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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章的主旨

作者:法-孟德斯鸠/译者:孙立坚/孙丕强/樊瑞庆 当前章节:124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7:38

前面已经指出,教育的法律应该与各种政体的原则相适应。立法者为了整个社会制定的法律也应该如此。这种法律的关系和政体的原则加强了政府的原动力;而且政体的原则也因此获得了新的力量。这就如同在物理运动中,作用力永远伴随着反作用力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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