会保护那些狗,对不起你和岳夏衍。”
“这……”
“岳夏衍是你哥哥,我是天狗。”
“这不冲突,非雨哥。”
“使用天狗的能力有可能狂化,我有可能威胁到你哥。因为我自己的事,增大他这个无辜的人被害的可能性,我必须道歉。我……只能做出这种选择,对不起。”
“我能理解你的处境,那为什么要给我道歉呢?”
谭嘉树凝望着荀非雨闪躲的眼睛,腹中五味杂陈,紧皱着眉等一个回答:“我提到夏衍哥,不是说让你不要用天狗的能力……只是一点,天狗和月灯之间的仇恨,没理由延伸到你和岳夏衍身上。”
“我知道,”荀非雨点点头,“这我能分清楚。”
“那没有向我道歉的必要,我没有立场责怪你。”
“但你希望我是个人。”
“……”
“要接受天狗的传承,我就不能是个人。他们将能力交给我,我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为荀非雨这个人,他要报岳明漪给予妖丹救命的恩,要感谢谭嘉树一直以来的帮扶和收留;可是作为天狗,荀非雨感受得到妖丹内那些天狗族人对妖监会的仇视,甚至是对鲜血和杀戮的渴望。两方对于荀非雨都有恩惠,他无法自私地保持中立。做出判断的理由很简单,他对谭嘉树苦笑:“妖监会必定有底牌去除天狗,但能保护族人的,只有我。我不可能借用了他们的能力,又去辜负他们对我的期待……但你放心,我会控制自己的,毕竟我曾经也是人类。”
曾经这两个字,刺痛了谭嘉树敏感的神经。他沉默了,侧头点了根烟,想必荀非雨也清楚,天狗狂化没有任何方法来控制。越来越强的杀戮欲望,兽性终有一天盖过理性,连爱意都无法逾越天狗本性的嗜杀,这种话说出来,连安慰都算不上,只能说是敷衍。
见谭嘉树久不发声,荀非雨亦低头苦笑:“你做好准备吧。”
“什么准备?”谭嘉树眼中冷光一闪,“你要干什么?”
“杀了我的准备。”荀非雨释然一笑,“我是最后一只天狗,只能用这个来报答你们。我会待在你们的监视之下,直到我妹妹的案件结束,到时候……”
他用力扼住了谭嘉树的手腕,捶在自己胸口:“向这里开枪,不要让我变成魔鬼。我生长在人类的社会里,我……不想伤害你们这些为人类做事的好人,杀了我吧。”
荀非雨没有扩展族人的打算,但那些犬鬼的出现,才让他动了这些心思——因为犬鬼已经死去,月灯能够超度亡魂,对上月灯,它们没有任何胜算。那时候,他和犬鬼的心愿都已经了结,死亡或许才是结束这一场噩梦的唯一出路。要说不甘心,除了宗鸣之外,荀非雨没有任何留恋的东西:江逝水愿意回到北京,谭嘉树和左霏霏一定能保护好自己。
至于宗鸣,他给予荀非雨的只剩下越来越多的疑惑和沉重。如果自己完全站在宗鸣那一边,或许自己也能成为易东流那样的存在——妖监会就算深知易东流的危险性,也不敢动他一根汗毛。待在宗鸣的庇护之下,似乎一切都能被这个神秘的人强压下去,以前荀非雨也是这样想的,自己可以这样活下去,可以一直待在宗鸣身边,找寻活下去的意义。
但这建立在宗鸣不伤害旁人的前提下。
他的爱可以无视宗鸣任何价值观上的偏差,但是世俗不会容许这样危险的存在。宗鸣那些被标为“恶”的行为,总有一天会引起无限的反扑。到时候妖族和人类对立,死亡的人是妖监会成员吗?更多的,或许是承受无妄之灾的普通人,小妖的生存空间也会被无限挤占。
没有谁对谁错,只有立场不同,这是谭嘉树教给荀非雨的观念。他望向怔愣的谭嘉树,宽慰地拍着那人的肩膀:“我相信你,你能做到……帮我吧。”
狼群永远比孤狼更危险,对于无法撼动的宗鸣,妖监会能做的只是削减他周围的支持者。易东流和宗鸣已经同妖监会相安无事几十年,眼前的变数,只是这只天狗的立场。荀非雨的站边很大程度会引起妖监会的防守动作,而他所说的话,却让谭嘉树震惊。
因为天狗和岳家的血海深仇,荀非雨必然无法站在妖监会这边。但他不能不选,也不想与妖监会敌对,能做的事只有一件:用自己的命为宗鸣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