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贫的人,例如乞丐,有很多子女。新生的民族的情况就是这样,几乎无须任何投资,父亲就可以把生存的技艺传授给子女,其子女本身在出生时就是他的技艺的工具。这些人在一个富裕或迷信的国家里生息繁衍。他们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因为他们本身就是社会负担。然而有些人则是因为生活在暴政下才愈显贫困。暴政不再把他们的田园看做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源泉,而是把它们当成了欺凌百姓的借口。我要指出的是,这些人的子女并不多,可是他们自己本身就没有食物,又怎么能匀出一部分来养活子女?他们自己本身有病都无法医治,又怎么能抚养从孩提时代就疾病缠身的子女呢?
一些人仅有嘴头上的功夫,而缺乏实际分析问题的能力。因此他们就说国民越穷,家庭就越是人丁兴旺。他们还说税赋越重,人们就越会勤奋努力地工作,以便能缴纳税赋。这两种谬论曾经使君主制国家毁于一旦,也必将使君主制政体永远消
暴政可以发展到用自然感情本身来毁灭自然感情。美洲的妇女为了使自己的孩子不再有一个像自己的主人那样凶残的主人不就曾经堕胎吗[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