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从瑞丽开到成都至少需要16个小时,荀非雨和谭嘉树交替开车,翌日清晨才抵达了宠物诊所门口。谭嘉树放下车窗目送宗鸣前去开门,他虚着眼睛凑上荀非雨的打火机,咬着烟抽了一口,顺势拍拍荀非雨的肩膀:“汇报情况有我和霏霏,非雨哥你就先歇会儿吧。”
“用不用……我去找白落梅?”荀非雨仰头叹了口气,“我真的,很想知道。”
想知道那从翡翠大厦移出的尸骨里到底有没有向南。这份疑虑就像一块压着荀非雨胸口的巨石,胸腔扁平如纸,甚至不能吸入任何赖以为生的空气。
谭嘉树越过荀非雨的肩看到了正在往这边儿张望的江逝水,他笑着冲江逝水挥了挥手,垂下眼睫对荀非雨说:“不管结果如何,你都得做好心理准备,当然这结果也不会那么快……尸骨需要分拣,再进行比对,技术还没发展到马上给你解惑的程度。不过我这边儿也会尽力促进妖监会和警方的合作,万一有什么进展,我第一时间通知你好吧?”
他转着钥匙发动汽车,眨眨眼睛笑道:“回去吧,别让江家妹妹等久了,真羡慕你还有人等。”
汽车尾气那股味儿让荀非雨久久皱眉,他回头的时候已经看不到宗鸣的身影,只留江逝水扶着玻璃门,巴巴地向他张望。自从在车上知道了江逝水的过去,再看到这丫头的时候荀非雨不免有些鼻酸,他别过头咳了几声,快步上前揉乱江逝水的头发:“别担心了,你狗哥回来了。”
“……我想你,哥哥。”江逝水抱住荀非雨的手臂,把脸深深埋进荀非雨的后腰,“怕你受伤,怕你不回来了,我好怕你和霏霏一样,伤得那么重,我都不知道。”
有时候不知道会幸福一点,荀非雨本来想这么说。但纸始终包不住火,被瞒住那个人得知真相之后或许还会伤得更重。他沉默着转过身,揽着江逝水的肩膀走进宠物医院,站在阴影里的易东流冲着两人微微颔首,那人眼中的悲伤更甚,却没有说一句话。
早餐是江逝水自己下厨捞的水面,也就荀非雨才有等她炸厨房的耐心。宗鸣一回来就让易东流把藤椅搬到了后院,此时支了张折叠桌,闭目坐在槐树下养神。江逝水和荀非雨一人端了一个青瓷碗,坐在后院台阶上吃面,她看着槐树下泛起的绿意,不由自主地笑起来:“春天,是不是要到了呀?”
“才12月,”荀非雨大口咬断半生不熟的面条,想起什么似的说了句,“我在云南看到了梨花,说不定真的要到了,春天。”
“新的一年要到了哇!”江逝水满足地捧着热乎乎的面碗,若有所思地看着缠绕在院墙边的蔷薇藤,“长出新叶子了呀……狗哥,我能和你说说话吗?实在是,不知道该跟谁聊这件事,死老头只会搪塞我!”
