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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作者:声色犬马 当前章节:3009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7:01

由西区进往东园的一路,段争走过很多回。在这麽大一点地盘上走动,难免会遇着一两个或三五个眼熟的。但他今天碰上的好像格外多。他沿着路牙子走来,总能从沿途的每个人脸上看出些不同寻常的意味。他起先疑惑,走着走着会不自觉地停下步子回头看,和他擦肩而过的路人却双手插兜低头快走。迎面撞上一个女人,那人茫茫然抬头,露出一种段争意料之外的笑,他们对望半晌,路人举起那个和他撞了脑袋的女人原地转了两圈,又在她腮边重重地吻,接着两人就挽着手嬉笑走远,很快失去踪迹。

段争继续往下去。

一个陡坡,他从下面来,坡顶正中立着一个穿了旱冰鞋的小男孩,护肘护膝和头盔都备得齐全,他却照样紧张得双腿打抖,埋怨他的父母跑得太快,连下坡这点路都不肯领他一程。段争先他两步出发,身前空荡荡的,坡上、坡中、坡下除了那一家三口和他之外再没有路人。他沿着下午烈阳照的阴影向下,没等走到下坡的半截,身边有道影子超过他,是男孩儿大叫着往下滑,因为冲劲太猛,他滑动的距离远远超出父母计算的范畴,最后就成了他在前面尖叫着跑动,父母就在背后大步地追赶。

他们的速度一样很快,段争不过从裤兜里翻包烟的工夫,转眼就再找不见他们人影。

烟迎风点不着,他以手拢在嘴边都没法让打火机窜出一把小小的火,于是放弃,将烟重新塞回烟盒,烟盒又塞回衣兜。他没有沿着之前那一家三口逃跑的线路继续向前,而在过一个拐口时走进一条烟熏火燎的后街小道。

傍晚未至,太阳悬在额前,夜市已经有摊贩推着车提早占位,但在背面那条段争穿过的巷道却少有人出没,一条注满了菜叶汤汁的下水道横在后门边,臭味熏天。

段争走的是捷径。过了巷道,他翻过两面墙,抄了近两公里的大路上了西街,接着又转两道弯,就见了东园正门。

接到电话的时候,阿云正身在津市城郊的小镇陪人做拜拜。旁边张罗着烧香礼拜的干爹见他收了线还心不在焉,问他出的什麽事。他先说不要紧,但做事差错频出,拜祖先的香也少举了一把。他魂不守舍的,瞥见四周一群人多对他干爹想收他做“干儿子”的举止多有不齿,他那干爹又对族里长辈低眉顺眼唯命是从,越想越不耐,他索性借口家里有事跑了,就差最后那杯茶没敬。

他一路跑去车站,故意装作没瞧见在车窗外求他留下的老干爹,一边想着自己这一跑,别说干儿子做不成,往后这老干爹也有好借口把自己一抛脑后,一边又昏昏然想着先前那通电话。他痛恨自己麻得久了,背地里居然是个自己也看不清楚的心思,仍旧对某些人抱着场年少的昏梦。他甚至不确定自己究竟要来做什麽,能做什麽,但还是来了,路上颠簸了一个半钟头,总算挨着那扇东园的门。

据告密的青年说,段争来得突然,已经不声不响地在那儿坐了近两小时。没人能和他靠近,搭话更是不敢,只听头一个见他的人说他想找刘公。可最近根本没有人见过刘公,有的说他是老了疯了,干脆跑了,也有的说他是死透了,半个月前发的丧。

阿云听了不应,只慢慢理着倒垮的衣领:“我汗麽?”

青年打量他:“是还好,领子别外掀,露商标了,多难看。”

“就要露给看看,好牌子,不能怯了,有句话不是说‘人靠衣装’?”

