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湾之中,海水忽然涌动,有模糊的轮廓破水而出。他看到巨大的尾鳍翻出水面,星月笼罩之下,宁静得近乎温柔地,带起白色浪花。不像巨大的海洋动物,却像是美人,轻轻提起裙裾。这样的优雅。
这鲸身上,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
不知道是不是他看错,月光映照下,这一只巨鲸的皮肤,不同于一般鲸钟的灰蓝,竟然是纯粹的银灰色。那种颜色,有某种隐隐约约无从追寻的熟悉感。如此遥远,遥远得好像都不是他自己的记忆。忽然之间,踪迹又消失不见,海面上一片平静,只有一片看不分明内容的墨蓝色。少年人四处探寻,最终不得不接受也许那巨鲸已经就此离开这片水域。又或者,干脆就是他的一场幻视。
即将转身归家的那一刻,他听到巨大的水声。
那是多少寻常人一生都不能期望亲眼目睹的画面。
星光月下,他看到巨鲸一跃而出水面,曲线划过夜空,身躯庞大如山峦,遮盖住圆月。疏忽又没入水中,溅起高大数米的水花。连站在山丘之上,好像都被散落的水花溅到了脸颊。静静站在原地,他被那一瞬间惊人的美所震慑,一时间说不出话也不知该如何动作。他不信宗教,但就在那一瞬间,忽然觉得人间真有神迹。巨鲸重新没入水面,但是并没有消失。他看见银灰色的鲸身漂浮于水面上方,缓慢地上升。对着他,从冰山游荡的峡湾间,抬起一双非人的眼睛。
鲸怎会如此。
棕色头发的少年人怔怔向远处伸出手,好像要触碰那双眼睛,可是隔着这么远。又好像阻隔开他们的,并不只是物理意义上的距离。巨鲸在峡湾之中展开胸鳍,在他面前,缓慢地拨水徘徊一圈。山海之间,鲸鸣回荡。他站在原地闭上了眼睛,也迎着呼啸寒风,伸展开双臂。好像要拥抱住什么原本不在那里的人。
那年长冬,极夜的第一片雪花,飘飘摇摇,轻轻落在他的掌中。
那是个寒冷而漫长的冬天。极夜之中,捕兽夹也获取不到什么猎物,大雪封住山路,数月没有贸易往来。储存中的腌鱼与木柴渐渐减少,到了镇上粮食几近枯竭的时候。如此情况下,希尔科内斯的渔民,决定冒险出海,在巴伦支海近海处试一试运气。所有有能力的成年男性,都被要求一同出航,因极夜中的近海,除却船灯,其余时候很难视物,如此需要众多人手帮助。渔船在镇外的布克峡湾中下了三网,除却零星鳕鱼与多春鱼,几乎一无所获。渐渐渔民们互相低语,说这次出航,大约是被众神诅咒,所以一无所获。北境人相信巴伦支海的海面下,沉睡着中庭巨蛇。绝不会在黑暗的极夜中,随意向广阔的公海前行。
可是再没有收获,镇上居民会因饥寒而死。航船只得一路向北,渡过无穷无尽的黑水。
远方起了雾,渐渐不能视物。
令人恐惧的,四面寂静的黑暗。男孩攀上船桅杆,试图远望以辨别方向。但黑夜之中,找不到任何能见的标识物。他也不得不承认,也许这艘渔船已经迷失了方向,莫说猎物,连回程的路也不知究竟在哪里。
就在这样的时候,他听见迷雾之中,传来熟悉的鲸鸣。看不见巨鲸,也许对方刻意离渔船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这样不至于在黑夜之中相撞。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有种奇异的直觉,相信巨鲸的声音,会指引渔船驶出迷雾,安全回到港湾。男孩向掌舵人如是说,但船上其余人对于他的回应都是,什么鲸语?除却他,没有人能听见那响彻海面的声音。甚至看他的眼神,也仿佛是在说他失去了神智。
可是除却他所说的话,也没有其余导航的方式。那时候的北境,尚且是相信诸神存在的地方,有少数人相信,也许他真的被神明选中,能听见寻常人不能听见的声音。
他深呼吸一口气,站在船头闭上眼睛。他跟着鲸鸣的声音,而渔船跟随他的指示。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听见船上人的呼喊声,睁开双眼,他长舒一口气,看见了月光下灯火映亮的海港。峡湾中水波荡漾,他能看见巨鲸银灰色的脊背,水中款摆多姿。尾鳍翻出水面,好像是在与他打招呼。于是他笑了,忽然间心中几近遗憾,想要是能与巨鲸对话,弄清楚他究竟说的是什么,该有多好。
渐渐听见身后船上人窃窃私语的声音。他猛地回头。渔民们所说的内容,总结而言大约是这个意思。这个季节,连鱼类都少见,怎会有大翅鲸出现在近海。镇中缺衣少食,连木柴都已经供不应求。如果能捕获这样一只鲸鱼,皮肉骨骼鲸脂,至少可供所有人平安度过这个长冬。如是这样说,已经有人取出了船上用于捕鲸的铁叉。他惊慌失措,险些从船头板上掉下来,回过头大声呼喊。
他说,住手。
但已经有人推开他,鲸叉连接着铁索,向前巨鲸所在的方向掷去。
他来不及阻止,只能一步上前,从船头板上跃出,双臂抱住腾空而起的鲸叉,以此减缓去势。铁索何其沉重,连带着他的重量一起,抛出不多远,就从空中坠落。冰冷刺骨的海水包裹住全身,他感觉自己的骨骼都在洋流之中震颤,像风中的枯叶。渐渐不能呼吸,海水倒灌入肺部,可是他的双臂,依旧死死抱住捕鱼叉,与其一同坠入深海。失去神智的最后一刻,他听见了巨鲸的悲鸣。
我躺在原地僵直不动,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分明能感觉到海水没顶的那种寒冷与恐惧。抬头看西里斯。灯下他的眼神之中,有种近乎于异样的光。这样异样的意思,是说我从没有见过任何人的眼中,展现出这样的情绪。有一点痛苦,有一点惋惜,但是占比例最多的,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悲悯。
近神的那种悲悯。
好像他曾亲眼见过这一切,好像他失去的是自己的所爱。
可是这怎么可能。
我问他,然后呢?这是这个故事的结束吗?