而荀非雨只顾着注视宗鸣那苍白的脸色,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无法从一张看不清五官的脸上移开视线。街市还没有喧闹起来,槐树枝丫上鸟鸣阵阵,翻过院墙跳进来的野猫乖顺地蜷缩在宗鸣的脚边,连黄叶都不曾落在那个人的身上。好一会儿,被江逝水收走手上的空碗荀非雨才回过神,点头说了声好。
这二十六年里荀非雨没和女孩子谈过心,算起来他能接触到的女生也不多,妹妹算一个,但荀雪芽有自己的朋友;如果算上后来的左霏霏,但左霏霏并没有符合自己年龄的天真。荀非雨靠在沙发上等江逝水上楼洗脸,目光时不时偏向后院那扇薄薄的木门,夹缝里他还能看到宗鸣的脚腕,那皮肤就像是虾饺的糯米皮,甚至能看到其下青紫的血管。
变成天狗后荀非雨对血肉总是莫名其妙地渴望,但看到宗鸣的血肉,他却生不出那些嗜血的冲动——脑子里只剩下那天抓握住宗鸣脚腕的触感,冰凉,不如那双手一样温暖。他收回眼神摆弄手机,拨号盘上还是程钧的号码,不管身份如何改变,这串一直未变的号码始终篆刻在他的脑海里。
返程的路上谭嘉树委婉地向荀非雨解释了一通窃听器消失的事情,语意之中虽没有下判定,但处处暗指程钧拿走了这个关键证据。要是这事情放在五年前,荀非雨一定恨不得马上奔到程钧面前,提起这人的领口大声质问要个答案。哪怕现在他对程钧没了别的心思,两人数年积攒下来的友谊还在,对于朋友最大的尊重,在荀非雨这里并不是刻意维护和盲从。坦白,直进,创造一个直言不讳的机会,尽管冲动,但有效。
但如今,除却愤怒带来的冲动之外,荀非雨却渐渐冷静了下来。他该用什么身份去质问程钧?那个人在这件事情当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自己冲动的行为,必定会给妖监会和警方增加更多的麻烦。谭嘉树曾经说过的话提醒了荀非雨,他的举动造成的后果,都有可能形成负反馈,最后让自己所谓的担保人——宗鸣来负责。
要冷静,荀非雨,你不能被情绪左右,你不能停止思考,那样会害死更多人。
原以为听江逝水说说话能分散注意力,那丫头好死不死,开头就问荀非雨是不是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虽然荀非雨心里知道江逝水说的是左霏霏,但他总是不可抑制地想起程钧,和宗鸣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也错以为自己看到了程钧。
“非雨哥,你的朋友,你了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恐怕没有比我更了解他的人。”
“包括,性格?说话方式?”
“我知道他的全部。”
青梅竹马的友谊转化为爱情很不容易,双方过于知根知底,了解的不仅是旁人难以发现的优点,甚至是对方刻意隐瞒的缺陷。可是一旦转换心情,这些缺陷劣势都可以全盘接纳,毕竟是那么多年沉淀下来的情感,不会像一星半点的火花匆匆熄灭。但荀非雨对程钧的爱情,确实是熄灭了——那场烧在少年人心里的熊熊烈火,也经受不住多年的冷雨。
“他是一个……非常介意自己出身的人,”荀非雨握住江逝水颤抖的手,不知道该怎样安慰这个泫然欲泣的小姑娘,只好多说些话,“每天晚上都会纠正自己的口音,从来不说川普,一点都不,因为土气。”
十几岁的时候,每天晚饭的时间,荀非雨从厨房往下看去,都能见到程钧晾衣服的身影。那个人总是一回家就把全身上下的衣物换洗一遍,洗得衣服起球发毛,还是会加过量的洗涤剂。荀非雨老是调侃程钧搞选美那套,一天到晚身上都一股肥皂味,可程钧却很严肃地皱了皱眉:“加再多也盖不住……盖不住身上那股穷酸的臭味。”
自卑与自傲伴生,像两株攀附着彼此节节高升的菟丝草,最终结出一颗名为“自私”的果。
但江逝水问到程钧对自己的态度,荀非雨心里刚爬升起来的怀疑就缓缓降了下去。程钧对旁人近乎冷漠,可是荀非雨却从未觉得自己是那个“旁人”,连荀雪芽都颇受程钧的照顾。他用力倒在沙发靠背上,重重叹了一口气,冲江逝水苦笑:“他让我,曾经让我觉得,我自己很特别……你到底是准备倾诉还是套话啊妹妹?”
