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说:“假如一个奴隶因自卫杀死了一个自由人,他将被按杀害父母罪论处。”这就是惩罚天赋的自卫权力的民法。
亨利八世时的法律规定,判处一个人有罪时无须证人指证。这也违背了天赋的自卫权力。实际上,要给某人定罪,证人必须知道他所指证的人就是被告本人,而且被告本人也必须能反驳:“你说的人不是我。”
亨利八世还通过了一项法律。这条法律规定,凡是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女子,在与这个人结婚前没有将这一情况上告国王将被判罪。这条法律违反了天赋的保卫贞操的权力。强迫一名少女作出这样的声明同样也是没有道理的。这就同强迫一个男子放弃保卫自己生命的权力一样。
亨利二世的法律规定,少女怀孕没有报告官府,其所生婴儿又死亡,法律将处死这名少女。这条法律也违反了天赋自卫权。实际上,只需要求女孩将怀孕一事告知她最近的一个亲属,将来由这名亲属监护照料婴儿也就足可以了。
当天赋的贞操遭受折磨时,她还能再供认些什么呢?教养加深了她维护贞操的思想观念。此时此刻,除了一死,她还会有别的想法吗?
人们曾经谈论的很多的是一条英国的法律。这条法律允许七岁的女童自行择夫。这条法律在以下两个方面引起人们的反感:一是这条法律根本没有尊重天赋的心理成熟期;二是这条法律也没有尊重天赋的生理成熟期。
罗马时代,父亲可以强迫自己的女儿抛弃她的丈夫,尽管他自己曾经同意过女儿的婚事。但是假如离婚是婚姻的第三者作出的决定,那么这样的离婚是违背天理的。
只有婚姻的双方都同意离婚,至少要有一方同意离婚,离婚才符合天理。而婚姻双方都不同意离婚,那么这样的离婚是十分残忍的。总之,离婚的权力只能授予那些对婚姻已十分厌烦,并认为结束这些厌烦能使自己获得利益的这一时机已经到来的人。