他转头看我,很温柔地,抚摸过我的头发。晦暗光线中,好像看着的并不是我,而是什么很遥远的东西,好像他也还尚在梦中。他说,不,希尔科内斯的渔民将他从海中救了上来,带回岸上治疗。但是他天生就有肺部疾病,历经受寒又呛水,回到岸上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镇上的资源,不足以治愈他的病症。于是他的家人鬻卖家财,卖掉了自己的渔船,将他送到克里斯山尼亚,挪威的都城,今天的奥斯陆城市医院治疗。但当他们舟车劳顿,抵达都城的时候,他已经因失温症昏迷,手脚呈现蓝色,肺部器官几乎失常。克里斯山尼亚的医生也对此手足无措,于是不得不宣布临床死亡。
如此令人恐惧的结局。
我沉默无声地看着他,而他好像忽然间从梦境中惊醒,低头亲吻我的额心。
他说,但是你知道还有什么吗?
—因失温症而死的人,临床死亡先于脑死亡。在他的灵魂徘徊于生死之间的时候,眼睛能看见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这世界上的人,生生世世,都被困囿于凡人眼中的世界。那些曾到过瓦尔哈拉与赫尔海姆,亡灵的国度的灵魂,少有人再回到中庭世界。死亡只是一扇门,他在那个时候,看到了人的眼睛,本来不应该看到的东西,听懂了人的耳朵不应该听懂的话。也许这也是一种幸运吧。
他说这话是什么用意,我不能猜到全部。但所谓的,听懂了人类不该听懂的话,大约说的是贯穿整个故事的鲸语,只有那男孩一个人能听见的鲸语。而我开始害怕这个人,所有那些故事,总让我有隐隐约约的感觉,是要指向一个最终的目的。我看不透他,也看不透他的故事,所以难以遏制地恐惧。可是每当我的眼睛看着这个人的时候,总觉得我等待他,已经等待了很久。且难以想象生命中的一切,没有了他,又会是什么样子。如此痛苦与渴望并存,就是我与西里斯之间的关系。
我开始怀疑他的真实身份。
我不问世事已久,也不曾期待过有人这样长时间地陪伴我。当西里斯来到我的生活之中的时候,我也没有想过探寻他个人的生活。相处这么久,我们两人的交集全数藏匿于我这小小的一居室,我竟然从没有在学校碰到过他。哥本哈根大学的学生,最常出入的是市中心的大学咖啡厅。名字起得很讨巧,叫做罗兰吧,致敬哲学家罗兰·巴特。自带咖啡杯的话,一壶咖啡五克朗,可续饮,学生趋之若鹜。我也常在此出入,可是西里斯那么爱热闹的人,我竟然从未在此看到过他。
大学的音乐部门在靠近机场的阿玛岛上,距我的公寓不过半小时地铁,但是与哲学部隔运河相望,我竟然从不曾踏足。那天不知道究竟是出于好奇还是怀疑,我想到要去看看。
从地铁站出来,只感觉一阵大风吹得我往后退了好几步。我很少出门,从置换手术后,更是几乎没有踏出过公寓的门。迎着风每走出一步,都觉得心脏隐隐作痛,只能咬紧牙关继续上前。音乐理论学的主楼,在阿玛岛校区的最中心,进门是学生咖啡厅。有展板贴着花花绿绿的告示,其中就有学校铜管乐队的演出通知。这是西里斯的乐队,可是我上前去顺着海报下方的名字一个一个看过去,没有一个是他的名字。
大约是因为站在那里太久,有抱着文件夹的女孩上来问我,感兴趣吗,可以来听看看。
我说谢谢,又问她知不知道有个叫做西里斯·布莱克的人。
那女孩很认真想了想了样子,说音乐部门里,好像是没有这么个人的样子。
我不知该作何想法,或者其实,也早已经知道这大约是我会等到的答案。
他曾对我说过,那一天没有回复我的简讯,是因为将手机忘在了学校。我知道他的储物箱在四楼,于是顺着楼梯拾级而上,再顺着长廊走下去,就是他曾经提到过的理论学办公室。中间落地玻璃窗前摆着长沙发,靠墙一排储物柜。其中最右手边的一排,有一只是他的。没有上锁。
