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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节 鞑靼人的民法

作者:法-孟德斯鸠/译者:孙立坚/孙丕强/樊瑞庆 当前章节:236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7:38

杜亚尔德神父说,鞑靼人总是由最小的儿子作为继承人,因为,当其他年长的儿子能够过牧人的生活的时候,他们带着父亲分给他们的一定数量的牲畜离开了家,另立新居。只有最小的儿子留在家里和父亲生活在一起,所以他很自然就成为父亲的继承人。

我听说英格兰的某些小地方也有同样的习俗。这种习俗还可以在布里塔尼的罗汗公国看到。这无疑是一种牧人的法律,由希尔顿的某个小部族传人,或者是某个日耳曼民族带来的。恺撒和塔西佗告诉我们,日耳曼人是不怎么种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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