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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贵族政治的原则

作者:法-孟德斯鸠/译者:孙立坚/孙丕强/樊瑞庆 当前章节:517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7:38

如同平民政治需要品德一样,贵族政治亦然;然而贵族政治也确实并非绝对需要它。

人民和贵族的关系,类似臣民与君主的关系。人民受到法律的制约。因此贵族政治下的人民比民主政治下的人民较少地需要品德。那么,贵族又怎样受到约束呢?那些实施法律去约束同事的人们,首先会感到他们的所作所为也不利于他们自己。因此,依据政治体制的性质,贵族团体中需要品德。

贵族政治自身具有民主政治所不具备的某种力量。贵族们依据其特权,并为着各自私人的利益形成团体抑制人民:只要拥有法律,并且在此方面得以实施便足够了。

贵族团体抑制其他人轻而易举,然而抑制自己并非易事[4]。这种政体的性质就是如此,似乎将贵族置于法律权威之下,又将他们排除在法律之外。

于是,这种团体只能以两种方法抑制自我。要么以高尚的品德使贵族寻求与人民的相对的平等,使其可能形成一个大共和国。要么以较低的品德,即某种程度的节制力,至少使贵族们之间平等,达到共商的目的。

因此,节制是贵族政治的灵魂。我所指的是那种建立在品德基础之上的节制,而并非那来自怯懦和精神上的怠惰的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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