那柜子中,除却一支手机之外,空无一物。
整支机身上落满灰尘,看上去已经很久没有人使用,我试着按下开机键,也毫无反应。大约是因为长时间放置,早已经因为没电才自动关机。
我无话可说。
那天晚上,我答应西里斯去他所住的公寓看一看。离音乐部不远,就在阿玛岛上某处新建的公寓楼中。
他的住处比我的小,没有一点生活的痕迹,一切都簇新。厨房中一切用具,新得像是刚刚揭下塑料膜。而我与他相处这么久,知道西里斯并不是生活简洁的人。如果我不说,他就能把换下来的衬衣扔得到处都是。可是他对我说,他在哥本哈根这么多年,从没有搬过家。公寓只有一室一厅,厨房旁边一张原木颜色的台子,上面已经摆上了蜡烛与食物。杯盏是一种水一样的清澈的靛蓝,绘着细腻可爱的唐草图案,我知道那是皇家哥本哈根瓷,鬻价甚昂,大约也不是一个需要勤工俭学的音乐学生能负担得起的器具。
他买了新的花束,盛在一只很简洁的玻璃直筒花瓶中。是粉彩色的牡丹花。那么温柔的颜色,挨挨挤挤,花瓣堆叠一处还未开放,每一枝都好像是自成一体的小小世界。枝叶碧绿柔韧,有种长叶复从风式的摇曳。那天晚上他做的是普罗旺斯炖鸡,配菠菜意面与卡普里沙拉,开一瓶香宝馨红酒。一边倒酒,一边对我笑说,为了创新,他往酱汁里加了咖啡,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希望不要太奇怪。
烛光映照下,高挺鼻梁给那张轮廓分明的脸上,投下厚重阴影。
他真美。像是神话中,众神的面容。
那天晚上,我始终心不在焉。我知道他能看出来,也知道他是刻意对此不着一词。
那也是我们唯一一次讨论爱对于彼此的定义。
他问我说,爱对你来说是什么?
—我始终渴望的,又始终不能相信的东西。
—真爱就是痛苦。爱,从始至终,其实就应该是痛苦的。所有的恐惧,煎熬,不安,占有欲嫉妒心求不得苦,本质上就是互相虐待。最深的不能彼此放开的爱是偏执,利刃割手却还要攥紧刀刃。将彼此的灵魂撕裂,再两相融合,非此非彼,这样才是浓烈的爱最终的结局。或者因痛苦而毁灭,或者因执念新生。
我说,爱上一个人,就像是自愿跳崖。不想要摔得粉身碎骨,当然就要在跳下去之前,摸清楚悬崖下究竟是深渊还是草坪还是大海。我用对于对方无尽的心理折磨,和无穷的自我怀疑来分析彼此的感情。也就是在这种自我折磨当中,忽然间发现,原来这就是我爱一个人的方式。因为爱,所以理所当然地恐惧,所以理所当然地抗拒。因为如此,才更怀疑对方的存在。
我不知道,他究竟是真的没有听出我话中的暗示性,还是借此迂回。
我问他,你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我对一切关系的追求和定义,虽然表象完美,内心却像冰面下隐藏着巨大爆炸。刀背藏身,好像可以毫无保留地真心拥抱,同时也做好了准备,准备随时被其所伤。
—不奇怪。对于感情的需求,世界的理解,人人不一样。有些人对于这个世界的理解,就是这其中行走的人,都有所求,没有纯粹的动机。而他们对于伴侣的需求,也恰恰就会希望对方是能给自己带来这样观感的人,所谓的明知道会伤害自己的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觉得是活着。事实上我甚至觉得,人真正爱上的,只有令你觉得痛苦的人。
那么你呢,我看着他想,你是让我痛苦的人吗。
—爱这种东西,大部分时候只是人类的幻觉。
—你故事中那么多人信仰的北欧诸神,难道没有爱吗。诸神的爱,难道也是幻觉?
