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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中国政体的特殊性

作者:法-孟德斯鸠/译者:孙立坚/孙丕强/樊瑞庆 当前章节:585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7:38

中国的立法者走得更远[11],他们把宗教、法律、道德、礼仪都混在一起,这一切都是行善,都是美德。有关这四方面的箴规就是礼教。正是由于严格遵循这些礼教,中国的统治者取得了胜利。中国人把整个青年时代都用在学习这些礼教上,并用终生来实践这些礼教。文人用之于育人,官吏用之于说教,生活中的一切细小的举动都包罗在这些礼教里边。当人们找到使他们严格遵守的办法时,中国便得到很好的治理。这些礼教之所以很容易地铭刻[12]在中国人的心灵和思想深处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中国的文字书写极为繁杂,必须通过大量读书学习来掌握它,而读书的内容就是礼教,因此中国人一生的很大一部分时间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些礼教上了。第二,是礼教里没有什么涉及心灵深处的东西,只是一些普通的实用规则而已,所以比精神上的东西更容易使人信服,更容易感动人。

那些不用礼仪而用酷刑治国的君主们,就是想借酷刑去完成在他们的权力范围内不能完成的事,这就是树立道德。一个公民,由于丧失了应有的道德,违犯了法律,酷刑可以将他从这个社会里清除掉。但是,如果所有的人都失去了应有的道德风尚,那么,酷刑又怎么能把这些道德风尚重新建立起来呢?酷刑能够有效制止一般邪恶的一些后果,但是它不能惩罚这种邪恶本身。因此,当中国政体的原则被抛弃、道德风尚被废除时,国家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急剧的变革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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