“我只是,不太确定我和霏霏之间,到底还是不是朋友……” 江逝水伸手绞着桌布的穗子,失神地盯着桌上那束枯萎的香豌豆,“小的时候在孤儿院里,她躺在床上不能动,只能望窗外看,可是窗外什么都没有,光秃秃的草地。我和其他姐姐、弟弟,就去找在边上开园艺大棚的农民伯伯要种子,趁老师不注意,撒到花坛里,让来年春天的她能够看到花……当时要到的种子,就是香豌豆。”
她抽出一枝捏在手上,眼里尽是失落:“去接霏霏那天我特地买了一束花,她却不接。之后见面每一次,她对我的态度,都很疏离。谭嘉树都会提醒我,说叔叔在生气,霏霏却什么都不说。托我的福,在左家过得很好……还有昨天那一句,她不会怪我,她很厌恶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
“可是,哥,你们当时不是都一样吗?濒死,只有一条路可走,活下来,不就好了吗?”
只有那一条路可走吗?荀非雨也记得左霏霏说,没有人给她选择。他与左霏霏也算是接触了这么多天,虽不敢说什么了解,但左霏霏比起江逝水,确实是成熟不少。不单是身材上的对比,江逝水的性格虽不像表面那么无忧无虑,但至少还保留着纯真;可左霏霏不同,左霏霏是一个识大体知进退,随时都尊重且体谅他人的好队友。
得知左霏霏和江逝水同龄的时候荀非雨还不相信,或许是受了云扉记忆的影响,左霏霏的眼神里总是渗透出一种超乎年龄的悲伤。就像左霏霏说的那样,她不愿意窥视同伴的内心,荀非雨也从不探究同伴的过去,但他对左霏霏的伤痛却很熟悉,那眼神和五年前刚知道妹妹死讯的自己何其相似——浓到几乎要结块的愧疚,对自己存在本身的厌恶。
劫后余生不应该喜悦吗?经历了痛苦就应该变得更强大不是吗?但有的痛苦,对于承受人本身来说,本来就是毁灭性的,又怎么能要求这些人迅速生长起来,变成替旁人遮蔽风雨的大树呢?哪怕是在那片废土上冒出一个新绿的叶芽,都已经十足地痛苦了。
“她对我,好冷淡啊……”江逝水抱着膝盖不停地抽噎,“可是,我真的没有害她……”
“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她可能没办法给你一个答案。”
憋了半天,荀非雨只能给出干巴巴的一句话。他咬着烟蹲到江逝水面前,双手扶住女孩儿的肩膀龇了龇牙:“有些事我不能说,但是等她想通了,她会告诉你的……你愿意等她吗?”
“无论多久,我都会!我是她的朋友啊!”
“那就好,你哥我出去一趟,让宗鸣少吹点风。”
“你去哪儿啊?”
“看看老朋友。”
做好伪装,尽量不打草惊蛇,荀非雨发誓自己只是想看看程钧过得怎么样。他不愿意直面自己内心对程钧越来越重的怀疑,他们的过去摆在那里,程钧和荀雪芽两人也是亲如兄妹,程钧有什么理由与警方作对?
你有苦衷吗?有的话,我揍你的时候可能会打轻点。
新的工作地址比银河证券交易所好得多,下班时间也是人来人往。荀非雨躲在对街的阴影里,刚想低头点根烟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那是他自己的脸,提着一块蛋糕的姚远从车上下来,靠在道旁树下像是等候着情人下班。荀非雨别过眼冷哼一声:“老子从来不吃蛋糕,你知道吗?跟以前一样傻逼,装都装不像。”
但是,需要装吗?
程钧不就是喜欢这样的“荀非雨”吗?
这种想法在程钧跑向姚远的时候得到了证实,荀非雨冷笑连连,看着程钧接过了蛋糕,听着嘈杂人声里那句“外面不是很安全”。你难道连这个也没有发现吗?姚远说话的语音语调,喜欢的颜色都和自己完全不一样,程钧,你难道没有发现吗?
这时,一句话突然浮现在荀非雨脑海里。变成狗之后程钧带着姚远,把自己送回宠物医院,程钧还是远远地站着,释然的眼神落在姚远的背上:“你什么都不记得,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