我爱他吗。又或者应该问,爱,究竟是什么东西。
其实我的处世经验,并不足以让我可以判断对一个人有多么深厚的爱情。我只知道当我们同处一室的时候,常有快乐的瞬间,更多的时候我被他激怒。通常是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谁洗碗,谁去扔垃圾,他又将换下来的衬衣四处扔。我不能容忍他,我不能全然理解他。我不能没有他。
这是爱吗。我以为的爱,应当是故事书中那样,为了从渔叉下救下什么东西,而宁可以自身性命相阻拦的决心。是因为对方重病加深,就愿意为之捐献出自己器官的牺牲。
我们两人之间是爱吗?如此平凡。如此琐碎。可是我不能没有他。
我终于问他,你究竟是谁。
可是他已经起身收拾餐桌,杯盘碰撞之间,没有回应我的问题。我始终坐在餐桌旁定定看他,而他从小厨房不经意地一回头,正对上我的视线。忽然抬着满手泡沫走过来,俯下身深深亲吻。起身的时候,很恶劣地在我脸颊上蹭上一小道洗洁精的泡沫。他也因此得到一顿应得的敲打。
我们看电影。看的是贾木许的那部唯爱永生。小客厅的沙发对面,电脑接上电视屏幕,恰好可以投放电影画面。室内没有灯,映在他脸上,是一种悠悠的蓝光。他的神情很安静,像电影本身节奏一样的安静。
哥本哈根的窗外下起了大雨。
不晓得为什么,白天时候有一点荒凉的城市街道,此时此刻也都被刷上了一层纯正的墨蓝。从窗户望出去,只能看见深沉化不开的蓝色,黑色的枝桠,与天边惨白一轮月亮,叫人恍惚以为自己是身在电影场景之中。视线向上,越过屋脊,阿玛岛城市夜晚的天空,是一片纯粹到不真实的黑蓝。丹麦西兰岛南部黑暗的夜晚。电影之中的场景也是黑色的,墨黑色,电视屏幕上底特律某处废旧公寓中的黑胶唱片不停旋转。摩洛哥坦吉尔城中夜晚破败的窄巷。一切都这么慢,这么安静,时间如逝水。慢,但是无可挽回。
时至今日,只要我闭上眼睛,还能回想起那天的月亮。
回想起那张床榻的质感。柔软,棉被的重量压在身上。昏黄夜灯之中,环顾小房间,能看见四周整齐摆放的乐谱,没有衣物或者任何杂物。只有门后一字排开的四把贝斯,留声机架子上的黑胶唱片。我只能浅显认出巴赫,肖邦,和柴可夫斯基。他说他还差一两张碟,就可以集齐整套瓦格纳。
我背对着他躺着,睁着眼睛。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很快睡着,双臂始终环在我的腰间,而我枕着他的胸膛。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陷入深睡眠,毕竟环境不熟悉,期间醒来过两三次。一睁开眼睛就直面床边那扇大窗,看到窗外天空渐亮,宝石一样不真实的靛蓝色。视线最正中的苍穹之上,镶嵌一轮满月。盈盈白光。那么圆,近乎完美。如今想来,大约是因为那时候月亮已经开始西沉。有一瞬间我几乎不晓得自己在哪里,可是身后抱着我的那个人,在睡梦中收紧了双臂。
他的手掌宽大,紧紧包住我的右手。手臂上粗重的如尼文纹身刺痛我的双眼。
那天晚上,西里斯一样给我讲过睡前故事。
不知道为什么,他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整个人的态度,与往常不太一样。
或者是因为我们两人同榻而眠的时候,我总是习惯性地伸手抱着他的腰。而他一般靠坐在床头,或者给我念书,或者抚着我的头,眼神看向很远方,对我讲那些近乎于匪夷所思的故事。可是那一天他与我一道躺卧,从背后牢牢扣住我的双臂环抱身前。讲的故事,也是在我耳边低回。虽然内容并无任何浪漫抒情,可是情态始终婉转缠绵。我也渐渐觉得,好像不知何处是故事,何处又成了我的梦境。
他对我讲世纪之交的北欧。
说那时候的挪威,港口上遍布精心设计的经典式建筑,漆成温和的粉彩颜色。烟雨中远远看过去,总觉得整座城都带着一重雾气蒙蒙的滤镜。又或者不如说,所有后世的滤镜,胶片的处理,全数是在仿造北欧的迷雾。那时候的挪威,足以堪称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海岸线,承载着这世上最美的冬天。
他说世纪之交的奥斯陆,有个男孩子出生在当地的城市医院。那时候的城市医院,已经演变成了一处妇产医院,在此地出生的孩子,大部分会被遗弃。好一些的会有人领养,运气差一些的流落到各处福利院当中,很多不能活过人生的第一个十年。这个孩子出生的时候,不像是一般的新生儿一样浑身红粉,反而带着一种寒冷的苍白,白得能看见皮肤下蓝色的血管。像是因受寒而亡的人那样的颜色。助产士都以为这应该是死胎,但意外之中,这孩子竟然活了下来。他的生母无力对其进行抚养,可以想见大约是未婚生子。幸运的是,这孩子被旅居此地的一对英国夫妇收养,带去了距离苏格兰不远的约克郡谷地。
他们两人在此处有一间乡村宅邸,群山环抱之中,漫山葱郁林木高低成片。此地雨水丰沛,天光从云层中倾洒下来,随着羊群四处游荡。那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虽然称不上多么富裕,但是至少衣食无忧,也受到家人的爱与关怀,是个非常善良温和的人。预备成年后,准备离家去约克或者利兹的某手艺人处做学徒,如此可谋生。又或者可以去附近大学念一门农业科学,如此可以继承家业,成为新一代的牧民。
