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常崇尚自由的国家里,有这样的法规即它以牺牲个别人的自由而换取众人的自由。例如英国“议会论处罪人死刑案”就属于这类法律。它和雅典规定一个人[40]须经六千人一致同意才能定罪这类法律是相类似的,它和罗马人为惩处个别公民而制定的所谓“特殊法”[41]相差不多。在罗马,这类法律是由人民大会制定的。不过无论人民制定这类法律的方式如何,西塞罗主张废止这种法律,因为法律的威力在于它是针对所有人制定的[42]。不过我承认,世界上最自由的民族的做法使我相信,在某些情况下需要面纱暂时把自由遮盖起来,就像人们遮盖神像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