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奥多西乌斯和瓦连提尼耶诺斯[19]曾按照罗马人古时的风俗习惯[20],确定休妻的理由。在这些理由中有这样一条:即丈夫惩罚妻子的方式侮辱了一个自由妇女的身份时,可以休妻[21]。这条理由在后来的法律中被删除了[22],因为这方面的风俗发生了变化,东方的习惯已经取代了西方的。据历史记载,查士丁尼二世皇后的太监总管恐吓说,要惩罚她,就像惩罚学校里的孩子一样。只有风俗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否则就很难使人想象这类事情。
我们已经看到法律如何J顷应风俗,现在我们看看风俗如何顺应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