“你这儿说得好听,”青年指去远处的段争,“上那儿去说,你哪回不是见了他就怯,也就背地里威风。”

恨恨瞪他一眼,阿云果真受不得激,又理了理衣领就大步上前,一屁股挨了段争身边的空位坐。结果那道石头磨的坐杆,他一件丝绸质地的大喇叭裤根本不防寒,酝酿的话没顾得上开口,他先被弹簧弹了屁股似的原地一跳,冻得像没穿裤子。

段争却好似没发现他,还是默默然地支着烟抽,也不阻拦阿云靠着他坐。

“你有了温柔乡,又来这儿做什麽,找新乐子?”阿云佯装全不知情,“是终于发现和傻子在一起没意思,预备找点新的?那你找错地方了,外面夜总会好苗子一抓一大把,你不知道吧,前两天还有夜总会的人来东园招人,你猜出的工资多少?……两百一夜,呸,说不出来也不嫌寒酸。”

“你见过刘公?”段争问。

“……我说见过怎麽样,没见过又怎麽样,你现在拿他兴师问罪,是不是太晚了?”

“我问你见没见过他。”

“怎麽了,你难不成想从他手上收人,那不如找我呢。”

他插科打诨不知所云,段争也不问了,就这麽安安静静地盯着他,眼里有团云,乌沉沉的,直压进同他对视的人的眼里。

“……”阿云带笑的神情在他的注视下慢慢消隐。

他实在不明白自己在别扭什麽,但在看见段争浮满血丝的眼底的下一秒,他扭过脸,像在以这种拙劣幼稚的手段逼迫段争向他弯一弯腰。他甚至恶毒地想趁机报复段争,他想你不是很厉害麽,永远不用费多少气力就能把住人的心,连手指都不用多勾一记就有人跟着你往上跑,他、小九,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人,不都是被他捏住了脱不了身的。既然这样,他小小的报复也能安慰自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而不会被怪罪的。

可就在阿云站起身的刹那,他的右手手肘被人用力捏住,疼得他连声大叫拼命挣扎,却始终没法将整条胳膊从段争手里挣回来。

不过三两秒,他眼窝热得发涨,应该是手肘疼的劲反进眼里了:“他死了。”

“谁?”

“刘公啊,你不是想找他。那我告诉你,他死了,半个月前就死了,邻居给他收尸的时候他人都臭了。但是这里没有人知道,没有人确定,只有我。为什麽,因为是我给他收的尸。”

手肘上的力道渐渐弱下去,但阿云也不再显露出扭头想走的念头。他站得挺挺的,仰着脸看一眼夕阳,被那点红霞照得脸颊发烫,底下裸露的脚背也叫裤脚搔得痒,他重新一屁股坐下,伸手在脚背用力抓了一把。

“你找他做什麽,因为小九?”他抓着瘙痒的脚背,不去看段争的表情,“我早听说他跑了,你没地方找赔偿,只好来这里找刘公?那可真不巧,这里没人认识小九,谁都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来的,刘公也不知道。他是捡到他的,在之前根本没有人见过他。你找错方向了。”

“是吗?”段争反问。

“是啊,否则还能有什麽可能。你想知道他从哪儿来,但你为什麽想知道,你问过你自己吗?你不会问,因为你根本不稀罕知道。我觉得小九可怜,是他连你究竟是什麽心肠都不清楚就对你好,那你呢,你是块石头,还是一块从茅坑里刨出来的硬石头。所以他跑了,这不是很正常吗?”

阿云夹带私心说得自己蒙头转向。他无意中从唐小杰那里听说小九已经离开,但不清楚其中原委,只是嫉妒段争活该,连小九这种摸不透天高地厚的傻子都不肯守他了,那麽段争就要做回以前的段争去,没有人爱他,他们半斤八两,谁又比谁可怜。

“我说小九就是条池里的鲤鱼精变来的,开始谁都不认识,刘公运气好,抓到他,后来见了你,表面是你买他牵着他走了,但实际是他可怜你——你有没有见过他的眼睛?他是被水泡发了,才把你当作好人,哪里知道你才是那个最没好心的。他同情你,同情用完待不下去了,他就跳进河里游走了,”阿云侧头嫉恨地盯着他,编着谎说,“你要找他,投河去呀,沉到最底下你就能找到他,看他到时候还认不认得出你。”

言毕,他喘口气继续道:“依我看,小九跑了才好,省得在你身上浪费时间。你既然不喜欢他,就放他走,反正对你来说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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