一九一四年三月十日,他满十八岁。
同年七月二十八,一战爆发。
他与其余同龄人一样,被强制征兵入伍,成为英军步兵的其中一员。
一九一六年,被派往欧洲本土,法国北部,索姆河。
他的样子,可以称得上是很文弱。皮肤始终是一种常年不见光的苍白,又因为读多了书,说话时的用词与口音,与其余士兵很不太一样。大约也是因为这些特质,从征兵第一天起,就始终与其余人格格不入。一旦真正开始行军,常常受到同僚的排挤。不与他说话谈天是常态,更糟糕的时候,曾经在他的睡袋中放过捉来的耗子。到了欧陆,每天步行行军的时候,会逼他打头阵。概因战场上大概率埋了地雷,德军撤离的时候,常会设下这样的陷阱。地雷与铁丝连接一起,遍布行军路线。打头阵的人,最大概率会踩到这样的铁线引发炸药,生命安全也就最无法保障。可是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对同僚进行报复。可是这样的行为,在旁人看来,大约不觉得是善良,反而觉得是软弱。如此对于他的排挤和欺凌更加变本加厉。
一九一六年七月一日,索姆河战役打响。
这场不列颠军队,法兰西第三帝国与德军之间的对弈,从一六年七月,一直拖延到当年十一月十八日。足足一百四十天,共有三百余万人参战,其中阵亡将士一百多万,足称人类历史上最血腥的战役。在英军遭受重大创伤后,军队决策将北部战线的步兵也一并调往索姆河。年轻的约克郡士兵,也是其中之一。他们很快被席卷进战局之中,在有史以来最严峻的寒冬之中,牢牢镇守住河这一边的防线。
冬季粮草短缺,连伦敦城都已经开始节衣缩食,民众购买食物只能使用粮票,遑论是远离英国本土的索姆河战场。无尽的雪野,灰暗的长冬,只能靠干面包或者土豆度日,有的时候这也没有,只能在附近的森林中寻找野草充饥。某一日轮到他当班,去寻找可食用的植物的时候,步行很远,但临近树林已经被毒气弹侵袭,几乎寸草不生,寻找甚久,只在雪下找到一小把枯死的蒲公英。这一把蒲公英,不足以填饱任何人的肚子,但也只能如此。他带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收获回到营地,果不其然受到其余人的嘲笑欺凌。说话之间,就有人将他压在地上,硬逼着要将那一把蒲公英塞进他嘴里。他只能咬紧牙关,预备只要有人成功掰开他的嘴,就要把对方的手指也咬下来。挣扎之中,泥泞满身,连眼睛也难以睁开。忽然间听见剧烈的咆哮声,而后觉得身上压着他的手一松。借机翻身而起,看见他的身前,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一只巨大的黑犬。几乎可以说像是高加索獒犬一样的体型,正在对着那些欺凌他的同僚疯狂咆哮。
那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巨大黑犬,从那一天开始始终不离开他的身侧。在他幕天席地休眠的时候,就躺在他的身边,用皮毛为他提供冬日难得的温暖。但从不让任何其余人近身。他的手指在长冬的黑夜中,轻轻一点一点梳开巨犬身上打结的,与他的军装一样沾满血污的黑发。轻声对他讲自己成长的约克郡谷地,讲那满山的羊群,绿野中如云朵游荡。他在黑犬的耳边说,等这一切结束了,如果你愿意,我想带你回我的牧场,你一定会喜欢约克。说不定还能成为很优秀的牧羊犬。又抬头看天上星辰,看漫天繁星如诸神的眼睛。星光摄人,躺在索姆河的原野上,只能看见流云低走,遮住了月亮。忽然抬起手,对着天穹上某处,说,你看见那颗星星了吗。那颗最亮的星星,是大犬星座阿尔法星,它的名字,叫西里斯。
你也是大犬呀,不如我叫你西里斯。
忽然感觉脸上温热,是黑犬结结实实地舔了他一口。
他忍不住笑,揉一揉巨犬的耳朵。轻声念了一句尼采的句子。像是在解释什么,又或者是兴致所至而已。他说,在世人中不愿渴死的人,必须学会从一切杯皿里痛饮。在世人中要保持清洁的人,必须懂得用污水也可洗身。夜风自西北吹送,一人一犬仰起头,望向黯淡的夜空。浩瀚天河泼洒到此,与地面上的索姆河交汇一处,亿万星砂之间簇拥着残月,好像熔炼的纯银。
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三日,安可高地战役。驻留军从北部向西瓦尔山脉进攻,他也是其中一员。
大地都好像在脚下颤抖,他在枪林弹雨中奋力奔跑。所有人都觉得,战争中的人是有目的性的,甚至于使命感的,然而大多数时候,大多数人不过是顺水推舟,刚好被推到了某一个情形当中而已。
他也一样,是被推到了某个情形之中。
他看见了他的同僚,与对方正要迈步踏上的地雷线。
