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喜欢说,宗教给信教的人一种迫使不信教的人处于奴役地位的权利,以便使宗教的宣传更加容易进行。
就是这种思想方法激励了美洲的破坏者们的犯罪[3]。就是在这种思想的基础上,他们建立起把那么多的人当做奴隶的权利,因为这些强盗是非常虔诚的信教者,他们绝对是甘愿当强盗兼基督教徒的。
路易十三对于规定他的各殖民地的人民都要做奴隶的法律深感不安。但是当人们竭力使他相信这里迫使黑人信奉基督教的最稳妥的方法时,他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