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我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罗马人没有原因而自杀的。但是,英国人都令人想象不到什么原因就自尽了。他们甚至会在幸福中死去。在罗马,自杀这种举动是受教育的结果。这同他们的思想方法和习惯有关系。在英国,自杀这种行动是疾病引起的,同人体的生理状态有关而与其他任何因素无关。
有可能是神经液汁在渗滤上有缺陷。身体器官的原动力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因此器官本身显得疲惫,精神上没有什么痛苦,但生活上有某种困难。疼痛是一种局部的难受,它引起我们要停止这种痛苦的强烈愿望,生存中所感受到的压力却是一种没有一定地方的痛苦,它使人们产生要结束这样生存的欲望。
显然有些国家的民法有理由对自杀加以玷污。但是,在英国,如果不消除精神错乱带来的影响,是不可能杜绝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