那一瞬间,容不得任何思考,他几步冲上前,呼喊说闪开。他的第一反应,是要伸手挡住那人的步伐。但来不及。一声巨响。他感觉到心脏剧痛,耳边蜂鸣,整个人已经飞出去数米远,重重砸落在地面上。地雷爆炸时的弹片,穿破了他的胸腔。可是并不是穿透伤。他失去了意识,但是尚未失去呼吸。那一天,有人看见一只黑色的,如獒犬一样身形的大狗,背着一名重伤的士兵,闪电一样跑进安可高地的医疗帐篷。
十一月战役后,在索姆河战役中重伤的战士,被经过哥本哈根,送回英国。史称丹麦计划。因弹片所伤而不得不被撤往后方的他,本来应该登上一艘被称作弗尔摩沙的医疗船。但在途径哥本哈根港的时候,因路途遥远而颠簸,挪动了本来卡在心小静脉与右心室之间的弹片。十二月十一日,他被埋葬在哥本哈根驻军医院,今天的哥本哈根综合病院。与其余两名同时期阵亡的将士一起。威尔士郡的下士佩申斯,与澳大利亚皇家军的下士穆迪。他们三人,都被丹麦军队,以军礼厚葬。
哥本哈根驻军医院,今天的哥本哈根综合病院。
那是我出生的医院。
也是我接受心脏置换手术的医院。
最后一次回医院复查,医生告诉我,新的心脏,在我的胸腔之中,愈合可称得上是奇迹。除却皮表的伤痕,已经看不出是移植的结果。他说,从今往后,你就是一个完全健康的正常人了。跑跳运动,都完全不会有任何问题。听到那句话的那一瞬间,我几乎忍不住自己的心情,想要哭泣出声。
他说得对,我的心脏,再也没有痛过。
从那之后,西里斯·布莱克也再没有来过我的公寓。
我去找过他。
学校里的同学说不认识这么一个人。后来我去了他工作的那间护工中介机构,他们说,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更没有这样的一位雇员。我打电话给父亲,向他核实,他说,他没有为我找过护工。因为选择尊重我个人的意愿。又问我怎么了,恢复的情况如何。他什么都不知道。
后来我去了他的公寓。
那座阿玛岛上,靠近音乐学院的三层小楼。我去的时候,楼下大门刚好是开着的,由此拾级而上,旋转楼梯一步一步爬上去,我不知道我在害怕什么。我只知道,在寻找他的这一个星期中,不过是短短一个星期,我却觉得像是度过了难以描述的漫长岁月。我以为我独居已久,再重新回到这样的状态,应该轻而易举。但是不是。我想念他,想念他在公寓里扔得到处都是的衣物。想念他为我做的每一顿食物,想念他为我念的童话书,想念他为我的讲的那些睡前故事。他为我唱的歌,对我讲的拙劣的笑话。
他送我的那些花,都已枯萎。
他的公寓门,竟然也是开着的。
我一步一步走进去,看见所有一切陈设,都还是我记得的那个样子,只不过少了所有他的私人物品。这房子空空荡荡,看上去,不过是地产中介广告上的样板间。没有花,没有蜡烛,没有番茄沙拉,没有皇家哥本哈根的瓷盘。有个一身西装的中年男人,从卧室的方向,抱着个小夹子走出来。看见我的时候,很明显地愣了一下,问我说,请问有什么能帮你的吗?我哽噎半天,最终只说,请问,这间房子的主人去了哪里,您知道吗?那男人脸上的表情很古怪的样子。半晌说,您一定是弄错了。这间公寓最近的一年都在整修,已经至少有一年半没有人住过了。我是这里的房产中介,现在正在为把公寓放上出租市场做准备。
我失魂落魄地离开了阿玛岛,不知道自己怎么下到地铁站,怎么登上二号线电车。
再一次走出地铁站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站在北门的地铁总站。
这里有哥本哈根最富盛名的农贸市场,常年有寻常超市不常见的果蔬。我们两人,某一日下课后曾在此地闲逛。与寻常情侣一样,笑闹着采购当天的食材。一旁全玻璃幕墙的室内市场中,售卖各种各样奇异的饮食。他曾在这里买过成把的芦苇,毛茸茸的,灰色的一束,像大狗的尾巴。一把塞进我的怀里。而他走在我的身边,一点一点喂我现炸的宽薯条与鳕鱼块。我抱怨这铺子怎么如此吝啬,明明鱼和薯条就应该是粗糙实在的食物,而不是这么精致而昂贵的东西。他笑着说好,随即塞了我一嘴番茄酱。
喂我吃饭的时候,他的嘴巴也会跟着一起张大,发出啊呜的声音。像是哄小孩一样。
他总是穿着老式的,图画书中人物一样的长风衣。有时候起风,总叫我觉得像是中古世纪的斗篷。冬天寒冷的时候,在外面走,会摘下自己的手套,赤手以皮肤的温度温暖我的手。下楼梯的时候,会抱着我下楼。出门走路走久了,我心脏不舒服的时候,会背着我一路回家。我以为我都忘记了。
或者,我以为这些细节对我而言不重要。因为它们不是英雄,不是史诗,不是骑士打马过燃烧的山脉。
我好想念他。
一路走过商业街,走过柯布曼步行街,看到了那座矗立在哥本哈根最中心的圆塔。据说始建于十七世纪的圆塔,大约原本曾经是个天文观测台。红黄色的砖块垒成,有遍布塔身的拱顶窗。我曾站在塔下的广场上,对他讲威廉·海纳森的著作。世界尽头的灯塔。我说他写世界终极有座闪耀的高塔。白昼时刻,日光照耀下,无穷无尽的云如此从虚空之中漂浮而过。夜间灯塔中映射出来的光,可与天上星辰和北极光做对比。如果真有这样的塔,想必也就是哥本哈根的圆塔这样了吧。话还没说完,已经看见他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举起双手向一侧摆出一个姿势。对我大喊说,你看!你看我撑起了这座塔!
这一天,是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弥萨,也就是春分节。
在北欧人仍相信旧神的时代,人们相信,一年之中只有两个季节,冬季与夏季。冬季黑暗漫长,是休养生息的时间。而弥萨,这象征着白羊星座的月份,标志着每一年长冬的结束,夏季的到来。这一天,对于北欧人来说,象征着光明胜于黑暗,生的力量胜过死亡。被北欧人相信是充满神秘力量的节庆。
我登上了圆塔。
不知道是不是建成时为了方便车马运输,塔中不是楼梯,而是盘旋不断的陡坡。一路到顶端的观星露台,一共七层。我顺着斜坡一路攀援而上,爬得很艰难,终于到达塔顶。从窄门走出去,长风从海外而来,吹动我的衣角与头发。塔顶上只有我一个人。视平线极远处,可以看见那一天的太阳,正在一点一点没入海面,渐渐西沉。哥本哈根城街巷如棋盘,星罗密布,行人渺小如蝼蚁。我不知道,如果这世上真有众神,那么从他们的角度看这人世间,是不是也就是这样的画面。
弥萨的最后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上消失。
那一刻灯火俱灭。
我看见了神明。
他就在我的面前,可是却分明悬浮在半空中。那一刻,我惊异于我怎会曾经以为他身上所穿的是古旧的长风衣。在夜风中猎猎飞扬的,分明是叫人分辨不出颜色的斗篷。夜空之中,反射出种种奇异色泽,光谱之上的每一种颜色,光谱之外的每一种颜色。黑发灰眼,美丽得叫人觉得,这张面容本来就不应该存在于人世间。他就在我面前,轻轻伸展开双臂,遥遥相对,好像是一个要拥抱我的姿势。
可是他没有形体。
他的身躯,衣物,全数是一种似是而非的透明。我能看见他,可也能透过他看见身后哥本哈根城中的万家灯火。他那张我熟悉的脸上,是一种我曾经看到过的,可是不能完全理解的神情。近乎于冷漠,近乎于悲恸,近乎于温情。我勉勉强强,能够想到称这种神态,为慈悲。我上前一步。
—你究竟是谁?
—如果你是神明,如果你已经知道我这一生的走向,为什么还会和我在一起。
我的手都在颤抖,声音哽咽。明知道这样不体面,但还是不能控制自己。
他好像是笑了,又好像没有,我看见那张像是雕刻出来的面容上,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与我们二人相处的所有其他时候一样,他对我讲了个故事。
他说。
—所有世界的开端,都来自于非常微小的种子。北欧人曾经相信,这宇宙之中有棵大树,生于梣树的果实。树如此巨大,足以支撑起九个世界。九界中的生灵,人类,矮人,精灵,约顿巨人,阿西尔与华纳诸神,称这树为世界树。这宇宙的规则是有生命就有死亡,有兴盛就有衰败,恒久不变的世界树也有八千年一叶落,树根下住着无数生灵,以腐叶为生。其中的统领者,奥丁称之为Grafvitnir,意即深渊之狼。
—世界树下流淌着乌尔德之泉,凡人称这座泉水为命运泉。因为其源头坐落着诺伦三女神的神殿,乌尔德司掌过去,薇儿丹蒂司掌现在,诗蔻蒂司掌未来。她们三人将所有生灵的命运刻在世界树树干上。乌尔德泉滋养世界树,因此承载着人类与诸神的命运。我曾饮命运之泉的泉水,九界尚且混沌之时,在树下以狼的形态过了五百年。诸神与精灵拥有永恒的生命,巨人与矮人可寿余三百年。后来众神从梣树树枝中创造出人类,赐予人类中庭世界,用广阔水域与其余种族分隔开,为这种最脆弱的生灵设下庇护的屏障。
—我以乌尔德泉水为生,因此得以知道所有生灵的命运。不能再被某一种单一生命的形态所限制,阿西尔诸神因此称我为Sváfnir,sleep bringer,带来梦境或者死亡的人。负责为人间的亡魂撑船,渡过中庭世界边缘的无尽之海,去往彼岸亡灵的国度,赫尔海姆。
古诺斯语中,梦与死,从来都是一个词。
他的本体是灰色巨狼,所以被奥丁以天狼星命名。西里斯。但这真名湮没在时间的长河中,除却他自己,早没人使用。人类从来不能洞悉诸神与这世界的真相,于是有种种信仰,种种对于这个宇宙的推断。他以无数面目示人,人类以无数名字指代他,梦魔,摆渡人,死神。其实本质不变。他可一身化作千面,是灰狼,也是渡海的大蛇,是极北之处的深海巨鲸,索姆河的黑犬。飞禽走兽,因木生姿。也可化作人形,看历史长河中多少帝王将相,纵横捭阖,诸国征战杀得血雨腥风。归来温酒煮茶,满庭落花。生永恒变化,只有死亡才是恒定,是人类无从理解的所在。我也只不过是人类。摆渡人,当然也是我不能理解的存在。
拥有永恒者,怎会被朝生暮死者所吸引。
—我是西里斯。斯卡迪纳维亚人称我为摆渡人斯瓦弗尼尔,民谣里我是睡神沙仙,希腊人口中的喀戎,古罗马人的墨菲斯,是梦境的主宰与死亡的信使。我不是人类,不是精怪也不是神明。所有的那些名字,是人类为我的封正。他们是我,但我不是他们。
—我对你说的那些故事,无论以何种面目示我,其实都是你。同一个灵魂,无数次生命。
原来如此。我几乎想要流泪。我不知道我这样平凡的,毫无可指摘之处的人类,怎么值得这样的注意。
—非人的力量,不应该与人类的命运相纠缠。我曾化作大蛇与你对话,你因此自愿坠湖而死。再后来我载着你的躯壳到希尔科内斯,随着法望教堂的残骸一起在彼处长眠。本来以为,极圈内的小镇,是没有纷争,可以让你安心度过一生的所在。因为你在何处安眠,就会在何处转生,带着上一世身上留下的创伤。第二世,你带着前生落水时遇寒所得的肺病出生。我不敢让你知道我有神魂,怕再因此干涉了你正常的生活。但还是不能做到离开你,于是化身做深海巨鲸,只有你一个人能听到声音的座头鲸,在人类居所之外的峡湾中陪伴你,最终还是令你从船舷坠落,送医往奥斯陆却不治身亡。第三世我不敢久留,不敢让你对我产生任何感情。只有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短暂地陪伴过你。但你依旧惨死。可是却是因为你的善良。
—人的生命何其脆弱,只要我一刻出神,你就会像流沙一样从我的指缝间消失。你的命运从来很难,所有的坚韧,钢铁一样的意志,其实都是本性被太阳一样的炽热熔化,焚身碎骨的痛苦,再铸成利刃。可是不管经历多少苦难,你永远温和,永远悲悯。看这世界上万事万物,不管本质多么丑恶,对你做过多么不可原谅的事情,你永远维持本心。这条路何其痛苦,虽然我知道你的善良是在赌一个可能性,但这不是这世上其余人类运行的准则。我说这世间生命是永恒变换的,只有死亡才是恒定。人性永恒变换,但你却无论如何痛苦,这世界对你如何锤炼,你的本性都恒定不变。
是因为我的本性恒定不变吗?因为这个世界上,你在寻找的,是与死亡一样,不变的恒定?
—你出生在哥本哈根,曾经埋葬了你的那个战地医院中,生来就带着前生因弹片所伤而造成的心肌病变。这病无药可治,因为它本不是疾病。有我你会因意外而死;没有我,你也会因痛苦而亡。
—你从来没有过过平凡的一生。我只希望你能过上平凡的生命。希望你能念个普通的大学,普通地和同龄人交朋友,希望你一样为了学习烦恼为了人情跳脚。为了今天北门市场有漂亮的原种蕃茄而高兴,为了新买的书而废寝忘食为了新上的电影而欢笑。我希望一切传奇,一切痛苦血腥杀戮,最多最多,不过就是你睡前的故事。我希望你为了最微不足道的琐事和自己喜欢的人争吵。我希望你还有余力,思考自己追求的,究竟是月亮还是六便士。我希望你还能看见月皎时分,嵯峨之美。
—我希望你活着。
我感觉到眼泪顺着脸滑落而下,眼前一切迷蒙。
所以我来做你的摆渡人,我来替你点亮渡河的雾灯。
原来如此。摆渡人可化身千面,也可化身为人。我需要健康人类的心脏,来替换生来就有病症的这一颗。于是这一生他化身成人,可是在真正活着的时候,从不曾与我相见。因这不是我本来的命。在我还没有真正遇见他的时候,西里斯作为人类的肉身已经死亡,大约是死于意外,于是心脏捐献给了我。他抹去了这世间所有一切曾与他有过交集的人的记忆,为了让我清净活着,只忘了储物柜里,他那只手机。
他对着我笑,他说。
—你永远拥有我的心。
我眼睁睁看着他隐没在夜空之中,像冰雪融化于海水,了无痕迹。
再也支撑不住了,我跪倒在天文台的砖石地上。我还来不及说,其实我也,我也只想要和你一起,走过北门市场,为了今天晚上,究竟要做什么吃食争论。我也只想要和你一起,对着家里那台古旧的电视机看贾木许的唯爱永生。听你吐槽说这电影拍得真是不知所谓,怎么这么无聊就结束了。我也只想要听你讲睡前的故事,看今夏花店里新裁的鲜花。我只想与你逛超市,看你把我举起来放进购物推车里,而我一路指挥,说要拿哪一排架子上哪一瓶红酒。我想与你看星月,看冰川山脉,看月皎时分嵯峨之美。
这世上没有人是你。也没有人能取代你。
我也不过是凡人,一样在这世间摸爬滚打,莽莽撞撞。一生想要追寻生命的意义,来为自己的存在下决断。但一生之中对于生命的认知总是不断变革,不断被自我推翻。犯错,再勉力更改。直至与所有人类一样,迎来不可避免的安眠。而我知道,你会在这条路的尽头等我。看我一生贪恋痴嗔,命运多舛。都无甚评判,你将一样公允地,载我渡过无尽之海,去往彼岸亡灵的归属。
如此便是一生。
五月,我从学校本科毕业,终于回到罗斯基勒与父亲小住。
夏天的海港很美。我们两人坐在海岸边,一人一瓶啤酒,很随意地晒太阳谈天。
谈话之间,问我接下来准备要做什么。我说,还是老样子,准备继续再哥本哈根念哲学。反正国家有教育基金,我可以再找份兼职,如此应该足够养活自己。父亲很不知可否的样子,说,你不准备做点有用的事情吗。这么大了,应该为工作着急了吧。我不过是笑一笑,说,急,最后所有人去的地方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